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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一
一、每月兩次對本單位(系統)涉及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記錄。
二、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要記好臺帳,并按“定責任單位(責任人)、定調處措施、定調處時限”的`“三定”要求及時調處。
四、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因調處工作失職,造成社會治安不穩定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二
1月4日,鐵山鎮召開兩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節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鐵山鎮兩委、各村主干、駐村工作隊長及相關站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葛文清鎮長主持。
鎮黨委書記顏隆波對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強排查,會后,各行政村、駐村干部要對轄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其他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發生;二是要暢通信息渠道,確保信息對等,要高度重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信息反饋工作,對排查調處的重大矛盾糾紛要做到隨發隨報,特別是對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重大矛盾隱患,一經發現要立即全面、準確、快速上報黨委、政府,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三是要加強穩控,有效化解,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四是強化責任,跟蹤督查,各村掛點領導、村主干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開展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進行認真研究和部署,確保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對思想不重視,排查不到位,解決問題不力,發生重大矛盾糾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會議排查出涉及林業土地、房屋拆遷、農保社保、涉訪涉訴等五大類影響全鎮不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12件,在兩委擴大會議上,大家紛紛建言獻策,逐一梳理,研究解決方案。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三
1月22日上午,紅毛鎮在鎮政府會議室主持召開了20xx年1月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鎮黨委副書記姚旺通知、武裝部長王思仁同志、司法所所長陳玉欽、梁碧川,派出所所長王方銳、各村委會書記出席本次會議,會議由姚旺副書記主持。
會議期間,各村委會書記對1月份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匯報,并提出在工作的過程當中的不足和今年的工作計劃。
最后,姚旺副書記指出:在新的一年里,我們要認真總結去年的工作經驗,吸取經驗教訓,在以往的矛盾糾紛事件中找出問題所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斷豐富我們的工作方法,不能過于簡單粗暴,更不能敷衍了事,一定要實事求是,為人民群眾解決各類糾紛事件。
1月份,我鎮各單位、各村委會各類新增矛盾糾紛事件為5宗,排查矛盾糾紛為5宗,調處成功3宗,剩余2宗。在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我鎮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實時的把握跟蹤控制并處理糾紛事件,及時調解好,最大程度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事件。
1月份,我鎮沒有發生重大復雜矛盾糾紛的事件。
四、排查出進京非正常上訪情況。
1月份,我鎮沒有排查出進京非正常上訪情況。
五、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春節將近,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委會的'矛盾糾紛工作領導小組要積極配合,為我鎮的社會穩定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群眾在拜年時,經常會出現酒后打架斗毆的事情發生。因此,各村委會的治安巡防隊伍要實時做好巡查工作,避免引發更大的事情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四
根據市油田公司黨委干部大會精神和全市維穩工作要求,我殘聯按照文件精神,認真細致進行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經過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取得一定成績,現將本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具體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為搞好本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我殘聯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市油田公司黨委干部大會精神和全市維穩工作要求,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提高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充分認識到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堅持以殘疾人為本,牢記為民宗旨,發揚務實作風,積極解決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和信訪突出問題,為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深入基層解民憂,化解矛盾促和諧”的要求,認真努力搞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我殘聯把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確保抓實抓好,取得實際成效,經過認真研究,成立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理事長同志任組長,副理事長、同志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組員,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具體實施、檢查、督促等工作。與此同時,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調研,收集各方意見,化大力氣,做到“組織領導、工作內容、工作要求、方法步驟、檢查督促”五個明確,在此基礎上認真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確保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扎實推進,成效明顯。
為搞好本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我殘聯明確工作范圍、明確工作任務,要求堅持自上而下,落實目標責任,加強檢查督促,嚴格考評,形成真抓實干、齊抓共管新局面。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排查、報告、處理、督辦、反饋、通報、考核等各項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扎實推進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1、參照理事長聯系點制度和分管單位原則,對領導小組成員和其他干部職工劃分了工作范圍,原則上要求領導小組組長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1件,其他領導小組成員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2件,一般干部職工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3件。屬于包案解決的,包案案件按期處結率達到100%,力求取得排查化解工作的明顯成效。
2、領導小組成員和干部職工要深入到各鎮(街道)、社區(村)和部門單位,進行具體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集中排查化解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突出信訪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保持信訪形勢平穩,為我們黨勝利召開十八大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二是推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夯實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基礎,力求使矛盾糾紛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鎮(街)、矛盾不上交”。三是實現集體上訪排查化解率達90%以上,無重大越級信訪事件。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領導小組成員和干部職工要集中精力,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及時發現和化解信訪問題和矛盾隱患,定期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情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管理臺賬,及時排查存在的信訪問題和矛盾隱患,做到不留縫隙、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建立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反映問題、涉及人數、事態發展預測等要素在內的案件臺賬,按時報送上級部門。
4、落實排查化解措施,確保完成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一是及時化解。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及時就地解決;對堅持過高要求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和情緒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對訴求不合理、但生活確有困難的,采取救助、救濟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包案化解。對突出的信訪問題和矛盾隱患,要實行包案化解協調,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三是督辦化解。通過建立聯系點、現場辦公、聯合辦案等方式,督促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四是牽頭化解。對本級無法化解的信訪問題和矛盾隱患、難以協調解決的重大信訪案件和矛盾隱患,及時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上報上級部門,確定牽頭部門協調處理。
四、真抓實干,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經過我殘聯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在本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我殘聯下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人次,排查出矛盾糾紛個,化解矛盾糾紛個,做到了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殘疾人人解愁,化解矛盾,維護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維護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我殘聯接待上訪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屬人次,調查處理來信件,做到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有力維護了社會的穩定,推進兩個文明建設。在搞好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時。我殘聯切實抓好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努力落實對參保殘疾人的優待扶持,確保殘疾人老有所養;建立殘疾人扶貧基地,帶動貧困殘疾人產業扶貧;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專項社會保障政策措施,將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切實納入城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幫助無業、重度和農村殘疾人盡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讓殘疾人有基本穩定的生活保障。
我殘聯按照文件精神,認真努力工作,取得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初步成效,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但我殘聯深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在取得成績的基礎上,繼續努力,常抓不懈,為社會更加穩定和諧、促進地方經濟建設發展,作出更大的努力與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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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五
嘉樹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分析矛盾糾紛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建立會議制度,研究矛盾糾紛調解方案,分析當前矛盾糾紛形勢。
堅持執行村、單位每月排查、嘉樹鄉每月排查一次社會矛盾糾紛,重要時期,實行每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綜治辦公室對群眾要求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受理,然后根據矛糾紛的性質、類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歸口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權分流指派到有關部門和村。對綜治辦公室指派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務和要求,強化調處責任,落實調處措施,確保調處效果,并及時反饋調處結果。
綜治辦公室對所有接訪受理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視情況分流或直接組織調處:
1、涉及優撫安置、社會救濟、婚姻登記、婚姻中介、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2、涉及保險、勞動爭議、工傷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所會同黨政辦、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3、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綜治辦會同土地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4、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償轉讓,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土地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5、城鄉建設規劃、城鄉管理以及拆遷補償和安置等矛盾糾紛,由綜治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市場監督和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消費者協會分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辦和相關村負責調處。
9、涉及到其他有關部門的矛盾糾紛,由有關部門負責調處。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派出所會同司法所、綜治辦與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1、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跨村的矛盾糾紛,由綜治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調處,相關單位應按照綜治辦公室要求抽調人員按時參加聯合調處工作。
2、對綜治辦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糾紛,相關單位要及時指派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按時間要求進行調處,不得拒絕推諉。
3、矛盾糾紛調處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各級領導對綜治辦公室指派負責的矛盾糾紛應當負責指導、督促或親自參加調處工作。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六
切實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加速推進“平安城市”建設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快速排查調處機制,完善制度、落實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效。經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定期會議。街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年初或年終須召開中心工作會議,總結工作,調整和充實排調隊伍,制定繼續排查調處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調工作,確定排調重點,分解排調任務。并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及時掌握本街道矛盾糾紛的發展趨勢、發生情況以及各級排查組織排查矛盾糾紛的情況,查找原因,分析特點,加強指導,研究制定復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處措施。
2、不定期會議。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組織召開矛盾糾紛調處協調分析會議,對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并落實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協調會議由街道調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負責組織實施,調解中心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3、定期會議由街道調處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組織召開;不定期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召開,也可由其成員建議,由主任或副主任組織召開。調解中心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1、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應受理由村調委會、社區調委會未能調解成功的矛盾糾紛。
2、中心工作人員、調解人員受理糾紛時要認真做好接待服務。如果是口頭申請,接待人員應認真聽取當事人對糾紛情況的陳述,并做好接待筆錄。接待筆錄要嚴肅認真,體現當事人原話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筆錄原則上要有當事人的簽名或手印確認。
3、受理排查糾紛登記,要使用統一的《受理糾紛登記簿》和《排查糾紛登記簿》,受理糾紛登記的內容包括:受理時間、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址或電話、糾紛的性質、起因和簡單過程等。排查登記的內容包括:排查時間、地點、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糾紛種類、性質、起因苗頭、當事方基本情況、責任方等,要逐項認真填寫,不得遺漏。并注意妥善保管,嚴防遺失。
4、受理糾紛登記后,對當事人所反映的糾紛情況要注意保密,不經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泄漏。
5、調解人員將對受理矛盾糾紛的要求及時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匯報,由主任或副主任確定事件進行調處,將確定的調處時間、調處地點、調處人員及時告知糾紛當事方,確保當事方能按時參加調處。
1、不定期排查與集中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實行全覆蓋、全方位、多層次排查,做到情況早發現、早報告、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
2、重大節假日、敏感時期和糾紛多發期,要及時組織人員集中排查;對重點單位、重點人、重點事,加大排查力度,進行重點排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隱患。
1、制定完善處置群體性矛盾糾紛和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網絡,發揮基層治保、調解組織、治安中心戶長、調解信息員作用,及時了解和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動態。
2、對于重大的矛盾糾紛,調解中心要及時受理,多種手段并用,努力解決在初始階段或萌芽狀態。
3、發現重大糾紛隱患(可能發生群體性上訪、群體斗毆現象)應當及時報告街道主管領導,并及時上報市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
4、各社區、村調委會應于每月底將所掌握的矛盾糾紛隱患情況上。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糾紛時,能及時調處的,組織調解人員及時進報街道矛盾糾紛排查協調指揮中心。行調處,不能及時調處的,告知當事方可擇日調處。
2、涉及兩個或多個村(社區)之間的矛盾糾紛,由中心負責組織涉及到的村(社區)調委會成員共同召開聯席會議,協商調處措施并組織實施。
3、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確實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組織力量進行調處。
1、各村、社區調委會對中心交辦的有關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任務要高度重視,按時進行排查調處,對調處難度大的矛盾糾紛,可提交中心進行調處。
2、進一步明確督察督辦職責,對掛牌督辦、限期解決的重大矛盾糾紛和協調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要認真進行檢查,逐一落實。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七
各位領導:
自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萬名干部下基層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動員會議之后,我們__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機構,層層動員,明確任務。立足于“早發現、早解決”,精心選拔抽調干部,深入細致地排查調處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糾紛;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的梳理分類,因案施策,初步提出解決的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現將主要做法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__鄉現有25個行政村,1個集體農場,156個村民小組,農業人口25905人,耕地面積47812畝。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各種利益關系的再調整,各類矛盾糾紛不斷增加,特別是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土地承包流轉、村務管理、家庭婚姻鄰里糾紛,農產品收購、玉米制種糾紛以及社會保障、社會籌資、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了社會穩定。加之我鄉地處城郊,環縣而居,又是由因行政區劃調整后合并的鄉鎮。矛盾糾紛多,越級上訪多便成了一個“特點”。
二、主要做法。
針對這一問題,自20以來,我們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把全鄉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作為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傾斜領導力量,突出重點,加大排查力度,強化解決措施,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有效預防了重大群體上訪事件的發生。使今年群體上訪事件比去年有明顯下降。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在、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建立以鄉司法所為依托,以各包片負責組為支點,以各村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管理網絡。進一步健全各村調委會、十戶調解員網絡,完善職責,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選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思路。
二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和方法。建立了以“民情報告單”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為各類矛盾糾紛的“早發現、早解決”奠定了基礎。一年來,全鄉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56余件,調處54件,調處率96.5%。使廣大群眾對鄉政府的信賴度明顯上升,使我鄉越級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越級上訪的批數和人數穩中有降。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實行歸口調處的機制。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制度,不斷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制度化、規范化。對全鄉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分類建檔,有主要領導閱批后及時確定專門領導掛牌督辦;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一個矛盾、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調處制和掛牌消號制。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牽頭領導深入到所掛靠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村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從而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糾紛的擴大或民轉刑事件的發生。
四是強化責任,嚴格考核。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狠抓責任落實。鄉、村、社三級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格局。并將維穩納入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加大考核力度,狠抓落實,對因不利,造成矛盾糾紛擴大甚至“民轉刑”案件或引起群體性上訪的,嚴格追究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包片負責人的責任。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的格局。
五是借“萬名干部下基層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的強勁東風,切實解決農村中存在的各類復雜糾紛和積案矛盾。此次在全省開展的“萬名干部下基層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為我鄉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注入了新的活力。縣上動員會以后,鄉黨委、政府立即召開領導會議,專門研究此項,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抽調人員組建了七個分片聯村組。及時召開會議層層發動,實行統分結合、密切協調的機制,全方位、多層次地做好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我們在傳達好省、市、縣動員會議精神的基礎上,要求各組在具體中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健全機制。認真堅持和完善信訪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嚴格落實鄉、村、社三級調處責任制和經常性的民情訪談報告制。二是注重突破難點。在中重點突出在土地流轉、村務管理、涉法。
涉訴、重復訪、越級訪、集體訪等方面的矛盾糾紛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排查。三是注重創新方法。要深入群眾,排憂解難,帶著感情做好耐心細致的群眾思想政治,發揮村社調委會、“十戶調解員”、道德評議協會等組織和人員的作用,運用好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結合的方法,綜合應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是注重提高實效。要以徹底化解矛盾糾紛為根本目的,注重開展的實效性,力求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全面及時地化解和妥善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以“群眾滿意”和問題解決作為檢驗成效的依據。集中精力解決一些沉積性的矛盾和問題,大幅度扭轉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較多的形勢。通過近日來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轉的1起、村務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鄰里糾紛方面的3起,農業生產經營方面的4起,社會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債務方面的1起。這些摸排出的矛盾糾紛已經全部按照掛牌督辦的要求確定相關領導進行調處。
三、存在的問題及今后的打算。
我們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雖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還存在不少的問題: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糾紛不斷發生的.長效機制;二是由于農村大量的矛盾糾紛是因為社會轉型或政策變動而引發的,牽扯面廣,解決的途徑少。三是農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糾紛是因為農民不懂法而引發的。鑒于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在今后的中將采取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搞好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切實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能夠自覺拿起法律的武器通過正當的渠道維護利益訴求。從而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糾紛有小積大的問題。
(二)狠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以鄉司法所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進一步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鄉司法所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社調解小組、十戶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體系。
(三)狠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堅持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鄉、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實行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黨委書記、鄉長信箱,進一步拓寬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占地補償、“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一是建立責任制度。按照鄉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二是進一步健全以“民情報告單”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糾紛分析例會制。要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三是堅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
涉訴、重復訪、越級訪、集體訪等方面的矛盾糾紛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排查。三是注重創新方法。要深入群眾,排憂解難,帶著感情做好耐心細致的群眾思想政治,發揮村社調委會、“十戶調解員”、道德評議協會等組織和人員的作用,運用好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結合的方法,綜合應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是注重提高實效。要以徹底化解矛盾糾紛為根本目的,注重開展的實效性,力求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全面及時地化解和妥善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以“群眾滿意”和問題解決作為檢驗成效的依據。集中精力解決一些沉積性的矛盾和問題,大幅度扭轉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較多的形勢。通過近日來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轉的1起、村務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鄰里糾紛方面的3起,農業生產經營方面的4起,社會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債務方面的1起。這些摸排出的矛盾糾紛已經全部按照掛牌督辦的要求確定相關領導進行調處。
三、存在的問題及今后的打算。
我們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雖然做了大量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還存在不少的問題: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糾紛不斷發生的長效機制;二是由于農村大量的矛盾糾紛是因為社會轉型或政策變動而引發的,牽扯面廣,解決的途徑少。三是農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糾紛是因為農民不懂法而引發的。鑒于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在今后的中將采取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搞好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切實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能夠自覺拿起法律的武器通過正當的渠道維護利益訴求。從而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糾紛有小積大的問題。
(二)狠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以鄉司法所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進一步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鄉司法所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社調解小組、十戶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體系。
(三)狠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堅持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鄉、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實行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黨委書記、鄉長信箱,進一步拓寬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占地補償、“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一是建立責任制度。按照鄉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二是進一步健全以“民情報告單”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糾紛分析例會制。要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三是堅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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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全縣此次活動中,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件,調處了件,調解成功率為%;防止民轉刑件,人;防止因矛盾糾紛引起的非正常性死亡件,人;防止群眾性械斗件,人;防止因矛盾糾紛可能造成的群眾性上訪件,人;通過活動的開展,為新農村建設,為我縣社會的穩定、經濟的持續發展,為打造平安三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市局《通知》下發后,縣局領導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作為維護穩定和發展農村經濟的大事來抓。一是建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機關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具體業務日常工作由基層股負責。以此同時,全縣64個鎮鄉黨委、政府對此項工作十分重視,普遍建立了由分管政法、綜治工作的領導任組長,綜治辦、司法所、法律服務中心所、派出所、法庭、農業、水利、國土、民政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加強糾紛排查調處治理工作的領導。二是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開展活動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下發了《xx縣司法局關于認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的通知》。三是縣局召開了司法所長會議和中心法律服務所長會議,進行部署動員。局領導和基層股的同志還分片深入到鎮鄉檢查指導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了解專項治理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四是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制,把排查調處工作納入丘年度目標考核。
二、大力開展法制宣傳,為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創造良好的氛圍。
為保障該活動如期有效開展,全縣各地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對村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一是為配合開展春耕大忙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縣法建辦編印萬冊普法農民讀本發放到農民手中;二是因地制宜,大力宣傳。各鎮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板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治理活動的意義、目的和要求;三是舉辦調解干部業務培訓會。縣司法局采取以會代訓方式對各鎮鄉司法所所長、法律服務所所長進行集中業務培訓。各鎮鄉對村調委會主任、調解員采取以會代訓方式進行集中培訓。著重就常見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處方法進行了培訓,不斷提高各級調解干部的'業務水平和應對處理疑難糾紛的能力,為專項治理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整合力量,密切協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各鎮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和減少爭用電、爭曬壩、爭農機具、爭田邊地角糾紛的發生。
四、圍繞穩定大局,積極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是主動排查,消除糾紛隱患。各鎮鄉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工作思路,組織力量,以村社為單位,對積存糾紛進行拉網式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盡量減少對春耕生產的影響。同時,各鎮還制定出群體性和突發性事件的預案,對易激化糾紛的重點戶和重點人采取定人、定時的辦法及時進行重點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特別抓好用水糾紛的預防工作,提前制定排灌用水制度并嚴格執行。如樂安鎮進一步完善了“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組織網絡化,信息反饋多元化”為主要內容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掌握民間糾紛信息,有效的預防和減少了糾紛的發生,確保了春耕的順利進行。
二是認真預防和調處春耕用水糾紛。為預防用水糾紛的發生,各鎮根據實際都制定了《用水、管水規定》,實行水權集中,推行“三長”(即鎮長、村長、社長負責制)負責制和“一把鋤頭放水”制度,強調“上游照顧下游,下游體諒上游,中間顧全兩頭”的原則,形成了預防春耕民間糾紛的長效機制,特別是鎮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顯。在春耕期間等司法所成功調處一些影響春耕進程的疑難糾紛,及時化解了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難點問題,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難問題鎮解決”,千方百計保證了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
三是突出重點,積極預防和調處群體性糾紛。隨著我縣擴權強縣試點工作進程步伐的加快,在城鎮建設、工業園區、道路及小集鎮等項目建設中,涉及征地拆遷等諸多方面的糾紛較為突出。針對這些新情況xx等鎮的黨委政府,始終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有針對性地把這些熱難點問題的調處,作為春耕期間的重點工作來抓,通過多方面教育、疏導和調處等方式來有效預防件的發生,有力地維護了我縣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了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如鎮轄區內的四強磚廠與xx村七社村民發生爭路、斷路糾紛,鎮武裝部長xx率司法所人員親臨現場調解,有效制止了事態擴大和件的發生,確保了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
四是扎實開展“5、12”特大地震受災期間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災情發生后,縣司法局立急研究安排部署,把化解矛盾作為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災難面前,更加有力地叫響“有糾紛找司法”這句口號。各鎮鄉司法所在災區和災民安置點及時成立矛盾調解組織,把因過度悲痛、情緒失控、食品分發、搶占睡道等引發的糾紛作為化解的重點;并抽調精通法律的專業人士10人對受災群眾提出的有關財產繼承、損失賠償、合同丟失等關注度高的問題提供法律服務,目前已向受災群眾或親屬援肋件。
在開展春耕大忙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中,縣司法局及時對活動進行檢查和指導。局黨組書記、局長xxx在地震災害發生后深入到xx等鎮鄉參與抗震救災和檢查指導災期間矛盾化解工作;分管副局長xxx帶領基股辦公室工作人員深入到xxx等鎮鄉以及部份村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了檢查指導,對春耕生產中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難點問題,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加以解決,進一步推動了專項活動的深入開展。同時、為鞏固排查調處成果,更好地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各鎮鄉在認真做好此活動總結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壯態,預防矛盾糾紛激化的典型事例和重大事件的發生。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九
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時發現并化解校園內教職工及家屬之間、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不文明的因素,創建安全、穩定、文明、和諧、團結的校園。
1、幼兒園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幼兒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小組領導下進行,小組成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2、定期排查校園內各類矛盾糾紛,建立領導小組——各教研組——班級之間信息雙向反饋的暢通渠道。
3、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要遵守預防為主、發現調處為次的原則,以說明教育為主要方法,以團結、安全、穩定為出發點。
4、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不推諉,誰先知道誰負責,重大問題上報校黨委、校委會研究處理。
5、無論是定期排查,還是問題的發生及處理都要及時、真實地做好記載并做好歸檔工作。
6、每月對幼兒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匯總,填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報表,供各級領導和幼兒園檢查。
為切實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制度。
1
(一)信息報告制度。
1、采取上下結合、條塊結合、日常排查與定期集中排查相結合,重點排查與普遍排查相結合起來的方式,對人事編制工作矛盾糾紛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2、不管單位有無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情況,各室必須每月匯總一次情況,向上級領導報告,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
3、及時準確上報排查調處過程中發現的預警性涉穩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穩定事件,確保社會安定團結。
(二)要情報告制度。
1、凡發生10人以上的集體上訪或圍攻沖擊幼兒園等重大情況,所在教研組各室必須在事件發生后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在3小時內向園長報告,24小時內向上級維穩辦報告。
2、凡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苗頭,所在組室負責人必須在24小時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原因和處理情況,以后每天報告一次,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3、發生有影響的刑事案件,必須在發生后的6小時內向主要領導報告。
4、建立健全重大穩定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各組長定期進行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種不穩定因素進行梳理,按輕重緩急排序,將較為重大的.不穩定因素詳情報局備案,由分管領導對重大不穩定因素進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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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抄告回報制度。
1、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各方參與、分級負責”的原則,果斷、迅速、認真調處。
2、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下發督辦函,責成有關組室限期調處,各組長積極配合,并在規定時間內回復調處結果。
3、要及時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熱點、難點問題,不得把本地本部門應該解決、處理的矛盾和問題推向社會,推給上級。
(四)考核督查制度。
1、幼兒園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首要任務,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歸口負責,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
2、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工作失職等發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體性鬧事事件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實行“一票否決”。
3、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晉級和晉職的重要依據之一,對遲報、漏報、不報、督辦回執不填報的,堅決予以責任追究。
4、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組長各負其責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和化解工作,著力在落實工作措施,謀求工作實效上狠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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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形勢分析會議制度。
1、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形勢分析會議制度,幼兒園每季度召開一次。
2、形勢分析會議對排查調處工作做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不到位的進行黃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3、認真研究調處急、大、難矛盾糾紛的措施,通過形勢分析會議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調處時間,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
2、要定期排查單位和單位家庭內部的矛盾糾紛,確定辦法,制定預案,做到“底數清楚,防范到位”。
3、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調處,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初期,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小矛盾糾紛不出單位和家庭,大矛盾糾紛不出市。
4、對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要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調處,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制訂預案,做到排查一件,調處一件,教育一片。
5、對上級組織領導批辦、督辦的重大矛盾糾紛,要限時調處,未能如期辦結,也不說明情況而造成群眾越級上訪,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和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關于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活動的通知》,切實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為創造和諧穩定的教育環境。我校通過開展活動,及時排查、調處矛盾糾紛2件,有效地維護了學校穩定。現將我校矛盾糾紛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深入扎實地開展該項活動,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會上進行了認真部署。進行走訪摸排,切實把影響安全和穩定的矛盾和問題排查出、調解好。
二、突出重點,深入排查。
三、有效調處,及時化解。
我校充分以開展矛盾糾紛活動為契機,建立健全調解組織網絡,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預警機制。
1、實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負責制。
二是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對問題比較突出、可能引發職工家長的事件、突發性事件、集體上訪事件等要及時掌握信息,及時上報。我校通過開展矛盾糾紛活動,切實解決了影響學校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和諧六校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二
近日,貴州省德江縣潮砥鎮召開了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會議由該鎮政法委書記李海主持。該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黨政綜合辦、林業環保站、國土所、教育辦公室、各辦事處負責人和各村(社區)綜治站長參加了會議。
會議聽取了各相關單位工作情況匯報,分析全鎮1—5月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體情況,進一步研究和落實了下步工作措施。
會議指出,一是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要與各相關單位和村(社區)做好對接和聯系,相關單位和各村(社區)要密切配合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工作,進一步健全本單位本部門及各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臺賬。二是各相關單位部門及各村(社區)要加強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工作,對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及突出隱患要及時上報和掌握具體動態,做好穩控,切實把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三是鎮司法所要認真做好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對全鎮單位部門和各村(社區)上報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建立檔案和臺賬,并嚴格督促和跟蹤落實,確保各類矛盾糾紛及時化解。
會議要求,全鎮各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務必站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切實加強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工作,預防和減少重大復雜矛盾糾紛發生。同時,各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信訪調解、人民調解“四調聯動機制”作用,努力實現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三零”(零發生、零積存、零上訪)和“三精準”(精準排查、精準穩控、精準化解)工作目標。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三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代會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解決影響學校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育人環境,我校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于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范圍內,通過動員摸查、核實分析、集中整治、自查總結等方式,集中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為查缺補漏、總結得失,學校經回顧、自查反思,特將活動的具體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為確保本次活動效果,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學校結合縣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實施、情況反饋等工作。對具體工作的落實實行分年級塊狀包抓,具體由年級包抓領導分項負責落實、督查。學校建立相應考評機制,對包抓領導及教師的活動落實情況進行具體考評,并納入學期末績效考核。有力加強了活動領導,夯實了活動職責,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安全隱患等不穩定因素進行了一次全面細致的排查,并對突出問題逐件進行了造冊登記,建立臺帳,明確了辦結時間。
為切實解決學校內部存在的突出問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學校在深入摸查、公開信訪的基礎上,組織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對排查記載的新、老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弄清了新問題的產生根源,研究出了解決辦法,商定了解決時限,制定出了妥善解決老問題的工作方案,為矛盾糾紛及問題的逐項化解提供了有力準備。
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學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隱患、消除一切不穩定因素為目標,圍繞尚未解決的老問題、排查出的新問題,結合既定的解決辦法和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深入實際,切實化解了潛在的矛盾糾紛。對學校教師提出的合理信訪要求,工作小組嚴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處理意見,妥善解決了存在矛盾;對教師堅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組盡最大努力進行維穩,將矛盾糾紛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狀態,有效地確保了學校的和諧與穩定。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經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學校將結合本次活動的經驗、得失,進一步建立工作長效機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引導教師正確信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路子,切實促進我校和諧與穩定,努力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而不懈奮斗。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四
按照實施意見的'規定,鄉里于元月20日召開了由全體鄉村干部參加的動員培訓大會,會上,鄉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領導組長,鄉黨委副書記劉斌同志代表鄉黨委、政府就一定要將此次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好,做了具體布置,提出了嚴肅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廣播、標語等宣傳工具及方式進行了廣泛宣傳。使廣大鄉村干部對信訪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認識,對如何才能做好信訪穩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長和增強了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在矛盾糾紛排查期間,各村各部門均能按照意見的要求,結合過去的工作和正在開展的工作,認真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經導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廣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矛盾糾紛,按月集中匯報總結,相互交流學習。共排查各種矛盾糾紛46件。具體調處方法是:一般性問題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進行處理,對因工作造成的進行了糾正,對因其它原因群眾暫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進行了耐心的說服解釋。較為突出的矛盾糾紛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負責人進行組織協調共同研究處理。重點性問題,主要領導親自組織安排,親自參于處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都得到了處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存在的問題。
我鄉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實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資金方面的問題,暫難以從根本上徹底解決,依然存在有上訪隱患。主要負責人對此高度重視,定期聽取有關部門和分管負責人的匯報。并強調,要跟蹤掌握情況,及時說服化解,力保穩定。
**鄉7月13日。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五
本月份內綜治維穩工作比較平穩,鎮村(社區)調委會共排查出矛盾糾紛10起,歷史遺留問題1起、涉礦糾紛2起、涉及人數34人,山林權屬糾紛2起,涉及人數56人,項目建設征地拆遷安置問題5起,涉及人數65人,調處成功10件。其中:鄰里4件,遺產糾紛1件,合同糾紛1件,損害賠償3件,其他糾紛1件,特別是化解了茶園村蔣家組村民反映榕祿煤礦原北風井井下開采影響其房屋開裂受損糾紛。
二、分析當前矛盾特點:
1、涉及征地拆遷、項目建設留下的歷史遺留問題多,化解難度大,穩控壓力大,如郴永大道涉拆遷戶、銀都大道涉拆遷戶、馬礦棚戶區拆遷戶要求落實安置等問題,拆遷戶反映多年,遲遲未得到落實,存在越級上訪或鬧事隱患。
2、村民反映煤礦井下開采影響其房屋開裂受損、農田灌溉及生活飲用水受損的矛盾糾紛多,調處難度大。
3、山林權屬糾紛逐漸增多,調處難度大。
三、工作措施與建議:
1、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繼續做好征地拆遷及山林糾紛調處的政策宣傳工作,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
2、加大對縣交辦的重大矛盾糾紛地化解力度,力爭將矛盾在本月化解,村(社區)組干部每周開展一次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繼續做好各種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化解在基層。
3、希有關部門盡快落實涉及項目拆遷戶安置地問題,及時消除一些不穩定因素。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六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托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群防群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匯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群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群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范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范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干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五五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七
xx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王xxx親自擔任,副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擔任,下設辦公室,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調處
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水利建設、公路建設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鄉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辦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少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排查調處月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排查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三陽和促進xx鄉經濟崛起做出貢獻。
xx鄉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
酒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
省民政廳: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實地開展了為期二個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現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責任制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加強改進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局長為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具體指導協調分管部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確了排查調處的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向各縣市區民政局及下屬單位下發了工作方案。廣大民政干部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緊密聯系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實際,按照事要解決、注重預防,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工作中做到真正關心、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困難群眾,熱情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認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堅持依法行政,規范信訪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一)認真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情況。從4月份開始,市、縣兩級民政部門結合調查冬令春荒青黃不接期間困難群眾缺糧情況,詳細了解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逐一排查潛在矛盾和存在問題,把民政業務涉及到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全部納入視野,做到底數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階段,各級民政部門共召開民情分析會、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分析會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分赴各縣市區督查全省民政工作會議和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并就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部分信訪問題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督促排查調處進度,有效促進了工作落實。
(二)暢通信訪渠道,廣泛征求意見。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期間,我們始終堅持眼睛向下、盯著“源頭”做工作,保證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暢通。認真落實局領導接待來訪制度,向社會各界公布監督電話、電子信箱和接待時間,嚴格實行“首問”制和“首訪”制。始終堅持民政為民的宗旨,市、縣兩級民政干部職工撲下身子,走鄉入戶,實地調查了解基層存在的問題,從不同層次不同方面征求社會各界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把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傳教育到位,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排查到的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農村特困群眾生活安排等兩方面。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0余起,絕大部分都及時予以解決。一是認真落實復員干部和退伍軍人相關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軍隊復員干部有17人申請領取了《再就業優惠政》,有17人參加了養老保險,有17人參加了醫療保險,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軍隊復員干部思想穩定。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進展順利。二是著力解決好城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對每一起反映城鄉低保的事件,都認真調查、核實,給出答復。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規范化建設,我們于四月份對低保工作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專項調研。調研組深入低保戶家庭,聽取他們對低保工作的意見。與城市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進行了痤談,共同探究工作難題,不斷完善制度措施。對于我市肅州區兩名群眾給民政部寫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問題,我們接到通報后,及時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了妥善處理。總之,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建立起了雙向服務、雙向聯動工作機制,對逐級摸清的矛盾糾紛統一建立臺帳,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進行的原則,對臺帳記載的各類矛盾糾紛實行化解“銷號”制度,使矛盾糾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傳,對上訪對象作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加強對《信訪條例》和民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表達意愿,不聽信謠言,不越級上訪,不參與非法活動。
三、逐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意識。嚴格按照民政信訪工作屬地管理、歸口負責的要求,把問題盡量解決在基層,切實杜絕越級上訪。二要完善信訪制度。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制度,嚴格落實信訪責任制,全面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務。信訪工作作為傾聽群眾呼聲、化解內部矛盾的工作,僅局限于直接解決信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和矛盾是不夠的,今后要在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發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制度。臺帳做到動態管理,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及時“銷號”,對新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研究確定解決辦法,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要提出解決的思路、對策、措施,徹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協調配合。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重視與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政策協調和工作配合,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使重復上訪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五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通報制度。對省廳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及時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對向縣(市、區)民政局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久拖不辦或不按時限辦結的,要通報批評,追究領導責任,限期整改。
篇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總結報告
酒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總結報告
省民政廳: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實地開展了為期二個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現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責任制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加強改進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局長為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具體指導協調分管部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確了排查調處的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向各縣市區民政局及下屬單位下發了工作方案。廣大民政干部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緊密聯系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實際,按照事要解決、注重預防,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工作中做到真正關心、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困難群眾,熱情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認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堅持依法行政,規范信訪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一)認真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情況。從4月份開始,市、縣兩級民政部門結合調查冬令春荒青黃不接期間困難群眾缺糧情況,詳細了解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逐一排查潛在矛盾和存在問題,把民政業務涉及到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全部納入視野,做到底數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階段,各級民政部門共召開民情分析會、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分析會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分赴各縣市區督查全省民政工作會議和全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并就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部分信訪問題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督促排查調處進度,有效促進了工作落實。
(二)暢通信訪渠道,廣泛征求意見。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期間,我們始終堅持眼睛向下、盯著“源頭”做工作,保證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暢通。認真落實局領導接待來訪制度,向社會各界公布監督電話、電子信箱和接待時間,嚴格實行“首問”制和“首訪”制。始終堅持民政為民的宗旨,市、縣兩級民政干部職工撲下身子,走鄉入戶,實地調查了解基層存在的問題,從不同層次不同方面征求社會各界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把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傳教育到位,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排查到的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農村特困群眾生活安排等兩方面。
兩名群眾給民政部寫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問題,我們接到通報后,及時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了妥善處理。總之,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建立起了雙向服務、雙向聯動工作機制,對逐級摸清的矛盾糾紛統一建立臺帳,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進行的原則,對臺帳記載的各類矛盾糾紛實行化解“銷號”制度,使矛盾糾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傳,對上訪對象作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加強對《信訪條例》和民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表達意愿,不聽信謠言,不越級上訪,不參與非法活動。
三、逐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我們將在鞏固現有成果的的基礎上,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努力維護社會穩定。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民政信訪工作屬地管理、歸口負責的要求,把問題盡量解決在基層,切實杜絕越級上訪。二要完善信訪制度。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制度,嚴格落實信訪責任制,全面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務。信訪工作作為傾聽群眾呼聲、化解內部矛盾的工作,僅局限于直接解決信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和矛盾是不夠的,今后要在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發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制度。臺帳做到動態管理,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及時“銷號”,對新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研究確定解決辦法,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要提出解決的思路、對策、措施,徹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協調配合。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重視與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政策協調和工作配合,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使重復上訪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五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通報制度。對省廳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及時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對向縣(市、區)民政局交辦的上訪、信訪事件久拖不辦或不按時限辦結的,要通報批評,追究領導責任,限期整改。篇二:
xx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王xx-x親自擔任,副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擔任,下設辦公室,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水利建設、公路建設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鄉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辦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少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為依法開展排查調處月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排查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三陽和促進xx鄉經濟崛起做出貢獻。
xx鄉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篇三:2012年上半年
永安社區2012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上半年總結 2012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12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范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12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永安社區居委會
2012年6月
****上半年
半年來,****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
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來,未發生一起信訪案件。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中心成立了以分管支部書記
***為組長,***楊鵬為副組長,各辦、隊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中心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工作組日常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添置了辦公用品,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
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制度。中心每
個月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并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層層簽訂責任制,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 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的處理對策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
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半年來中心按照公司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結合辦情,依法調處。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
體落實到每個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內容,獎優罰劣。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八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 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十九
半年來,旅游局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及整體聯防工程納入部門議事日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政府工作中心,引導廣大干部職工以平安創建為統攬,及時排查隱患,群防群治,為構建和諧社會做了大量工作。現總結如下:
為加大維穩、綜治工作及整體聯防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工程力度,區旅游局調整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辦公室人員具體負責實施此項工作,將20xx年確定為“矛盾糾紛調處年”,制定了維穩、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四防”檢查制度等,有效的預防和消除了不穩定因素,營造了一個和諧安定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
一是始終堅持每周的學習制度,組織全局人員學習《憲法》、《國家安全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省、市、區有關綜治、維穩、整體聯防工程建設及平安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有關文件,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覺用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能力。
二是采取多種形式,繼續加大對“平安單位”、“和諧社會”創建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宣傳力度,把安全工作與綜治、維穩宣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分別深入各旅游企業開展了法制維權周活動,活動以“和諧、維權、發展”為主題,以“維權、反邪、平安、健康、防艾”為內容,針對群眾在衛生保健、權益保護、常見病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利用廣播、電視、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了大力宣傳。
認真履行“參與、教育、代表、服務、聯誼”五大職能,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辦實事,求實效,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真正發揮了旅游項目杠桿作用。
一是抓旅游景區項目建設。在全面完成20xx年度項目工作任務。
二是切實做到把安全工作與綜治工作有機結合,積極配合支持政法部門嚴厲打擊各種犯罪及禁毒活動。確保轄區旅游企業無安全事故發生,無“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無經濟犯罪案件。規范了政務行為,自動化辦公設備,安全設施的加固一應俱全,徹底改善了辦公條件,為單位人員工作、學習、生活創造了良好環境,樹立了良好的機關外在形象。
三是深化了安全創建活動,堅持安全工作經常講、天天講,節假日認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四是及時上報信息,完善軟件資料搞好總結評比,分類整理建立了綜治工作專門檔案。
高度重視“整體聯動防范工程”建設,定期不定期地研究防范方法措施,制定了實施意見,做到人員、制度、責任、措施四落實,保證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開展。
下半年,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制定宣傳方案,繼續加大維穩工作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加強與各旅游企業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引導輿論導向,利用宣傳欄、橫幅等信息渠道進行宣傳,為社會穩定和諧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努力推進全區旅游行業維穩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
為確保全學校師生財產和人身安全,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領導,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例會。
二、會議由學校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班子和負責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參加會議。
三、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一)、傳達落實省廳、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級政府部門關于綜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關文件精神。
(二)、聽取本校負責綜合治理工作人員工作匯報。
(三)、解決學校保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疑題,針對校園周邊治安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四)、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制度和失職人員的處理。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一
xx街道xx社區系原來xx居委會、部分法海居委會,東街街道部分鰲峰坊居委會、水部街道部分xx居委會整合而成。四至范圍:東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權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鰲峰坊,總面積37萬平方米,1605戶,5095人,新村樓院29座,轄區省屬單位1個,市屬單位7個,醫療單位1個,學校1所,老人活動中心1個,社區內政治文化氣息濃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備區、協和醫院、格致中學、xx賓館等,是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之一。
xx社區自建立以來,社區黨政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區黨建活動為核心,采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創建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真抓實干,初見成效,突出創建“康樂型”社區特色,著力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文個人工作總結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社區建有4支志愿者隊伍,6支文藝隊,各文藝團隊在專家的指導下,演出了許多精彩的節目。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社區在xx風景區還設有戶外健身活動點,較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活動場所。同時,社區還著重推進“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各項建設活動,呈現出和諧的發展態勢。
幾年來,xx社區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黨風廉政、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先后榮獲省級“企業退休規范化管理達標社區”、市級“鞏固國家衛先城市先進單位”、“綠色社區”、“先進社區婦聯”、“平安家庭先進示范社區”、區級“衛生達標社區”、“三八紅旗單位”、“平安社區”、“計生生育紅旗單位”等榮譽稱號。榮獲“二級達標”社區。
20xx年,xx社區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5%。
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7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由于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組司法所作為牽頭單位,每月到各個小區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區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匯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xx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即每半年組織召開綜治調解專干培訓、交流會議,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調解委人員參加培訓,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匯報、交流。并通過會議交流形式對調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xx社區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二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各種利益關系的再調整,鄭集鎮的各類矛盾糾紛有所增多,特別是山林、資源權屬糾紛,山地承包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以及社會籌資、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鄭集鎮自20xx年以來,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立足基層實際,扎實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探索出一套綜合運用組織、法律、行政、民間等手段,適合基層調解工作規律,符合人民群眾意愿的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安定穩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運行。鄭集鎮及時總結、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建立以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依托,以司法所為支點,以各村(居)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管理網絡。各村政府把組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議事日程,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則、工作范圍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有效規范了中心的“從業”行為,促進了“中心”的`有效運轉,深得案件當事人的信服,群眾都說:“調處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們就找中心解決。”這充分體現了群眾對調處中心的信賴。一年來,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糾紛180余件,調處120件,調處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運轉,使xx鄉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越級上訪的批數和人數連年穩中有降。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實行歸口調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對全鄉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及時進行通報,并由鄉五套班子領導掛鉤督辦;鄉直各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有關村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
堅持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委書記、鄉長信箱,開展人大代表下鄉巡回接訪等活動,拓寬了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下崗安置、“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做好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是關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有效形成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責任體系。
開展領導下鄉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定期深入到所掛鉤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鄉村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村政府在本轄區劃分責任片區,由村領導及“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分片掛鉤,定期進村入戶調查情況,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對策,提前入戶訪談,前移工作關口,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責任追究制度。把領導干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根據中央綜治委《關于對發生嚴重社會穩定重大治安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鄉實際,制定《落實信訪效能督辦制度實施意見》及《關于發生集體越級上訪問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工作失職、排查社會矛盾糾紛不力,或貽誤時機,致使小矛盾釀成大事端及問題較多、長期得不到解決釀成重大事件的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單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別給予督辦文秘告誡、效能告誡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對各地各單位轄區或管轄范圍內發生集體越級上訪,造成不同程度惡劣影響的,分清不同情形對黨內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直到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對黨外責任人則按法律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理。
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通用23篇)篇二十三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一、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矛盾糾紛調解方案,分析當前矛盾糾紛形勢。
堅持執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會矛盾糾紛,重要時期,實行每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對群眾要求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受理,然后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類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歸口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流指派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或單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務和要求,強化調處責任,落實調處措施,確保調處效果,并及時反饋調處結果。
四、移送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
調處服務中心對所有受理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視情況分流或直接組織調處:
1、涉及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2、涉及保險、勞動爭議、工傷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所會同黨政辦、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3、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農經站會同國土資源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4、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償轉讓,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國土資源所、司法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5、城鄉建設規劃、城鎮管理以及拆遷補償和安置等矛盾糾紛,由城鎮建設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
合同。
糾紛,市場監督和管理等矛盾糾紛,由經濟管理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辦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處。
8、涉及企業產權改制、安全生產等矛盾糾紛,由派出所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查。涉及上訪的矛盾糾紛,由信訪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調處。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綜治辦會同派出所、司法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10、其他民事矛盾糾紛由司法所和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站調處。
11、上述單位對所屬矛盾糾紛必須進行面對面的調解工作,確實調處不了的,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抽調人員協調調處。
12、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直接調處。
五、聯動聯調制度。
1、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跨村的矛盾糾紛,由調處服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調處,相關單位應按照中心要求,抽調人員按時參加聯合調處工作。
2、對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糾紛,相關單位及時指派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按時間要求進行調處,不得拒絕推諉。
3、矛盾糾紛調處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各級領導對中心指派負責的矛盾糾紛應當負責指導、督促或親自參加調處工作。
4、中心調處矛盾糾紛時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不得拒絕。
5、矛盾糾紛確因部門決策不當或行政行為不當引起的,相關部門要立即糾正,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糾紛,由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協調,集中力量進行調處。從而形成分工負責與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做到信息聯通、力量聯動、糾紛聯排、矛盾聯調。
六、督查回訪制度。
2、對分流指派給有關單位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了解,提出調處意見。
3、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對未調結的矛盾糾紛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以上的繼續調處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報有關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調處情況。
七、檔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檔案包括:(1)調處網絡組成人員名冊;(2)會議記錄、培訓記錄、業務學習記錄;(3)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情況登記薄;(4)矛盾糾紛調解卷宗;(5)中心。
年度工作計劃。
總結、兩次以上矛盾形勢分析報告;(6)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相關材料;(7)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調處的矛盾糾紛調處結束后,應及時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內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錄;(3)調解。
申請書。
;(4)調查筆錄;(5)證據材料;(6)調解筆錄;(7)調解。
協議書。
;(8)回訪記錄;(9)附卷材料。
3、中心調解的簡易矛盾糾紛,未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的,應填寫《矛盾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統一歸檔。
4、中心應當根據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月報表、半年報表和全年報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綜治辦。各類統計報表應按時間、年限分類裝訂成冊,建立統計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5、矛盾糾紛調處材料應在調處結束后一周內整理歸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八、培訓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負責對本轄區調解人員進行培訓。使廣大的調解人員明確職責,掌握與調解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調解的方法與技巧。按照“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群眾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配好調解人員。中心工作人員要實行公開上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服務中心根據實際制定對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對調處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因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矛盾糾紛上交或激化的單位嚴格按照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處理。
十、責任制度。
以嚴格的責任制來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效。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責任制和分級責任制,實行領導定期接待、包案負責制、直接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執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報告制度,凡是大疑難矛盾糾紛,應及時向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報告請示。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因矛盾糾紛調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