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總結是發現學習方法的途徑,通過總結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接下來,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學習攻略和寶貴經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一
這些問題都是我們在實踐操作中所面臨的和必須澄清的問題,因為在我看來,學習方式的理念與實踐方式變革是本次課程改革的最根本任務,它推動著學生的“學”與教師的“教”的變革。也正是基于此,我用我自己一年來的感受、學習、體驗寫成了這篇論文,希望對我自身的工作和大家的實踐操作有所啟發、有所禪益。
一、必須澄清探究式學習、發現式學習、接受式學習的關系問題。
為了澄清三者的關系,我將它們都列在了下面的圖表中:
從圖表中我們可以看出,接受式學習與發現式學習是一對概念,探究式學習與授受式學習是一對概念,探究式學習可以是發現式的,也可以是接受式的。授受式學習一定為接受式學習方式,發現式學習一定為探究式學習方式。
這樣看來,探究式的學習不一定必須是發現式的,接受式學習也可以是探究式的。比如:聽報告時,主動記錄,并進行適度的分析、思考、總結,這看似接受式的學習,其實質確是主動的研究、探討問題。當聽者又能提出自己的相應觀念時,我們就更不能說這是一種接受式學習了。所以,目前我們新課程大力倡導探究式學習,既提倡我們進行發現式探究學習,更重要的是倡導一種吸納我們以前接受式學習精華而進行的接受式探究或主動接受式學習。而且,探究式學習是多種模式并進的,而不是只有一種惟一的模式。比如:主動的查閱資料,形成自己的小論文目前農村垃圾的處理現狀及對策分析,這是探究式學習;提出問題,擺的頻率與那些因素有關?學生進行大量實驗,并進行積極的總結,這也是探究式學習;提出假設,主動聽講座,查資料,同時又進行實驗驗證,得出結論,這也是探究式學習。
明晰了接受式學習、發現式學習、探究式學習三者的關系,在實踐操作中,我們就不會盲目地批評老師沒有進行探究式課堂教學,也不會盲目地批評學生沒有進行探究式學習。
二、學習方式不是一維的,而是多維的。
現在新課程倡導探究式學習,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對于一些不清楚學習方式內涵和外延的'人,很容易誤以為學習方式是一維的,而不是多維的,容易把學習方式看作是一種惟一的學習方式,而棄以往教學中主動接受式教學于不顧。
而事實上,轉變學生的學習方式,就是要轉變以往單一的、他主的與被動的學習方式,提倡和發展多樣化的學生學習方式,特別是要提倡自主、探究與合作的學習方式。
教師在學校的教學應該使學生在學校學習過程中,能綜合運用多種學習方式。因為在學習方式這個多維空間里,每種學習方式都各有長處和短處,運用得好都會發揮其他學習方式不能代替的特殊功效,運用得不好,也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問題:授受式學習運用得好,如教師特有人格魅力,幽默的講授,也可以讓學生在聽講的過程中獲得大量信息;運用得不好,授課羅嗦,沉悶,沒有吸引力,就會讓人睡意綿綿。探究式學習能開啟學生幽閉的心靈,啟迪學生潛在的智慧,但如果運用得不好,則可能使課堂的討論變得雜亂無章,離題萬里,結果課堂的有效變成了無效,課堂的有序變成了無序。
所以,要認識到學習方式不是一維的,而是多維的,不能簡單地認為教師的講授這種方式就是落后的、陳舊的、不合時宜的,探究式學習就是先進的、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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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二
《物權法》內容博大,共分五編十九章及附則,涵蓋的內容:物權法的調整范圍;物權法的原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登記制度;物權的保護。《物權法》是一部明確物的歸屬,保護物權,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是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典。《物權法》是根據憲法規定,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而制定的。
法律屬于上層建筑,是由經濟基礎決定并服務于經濟基礎。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財物權的歸屬、范圍和內容,都與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密切相關。如果不反映、不體現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權法。
因此,物權法必須體現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并以維護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為根本目的。所以,本條明確將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作為立法目的之一。物權法主要是從民事角度通過明確物的歸屬,權利人有何權利,他人負有什么義務,侵害物權的法律責任等,來體現和維護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發展市場經濟,就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律制度,而規范市場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律就是民法。物權法作為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要通過明確物權歸屬和利用的基本規則,規范市場主體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財產關系,保持市場主體的權利,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我國市場經濟服務。
《物權法》主要回答了三個問題:第一,物是誰的。第二,物的所有者對這個物享有什么樣的權利,其他相關人負什么樣的義務。第三,怎樣保護物權,侵害物權的人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物權法的作用一是定分止爭,通過確認物的歸屬,加強對物權的保護,達到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目的。由于它與社會公眾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密不可分,被稱為“公民財產權利保障書”。二是促進物盡其用,通過規范物權人的權利義務,為物權人充分利用財產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鼓勵權利人創造財富,積累財富,擴展物業。
總之,《物權法》是一部保障安居樂業的法,是一部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法。權法是民商事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乃是確認財產、利用財產、保護財產以及調整各種財產法律關系的基本民事法律,涉及財產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一系列制度規范,是關系到國有資產保護、各種市場主體財產權益以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物權法》的制訂與頒行在我國法治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產生深遠影響。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三
面向全體學生,使所有學生都能達到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學習目標;高度尊重學生的個性,充分發揮學生自身的能力和特長,為其主動適應未來社會打下好基礎。
歷史課程改革要求老師教學方式轉變,樹立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觀念,鼓勵老師創造性的探索新的教學途徑,改進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組織豐富多彩的教學實踐活動,為學生學習營造一個興趣盎然的良好環境,激發學生學習歷史的興趣。
新的觀念、新的角色,要求我們打破傳統的教學模式,以適應新教材開發智力、培養能力、提高素質。針對傳統班級教學存在的弊端,從教學組織形式改革的角度出發,我對小組合作學習與學生主體性發展的關系進行了積極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而且將“合作”觀念引進課堂教學,開始了小組合作學習這一新的教學形式,打破了傳統班級教學的壟斷地位,對于合作教學的'理解是:
1、小組合作學習是以小組活動為主體而進行的一種教學活動。這是它區別于傳統班級教學的最本質的特征,它的所有環節都必須以小組合作為核心:教師的精講是為了提供活動的知識背景,小組獎勵的實施為活動提供取之不竭的動力源泉。
2、小組合作學習是同伴間的互助合作活動。它通過創設“組間同質、組內異質”的小組形式來改變傳統教學結構,其目的就在于促進小組成員之間的互助與合作,并以此作為教學活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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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四
作為大二的學生,你們已經修習過劉凱湘老師的債權法,相信各位對民法的學習都有自己的心得體會,對劉老師的授課和考試的風格應該也有一定的把握。因此,以下文字僅是我個人學習物權法的一點感受以及應對物權法考試的一些方法,供各位學弟學妹們參考。
劉老師在講授物權法課程時,還是以基礎知識為主,重點講解物權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并對一些爭議問題有所涉及。經過半學期的學習,相信大家對“物權法定原則”一定是耳熟能詳了,這是物權和債權的重大區別之一,債權是當事人可以通過約定來設立的,而物權的類型和內容則是由法律規定,所以在物權法的學習過程中,對法條一定要有相當的重視(并不是說在學習其他部門法的時候法條就不重要啊,法條永遠是我們學習法律的基礎)。
劉老師講授的物權法框架與《物權法》的法條也是一致的,按照總論、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五大部分展開。不過由于課程時間的限制,劉老師講授的內容比較集中于總論和所有權部分,總論包含了物權法概述和物權的變動兩部分,所有權包括所有權原理(其中所有權取得方法是重點)、共有、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相鄰關系,用益物權部分老師重點講了地役權,擔保物權部分重點講了抵押權。在學習各制度的時候不限于本身,也要聯系其他法律制度比較學習,比如說地役權和相鄰關系的比較。
因為物權法是關于財產權歸屬的法律,尤其是涉及到土地制度這一極具地域特色的制度,所以在物權法學習中比較法涉及不如債法多,而且也會看到很多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如宅基地使用權等等,不過劉老師在授課時也會講到一些比較法上的制度,如居住權、典權。此外,物權法所涉及的法律很廣泛,不僅限于《物權法》,在我們課程學習過程中比較重要的還有《擔保法》,主要是與擔保物權相關,但在劉老師課上涉及不多。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五
從20xx年7月版本《物權法》(草案)到20xx年3月正式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分別簡稱“草案”和《物權法》)之間的審議演變過程中,許多條款有了很大的變動。通過觀察、研判這些變動痕跡,可以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原意。非常值得我們學習、分析、研究。通過觀察“草案”和《物權法》中第六章內容之變動,發現了許多值得關注之處。在此提出來談談個人的認識和體會。
1、“草案”中使用了“業主會議”和《物權法》中使用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名詞,二者對同一個“主體”所使用的名稱不相同。《物權法》使用后者更貼近實踐。
2、“草案”中第八十七條“可以以業主會議的名義提起訴訟、申請仲裁…”內容,被《物權法》刪除了。《物權法》第八十三條保留了“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物權法》的這一修改,取消了“草案”中“業主會議”(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維權的訴訟主體資格。這種維權的訴訟主體資格只保留給了業主。
3、《物權法》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八條中增加了“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這一新的內容。這表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作為被侵權業主維權訴訟的被告當事人。增加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法律責任。
4、《物權法》較“草案”相比,在第八十三條中增加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責任和義務。第八十三條中所列舉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將由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負責“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在這之前,上述職責是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今后這一職責將由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承擔。其重擔不輕。
5、《物權法》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四條中修正了“草案”中第七十六條的某些規定,明確“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為今后解決這一類爭執,提供了法律依據。
6、20xx年3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在解讀物權法時稱:對車位、車庫的歸屬問題,物權法是不溯及既往的。
因此《物權法》不具有“溯及力”(法律的溯及力,就是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說,《物權法》施行之前的類似問題,應當按照當時的規定或者約定處理。
《物權法》施行時,雖然還需要“實施細則”、“司法解釋”等配套法規的配合,但是《物權法》作為國家的大法,其立法精神,立法原意都非常明確了。為今后配套法規的出臺,提供了大法的依據。
綜上所述,《物權法》施行后,“業主委員會”少了以往的權力,多了實實在在的義務和責任。今后其開展工作試圖“有權無責”不受制約的狀況將會有所改善。那些被“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侵權的業主有了可以獲得法律支持的訴訟道路可走。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委員”們,今后做事可得掂量掂量了。如果站在法庭被告席上,再來辯解“三顆偽造印章”和“運動員兼裁判員”等問題,就不可能像糊弄業主們那么方便了。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六
一、目前課堂教學中合作學習存在的問題。
1.合作學習流于形式,走過場。在課堂教學中,我們常常看到學生遇到不懂的問題,教師沒有直接講,而是讓學生小組合作學習,進行討論。老師的指令一下達,教室頓時熱鬧非凡,可還沒等學生討論出結果,甚至有的學生還沒坐穩。教師就宣告討論結束。久而久之,學生對這種學習方式也就不那么認真了。
2.對合作學習缺乏指導,學生單一發言代替合作。在小組合作學習中,實際教學中我們看到學生互動的多,互助的少;盲目討論的多,合作交流的少;表現自私的多,友好分享的少。學生的參與程度不均衡。有的教師在宣布小組合作學習之后,就以為自己沒事了,既不到學生中巡視,也沒有個別輔導,學生以小組為單位熱熱鬧鬧,看似討論,可仔細觀察,只是一兩名學習程度好的學生搶先發言,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而其他學生,特別是學習程度差的學生根本就沒發言,他們失去了一次次獨立思考、發表意見的機會。
3.討論的問題淺顯,失去合作的價值。教師對合作學習的把握上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問題提的過于淺顯,有的問題提的不夠恰當。老師讓學生分組討論。學生在一起說笑了一陣,老師宣布“時間到”嘈雜聲立刻停止。可學生還是不知道回答什么。試想一年級的學生喜歡什么游戲是憑他的興趣,沒有必要去討論,老師提出如此問題讓學生討論合作,只能使合作流于形式。
4.多于討論,缺乏整合。合作學習是一種體現團隊協作的多項動態的學習活動,在活動中每個人都要有各自的`角色作用,而且,要在個人獨立思考、發表意見后,進行小組內對問題的梳理、歸納、整合。從而達到合作學習的目的。可現在的課堂上,我們很少看到小組討論時注意歸納總結,多數學生合作后發言的內容仍然是討論時的想法。這樣的合作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可見,只討論,不合作、梳理,學生沒有新收獲或認識上的提高,也沒有達到合作學習的目的。
二、合作學習組織實施中要注意的問題。
小組合作學習的意義在于打破課堂上學生個體學習之間的隔閡,給予他們合作、交流的機會。培養學生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在教學中,我們力求解決以上問題,在合作學習的組織與實施中做了如下的探討。
1.兼顧全體學生,均衡搭配小組。小組的組建是合作學習賴以展開的前提,要使小組合作學習真正落到實處。教師必須在組建小組時注意人員的搭配。即:將全班學生分成幾個組,每組4-6人,分別由學習程度上、中、下三個層次的學生組成,當然,在編組時,也可以視環境、內容、情況的不同而進行隨機分組。總之,合理的配置,均衡的水平,不僅可以增強小組取勝的信心,也是實現合作學習的保證。2.教師要為合作學習提供充足的時間。在教學過程中,對于教師或學生提出的問題,不要急著讓學生回答,應給予大部分學生足夠的思考和合作的時間,重視生生互動的過程。在此基礎上,再引導交流。合作學習的倡導者們認為:“在課堂上,學生之間的關系比任何其它因素對學生學習的成績、社會化和發展的影響,都更強有力。”課堂上把一切時間留給學生,能使他們有機會進行互相切磋、共同提高。只有這樣,學生的主體性才能得到彰顯,學生的求知欲望才能產生。合作學習的質量才能保證。
3.合作學習要有明確的目標。合作學習要想取得成功,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共同的小組目標,讓這個目標引導小組成員不懈的努力。并且要求小組的每個成員都要有新的進步。如:一位教師在上《峨眉道上》一課時,為了讓學生理解鋪路人的思想境界和文章作者的思想感情,讓學生學習自己喜歡的段落,學后,以小組為單位合作交流,也可以分角色表演。只見學生的興致非常濃厚,有扮演鋪路人的、有扮演記者的、有扮演過路人的、有扮演作者的,他們互相鼓勵,取長補短,演得很逼真。學生在合作的過程中,共同完成了學習目標。
4.堅持面向全體,注意發揮每個成員的作用。在合作學習中,每一小組的學生不僅自己要學會課堂上老師教的內容,還有義務幫助小組的其他成員。在評價小組合作是否成功時,教師不僅要看其是否達到了一定的小組目標,更要看小組中每個人是否都有新的收獲和進步,這就會使小組中的每個成員都盡心盡力,不當旁觀者,使小組中的每個角色都能發揮其自身的作用。這樣的引導,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體現了教師關注著每一個學生的學習過程,學生在活動中不僅發揮了自己的作用,也看到了小組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體驗了合作成功的喜悅。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七
20xx年春學期學校組織我們到濱海縣獐溝中學去聽課、學習,學習獐溝中學在課堂上施行的“二四六”教學模式。(“二”即兩個主體: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四”即“學、議、講、練”四個課堂環節;“六”即全班分成六個積分競賽小組。)。
走進獐溝中學的課堂,讓我感觸最深的是學生們學習的自主性非常強,參與熱情非常高,學習的效果非常好。與我們平時死氣沉沉的課堂完全不同,很值得我在教學中借鑒。
新的《語文課程標準》也指出:自主學習、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合作交流的前提是學生能自己主動的參與學習。因此,對學生自主學習的培養就顯得尤為重要。
聽課回來以后,我們模仿獐溝中學的教學模式,經過一個學期的學習和探索,在語文課中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我有了一定的體會和收獲。
為了便于學生們課堂上進行集中討論,我把班級學生按成績平均分成六個小組,每個小組相對集中坐成面對面的兩排。在各個組長的帶領下,每個小組的成員互相討論、互相學習、互相幫助。每個小組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每次回答問題后,根據回答的質量給每個小組加分,這樣在每節課上各個小組相互競爭,最終評出每周、每月以及每學期的優勝小組進行獎勵。
我發現,經過分組競賽以后,以前課堂上不愛發言的學生都能夠積極思考并舉手發言,課堂上學生的參與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課后,要是有哪位同學因作業或背書落下來,全組的同學都會督促他或幫助他早日完成,以爭取小組在比賽中取得好成績。經過一兩個星期的競賽,我發現學生的學習有了很大的動力,學習成績有了明顯提高。以前不愛學習的同學在本組同學的幫助下,學習的態度有了明顯改變。
為了更好地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的`熱情,一方面我在課堂上經常采用討論法創設良好的學習氛圍。討論時,特別注意啟發學生的思維,讓學生大膽地、無拘束地發表見解,讓學生在激烈討論中掌握知識,把握真理。另一方面對那些能夠有創新思維或獨到見解的同學在評分時又加大了獎勵力度,使得很多同學都能夠開動腦筋,積極思考,有了精彩的發言。
學習的最好方法是讓學生自己去發現問題,給學生創造思維活動的空間,促進學生創新思維的發展,學會提問題是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提高的關鍵。可是,自提問題對學生來說并非易事。
首先,每篇課文要求學生充分預習。每周開始,將本周的教學內容告訴學生,要求學生安排預習。第二天要上的課文,前一天要求學生預習。因為只有事前的預習,他才能有時間發現問題,才能質疑。真正經過思考提出來的問題才有價值。如學習《棗核》時,學生通過課前預習,提出了就幾顆棗核作者有必要反復渲染嗎,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呢?通過課上討論,大家知道,作者通過小小的棗核來表達海外游子濃郁的思鄉之情的。這樣提問、思考、回答,既充分調動了同學們預習的積極性,也有利于提高課堂的授課效率。
其次,上講讀課文一般都安排一定的時間讓學生提問,由學生討論后解答,學生答不出來,教師再給予適當地引導、解答。如果課上解答不出來,則留待課后查找資料再給予解答。學生的提問,有的很簡單,教師就要引導學生多動腦筋;有的則很稀奇、古怪,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好奇心;有的觀點不正確,教師要作正面指導,肯定其積極提問的一面,不應挫傷其積極性。
當然,教會學生針對不同文體提問的方式不同,這一點也很重要。如閱讀記敘文要抓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六個要素,文章過渡方法,結構技巧,運用哪些修辭方法以及作用等。說明文的說明對象、說明方法、說明順序、說明語言以及說明事物的特征等;議論文論點是怎樣提出的,議論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之間的關系、論證方法及其作用等。小說的三要素(人物、情節、環境),人物描寫的方法、情節的結構安排、環境描寫的作用等。
總之,要將一些規律性的東西教給學生。通過對此規律性的東西的內化,學生形成了正確的學習方法,這將有利于學生利用掌握的知識學會提問題,從而進一步加強自主學習。
三、建立良好的師生交流環境。
當課堂從“一言堂”變為氣氛輕松活躍的“群言堂”時,學生才能真正成為課堂的中心,從而形成學生主動學習的良好環境。而學生有自己的情感和個性,有充分發表意見的自由和享有交流的權利,應該在茫茫的知識海洋中主宰自己,“學會生存”,僅當一個“主體”是不行的,要有“主導”的精神和能力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所以他們既是學習的“主體”,又是學習的“主導”。因此在教學中,師生要互教互學,彼此形成一個真正的“學習的共同體”,讓教學過程成為師生交往、共同發展和互動的過程。這不僅是一種教學活動方式,更是彌漫充盈于師生之間的一種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圍,對學生而言,師生互動、交往意味著心態的開放、主體的凸現、個性的張顯、創造性的解放,以及學生主人地位的確立。
四、鼓勵學生樹信心、重實踐。
教材的每一個單元中,除了講讀課文之外,都有一定的自讀篇目。對于自讀課文,教師應盡量放手讓學生自己鉆研。讓學生在學習講讀課文的基礎上,運用也學的方法,自主討論學習,完成學習任務。
采用這種方法上自讀課文,即可以調動學生主動查閱資料、鉆研教材的積極性,同時也培養了學生自我閱讀的能力,能夠更好地進行課外閱讀訓練。教師要注意把學生課內的實踐活動與課外的實踐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使教科書從課內向課外擴展,形成課內外結合的開放性的語文教學體系。例如,可以組織學生成立文學社,利用業余時間創辦手抄報、校報,舉行名著閱讀競賽等活動,使學生的自主能力在辦報和競賽等活動過程中得以充分發揮,從而可以更好的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教師在教學中應引導學生主動學習,充分利用當地教學資源,做到處處留心皆學問。
在語文教學中讓學生學會自主地學習,讓學生自我發現問題并獨立地掌握知識,真是教會他將來離開學校,走上社會都知道怎樣再學習,再提高。因此,這正是當前語文教學的迫切要求,也是適應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標準的要求,更是培養新型人才,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八
新課程下的英語合作學習是實現英語知識技能、情感態度和審美價值三維目標體系的關鍵.合作學習班能激發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和思維,通過互動合作形式來完成教學內容.
作者:王洪軍作者單位:射陽縣合興初級中學,江蘇,射陽,224300刊名:考試周刊英文刊名:kaoshizhoukan年,卷(期):“”(45)分類號:h3關鍵詞:新課程英語合作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九
(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林業第一中學)。
摘要:隨著高中英語新課程改革的深入開展,教師教育理念的更新,小組合作學習被越來越多地應用到教學實踐中。但當前的小組合作學習仍存在著諸多問題,往往流于形式,沒有實效性。旨在探究如何在新課程背景下實現有效的小組合作學習。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
課堂的“主體”是學生,“客體”是教師,這是大家所公認的。學生應是課堂的主人,是課堂的主宰者,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導”。古訓說得好:師傅領進門,修行靠自己。也經常聽人說:教師只是引路人。由此,我認為教師的作用應是“導”、“領”、“引”。
再到課堂上去看看,有些教師仍是領銜主演,堅守著“我是主人”的底線,有些教師仍然滔滔不絕地講,口若懸河地講,酣暢淋漓地講,神采飛揚地講,苦口婆心地講,口干舌燥地講,自始至終地講,分秒必爭地講。再看看聽者(課堂的真正主人),有的裝腔作勢地聽、有的昏昏欲睡地聽。在教師舌槍唇劍的`強大攻勢下,在密織的火力網面前,學生只能被動地被牽著鼻子走。
新課程改革已開展多年,各地都開了很多次培訓會,辦了很多屆培訓班,也多次組織觀摩學習課,各級領導的大力動員、專家的精彩闡述、骨干教師的臨場示范都做得扎扎實實,滴水不漏。教師也積極進修、研討、交流,參加了各種培訓。讓新理念進人腦、進課堂。教師本人也不斷“充電”,可以說對教師進行了脫胎換骨地培訓與改造,使之儼然成為課改的踐行者,擔負著新世紀教育大業的重擔。
甘肅省的大部分基層教師參加了“中英項目師資培訓班”,培訓者把學員按40人編班、10編組,以小組為單位進行討論,將討論結果板書出來,然后展示,學員的學習是自主的、合作探究的。好多教師感觸頗深,信誓旦旦地說:回去后,我也要這樣上課。可是真的站在講臺上,仍然我行我素,可見的講臺魔力無邊。
說這些話,絲毫無縮小同行勞動成果的意思,只是對普遍存在的現象進行了暴露。希望各位早日煥發活力,積極運用新的理念執教,要敢作為、有作為,把課堂還給學生,讓教室里的每一個生命都閃亮。我們再不能干“喧賓奪主”的傻事了,我們的教育大業也經不起這樣的拖延了。
(作者單位:730606甘肅省靖遠縣東灣中學)。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合法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三條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四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七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八條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章物權的變動。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條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第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第十八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第十九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十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后,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節動產交付。
第二十三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條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十六條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條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三節其他規定。
第二十八條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十九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條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第三章物權的保護。
第三十二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三十四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五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編所有權。
第四章一般規定。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四十一條法律規定專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
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第四十三條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因搶險、救災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被征用人。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第五章所有權。
第四十五條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國有財產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礦藏、水流、海域屬于國家所有。
第四十七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第四十八條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但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第五十條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第五十一條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
第五十二條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
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規定為國家所有的,屬于國家所有。
第五十三條國家機關對其直接支配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處分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對其直接支配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五十五條國家出資的企業,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第五十六條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截留、破壞。
第五十七條履行國有財產管理、監督職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加強對國有財產的管理、監督,促進國有財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財產損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違反國有財產管理規定,在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低價轉讓、合謀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五十九條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
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
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
集體出資的企業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
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條對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
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第六十一條城鎮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本集體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六十二條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村規民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
第六十三條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私分、破壞。
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五條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六十六條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第六十七條國家、集體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投到企業的,由出資人按照約定或者出資比例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并履行義務。
第六十八條企業法人對其不動產和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企業法人以外的法人,對其不動產和動產的權利,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的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團體依法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受法律保護。
第六章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第七十三條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第七十五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第七十六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八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七十九條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第八十條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第八十一條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第八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區劃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并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相鄰關系。
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八章共有。
第九十三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第一百零五條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本章規定。
第九章特別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第一百零八條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后,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條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主物轉讓的,從物隨主物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條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第三編用益物權。
第十章一般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八條國家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以及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單位、個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一百一十九條國家實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條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一百二十二條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二十三條依法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百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第一百二十五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第一百二十六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第一百二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百二十八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第一百二十九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三十條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
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當調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第一百三十一條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二條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一百三十三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所有的農用地實行承包經營的,參照本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一百三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三十六條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新設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損害已設立的用益物權。
第一百三十七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采取劃撥方式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土地用途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八條采取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一百三十九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四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一百四十一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費用。
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四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一百四十六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一并處分。
第一百四十七條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
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并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第十四章地役權。
第一百五十六條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一百五十七條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
第一百五十八條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九條供役地權利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允許地役權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
第一百六十條地役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盡量減少對供役地權利人物權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條地役權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六十二條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時,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繼續享有或者負擔已設立的地役權。
第一百六十三條土地上已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利的,未經用益物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設立地役權。
第一百六十四條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條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
第一百六十六條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第一百六十七條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第一百六十八條地役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地役權消滅:
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濫用地役權。
有償利用供役地,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后在合理期限內經兩次催告未支付費用。
第一百六十九條已經登記的地役權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第四編擔保物權。
第十五章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三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主債權消滅。
擔保物權實現。
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七十八條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第十六章抵押權。
第一節一般抵押權。
第一百七十九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建設用地使用權。
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運輸工具。
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條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第一百八十二條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條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權。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二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三條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第一百九十四條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五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一百九十六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一百九十八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一百九十九條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第二百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第二百零一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的,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用途。
第二百零二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二節最高額抵押權。
第二百零三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第二百零四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第二百零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零七條最高額抵押權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一般抵押權的規定。
第十七章質權。
第一節動產質權。
第二百零八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二百零九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
第二百一十條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
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擔保的范圍。
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
第二百一十一條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二百一十二條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第二百一十三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二百一十四條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五條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并返還質押財產。
第二百一十六條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出質人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二百一十七條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八條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九條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二百二十條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二百二十二條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協議設立最高額質權。
最高額質權除適用本節有關規定外,參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節最高額抵押權的規定。
第二節權利質權。
第二百二十三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匯票、支票、本票。
債券、存款單。
倉單、提單。
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應收賬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二百二十四條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二百二十五條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二百二十六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二百二十七條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后,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二百二十八條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二百二十九條權利質權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動產質權的規定。
第十八章留置權。
第二百三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第二百三十一條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
第二百三十三條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第二百三十四條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三十五條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二百三十六條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二百三十七條債務人可以請求留置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行使留置權;留置權人不行使的,債務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留置財產。
第二百三十八條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二百三十九條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第二百四十條留置權人對留置財產喪失占有或者留置權人接受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的,留置權消滅。
第五編占有。
第十九章占有。
第二百四十一條基于合同關系等產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百四十二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四十三條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二百四十四條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毀損、滅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返還給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未得到足夠彌補的,惡意占有人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四十五條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對妨害占有的行為,占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損害的,占有人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占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占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
附則。
第二百四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對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作出規定前,地方性法規可以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作出規定。
第二百四十七條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二
隨著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世界已經變為地球村,人類的交往與合作越來越頻繁,越來越重要。《小學語文課程標準》特別注重教學改革中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的探討與倡導。作為一名語文教師,我在教學法工作中認真貫徹新課標精神,探索如何在小學語文課教學活動中實施合作學習。
注重合作學習方法指導與過程監控。
合作學習“是批學生在小組或團隊中為了完成共同的任務,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的互助性學習。”那么學生怎樣分組,怎樣明確自己的任務,怎樣互相幫助,怎樣完成自己的那份任務。教師應該根據具體的學習目標、學習內容給學生以具體的、可行的操作方法,尤其是合作學習的初始階段,這十分重要。中年級學生,有一定的合作意識,合作經驗。教師可以出一題目,由學生自己先思考怎樣與同學合作,再與大家一起講座最后歸納出合作學習該項內容的最優方法。例如,制作葉脈書簽,你們打算怎樣進行?學生思索片刻,就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我們家住在四樓,這段時間沒水,吃的水都是我爸爸擔上樓的……我喜歡畫畫,畫得也不錯,我負責裝飾書簽。”“我準備工具和樹葉。”“我家有兩塊玻璃可以做壓板。”……最后與學生共同總結出:1、與家相鄰的同學組成小組制作時比較方便。2、分工合作責任落實。3、每一步驟大家一起做才有趣。4、制作時不能吵鬧,有想法提出來,講道理,誰的理由充分就按誰的做。
合作學習的過程監控也是十分重要的,小學生的自我約束能力比較差,貪玩,毅力、恒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此問題。合作初期,興趣濃厚,不久便心不在焉,馬馬虎虎。合作學習過程中會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學生自己無法解決的新問題。教師要幫助學生檢視和反省自我,找出他們的問題所在,與學生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指導學生繼續有效地合作學習,激勵學生為合作目標而不懈努力。
二、精心設計恰當的合作學習活動。
教師在設計合作學習時,要考慮學生的知識水平,認知能力,年齡特征,個性特征;注重合作學習的趣味性與知識性相結合;深度要適中,太淺,學生達不到提高與鍛煉的目的,太難,學生無法完成學習任務,挫敗自信心。此外,還要留給學生充足的自由空間與時間。我在設計“當金華雙龍洞小導游”時,為給學生充分的時間準備,便提前布置學習任務:選取《記金華雙龍洞》一文中你喜歡的部分讀熟并背誦,再發揮想象,形成一篇解說詞。設計合作學習活動時,我十分注重趣味性。我卷好一本書作擴音器,挑選了幾位“游客”,一位“小導游”,讓在座位上的學生根據自己的想象扮作石鐘乳。每個同學都積極參與,有扮猴、蛇、象的,有扮仙女吹笛、散花的,有扮老爺爺的……課堂氣氛十分活躍。
三、拓展學生合作學習層面,多方位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與協作精神。
“大語文觀”認為“語文的外延是生活”。的確,生活是一個人語文素養提高的大課堂。小學生不僅可以在有限的學校課堂上展開生生、師生合作學習,還可以更多地在生活中展開多層面的合作學習。
1、學生與學生在課外閱讀中合作學習。
課外閱讀的合作,可以使學生更多地獲得課外閱讀資料。學生捐贈、班級購買等方式,組建班級圖書柜,同學之間相互借閱圖書,班級之間交換、借閱課外書……這樣一合作,一人有一本就等于擁有了幾本以至幾十本課外書。學生的課外閱讀的面和量會大大地增加,這種合作學習方式對于我們這種偏遠的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是十分可行的、重要的。我所教的學生中有不少學生在小學階段因為家里貧困而沒有一本課外讀物(學校統一訂購的課外讀物除外)。可見,課外閱讀的合作學習在我們這樣的鄉村小學是多么的重要。課外閱讀還要學生進行綜合能力培養。讓學生每天看一個故事,并講給別人聽;作簡單的讀書筆記,豐富語文積累……都是好方法。
2、學生與學生在語文練習中合作學習。
學生合作完成語文練習,可以提高學生練習的成效。合作完成背誦練習,能取長補短,共同討論交流背誦的方法,一人背誦另一人當“小老師”檢查背誦情況,作出評價,背誦的人知道哪里錯了,檢查的人知道哪些地主容易出錯,要特別注意,這樣互相促進,更有練習的興趣。長期合作,既能改進學習方法,又能鍛煉學生的中頭表達能力。
學生與學生合作完成練習的活動方式很多:小組互相聽寫生字詞,同桌互相有感情地朗讀,共同完成一份手抄報,共同寫一份調查報告……教師在教學時,根據具體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指導學生合作學習。
3、學生與家長合作學習。
現在大多數學生都是獨生子女,不少家長望女成鳳、望子成龍之心甚切,他們很愿意與教師配合,與孩子合作,提高孩子的學習成效。所以,教師給學生留家庭作業就要注意促使學生與家長之間合作學習。首先,留的作業要精煉。第二,家庭作業設計要注重學生與家長互動。如:把當天所學課文故事講給爸爸媽媽聽,請家長們點評。第三,家庭作業要注重語文綜合能力訓練。
四、語文課合作學習活動實施過程中要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培養個性化合作學習與合作中個性張揚。
隨著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世界已經變為地球村,人類的交往與合作越來越頻繁,越來越重要。《小學語文課程標準(2002)》特別注重教學改革中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的探討與倡導。作為一名語文教師,我在教學法工作中認真貫徹新課標精神,探索如何在小學語文課教學活動中實施合作學習。
注重合作學習方法指導與過程監控。
合作學習“是批學生在小組或團隊中為了完成共同的任務,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的互助性學習。”那么學生怎樣分組,怎樣明確自己的任務,怎樣互相幫助,怎樣完成自己的那份任務。教師應該根據具體的學習目標、學習內容給學生以具體的、可行的操作方法,尤其是合作學習的初始階段,這十分重要。中年級學生,有一定的合作意識,合作經驗。教師可以出一題目,由學生自己先思考怎樣與同學合作,再與大家一起講座最后歸納出合作學習該項內容的最優方法。例如,制作葉脈書簽,你們打算怎樣進行?學生思索片刻,就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我們家住在四樓,這段時間沒水,吃的水都是我爸爸擔上樓的……我喜歡畫畫,畫得也不錯,我負責裝飾書簽。”“我準備工具和樹葉。”“我家有兩塊玻璃可以做壓板。”……最后與學生共同總結出:1、與家相鄰的同學組成小組制作時比較方便。2、分工合作責任落實。3、每一步驟大家一起做才有趣。4、制作時不能吵鬧,有想法提出來,講道理,誰的理由充分就按誰的做。
合作學習的過程監控也是十分重要的,小學生的自我約束能力比較差,貪玩,毅力、恒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此問題。合作初期,興趣濃厚,不久便心不在焉,馬馬虎虎。合作學習過程中會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學生自己無法解決的新問題。教師要幫助學生檢視和反省自我,找出他們的問題所在,與學生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指導學生繼續有效地合作學習,激勵學生為合作目標而不懈努力。
二、精心設計恰當的合作學習活動。
教師在設計合作學習時,要考慮學生的知識水平,認知能力,年齡特征,個性特征;注重合作學習的趣味性與知識性相結合;深度要適中,太淺,學生達不到提高與鍛煉的目的,太難,學生無法完成學習任務,挫敗自信心。此外,還要留給學生充足的自由空間與時間。我在設計“當金華雙龍洞小導游”時,為給學生充分的時間準備,便提前布置學習任務:選取《記金華雙龍洞》一文中你喜歡的部分讀熟并背誦,再發揮想象,形成一篇解說詞。設計合作學習活動時,我十分注重趣味性。我卷好一本書作擴音器,挑選了幾位“游客”,一位“小導游”,讓在座位上的學生根據自己的想象扮作石鐘乳。每個同學都積極參與,有扮猴、蛇、象的,有扮仙女吹笛、散花的,有扮老爺爺的……課堂氣氛十分活躍。
三、拓展學生合作學習層面,多方位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與協作精神。
“大語文觀”認為“語文的外延是生活”。的確,生活是一個人語文素養提高的大課堂。小學生不僅可以在有限的學校課堂上展開生生、師生合作學習,還可以更多地在生活中展開多層面的合作學習。
1、學生與學生在課外閱讀中合作學習。
課外閱讀的合作,可以使學生更多地獲得課外閱讀資料。學生捐贈、班級購買等方式,組建班級圖書柜,同學之間相互借閱圖書,班級之間交換、借閱課外書……這樣一合作,一人有一本就等于擁有了幾本以至幾十本課外書。學生的課外閱讀的面和量會大大地增加,這種合作學習方式對于我們這種偏遠的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是十分可行的、重要的。我所教的學生中有不少學生在小學階段因為家里貧困而沒有一本課外讀物(學校統一訂購的課外讀物除外)。可見,課外閱讀的合作學習在我們這樣的鄉村小學是多么的重要。課外閱讀還要學生進行綜合能力培養。讓學生每天看一個故事,并講給別人聽;作簡單的讀書筆記,豐富語文積累……都是好方法。
2、學生與學生在語文練習中合作學習。
學生合作完成語文練習,可以提高學生練習的成效。合作完成背誦練習,能取長補短,共同討論交流背誦的方法,一人背誦另一人當“小老師”檢查背誦情況,作出評價,背誦的人知道哪里錯了,檢查的人知道哪些地主容易出錯,要特別注意,這樣互相促進,更有練習的興趣。長期合作,既能改進學習方法,又能鍛煉學生的中頭表達能力。
學生與學生合作完成練習的活動方式很多:小組互相聽寫生字詞,同桌互相有感情地朗讀,共同完成一份手抄報,共同寫一份調查報告……教師在教學時,根據具體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指導學生合作學習。
3、學生與家長合作學習。
現在大多數學生都是獨生子女,不少家長望女成鳳、望子成龍之心甚切,他們很愿意與教師配合,與孩子合作,提高孩子的學習成效。所以,教師給學生留家庭作業就要注意促使學生與家長之間合作學習。首先,留的作業要精煉。第二,家庭作業設計要注重學生與家長互動。如:把當天所學課文故事講給爸爸媽媽聽,請家長們點評。第三,家庭作業要注重語文綜合能力訓練。
四、語文課合作學習活動實施過程中要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培養個性化合作學習與合作中個性張揚。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三
我很榮幸,今天能與大家分享我的語文數學學習方法。
先說說語文吧,我建議大家在考試的前一天將所有的生字詞全部在本子上注音,千萬不要翻著教科書看。注完音后,你將會知道自己哪些字不會讀,從而把第一道題攻破。然后再注好的音下面將詞語全部寫一遍,寫完后再翻開書對照,不會寫得自然就是重點關注對象,這樣就能攻破第二至第三題。
對待成語一定不能松懈,不僅要會寫,還要會說出它的意思,感情色彩及指代的對象,如果有時間的話,還可以在課外積累一些。然后就是語病題。這個得多練,練熟了就可以了,因為語病題只有那幾種,找準原因就可以了。
然后是古詩文默寫。這個要多背多記,直至背到滾瓜爛熟時,便可以在本子上默寫了。在默寫時圈出易錯字,提醒自己。默寫程度起碼要三遍以上,做到這些,古詩文默寫就會不攻自破。
閱讀一直是個梗,有時出題會夾雜著古文,這個就只有廣泛閱讀了,推薦大家讀一下《世說新語》。現代文閱需要做下如下幾點:一、勾出關鍵句子。二、了解文章大意及主旨。三、圈出關鍵詞。
老師在平時也強調過許多做閱讀題的技巧,《讀出好成績》上面也有技巧點撥,只要將這些搞懂,記住了,再多練幾篇閱讀,基本上就可以了。如果有不會的題,先空著,回頭再做,能想多少答多少,怎么也能拿一點兒分。如果你想回答的點很多,就得找最主干的關鍵點答上去,不能多,也不能少,得把握好度。
“腹有詩書氣自華”,在作文上,這一直都是我的弱項,我也只考了44分。主要原因就是書讀少了,書是一個人的精神糧食,不可不讀。讀書技巧也很關鍵,在讀書時看到優美句子便抄下來,并選擇一部分句子進行背誦。每讀一篇文章就要在腦海里回憶所講的`內容,并劃分層次,看看結構。這個過程得堅持,這樣作文應該就能寫好了。
現在來說說數學。說實話,我個人覺得數學比較簡單,大多都是都是學過的內容,只有一小部分是涉及到了預習內容的前兩章。
學過的知識很簡單,幾乎全都是講過的題,只要復習一下,做一做思維導圖就全想起來了。雖然簡單,但是也不能掉以輕心,同樣的認真對待。我覺得數學題得“快、狠、準”,這樣才能鍛煉思維。
在平時做作業時不僅要認真,更要講究效率,現在的作業較少,盡量控制在20分鐘以內,以高標準來要求自己,以便于空出時間檢查。前提是要保證正確率。我一般要用一小時多一點點就把卷子做完了,所以檢查時間充足。就會一道一道的把題重新做一遍,這時千萬不能若無其事,更不能心浮氣躁,這一步做好了也很重要。
剩下的便是一小部分未教過的知識。這就需要預習了。數學書得看三遍,第一遍大致的過一遍,了解內容。第二遍把知識點看一遍,得在腦子里形成一個框架結構,能準確的說出知識點。第三遍就是最重要的,將書上的例題看幾遍,反復看,直到看到能了解來龍去脈,知道各種解法為止,這一步一定得好好做。
看完以后,便可以刷題了。你可以在網上搜,找出每個單元的檢測卷,外加半期卷和期末卷復印下來,一天做一張,定時2小時。做完后對照答案改,即使分低了也沒關系,好好找找原因。做到了這些,基本就可以了。如果還想拓展思維,可以再做一些拔高題。
對于壓軸題,多半都是分了兩個或三個小題,那么第一問一定是最簡單的,一定要拿下。剩下的就得看自己了,與老師講的聯系起來,運用多種方法,如代入法,設x來表示其他量,面對不斷變化的量,要找等量關系,從而解決問題,看能行得通不。如果不會做,不要死磕在那兒,先檢查試卷,覺得可以了才繼續做壓軸題,一定要多用草稿紙,不要吝嗇,多算一算。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與君共勉。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四
屈原曾經說過:“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在學習語文的道路上,雖然我進步了許多,但是還有許多的缺點并未修正。
我經常在上課的時候與他人談笑說話,我還特別地愛做小動作,虛席態度也過于懶散,上課時還講閑話,所以我在老師們心目中我就像話嘮一般,十分煩人,過去我一直忽視了它。我應該重新做起,讓上課不再說話了。
通常,我考語文也都是未能達標,然而皇天不負有心人,在老師督促下終于我期末考試考到了93分,我高興地就像創造了一個世界紀錄一樣。
我還有一方面很不好,那就是我讀語文的時候總是心不在焉,結果讀著讀著就不想讀了,不像數學可以讓我沉浸其中。語文和數學的區別是:語文等于生活在地獄,數學卻像是天堂一樣美好。
逐漸地,我反省到:上課的時候同學做小動作或跟別人互相講話,我也不知不覺跟別人說起來了。因為我總不能沉下心來,輕浮如一片羽毛。
我上課的時候,總不認真,東張西望的。因此遺漏老師所講地內容,為此我感到十分懊悔,但在將來語文學習中,我會努力拼搏,不恥下問。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相信多看書,將會成為成功的階梯,所以我要奮發圖強、力爭上游。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五
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在思想品德學習創新以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認真踏實、積極進取。科學高效地學習專業知識,獲xx年國家獎學金。
xx年參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數學建模大賽,獲得學校二等獎。并于同年參加“高教社杯”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獲得全國本科組二等獎。xx年8月至10月參加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城市冠層模式的發展及耦合模擬研究中南京城市熱島三維結構觀測分析試驗計劃。作為第一作者完成論文《氣流輸送作用對北京大氣污染物濃度的影響》并被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報錄用。
積極參與學生活動及社團活動。擔任大氣物理學院分團委副書記期間,科學統籌團委各項事務并做好帶頭作用。協助團委書記使學院全體團員以及各學生組織在團委領導下積極有序地開展活動。策劃和主編的院刊《識物》,引導學院學生積極向上的學風。xx年任南京日報《周末》報大學生記者期間,多次撰寫和發表消息至報社。傳達大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主持和參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科普知識競賽、相聲小品大賽、創意模仿秀等多場學校文藝晚會。作為大學生藝術團成員,多次參加文藝表演。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競技并獲得第37屆校運動會銀牌以及多項學院體育競技獎項。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六
小學數學復習方法和形式各不相同,但“步步反饋,逐層提高”復習法的確是一種高效合理靈活綜合性強的復習方法。使用這種方法可以使學生避免陷入題海,提高復習的效率。
我們知道“數學教學中,不僅要加強基礎教學,培養學生的能力,發展學生的智力,而且要發展學生的個性,培養良好的身心素質,特別是在課堂教學中至關重要的是發揮每個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體。”
一、重基礎,再提高,全面反饋。
學生要全面把握知識,內化完整的知識體系,總復習必須要全面系統,要作出全面反饋。復習中我們不能按部就班地照著書本編排重講知識或每課練,免得學生吃一遍冷飯,枯燥無味,消沉厭煩,費時費力效果又低。教師應該有效合理地系統學生的基礎知識,內化知識結構,增強學生親自積極主動的參與學習活動,讓他們自己去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思考、探討、分析,最后得出結論,并且能進行靈活運用。笫一階段的復習應該重基礎、全面反饋、再提高、再發現。
二、貼近實際,專題復習,加強典型反饋和個別反饋相結合,各個擊破。
針對于學生容易發生普遍性錯誤和個別性錯誤的知識點,我們要采取典型反饋和個別反饋相結合,加強針對性訓練,開展專題復習方式,各個擊破的復習思路。
1.重視班級學生的“分層導學”,發展共性,培養個性,激勵學生相互檢查,相互出試卷檢測,并共同提高。在分層導學中,確立優生主要目標:審題萬無一失,解題靈活運用;中等生主要目標:細心檢查,努力提高;對于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主要目標:基礎扎實,確立知識底線。在操作過程中,要求把學生的各種反饋信息分層,并即時歸納整理,確立復習思路復習重點,加強針對性。既重視學生的共同缺陷,又重視個體的差異特點。
2.對學生進行專題復習訓練,融合知識的復習于技能訓練中,強化學生的內功,向練習要質量,在練習時,從專題知識出發(如應用題專題復習訓練、幾何相關知識、計算專題復習訓練等)進行定向訓練,精講精練,加強普及提高,加強典型訓練,及時反饋,正確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知識系統觀念,按類型做題。教師必須將學生的復習定位在高角度上,精心選編針對性強的練習,讓所有學生均有收益,不做無用功。
3.注重單元試卷、課后練習、學生自我評價的反饋,把每一章節的知識聯系在一起復習,加強知識的連貫性,調動學生的復習積極性,提高每節復習課的效果。在這一階段的復習中要靈活選擇時機進行專題測試,在專題測試試卷評析的基礎上,要求學生對本張試卷所反映的情況進行一次書面自我評估。在查漏補缺之后,綜合各單元所反映的情況,進行綜合性試卷反饋,即有的放矢的進行針對性補缺、定向復習,發現問題,再進行定向突破。訓練中必須要做到定時定量,追求速度和效果的統一,鼓勵學生記錄整理錯題集,靈活運用錯題集,經常翻閱分析,力爭錯誤不再重犯。集中補“缺陷”,真正提高復習效率。
“步步反饋。逐層提高”的最后一階段必須處處時時的體現以學生為主體的原則,教師把學生的各種反饋信息經過去偽存真,去表及里的分析、歸納和整理,逐層讓學生這個主體去發現、提出新的問題,引導思考、探討、總結,靈活運用,找到學生掌握的整體性和局部性的缺陷,從而切實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此階段必須要恰當組織復習,要避免學生重復做大量已掌握知識部分的習題,把精力集中在未掌握知識部分上,真正起到學生缺什么,教師就補什么、強化什么。
對復雜多變的題目,能嚴密審題,弄清知識結構關系和知識規律,發掘隱含條件,多思多找,得出自己的經驗來。
然而,學生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小學數學復習是基礎性綜合性強的復習,對不同的學生既要統一要求,又要顧及差異,正確處理好“培優輔差促中間“的關系。同時進行健康心理素質培養,教導學生正確對待知識掌握和檢測效果(分數)的關系。
通過第三階段的“找缺陷、強反饋、切提高“的復習思路,每個學生都能發揮自身的潛力,取得自己最佳的水平,那么學習主體的綜合水平已經上了一個了不起的臺階了。
總之,在數學復習中要以精講為導向,師生齊心,面面反饋,切實提高學生的學習質量.(平田中心完小六(2)班數學科任教師:王誠仁)。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七
重復,依有限的人生經驗,感覺是單調無聊的。但是,按照實踐觀認識,我們一生中無不經受著失敗與挫折,重復做一件事情,是一種熟能生巧的磨練,而磨練中就潛伏著很多成功的好機遇,等待著我們去利用,助我們獲得成功。因此,在成功實現之前,必須認真去面對不成功的現實。
著名的推銷大師,一位老者,在數萬人面前花了四十多分鐘的時間,用一個小鐵錘敲動了一個巨大的鐵球。完全無視人們的騷亂、叫罵以及忿然的離場。期間并不是為了盈利或是拖延時間,僅僅只為了讓人們明白:重復是成功之母。
這個事例也告訴我們,面對各種問題,不應為了時間的流逝而放棄成功的希望,要以不同于常人的耐力忍受不成功的現實。一個億萬富翁也曾說過:“成功等于一億次的重復。”“騏冀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不在舍。契而舍之,朽木不折;契而不舍,金石可縷。”從這個意義上說,成功并不一定需要創新,而重復卻是它的必備品。這個必備品的含義,無疑是毅力與意志,一種執著追求精神,一種只顧攀登不問高的奮斗精神,一種認定目標就要堅持走下去的跋涉者精神,這種精神,無疑舍棄了時間的概念,但是,永遠捍衛了時間的尊嚴。
文檔為doc格式。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八
在我學習的科目中,讓我收獲最多、我最感興趣的就屬編程了。
在我剛開始學編程的時候,是一個同學的家長請的老師。那個老師很溫柔,平時對我們管得很松,連代碼都是已經設置好的,只需用鼠標拖動一下代碼塊,組成一組符合邏輯的程序即可完成。正因如此,每次我們去上課,大部分時間不是在編程序,而是在玩自己的程序,大家都很開心,沉浸于自已的程序當中。
漸漸的,這里的難易程度已不適合我,我便退出了他們,來到另一個專門的編程機構學習,連老師都換成了計算機專業畢業的碩士,現任程序員呢!
我那渴望知識的大腦終于開始不喜歡簡單的“代碼塊編程”,轉變發展方向:c++。
c++需要記住很多不規則的代碼,一條條代碼都是由很多字母組成,成片成片地出現在我的眼前,令人眼花繚亂,還很難運用。每當我打錯一個字母程序就運行不了,又要從頭翻到尾,找出錯誤根源。學到最后,我都有些想不學了。
可是我不放棄,一直學到了現在,發現學編程還挺好的,每次編程比賽總有我的身影,學校信息課也能在同學面前大顯身手。漸漸的,我又拾起了當年的熱愛,繼續學下去。
學編程的道路雖十分波折,但我堅信,我能堅持下去!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十九
提起英語,小學時我還覺得我與英語無緣,可是來到初中后我有點兒愛上了英語。
在小學時,我覺得英語好不好無所謂,反正也不考試,所以我上課根本不認真聽,下課也不復習,什么語法單詞呀,我一概不通,英語學的一塌糊涂。
到了暑假,媽媽又幫我報了一個初一英語預習班,放假第一天我正在新圖書館里與好朋友讀書,突然媽媽沖了進來啦,拉起我就走,我連忙問媽媽,媽媽含糊的說了句:“英語開始了。”我只能跟朋友們告別,戀戀不舍中帶著生氣——放假第一天就學英語,真討厭!
到了英語班,我發現胡老師講課真的很有趣,在我眼里一個個生硬的單詞變成了一個個小小可愛的精靈,一個個音標,單詞,字母都有趣了起來,從此枯萎的英語成了最有趣的一個學科了。
上了初中,由于前面的預習我覺得很輕松,你今年愛上了英語,上課時的每一分鐘我都很認真的聽,下課時我也會好好的復習,終于在一次英語考試中我拿到了96。5分的好成績。要知道在小學我就是七八十多分。
如果不是胡老師,我怎么會取得這樣的好成績呢?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二十
1.該生能認真遵守學校的紀律和班規。積極參加集體活動,集體觀念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三年來擔任班干工作認真負責,學習態度認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體育鍛煉,是一位合格的、綜合素質較高的好學生。
2.該生能很好地遵守學校紀律,集體榮譽感強,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實踐與集體活動,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上認真刻苦,成績穩定,呈上升趨勢。生活儉樸,為人誠懇。是一位素質較高的學生。
3.該生能很好地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集體榮譽感較強。積極配合班團干開展各項活動,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目的明確,態度認真,是有理想,有抱負,綜合素質高的學生。
4.該生能很好地履行中學生行為規范。在學習上肯下功夫,勤學好問,努力鉆研,成績穩定上升。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勞動積極。是德、智、體全面發展且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5.該生能很好地履行中學生行為規范,嚴守班規校紀,是一位品學優良的學生。誠實守信,尊敬老師,遵守紀律,團結同學,樂于助人,積極參加班集體活動,是一位合格的、具有較高素質的高中畢業生。
6.該生紀律觀念強,尊敬老師,能聽從老師的安排,能與同學和睦相處,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習刻苦認真,成績穩定,有鉆研精神,是一位合格的、具有較高素質的高中畢業生。
7.該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體育活動。自覺遵守紀律,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為人誠實。學習目的明確。集體觀念強,積極配合班團干開展各項活動,勞動積極,三操認真。是個綜合素質高,發展全面的好學生。
8.該生活潑開朗,熱情大方,能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團結同學,尊敬師長,樂于助人,嚴于律己,有上進心,有理想,學習努力,刻苦鉆研,各科素質和成績提高較快,是個全面發展且各項素質較高的好學生。
9.該生長期擔任學生干部,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帶領同學參加社會實踐,完成各項任務好。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有理想,有抱負,有創新精神,學習認真刻苦,基本功扎實,成績優秀,是個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10.該生遵守學校紀律和班級規定,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為人誠實,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和體育鍛煉,學習努力,成績不斷上升。積極配合班團干開展各項活動,勞動積極,三操認真。是個發展全面的學生。
11.該生嚴于律己,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集體觀念強,積極配合干部開展各項活動,勞動積極,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體育鍛煉。學習努力,聽課專心,各科成績都有較大提高。是一位有理想且有實干精神的好學生。
12.該生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集體觀念強,積極參加各種集體活動和文體活動,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樂于助人。能認真完成各種學習任務,各科成績優秀,是一位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合格高中畢業生。
13.該生長期擔任學生干部,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帶領同學參加社會實踐,完成各項任務好。有與命運抗爭的毅力和頑強拼搏的精神。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有理想,有抱負,有創新精神,學習認真刻苦,基本功扎實,成績優秀,是個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14.該生通過三年高中學習,在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質方面比起以前有明顯的提高。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有鮮明的是非觀念,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關心熱愛班級體,能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項勞動。平時禮貌待人,樂于助人。在學校能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有較強的獨立鉆研能力,分析問題比較深入、全面,在某些問題上有獨特的見解,是德、智、體全面發展且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15.該生聰慧、文靜、熱心助人。人有一定的主見,敢于發表自己的見解。有極強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求知欲強,學習態度端正,專心聽講,作業認真完成,但成績還不大突出,還望今后注意分析自身各方面原因。多加努力,爭創隹績!
16.該生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集體觀念強,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嚴于律己。學習目的明確,學習刻苦努力,能獨立完成各科作業,學習成績優秀。一年來,堅持出滿勤,注重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
17.該生能很好地遵守校規校紀,有較強的集體觀念,擔任學生干部,能主動協助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很好地完成各種任務。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態度認真,能吃苦,成績優異,有理想,上進心強,是個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18.該生誠實守紀,待人隨和,作業都能按時完成,勞動認真負責。成績穩步,因為缺乏堅強的意志,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沒有明確的奮斗目標,任務觀念嚴重。在今后的學習中,希望能樹立信心,從基礎做起,克服自身困難,抓住機遇,爭取在中考中取得突破性進展,考上理想的大學!
19.該生尊重老師,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學習上也能認真完成作業,及時改正錯誤,但在學習上要多一些主動探索的精神,要以十二分的熱情投入進去,并講究一定的學習技巧。希望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能提高對自己的要求,努力取得更大進步。
20.你聰明活潑,頑皮好動,課堂上只要認真聽課,總能很快掌握;作業整潔書寫認真。但你有時不太珍惜時間,課堂聽課效率不高,作業答對率有時偏低。你還沒有充分發揮你的聰明才智,你還需要用你的刻苦和主動換取優異的成績。人的一生總要學會拼搏學會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的未來!
21.該生聰明活潑,頑皮好動,課堂上只要認真聽課,總能很快掌握;作業整潔書寫認真。但有時不太珍惜時間,課堂聽課效率不高,作業答對率有時偏低。還沒有充分發揮聰明才智,還需要用刻苦和主動換取優異的成績。人的一生總要學會拼搏學會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的未來!
22.該生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集體觀念強,勞動積極肯干。學習目的明確,態度認真,肯鉆研,勤思考,學風踏實,時間觀念強,能認真地按時按量保證質量完成各項學習任務,成績優異。能吃苦,幫助同學,尊敬師長。有理想抱負,各科發展全面,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
23.該生學習努力,刻苦鉆研,勤學好問,成績優秀。嚴于律己,為人熱情大方。積極參加社會實踐,自覺遵守紀律。集體觀念強,積極為集體服務。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是個基本功扎實,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24.該生性情率真,誠實守信,長期擔任學生干部,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帶領同學參加社會實踐,完成各項任務好。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有理想,有抱負,有創新精神,學習認真刻苦,基本功扎實,成績優秀,是個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25.該生是一位肯學上進的學生,有公民道德,能遵守校紀班規,為人誠懇,尊敬師長,遵守紀律,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心助人,積極參加勞動和體育運動。是一位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合格高中畢業生。
26.該生熱愛集體,積極為集體服務。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集體活動,三年來一直擔任學生干部并能夠很好地完成自己本職工作。學習目的明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是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27.該生能遵守校紀班規,尊敬師長,能與同學和睦相處,樂于助人,勤學好問,有較強的獨立鉆研能力,分析問題比較深入、全面,能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同學。是一位優秀的、具有較高素質的高中畢業生。
28.該生能以校紀班規嚴格要求自己,三操認真。集體榮譽感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上刻苦認真,能認真完成各科的學習,學習成績優秀。生活艱苦樸素,勞動積極肯干。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學生。
29.該生能以校紀班規嚴格要求自己。集體榮譽感強,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為人誠懇,團結同學,會待人接物,會處理人際關系。積極參加勞動和體育運動。是一位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合格高中畢業生。
30.該生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集體觀念強,積極參與各種集體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上刻苦認真,肯學肯問,成績穩定且優秀,是個有上進心,有理想,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31.該生高中三年以來,無論在學習、工作、生活上都能嚴格要求自己。尊敬師長,熱心幫助同學。集體觀念強,擔任學生干部能夠很好地完成自己本職工作。學習刻苦認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32.該生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集體觀念強,勞動積極肯干。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學習態度認真,能吃苦,肯下功夫,成績穩定上升。是有理想有抱負,基礎扎實,心理素質過硬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33.該生很有上進心,能嚴格遵守學校紀律,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各科基礎知識比較扎實。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成績比較優秀,自學能力較強。工作認真負責,做事令人放心。希望更加大膽地工作,嚴于自律,成為表率,帶動其他的同學,共同進步。
34.該生總是默默無聞,勤勤懇懇地學習、生活。你善解人意,樸實無華,毫不矯揉造作,是老師心中最好的學生,工作上最好的幫手。學習的道路是坎坷而艱難的,但勤奮執著的人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夠登上頂峰,老師深信這一點,衷心地希望辛勤汗水也能換來豐碩的果實。
35.該生為人熱情大方,能和同學友好相處。為人正直誠懇,尊敬老師,關心班集體,待人有禮,能認真聽從老師的教導,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抵制各種不良思想。有集體榮譽感,樂于為集體做事。學習刻苦,成績優秀。上課能專心聽講,思維活躍,積極回答問題,積極思考,認真做好筆記。今后如果能注意分配好學習時間,各科全面發展,均衡提高,相信一定會成為一名更加出色的學生。
36.該生能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身為班干部,任勞任怨,工作認真負責,集體榮譽感強,樂于為集體做事,成績穩步,因為缺乏堅強的意志,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希望能樹立信心,從基礎做起,克服自身困難,抓住機遇,爭取在高考中取得突破性進展,考上理想的大學。
37.該生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集體觀念強,勞動積極肯干。是一位誠實守信,思想上進,尊敬老師,團結同學,熱心助人,積極參加班集體活動,有體育特長,學習認真,具有較好綜合素質的優秀學生。
38.該生能很好地履行中學生行為規范,能始終嚴守班規校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在學習上肯下功夫,勤學好問,努力鉆研,成績穩定上升。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勞動積極。是德智體全面發展且綜合素質高的好學生。
39.該生能以校規班規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文體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集體觀念強,勞動積極肯干。積極參加各種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學習目的明確,刻苦認真,成績穩定,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基礎扎實,心理素質過硬,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40.該生能遵守校紀班規,尊敬師長,能與同學和睦相處,勤學好問,有較強的獨立鉆研能力,分析問題比較深入全面,在某些問題上有獨特的見解,學習成績在班上一直能保持前茅,樂于助人,能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同學。
學習之我見(實用21篇)篇二十一
新課程標準理念下化學課程中的科學探究,是學生積極主動地獲取化學知識,認識和解決化學問題中的重要實踐活動。它涉及到提出問題,猜想與假設,制定計劃,進行實驗,收集證據,解釋與結論,反思與評價,表達與交流等要素。學生通過親身經歷和體驗科學探究活動,激發化學學習的興趣,增進對科學的情感,理解科學的本質,學習科學探究的方法,初步形成科學探究的能力。科學探究是一種重要的學習方式,也是新課程理念下的化學課程的重要內容,對發展學生的科學素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科學探究的基本特征。
科學探究的基本特征有:1.以問題為中心;2.自主參與;3.合作交流;4.收集實證資料。
二、科學探究式教學的基本步驟。
1.提出問題教師引導學生提出供探究的問題。
2.猜想與假設教師引導學生依據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對提出的問題可能出現的答案,作出猜想與假設,并經過討論、思考作出初步的論證。
3.制訂計劃根據科學探究的要求,設計實驗方案,選擇儀器、試劑,同時還要考慮到實驗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結果,有較周密的實驗計劃。
4.進行實驗,收集證據按實驗步驟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驗數據,在實驗操作中注意觀察與思考相結合,采用多種形式表達所收集到的實證,并能從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5.解釋與結論將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析、討論,得出事實證據與假設之間的關系,通過比較、分類、歸納、概括等方法,得到最后的結論。
6.反思與評價有對探究結果的可靠性進行評價的意識。在實驗方案、現象、解釋等方面與他人存在不同之處時,能與他人進行討論,不斷反思,并提出改進的具體建議,能體驗到探究活動的樂趣和學習成功的喜悅。
7.表達與交流用口頭或書面等方式表達探究過程的結果,與他人進行交流討論時,敢于發表自己的觀點,傾聽并尊重他人的意見。
需要說明的是:科學探究的過程不一定完全參照上述的順序進行,可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問題是思維的開始,問題是科學探究的動力、起點。探究式課堂教學的關鍵是提出問題,是創新的萌芽。基于這一個思想,探究式教學必須構建教學中探究的氣氛,引導學生提出問題,進行分析推理,通過體驗探究的過程,以培養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培養學生學習,獲取科學的方法,逐步形成終身學習的意識和能力。
1.創設問題情境,激發探究欲望。
著名心理學家皮亞杰認為,一切有成效的.工作必須以某中興趣為先決條件。興趣是思維的導火線,是學習的動力,情境創設是激發學生學習主動性的重要手段,是探究式課堂教學的切入點。恰當的情境創設,能喚起學生的求知欲望,自主地去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創設化學探究式教學情景的方法很多,最常用的途徑有生活實例法、實驗法和化學史實等多種方法,還可以利用熱點新聞、信息技術等方面來創設問題情境。
2.設計多種實驗方案,引導學生自主探究。
在探究性教學中,開展化學實驗是問題探究的主要途徑,其中一個重要環節是設計多種實驗方案,比較分析各種方案。教師應充分尊重學生、鼓勵學生發現問題并比較分析問題,使學生的潛力得到最大程度的開發,引導學生積極地投入到自主學習活動中。
3.應用信息技術,優化探究教學。
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使教學內容呈現方式的發生變革,增強教學的直觀性,課堂教學中一些難以實現的問題,可以產生非常好的直觀性效果,又能避免化學實驗所引起的人身安全、環境污染等不利因素的產生。信息技術的應用還可以使學生的學習方式發生變革,引導學生主動學習;通過一些化學虛擬實驗,為學生提供動手和思考的機會,以提高學生分析實驗和改進實驗的能力。利用信息技術與教學內容整合,學生各自在計算機上按照教師的設問,通過計算機教師與同學間相互交流,同時建立了平等的師生關系。值得一提的是化學課堂教學中要把握運用信息技術的尺度,不能用信息技術代替所有的實驗。
總之,探究式課堂教學是一種將研究性的思想方法融入教學過程的教學方式,是教學與研究的有機結合,是一門藝術。課堂教學既有一定的預設性,又存在一定的創新性,有些問題沒有必要探究則不必探究,有些問題與教材內容需要有效整合,這些問題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廣大教師應積極探索,持續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提高課堂教學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