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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一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二
為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管理,在發生集中供熱安全事故時,能夠有效快速地做好搶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熱,特制定本預案。
1、指揮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現場指揮組
組長:田永洪趙紅來
成員:劉剛趙志永孟憲奇
職責:根據預案和指揮組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1、供熱搶修人員由生產經理負責,生產科和換熱站維修人員構成。職責:根據現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和搶修工作。
2、設備保障工作由材料科組織完成,材料科在供暖前把搶修用設備、機械車輛和搶修材料準備好,有專人管理,供暖期間每周檢查一次。職責:保證供熱設備隨時可用,搶修材料隨時夠用。
1、供熱主管網出現安全事故
現場指揮組在接到指揮組命令后,立即組織搶修人員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主閥門,還是帶壓堵漏,并根據預案安排管道搶修,通知采暖用戶,向上級供暖部門匯報,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部門關系,及時把現場情況向指揮組匯報,搶修完成后,把事故情況上報指揮組。
2、供熱分支管道出現安全事故
搶修人員10分鐘內到現場,由現場搶修組成員制定方案進行搶修,搶修完成后,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現場指揮組。
3、供熱出現大面積不熱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確定不是廠內原因后,安排各區搶修人員到現場排查閥門是否損壞,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氣阻等原因,搶修隊檢查搶修后恢復正常供熱,處理完畢后,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指揮組。
4、因鍋爐和溫度等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組織,各換熱站實施,關停一些供熱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區,直到補水恢復正常后,再維修恢復這些小區的供暖。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三
石家莊市欒城區供水服務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石欒安委辦[20xx]24號文件規定,保障城市安全正常供水,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供水現狀,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單位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依靠科學。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搶險隊員的作用。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欒城縣城區供水管理辦法》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區供水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搶修、救援等應急處理工作。
1、城區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破壞或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3、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4、傳染性區域疾病;
5、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停電、供水區域減壓等;
6、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欒城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長:張建永
副組長:張興東
成員:王書亞任書立王國欣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人王國欣,成員:邢增川、趙賢江。明確分工,分組落實責任。
(二)組織機構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安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實施,針對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等級。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總體的調度和協調,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信息,隨時關注應急突發搶險進度及最終處理結果,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
保持整個應急預案過程中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通報事故現場態勢。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城區內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地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各項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城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飲用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供水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一)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上級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三級預警:由單位總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3、四級預警:由單位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響應級別按照水污染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二)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1、為實時監測、控制水源地的水質水量安全狀況、提高風險預警、預報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備變頻及消毒設備,并對各供水井進行聯網電子監控,隨時掌握供水井運行情況。
2、自設化驗室,每周取水樣檢測,對城區供水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供水井飲水安全情況。
3、衛生監督部門定期抽取水樣,對城區各供水井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城區供水狀況,并對城區供水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一)本城區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88xxxxx(供水服務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一)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2)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發生水源井或供水設施損壞時,供水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單位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單位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預案
1、落實對水源地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加強泵房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24小時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應急辦公室通過各種形式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調動水務局、城管局及消防隊蓄水車向故障供水區域送水。
(五)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四
為了保證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組長:秦忠云
副組長:沃嵐
組員:蔡藝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衛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時間向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領導工作責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統計學生的情況,如果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領導小組。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師生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校長報告,由校長報楊浦區教育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衛生監督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5、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家屬和社會群眾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五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 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著力提高物業公司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xxx”小區飲用水衛生安全,為物業公司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價值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事做起,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措施(及預防措施)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若斷水時間超過 2 天以上,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部門人員聯系檢測部門對水池、水塔、水箱等進行檢測,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管網恢復后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120,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物業公司
2018年1月1日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七
第一條為確保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城市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四)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六)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七)傳染性區域疾病;
(九)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十)較大規模的聚集性事故。
第三條任何供水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突發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第四條供水企業應按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供水企業的應急處理預案應當根據當地政府的要求并結合各自實際,預計到可能出現的各類嚴重情況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預案應簡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第五條建立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城市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國網嵊泗縣供電公司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分管水務的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縣自來水公司經理兼任,成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辦公室統一接警、分類、分級處置。
第七條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突發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納入地方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四)制訂突發災害時可調動非公共供水水源預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強水質檢查和監督檢測,在完善自身結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六)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七)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第八條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做好突發事故接處警、指揮調度。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二)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后,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公安機關、當地政府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四)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五)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九條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在事故現場附近設定現場指揮部,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條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一)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況設秘書、搶險、調查、通信、專家、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小組,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核定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地方政府、公安機關等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的指示。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五)完成搶險救災等工作后,制作書面報告。
第十一條現場指揮部應當設立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現場指揮長由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重點指定。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各參與搶救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應急方案,制定具體搶救應急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并跟蹤落實。
(二)負責組織設立現場應急處置的各工作小組。
(三)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管制。
(四)負責與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當地政府的聯絡。
第十三條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領導小組、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特大突發事故。
重特大突發事故一經確認,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第十四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四)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六條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省、市、縣委和政府及當地應急、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
若系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的突發事故,還應報水利、環保、衛健等部門。
重特大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二)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四)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五)事故的簡要經過。
(六)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七)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八)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或處理的有關事宜。
(九)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及時進行救援、搶險和處理。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指令后,立即進入響應工作程序,按本部門應急預案做好救援、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應迅速掌握事故情況,同時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理小組趕赴現場,按各自分工制定應急處理措施,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二)現場指揮長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第二十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二十一條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一)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救援情況報告政府和公安機關。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作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衛健部門。
(五)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他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上報地方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網搶修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啟閉閥門,將停水范圍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搶修,盡快恢復被毀損設施。
(七)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負責人、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八)調度、營業等計算機系統毀損,在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搶修、全力確保基礎數據資料的同時,報當地政府支援。
(九)事故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故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十)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條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二十三條非搶險救災責任單位應當服從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四條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條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應當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地方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持、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第二十六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和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條款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一)對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對在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預案適用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全面推進安全保障和應急系統建設,落實全方位的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對不同的應急處理預案不斷進行完善和充實。
第二十八條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負責管理與更新,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省水利廳備案。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措施(預案),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預案由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八
為提高城區防洪排澇能力,切實做好2011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城區安全度汛,結合新野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任務
重點,求真務實,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確保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完善防汛責任制
按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以防汛指揮部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一是各單位主要領導要提高對防汛工作的認識,嚴格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主管防汛工作的領導要熟悉重點區域部位,掌握本區域的防汛設施狀況。二是各單位要建立防汛機構,責任到人,職責明確并保證值班到位。三是落實防汛工作目標責任制,各單位要結合自己的實際,層層落實責任目標,一級抓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切實做到“領導、機構、資金、物資、措施、協調”六個到位。
三、認真組織汛前檢查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汛前有限時間,組織人員按照防汛措施要求,對轄區內河道及兩側建筑、設施進行認真細致的排查。重點檢查組織、物資、舊危房、經費、通信、報汛等方面的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及時排除防汛隱患,完善、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汛應急預案和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防汛意識,樹立防汛無小事的思想,克服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澇、搶大險,確保汛期安全。
四、扎實做好搶險準備
防汛物資的儲備是奪取抗洪搶險勝利的物資保證。各單位要按照“定領導、定任務、定人員、定工具”的辦法,及時更新和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汛物資并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做到“地點清、品種清、數量清、質量清、規格清、聯系人清”,確保防汛物資質好量足,調的出、用的上。凡防汛物資準備不到位的、不能用的,要通報批評并由監察部門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各單位要組建防汛搶險應急隊伍并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和搶險訓練,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城區防汛范圍及主要職責分工
(一)防汛范圍
東至東環路,南至河園路,西至s335線上港段,北至三里河以及產業集聚區西區。
(二)職責分工
1、漢城、漢華街道辦事處、城郊鄉、上港鄉:負責轄區內河堤沿線的加固防巡,及時對居民區內排水溝渠進行清理疏通,一旦發生汛情,做好居民安全轉移工作。
2、交通局:負責汛期的交通運輸工作,備足交通工具,一旦汛情需要,交通運輸部門的運輸車輛,必須無條件服從調用,以保證防汛搶險救災的需要。
3、水利局、氣象局: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提供準確可靠的天氣預報和汛情信息,為城區防汛提供決策依據。
4、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負責通訊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恢復被毀壞的通訊設施,啟動應急通訊系統,架設臨時專用線路等,保障汛期通信聯絡暢通。
5、電業局:負責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建立防汛搶險隊伍,隨時做好應付汛期突發事件準備工作,確保汛期供電線路暢通。
6、公安局:負責做好汛期的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汛期社會秩序的穩定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7、住建局(市政局):負責城區汛期日常巡視,做好城區排水溝渠的日常維護,重點積水部位疏通和路下涵洞的封堵,確保城區排水通暢。同時在汛前對離電線較近的高大樹木進行整修,解決好“樹電”問題,減少和防止汛期因暴風驟雨造成的停、漏電事故。
8、財政局:負責汛情期間救災計劃制定和經費的預算下撥。爭取救災項目,增加救災投入,做好救災款的及時下撥、發放。
9、廣電局:負責對汛情的宣傳報道,提高全民防汛意識和參與的自覺性,真正形成團結協作、全民防汛的局面。
10、民政局:負責在汛期出現災情時的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根據氣象部門測報的雨情、水情,組織核查報告災情;檢查受災區域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救災款物的籌集,負責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11、其他縣直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汛方案,汛前要對本單位的辦公房、廠房、家屬房、倉庫及排水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和整改,確保雨水及時排泄和汛期安全度汛。認真做好本單位的物資儲備、搶險自救工作,積極承擔轄區分配的各項防汛任務。
六、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九
為做好我鄉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事故、排除隱患,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村鎮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是指發生洪水、干旱、水源污染、供水系統損壞等突發事件后的供水專項應急預案。
本急預案適用于福田鋪鄉范圍之內的供水應急處理。福田社區水廠、各村(社區)百人以上安全飲水項目、安置區集中供水。
成立供水應急小組:
組長:廖新宇(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周彥鵬(副鄉長)
成員:黎智慧曹新華劉戰明周友華朱孝根
郭文斌曹飛林李永煌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負責供水應急處理過程的組織領導工作。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縣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對于本鄉供水,要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狀況、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定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匯報。
(二)報告制度
1、總體要求
應急機構成員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2、情況報告
對各類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如實匯報。
3、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一)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措施
1、若遇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陰雨天導致水源區內發生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污泥、砂石流入前池時,要迅速關閉供水主管道總閘閥,避免污泥、砂石直接流入高位水池,水廠反應池、沉淀池和過濾池內破壞制水設施;同時及時啟用舊水廠應急水源,向集鎮供水。
2、若遇旱情,水源區供水不足,要及時啟用應急水源,并通過廣播電視加強節水宣傳。
(二)供水系統故障應急處置
對于集鎮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本站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搶修,8小時之內恢復供水。8小時以上無法恢復供水時,供水企業要發布停水信息,內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區域、搶修措施、恢復供水時間等;并采取閘閥分片控制的辦法進行搶修,盡量縮小停水面積。
(三)供水水源污染應急處理
1、供水水源污染監測及防御措施
供水水源污染由水廠全體工作人員負責監測和匯報。具體防御措施如下:
一是定期組織人員對各處水源進行巡查,發現對水源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為要立即進行阻止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和不接受批評教育的,要立即向派出所、鎮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匯報。
二是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生物反應觀察制度,要求所有制水、化驗值班人員每兩小時觀察一次生物反應情況,并做好詳細觀察記錄。
檢,堅決杜絕不合格水出廠。
四是在供水企業資金好轉的情況下,添置制氯發生器水質檢測儀器,以便準確確認水中污染物及其成份含量,從而及時提供水污染應急處置技術方案。
2、供水水源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水源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辦法:一是因動物尸體、生活垃圾等原因而造成的水源輕微污染,引起大腸桿菌、糞便鏈球菌超標或其它大量菌群時,立即加大凈水劑和消毒劑等水處理藥劑投放量,強制殺滅這些病原菌;二是在水源受到農藥、工業垃圾或化學藥品嚴重污染,而供水企業內部又無法及時控制和排除的情況下,首先關閉水源總閥門,立即停止制水和向用戶供水。三是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時,自來水公司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疫情發生期間,加強對公司職工健康檢查,對水廠定期消毒,對感染疫情的職工應迅速撤離工作崗位集中隔離,并及時對其活動場所進行消毒處理,對必須進行的報漏維修,工作人員進出場地前后必須嚴格消毒,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如福田自來水廠無法承擔、滿足鄉集鎮供水安全,必須立即向鄉政府進行匯報,及時向廣大用水戶進行宣傳和解釋,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發生社會不穩定情況,必要時調用預備水源。(鄉政府政務中心后面水源)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各水廠應有充足的物料儲備,相關村(社區)、派出所要協調矛盾,打擊違法行為,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二)由于故障停電造成停水時,電力部門要積極組織相
關人員加強電網修復,盡早恢復供電供水。
(三)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需全部停水時,衛生部門和水廠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救治,并分析原因。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用備用水源。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能順利開展應急工作,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水廠要有針對性地對職工開展管網快速搶修技能培訓,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將給予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供水應急預案如何寫篇十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著力提高本單位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本單位飲用水衛生安全,為本單位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本單位一把手為領導的二次供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龍開鳳
副組長:徐米成成員:李堂、黃鴻永、陳厚森
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措施(及預防措施)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若斷水時間超過2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事發單位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事發單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購買大量純凈水、礦泉水供應用戶,等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