應急預案應該包括明確的責任分工和應對流程,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和采取行動。應急預案范文8:XX園區制定了應急預案,以應對化學品泄漏和環境污染等緊急情況。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飲用水源的水質,防治水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生活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生活飲用水源(以下簡稱飲用水源),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溪潭、水庫、涵渠等生活飲用水地表水資源。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居(村)民提供生活飲用水和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系統向本單位提供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條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規劃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經濟建設、城鎮建設的規劃管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人口規模,使經濟建設、城鎮建設與飲用水源保護協調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兼顧、綜合平衡,逐步建立流域和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的水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源保護實用技術,鼓勵清潔生產。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應當重視飲用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對飲用水源的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對保護飲用水源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管理部門和職責。
第八條市、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飲用水源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區劃方案和飲用水源保護規劃;。
(四)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違法行為和事故;。
(五)協調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下列職責做好飲用水源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
(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排污管網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
(八)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源衛生質量的監督、監測工作;。
(十)港口和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對港區、船舶的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計劃、經濟、財政、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飲用水源保護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和項目規劃布局,安排飲用水源保護資金和落實各項政策。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二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xx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轄區。
2、xx水庫。
xx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鎮統戰委員xx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衛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布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xx,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并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后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范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匯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衛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后,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后,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衛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小學、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群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后,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對事故情況進行后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并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后,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志,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后,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衛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向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布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發布。
(三)后期處臵。
1、善后處臵。
事故結束后,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群眾,妥善安臵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于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并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衛生保障。
與鎮衛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于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愿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三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瓦室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并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李奎。
副組長:萬強。
成員:向波袁榕陳松齡張恒。
劉江王守興朱以太熊曾嶸。
張仕會馬永生謝勇王毅。
雷江景洪程張尚斌方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瓦室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保的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張恒同志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衛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2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各有關部門和工作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項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全辦、供水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衛警戒組:由派出所、民兵預備役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衛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院及就近各村級衛生站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供水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黨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黨政辦、文化站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事故處理方法。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四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飲用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本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范圍:
(1)電鍋爐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師生用的桶裝水。
3、報告范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黃校長報告。黃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黃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布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系鎮衛生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并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盡快與衛生所聯系,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后,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后預防措施,并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衛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五
飲用水的安全問題是關系到人民身體健康的重大問題,我國政府歷來都高度重視飲用水的安全問題,并多次開會,強調加強飲用水安全的保障工作,但是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區的發展不平衡,導致我國的飲用水水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同時水源一旦受到污染,在短時間內很難恢復。因此,我們要努力保護水資源,通過近幾年參與水源地的調查評估工作,在水源地保護與管理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歸納如下。
二、法律法規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水源地的保護與管理。
關鍵在于健全的法律法規,現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水環境保護法等法律,都提到了水源地保護的問題,但在水源地管理的問題上缺乏相關的法規,使水源地管理落在水務公司建設部門,甚至私營企業的相關管理規定中,因管理規定與法律效力有著天壤之別,使得水源地的保護與管理脫節,出現了重保護、輕管理的現象,可以想象沒有好的管理就談不上保護,只有正確管理好才能夠有效的保護好水源地。
(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法律法規存在缺陷。
在現行的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對水資源各方面考慮不全面,在諸多方面存在職責不清、關系不順、相互矛盾等問題。在環境法中,明令拆除的違法建筑設施,而在防止污染法中,確標明為限期治理,因此在法律上存在歧義,使執法造成困難。
(三)水源污染,水源地界定不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注明,水污染的界定到罰則,和一般的環境污染懲罰力度是相同的。但是飲用水水源對于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的和諧發展的.影響是巨大的,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對社會而言都是比較關注的話題,因此,把飲用水水源污染界定為一般水體污染,不利于對飲水水源地的保護,更與社會影響不對等,不能夠體現誰污染、誰治理的管理理念,使水源地污染的企業逃脫了相應的懲罰,對社會和民眾造成了不公平的現象。
(四)法規缺乏配套性。
在飲用水源地范圍內,存在著養殖場,農田等設施,但在法規中卻不允許這些設施的存在,但這些民生設施已經在此地劃歸保護區之前就已經存在,缺乏合理的、配套性法規以及資金政策上的支持,使村民自覺自愿的保護飲用水水源是難以維系的,也不能體現法規以人為本的理念。
三、水源地環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水源地環境管理內容不具體。
(1)我國水污染防治法就提出了多條有關水源地環境管理內容要求排污口不可以設置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一切與水源建設和供水設施無關的項目都不可以在飲用水水源區內建設;對于已經建成的違規建設項目,各地區政府部門責令予以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垂釣、游泳等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出現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2)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要求根據建設項目影響環境的程度,分類管理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3)在我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以建筑項目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程度為依據。建設的項目若與環境敏感區有關,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隨意改動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根據該項目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重點分析。由于環境敏感區包括飲用水水源地,在飲用水水源地上建設項目,根據我國相關環境評價法,法規中除了要求提高等級評價,分析重點,就沒有再明確其他禁止的要求。根據以上我國提出的有關水源地環境管理的內容,其各項法規中既有聯系,又相互矛盾,由于水源地地下水與地表水,采用不同的方式補給,給實際情況下執行操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二)水源地管理主體不清楚。
飲用水源地管理不是單一個部門負責管理全過程,它的管理過程是通過行政地域及許多專業部門共同管理的,由于水源地的管理涉及環境保護、林業、水務、國土、規劃等多個部門,因此,這個由多個部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達不到統一,存在一定的矛盾。在我國有關法規中,對該職責也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的管理過程被人為的分割了,導致了沒有具體主體負責水源地管理,問責不明的狀況,部門之間存在著重復執法、盲點執法等問題。
(三)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法不一。
現在根據我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水源地保護區劃分三個層次,分別是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根據安全狀況評價技術細則劃分兩個層次,一個是一級保護區,另一個是準保護區。不同的劃分方法,造成保護區的范圍相差較大。
(四)水源水質評價標準不一致。
由于飲用水水質的監測是由多個部門負責的,環保部門對水源水質評判的標準,也需要按照多個部門所提出的多個標準進行監測工作。環保部門根據地下水以及地表水兩個環境質量標準監測水質是否達標。其他部門按照生活飲用水和城市供水等標準對水質進行評價,不同的監測標準存在許多差異,導致水質評價結果不一樣,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水質結果的判斷。
(五)綜合的水源地環境管理考評機制不完善。
我國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要求各地區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關的部門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由于有十多個部門負責水源地的管理,繁雜的專業內容,導致水源地環境管理沒有統一的管理團隊,也沒有一套健全的、合理的、科學的、有效的考評體系和方法,使得水源地環境管理混亂,不能形成有效機制。
(一)建立并完善水源地保護及管理法規。
為了更有效地保護管理飲用水水源地,要積極地借鑒國外相關經驗,建立一套與實際相結合的完善的保護、管理法規。在保護管理法規中,要明確不同利益層之間的關系,明確各部門需要負責的部分及職責,讓地方政府負起質量第一責任者的職責,宣傳好保護水源人人有責的公開監督理念。
(二)監督明確地方政府部門職責。
在水源地保護中,明確各部門在管理中的執行考核,同時要發揮好紀檢監察和宣傳等部門的職責,做好定期檢查、考評各部門的工作使各個部門之間能夠通力配合,保證水源地的保護與管理能夠確實有效地進行。
(三)加大政策與資金的扶持力度。
對于水源地中和當地經濟發生了沖突的現象,既要科學合理的執法,又要適當的政策資金的支持,通過多種途徑,改善飲水水源地的環境質量,做到公開透明的保護管理好水源地。
(四)完善的管理考核體系。
完善法律法規中缺失的具體職責,加強管理部門之間的考核體系,把水源地的保護納入各部門日常工作中,定期檢查與考評,從而保護管理好水源地。
(五)積極調動群眾參與。
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水的保護與管理方面的宣傳,加強人們對水源地的保護意識,鼓勵人們監督破壞水源地的違法行為,提高全民愛護水源,人人有責,愛水、節水、護水的意識。
五、結束語。
水是生命的源泉,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就是在保護我們自身的生命。因此,我們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的法律法規建設,通過積極的宣傳,調動群眾來監督企事業單位對飲用水水源的保護與管理,讓我們一起為喝到放心飲用水而努力。
【參考文獻】。
[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城市地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工作方案和鄭州市飲用水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j].鄭州市人民政府公報,2008(11):20-28.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六
各有關村委會、廠礦企業:
自年以來,赤水村苦竹坑地表水源已成為我鎮集鎮范圍廣大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年1月苦竹坑水源周邊以及湖一橋頭地下水源30米周邊已被劃定為水源保護區。為確保龍門集鎮廣大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安全,保證水質符合相關規定標準,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據區政府下發的《市新羅區建制鎮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及其它相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強領導,成立苦竹坑地表水源及湖一橋地下水源保護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副鎮長)。
副組長:(企管站站長)。
成員:(獸醫站負責人)。
(林業站站長)。
(自來水廠廠長)。
整治工作要求:
苦竹坑水源一級保護區,水源取水水池蓄水線以上外延800米陸域至下游100米,總面積0.8千米。工作要求:
1、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
3、禁止堆置和存放工業廢渣、垃圾、糞便和其他廢物;
4、禁止從事種植、放養禽畜,嚴禁網箱養殖活動;
5、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游泳活動和其他活動;
6、禁止建設墳地。
整治措施及要求。
3、在封禁區主要路口設立告示牌,加強水源保護宣傳,嚴禁開路等開挖土石方工程,以免水土流失,污染水源。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七
第十條飲用水源保護的總體目標是:確保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保障飲用水清潔、衛生和安全。
第十一條對飲用水源地,根據水源水質保護的要求,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外圍劃定一定區域作為準保護區。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調整和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對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予以公示,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改變、破壞飲用水源保護區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禁止設置污水排放口,已有的污水排放口應當限期拆除;。
(三)禁止設立裝卸生活垃圾、糞便、油類和有毒物品的碼頭;。
(五)禁止設立劇毒物品倉庫、廢物回收場、加工場和堆棧;。
(六)禁止新建、擴建、改建船舶制造、修理廠;。
(七)禁止破壞飲用水源涵養林、護岸林以及與飲用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
(八)禁止開山采石、采砂和圍水造田;。
(十)禁止使用炸藥、有毒物品捕殺動物;。
(十一)碼頭應當設置殘油、廢油、含油污水、船舶垃圾等廢棄物的接收處理設施;。
(十二)風景區(點)應當設置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源;。
(十五)法律、法規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除遵守本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三)禁止設置碼頭;。
(四)禁止設置油庫和建立墓地;。
(五)禁止從事畜禽等動物養殖和網箱養殖;。
(六)禁止從事旅游、洗滌、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源的活動;。
(七)禁止與飲用水源保護無關的船舶停泊;。
(八)禁止運輸劇毒物品的車輛通行。
第十五條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溶洞以及其他不正當方式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條已建成生活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排放、傾倒的`生活污水、垃圾,應當按規定實行集中處理,禁止擅自排放、傾倒。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土地、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出租給他人從事本條例禁止的生產經營項目和活動。
第十八條從事開發建設、生產經營和其他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水體污染,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單位和個人異地發展,引導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單位和個人發展無污染生產經營項目。
第二十條飲用水源保護區所在地的區、縣(市)、鎮(鄉)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飲用水源保護規劃,積極籌措資金,組織建設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處理設施。
對未按規定建成生活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地方和單位,由其上級人民政府下達限期建成或完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任務。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畜禽等動物養殖場、屠宰場的清理工作,有關區、縣(市)、鎮(鄉)人民政府應予配合。
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的水面污染物分別由市、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和單位負責清除。
第二十二條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飲用水源地發生突發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飲用水源水體污染的,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采取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村)民,并在一小時內報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
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消除污染。
造成跨區、縣(市)飲用水源污染事故的,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有關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三條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在飲用水源受到污染,危及供水安全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發出公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造成污染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采取停止生產、停止排放污染物等緊急措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處以三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堆放、填埋、傾倒劇毒、高殘留農藥等危險廢物的;。
(三)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二項規定,風景區(點)未設置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的;。
(五)違反第十七條規定,將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土地、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出租給他人從事本條例禁止的生產經營項目和活動的。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改變、破壞飲用水源保護區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的;。
(二)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生活污水、垃圾未按規定實行集中處理,擅自排放、傾倒的。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七)項規定,與飲用水源保護無關的船舶停泊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其立即駛離,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對有污染飲用水源行為,依法應當被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一)未按規定建成或完善生活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
(二)未按規定清除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的水面污染物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其他規定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八
(一)應急指揮部。
生活飲用水源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副指揮長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組織指揮;組織、協調各級各部門實施應急預案,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在事故處理結束后協調各相關部門做好歸還和補償工作。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應急處置工作組主要包括:1.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2.應急供水工作組。3.供水監測和醫療救護工作組。4.警戒保衛工作組。5.宣傳工作組。6.善后救助工作組。
(一)水源污染應急狀態。
1.供水預警狀態。當因污染導致生活飲用水源水質超標,但經過處理仍能保證生活飲用水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情況下,供水進入預警狀態。
2.供水警戒狀態。當發生突發性嚴重水污染事故,預測可能導致供水經處理后仍不能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需停止取水時,供水進入警戒狀態。
3.供水緊急狀態。當飲用水源上游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導致供水廠水源污染,并且經處理后水質仍不能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需立即停止取水時,供水進入緊急狀態。
4.管網水污染特別緊急狀態。當發現水源污染,污染物已經進入供水管網系統時立即進入管網水污染特別緊急狀態。
(二)應急措施。
1.供水預警狀態應急措施。
(1)進入供水預警狀態時,由建設局牽頭,會同環保、衛生、自來水公司制訂跟蹤監測方案,搞好監測調查,查明污染原因,隨時掌握水質的變化動態。
(2)應急供水工作組指導自來水公司加強對供水水質的監測,確保供水安全。
(3)屬相關超標項目排污單位引起的'污染事故,污染事故處理工作組應對排污單位實行限制生產和排水,直至停產停排,并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各應急工作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應急供水的各項準備工作。2.供水警戒狀態應急措施。
(1)當上游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預測將影響生活飲用水安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判斷事故性質、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達供水廠取水口的時間,并迅速將分析報告報應急指揮部。
(2)污染事故處理工作組應動態跟蹤監測污染帶,隨時掌握污染程度和污染帶流動情況,迅速判斷污染性質,及時制訂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在停止取水后,及時通知和督促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等行業限制用水,削減工業用水。
(4)宣傳工作組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及時做好應急儲水工作,各單位、家庭利用自備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備容器等設備儲水。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應急處理工作組確定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九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組長:許立豪
副組長:常明
成員:陳建軍、孫立奇、孫青忠、柳振亭、王曉琨、劉向波、
姜軍偉、胡志勇、各班主任
1、學校學生生活純凈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對學校純凈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3、純凈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純凈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1、學校疑似純凈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純凈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后,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純凈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5、由陳建軍主任聯系純凈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領導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衛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二)保溫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溫桶要加蓋上鎖,并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病癥的,應主動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后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培訓,未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衛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并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衛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采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衛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并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后,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衛生檢驗合格后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衛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衛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維修記錄。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范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后勒保障組等,并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于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衛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5.委托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溫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一
為了切實保證直飲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直飲水水質事件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直飲水水質事件,及時控制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直飲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加強對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規劃方案《中學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直飲水水質事件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1、直飲水水質事件發生后,學校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直飲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直飲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直飲水水質事件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水質事件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水質事件再次發生。
5、當直飲水水質事件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時、有序、 高效、妥善處置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預案》、《浙江省衛生監督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保障全縣飲用水衛生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增強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演練,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到依法規范、措施果斷。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轄區內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必要時可以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在衛生局領導下,衛生監督所設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應急小組應急工作。下設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技術支撐組、后勤保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卓勤
副組長:周相慧
成員:楊美珍、金波、吳宣霞、吳斌、湯璐
職責:
1.領導、組織和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3.組織事件應急技術探討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現場調查組及職責:
組長:周相慧
成員:金波
職責: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凈水環節、二次供水、管網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衛生監督、調查取證、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工作。組長接到上級指令后,負責召集本組成員趕赴現場,負責安排內部成員的分工,負責本組收集證據、資料的上報工作。趕赴現場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遇到人員空缺、物資不足、車輛使用等問題時,由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調度。成員負責法律文書、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工作,負責協助組長收集文書、資料與撰寫報告。
現場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設施布局、工藝流程、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集中式供水設施水源防護及廠區環境衛生情況,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凈化消毒情況,二次供水設施、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及周圍環境等進行現場衛生監督檢查。對污染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直接管理人員等進行詢問主要內容包括: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圍、清洗消毒、近期水質監測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等情況。另外,需要了解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情況、臨床診斷等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指揮部可以安排一組或多組從事上述應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組應當負責現場調查處理、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及職責:
組長:楊美珍
成員:吳宣霞
職責: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的收集、傳遞、通報、報告,負責與cdc、水利、環保、供水等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系,對來自水利、環保、供水、cdc等部門的水質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等工作。組內成員必須保證信息不得缺失與外泄,任何對外的信息的傳遞、通報、報告必須經由應急領導小組的批準。污染事件發生在夜間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的工作由現場調查處理組負責。
(四)技術支撐組及職責:
組長:劉小劍
成員:楊美珍
職責: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邀請水質檢驗、衛生監督、流行病學等有關專家組成技術支撐組。負責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對事件調查處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見等。
(五)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吳斌
成員:湯璐
職責:負責后勤保障、提供處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資、交通工具等各類保障服務工作,應急專項經費的組織落實工作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保障資金。
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收集到的信息,檢查情況必須及時由組長報告領導小組,嚴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發布或透露任何有關信息。
(一)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后,應對事件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單位、地址、聯系電話、時間、供水方式、污染范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醫院與臨床癥狀等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立即填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登記表》,15分鐘內進行事件報告情況復核,確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長或分管所長匯報,經所領導批準后,向縣衛生局電話匯報。由所領導決定并宣布應急響應的開始,通知各應急組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由組長負責通知各組成員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并將通知情況15分鐘內反饋應急指揮部。通知及反饋過程應做好書面記錄。應急指揮部到位地點為所長辦公室,各應急小組到位地點為組長所在科室辦公室,工作日應在10分鐘到位,非工作日應在30分鐘到位,因特殊原因無法到位的,由各組組長及時請示應急指揮部補充人員,應急到位后,各組組長立即到應急指揮部報到并匯報到位情況。
(二)事件調查前的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人員的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法律文書的準備、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準備等。
1、人員的準備:一般要指派一組專業人員趕赴現場調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安排一組或多組現場調查處理人員趕赴現場,同時要求其他組人員在單位待命。
2、交通工具準備:第一批趕赴現場的`車輛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后續車輛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部可以根據水污染性質要求全所車輛統一交后勤保障組安排調度。
4、調查取證工具準備:常用的物品,應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常備以下物品:(1)取證工具準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筆等;(2)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xx)、《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等參考書籍。
按照現場調查組的職責開展現場衛生調查,調查時應注意幾個方面的調查可以同時和交叉進行,復雜的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可能需要反復調查。根據現場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指揮部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飲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議:1、停止飲用水供應;2、臨時封閉供水系統;3、責令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立即對供水設備、設施、管道進行維修、檢查和清洗、消毒。現場調查組應將現場調查情況,包括現場檢查筆錄、衛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等執法文書及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及時報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
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主動地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并進行分析、歸納與總結。經指揮部批準后,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向縣衛生局報告,依次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進程報告)和終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在2小時內完成。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來源、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程度、影響人口、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飲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種類及擬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2.階段報告(進程報告):一般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現場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過程和進展情況,物理、化學、微生物實驗室結果,以及初步結論。
3.終結報告:一般應在2周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整體時間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確切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以及事件的最終結論。
(一)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完成整改,經具有資質的水質檢驗機構出具水質合格檢驗報告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分析處置情況,向縣衛生局應急機構報告,根據事件等級,由縣衛生局組織評估并決定應急狀態結束。
(二)應急結束后,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做好相關善后處理工作,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應急工作,相關資料最終報稽查科歸檔。對水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衛生許可、人員的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監管科室負責。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三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肖美麗。
副組長:王志蘭。
成員:曾美玲、李芳蘭、李友鳳、胡小蘭。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后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四
為了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鎮、村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蘇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羅亮富副鎮長
韋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供水水廠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縣水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上報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供水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加強公司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五
一、幼兒園的基本情況:
我園是一所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共有幼兒196人,教職員工25人,全部幼兒在園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點),中午在幼兒園午睡,下午4點半后全部幼兒離園回家。
二、檢查人員:
三、工作落實情況: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認識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與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我園在接到關于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的文件后,及時召開了班子會議,要求廣大教職員工從維護廣大師生的根本利益和穩定學校大局出發,要從講政治、講穩定、講大局、講科學的高度,充分認識和重視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另一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建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小組,對學校活動室、功能室、食堂、食品及校園周邊的環境衛生進行了現場檢查,對相關的應急預案、安全防疫工作資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和查漏補缺,完善相關的各種制度。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與傳染病防治工作,明確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健康教育教師和后勤工作人員要認真配合,積極做好具體工作。校長、分管領導與食堂工作人員簽訂了食堂安全、衛生責任書,將學校的衛生安全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
(三)采取措施,加強預防,努力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和傳染病的流行,針對學校的實際,采取具體的預防措施,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
1、按班級衛生工作要求及個人衛生的基本要求,班級堅持做好每天晨檢工作,學校領導堅持每天安全排查,找出存在問題。
2、加強師生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與檢查督促。要求保持教室、教師辦公室、食堂的通風,增加教師、學生的戶外活動,要求師生注意衛生,勤洗手。
3、加強消毒措施。食堂的炊具、餐具每天消毒;放學后,大力開展學校大環境的整治,做到衛生無死角。加強學校的衛生工作力度,將此項工作列為近期的重點工作來抓,抓措施、抓檢查、抓成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每天上午8點半組織全體幼兒做幼兒體操,每天保證幼兒有2個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增加幼兒的運動量,增強幼兒的抵抗力,增強幼兒體質。
(四)搞好幼兒的在園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點)的質量,保證幼兒每天有充足的營養補充,幼兒園園長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日同幼兒一同進餐,經常巡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五)把好四個關,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1)把好采購、加工關:采購做好驗收工作,加工做到燒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樣工作。
(2)把好“消毒”關。所有用的餐具、用具都高溫蒸汽消毒。
(3)把好“個人衛生”關。做到身體不適的職工不能進入食堂工作,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及經過食品衛生培訓合格才能上崗,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必須做到“三白”。
(4)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廚房關,保證放毒現象發生。
(六)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凡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等相關產品都必須索要產品合格證等證照,并做好采購記錄。
四、整改措施。
為有效的'控制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做好各類事故隱患監控,切實保障幼兒師生員工健康安全。我們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幼兒園衛生室、食堂要通過課堂教育、板報。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知識深入人心,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維護自身健康。同時,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員自覺按照《食品衛生法》進行操作營業。
(2)加大購物的審驗力度,杜絕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幼兒園,加強食堂生產加工衛生監管,嚴格操作規程,加大從業人員工作質量的獎懲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行碗、筷和塑料袋,杜絕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4)落實各個清洗消毒環節,加強清洗消毒環節質量的驗收檢查;確保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五、存在問題。
幼兒園因場所原因,幼兒園食堂配套設施標準不高。
總之,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杜絕傳染病疫情的發生是幼兒園工作地重中之重,我們將緊繃食品安全玄,落實食品安全的每一個環節,堅持“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做好學校衛生保健工作,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提高衛生工作質量,再接再勵,為培養跨世紀高素質人才而努力。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六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采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采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并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后,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凈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系組織衛生的純凈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七
為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采取以下幾項措施:
組長:阮為。
副組長:吳敏云、忻立明。
組員:朱英、顧燕萍、謝嫣、施蕾、李戟、龔玲。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衛生老師利用校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醒全校師生要加強體育鍛煉、多休息、避免過度勞累等,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衛生老師,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立即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學校根據有關要求每學期將飲用水送到疾控中心抽樣檢測一次,測出飲用水達標方才開放飲用。
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優質18篇)篇十八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飲用水學生采用各樓層直飲機供水,飲用水設備統一由區教體局招投標采購。
2.由設備供貨商專人負責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每學期定期開展對學校飲水機相關設施必要的保養和維護,定期更換濾芯等耗材,并統一做好記錄。
3.學校每天由保潔員負責對飲水機進行清洗保潔,進行監測保證正常運行,如有故障立即向總務處報告,如通過目測、鼻嗅、口嘗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同時接受廣大師生對飲水水質異常的報告。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后,校長在10分鐘內向師區教體局、疾控中心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純凈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5、由總務主任和食堂主任聯系組織衛生的純凈水或食堂單獨燒開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處理: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20xx.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