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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一
甲方(賣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見)。
乙方(買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乙方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商品房位于遼寧省錦州市,商品房建于____年___月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屬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___層,土地性質: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攤: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3)。
2、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3、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其他共有、不存在被查封、不存在抵押、不存在抵債、不存在出租等任何權利瑕疵;甲方承諾該房屋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的事件。
2、甲方應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后、房產過戶前,結清該房屋物業費、采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房產過戶在乙方名下的日內將以上費用賬戶過戶在乙方名下,乙方配合。
3、甲方負擔本次交易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乙方應付稅費。甲方應當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第1項款當日,去相關稅務機關繳納本次交易所涉及全部稅包括但不限于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個人所得稅、教育附加稅等,并去相關部門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費,測量費、評估費等。
4、甲方負責過戶手續,乙方配合。甲方應于第三條1項乙方交付款項當日,與乙方一起攜帶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完稅證明、單身證明等資料前往房產登記過戶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5、甲方應于乙方支付第三條第1項款項之日(即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當日),將該房屋全部鑰匙、、此房屋附屬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契稅證,完稅證明等一并交付給乙方。
6、甲方保證此房屋沒有遷入戶口,如遷入戶口需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之日前將戶口遷出。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付至甲方銀行卡內,甲方夫妻共同認可此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開戶銀行為:賬號為:________帳戶名為:________。
2、乙方應當在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后,付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至本條1項賬戶內,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3、乙方應當在甲方結清第二條第2項費用,并將以上賬戶更為乙方名下后,付給甲方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至甲方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4、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在乙方居住該房屋________個月內,付清房款尾款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二條第1項,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承擔違約金________元,甲方賠償乙方裝修費用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違反第二條第2項,拖欠以上費用的,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結清,并承擔因拖欠產生的滯納金等損失責任。
3、甲方違反第二條第4項,沒有按時辦理過戶手續,或房產無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違約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第二條第5項,逾期將商品房鑰匙及附屬材料交付給乙方的,承擔從應交付日起至實際交付鑰匙之日止,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第三條第1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三條第2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第三條第3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8、乙方違反第三條第4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該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六條、擔保。
甲方請________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同時向甲方、甲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甲方關系為:________。
乙方請________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可以同時向乙方、乙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乙方關系為:________。
保證人信息見附件4。
第七條、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甲方兩人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單身證明復印件;
3、房產證及房屋平面圖復印件;
4、甲乙雙方保證人身份證明文件,財產證明文件。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保證人: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二
買受人(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商品房買賣事宜,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代收代繳費用。
1、工本費、辦證相關費用1000元/戶(多退少補)。
2、銀行按揭貸款費用相關單位和部門確定項目及標準據實代收代繳。
3、公共維修基金:51元/m2。
4、契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上述費用、基金和稅款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變化時,則按國家規定項目及標準收取。乙方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接前,按實際房款及產權登記面積核定一次性繳清上述稅費。
二、物業管理。
1、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為本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及服務,受托期限至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止。乙方承諾:在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期間,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及其他物業管理規范,享受業主權利,履行業主義務,不得以拒絕接受物業管理或不享受物業服務管理為由而拒絕承擔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2、該商品房交接時,由乙方與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并自交接通知確定的截止日的次日起,按產權登記面積,按年預收物管費。
3、前期物管服務暫定收費標準:電梯商住房1.2元/m2/月。
4、承認并自覺遵守甲方制定《業主臨時公約》。
三、銀行按揭約定。
1、乙方應按規定、約定或者按揭銀行的要求,及時提交按揭所需的一切資料。因乙方怠于提供的資料而導致銀行不予批貸的,視為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額屬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2、乙方應在簽約之日起7日內將按揭貸款所需完整資料(含相關申請、協議等)送交甲方轉交銀行,并在接到甲方通知起3日內到甲方指定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否則,視為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額屬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3、乙方對所提交的按揭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因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個人資信條件不合格而導致銀行不予批貸的,由乙方按如下約定付款:自銀行不批貸之日起7日內付齊總房款的50%,余款在甲方通知確定的交付房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不按約付清各期款項,視為乙方違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4、銀行批貸額低于乙方申請額的,由乙方在7日內補齊差額。如不及時付清,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5、如乙方在銀行按揭貸款到達甲方帳上后,無論是基于何種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經甲方同意的,乙方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約定給付違約金外,甲方只退還乙方實際給付的首付款和已到帳的按揭貸款,因按揭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因按揭貸款所產生的貸款利息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費用均由-2-。
乙方自行承擔,具體項目和標準按銀行和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四、房屋交接。
1、甲方的辦公地點設在。如在約定的交接房屋的期限屆滿后,乙方沒有接到甲方前來交接房屋的通知,而乙方在期限屆滿后的三個月之內不主動前來甲方辦公地點主張房屋交接權利的,在交接房屋期限屆滿的三個月以后的任何時候,乙方均無權以逾期交房為由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繳清房款和其他應付費用或按揭尚未完成審批的,甲方將不予交付所購房屋。
五、通知的送達。
甲方利用報紙、利川電視臺等公眾媒體針對本合同事項進行公告的,視同書面告知。乙方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填寫的乙方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均為正確有效,如乙方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在變更后10日內以掛號信等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本合同項下的通知無法送達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相關權屬的特別約定。
1、本物業區的一號樓、二號樓的地下層(負一樓)及接待轉換中心的地下層的停車場等所有范圍均不屬于公用部分,由甲方享有所有權、所有權、收益權和處方權。接待轉換中心的地下層的停車場由甲方統一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甲方因城建、小區建設及物業管理等涉及公共利益之需要,而必須在乙方之庭院內及樓宇周圍的地面、地下及地上埋(架)設電力、電訊、給排水管線及配電箱、窨井(蓋)及其他有關裝臵時,乙方不能干預和妨礙,并在今后維護、修理時予以配合。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車位由雙方另行協商有償使用。
七、關于合同的解除。
合同簽訂后的年內,如果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經得甲方同意并給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后,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屋,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無息退還與乙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及所有合同附件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雙方應當遵照執行。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守約方為實現權利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旅差費、鑒定費、執行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其他。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約定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三
7、出賣人實際向買受人交付的房屋質量標準不低于樣板間裝飾設備質量標準。設備和裝修標準與樣板間不一致時,買受人所購房屋之設備和裝修標準以樣板間裝修設備質量標準為準,但是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三有明確約定的裝修設備標準不同于樣板間裝修標準除外。
第七條甲方保證乙方所購房地產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主張。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該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應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返還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違約金;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應自乙方提出繼續履行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八條自乙方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辦理完畢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手續后,《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已付房價款”、“應付房價款”即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總房價款”。
第九條甲方根據《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負有通知義務時,均應采用書面形式。該書面通知均以手遞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送達日期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代簽人簽收日期為準。
第十條本補充協議是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由甲、乙雙方在簽署該合同時同時簽署,同時登記,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內容相抵觸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爭議的解決同該合同第十九條之規定。
第十一條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或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附訂于該合同之后。第十三條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出賣人(簡稱甲方):利川焱森投資有限公司。
買受人(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商品房買賣事宜,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代收代繳費用。
1、工本費、辦證相關費用1000元/戶(多退少補)。
2、銀行按揭貸款費用相關單位和部門確定項目及標準據實代收代繳。
3、公共維修基金:51元/m2。
4、契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上述費用、基金和稅款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變化時,則按國家規定項目及標準收取。乙方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接前,按實際房款及產權登記面積核定一次性繳清上述稅費。
二、物業管理。
1、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為本小區提供前期業管理及服務,受托期限至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止。乙方承諾:在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期間,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及其他物業管理規范,享受業主權利,履行業主義務,不得以拒絕接受物業管理或不享受物業服務管理為由而拒絕承擔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2、該商品房交接時,由乙方與利川市信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并自交接通知確定的截止日的次日起,按產權登記面積,按年預收物管費。
3、前期物管服務暫定收費標準:電梯商住房1.2元/m2/月。
4、承認并自覺遵守甲方制定《業主臨時公約》。
三、銀行按揭約定。
1、乙方應按規定、約定或者按揭銀行的要求,及時提交按揭所需的一切資料。因乙方怠于提供的資料而導致銀行不予批貸的,視為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額屬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2、乙方應在簽約之日起7日內將按揭貸款所需完整資料(含相關申請、協議等)送交甲方轉交銀行,并在接到甲方通知起3日內到甲方指定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否則,視為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額屬逾期付款,并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3、乙方對所提交的按揭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因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個人資信條件不合格而導致銀行不予批貸的,由乙方按如下約定付款:自銀行不批貸之日起7日內付齊總房款的50%,余款在甲方通知確定的交付房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不按約付清各期款項,視為乙方違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4、銀行批貸額低于乙方申請額的,由乙方在7日內補齊差額。如不及時付清,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規定處理。
5、如乙方在銀行按揭貸款到達甲方帳上后,無論是基于何種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經甲方同意的,乙方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約定給付違約金外,甲方只退還乙方實際給付的首付款和已到帳的按揭貸款,因按揭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因按揭貸款所產生的貸款利息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費用均由-2-。
乙方自行承擔,具體項目和標準按銀行和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四、房屋交接。
1、甲方的辦公地點設在。如在約定的交接房屋的期限屆滿后,乙方沒有接到甲方前來交接房屋的通知,而乙方在期限屆滿后的三個月之內不主動前來甲方辦公地點主張房屋交接權利的,在交接房屋期限屆滿的三個月以后的任何時候,乙方均無權以逾期交房為由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繳清房款和其他應付費用或按揭尚未完成審批的,甲方將不予交付所購房屋。
五、通知的送達。
甲方利用報紙、利川電視臺等公眾媒體針對本合同事項進行公告的,視同書面告知。乙方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填寫的乙方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均為正確有效,如乙方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在變更后10日內以掛號信等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本合同項下的通知無法送達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相關權屬的特別約定。
1、本物業區的一號樓、二號樓的地下層(負一樓)及接待轉換中心的地下層的停車場等所有范圍均不屬于公用部分,由甲方享有所有權、所有權、收益權和處方權。接待轉換中心的地下層的停車場由甲方統一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甲方因城建、小區建設及物業管理等涉及公共利益之需要,而必須在乙方之庭院內及樓宇周圍的地面、地下及地上埋(架)設電力、電訊、給排水管線及配電箱、窨井(蓋)及其他有關裝臵時,乙方不能干預和妨礙,并在今后維護、修理時予以配合。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車位由雙方另行協商有償使用。
七、關于合同的解除。
合同簽訂后的年內,如果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經得甲方同意并給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后,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屋,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無息退還與乙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及所有合同附件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雙方應當遵照執行。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守約方為實現權利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告費、旅差費、鑒定費、執行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其他。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約定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四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國籍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出讓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座】____【單元】【層】[自然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屬【封閉式】的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1、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設費用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該商品房屋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計價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計價面積×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五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其余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f)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g)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第十三條、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2、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3、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4、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5、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xx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第十五條、《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第十七條、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第十八條、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六
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F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七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八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下稱“購房合同”)及相關文件,乙方購買甲方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為該商鋪),現經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就解除該購房合同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購房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之間就該購房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購房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收款收據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房手續。
三、甲方應于乙方辦理完畢退房手續后10日內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并無須支付利息。
四、甲乙雙方自愿協商解除購房合同,雙方就上述購房合同的簽訂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購房合同注銷登記手續,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退還乙方所有款項。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政府相關部門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九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________房許字第________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小區)________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號(管理號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后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時沖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合同定額(元)。
付款日期
4.其中第_______期乙方申請????????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準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準,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_______%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筑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鑒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鑒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_______%賠償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于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_______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定的區號樓單元號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方式?,F因政府原因,銀行按揭手續暫時不能辦理,據此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交納積極辦理按揭保證金元及交付房屋所需全部費用后可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取得所購房產全部鑰匙。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辦理按揭的電話通知以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按揭工作,及時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按揭款下放延誤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元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自按揭貸款不能辦理,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將購房款以現金的方式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在本協議簽定后月內未能辦成按揭,應視為不能辦理按揭。
三、如乙方積極配合,使得按揭款及時到位,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元保證金,否則按日追加10%的滯納違約金。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二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實施辦法》的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雙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第十條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三
甲方:
注冊地址:
負責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注冊地址:
負責人:
鑒于:
2、甲、丙雙方就xxx項目簽訂了《收購協議》,丙方為乙方購房款的收款人;
3、因乙方購買的商品房未能按期交房,乙方要求退房。
現甲、乙、丙三方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退款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備案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同意由丙方將乙方購房款共計元退還乙方。
二、甲、乙雙方同意,丙方具體退款方式及數額如下:
1、丙方將乙方已繳納的首付房款元直接退還乙方;
3、經乙方貸款銀行即中信銀行西安分行同意,丙方向該銀行歸還截止年月日乙方貸款余額共計元,并由該銀行出具提前還清貸款的書面證明。
四、乙方應將持有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購房、收款收據及發票全部退還丙方銷毀。
五、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負責辦理原《商品房買賣合同》撤消抵押備案、合同注銷等相關手續,甲方予以配合。在本條所述撤銷及注銷等相關手續辦完后,向乙方退還本協議第二條1、2項所列款項。丙方承擔由其自身原因造成撤銷和注銷手續無法辦理的`相關責任。
六、乙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解除合同及退款手續完成后,不再向甲、丙雙方追究逾期交房的法律責任,并不再就原《商品房買賣合同》向甲、丙雙方提出任何主張和要求。
七、因乙方退房造成丙方的損失,甲、丙雙方根據《收購協議》的約定執行。
八、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約定造成其他方損失,其他方有權要求賠償。
九、本協議經銀行出具同意丙方代乙方提前還款的書面證明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置業顧問應簽署:復印件經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
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四
賣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標明)。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
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聲明房屋與乙方無關)。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復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關于合同已進行部分的退回處理)。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再次聲明簽訂合同無效,雙方不再對合同提出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該協議簽訂份數,聲明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五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產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________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____)。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___承擔。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銀行按揭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__元,余款__元在__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保障。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______________(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______________(封閉式\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__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六、為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協議,甲方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協議后至____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協議是不可撤消的協議,主協議無效,抵押協議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肚捌谖飿I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1.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1)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2)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3)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4)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5)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6)接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2.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1)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3)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1)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2)小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3)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4)商鋪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5)寫字樓____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幢(座)室。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________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買賣協議合同(匯總17篇)篇十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________房許字第________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小區)________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號(管理號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后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時沖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合同定額(元)付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