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一個明確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因此我們需要認真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行業和領域的工作方案,了解各個方面的要點和特點。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一
為深刻汲取洪渡新村“4·2”火災事件教訓,有效扼止火災事故特別是同類案件的發生,確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街道實際,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對轄區內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立即成立石碶街道出租房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孫妙芳任組長,副書記朱華鑫任副組長,其他街道班子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所,由黨工委委員(政法)馬蘇君任辦公室主任。抽調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組成工作專班,實行實體化運作。
重拳出擊,形成執法高壓態勢,嚴厲查處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使用明火、電線私拉亂接,電瓶車在通道出口亂停、亂放和室內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集中整治和宣教工作打擊一批違法行為,拆除一批違章搭建,清理一批占用消防通道,使居住房屋住戶和電瓶車消防安全隱患明顯減少,火災防控形勢明顯好轉。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房一律嚴禁租住,并按照消防安全驗收的標準進行嚴格整改。整改達到要求后簽訂《出租房屋責任書》到派出所驗收備案通過后才可出租。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整治重點主要為以下五類房屋,一是街道公租房,二是村級集體房屋,三是對私人出租的房屋,四是對違法建筑和臨時搭建的沒有合法產權的房屋,五是公寓性質的房屋。
(一)強化屬地主導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街道統一牽頭實施整治,各村、社(漁)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把集中整治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網格和每個環節,按照“村不漏戶、戶不漏房、房不漏間”的原則,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確保整治措施落地見效。統籌抓好轄區內組織發動、排查整治、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強化職能部門責任。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協同配合做好出租房專項整治工作。街道宣統辦精準宣傳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建立精準宣傳機制。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地開展好定向宣傳工作和關注街道專項整治的輿論動向。安監所收集匯總相關材料并登記造冊做好臺賬工作。負責轉班及協調各部門。村鎮建設辦要集中梳理公租房人員信息,對不符合要求的租戶一律清退。排查出租房屋的質量安全問題,對可能存在房屋質量安全隱患的進行危房鑒定。綜合指揮室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負責”的原則,將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納入綜治“一張網”建設和全科網格工作內容,進一步明確大、中、小三級網格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改、管控等各環節的責任,實施網格化管理。對網格員進行專題培訓等。發展服務辦要負責督促工業企業(特別是50人以上規模企業)建立電瓶車集中(智能)充電樁。派出所負責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動人口登記管理,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隱患,依法查處涉及出租房屋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出租房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發現后務必及時整改到位。嚴格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堅決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市場監管所負責出租房屋無證異地經營等整治。供電所負責對線路亂拉、無漏電保護器、線路未套管、超負荷運行大功率電器設備等行為進行斷電處理。城管中隊負責違章搭建拆除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詳實掌握出租房屋底數和基本情況。
(三)強化落實業主(房東)主體責任。按照“誰經營,誰負責”原則,督促各居住出租房業主(房東)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對未達到消防要求的出租房屋一律不得外租,按照“七個一律”(附件)的要求,切實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提高逃生自救的緊急處理能力。
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4月2日至5月31日止:4月2日至4月10日為前期排查階段;4月11日至5月16日為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5月31日為鞏固提高階段。
(一)前期排查階段(4月2日至4月10日)。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部署,各村(社)及相關部門深入宣傳廣泛發動,觀看消防宣傳教育片,營造專項整治氛圍。由派出所、各村(社)提供本轄區出租房屋租賃基礎信息,各村(社)組織人員開展“拉網式”實地排查,張貼《告出租房屋房東書》,上報《出租房風險隱患排查表》,對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隱患問題及時匯總上報至安監所。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1日至5月16日)。堅持“邊排查邊整治”、“發現一處堅決解決一處”的原則,對一時村社不能解決的,由派出所、安監所、城管中隊、供電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前期排查階段發現的有問題單位。進行聯合整治,切實有效的解決出租房屋違法違規問題和電瓶車充電引起的安全隱患。
(三)評估驗收階段(5月17日至5月31日)。街道、相關部門對上階段專項整治結果統一驗收匯總(評估),并對相關工作進行通報,深化和鞏固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層層包干落實,按照分級分層、包干負責的要求,對居住出租房屋實行聯村包戶制度,實行逐級包干責任機制,確保隱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完善預防、發現化解、整治的長效機制,推廣居住出租房屋“旅館式”管理,推進居住出租房屋組織化集中化管理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認真研究部署,細化任務分工,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專項工作取得實際性進展。
(二)嚴格責任追究。對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協調、驗收、逐級壓實消防安全責任。對工作落實不力或整改進度較慢的單位及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導致發生較大影響或亡人火災事故的,按照“一案五查”的要求,查主體責任、查監管責任、查直接責任,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固化長效機制。街道及相關部門要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切實履行職責,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災危險性分析、消防安全分類管理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等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要結合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探索基礎信息化管理和科技防范手段的應用,全力推廣無防盜窗小區建設,同時增加村社安全監控系統,探索電瓶車集中充電模式。開展“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實施居住出租房等級化評定,各村(社)要在人員集中點設立出租房屋隱患舉報電話:88172968。
(四)做好信息報送。根據要求專門制作整治方案,落實專人全面、如實統計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和成效,要建立工作周報、月報制度。整治工作方案、居住出租房屋整治情況統計表及時上報至專班辦公室。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自治區關于加強歲末年初及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關于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十大專項整治”行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領域事故隱患,堵塞漏洞,補齊短板,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發生,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全市春節和“”等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時間范圍。
從即日起至20__年__月底,對全市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以下簡稱“各單位”)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在全面檢查基礎上,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鐵路、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設施(燃氣管線)、特種設備、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和關鍵環節、部位。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負責人是否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是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是否存在因停產、停業、減員、降薪、事故善后處理造成矛盾和糾紛,沒化解訴求積壓情況,是否存在因訴求積壓,有可能導致思想失管、行為失控,采取極端方式解決問題、報復社會人員情況;是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實施監控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一般隱患整改率是否達到l00%;重大隱患是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是否定期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分析,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業安全標準;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是否定期組織排查治理本機關、本單位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
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檢查20以來發生的死亡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到位,各類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以及市、縣(區)在安全生產大檢查、“十大專項整治”行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明查暗訪中發現的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安委會年第一次全體成員(擴大)會議、市政府第二次常務會精神情況;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履職情況;歲末年初(年春節和“”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及開展情況。
應急值守情況。重點檢查是否針對各行業(領域)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細化各項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指揮和聯動處置機制,做好各種應急防范準備;是否認真做好春節、“”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工作,重點企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值班制度,及時掌握動態和信息。
四、職責分工。
1、中寧縣政府負責組織檢查中寧境內的各類企業和生產經營建設場所;
2、海原縣政府負責組織檢查海原縣境內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場所;
4、海興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牽頭檢查園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5、市安監局負責牽頭檢查煤礦、重點危化企業和煙花爆竹行業;
11、市旅游局負責牽頭檢查旅游景區(景點)、旅游設施安全;
13、市農牧局負責牽頭檢查農村沼氣、漁業船舶、農藥經營使用及草原防火安全;
14、市林業生態建設局負責森林防火檢查;
16、市消防支隊負責牽頭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消防重點單位消防安全;
17、__工業區管委會負責牽頭檢查工業園區(一區五園)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五、工作步驟。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業全面自查、部門專項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l月1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屬地和行業(領域)大排查具體方案,確定行政區域內重點檢查單位,并迅速動員部署,并將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于1月18日前,隱患排查清單于l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
(二)排查整治階段(1月16日一l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制定本單位大排查具體方案,每月組織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要按照職責分工和大排查活動方案,組織檢查督查組,開展屬地和監管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檢查督查,對有關單位自查自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整治提高階段(2月1日—2月29日)。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大排查活動進行“回頭看”,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對大排查活動中的好經驗、有效措施進行全面認真總結,各縣(區)和市各部門大排查活動書面總結和未解決隱患清單于3月8日前報市安委辦,由市安辦匯總后上報自治區安委辦和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作為抓好當前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活動領導小組,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并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的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各部門對所屬行業(領域)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各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部署、督促指導;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扎實組織開展好本地區、本行業活動的各項工作。
(二)全面排查,強化整治。各級各部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嚴格落實檢查督查工作流程,認真履行檢查程序,完善檢查記錄和文書手續。要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和“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從操作層面倒查倒逼,強化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專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整頓。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對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大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整治。
(三)突出重點,加強監管。各級各部門要針對春節前后人員流動量大、節慶和大型集會活動多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類大型集會、焰火集中燃放、商業促銷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群眾聚集活動的安全預判、風險防控和組織引導,強化春運組織和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整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廣泛宣傳,暢通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
引導全社會廣泛關注,營造濃厚氛圍。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報送,每月l1日和25日向市安委辦報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大整治進展情況的書面報告,重大情況要隨時報告。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三
為全面排查整治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問題,消除火災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為推動活動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堅持問題導向、綜合治理,按照“除隱患、治違法、規范管理”的思路,對全市城鄉所有設有固定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治消除火災隱患,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消防管理九項規定的通知》(國衛辦發〔20xx〕86號)和《河南省醫院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db41/t691—2011)要求,強化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長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景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衛生計生委、市消防支隊抽調專人合署辦公。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專項行動開展。
排查治理范圍為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場所單位:
1.醫療機構,包括各類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護理院等;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婦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遺留問題整改。針對20xx年市政府組織開展“兵團化”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各地要進行“回頭看”,核實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現反彈。
(二)現場檢查重點。各地要對整治范圍內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以下八項內容: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制度、應急預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確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落實24小時雙人值班;是否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并如實登記巡查檢查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醫療救助群體的應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確使用室內消火栓、消防軟管卷盤、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2.場所合法性。檢查場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
3.建筑防火。檢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情況,是否違規停放車輛或設置障礙物、堵塞消防車通道;是否在外墻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筑或作為區域內分隔。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病房、手術部(室)、重癥醫學科、廚房餐廳、危險品倉庫、理化試驗室、中心供氧站、高壓氧艙、病案室、鍋爐房、被服倉庫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否落實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標明“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防火責任人”,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檢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樓梯間前室等公共區域是否違規設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防火門是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樓道、門廳、樓梯間是否存在違規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現象。
6.建筑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標識是否設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標志及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并保持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與具備資質的維護保養機構簽訂合同;維保機構是否依法履責,定期開展維護保養;小單位、小場所是否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水滅火設施。
7.安全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敷設是否規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超負荷電器、私拉亂接臨時線路。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明火及點蚊香等問題。
8.微型消防站建設。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衛生機構,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員是否明確崗位職責,掌握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是否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落實24小時輪流值班。其他單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隊伍。
9.建成應用人數控制系統。督促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包括各類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護理院)安裝人數控制系統。
10.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報警裝置。督促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醫療衛生機構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報警裝置。
(一)開展兵團化檢查。全市抽調衛生計生不少于10人、抽調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組成“兵團化”檢查組,進行集中培訓,逐縣區開展兵團化排查。每到一個縣區,要聯合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和公安派出所,逐個鄉鎮、逐個單位開展排查檢查。
(二)開展集中約談。要提請市、縣兩級政府統一組織,集中約談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工作推進不力、治理成效不明顯的縣(區),要提請市政府領導面對面約談其主要負責人,通報問題,分析形勢,講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責任,務求治理實效。
(三)依法處罰整改。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要根據專項治理排查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參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四書”管理制度的意見》,嚴格整治違法經營單位。同時,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被處罰的單位,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蹤督辦整改。
(四)集中宣傳曝光。專項治理期間,各地要積極協調宣傳部門,組織當地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向社會廣泛告知專項治理的時間、范圍和要求,在黃金時段多渠道、多形式播發專項治理情況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集中反復曝光隱患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醫療機構,切實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聲勢,震懾違法單位,教育警示社會。
(五)嚴格落實“四個一批”和“三簽名一確保制度”。專項治理期間,針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突出運用法律賦予的各項處罰措施,依法關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罰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對于符合拘留條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責任人;專項治理期間,各地要開展集中曝光不少于兩次。對于檢查情況,檢查組人員和被檢查單位人員要分別簽名確認,確保檢查的真實性。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密集、行動不便,且設備集中,壓力容器、化學試劑、被褥紙張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發生火災,極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級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衛生計生、公安部門主要領導要專門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帶隊督導檢查,消防支隊防火處長隨兵團化檢查隊伍開展檢查。
(二)規范檢查程序。兵團化檢查組每到一個縣(區),當地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提請政府召開動員部署會,組織本部門人員、鄉鎮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參與隱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對兵團化檢查情況進行梳理,及時做好移交。檢查結束后要以縣(區)為單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臺賬。當地衛生計部門和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監督管理權限,對兵團化檢查組移交的問題,及時下達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該依法處罰的要及時立案查處。
(三)依法從嚴整治。要始終保持隱患治理的高壓態勢,對突出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鐵腕打擊,嚴格依法查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對存在嚴重火災隱患、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四)嚴明治理責任。各級衛生計生、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是專項治理的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專項治理的直接責任人。參加兵團化檢查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認真移交。市衛生計生委、公安局將聯合組織暗訪督導,凡工作推進緩慢、措施落實不力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責任。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通過此次專項治理,建立完善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常態化排查、信息互通、聯合治理、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特別是排查發現的突出和共性問題,要制定出臺針對性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同時要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消防重點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制定完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專項治理期間,《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和《兵團化檢查情況統計表》請于每天下午5時前報市消防支隊,7月23日前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四
近期,媒體報道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違法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存在,威脅區域環境安全,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環境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全面開展轄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實,不留死角,通過集中排查,發現問題,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治污染反彈,保障我區環境安全。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環保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領導領導小組,由區環保局局長鄧烽任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謝軍、區環境執法支隊支隊長費正斌任副組長,各鎮街分管環保工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進全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單位按要求完成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實施階段(5月2日至5月21日)。
各鎮街應立即組織全面排查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違法問題,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建立臺賬,5月15日前上報排查臺賬(詳表見附件1)和整治工作方案,區環保局形成全區整治工作方案報區政府審議后送市環保局備案。區環保局分四個片區(詳見附件2)進行督導,各鎮街排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各片區聯絡人進行聯系。
(二)綜合整治階段(5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鎮街對發現的納污坑塘問題,針對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點,要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治時限,保障整治資金,確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針對重大問題由區環保局統計匯總后報請區政府專題研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問題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后各鎮街要及時報我局銷號,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長效機制(11月1日至長期)。
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區環保局分四個組對各個鎮街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綜合督查,各鎮街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納污坑塘巡查檢查機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查,防止納污坑塘污染死灰復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
各鎮街要高度重視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不留死角。對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虛作假、無故拖延的,將報請區級相關部門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厲打擊,嚴肅追責。
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違法者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要積極支持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
(三)嚴格時限,及時上報。
各鎮街要進一步明確排查時限、階段性整治目標和時限、整治完成時限,并按時報送相關報表資料。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五
為認真吸取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門診樓、濟寧唐口街道衛生服務中心、肥城市中醫院急診樓重癥監護室等火災教訓,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有效預防和減少醫療機構火災,根據上級統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衛生健康委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認真貫徹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領導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底數,通過督促單位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部門聯合檢查驗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落實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施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災防范能力,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整治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二)整治重點。
1、是否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醫院是否落實各科室每周、醫院安保部門每月、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度應分別組織至少一次防火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逐一記錄存檔,逐級上報備案,明確整改責任、資金、人員、措施、時限等。
3、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時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醫院重點部位是否落實間隔不超過2小時的晝夜防火巡查。
4、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設置床位、氧氣瓶等,是否在電梯前室、樓梯間堆放雜物。
5、是否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是否違章用火、用電。
6、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年度檢測;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是否開展消防安全評估。
7、是否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吊頂、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8、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門診樓、住院樓(部)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全員演練。
9、醫生、護士、護工等是否進行了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是否每年組織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
10、是否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是否有在室內、樓道內充電、存放電動自行車的違規行為。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頭關。醫療衛生機構新建、擴建、改造必須依法辦理審核驗收手續,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審批手續的,要通報住建部門。對于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屬地衛健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補辦相關手續;逾期達不到法定條件的,要報告當地政府,抄告有關部門。
(二)嚴格執行“十個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嚴禁使用達不到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嚴禁在門診辦公室內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嚴禁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嚴禁在病房的外窗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三)確保消防設施健康運行。具有消防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要與有資質維保企業簽訂維保合同,每月對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確保消防控制柜無故障、無屏蔽,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各縣區消防救援大隊也要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管,對出具虛假、失實文件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維護委托單位合法權益。
(四)提升單位應急處置能力。達到建立微型消防站標準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按要求設置人員、配備器材裝備,建立通信聯絡機制,并納入轄區“一呼百應”指揮調度體系。微型消防站隊員必須熟悉建筑結構、功能布局、場所性質、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等情況,熟練操作消防器材裝備,并定期開展日常訓練和消防演練。
(五)強化“專家查隱患”結果運用。各縣區消防救援大隊要認真梳理前期“專家查隱患”行動中,對各地醫院檢查發現的問題,并逐一對照建立的臺帳清單徹底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所有問題必須全部整改完畢);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8日前)。各縣區衛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隊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疫情防控實際,聯合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4月9日至6月15日)。各縣區衛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隊要聯合成立工作組,全面清查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底數。根據整治重點,對照《山東省衛生健康系統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要求,找出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如實填寫《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三)市級核查階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縣區摸底排查基礎上,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派出工作組對各縣區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實地核查,按照不少于各縣區及所轄鄉鎮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總數50%的標準進行檢查,重點核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底數臺賬是否明確清晰、排查問題是否全面真實、整改措施是否切實可行,全面指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隱患問題的整改工作。
(四)省級驗收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將對此次專項整治進行聯合檢查驗收,實地抽查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不少于該縣區及所轄鄉鎮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0%。對檢查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區,將提請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約談相關縣區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并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總結鞏固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
為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衛生健康委成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相關業務科室人員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定期調度通報整治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強會商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在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衛生健康委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將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排查整治的高壓態勢。市衛生健康委將重點抓好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底數核實、非法醫療衛生機構的查處取締、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創建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隊重點抓好排查整治期間的統籌協調和技術指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重點監管、“專家查隱患”結果運用等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迅速動員部署。醫療機構是典型的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大、社會影響大。近期連續發生的醫療機構火災事故,充分暴露出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對此,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立即行動,將專項行動與三年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工作責任制,實施領導分片包干,層層分解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取得實效。
(二)嚴格依法整治,增強服務意識。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絕不手軟。同時,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積極為存在問題的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輿論監督。要組織對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法定職責,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專項整治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要引導公眾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專項整治的積極性。
(四)開展標準化建設,建立長效機制。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建立落實長效機制,將《規定》內容納入醫療機構日常管理工作,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醫療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定期對醫療機構落實《規定》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醫療機構評級、評優的重要指標。各縣區要從20xx年“專家查隱患”已檢查評估過的醫院中推薦12個單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標準化打造,同步組織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觀踐學。
請各縣區于2022年4月8日前,報送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情況;2022年6月15日前,報送《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匯總表》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8月30日前,上報整體工作總結。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20__年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切實抓好20__年安全生產工作,我局決定20__年在全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林業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以下簡稱“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摸清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實行隱患分級分類管理,集中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和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做到管轄范圍內所有林業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全面開展專項行動,最大限度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20__年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為林業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突出行業重點領域。全區各林業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特別要緊盯重點領域,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問題,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做到“4個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單,100%建立臺賬,100%制訂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實事故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會議、關鍵時段、重點時段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三)突出隱患分級分類。各單位要督促企業開展構建風險分級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對已發現的隱患加強督促指導,制定(修訂)具體整改措施,建立隱患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及時反饋上報,落實閉環管理。
(四)突出監管執法問責。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通報制度,強化整改落實。各單位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我局將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有效落實主體責任。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責任落實不到位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我局將進行通報并依法依規從嚴追責問責。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我局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局長晏佳貴任組長,黨委委員龍奇峰任副組長,成員:局防火辦、辦公室、自然保護地管理股、資源監管中心、林場站等股室長,塔市國有林場、勝峰國有林場、濕地保護中心、東湖濕地公園等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防火辦,負責綜合協調日常工作,切實抓好實施方案的細化落實,明確職責分工。主要領導人要帶頭深入一線調研指導,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分管領導要協助主要領導抓好統籌,協調解決行動過程中的難點問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各單位要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深入排查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查找薄弱環節,摸清安全風險,并通過走訪檢查、專家會診等各種形式,認真開展指導幫助,適時組織“回頭看”和抽查,督促抓好隱患整改,落實閉環管理,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推進隱患“清零”。
(二)創新工作方式,總結經驗做法。各單位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注重工作實效,杜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綜合運用“兩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隨機走訪”等工作方法,重點深入存在薄弱環節、重大風險、安全生產基礎差的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安全生產基礎好、管理規范、多年沒有事故的企業少檢查多提醒。二要嚴格規范執法行為,既要防止工作方式方法簡單化,又要敢于當“鐵面包公”,嚴抓嚴管。三要加強指導服務,通過監督檢查、專家服務等方式深入一線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注重學習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的典型經驗做法。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led顯示屏滾動播放、懸掛橫幅、微信網絡等方式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動員、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加強典型違法違規行為的公開曝光,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確保專項行動取得良好成效。
(四)認真梳理總結,強化情況報送。各單位要加強情況信息報送,及時上報每月安全檢查與整改臺賬,認真總結典型經驗做法,我局將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七
根據省環保廳《關于開展排查整治納污坑塘環境問題工作的通知》(云環通〔2017〕80號)和4月28日《關于印發〈云南省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環通〔2017〕84號)、《文山州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環字〔2017〕124號)要求,切實做好全縣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方案。
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部相關工作部署,以講政治、顧大局、負責任的態度,立即做好全縣范圍內納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開展綜合整治。嚴格環境執法,嚴厲打擊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堅決消除一批環境安全隱患。通過認真排查,摸清現存納污坑塘底數,找出污染物來源,制定科學整治方案,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排查。各股(室)、隊(站)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立即組織對轄區內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內排放、傾倒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歷史遺留的納污坑塘進行全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
(二)突出檢查重點,強化監督檢查。充分利用現有監察手段和先進科技措施,對全縣范圍內各類納污坑塘開展排查。突出重點行業檢查,加大對畜禽養殖、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季節性生產等涉水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結合,明查和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突出重點區域檢查,加強對無自然水體流經地區的監督檢查,查清區域內污水排放去向,嚴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
(三)加大懲處力度,直接曝光典型違法問題。邀請媒體和公眾全程參與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直接查處、直接在媒體曝光。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等各類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及時、嚴肅查處;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支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時限。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匯總,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納污坑塘,根據污染程度,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治時限,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綜合整治。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8日—5月3日)。硯山縣環境保護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時限。
(三)綜合整治階段(6月1日—12月31日)。根據發現的問題開展綜合整治,每月報送1期簡報,12月21日前報送整治工作成效到州環保局(各股室每兩個月報一期簡報)。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做好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環保局決定成立由張婭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隊(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縣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硯山縣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由鄧興祥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強化聯動。各股(室)、隊(站)加強聯動,開展聯合排查、聯合取樣,及時掌握排查發現的納污坑塘內主要特征污染物,對存在問題嚴重的,要立即采取相關處置措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流域間協調聯動,通過聯合檢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跨區域、跨流域的納污坑塘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會商處置。
(三)強化信息公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12369”在當地媒體公布舉報熱線,接受公眾舉報,及時處理有關投訴舉報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要求,依法公開環境問題查處信息。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展,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增強環境監管公開度和透明度。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將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嚴格執法,認真履職。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組織不力、隱瞞不報、消極應對、未按時上報情況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股室和人員責任,并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八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排查整治納污坑塘環境問題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7〕616號)、省環保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緊急通知》(黑環辦〔2017〕91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部和省環保廳相關工作部署,以講政治、顧大局、負責任的態度,立即做好全市范圍內納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開展綜合整治。嚴格環境執法,嚴厲打擊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堅決消除一批環境安全隱患。通過市、縣(市)聯動、區域聯動、部門聯動的方式,摸清現存納污坑塘底數,找出污染物來源,制定科學整治方案,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排查。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市局相關科(室)、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立即組織對轄區內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內排放、傾倒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歷史遺留的納污坑塘進行全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
(二)突出檢查重點,強化監督檢查。充分利用環境衛星、無人機等先進科技手段,對轄區內各類納污坑塘開展排查。突出重點行業檢查,加大對畜禽養殖、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制漿造紙、乳品加工、季節性生產等涉水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結合,明查和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突出重點區域檢查,加強對無自然水體流經地區的監督檢查,查清區域內污水排放去向,嚴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
(三)加大懲處力度,直接曝光典型違法問題。邀請媒體和公眾全程參與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直接查處、直接在媒體曝光。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等各類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及時、嚴肅查處;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支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時限。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匯總,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納污坑塘,根據污染程度,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治時限,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綜合整治。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5日—4月28日)。根據環境保護部和省廳工作要求,各縣(市)環境保護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時限,5月2日前報送有關工作部署落實情況。(聯系人:李曉晨,聯系電話:7603115)。
(二)全面排查階段(4月29日—5月31日)。各縣(市)環境保護部門,市局屬各科(室)、事業單位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深挖死角,查清查實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的環境違法問題,5月20日前報送排查臺賬和整治工作方案。
(三)綜合整治階段(6月1日—12月31日)。根據發現的問題開展綜合整治,每月報送1期簡報,12月20日前報送整治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做好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決定成立由吳中軍局長任組長,梁皓副局長任副組長,法制科、信訪科、監測站、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監察支隊、宣傳教育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指導各縣(市)組織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環境監察、監測等部門聯動,開展聯合排查、聯合取樣,及時掌握排查發現的納污坑塘內主要特征污染物,對存在問題嚴重的,要立即采取相關處置措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流域間協調聯動,通過聯合檢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跨區域、跨流域的納污坑塘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會商處置。
(三)強化信息公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當地媒體公布舉報熱線,接受公眾舉報,及時處理有關投訴舉報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要求,依法公開環境問題查處信息。要結合各地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展,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增強環境監管公開度和透明度。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將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嚴格執法,認真履職。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組織不力、隱瞞不報、消極應對、未按時上報情況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并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九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會福利機構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進一步落實社會福利機構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機構的火災防控能力,充分認識加強社會福利機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本著對供養人員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遏制社會福利機構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上級要求,成立福利機構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以及各街道民政辦主任為組員,全面負責福利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社會事務科,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和信息匯總上報。
各社會福利機構要全面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排查隱患,嚴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
6、節假日和重點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實,重點部位是否安裝防護設施。
1、動員部署(6月30日前)。各社會福利機構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細化各階段具體工作,并制定本機構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2、自查自糾(7月10日前)。各社會福利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標準的要求,對照《社會福利機構安全自查表》,認真進行自查自改,對查出隱患,逐一登記、建檔,強化整改,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領導小組匯同消防、安監、衛生監督等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和檢查,督促整改、跟蹤問效。對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機構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情節嚴重的,不符合開業運行條件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4、總結驗收(10月5日前)。領導小組將通過抽查、互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機構開展排查整治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全面上報總結安全生產督查情況。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社會福利機構要深刻認識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社會福利機構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實,工作任務要落實到具體人員。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陣前指揮,果斷處置。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督查不嚴格,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發生事故產生嚴重后果的,實行“一票否決”,并予以嚴肅處理。
2、深入檢查,強化監管。從即日起,各社會福利機構要結合實際,迅速行動,認真部署,認真落實安全檢查責任制。認真排查本機構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嚴格細致,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不留死角、不走過場,把各種事故隱患和不規范行為消滅在萌芽中,確保取得實效。同時,要加強源頭及日常監管,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落實監控措施和責任人,定期進行考核,確保監管到位。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
深入地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怎么做好安全排查工作。下面是有20xx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參閱。
為深入貫徹落實xx縣教育局號《關于開展xx縣中小學、幼兒園隱患大排查整改行動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校園內部及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中心校決定在全小學范圍內開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學設施、用電用火及周邊環境為重點的為期四個月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實,特成立“xx小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學校(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中心校校長)。
(中心校書記)。
組員:(中心校副書記)(中心校副校長)。
(工會主席)(副校長)。
(后勤主任)各村校校長。
二、工作目標。
發揮學校主觀能動性,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經過加強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實校園安全的各項措施,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措施,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學校安全工作實現“五個零”目標,即: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為零;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為零;學校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師生傷亡事故為零;校園暴力死亡事故為零。
(一)以強化學校內部安全保衛為核心,切實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對學校所有建筑物(教室、倉庫、圖書室、實驗室、廁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屬設施(圍墻、操場、道路、欄桿、文體設施)進行逐個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必須立即整改。
2、用電、用火安全。
b、認真做好電源線路檢修維護工作,學校總電源安裝控開;。
c、放學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斷電;。
d、天氣漸涼,生火取暖時,要注意火爐的安全排查,火爐旁不許有易燃物,嚴禁帶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并上報中心校。
3、內保工作。
a、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b、實行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內部每個崗位要有專人責任。
c、加強值日值宿,做到24小時有人,嚴禁空崗空值。
4、消防安全。
a、檢查容易引發火災的供電線路、值宿室、危險化學品保管室、木結構房屋等,
b、按規定配齊滅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鍬、鉤、桶、管)等消防設施,并檢查所有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確保功能良好。
c、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講座活動。
d、開展火災逃生應急演練活動(每學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由交警部門認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開展“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活動,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爭取家長的支持。
6、飲食衛生。
a、教育學生不食“三無”食品,嚴禁“三無”食品和不合格產品進入校園,堅決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b、要求學生自帶飲用水。
c、加強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管理,。
7、上下課和放學安全。
a、繼續實行學校領導帶班和教師值班制度,繼續落實班主任對上下學期間的安全進行監管,采取有效措施對學生進出學校和出入公共通道進行疏導,杜絕傷亡事故。
b、進行“乘車安全”、“上下學安全”知識培訓與講座。
8、集體活動安全。嚴格實施集體活動審批制,凡是學校舉行各類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組織集體活動。所有集體活動必須制訂有效可行的安全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為認真貫徹落實《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xx年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的通知》(青府發〔20xx〕7號)和《青白江區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轉發成都市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楊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杜文鉦鎮長助理。
蘭輝鎮黨委委員、新農村建設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黨政辦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項目推進辦公室綜治辦。
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辦公室。
社區管理服務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電所。
一心社區紅光社區。
新峰社區同福村。
界牌村青龍村。
五里村西林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二、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進一步開展消防隱患大排查,堅決杜絕群死群傷惡性火災,遏制重大火災,減少一般火災,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維護我鎮火災形勢穩定和社會和諧。
三、工作目標。
(一)排查治理范圍內各類場所存在的消防隱患底數清,情況明;。
(三)確保全鎮火災形勢持續穩定,力爭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堅決杜絕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四、整治時間。
從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圍。
(一)人員密集場所。
3.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4.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二)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三)“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國家、省、市、縣(區)政府保護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復雜,涉及多家產權單位,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商住樓、綜合樓;。
(六)綜合樓內違章設置的幼兒園、少兒培訓機構;。
(七)“六小”場所:小門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場所)、小網吧、小旅館、小餐廳、小影視廳。
為了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按照若羌縣、若羌鎮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社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和“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建設領域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治安重點區域、突出治安問題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社區的穩定。
二、工作目標。
社區綜治站、派出所、聯防隊、警務室根據各自工作實際,配合網格長對各自片區內開展排查整治。加強與政法公安的配合,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治安重點區域長效管理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治安事件的發生,努力實現“平安社區”的工作目標,使社區轄區內的治安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社區轄區內社會治安重點區域排查整治,成立由社區書記李團任組長,主任阿依努爾.尕依提、副書記早日古.肉孜為副組長,各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社區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組長早日古.肉孜負責重點整治工作。
四、基本步驟。
我社區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若羌鎮的有關要求每周兩次大清查、大排查節假日另行安排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開展宣傳動員,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2、排查摸底階段。主要任務是社區各包片人員根據各自工作實際,對各自片區內進行走訪入戶。通過明察暗訪、發動群眾舉報等方式,將需要我社區整治的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清楚,并建立工作臺賬記錄備案。
3、集中整治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排查問題性質,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的片區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出的重點地區和問題進行分析,組織專門力量采取大清查、大排查扎實開展整治工作。
4、匯總上報階段。主要任務社區綜治站就當前階段工作情況向若羌鎮綜治辦進行書面匯報,對于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對突出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的要重新開展專項整治。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一
通過開展學校安全隱患專項行動,進一步增強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扭轉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工作形勢,努力排除自然災害、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災、交通事故、溺水等容易引發師生群死群傷重大惡性事故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1、消防安全條件。主要包括: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學校重要設施、場所的安全狀況。電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實驗室、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
3、校園周邊治安安全狀況。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情況。
4、校舍安全狀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5、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安排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6、食品衛生安全狀況。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一)時間:此次安全隱患專項工作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12月20日止,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12月10日至14日為動員布置階段。結合實際,建立機構,制定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召開全校師生大會動員宣傳,發動布置。
第二階段:從12月15日至20日為排查整改階段。要按照排查要求,對本校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項安全隱患要說明隱患的基本情況、整改建議或措施。
(二)人員及排查要求:見附表。
一是認識上要進一步提高。要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強化管理,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整改要進一步到位。要按照整治重點內容進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項安全隱患要按時進行整改。
三是安全措施要進一步落實。要重點防范消防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衛生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領域。
四是監督力度要進一步強化。加強對學校的隱患排查的監督檢查,組織力量進行督促檢查。
榆次區中醫院為全面、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促進全院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確保全院平安和諧穩定發展,根據......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二
為認真吸取因消防引發的火災事故教訓,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決遏制我鄉群死群傷等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縣政府的安排。鄉政府從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鄉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車通道場所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實現“三個確保不發生”目標: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再重要場所、重要節點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因監管不到位而導致亡人火災事故。
鄉政府成立全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鄉長
副組長:副鄉長
成員: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負責人
(一)人員密集場所整治。
內容:
1、未依法取得有關消防行政許可,投入使用和營業的;
3、未落實固定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的;
7、未依法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員工培訓流于形式、未組織開展滅火疏散演練的。
(二)易燃易爆場所整治。
范圍:化工企業、加油站及小化危場所等。
內容:
1、未依法經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驗收,特種設施設備未經過各類安全檢測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設置不符合規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6、未建立符合規定的各類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的,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未在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的,重點工種操作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的,未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演練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外墻改造、室內裝修工程等。
內容:
1、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動工的,未經消防驗收或備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監理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議、施工及監理單位違法降低施工質量的;
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及救援場地的;
5、施工人員宿舍設在施工作業區或設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6、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未制定落實動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墻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鋼夾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違章搭建影響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按照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工作責任制,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職責,量化工作任務。
(二)定期研判,強化調度。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要分階段對行動情況進行小結,要認真分析研判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
(三)廣泛發動,嚴格執法。各單位要把法律賦予的職權用好、用足、用到位,從嚴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未予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施工工地員工宿舍與作業區未分開設置的,經責令限期改正未執行的,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來餐飲場所燃氣泄露爆炸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餐飲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根據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場實際,制定本計劃:
近年,一些餐飲場所燃氣泄漏爆炸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造成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飲場所對燃氣泄漏爆炸危險性認識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業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設備設施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
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力,從業人員缺乏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嚴重;四是部分地區對餐飲場所燃氣防爆安全工作重視不夠,安全監管職責不清、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打擊和取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措施不力等。
我場餐飲場所雖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員密集場所,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因此,有必要對餐飲場所集中組織,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從而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遏制餐飲場所燃氣事故的發生。
本次治理的范圍是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飲場所,主要目標任務是對存在燃氣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責令整改,要求必須使用有充裝資質的氣瓶,從而消除隱患,提高餐飲企業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飲場所,一律依法取締: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氣的;
2、相關證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1、庫存液化氣總量超過100千克時,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
2、正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或用防火墻隔開。
3、放置鋼瓶的房間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年限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為3年,到了期限應立即更換并記錄。
5、鋼瓶供應多臺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固定。鋼瓶與單臺灶具連接使用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6、應當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燃氣鋼瓶和液化氣。
1、調查摸底階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場安監站摸清全場使用液化氣的.餐飲場所并建立基礎臺帳。
2、自查自改的階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飲場所應對照本實施方案進行認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總結階段(6月至7月)。
場安監站加強檢查,同時配合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的檢查工作。
為吸取“10.12”民用燃氣事故教訓,進一步規范全鎮燃氣生產經營、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做好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根據鎮政府領導指示,決定從現在開始開展一次為期一個半月的全鎮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方案如下:
(一)檢查對象。由我鎮負責管理的所有液化氣生產經營企業、瓶裝液化氣站、商貿類燃氣經營企業,由我鎮負責管理的飯店、燃氣使用工業企業,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重點燃氣使用單位。
(二)檢查內容。主要檢查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情況;安全責任制落實、規章制度建立、硬件設施運行維護、設備檢測、安全教育宣傳、人員持證上崗、經營場所安全管理等情況;燃氣用戶用氣安全情況。檢查各重點燃氣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情況,燃氣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人員安全教育情況。
本次檢查分單位自查、主管部門檢查兩種方式進行。為加強大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鎮長任組長的全鎮燃氣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大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大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對生產經營和使用過程中的各類設備、場所進行認真檢查,重點對以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燃氣管線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予以徹底整改,對存在隱患且暫時無法整改的停止經營。燃氣經營企業要對供氣對象燃氣使用安全進行逐戶檢查,并督促用戶及時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汽車加氣站要重點檢查在用的壓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檢,燃氣設施設備是否銹蝕老化,是否為私自改裝、未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加氣等方面,嚴禁為不合格車輛加氣。各液化氣企業要重點檢查液化氣儲罐、壓力表等硬件設備是否定期檢測,是否為超期未檢的鋼瓶充氣,是否為無證經營者提供氣源。商貿類燃氣企業是否有固定經營場所,是否有穩定氣源,是否存在違規經營行為。
(二)檢查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鎮安監辦、執法中隊、油區辦、教育辦等部門協調配合,同時聘請專業人員組成檢查組,按照檢查范圍和內容,對液化氣生產經營企業、商貿類燃氣經營企業和飯店、燃氣使用工業企業、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重點燃氣使用單位分別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種許可證照、設備檢測報告、安全巡檢記錄、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齊全;燃氣存儲、充裝、計量等設備器具是否存在破損、腐蝕、超期不檢問題;作業區域是否存在明火、用電安全隱患;安全報警裝置、避雷設備、消防設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問題;管理和操作人員證件是否齊全。是否對供氣對象進行了全面檢查,是否督促用戶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現場督查情況,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單位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對阻撓執法檢查及存在隱患拒不整改的單位,依法取消其燃氣經營許可證,以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取得實效。
(三)整改階段(11月16日—11月30日)。請各被檢查單位根據自查和檢查情況,對存在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分別報鎮經濟發展辦、執法中隊、油區辦等牽頭部門。
這次大檢查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管區和鎮直有關部門牽頭進行。
(一)各管區、各村負責本轄區燃氣大檢查的組織實施,對本區域燃氣安全負總責,要充分發揮村莊、社區作用,積極配合燃氣供應企業做好本區域燃氣安全大檢查。
(二)鎮執法中隊牽頭,經濟發展辦配合,負責按照全區分工由我鎮管理的液化氣生產經營企業、瓶裝液化氣站、商貿類燃氣經營企業的檢查。
(三)鎮油區辦牽頭,執法中隊、各管區、各村配合,對鎮政府駐地天然氣管道進行檢查。
(四)鎮執法中隊牽頭,經濟發展辦配合,負責全區飯店、燃氣使用工業企業、重點工業企業食堂等單位的檢查。
(五)各燃氣供應企業負責做好本企業服務客戶的燃氣安全檢查。
(六)鎮教育辦負責對各學校、幼兒園食堂的燃氣安全檢查;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燃氣安全檢查。
(一)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程序,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將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
(二)落實責任。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要充分認識燃氣安全的重要性,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和人員管理,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經營,將責任落實到位,確保安全。
(三)強化宣傳。各有關部門和燃氣生產經營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向全社會廣泛宣傳燃氣安全常識,進一步增強燃氣安全使用意識,防患于未然。
(四)責任追究。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要求,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法制觀念,自覺遵守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嚴禁違法倒賣倒運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私自建設燃氣設施。對于違規經營建設,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請各管區、各村、各單位將本轄區、本單位及責任分工領域檢查情況于11月30日前報鎮經濟發展辦公室。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四
通過對全縣文化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完善文化場所的消防安全設施,消除安全隱患,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文化場所消防安全。
(一)影劇院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網吧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游藝、游樂場所;
(四)革命紀念館(文物局)、圖書館、文化館、將軍園、山歌保護中心、電影公司等公共文化場所。
(一)開展針對性火災隱患自查。各責任部門要立即摸排轄區內所有文化場所的火災隱患底數,組織本行業系統專項檢查整改火災隱患,確保專項行動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加強同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完善與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對火災隱患摸排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及時依法整改到位。
(二)督促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針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明,制度不完善的業主,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檢查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針對此類場所因用火、用電不慎引發火災的特點,督促其制定落實嚴格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要針對文化場所流動人員多等特點,指導相關場所配備實用的報警和疏散逃生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開展文化場所消防安全大檢查。積極組織開展一次文化場所消防安全聯合檢查,掌握文化場所消防安全狀況,掌握興蓮鄉官田村、梅窖鎮三僚村等中國傳統村落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古建筑(舊址舊居)的底數和火災隱患狀況,并建立臺賬。重點檢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況,建筑使用性質、用途是否改變情況,消防設施配置是否正確、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防火檢查和巡查制度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情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用火用電管理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專題報告當地政府及時協調解決;對非法經營的公共娛樂場所,要依法取締。
(四)加強消防教育培訓和疏散演練。督促文化場所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8月20日前,各單位及營業場所將負責人及安全員的名單報送文廣局(安全辦),積極參加市消防支隊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8月下旬縣消防大隊舉行ktv疏散逃生演練,9月上旬在網吧舉行疏散逃生演練,切實做到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快速有效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日至8月5日)。根據市局[20xx]48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全面啟動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5日至8月25日)。文化市場稽查大隊要聯合縣消防大隊對照整治重點和整治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對文化場所的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自查和評估,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健全臺賬,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立查立改,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要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全面掌握整治的情況,并于8月20日前將整治情況總結分別上報市文廣局、市公安消防大隊。
(三)重點督查階段(8月25日至8月30日)。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高溫季節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全縣的`整治工作進行重點督查,將結果予以通報。
(四)整改落實階段(9月1日至11月10日)。根據上一階段的檢查情況進行整改,匯總情況并報縣文廣局及縣消防大隊備案待查。
(五)回頭看階段(11月10日至11月25日)。縣文廣局和縣消防大隊將對上一階段的整改情況進行再督查。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履行好職責,組織力量排查隱患,如發現黑網吧、黑舞廳等無證無照經營場所,必須及時轉交當地工商部門予以取締,落實隱患治理。
(二)落實措施,嚴格執法。嚴格落實六個一律要求,對違法裝修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開業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責令立即關閉;對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損壞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對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夸停業整改;對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燒后產生劇毒煙氣的易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對人員密集場所室內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煙花爆竹。對拒不整改及責令停業后繼續經營的,要堅決依法查處。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當前高溫季節消防安全大檢查的工作要求,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要將專項治理的內容、要求宣傳到每家文化場所,將整改責任落實到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強對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指導文化場所開展消防逃生滅火演練,組織員工安全教育,落實隱患自查整改。
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匯總15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加強柯巖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據《柯橋區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長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就全面落實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長效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在街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各村(居、社區)分別成立工作小組,聯系領導為組長,負責本村居、社區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長效整治的牽頭、督促工作;駐村指導員負責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村居、社區書記為本項工作的具體牽頭人,根據村居、社區實際合理劃分網格,責任到人,其他村居、社區干部、工作人員、流動人口專管員做好本網格內的具體工作。柯巖派出所做好業務指導工作,柯巖街道應急管理站做好資料的收集及上報工作。
(一)全面清底(時間至20xx年3月底)。由各村(居、社區)聯系領導牽頭,柯巖派出所落實流動人口專管員,對全街道所有出租房屋進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記造冊,如實記錄檢查和隱患處置情況,填寫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及督促房東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并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宣傳,排查結束后,填好《居住出租房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匯總表》。
(二)剛性整改(時間至20xx年5月底)。根據排查出來的問題清單,對照“九個標準”、“六個一律”的標準,各村(居、社區)聯系領導立即組織駐村指導員、村居干部、流動人口專管員,根據本村居、社區實際落實整改,并下發《停止(出租、居住)通知書》、《停租整改通知書》、《承告知書租》,落實責任。整改一戶,銷號一戶,并落實《整改復查意見書》。對期間不配合或屢教不改的,上報派出所、應急管理站、綜合行政執法中隊依法查處。
(三)長效整治(長期)。各村(居、社區)要將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納入村規民約。新增出租房屋在出租前必須向村(居、社區)申請,村(居、社區)必須進行安全檢查,符合安全規定的才可出租。村(居、社區)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日常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并做好檔案資料的完善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聯系領導、駐村指導員、村(居、社區)、站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各村(居、社區)整治小組的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結合本村(居、社區)實際,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推進工作。
(二)嚴格執法,落實責任。各村(居、社區)要承擔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行政區內整治工作的統籌領導,組織開展隱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派出所、應急管理站、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圍繞整治目標,加強行政執法。居住出租房屋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經倒查后發現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報、瞞報等情形的,一律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宣教,注重長效。各村(居、社區)建立日常巡查監管機制,實行常態化管理。同時要加強居住出租房屋火災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導廣大群眾開展自查自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納入對各村(居、社區)責任制考核。街道各職能站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力度,指導督促重點區域、重大隱患的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