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制定需要充分考慮到員工的實際能力和工作經驗。以下是一份非常全面的崗位職責范文集,適用于各個行業和職位,可供大家參考查閱。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一
1、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相關人員要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相關教師作為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具體人員和時間見安排表)。
3、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是乘車學生往返途中學生人身安全的具體責任人。
4、隨車照管人員負責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5、學生上下學前隨車照管人員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機做好出車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7、車輛行駛過程中,隨車照管人員要維持好學生的乘車秩序。
8、每周接送學生隨車照管人員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會同校車司機將車輛停放到學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
9、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隨車照管人員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0、如因隨車照管人員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1、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12、隨車照管人員同時應當履行《校車管理條例》中規定的下列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員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應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時,應制止校車運行,并及時上報學校校車管理人員。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打鬧、離開座位等一切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隨車返校。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各執一份。
校長(簽名)。
隨車照管人員(簽名)。
日期: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二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將子女準時送到指定的停靠點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下午放學家長必須按時在指定的停靠點接學生。
五、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三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并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了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并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校方:__________家長: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四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____交運集團有限公司____公交分公司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_學生家長:________。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五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車交通安全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杜絕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師生的人身安全作為一名校車駕駛人我自愿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證做到自覺遵章守法,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學校和交通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
平時駕駛車輛自覺做到文明駕駛、禮讓三先保證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后、不爭道搶行、不強行超車、不闖信號、不帶“病”行駛、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時自覺維護好車輛,做到出車、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查工作,保證使車輛始終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確保車輛轉向、制動系統、照明燈光齊全有效,并隨車攜帶有效滅火器材,保證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車輛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車輛,確保師生乘車安全。
四、自覺遵守教育局、學校和交管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車輛定期檢驗和安全教育,駕駛校車時做到定車、定線、定點,接受交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進入校園時,將車速嚴格控制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
責任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六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如果當天不能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校車跟車員聯系。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校車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校車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及跟車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不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家長必須每天按時到接送地點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與校車跟車員做好簽字交接手續。
乘車學生(簽名):學生家長(簽名):
____小學。
____年__月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七
為了確保學生乘坐車輛交通安全,增強車主安全意識,學生家長特與接送學生車輛的車主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接送車車主、司機履行下列職責:
1.接送車須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駕駛員具備合格資質。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2.車主負責接送學生期間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
4.不漏接漏送學生。如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或電話聯系家長。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職責:
1.乘坐接送車輛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家長如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司機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司機自行協商確定,并按時交納。
2.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3.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輛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或隨車教師。
4.接送過程中由于司機原因造成幼兒身體傷害,應及時與車主聯系、協商處理。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司機人身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乘車學生:
家長:
校車車主:
車牌號: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八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廳[xx]6號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教電[xx×]xx號文件《xx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近期連續發生數起幼兒園幼兒被遺忘在接送車內并導致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幼兒園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從事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任務的車輛,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購買強制險、第三者險、乘坐人員險,由于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接送的是小學生、兒童這個特殊保護群體,其乘坐險每人保費不得低于10萬元。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嚴禁近3年內任何一記分周期內累扣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駕駛人員還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都要對接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安全門、滅火器等。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師作為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隨車護送人員要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和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1、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2、要對接送幼兒的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4、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嚴禁校車超速、超載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6、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7、校車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應當放置“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校車或非專用校車要給予表彰;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收繳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縣教育局將根據公安交警的處理意見,對學校的辦園資質進行處罰,是正式辦園資質的幼兒園,降為“試辦”幼兒園,是“試辦”資質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因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每期簽訂一次。此責任書一式叁份,中心學校和幼兒園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責任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九
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__幼兒園校車現將有關事宜告知給您,同時也希望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幼兒園各方面工作。使之高高興興上學去,安安全全回家來。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我園所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告知書,望家長理解配合。
1、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2、駕駛員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3、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前和下午校車到指定站點下車以后幼兒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4、幼兒乘坐校車需在指定站點上下車,并有指定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如果家長需要讓其他人來接孩子下車并領走,必須與園長或者相關老師聯系說明。如是孩子不認識不愿意配合的家長及監護人,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園所并通知家長到幼兒園親自接回幼兒。
5、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不得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或自己來園所提前接走不乘坐接送校車時,要提前打電話或微信告知接送老師。校車正常到達站點時,沒有看到接送小朋友的.家長或監護人校車不給予長久等候(至多按實時情況等候1-3分鐘),因我校車有多條線路,考慮還有其他小朋友在等候,如果因為您的耽誤會給后面的幼兒和家長帶來不便,請各位家長能積極配合,如有突發情況,如堵車,天氣原因,車檢保養等造成校車不能按時出發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望理解。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和幼兒的健康成長,以上內容,請認真閱讀并給予回復,請各位家長支持配合。并希望您能及時向幼兒園提出寶貴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謝謝。
責任人:___。
20__年_月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廳[__]6號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_教電[___]__號文件《__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近期連續發生數起幼兒園幼兒被遺忘在接送車內并導致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幼兒園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從事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任務的車輛,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購買強制險、第三者險、乘坐人員險,由于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接送的是小學生、兒童這個特殊保護群體,其乘坐險每人保費不得低于10萬元。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嚴禁近3年內任何一記分周期內累扣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駕駛人員還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都要對接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安全門、滅火器等。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師作為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隨車護送人員要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和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2、要對接送幼兒的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嚴禁校車超速、超載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
6、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7、校車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定。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應當放置“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校車或非專用校車要給予表彰;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收繳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縣教育局將根據公安交警的處理意見,對學校的辦園資質進行處罰,是正式辦園資質的幼兒園,降為“試辦”幼兒園,是“試辦”資質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因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每期簽訂一次。此責任書一式叁份,中心學校和幼兒園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________幼兒園(蓋章)中心學校(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一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公司管理人員聯系電話:_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__。
______集團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學生家長: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二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簽字后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嘩,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三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市××中學。
日期:××××年××月××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四
為了確保學生乘坐車輛交通安全,增強車主安全意識,學生家長特與接送學生車輛的車主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接送車須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駕駛員具備合格資質。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2.車主負責接送學生期間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
4.不漏接漏送學生。如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或電話聯系家長。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乘坐接送車輛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家長如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司機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司機自行協商確定,并按時交納。
2.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3.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輛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或隨車教師。
4.接送過程中由于司機原因造成幼兒身體傷害,應及時與車主聯系、協商處理。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司機人身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乘車學生: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_。
校車車主: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五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系電話:公司管理人員:駕駛員: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管理負責人:乘坐校車的學生:學生家長:
x年xx月xx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六
茲有學生家長自愿讓子女乘坐校車車號為: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帶領子女準時侯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憑接送卡接幼兒,如無卡接送,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幼兒園。如遇家長無法親自來接,委托別人代接時,應及時通知班級老師,在接幼兒時讓被委托人簽名確認。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七
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確保學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切身利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學生在上學、放學、乘車時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更不準到水坑邊玩耍。
3.不準乘坐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
4.不準乘坐超員超速違章駕駛的車輛。
5.橫過馬路時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不準在車輛臨近時,橫穿硬闖。
6.家長每次送孩子上下車,要及時關注送子車的安全運行情況,如發現送子車有違章違規問題,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8.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守則》,提高安全意識。
學生如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二、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3.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4.做好與家長的聯系工作。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
責任班主任(簽字):
年班學生:
學生家長(簽字):
花園鎮中心小學。
20__年9月1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八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河失小學
二0一三年三月
泰興市河失小學學生接送安全協議書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凌河慈埠小學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學生接送安全協議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15年2月15日—2015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15年2月15日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幼兒家長雙方責任,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幼兒園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不能按時接學生時,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家長自己到校接學生。
五、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或班主任老師。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班級: 班主任簽字:
辛龍幼兒園
2015年9月1日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后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十九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簽字后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嘩,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后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二十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二十一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一、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二、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三、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四、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五、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日期:
校車乘坐安全責任書(通用22篇)篇二十二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李巖海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