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的寫作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和消化所讀內容,提升閱讀的深度和收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充滿情感的讀后感范文,希望能引起大家對作品情感的共鳴。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一
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尋到了狼王遺孤,一段塵緣的開始。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李微漪剛撿到孤狼的時候說的一句話:“救或不救,也許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本難判斷對錯,預測未來,但是敢于跟隨自己心走的人卻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愛自由,被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困頓,動物園,也絕不會是他的歸屬。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幫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爾蓋草原,浩瀚的藍天,輝煌的夕陽,成群的牧羊,機靈的各種野兔,土狗,不得讓人感嘆造化之神奇,鐘靈之毓秀。
為了幫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風在保護區叫牧民隨便搭建了簡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駐扎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著一箱壓縮餅干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度過封山的時間。
高原缺氧,卻還要隨著格林奔跑,尋覓著狼群的蹤跡。
寒冬,冰冷入骨,沒有暖氣。
地勢難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腳,割傷了踝骨,亦風也不斷咳嗽。
這是惡劣的自然環境條件。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應該是恐懼吧。尋覓狼群,還是冬季饑餓的狼群,稍不注意,就會成為群狼口下之食。兩個人,一個是野生動物畫家,一個是自由職業的攝影師,若群狼發難恐怕無法全身而退,只憑著一腔孤勇和對格林的愛,去尋找狼群。
除了對抗狼群,還要對抗盜獵者。
我看一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作為紀錄片,這十分地不專業,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們兩人本來就不是專業做紀錄片的,能憑著熱愛,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責李微漪她們圈錢,我就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人總是喜歡用惡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義了吧,我總覺得亦風她們整理這段故事,拍攝成紀錄片,是為了后續對野狼生存環境保護的呼吁。
李微漪從始至終,都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對它最有利的事情。從救回幼狼開始,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群,但這并不是終止,其實李微漪在放歸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擔心盜獵者會獵殺格林,所以我才覺得會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為了宣揚保護野生環境。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無可厚非,人家憑本事與熱愛圈的錢,憑什么受到指責。我一直覺得在做熱愛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雙收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話語,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沒有勇氣去拯救一只狼,更沒有勇氣將狼送回狼群,畢竟我最愛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遠不會有這樣的奇緣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樣去生活,隨心而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二
柔伊和艾德十八歲相識,柔伊一直默默暗戀著艾德,在他們大學畢業工作之后,艾德突然找上門來,開始了他們的戀愛旅程。和正常的情侶一樣,他們很幸福很恩愛,也因為很多事情吵得不可開交,但是最后的最后,還是會和好如初,為對方低頭。所有的轉折都在那一天他們數不清是第幾次爭吵,艾德騎車上班的路上被與貨車相撞身亡,柔伊便陷入了無盡的痛苦之中。
之后柔伊昏迷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里,柔伊歷經了19次的夢境從他們認識的時候開始的種種的情景,她不斷的彌補過去的錯誤,卻依舊沒有用處。她還是無法違背上天把艾德帶走的意愿,但是艾德給她留下了一個禮物,他們的孩子。他們歷經千辛萬苦才懷上的一個孩子。
我看到最后,艾德沒有在下午三點被撞,我以為他活了下來,正準備高興,沒想到他在去買香檳的路上,還是車禍身亡。很多時候,我們都無法違背天命,這就是命,身不由己,所有的痛苦只能自己承擔。我只希望自己的家人和朋友都能健健康康的,我還沒有經歷過生離死別,我只希望晚一點,再晚一點,越晚越好。活一天是一天,好好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在有限的人生里,要活出無限的未來。但是很難說,畢竟我們都是第一次做人,有后悔的事情再正常不過了,或者覺得自己沒有好好珍惜,錯過了就不會再來了。只能說,那都是自己的選擇,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現在和未來,我們都要善待身邊的人,特別是你深愛的人,珍惜你身邊擁有的一切。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三
“重返19次人生”這是一部令整個英國為之落淚的心靈治愈小說。小說講述的是:38歲的柔依追求美滿的婚姻,多年來積極備孕卻屢次失敗,身心備受折磨。這讓深愛她的丈夫艾德痛苦不堪,婚姻一度瀕臨崩潰。
一個尋常早晨,他們大吵一架,艾德摔門而出,卻沒有想到,這竟是他們生命中最后一次對話。艾德在車禍中喪生。柔依悲痛欲絕,昏迷后醒來,發現自己跌入時空交錯的世界,一次次重回過去,重新與艾德相遇相愛,18歲,她和他初遇;24歲,他們相愛;28歲,他向她求婚,他們懷著美好的憧憬進入婚姻……柔依以現在豐富的閱歷和成熟的心智,審視過去,煥然明白是生活的瑣碎、懷孕生子的焦慮等,消磨了他們珍貴的愛情,使兩個相愛的人漸行漸遠。
在書店被書的標題所吸引,“重返19次人生”.好奇心驅使下開始看這本書。這本書和其他書不同,它沒有目錄,以時間為敘述線索而展開。思緒會隨著女主角,一次一次回到過去,仿佛自己變成了柔依,和她一樣,見到男主角艾德,會緊張會興奮,會為了去改變艾德的命運、自己的命運而緊張忐忑。對于幸福的感覺,我們總是嘴中常有、心中常無。
人生就是孤獨的,好不容易找到人身的伴侶,但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奏鳴曲中,每個人都迷失了,迷失的不僅僅是對自我的評價,也是對于生活與愛情的耐心。“重返19次人生”是一部關于思索愛與人生、得到與失去的人性治愈力作。人們最大的錯誤,就是把最壞的脾氣和最糟糕的一面給了最親近最愛的那個人。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四
《重返狼群》講述了作家李微漪帶領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來到了家鄉成都,最后帶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歷時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這是作家、畫家李微漪在寫《重返狼群》這本書時的第一句話,這也許是李微漪對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養還生的“人養之狼”,這是李微漪對格林深深的愛,才會忍痛將格林送回狼群。“讓我們共同放棄吧!愛它,就給它自由!”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別時,對著大草原的最后一聲喊話!
《重返狼群》給我們體現出一種特別的愛,這是人類和大自然之間的愛!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五
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草原和狼。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說:“其實我是一個記錄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書中所有故事的創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著哭,哭著笑……”
從小狼格林出生十幾天時被李微漪帶著到九個月后格林成熟的這些日子里,他們不知道經歷了多少風風雨雨,這也促使格林成為了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養大后成功放歸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來鄰居的質疑以至于被鄰居舉報;被一個年輕的女人見到后發生了被踩斷腳趾的悲劇;狹窄的公寓不斷扼殺格林的狼性和野性……這些都是影響小狼成長的因素!
在這種情況下,李微漪做出來一個令人驚訝的舉措——她竟然離開了成都,帶著格林來到了美麗的若爾蓋大草原。而這里,正巧有一個朋友開辦的養獒場。于是,李微漪便將格林帶到這里野化。但是,藏獒,這可是狼的天敵啊!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對天敵最后竟然化敵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話”里,狼與藏獒不再是天敵,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斷引起爆笑故事、重情義的獒兄狼弟!最后,這群藏獒竟然成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隊!怎么樣,沒想到吧,原來,狼也可以有狗仔隊啊!這讓人們對勇敢、智慧、倔強、兇殘、暴躁、有團隊意識的狼性有了新的認識。
為了進一步發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還將活雞扔在格林的面前,讓格林撕食。從那時起,格林狼性大發,有一次甚至將朋友剛剛釣上來的“開門紅”小魚當成了自己的開胃菜,這也讓大家哭笑不得。最讓我感動的是,格林對生病的李微漪的關懷與照顧,它將自己唯一庫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給了自己的“狼媽”,因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動力,有了動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這片廣闊的若爾蓋草原上,狼群的嗥聲不時地在空野之中回蕩,格林聽到了親人的呼喚。
李微漪為了讓格林重新回到親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來,讓格林回歸了草原,回到了他那個真正屬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兒蓋草原恢復了平靜,而此時,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蕩漾。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切動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過日常生活中慢慢培養起來的,那怕是最兇猛的動物也會有感情,只要我們真誠地對待它們,人與動物是可以和諧相處的。
圖騰扔在飄揚,狼已成為傳說。讓我們平心靜氣,慢慢地去享受這一美好的故事,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六
女主人公柔伊和丈夫艾德很相愛,但卻因備孕屢次失敗導致二人感情失和,他們的婚姻也面臨崩潰。
在一個尋常的早晨,他們大吵一架,艾德摔門而出,在車禍中喪生。
柔伊悲痛欲絕,昏迷后醒來,發現自己竟然離奇地回到18歲,重溫了一遍和艾德相遇相愛的日子。
柔伊回到過去的這些日子,曾經是他們在一起甜蜜的日子,也有爭執吵架的日子,但是因為有了失去愛人的悲痛經歷,柔伊開始試著做出和當初不一樣的選擇:比如不厭其煩的對艾德表白自己對他的愛,比如在曾經二人爭吵的日子里時選擇妥協、化解矛盾,甚至試著努力改變二人的命運……然而一切都是徒勞。
當柔伊回到曾經艾德發生車禍那天時,盡管她想盡辦法,但艾德還是死于車禍,柔伊再一次經歷失去人生至愛之痛!
經歷過失去艾德的痛,柔伊才明白:比起和愛人相守在一起的時光,生活的不如意和爭吵都不值一提!
想起曾經她和艾德因為生活瑣事而爭吵和疏遠,她無比悔恨。
重返19次人生,讓柔伊用另外一種方式面對她和艾德的感情,她把每一次重聚當作和艾德在一起的最后一天,從而無比珍惜。
柔伊再次面對艾德的離去是意料之中,卻又讓人惋惜。值得安慰的是,作者給了讀者一份希望――柔伊蘇醒后發現自己懷孕了。這是艾德留給柔伊的'珍貴的禮物,讓柔伊重拾生活的信心。
小說中還提到了柔伊的好友簡。本來柔伊和艾德在一起后和簡的來往就少了,但是重返人生讓柔伊意識到了自己不該因為別的事情而忽略了朋友。
還有柔伊的妹妹蘇珊和蘇珊的兩個孩子,之前因為自己備孕失敗,柔伊也很少和她們聯絡,重返人生也讓柔伊明白親情的可貴。
這部小說看似離奇,卻向讀者傳遞出一個很重要卻又很容易被人忽視的道理:
珍惜你擁有的親情、愛情、友情,珍惜你身邊的一切!
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意識不到身邊的一切有多么可貴,但是當我們因工作壓力、生活瑣事而和親人、愛人或朋友之間發生不快時,不妨冷靜下來想一想:
究竟什么才是我們一生當中最重要的?
我們總覺得來日方長,總是因為工作而忽略了身邊的人,但實際上,生命短暫,我們應該善待自己身邊的人,特別是深愛自己的人。
珍惜身邊擁有的一切吧!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七
《讓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換來的書,一本讓我冷汗淋漓、熱血沸騰、潸然淚下的書。坎坷、艱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見摸得著。
“狼女”----若爾蓋草原藏族牧民送給80后女畫家李微漪的帶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養小狼、野化訓練狼,成為將人養的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運。迄今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條由人撫養長大后成功放歸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歷時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從格林的眼神中意識到:“格林不是寵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條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帶它重返若爾蓋草原。草原上的困難有很多,淋了一場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腫,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離。狼的愛熾熱、純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進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為在狼性法則里,活力和食物是連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會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見時難別亦難,再回草原時,她和格林緊緊相擁。
在格林捕獵時,它的眼神中透著真誠。格林你現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貪婪的盜獵份子,遠離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著淚水,愿你在若爾蓋草原自由馳騁。愛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八
從一年級到六年級,我讀過很多的書籍,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寫生時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慘死,還未睜眼的小狼,并把它當并把它當作自身的孩子帶回城市撫養,養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讀了這本書,我希望我們能像書中的小狼一樣,做一個有情有義,知恩圖報的人!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九
我曾經為了看這部電影半夜點還在街上游蕩,可是這對于上海這座不夜城來說,簡直是小題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頭還有很多人,還有明晃晃的燈光在照射著孤獨的行人。
我并不認為作者書寫的有多好,只是敘事的話,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親身經歷過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寫的更好。令我感動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評分的時候打了4分的極高分,簡單來說,就是我只是為了這部記錄片本身的含義而給出的分數,那么劣質的拍攝畫面以及后期處理,任誰都覺得那根本不是一部電影,可是評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種精神,一種令人動容的情懷。
拿人類對比作者與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沒有很大的意義的,畢竟人與人,人與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確實是將小狼格林當做自己兒子般對待,格林也同樣是將作者當做自己的母親的。她們的感情極大意義的超出了某種意義上的親情,應該更平等的講是友情及親情的升華。我們人類的天性里都帶有自私,更別說是狼,狼這個動物,有時候確實比人重情重義。就像我的朋友,我們撇過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條件,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難說她的心里沒有遺憾,父母為什么遺棄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為什么極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獨了,它極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釋放天性。
小說里,令我最感動的,最心痛是那幾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們幾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決戰時,格林被作者鎖到籠子里,一直嘶吼時的心痛,那是狼丟棄伙伴時的絕望,那時候的格林不是孤獨的,最起碼這些藏獒陪著他,那時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們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賣走了,都離開他了,像紅樓夢里,姐姐妹妹們,嫁人的'嫁人,死的死,這個大觀園還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個真正的狼吧。
我熱愛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壞的,可是我們仍然向往著那片土地,那是我們想要逃離高科技的信號。生命無常,我們都想看看那沒有被污染過藍天,那層層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優美,環境惡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幾天,可是那是狼的領地,狼的絨毛抵御著寒冷,他們為了生存而戰斗,我們為了更好的生活而戰斗,我們都只是簡單的生存。
一條狼,一個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開心的,開心的尋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沒有了,殘垣斷壁,物是人非,你的媽媽,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經離開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條狼,我們相依為命罷。我們總是說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養他的人沒有吃的時候,他拼命捕獵,就是為了可以給他們店吃的,他懂親熱的蹭蹭他們,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戰時,他要去幫忙的堅決,你以為他不懂的,他告訴你,我都懂。人類懂得感情,我也懂。
看著格林離開的時候,讀者的我沒有作者更深沉的悲痛,我希冀著格林越來越勇猛,我希冀著盜獵者越走越遠,我希冀著格林能夠生下小格林。可是我同樣擔心,格林會被狼夾子把腿夾斷,我甚至也害怕格林在偷吃羊的時候被牧羊人給打死。可是狼就是狼,他們怎么會為了一點吃食把最珍貴的自由丟掉呢。
愿世界和平,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人與自然和平相處,人與動物和平相處。愿我們不用為了任何東西而爭吵,百年之后我們都是要回歸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劍拔弩張,何必帶著戾氣,就算沒有天堂,我們至少坦坦蕩蕩的走完了我們可能還沒有完結的一生。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十
一匹狼與人和平共處的驚世美麗傳說在若爾蓋草原上誕生了。
李微漪,一個柔弱的80后女子憑著博大的母愛與堅強的毅力跳出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與狼共舞”。格林,一匹貨真價實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圖報的純情顛覆了狼在人們心目中的丑惡形象,打動了所有觀眾的心。
我已經把《重返狼群》讀了四次,但仍然想讀,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為格林的悲慘身世掩卷而泣,或因為格林把大獒們逗得團團轉而笑出了聲,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動得泣不成聲。這不僅僅是一本書,也是一篇驚天動地的人與自然和平共處的動人樂章。它道不盡的是人與自然和平共處的歡樂,說不完的是人與自然相依相伴的可愛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獨有的溫柔,細膩的文筆,不僅為狼申冤,同時也對殘害野生動物的罪惡人類進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這樣寫到:“……又饑又寒的時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東西,但我心中卻沒有絕望,我知道格林還在我身邊陪著我,它已經長大了,一定會幫助媽媽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給了我……”讀到這兒,我不禁潸然淚下,試問哪個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糧拱手讓人,自己卻餓著肚子?何況這只是一匹狼啊!不知道它比那些干喊著感恩的口號卻不做事的人可愛多少倍!
李微漪只是一個人,她也只是救了一匹狼,但她救得更多的是人們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的心。有的人天天喊著“保護大自然,與大自然和平共處”的口號,轉過身去,卻在心里盤算著下一餐是吃熊掌呢還是吃魚尾,我說不出來對這種人有多么的鄙視。前幾天看到這樣一則報道:“世界最大剁椒魚頭在長沙開鍋”,這魚可是在水中活了三十年啊,在水中它就是魚王,可是它被瘋狂的人類捕捉了去,做成了魚頭,還申請了那可笑的“吉尼斯”記錄,簡直是荒謬至極,那可憐的魚兒成為了那些高官口中的大餐,吃的時候還微笑著臉,瞇著眼睛不停點頭稱贊:“嗯!野生魚王味兒就是不錯!”吃完之后又打著“保護生態環境,保護野生動物”的旗號四處招搖。唉,多么可悲!悲的豈只是瀕臨滅絕的野生動物,還有那人們被世俗利益蒙蔽了雙眼的心。
有位網友是這樣評論李微漪的:“這女人肯定是瘋子,居然把野狼帶回家喂養,居然敢與野狼在狼山上共處達三個月之久,簡直不可思議!”當看到這時,我不禁要發問了,試問這位網友,就算給你一百萬,你敢冒著生命危險去救快要絕種的草原狼嗎?何況還是不求回報的。
李微漪不僅是一個人,還是一種精神,一種對大自然有深切的愛有精神;是一把鑰匙,一把開啟心靈塵封已久的對大自然受的本能的鑰匙,是一束陽光,溫暖人心,給予大自然深切的愛意。以前的我,可能是因為年紀小吧!心無一點憐憫之心。經常和玩伴爬上大樹去掏鳥蛋、捉小鳥,手無“縛雞之力”的小鳥被我們玩弄于鼓掌之中,急得鳥媽媽在枝頭上亂躥,我們卻在樹下掩嘴偷笑。有時候把蛇呀、老鼠呀、青蛙呀抓起來關在一個盒子里,讓它們自相殘殺,以此取樂,殊不知這些可憐的小生命也是有靈性的,正如李微漪照顧小格林,格林也會反哺一樣,它們都會感恩,它們都懂得感恩!
當我第一次讀完這本書時,淚流滿面,心中慚愧難當。對不起!那些被無知的我折磨死去的小生靈們!請你們原諒我的無知,我將會盡最大的努力去保護好你們的后代,以此來彌補我過失。讓我們一起沐浴在李微漪那神圣的愛之光里,讓我們也用愛心去感化那罪惡的xx,去感化那無情的獵夾,去感化那冰冷的屠刀。讓我們一起高呼“人與自然,和平萬歲”!
姜戎說:“圖騰仍在飄揚,狼以成為傳說”并不是僅有狼將要成為傳說,還有更多的動物都將要成傳說,人與自然相依相伴直至今天,為了不讓我們人類也成為“傳說”,所以我們得行動起來,一起去拯救更多將要絕種的野生動物,一起去拯救我們的未來。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十一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喂養,并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扎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后,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么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十二
《重返狼群》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只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貍”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后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里,“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里,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么兇狠、多么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后來,“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么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小狼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后一匹。應該是后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重返次人生讀后感(優秀13篇)篇十三
在我讀過的所有書里,最讓我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兇殘的、狡詐的、嗜血成性的,而現在,我認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曉人性的。
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還它一個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上,從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訓狼的歷程可以說是步步驚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經做好了成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準備。雖然過程異常艱難,但作者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了下來,最終通過不懈努力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歸宿。
書中最打動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饋給作者的那種最純粹的關愛,由此,他們之間還發生了許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媽李微漪得了肺水腫,臥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轉圈,索性跳進屋里,用頭蹭媽媽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媽媽。緊接著,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遠處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塊兔子肉,像一個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樣開心地跑向媽媽。它把肉從窗外扔在媽媽床邊,這可愛的孩子以為媽媽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會好起來。在大雪封山,面臨死亡威脅之時,是格林日夜狩獵,維系著自己和狼媽的生命。它甚至忍著饑餓把獵到的僅有的食物與狼媽分享,這是怎樣的信任與愛啊!
千里送行終有一別,狼媽淚濕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喚回了在山頂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媽捧著格林的臉,說:“走吧,勇敢一點,媽媽看著你走。”說著,狼媽轉過臉潸然淚下,這是激動的淚水、不舍的淚水、自豪的淚水、欣慰的淚水……小狼格林在人類媽媽的悉心照料下,從嗷嗷待哺的小狼,長成了茁壯的成年狼。狼終究是向往自由的,它離開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媽重返狼群,想象著它那“一步三回頭”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們一直在呼吁保護環境,與動物和諧相處,李微漪就是我們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類養大后成功放歸荒野的狼,是狼媽李微漪用“愛”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奇跡,是狼媽用“愛”改變了我對狼的認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嘆,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