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和更新,應與時俱進,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組織發展和環境變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案例,供大家學習和借鑒。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一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采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購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占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采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采購。嚴禁標外采購和自行采購或超計劃采購。采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序,保證質量和安全。
2、入庫藥庫保管員要按照采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后,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準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3、保管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保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濕度進行監控,需冷藏保存的藥品要上墻提示標志,必須進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煙,并雙人雙鎖保管。
4、出庫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并確認無誤簽名后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方可開據出庫單。
5、處罰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二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采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占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采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采購。嚴禁標外采購和自行采購或超計劃采購。采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序,保證質量和安全。
藥庫保管員要按照采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后,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準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保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濕度進行監控,需冷藏保存的藥品要上墻提示標志,必須進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煙,并雙人雙鎖保管。
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并確認無誤簽名后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方可開據出庫單。
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根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衛規財發〔2015〕20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用耗材,是指應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或"消"字號的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用消耗品和試劑。
第三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主體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縣及縣以上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生產或經營配送企業,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介代理服務機構及其他經辦機構。
第五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應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六條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牽頭,糾風、價格、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參與。
第七條成立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省協調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省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協調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負責省協調小組日常事務和監督管理工作。省協調小組辦公室應根據工作需要,分設若干工作小組。
第八條省協調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
(二)審定和調整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
(三)協調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省協調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草案;
(二)擬定和提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草案;
(四)受理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檢舉、投訴和控告;
(五)完成省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各設區的市應根據當地采購工作實際,成立市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
第十一條省級和設區的市應成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采購辦由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代表組成。采購辦的主任單位由醫療衛生機構民-主推薦或協調小組指定產生。
第十二條采購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草案;
(二)提出本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的建議和草案;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相關信息;
(四)負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
(五)完成省或設區的市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nextpager}第三章采購方式和目錄管理
第十三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集中限價采購,以及國家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省協調小組按照先易后難、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則制定、調整和頒布全省范圍的省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負責制定、調整和頒布本行政區域除省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外的市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并報省協調小組備案。
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用耗材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
(一)臨床應用普遍、采購批量和金額大、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醫用耗材;
(二)價格比較穩定、采購單價金額大且符合集中限價
采購方式的醫用耗材;
(三)臨床應用技術風險高、采購單價金額大的醫用耗材;
(四)省協調小組確定的應實行集中采購的其他醫用耗材。
第十六條未列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他醫用耗材納入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目錄:
(一)省級集中采購目錄外且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二款規定的醫用耗材;
(二)采購單價金額較大的醫用耗材;
(三)省協調小組認定的應由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的,或市協調小組確定的應實行集中采購的其他醫用耗材。
第十七條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另行采購。對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自主選擇采購,也可以在自愿的基礎上實行聯合集中采購。
醫療衛生機構因臨床科研特殊需要,須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類別但其產品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由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申請,經省或設區的市采購辦按程序審核同意以后,在提出申請的醫療衛生機構內限時限量采購。
第十八條非政府舉辦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向所在區域采購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可參加所在區域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第十九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實行醫療衛生機構最高銷售價格政策。省協調小組綜合考慮本省醫療衛生機構歷史采購(中標)價格、銷售價格,周邊省(市)采購(中標)價格、銷售價格,以及產品等級類別、醫療衛生機構使用情況確定全省醫療衛生機構最高銷售價格,并向社會公布。
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在最高銷售價格內降低價格,讓利患者。
其他醫用耗材仍按現行作價辦法作價銷售。
第四章采購與信息管理
第二十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應通過相應的平臺實施。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應符合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利用第三方平臺的,應按照中介服務代理機構遴選辦法的有關規定產生。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的服務費用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應在省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納入市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應在市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暫不具備條件的,可逐步過渡到市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市級平臺由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按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生產或經營配送企業,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介代理服務機構及其他經辦機構應按省協調小組的規定和要求,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報送有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省級統一交易平臺提供人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
納入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統一交易平臺提供人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并抄送省協調小組辦公室。
未納入集中采購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醫療衛生機構按隸屬關系分別報送省、市采購辦,由采購辦匯總后分別報送省、市協調小組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相關信息,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分別由省、市協調小組或其授權機構發布。
省、市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應加強信息的溝通和交換,促進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
${nextpager}第五章專家管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全省統一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庫。專家庫的建設應遵循統一建設、分級使用的原則,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政府現有的專家庫,體現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特點,滿足采購、使用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專家庫應由臨床應用、醫用耗材管理、臨床工程技術、財務核算等方面的專家,以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專家組成。
第二十七條納入專家庫的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職
業道德和良好的職業操守;
(二)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能夠體現本專業領域的領先地位;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要求,以及省協調小組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的抽取與使用應在協調小組辦公室或公證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應從全省統一建立的專家庫中,按照采購項目的特點和工作需要,以及專家的專業方向、業務特長、區域分布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分層次隨機抽取。
第二十九條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影響專家獨立履行職責。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專家培訓教育、考核評估、動態調整和保守秘密等制度,完善專家利益回避、獨立履職和責任承擔等機制。
笫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監督,實行省市協調小組負責牽頭,監察機關和政府糾風機構與衛生、價格、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聯合監督工作機制。
第三十二條負責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辦事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國家規定的途徑和方式,向
負責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客觀、真實、準確的反映情況。
第三十三條省和設區的市協調小組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過程中各方當事人的違規行為,建立對監督對象違規行為的登記和通報等制度。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以往本省制定的醫用耗材采購的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應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區域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省衛生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監督管理,提高醫療質量,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價格,防止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領域滋生腐-敗,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醫療機構藥品遴選實施辦法》、《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關于全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采購周期用藥和醫用耗材的遴選、供應目錄動態調整適用本辦法。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的選擇參考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遴選藥品和醫用耗材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質量優選、價格合理的原則,杜絕不正之風。
第四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監督管理。
公立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遴選工作。
第二章 組 織
第一節遴選專家庫和遴選督查員
第五條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建立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設置遴選督查員。
遴選專家庫專家、遴選督查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奉公廉潔。
(二)熟悉國家、省與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遴選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熟悉計算機操作程序。
(四)身體健康,積極參與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評審及遴選督查工作。
(五)未在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中任職或兼職,未在其管轄或關聯的協會、學會中任職。
(六)藥學(包括中藥和西藥)專家和護理專家需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藥品臨床醫學專家需具備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七)醫用耗材遴選專家要求專門從事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兩年以上或具備設備、檢驗、影像部門及護理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耗材臨床醫學專家需具備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八)遴選督查人員要求從事紀檢、財務、審計、采購等相關工作四年以上。
(九)無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
(十)未受過刑事處罰。
第六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及遴選督查員候選人,經本人申請,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推薦,經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定后成為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
第七條 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實施動態管理。各推薦單位定期增補、調減本單位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經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增補入庫或調減出庫。非在庫管理的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不得參加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遴選和督查工作。
第八條 公立醫療機構以外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資質證明,經工作單位所在行政區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報經我委審定后可成為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公立醫療機構或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調減遴選專家或遴選督查員:
(一)退休或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因健康問題不能履行職責。
(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遴選工作累計三次以上。
(四)違紀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不能參加遴選工作。
(五)其它不適合繼續履行職責的情形。
第二節 遴選管理組織
第十條 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應當分別成立本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監督委員會。一、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將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合并。
委員會委員從本單位已成為衛生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中以選舉方式產生。
第十一條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監督委員會委員的`人數、專業科別由各公立醫療機構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其中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委員、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得少于15名,合并成立的藥事管理藥物治療及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得少于17名。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委員、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與遴選督察員不得互相兼任。
第十二條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督查員應在醫院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衛生、藥事管理、醫用耗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藥事管理、藥學工作、醫用耗材使用和采購監管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依照有關規定及技術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實施細則、藥品和醫用耗材采配規范,督導本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供應商的遴選工作。
(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對本單位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進行動態管理。
(四) 建立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加強臨床安全監管和不良反應監測。
(五) 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藥事管理、醫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培訓。
(六) 督導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單位入庫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遴選督查員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周期初始,按照藥品和醫用耗材類別或??朴盟?,從我市衛生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中抽選專家成立專業遴選小組,從遴選督查員庫中抽選督查員,共同完成單位本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的制定工作。
第十四條 三級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專業遴選小組每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15名,其它醫療機構每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11名,各組專家不得重疊。
專業遴選小組抽選的專家數應為下限標準以上的奇數,其中本單位的專家數,三級綜合醫療機構下限不超過7名,其它醫療機構下限不超過5名,上限不超過每組抽選專家人數的45%。
第十五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隨機抽選遴選督查人員2至5名,參與每組的遴選監督工作。督查人員可重復抽選。
第十六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和督查員的抽選,由各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專家庫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并由管理系統直接通知有關人員。選中人員因故無法參加遴選工作的,應及時回復系統,由系統及時補充抽選。
第十七條 選中專家或督查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遴選累計超過三次的,專家庫管理信息系統自動將其凍結,暫停其相關工作,并視為出庫。
要求重新入庫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向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作出說明,提交申請,并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重新入庫。
第十八條 抽中參加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的專家和遴選督查員,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條件,其參加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時間按照出勤對待。遴選單位應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為遴選專家發放勞務津貼。
第三章 規 則
第一節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
第十九條 遴選藥品和醫用耗材應當符合防治必須、安全有效、使用方便、臨床首選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合理選擇、確定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
第二十條 列入本單位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必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優先選擇國家、省、市醫保藥品目錄和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確保列入本單位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適應單位臨床常用劑型或規格。
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各公立醫療機構應在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中選擇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
第二十一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專業遴選小組應統一時間、地點集中投票,不得分散進行。遴選過程中,除集中、統一的藥品臨床應用情況報告和公開討論外,各組專家不能交流與具體品種有關的任何內容。抽選的督查員全程參與遴選監督。
第二十二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參加投票的專家須在領取的口令密碼條上和遴選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同時簽字,存檔備查。
暫不具備計算機遴選條件的,參加投票的專家須在簽到表和遴選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同時簽字,存檔備查。
抽選的督查員須在簽到表簽字,在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簽注意見。
第二十三條 藥品遴選總品規數須控制在規定范圍,并包括臨床治療必須藥品且不可替代藥品。其中三級綜合醫療機構不超過1500個品規,三級??漆t療機構不超過1200個品規,二級綜合醫療機構不超過1000個品規,二級??漆t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800個品規,其它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600個品規。
第二十四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應當保障國家、省、市基本藥物采購和使用比例。其中三級醫療機構采購國家、省、市基本藥物的品規數原則上不低于本周期藥品采購品規總數的30%,二級醫療機構和??漆t療機構不低于40%,其它醫療機構不低于50%。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嚴格控制抗菌藥物采購品規數。其中三級醫療機構不超過50個品種,二級醫療機構不超過35個品種,其它醫療機構不超過30個品種。
第二十六條 藥品遴選必須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應“一品兩規”,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它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七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遴選重點監控限額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確屬臨床需要、且掛網品種無替代的,應在首次遴選時,向管轄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備案,年度采購總額不得超過藥品或醫用耗材采購總額的3%。
第二十八條 為確保臨床藥品和醫用耗材的安全使用,在遴選列入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之外,可依照委員投票多少另行確定備選品種目錄。
第二節 供應目錄調整
第二十九條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確定后,如需增補、替換、淘汰目錄內藥品和醫用耗材的,由本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和本單位遴選督查員會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實施。
第三十條 增補、替換藥品和醫用耗材品規時,優先從備選品種目錄中選擇。
備選品種目錄無法滿足需要的,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可從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目錄中選擇。
第三十一條 增補、替換、淘汰藥品和醫用耗材,由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半數以上委員以實名方式投票贊成方可實施。調整結果應當形成書面資料,由投票委員和督查員共同簽名,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 增補、替換、淘汰藥品和醫用耗材工作每年不超過兩次。其中調整后凈增加的藥品品規數與本期藥品供應目錄內藥品品規數的總和,須控制在單位總品規數范圍。
第三節 臨時采購
第三十三條 因臨床特殊需要,可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臨時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可從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目錄中選擇。
第三十四條 臨時采購由臨床科室組織科室管理小組討論,集體簽字后書面向本單位藥事和醫用耗材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經單位藥事和醫用耗材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審核、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金額較大或重要的臨時采購應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投票決定。
第三十五條 臨時采購一次有效,須多次臨時采購的,每次采購均應執行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臨時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應單獨編制臨時采購目錄,并保留科室申請資料和審批資料。臨時采購的藥品品規數不納入單位總品規數控制范圍,但臨時采購狀態超過三個月,應執行本辦法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條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在供應商暫時無法正常供應目錄內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情況下,各單位可臨時采購替換,待恢復正常供應后,應停止臨時采購替換。但單位供應目錄中已有同類或相似功能的藥品或醫用耗材,以及中成藥和輔助性藥物不得臨時替換。
第三十八條 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需采購的,經口頭請示后可以臨時采購,但采購工作完成后應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第四節 網下采購
第三十九條 在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未入圍、但在臨床治療中不可缺少且無法由其他入圍藥品替代的急救藥品、罕見病種藥品等,以及在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雖然入圍,但長期不供應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經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可實行網下采購。
第四十條 網下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應建立單獨采購目錄,納入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其中在我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雖然入圍,但長期不供應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最高零售價不得高于省價格主管部門公布價格的上限。
第四十一條 網下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在首次采購前須報管轄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網下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須嚴格控制,網下采購的藥品品規數納入單位總品規數控制范圍。
第四章 監 督
第四十三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所管轄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
第四十四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的監管。各公立醫療機構應自覺、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五條 公立醫療機構在實施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時,可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及媒體記者到現場監督。
第四十六條 公立醫療機構應妥善保管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所有紙質或電子文檔資料,以備查證。
第五章 懲 處
第四十七條遴選專家、各公立醫院工作人員在遴選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的,由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取消遴選專家資格、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等處理。
第四十八條 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中,未按照本辦法要求實施相關管控措施的,由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具體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單位主管領導、單位法人進行誡勉談話,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取消遴選專家資格,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等處理。
第四十九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違反有關規定,采取不正當手段,干預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結果、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供貨資格、取消供貨資格的處理。
第五十條 遴選專家、公立醫療機構及內部工作人員、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在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負責解釋。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四
1、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統一采購,臨床科室不得自行購入和試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臨床應用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3、醫院采購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的三證復印件應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備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建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登記制度。
4、在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時,必須進行驗收,除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相一致,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5、醫院設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庫房,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禁止與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將標識不清、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使用。
6、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前應認真檢查,若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標準裝有破損、過效期和產品有無不潔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規定詳細記錄現場情況,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均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7、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8、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按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置。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五
一、庫房室內外不能有污染源和積水。
二、醫療耗材的采購的原則:在有效期內和醫院物品的消耗速度,充分考慮物品從采購到到庫房的運輸時間,提前一段時間向采購部門或上級發出最少庫存數量預警報告。
三、醫療耗材入庫必須核對送貨發票的名稱、數量、規格、類別、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包裝的整潔度。沒有送貨發票、包裝不整潔或者破損、與送貨發票不符的物品應向上級反映,并放待檢區等候上級處理結果;核對清楚的醫療耗材在待驗區等候檢驗科檢驗合格方能入庫。
四、醫療耗材根據類別、存放要求分別放在相應的貨架上,碼放物品是做到輕拿輕放。保持庫房的整齊和干凈。碼放的物品做到從左到右為有效期短到長的堆碼。
五、科室領醫療耗材時,應憑領料單進行領料,必須注明什么廠家。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庫房憑領料單出相應的醫療耗材,且出具相應的出庫單據,且雙反確認無誤在領料單和出庫單上簽字。
六、科室退醫療耗材,應出具相應的開有退貨原因的退貨單,科室連同物品和退貨單一并交予庫房,庫房根據退貨單進行分類堆放。
七、退回庫房和庫房過期醫療耗材。根據醫院制度做出退貨或者交給醫療垃圾管理部門。
八、庫房醫療耗材的每一步管理必須做到票據簡潔、賬務明確、物品流向清晰。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六
作高效、快捷、安全的開展,建立、完善以社會、經濟效益為中心的科學管理服務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1醫院使用的醫用耗材醫療用品(三類)或進口的醫用耗材醫療用品,應具有國家藥監局頒布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gb15979—1995》《gb15980—1995》。
《gb8939—1999》《yy/t0313—1998》,(4)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1嚴禁各科室、部門將未經報批手續的醫用耗材進入我院臨床使用。同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義向患者、患者家屬介紹購買非我院供應的醫用耗材,患者自購的耗材也不得應用于臨床診療。
2開展新項目所邀請外院專家隨帶的醫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證件、報價等交藥劑科審核、議價后報請院領導批準方能使用,同時所用的醫用耗材的功用、品質、價格應事先向患者和家屬介紹,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簽字。
3所有醫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醫技、臨床科室。對于植入性的耗材要嚴把發放驗收關,實行由藥劑科、手術室、手術醫師逐級核對檢驗。植入性的耗材各供應商必須事先交付藥劑科材料倉庫,藥劑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門,手術室、介入科室指定專人簽字接收,做好詳細使用記錄、存檔、造冊,以便達到隨時可追溯的目的。
4依據供應的醫用耗材在滿足臨床要求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應無條件地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或有關職能部門,按有關程序辦理。
5屬臨床試用、驗證的醫用耗材應按新增的醫用耗材方式填報申請,經藥劑科審核批復后試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出試用報告,而后確系療效良好又為臨床所必須,按新增醫用耗材處理。
1對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領用。在藥劑科材料倉庫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15日的使用量,在供應室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醫院核算的準確性。醫技、臨床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說明原因。對所有醫用材料出現異常領用量時,有關職能部門將實施追蹤審核。
2各科室領用人應科學領取醫用耗材,實行管理負責制,避免醫用材料的積壓、浪費、流失。各使用科室醫用耗材使用增長幅度應與同期業務收入增長比例同步,不能明確解釋醫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將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責任。
3各類醫用耗材由藥劑科、供應室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4醫院供應的材料、醫用耗材嚴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會診需要外帶可向藥劑科門診藥房以處方形式購買。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七
一、為保證購進醫療器械的質量和使用安全,杜絕不合格醫療器械進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經營部為醫療器械購進職能部門。
三、經營部根據市場和經營需要按年、月認真編制進貨計劃。
四、進貨計劃應以醫療器械質量為重要依據。編制計劃應有質量管理部參加審核,協同把好進貨質量關。
五、購進的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的醫療器械;
2、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3、購入產品必須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和產品批號,如產品有效期的應規范注明有效期。
4、說明書、標簽、包裝應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的規定。
六、對首營企業進行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審核,并按《首營企業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七、對首營品種進行合法性及質量情況的審核,并按《首營品種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八、購進醫療器械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須明確質量條款;電話、傳真要貨必須有質量約定,事后須補簽書面合同并明確質量條款。
九、購貨合同應明確質量條款:
1、質量應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2、醫療器械附產品合格證;
3、醫療器械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4、進口醫療器械必須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原印章的《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
十、合同上供貨方簽訂人必須與在購貨方備案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相一致。
十一、購進醫療器械應要求供貨方開具合法票據。票據上購銷雙方的品名及簽章應與雙方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相一致。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八
一、目的:為保證出庫醫療器械質量,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向社會,特制定本制度。
二、倉庫必須配備復核員,對出庫醫療器械的。有關項目進行核對。
三、整件復核:復核員必須按發貨憑證對實物進行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質量狀況進行核對、檢查。
四、拼箱復核:必須逐一對醫療器械的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質量狀況進行核對、檢查。核對無誤后裝箱,并填好拼箱單放入箱內。封箱后,外貼“拼箱”標志。
五、凡復核中發現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與票不符及質量不合格的,必須退給保管員加以糾正。
六、為便于質量跟蹤,必須做好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貨單位、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復核員必須簽章。
七、復核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九
(一)、應建立統一的追溯信息登記制度。所有醫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醫技、臨床科室,供應商必須事先交付設備科材料倉庫,設備科按照規定驗收程序入庫,送交使用部門要有專人簽字接收,詳細記錄保存已購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批號、數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標識如條碼或統一編號、注冊證號、廠家、供貨單位、進貨日期、手術日期、手術醫師姓名、患者姓名、住院號、地址、聯系電話等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追溯登記。使用科室詳細記錄收費信息,確保沒有漏費和重復收費。若違反者所產生的費用由使用科室承擔。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由臨床使用科室送至設備科存檔保管,檔案保存期五年。
(二)、邀請外院專家隨帶的醫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證件、報價等交設備科審核、議價后報請院長,分管領導批準方能使用,違反者所產生的費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擔。同時所用的醫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質、價格應事先向患者和家屬介紹,征得患者和家屬同意并簽字。
(三)、對緊急使用或必須在手術現場選擇型號、規格的高值耗材,可以臨時由經確認有資格的廠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術后必須及時填寫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同時附《病人家屬手術知情同意書》與進貨發票一起作為驗收入庫的憑據,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及病人病歷檔案一起完整保存。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記表檔案保存期五年。
(四)、貴重或技術難度較高的高值耗材,需請廠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如跟臺參與手術等,但必須按相關規定具有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從事醫生工作的資格,并有雙方簽字的安裝記錄。
(五)、屬于臨床試用、驗證的醫用高值耗材應按新增的醫用高值耗材方式填報申請,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批復后試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出試用報告,而后確認療效良好又為臨床所必須,按照新增醫用高值耗材處理。
(六)、依據供應的醫用高值耗材在滿足臨床要求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應無條件的使用,對高值耗材正常使用中發生的可疑不良事件,應按規定及時上報設備科。由設備科上報自治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
一、目的:為控制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各種因素,消除發生質量問題的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質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質量否決權的職能部門,它有權在下列情況下作出否決:
1、醫療器械供應單位,經審核或考察不具備生產、經營法定資格及相應質量保證條件,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采購。
2、醫療器械銷售對象,經審核不具備購進醫療器械法定資格的,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銷售和收回已售出的醫療器械。
3、來貨驗收中,對不符合公司《醫療器械驗收制度》的醫療器械,有權拒收。
4、對養護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醫療器械,有權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決定對該醫療器械的`退貨、報損、銷毀。
5、售出的醫療器械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經營部追回。
6、對不適應質量管理需要的設備、設施、儀器、用具,有權決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議。
7、對不符合公司《首營企業審核制度》、《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有權提出否決。
8、對經審批的首營企業在實際供貨中質量保證能力差;對經審批的首營品種在經營中質量不穩定或不適應市場需要的,向經營部和總經理室提出終止關系,停止購進的否決意見。
9、有權對購進計劃中質量保證差的企業或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進行否決。
10、對醫療器械質量有影響的其他事項。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一
1、對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領用。在藥械科材料倉庫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15日的使用量,在供應室的領用量最多不超過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醫院核算的準確性。醫技、臨床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說明原因。對所有醫用材料出現異常領用量時,有關職能部門將實施追蹤審核。
2、各科室領用人應科學領取醫用耗材,實行科室負責制,避免醫用材料的積壓、浪費、流失。
3、各類醫用耗材由藥劑科、供應室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4、醫院供應的材料、醫用耗材嚴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會診需要外帶可向藥劑科門診藥房以處方形式購買。
5、嚴禁各科室、部門將未經報批手續的醫用耗材進入我院臨床使用。同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義向患者、患者家屬介紹購買非我院供應的醫用耗材,患者自購的耗材也不得應用于臨床診療。
6、開展新項目所邀請外院專家隨帶的醫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證件、報價等交藥劑科審核、議價后報請院領導批準方能使用,同時所用的醫用耗材的功用、品質、價格應事先向患者和家屬介紹,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簽字。
7、所有醫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科室。對于植入性的耗材要嚴把發放驗收關,實行由藥械科、手術室、手術醫師逐級核對檢驗。植入性的耗材各供應商必須事先交付藥劑科材料倉庫,藥劑科安排人送交科室指定專人簽字接收,做好詳細使用記錄、存檔、造冊,以便達到隨時可追溯的目的。
8、依據供應的醫用耗材在滿足臨床要求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應無條件地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或有關職能部門,按有關程序辦理。
9、屬臨床試用、驗證的醫用耗材應按新增的醫用耗材方式填報申請,經藥劑科審核批復后試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出試用報告,而后確系療效良好又為臨床所必須,按新增醫用耗材處理。
1、一次性醫用耗材的使用根據不同的材料按照相應的使用規程、規范、操作標準及使用對象進行使(來自:小龍文檔網:醫用耗材管理制度與程序)用,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醫療技術的'準入制度及操作技術規范。
2、醫師和護士在使用一次性醫用耗材時應掌握其使用的方法,對象,注意事項,遵守相應的規定。
3、需要與患者知情的應與患者進行溝通,簽訂知情同意書(如貴重耗材,介入等)。需要科主任或醫院審批的耗材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使用。
4、操作使用前要嚴格的檢查:醫師對置入,介入類、各種醫用包、導管等材料在使用前進行嚴格的檢查,確定沒有質量問題方可使用。護士對自己使用的醫用耗材在使用前進行檢查。如包裝有效期、密封性。如穿刺針有無銹斑、污漬,輸液(血)器、注射器內有無雜質和污漬,銜接部有無漏氣現象。凡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停止使用。
5、使用中,醫師、護士嚴密觀察患者癥狀、體征的變化,發現有反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醫生及時處理,同時配合醫院職能科室進行調查。
6、對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用材料或物品,必須在科室完成初步毀形消毒處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二
本制度所涉高值醫用耗材是指具有較高價值、專業性強、直接應用于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用耗材(包含植入性醫療器械)。
(一)血管介入類:涉及:(冠狀動脈、結構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周圍血管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及輔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類:涉及:(氣管、消化道(食管、腸道、膽道、胰腺)、膀胱、直腸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各種內窺鏡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類:人工關節、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補材料等。
(四)神經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類:起搏器、起搏導管、心臟復律除顫器、起搏導線等。
(七)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人工心肺輔助材料、透析管路、濾器、分離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補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類醫用耗材。
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對全院高值醫用耗材從采購、配送、儲存、使用、公示、獎懲等全過程實行全程監管實施。
(一)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組織不同類別的采購評選小組,對高值醫用耗材合理分類,對照《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采購目錄》、《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招標目錄》等標準進行二次篩選,確定本機構的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產品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生產企業、供應商和價格等內容。
(二)臨床科室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內,如須使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外品種,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xx醫院臨床必需短缺醫用耗材申購表》,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審核確定臨床科室申請。
(三)原則上不得購買省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高值醫用耗材,但臨床確實需要且必須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采用談判、詢價等方式,確定采購渠道和采購單價,并報南陽市聯席采購辦備案后,方可采購使用。
(四)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不得高于省集中采購目錄和南陽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等標準的招標價格。
(一)高值醫用耗材采購活動由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醫學裝備科具體實施。臨床科室不得直接采購。
(二)臨床科室根據臨床業務開展的需要,提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申請,填寫《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或《xx市參保人員醫用高值耗材審批表》,注明使用理由、患者情況、申購耗材的名稱、規格型號、使用數量、價格等。經科主任簽字后報主管院長審批(醫保新農合病人應同時報醫保辦審批)。
(三)醫學裝備科根據省、市中標信息和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選標目錄聯系供貨商。
(四)醫學裝備科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營企業資質證件進行審查認定并存檔備案,包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營業執照、廠家授權書等,并檢查證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庫、領用登記、使用,保證高值醫用耗材從入庫、領用、使用全過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耗材發票、隨貨通行聯與實物及《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進行詳細核對。
(二)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對醫用高值耗材認真核對驗收并登記填寫《高值醫用耗材驗收登記本》。內容包括:耗材名稱、規格型號、外觀質量、生產批號、產品有效期、生產廠家名稱、數量、單價、供貨單位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采購日期等,進口產品應具有中文標識。對入庫的產品根據發票逐批驗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證解決。驗收記錄長期保存。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三)醫學裝備科應根據院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目錄,結合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中的產品代碼導信息,建立醫院內高值醫用耗材統一編碼信息。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有關規定,通過醫藥采購平臺進行網上采購。
(四)醫用高值耗材入庫后,倉庫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護士長前來領取,填制衛生耗材出庫單,領用人、出庫人、倉庫保管在出庫單上簽字。
1.根據醫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種性能規格分類保管,整齊存放。
2.將耗材有效期置于醒目處;優先發放近效期耗材,加強巡回檢查,防止出現過期失效、變質的耗材。
(一)臨床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規范使用管理高值醫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專業高值醫用耗材。
(二)臨床醫師要嚴格遵守使用高值醫用耗材診療相關醫療技術,把握高值醫用耗材的適應癥、禁忌癥,做到不盲目使用。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應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能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前,臨床醫師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說明其治療目的、療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等,并提供兩種及以上耗材使用選擇,達成共識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四)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確認無誤后方可實施操作。同時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五)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負責填寫《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要求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注冊證號、生產批號、生產單位、數量、使用時間、患者姓名、患者聯系地址及方式?!陡咧滇t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記錄單一式二份,一份隨發票備在設備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檔作為監督部門抽查時備份。
(六)臨床醫師需在病人住院病歷中手術記錄部分,留存介入診療器材條形碼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產備信息、序號、條形碼等),隨病歷保存。
(七)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后,臨床科室需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規定,填寫《高值醫用耗材廢物處理交接表》,使用后的高值醫用耗材交醫院指定的醫療廢物處理公司并做好記錄,長期保存。
(八)臨床科室必須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追蹤觀察并記錄,發現不良事件及時上報。
(一)醫務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指南,引導醫務人員合理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將高值醫用耗材合理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高值醫用耗材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臨床應用知識教育培訓,每年組織2次以上全院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知識培訓。
(二)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雙十"公示制度。定期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進行監測分析。對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醫用耗材和使用金額排名前十的醫務人員進行公示。
完善病歷點評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住院病歷實施專項點評,重點抽取臨時采購品種、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歷。
(三)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解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相關問題。
(四)院紀委、醫務管理部門對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情況加強管理,對存在不合理應用問題的應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1、強化約談制度,對存在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訴等情況的醫師和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2、在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采購使用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情節較輕的院紀委要對其進行予戒勉談話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進行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醫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關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為準。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三
一、目的:為了確認首次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及質量保證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營企業是指與本企業首次發生醫療器械購銷關系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三、首營企業審核的項目有:
1、供貨單位合法資格:蓋有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核對生產、經營范圍。
3、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蓋有企業原印章的企業質量認證證書復印件及質量保證協議。
四、經營部負責索取相關資料,并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交質量管理部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五、首營企業須經質量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與該企業建立購銷關系。
六、對具有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且超過六個月合作的首營企業,經進貨質量評審會議討論通過,轉為常規供貨企業,其檔案資料轉入供貨單位檔案管理。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四
一、目的:為保證在庫儲存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療器械產品入庫后,按各類產品對儲存的要求不同合理安排儲存區域。
三、藥品儲存實行色標管理。其統一標準是:待驗庫(區)、退貨庫為黃色;合格品庫、待運庫(區)為綠色;不合格藥品庫為紅色。
四、搬運和堆垛要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產品外包裝圖示的要求,規范操作。怕壓醫療器械產品控制堆放高度。
五、醫療器械產品堆垛要留有一定距離。醫療器械產品與墻、柱、屋頂(房梁)、設施設備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
六、醫療器械產品應分類相對集中存放,按批號及有效期遠近依次、分開堆碼。
七、妥善保管無菌器械,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應當按照無菌器械存放要求,并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八、保管員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入庫交接單入庫。
九、醫療器械入庫時,必須認真核對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等。對貨與單不符或質量異常的產品拒絕入庫,并及時退返給驗收組。
十、保管員核對無誤后,應在入庫交接單上簽字。
十一、保管員憑銷售發票發貨,嚴禁無票發貨和白條發貨。發貨時,核對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等內容。發貨完畢,交復核員復核。
十二、發貨時如發現下列情況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通知養護組處理:
1、外觀性狀發生變化,包括變色、發霉、生銹、包裝破損、質量變異等。
2、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小包裝出現破損。
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4、產品已超過有效期。
十三、每月下旬對有效期在6個月內的醫療器械填寫近效期商品催銷表,報經營部、質量管理部各一份。
十四、庫存藥品要進行月對季盤,做到賬貨相符。
十五、貯存中發現醫療器械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養護員進行處理。
十六、認真做好倉庫的衛生工作,每天下班之前清理倉庫的雜物。做好防塵、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和防鳥工作。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五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為顧客服務,提高公司經營信譽,增強市場競爭力,特制定本服務制度。
二、堅持“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經營思想,將售后服務工作,提高到與產品質量要求同步。
三、與供貨方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時,同時約定由供貨方對醫療器械的.維修條款。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六
高值醫用耗材一般是指屬于??剖褂谩⒅苯幼饔糜谌梭w的、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且價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目前醫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鈦板、鈦釘等。為規范我院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驗收、登記、使用等行為,提高采購資金效益和采購工作的透明度,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及使用,保證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患者知知情權,以最大限度保證合理收費,合理診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正規資質的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1.生產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銷售企業必須持有時間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產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
4.生產企業授權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藥械科嚴格按照中標產品統一采購。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手術室用的鈦板、鈦釘按照手術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藥械科提出申請,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急用情況,使用科室可向藥械科取得認可后先向中標供應商聯系進小部分應急使用,后期再將程序補充完整。
(一)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鈦板、鈦釘采購數量按手術所需為準,提高及時率,體現具體成效,實現“零庫存”管理。
(三)以月為單位,庫房管理員將供貨商的發貨單、配送時間、發票等信息與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進行核對后及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將當月耗材成本計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應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庫登記、使用登記,以備產品質量的追溯。
(一)使用科室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嚴格核對患者的信息,對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稱、數量、金額做匯總存檔。
(二)術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及時準備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必須進行醫患溝通,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術前談話中應說明選擇的類型,使用的目的、價格以及不良反應。
(三)術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稱、類型、數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記錄。
(四)發現使用科室私自購入、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由我院紀檢委處理。
使用后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毀,并做好登記記錄。
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請相關科室嚴格遵照。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七
一、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儲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上報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
二、醫院必須采購市統一招標品種,任何個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購進非中標品種。
三、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對消毒滅菌器械選購的審定意見進行采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驗必要證件,監督進貨產品質量,并按規定逐項登記驗收。
四、儲存應陰涼、干燥、通風,發出應做到先進先出,避免失效變質。
五、使用部門應準確掌握消毒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劑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科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