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到實際問題,根據不同的目標和任務來靈活確定。規章制度對于組織內部的管理和協調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規范報廢儀器設備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利用設備資源,防止資產流失,根據《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參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廢舊物資是指學校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更換或廢棄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經報廢的設備等經過技術鑒定后須報廢的物資(已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的物資)。廢舊物資主要來源為設備大修技改、更新或嚴重損壞,備品備件的更換,現場檢修廢棄的邊角余料等。
第三條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為儀器設備報廢和廢舊物資處置的主管部門,負責全校儀器設備報廢的統一管理和廢舊物資的處置。
第四條廢舊物資處置主要分為再利用和報廢變賣兩種處理方式。廢舊物資的處置實行“統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處置”的原則,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擅自處理廢舊物資。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及所屬各單位的儀器設備報廢及廢舊物資處置。
第六條在用儀器設備凡符合下列任一條款,可申請報廢。
(一)從使用年限上劃分。
以下各類儀器設備超過規定年限且故障多發,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的,可申請報廢。
1.計算機及各類電子儀器設備,使用年限7年以上。
2.普通儀器儀表及各類電器設備,使用年限7年以上。
3.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年限10年以上。
4.機械類設備,使用年限20年以上。
其他儀器設備的使用年限,可參照《教育部直屬高校固定資產最低使用年限表》。
(二)從使用效能上劃分。
1.經技術鑒定,雖完好但各項指標無法滿足教學、科研要求,且不能改裝利用,屬淘汰的儀器設備。
2.經技術鑒定,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儀器設備原值50%上的儀器設備。
3.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又無改造價值的儀器設備。
4.按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必須報廢的儀器設備。
5.因其他原因需要報廢的儀器設備。
(三)貴重儀器設備(單臺套價值10萬元以上)的報廢應符合下列條件:
1.超過儀器設備折舊年限,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的設備或經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實驗精度和工藝要求。
2.儀器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
3.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儀器設備,部分儀器設備因不符合國家標準需強制淘汰的。
4.因長期頻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實驗數據不準確、結果不可靠,達不到教學、科研最低要求的。
5.設備物資已損壞,雖能修復,但維修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
(四)對沒有達到報廢年限,需報廢的.儀器設備應根據使用效能情況附上相關證明,提交學校審批。
第七條對單價10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各使用單位填寫《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儀器設備報廢申請單》,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組織技術人員進行資產鑒定,填寫資產鑒定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一)符合貴重儀器設備報廢條件的儀器設備,使用單位首先到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網站下載并填寫《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貴重儀器設備報廢論證報告》表格,使用單位組織三人以上技術鑒定小組,對報廢儀器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并簽署具體處理意見,由單位負責人審批、簽署處理意見后,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審批。
(二)對40萬元(含)以上的貴重儀器設備報廢,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還需組織相關的儀器專家進行論證并簽署專家小組的處理意見。
(三)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簽署意見后,送校領導審批。
第九條對擬報廢的車輛,使用單位需提出書面申請,經資產與后勤管理部審核后報校領導審批,再辦理報廢手續。
第十條對擬報廢的氣體鋼瓶,使用單位需向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經資產與后勤管理部委托專業機構檢測后,再辦理報廢手續。
第十一條對擬報廢的特殊設備(如污染嚴重或帶有放射性),必須向國家指定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廢舊物資的處置堅持“先利用,后變賣”的原則。
第十三條可再利用的廢舊物資,資產與后勤管理部負責倉儲管理及利用。
第十四條報廢物資的變賣處理采用公開(邀請)招標和競拍賣方式進行。
第十五條廢棄危險品和化學品的處置應依照國家相關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廢舊物資處置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由其使用單位負責進行初步鑒定,并按品種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二)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組織技術人員對廢舊物資進行鑒定。財務部派員監督。
(三)單批價值在5萬元以內的,資產與后勤管理部組織、在財務部監督下,以拍賣或協議競價等方式進行處置。拍賣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
(四)單批價值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資產與后勤管理部以公開(邀請)招標方式報告學校批準后進行處置。
(五)單批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的廢舊物資處置,報請校領導批準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負責委托有資質的資產評估公司進行估價并協同財務部通過公開(邀請)招標方式處置。
(六)廢舊物資處置競價須提交批復,經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安排專人與買受人辦理處置協議或合同簽訂手續。
(七)廢舊物資出售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向買受人發出交款通知書,買受人在規定時間內交付貨款后,由財務部門出具收款憑證(回執單);經資產與后勤管理部核對無誤后,與買受人進行貨物交接。
(八)廢舊物資售出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辦理專用出門條手續后方可運出,其他部門辦理的出門條一律無效。
第十七條學校各單位、部門如需對廢舊物資進行再利用,應由需用部門根據需用量,報校領導批準后,優先供應,剩余部分再進行對外公開處置。
第十八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恪盡職守,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資產損失的行為,按本辦法及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二
1.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經濟性較差、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
2.由使用單位向工藝科、生產科提出申請,經設備科審訂后報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批準并報上級部門批準。
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設備科進行處理,報生產科、工藝科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估價外調。也可將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廢舊物資處理。
4.由設備科將批準報廢的設備轉財務科注銷資產,并辦理相關手續。
5.報廢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設備,不準轉售其它單位。
6.對已經上報同意報廢的設備,經有關部門會審后,若仍有一定使用價值的,作報廢留用處理或降級使用。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三
為了確保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中安全作業,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3.1主要責任單位:公司技術部;。
3.2相關責任單位:生產部、拆除單位。
4.1屬于國家或行業規定淘汰目錄類的生產設施;。
4.2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環境或工藝要求的生產設施;。
4.4不能滿足工藝更新或有比現在性能更先進、更安全、更經濟的生產設施;。
4.5符合以上情況的生產設施均可申請報廢。
由生產設施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報廢申請表,交公司生產設施分類主管部門審核,經分管領導批準,最后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2.拆除審批程序:。
6.2.1由設備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交主管部門,由分管領導審核,生產設施主管部門下達工作任務書。
6.2.3接收工作任務書的單位負責制定生產設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須對拆除中場地環境、相互關聯的設施、管道、安全設施等按照拆除的優先順序逐步進行危險性分析,根據分析的危險性調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報人力資源部ehs科和生產設施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危險性講清楚,使作業的每一位員工明白針對危險性所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負責人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辦理安全作業票證,作業人員在作業票證上簽字。
6.3生產設備設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單位必須進行清洗、置換、通風和分析,確認驗收合格后,交與作業單位,否則作業單位不得接收作業。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必須遵守《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不得盲目拆除作業。
6.4.2拆除前根據拆除工程的危險性分析,對危險部位必須消除危險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或先內后外(根據物件的構造和外觀的情況)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設施后現場留有安全隱患;不準在存有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發現被拆物件出現超過方案分析危險性內容,必須在調整順序和補充安全措施后再行作業。
6.5拆除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的處理:。
6.5.1技術部對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部殘存的危險化學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洗干凈,確認安全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7.2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
7.3工作任務書;。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四
為杜絕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管理,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資產與設備處負責學校設備拆除和報廢審核工作。
2、各實驗室設備使用人員負責現場管理工作。
1、拆除和報廢大型設備設施須經分管校長審批。
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3、在拆除設施前,作業負責人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報資產與設備處審核后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1、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2、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
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5、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1、有毒物品、化學品、動物尸骸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報學校資產與設備處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2、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五
1.1凡已停用6個月以上而又估計不為企業所需要的設備,由車間負責填寫“設備封存申請單”,報設備科核實,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封存。
1.2凡申請封存的設備,必須做到技術狀態良好,附件齊全,并要掛上醒目的封存牌。對已損壞的設備應予以修復并驗收合格后,才能封存。
1.3嚴禁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封存的機械設備。
1.4設備的封存工作,由設備科組織原使用部門的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封存的設備必須保持其結構完整、技術狀態良好,并在封存前進行清洗,涂抹必要的防銹油脂。
1.5設備封存后設備科要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所有封存設備要達到完好設備要求,并列入設備檢查內容之一。
1.6對閑置設備應積極進行處理,閑置兩年以上或不用的設備,報總經理批準,可調撥給其他部門或單位。
1.7設備封存期間不提取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
2.1設備封存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高保管質量,保護其不受損失。要采取妥善措施,切實加強封存設備的保管保養工作,使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或至少保持現有的技術狀況,不致遭到自然損蝕而日益劣化。
2.2凡新設備或大修出廠后未經磨合的機械設備封存時,應在封存前完成磨合程序并進行磨合保養工作,以便使設備處于磨合完了正常待用狀態。防止封存日久,一旦啟封時發生遺漏磨合程序的現象。如果由于客觀條件限制,達不到上述要求,則應該明顯標明。
2.3凡帶有附屬裝置的機械設備,應盡可能將其附屬裝置集中就近存放,避免主機入庫,附件散置各處,天長日久易發生錯配或丟失現象。
2.4一切設備的工作裝置均不得懸空放置。
2.5對電氣設備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做好防潮、防塵、防水等措施。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六
為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設備殘值,為公司、社會創造更多財富,并保障公司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1生產部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責任部門。
3.2各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1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4.1.1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4.1.2由于技術進步,先進設備替換落實設備;
4.1.3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4.1.4由于生產工藝改進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設備、管道;
4.1.5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
4.1.6由于生產規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設備、管道;
4.2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程序
4.2.1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根據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條件,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計劃,報生產部匯總,并提交安全生產副經理助理,安全生產副經理助理報公司總經理認可后,公司總經理報集團公司技術總工審批。
4.2.2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應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案,方案包括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后,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應簽定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對承包商的管理應符合公司要求。
4.2.4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2.5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賬可查,并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七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八
為了加強對我司設備報廢管理,切實杜絕各類設備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不經濟成本高的,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由使用部門向生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審訂后報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批準并報上級部門批準。
一、凡我司所有生產設備和非生產設備均適用本制度。
二、我司的設備分為生產設備和非生產設備兩大類,生產設備分為專用生產設備、一般生產設備。
1、一般生產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整改的或不能滿足工藝要求且又不能修復的設備應申請報廢。
2、電氣設備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及時申請報廢。
3、非生產設備經維修后仍不能使用的應申請報廢。
三、凡申請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應填寫固定資產處理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后,報公司懂事長或總經理批準方可報廢。
四、凡達到《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專用生產設備,必須實行強制報廢。如確需繼續使用的,使用單位必須提前半年提出鑒定申請,經國防科工委組織的專家組進行鑒定合格可延長使用,方可繼續使用。
五、公司生產部負責收集、整理、建檔報廢設備各類資料,并做好上報工作;使用單位應建立報廢設備的登記工作。
六、本制度從2010年01月01日起實行。
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不經濟成本高的,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本制度對設備報廢的申請批準、注銷、報廢留用處理或降級使用度作了詳細的規定。
1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不經濟成本高的,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
2由使用單位向工藝、生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審訂后報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批準并報上級部門批準。
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設備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報生產管理、工藝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估價外調。也可將能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廢舊物資處理。
4由設備管理部門將批準報廢的設備轉財務部門注銷資產,并辦理相關手續。
5報廢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設備,不準轉售其它單位。
6對已經上報同意報廢的設備,經有關部門會審后,若仍有一定使用價值的,作報廢留用處理或降級使用。
(1)設備管理部門建立報廢設備臺帳。
(2)報廢后的動能和特種設備不能留用。
(3)報廢后的起重運輸設備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級使用。
(4)對已辦理報廢的金切鍛壓設備需留用的,則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5)其它經報廢后不再留用的設備,應拆除入庫待處理。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九
為加強公司生產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確保公司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安全管理、穩定、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司的建筑物、構筑物及生產化工裝置。
1、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經安全、技術、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
5、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場。
6、化學危險物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7、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8、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
為了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設備殘值,保障加油加氣站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加油加氣站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職責。
3.1站長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管理。
3.2技術員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1)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2)由于技術進步,先進設備替換落后設備。
3)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4)由于生產工藝改進或生產規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設備、管道。
5)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
1)根據生產設施撤除和報廢條件,提請公司審批。
2)加油加氣站應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案,明確報廢設施的處置方法。
3)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后,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應簽定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對承受商的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要求。
4)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等,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氣瓶報廢應作破壞性處理。
6)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帳可查,并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一
保證生產設施拆除、報廢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
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1安全工作由安環部統一管理。
3.2安環部、廠長辦、設備部負責組織拆除和報廢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部門負責協助或實施設備設施的拆除。
4.1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由使用部門填寫申請表,報設備部,由安環部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方可。
4.2拆除和報廢前,由安環部組織生產設施所在部門對拆除作業活動進行風險分析,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4.3在拆除生產設施時,如果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有危險化學品的,應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4拆除報廢現場由具體實施單位指定安全員負責安全監管,并堅守崗位。
4.5拆除、報廢方案批準后,工程負責人應將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員,并嚴格按照拆除方案執行。
4.6拆除施工時,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下進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須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票證。
4.8拆除工程,應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分應保持穩固,不許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準自上而下拋擲,要求用吊運和順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運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須佩帶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進行拆除。
4.1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有關電器、儀表方面的操作,必須由電氣、計控車間確認可行時,方可施工。
4.12拆除、報廢現場按規定設置一定數量消防栓和消防設施。
4.13拆除生產設施,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環部、保衛科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二
1.目的:為了確保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中安全作業,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3.責任單位:。
3.1主要責任單位:公司技術部;。
3.2相關責任單位:生產部、拆除單位。
4.1屬于國家或行業規定淘汰目錄類的生產設施;。
4.2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環境或工藝要求的生產設施;。
4.4不能滿足工藝更新或有比現在性能更先進、更安全、更經濟的生產設施;。
4.5符合以上情況的生產設施均可申請報廢。
5.生產設施報廢程序:由生產設施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報廢申請表,交公司生產設施分類主管部門審核,經分管領導批準,最后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生產設施的拆除。
6.2.拆除審批程序:。
6.2.1由設備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交主管部門,由分管領導審核,生產設施主管部門下達工作任務書。
6.2.3接收工作任務書的.單位負責制定生產設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須對拆除中場地環境、相互關聯的設施、管道、安全設施等按照拆除的優先順序逐步進行危險性分析,根據分析的危險性調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報人力資源部ehs科和生產設施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危險性講清楚,使作業的每一位員工明白針對危險性所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負責人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辦理安全作業票證,作業人員在作業票證上簽字。
6.3生產設備設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單位必須進行清洗、置換、通風和分析,確認驗收合格后,交與作業單位,否則作業單位不得接收作業。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必須遵守《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不得盲目拆除作業。
6.4.2拆除前根據拆除工程的危險性分析,對危險部位必須消除危險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或先內后外(根據物件的構造和外觀的情況)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設施后現場留有安全隱患;不準在存有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發現被拆物件出現超過方案分析危險性內容,必須在調整順序和補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業。
6.5拆除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的處理:。
6.5.1技術部對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部殘存的危險化學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清洗干凈,確認安全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7.相關記錄。
7.2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
7.3工作任務書;。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切實杜絕各類設備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凡本廠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各車間方可申請設備、設施報廢。
3·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3·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3·3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3·4因磨損、腐蝕、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5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3·6國家明文規定淘汰的。
4·1凡符合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設備、設施應由各車間向設備設備主管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設備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鑒定,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經廠長批準后,報設備管理部門,經本廠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
4·2凡符合報廢條件的零件應由車間填寫《報廢申請表》,經廠長審批后,方可報廢。
4·3未經批準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5設備、設施的銷賬。
5·1設備、設施經報廢后,設備資產的帳、卡及其他隨機資料應隨《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注銷。
5·2設備主管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建檔報廢設備各類資料,并做好上報工作,車間應做好報廢設備的登記工作。
5·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財務部門做好殘值回收工作。
6·2對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負責處理報廢的部門、單位組織制定報廢方案,明確責任機構、職責,過程執行明細,安全措施及報廢后的上報、注銷工作,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執行。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規范設備報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設備。二、一次修理費超過重新購置價值70%的設備。
三、環境污染超過標準、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設備。
四、因意外災害或重大事故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設備。
五、因產品換型、生產工藝變更淘汰的專用設備,不宜修改利用的設備。
六、因技術改造替換下的不能利用的設備。
七、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一、機電設備報廢的申報、鑒定及審批工作,由公司機電動力部、財務資產部、設備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安排,并辦理有關報廢手續,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二、報廢設備的申報。公司所屬單位將本單位的待報廢設備集中存放,由各單位對照“設備報廢標準”逐臺進行自鑒后報設備管理中心進行初審。
三、報廢設備的鑒定。在設備管理中心初審通過的基礎上,由財務資產部填寫設備殘值,機電動力部組織財務資產部、監察審計部、設備管理中心、使用部門或單位等,組成設備報廢技術鑒定組進行現場鑒定,提出鑒定報告,報公司審批。
一、已經批準報廢的設備各單位不得留用或擅自處理。但對于礦山主要生產設備,各單位應先自行分解,對某些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拆卸入庫,作為備品備件繼續使用,其余設備殘體統一由公司指定單位回收。
二、報廢的(有牌照的)交通運輸車輛的處理,按機動車輛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回收單位對報廢設備殘體的銷售,首先應滿足公司內部加工利用,剩余部分可對社會轉讓銷售,內部銷售應實行優惠價,對外銷售隨行就市。
四、回收單位應積極開展修舊利廢工作,對報廢設備零部件進行修復,加工利用,增加效益。
五、報廢設備的殘值收入應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六、機電動力部、財務資產部、設備管理中心、使用部門和單位對相應的設備臺帳進行更新和調整。
第五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平朔煤業有限公司,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文件以本辦法為準。
第六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機電設備資產報廢申請表。菏澤佰世達木業有限公司。
附錄: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五
一:目的:
審批程序如下:
1.設備主管將設備報廢報告交財務部審批。
公司的生產設備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請報廢:1.設備老化高能耗,技術落后、經濟效益差的設備。2.查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設備。
3.設備存在重大隱患或出現重大故障無法進行修復的設備。
4.涉筆存在重大隱患或出現重大故障且修理、改造等不經濟的設備。5.其他應當淘汰的設備。
五:設備報廢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設備的介紹。
5.設備報廢報告經相關責任人審批后,有設備部負責任執行。
1.對于公司淘汰的設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可轉讓給需要的企業或個人,但轉讓價格必須經過相關責任人的審批。
2.對于無轉讓價值的設備,設備部組織人員對設備進行拆卸,將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經過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進行入庫或修理,而無價值的部件則作廢品處理。
3.考慮到經濟性,設備的拆卸盡量在生產現場進行,并將其對生產的影響降到最低。4.設備拆卸后應盡快進行處理,清理現場,不得將拆卸后的不將留在現場。
報廢設備處理完后,設備部應編制報廢設備處理報告,交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并封存報廢設備的所有檔案。
財務部應根據設備處理報告進行賬務方面的處理并取消設備編號。報廢設備處理的費用關于涉筆的維修及改造,不允許進行挪用。
上海佳春汽配有限公司。
設施設備報廢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六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環???、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后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環??七M行現場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安全環??浦贫▽H爽F場負責監督執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并報公司保衛處、安全環??埔约爱數毓矙C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化工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化工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電氣動力科批準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化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閑置設備的領用按《化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