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成功的實施方案應當能夠有效地利用現有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掌握好實施方案的關鍵要素,可以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一
根據《xx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問題整改提高工作成效若干措施(暫行)的通知》(皖易扶辦〔20xx〕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內容如下:
一、舊房應拆盡拆。
1、拆除對象。我鄉“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共117戶,按照國家要求,原則上搬遷戶領取搬遷住房鑰匙一年內,應將舊房拆除,對處于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范圍內的舊房,應即搬即拆。
2、拆除標準。舊房拆除應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整體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產用房、院落圍墻、棚圈設施等,不得只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
3、不用拆除條件。一是對列入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傳統保護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落、國家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名錄,以及省級政府劃定的具有重點文化旅游開發價值村落的舊房;二是對正在申報納入保護名錄所涉及的舊房,在正式批復前,可延緩拆除;三是對兩戶及以上共同居住的連體房可暫不拆除,但要將房屋實行存封處理,建立管理臺賬,并提供必要的佐證資料及連體房照片。
二、宅基地復墾。
1、復墾標準。對拆除舊房的宅基地要按要求開展土地復墾工作,拆除多少面積就要復墾多少面積,不得只象征性復墾或只復墾一部分。對于地處偏遠沒有利用價值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復綠方式種植樹苗等。
2、不用復墾條件。有三種情況宅基地可以不用復墾:一是舊房建在巖石、陡坡等不適宜復墾地塊上的宅基地;二是因土地復墾對周邊生態環境將會造成嚴重破壞的宅基地;三是不具備復墾價值的宅基地。
3、驗收工作。對舊房拆除及復墾工作,由鄉扶貧站牽頭,聯合住建、國土部門開展逐戶驗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確保信息真實。此次拆舊復墾名單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入戶排查確定,各村必須確保舊房真實,不得出現替換現象。
2、強化責任落實。針對每戶不同情況建立拆舊復墾整改臺賬,明確責任人及整改措施,每周一報整改進度,對于整改落后的由鄉主要負責人適時進行調度。
3、嚴格時間節點。對2016年、2017年實施搬遷的,除連體方和古民居住房外,其余舊房在4月底前必須全部拆除。2018年實施搬遷的,在6月底前必須全部拆除。鄉驗收組將于7月1日到各村開展拆舊復墾驗收工作。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二
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項目是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我縣公共衛生服務供給能力,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目前項目已進入實施階段,為積極穩妥推進項目建設,按期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青陽縣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布局,遵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針,以三級醫院為標準建設一座高起點、高質量的現代化縣級綜合性醫院。
(一)建設規模:按三級醫院標準建設,新址位于南部新城天柱南路與芙蓉大道交叉口東側,規劃用地130.5畝,建筑總面積控制在7萬平方米以內,計劃開設床位510張。采用國際主流的“醫療街”設計布局,以中央超寬廊道將門診樓、急救中心、醫技樓和住院大樓串聯。新開設腫瘤科、重癥醫學科、放療室等醫技科室。
(二)建設周期:三年。
(三)資金籌集計劃:項目土建工程初步概算估算總投資2.6億元,其中,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0.4億元,醫院貸款2.2億元。
前期籌備階段時間:2017年3月—10月。
縣國土局:完成土地報批手續。
縣住建委:完成用地征遷界線劃分;完成項目圍墻建設規劃等工作;完成圍墻設計圖紙報審、取得規劃施工許可;完成圍墻和大門的造價預算編制;完成整體搬遷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批;將施工設計圖報市住建委審批;完成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報批工作。
縣公管局:對整體搬遷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新院址圍墻及大門工程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預算編制單位、施工承建單位、監理單位、電梯銷售和安裝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縣征收辦、蓉城鎮:完成土地征收及地面附著物清除工作;交付凈地。
縣衛計委:抓好整體搬遷規劃設計的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履行行業主管職責;將施工設計圖報市衛計委、消防等部門審批。
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資金;負責能耗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審計局:負責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人民醫院: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完成可行性報告;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招標等系列工作的安排落實;協助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建設資金;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籌集建設資金;與各中標企業完成合同簽訂工作;完成“三通一平”;在縣住建委、縣征收辦、蓉城鎮等單位的協助下完成施工單位進場準備工作。
具體時序進度安排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前期工作時序進度安排表》(附件2)。
(一)統一領導,分工協作。成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及時研究重大事項,統籌整體搬遷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統籌協作,履行相關職責,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共同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決策,宣傳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的必要性、緊迫感和重大意義,策劃好搬遷系列宣傳報道活動,營造良好的搬遷氛圍。
(三)強化督查,保障有力。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加快工程施工進度,不得借故推諉扯皮,不得無故延期施工、延期驗收、延期交付使用。要全面做好項目建設檔案登記、匯總和移交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領導小組將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搬遷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安排專人,明確任務,細化目標,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四)嚴肅紀律,確保穩定。各責任單位要維護大局,步調一致,全力支持搬遷工作。所有參與建設、驗收、督查等工作的工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安排,按期完成任務。對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失職行為,以及影響整體搬遷大局的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三
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加快實施以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為主的移民搬遷工作,根據《x省“x”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實施方案》(x扶辦發〔x〕17號)、《x省移民(脫貧)搬遷工作實施細則》(x政辦發〔x〕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大和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針,以“四化同步”、城鄉一體化為方向,以脫貧攻堅為目標,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發展工程、關鍵性的生態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系統謀劃、統籌規劃、周密組織、精心實施,從根本上解決“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問題,改變貧困群眾生存環境和發展條件,完善后續扶持政策,確保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脫貧致富奔小康目標。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群眾自愿。發揮政府在政策宣傳、規劃編制、資源整合、組織協調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在搬遷對象認定、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確定上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尊重民意。
2、統籌規劃、保障基本。堅持規劃引領,嚴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積,合理布局安置區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同步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制定產業培育和就業培訓計劃,防止出現搬遷致貧返貧。
3、先難后易、有序推進。優先搬遷貧困比例較高和地質災害威脅大的村、組,將“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農戶全部搬出貧困地段。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安置點的環境承載能力和搬遷群眾的生存條件、經濟能力、勞動技能、生產生活習慣和民俗風情,因地制宜,合理安置,科學規劃。
5、突出特色,落實保障。著力打造一批示范安置項目。以搬遷為手段,脫貧為核心,統籌做好移民教育、就業、就醫、戶籍等后續保障工作。
(三)目標任務。
“x”期間,全縣統籌規劃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4510戶16303人,同步實施貧困村整自然村搬遷1815戶,避災生態搬遷3095戶。規劃建設13個搬遷安置點,其中x年開工9個安置點,安置易地扶貧搬遷戶2583戶9913人,同步搬遷391戶。x年開工4個安置點,安置易地扶貧搬遷戶695戶1917人,同步搬遷898戶。x年完成剩余1232戶易地扶貧搬遷戶安置任務,x年基本完成同步搬遷戶搬遷任務。
(一)搬遷對象。以“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地區為核心,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共建共享基礎設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務,分類享受補助政策,區別標準組織考核驗收”的原則,認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對象,以及整村搬遷、避災搬遷和生態搬遷對象。
(二)確定程序。搬遷對象按照戶申請,組評議,村級初審、公開,鎮級復審、公示,縣級審定、公告程序逐級認定,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逐戶簽訂移民(脫貧)搬遷安置“三項協議”,從嚴、從實確定搬遷安置規模。
三、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統規統建為主。力爭集中安置率達到100%,城鎮安置率力爭達到90%。城鎮全部為樓房化安置,村莊和社區可采取庭院式安置。縣城為新建、代建和回購庫存商品房安置,鎮村為新建安置住房。
(一)縣城安置點:x二期、三期4020戶,14245人,建筑面積313381平方米,投資67662萬元。
(二)開發商代建:x一期1200戶,4320人,建筑面積95040平方米,投資20520萬元。x安置點384戶,1576人,建筑面積34681平方米,投資7488萬元。
(三)鎮區安置點:x安置點1000戶,3306人,建筑面積72732平方米,投資15704萬元。x安置點211戶,723人,建筑面積15906平方米,投資3434萬元。x安置點180戶,509人,建筑面積11198平方米,投資2418萬元。x安置點210戶,442人,建筑面積9733平方米,投資2101萬元。x安置點120戶,377人,建筑面積8285平方米,投資1789萬元。
(四)中心村安置點:x安置點126戶,455人,建筑面積10010平方米,投資2161萬元。x安置點154戶,550人,建筑面積12100平方米,投資2613萬元。x(x)安置點135戶,463人,建筑面積10186平方米,投資2199萬元。x安置點256戶,869人,建筑面積19118平方米,投資4128萬元。
(五)存量商品房:x花園678戶,2323人,建筑面積51106平方米,投資11034萬元。其他安置740戶,2581人,建筑面積56782平方米,投資12260萬元。
(六)分散安置:6戶24人,建筑面積528平方米,投資66萬元。
四、建設內容和補助標準(一)建設內容。
圍繞改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水、電、路、氣、網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為搬遷群眾就業增收配套建設的產業項目等。
(二)建設標準。
住房建設標準。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面積因地施策,縣城人均20平方米,鎮村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戶型面積可按40、60、80、100平方米建設,最大建房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同步搬遷戶以需為準,保障基本。
配套設施標準。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蓋”的要求,依據集中安置點規模確定配套建設標準和內容,100戶以下的小型安置點,配套生產生活基本所需的水、電、路、視、訊、網等設施;100—500戶的中型安置點,增加更多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社區相關服務功能;500戶以上的大型安置點,基礎設施全部建設到位,并配套醫療、教育、文化、衛生、超市、公墓、消防、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以及社區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實現服務功能“全覆蓋”。
產業配套標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以“搬遷一戶、脫貧一戶”為目標,建設產業園區(旅游景區)和配套產業項目,引導和扶持搬遷群眾就地就近就業。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技能培訓,使搬遷戶主要勞動力至少掌握1—2門致富技能、每戶至少有一項致富產業,至少有一人穩定就業。
(三)補助標準。
建檔立卡貧困戶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補助資金2.5萬元,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人均補助2萬元,舊宅基騰退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分散安置的扶貧戶人均補助資金1.5萬元,舊宅基騰退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同步的避災生態戶集中安置的戶均建房補助4.5萬元,選擇樓房化安置的再補助0.5萬元,配套設施補助2萬元。在農村分散安置的避災生態戶戶均補助3萬元。同步的整村搬遷戶自籌建房資金,享受成本價格,共享安置社區配套設施。
五、資金籌措(一)資金需求規模。
按照x縣“x”期間4510戶16303人的易地扶貧搬遷、4910戶16460人同步搬遷,搬遷安置總投資估算為19.27億元,其中建房和配套設施投資約15.56億元。
1、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建設投資約4.48億元,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約3.26億元。
2、扶貧產業扶持投資約1.35億元,遷出區生態恢復(含宅基地復墾)投資約0.23億元,征地及其它約0.9億元。
3、同步搬遷4910戶16460人。建房投資約4.53億元,配套設施投資約3.29億元,土地復墾約0.25億元,征地費用約0.98億元,小計投資約9.05億元。
(二)資金籌措。
依據《x省“x”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總體規劃》、《x省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為確保x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順利實施,按照統一規劃、各出其力、共建共享的原則,分類型、多渠道籌措建房、配套設施、產業發展等各類資金,籌措資金總計約19.27億元。
1、中央財政預算內投資,易地搬遷按人均8000元補助建房資金,可籌資約1.3億元。2、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本金。其中:省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募集,按人均9700元補助建房資金;國家發改委發行的專項建設基金,按人均5000元補助建房資金,可籌資約2.4億元。
3、國家開發銀行x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x省分行提供的易地扶貧搬遷長期低息貸款,按人均35000元控制,可籌資約5.7億元。
4、避災生態搬遷中省建房補助戶均2.5萬元,基礎配套戶均2萬元,樓房化安置戶均0.5萬元。可籌資約1.5億元。
5、剩余為地方政府整合資金、銀行貸款和搬遷戶自籌等,籌資約8.37億元。
六、配套政策。
(一)資金政策。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分類投入、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相關資金,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充分發揮資金整合效益。
(二)住房政策。國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房屋產權;集體土地安置的,按照農村宅基地進行登記管理。拓寬搬遷安置房源,鼓勵購買存量商品住房安置貧困人口,嚴禁利用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安置搬遷群眾。
(三)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搬遷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計劃單列。縣國土資源局要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指標應當全部用于易地扶貧搬遷。鎮(街道辦)在搬遷后及時組織拆除舊房,復墾舊宅基地、舊村莊。搬遷戶在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后,繼續享受政府原有各項支農惠農補貼和退耕還林政策。
(四)就業政策。拓展挖掘就業崗位,積極引導搬遷群眾盡快實現就業。加大就業培訓力度,促進搬遷群眾實現轉移就業,對于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穩定就業的企業,地方稅和稅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于適當減免。大力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對于自主創業的,享受各級創業優惠政策,申請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全額貼息。自主創辦以吸收移民搬遷戶就業為主的微型企業,按規定享受的扶持措施。公益性崗位重點向搬遷群眾傾斜。
(五)社會保障政策。搬遷后仍保留農村戶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新農合、養老保險等政策不變,由遷出地、遷入地政府相關部門做好轉移接續工作。搬遷后轉為城鎮戶籍的,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同等享受當地城鎮居民教育、醫療衛生、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政策。按照“應保盡保、按標施保”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搬遷群眾(安置房不作為衡量條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六)莊基騰退政策。農村宅基地嚴格按照一戶一宅、一宅一證、建新騰舊,先騰退后兌付補助的辦法,加快舊宅騰退。地災、洪災、采煤塌陷區搬遷戶,做到即建即搬即拆,其他安置對象過渡期不超過三年。
七、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辦)參照縣級成立相應機構,實行雙組長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要充分調動包村、駐村干部、村支兩委、第一書記等工作力量開展此項工作。落實好縣、鎮、村干部包聯責任制。
(二)明確工作職責。
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合力推進。
縣國土資源局(移民辦):為易地搬遷的牽頭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參與安置點選址,辦理用地手續,落實好移民遷出區土地復墾、增減掛鉤等政策。精準識別地災、采煤塌陷區搬遷對象。
縣扶貧辦:精準識別易地扶貧搬遷戶,將在網的建檔立卡扶貧搬遷戶花名冊移交給縣移民辦照單搬遷。
縣經發局:做好年度計劃和項目申報,與市發改委對接做好項目實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復,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權限內整合項目及配套基礎和公共設施項目的審批,督促檢查和參加驗收等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參與安置點選址,指導安置點綠化工作及項目建設,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做好安置點規劃設計工作,牽頭對規劃進行審批。
縣財政局:負責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面覆蓋移民搬遷工程安置點;撥付項目資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縣水務局、供電局、交通局、旅游局、教育局、衛計局、文廣局等部門:負責解決好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問題。
縣環保局:負責參與安置點選址和項目審批,做好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縣人社局:牽頭做好搬遷戶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創業指導、公益性崗位和相關社會保障工作。
縣農業局:指導搬遷戶在原有土地發展農業產業和產業扶持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參與安置點選址,指導督促做好搬遷戶遷出區生態修復及新安置點的綠化工作。
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管理,實行“一個安置社區、一個項目主體、一個項目法人”的管理辦法,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終結審計制。按照分類籌措、依規撥付、專戶歸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強化監管的原則,管好用好各類移民搬遷資金。有關資金管理主體要利用共管賬戶對移民搬遷資金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確保資金規范、安全使用。審計部門應加強對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監察部門要依規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擠占、截留等違法違規行為。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四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河南省易地搬遷脫貧實施方案》(豫辦【2016】27號)、《河南省財政專項扶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豫扶貧組【2015】4號)、《河南省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豫辦【2016】28號)、《河南省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若干意見》(豫政辦【2016】177號)《信陽市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辦法(暫行)》(信發改代賑【2016】299號)等有關規定,為了扎實有效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
(二)堅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
(四)堅持瞄準精準,穩定脫貧;
(五)堅持縣負總責,鄉鎮落實。第二章適用范圍和對象。
第四條搬遷范圍。主要適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蕪區、地質災害區、生態保護(脆弱)區和河灘受淹區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條搬遷對象。住房條件相對較差,愿意參加易地扶貧搬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產資源相對較少,靠就地就近從事勞動生產難以脫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活在地質災害多發區、隱患區,愿意通過易地搬遷避險和脫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第六條搬遷條件。
1、同時滿足遷出區域條件和搬遷農戶個體條件;
2、貧困戶自愿申請;
3、有后續扶持產業。
第七條同步搬遷。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居住農戶20戶以下、貧困發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則上實行整村搬遷。
第三章項目資金補助標準第八條補助標準。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補助標準。根據易地搬遷資金省對縣市包干使用,我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人均補助3萬元,易地搬遷制定的補助標準必須確保貧困戶搬進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資金標準由鄉鎮實行包干使用,鄉鎮政府根據安置區的規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況,統籌考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根據我縣建設安置實際成本確定補助標準如下:
政府團購:原則上在本鄉鎮安置,房源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較多的貧困戶,在集鎮、社區安置考慮已有部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補助標準可適當調整,貧困戶人均購房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5平方米。確因戶型原因突破標準的,應按標準控制在安置住房總面積的10%以內,超出范圍的由鄉鎮兜底解決。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購)房、代建房、投親靠友、梯次搬遷安置,人均住房補助3萬元。
(二)同步搬遷人口補助標準。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群眾的建房資金,縣政府從整合資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補助,其余資金由農戶自籌解決,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一并統籌規劃。
無論何種安置方式,首先,搬遷戶必須有產業支撐,能夠實現就近就業;其次,搬遷戶原有住房收回,舊宅基地由當地政府組織復墾、生態修復、規模養殖等多種形式的開發利用,形成的資產和收益歸集體所有。只有在產業考核、新房入住、舊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驗收合格后,搬遷補助資金才能予以全額下發。
(一)搬遷規劃。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等部門組織編制縣“十三五”易地搬遷脫貧規劃,由縣政府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方案。縣建設投資公司委托相應資質的機構(資質要求按照住建部門的規定執行)編制易地搬遷脫貧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需明確搬遷對象、安置地點、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設施規劃布局、投資規模及來源、產業扶持政策、建設工期等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牽頭辦理土地、規劃、環保等相關手續,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方案編制完成后,由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環保局聯合提出審查意見,報縣政府審批。經縣政府批準后,各鄉鎮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方案建設內容,應按照方案建設內容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及時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報批,經同意后應在10個工作日完善相關變更手續,報縣扶貧開發局備案。
(三)圖紙設計。依據審批的實施方案,項目法人完成施工圖設計等工作,報縣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四)組織實施。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根據批復的方案和施工圖,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圍繞易地搬遷年度目標,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實行“掛圖作戰”。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項目公示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嚴格項目建設程序,建立科學的工程建設機制,確定每項工程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采取強有力措施,在保證工程質量基礎上,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規定要求保質保量完工。
政府團購安置。搬遷戶要填寫購買房屋申請書,并經鄉鎮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統一購買社區或城區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較多的貧困戶。購買房屋前要確認房屋權屬,要由第三方對房屋面積進行測量,價格進行評估,出具證明材料,鄉鎮政府根據評估價格同房地產企業協商購買價,簽訂購房協議,并進行司法公證。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遷戶必須經鄉鎮城建所、土地所、扶貧辦同意,利用統一設計的戶型圖紙建設,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監督,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確保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落實到位。對于自身無能力建設選擇自主建房的貧困戶,可以委托鄉鎮政府找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根據設計圖紙、預算進行建設,由鄉鎮實施監督,竣工后決算,經審計后按審計金額撥付施工隊,結余資金由鄉鎮政府按照到戶增收項目管理模式用于補貼貧困戶發展生產。
對于自己購房的搬遷貧困戶,要對原房屋的所有權進行公示,并通過村委會及四鄰進行確認,房屋面積及價格需要由第三方評估,出具有關評估資料,簽訂購買協議并進行司法公證。
對于投親靠友安置,原則上不得跨縣安置。首先具備有安置的房舍條件和生活條件;其次,投靠的親友愿意接納,雙方必須簽訂安置協議,并經司法公證;若跨鄉鎮安置的,所安置鄉鎮村必須出具接納意見書。以上搬遷安置方式中產生的評估費用、公證費用應在易地搬遷總體費用中列支,舊宅拆遷費用由鄉鎮先行墊付,待土地復墾指標出讓后償還。
第五章項目驗收及報賬第十條工程驗收。
1、項目建設竣工后,施工單位對鄉鎮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提交項目建設自驗報告。
2、鄉鎮收到驗收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進行初驗并提出整改意見,監督施工單位認真整改。
3、鄉鎮初驗后寫出驗收報告提交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財政局、住建局組織人員復驗。如有問題的,參與復驗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直至工程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資金撥付。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項目實施單位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縣建投、鄉鎮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團購安置。項目驗收合格后,由鄉鎮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縣財政局、建投公司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縣財政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2、其他安置方式。項目驗收合格后,由搬遷戶提出報賬申請并附相關憑證,經鄉鎮扶貧辦對相關憑據審查后,報鄉鎮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撥付資金。
對于集中安置,縣財政局、建投公司要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賬戶;對于團購安置,縣財政局、建投公司要將財政資金直接撥付到鄉鎮財政所賬戶;對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補貼給搬遷戶個人的資金,要通過“一卡通”系統直接發給搬遷戶,嚴禁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條資金報賬。報賬時要按照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供以下憑證(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報賬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內、集鎮集中安置。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項目建設合同書、項目施工單位稅務發票、施工單位資質證件復印件、工程預算表、工程竣工決算表、工程驗收單、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護責任書、中標通知書、工程監理合同和監理報告。
團購安置。鄉鎮統一報賬。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購房手續、稅務發票、評估報告、驗收單等有關手續。
2、分散安置。鄉鎮統一報賬。
自主建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附搬遷戶自建項目申請驗收單、公告公示、項目驗收現場照片及拆舊照片等資料。
自己購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購房手續、稅務發票、評估報告、公告公示、驗收現場照片、拆舊照片、驗收單等資料。
代建房。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賬提款申請單、附搬遷戶代建項目申請驗收單、施工合同、預算決算資料、公告公示、項目驗收現場照片及拆舊照片等資料。
第十三條報賬憑證管理。鄉鎮要加強對報賬憑證的管理,嚴格審核報賬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財政部門在撥付資金時,要嚴格審核,確保報賬資料齊全后再撥付資金。相關報賬資料原件經審核確認加蓋專用章后作為報賬原始憑證留存。
第十四條鄉鎮要加強文檔管理,建立項目臺賬,將項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設過程中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第十五條對截留、挪用、騙取扶貧搬遷投資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縣發改委、扶貧開發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五
對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莊實施搬遷安置,是省委、政府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對于加快全省扶貧開發進程,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做好此類村莊搬遷安置工作,根據省委、政府《關于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粵發〔20**〕5號)和省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8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積極穩妥實行移民扶貧,對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莊群眾實行搬遷安置,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增加扶貧資金投入,幫助搬遷群眾改善發展環境,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的目標。
(二)工作原則:一是政府引導、村民自愿。
政府積極引導,充分尊重村民意見,做到成熟一個村搬遷一個村,不搞突擊行動,不搞強迫搬遷。
二是整村搬遷、穩步推進。
搬遷的村莊需全部農戶搬遷,但可以分期分批進行。
三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根據當地實際和農戶意愿,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農村安置和城鎮安置相結合,建房安置和買房安置相結合,具體安置形式由農戶自行確定。
鼓勵農戶到城鎮安置,原則上不搞跨縣(市、區)安置。
四是規劃先行、講求實效。
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并切實搞好道路、給排水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村民住宅原則上由農戶按規劃自行組織建設,不搞統包建房。
二、扶持范圍
離村委會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決“五難”問題成本過大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石灰巖地區等貧困地區的邊遠分散村莊,以及存在嚴重地質災害的村莊,列入扶持范圍,逐年幫助其搬遷安置。
三、補助標準及要求
(一)補助標準:搬遷建房以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補助為輔。
省財政給予搬遷農戶每戶補助1萬元,地級市和縣級財政根據當地實際給予補助。
(二)有關要求:1、原則上以一個家庭為一戶,一個家庭有多個兒子的,未結婚的與父母共作一戶;已結婚的單獨作一戶;全都結婚的,父母跟隨其中一個兒子作一戶。
2、在上報年度搬遷計劃前已自發搬遷離村,并且已建或購買樓房的農戶不列入補助范圍;靠租房或建泥磚房居住的農戶可列入補助范圍。
3、搬遷戶數和戶主名單經核定后在村內張榜公布,無異議后上報,凡多報戶數的一律取消補助。
縣級扶貧辦應設立舉報電話進行監督。
四、有關政策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
搬遷農戶在原村承包集體的耕地、林地等農用地的經營權不變,并有權自行決定依法流轉。
原享有公益林補助的,補助仍歸承包農戶。
原則上在安置地不給搬遷戶配置耕地,但有條件配置耕地、林地等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承包經營手續;在安置地承租土地進行種植、養殖的,應簽訂書面協議,并經當地村委會鑒證;與安置地村民或集體置換耕地、林地等農用地的,雙方應簽訂置換協議,經鄉鎮國土所鑒證,并劃出置換地的紅線圖。
(二)宅基地。
搬遷農戶在本行政村內安置的,其宅基地由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協商解決;搬到本鄉鎮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鄉鎮政府與接收安置方協商安排;與安置地農戶置換宅基地的,雙方應簽訂置換協議,并經鄉鎮國土所認可。
搬遷農戶的宅基地應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閑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標準。
涉及占用農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另行辦理使用林地審批手續。
搬遷農戶辦理用地手續后,相關部門應及時發給集體土地使用證,已開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地方,應及時發給房屋所有權證,并免除建房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只收取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工本費。
(三)戶籍和行政管理。
搬遷農戶原則上應將戶口遷入安置地。
安置地公安機關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辦理搬遷農戶的遷移落戶手續。
搬遷農戶入戶后實行屬地化管理,涉及計劃生育、合作醫療、子女入學、社會保障、民主權利、社會治安、就業培訓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與當地群眾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
搬遷農戶從事個體經營、興辦工商企業的,當地有關部門給予扶持,優先發給經營證照。
搬遷村中的農民工回鄉創辦各類企業或者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優惠政策。
搬遷農戶開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按規定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
搬遷農戶符合低保條件的,民政部門優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關部門工作職責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內容
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抓好各項扶持措施的落實。
(一)財政部門負責按時下達、發放扶持資金。
省財政廳根據確定的年度搬遷計劃下達補助資金。
地級市財政部門在收到省下達資金的一個月內,與本級補助資金一并下撥縣級。
縣級財政部門在收到市下達資金的一個月內,與本級補助資金一并安排到戶,并根據搬遷農戶的建房進度發放補助資金,原則上搞好房屋基礎發給一半補助資金,第一層封頂發給全部補助資金。
(二)水利部門對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來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總體規劃范圍的.人數予以補助。
(三)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進村公路建設。
(四)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優先給搬遷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標和辦理審批手續,及時發給集體土地使用證。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給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規劃和設計,及時發給鄉村建設許可證。
已開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地方,應及時發給房屋所有權證。
(六)林業部門辦理搬遷農戶宅基地使用林地審批手續時,免收森林植被恢復費。
(七)教育部門負責安排搬遷戶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給予享受當地義務教育階段的同等待遇,免繳義務教育借讀費,并在兩年內享受農村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生活補助。
優先招收符合條件的搬遷農戶家庭初、高中畢業生入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享受國家助學政策。
(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搬遷農戶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作為全省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的重點,納入智力扶貧范圍。
戶籍農村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遷農戶家庭初、高中畢業生,優先納入智力扶貧范圍,享受免費入讀技工院校等國家助學政策。
優先免費吸收搬遷農戶家庭45周歲以下、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勞動力進行就業技能培訓,對就業困難對象提供就業援助。
(九)供電部門負責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電設施建設,免收增容費,原則上把低壓線路拉到農戶電表前,表后線路及相關設施由農戶出資解決。
其他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要求做好相關扶持工作。
六、組織領導
整村搬遷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協調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取得實效。
(一)縣級政府是組織實施搬遷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搬遷工作的領導和協調,認真摸清需搬遷村莊的情況,逐村進行搬遷安置的可行性論證,制訂扶持搬遷規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遷安置任務的落實。
(二)搬遷村所在的鄉鎮政府是搬遷安置工作的具體組織者,負責協調落實安置地點,解決建房宅基地,協調建設規劃部門做好新村規劃和設計,指導搬遷農戶建房,協調有關部門扶持新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
(三)各級扶貧辦(老建辦)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貧困村的情況,擬訂扶持搬遷計劃,檢查督促和指導鎮、村抓好搬遷安置落實等工作。
縣級扶貧辦(老建辦)要對全縣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造冊登記,逐級上報省扶貧辦;要加強與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協商,共同研究落實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電、自來水、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
各地的年度搬遷計劃應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報本級政府審定后逐級上報省扶貧辦。
省扶貧辦根據各市上報的計劃,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競爭程序確定年度安排計劃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縣20**年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按照《安康市20**年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總體要求,統籌城鄉發展,實行梯次搬遷,達到富裕戶進縣城,中等戶到集鎮,一般戶住新村,困難戶靠保障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 政府主導,群眾自愿。
(二) 統籌城鄉,規劃先行。
(三) 相對集中,設施配套。
(四) 公開公正,陽光操作。
三、任務及目標
20**年全縣搬遷安置3000戶12000人,其中:特困戶搬遷安置300戶。
通過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工程,努力實現移民搬遷戶居住安全舒適、生活設施配套、公共服務改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標。
四、搬遷對象
1、對受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危害、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區域的農戶進行搬遷;
2、對生存環境惡劣、生產生活條件較差區域的農戶及農村危房戶進行搬遷;
3、對旅游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敏感區以及對生態環境存在潛在威脅的農戶進行搬遷;
4、對因國家工程項目建設生產生活受到影響的農戶進行搬遷;
5、不符合上述1-4條規定條件的農戶,也可自愿搬遷到縣外、縣城、集鎮及集中安置點居住,除不予建房補助外,均可享受與符合條件的搬遷戶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
五、安置方式、補助標準、用地標準及優惠政策
(一)安置方式。
釆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結合、以集中安置為主,有業安置與有土安置結合、以有業安置為主,鼓勵進城,支持外遷。
1、進城居住。
鼓勵有條件的搬遷安置對象舉家到縣城、中心城市置房居住。
2、集鎮安置。
鼓勵和支持在集鎮規劃區內集中建房安置移民搬遷農戶。
3、集中安置點安置。
結合新農村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選擇符合安全條件、有利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居住規模的安置點,引導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入住集中安置點,建設“土地集約、產業集聚、人口集中、城鎮化管理”的新型農村社區。
4、對癡聾傻啞、鰥寡孤獨以及無能力建房的農戶,實行購房或統建免租金房集中安置。
5、支持外遷。
鼓勵有條件在外省市工作、務工人員在當地置房或投親靠友定居。
6、分散安置。
允許在本村集中安置點附近地質穩固的地方或水、電等設施較為完善的公路兩旁采取“藤結瓜”的方式自主建房安置。
(二)補助標準。
1、對符合本次移民搬遷安置條件、經驗收實施完成了移民搬遷安置任務的,每戶按15500元給以獎補,特困戶每戶再增加配套建房補助資金1000元。
同時享受縣政府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
2、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資金渠道不變、縣級整合項目資金的原則,將以工代賑異地搬遷、扶貧移民搬遷、電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通信設施、水利等各類資金綜合用于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三)用地標準。
本著“節約土地、降低成本”的原則,鼓勵通過聯建單元房的辦法在安置小區建設多層住房,農村社區獨立建房或分散建房的移民搬遷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20平米。
(四)優惠政策。
凡被列入移民搬遷計劃的搬遷戶,在移民搬遷安置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免收建房戶及進城入鎮購房戶涉及國土、財政、林業、交通、規劃和住建部門除辦證工本費之外的一切費用。
2、集中安置點建房涉及電力、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線路及桿位的改線、遷移,由相關單位自行遷移,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3、優先安排和解決集中安置點人畜飲水、河堤、排洪等項目。
將土地治理、丹治工程等惠民項目向移民搬遷安置項目村傾斜。
4、優先對搬遷戶安排農村沼氣池建設,對集中安置點統一建一處沼氣池的,按實際共用戶數補助。
5、對移民搬遷戶貸款實行優惠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浮動利率范圍內適當下浮,貸款額度放寬到5萬元,還款期限放寬到三年。
6、根據群眾意愿,保留或處置移民搬遷安置戶原有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7、電力、交通、廣電、通訊、文化、教育、移民、衛生等部門,對移民搬遷安置點給予積極扶持,優先安排惠民項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了加強對我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研究確定移民搬遷安置有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各鎮應成立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機構,負責做好移民搬遷政策宣傳、對象選擇、類型確定、規劃選址、征地建設、協調服務等工作。
(二)部門配合,多方協作。
縣、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具體工作職責為:
項目鎮:負責制定本鎮年度移民搬遷規劃和實施方案,集中安置點的征地,項目組織實施,項目的圖像、文字資料等軟件檔案收集歸檔。
縣監察局:負責制定移民搬遷安置有關工作紀律規定,對移民搬遷安置對象、補助資金兌付、基礎設施建設招投標及其建設進度、質量等進行全程監督,查處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縣發改局:負責制定移民搬遷安置項目資金整合辦法,項目工程計劃編制,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產業開發項目申報和向上級爭取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配套資金落實,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到戶補助資金的“一卡通”兌付。
制定項目資金運行管理辦法。
縣審計局:負責對全縣移民搬遷安置資金使用的全面審計核查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移民搬遷戶中的特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的救助工作,籌集特困戶建房資金不足部分。
縣人勞局:負責農民進城獎勵政策兌現、就業培訓和安置工作。
縣規劃局:負責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的戶型設計、基礎設施、服務配套等方面的規劃。
負責建房施工的技術指導、質量監管。
縣住建局:負責進城入鎮移民搬遷戶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房屋產權證辦理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移民搬遷居住安置點地質災害前景評估、協調集中安置點建房用地報批、移民搬遷戶宅基證辦理及搬遷安置工作經費籌措等。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內的道路、橋涵設計和建設,負責公路沿線建房紅線控制及涉及公路交通方面有關手續的辦理。
縣農業局:負責移民搬遷戶的農業設施、農業技術推廣扶持、沼氣池配套建設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點的洪澇避災前景評估把關、人畜飲水、排洪、河堤建設及水利惠民項目的落實和組織實施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搬遷移民林業惠民政策的落實兌現,集中安置點公路、小區內三化一片林的設計實施工作。
縣扶貧開發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項目計劃的編制、工程實施與管理、項目檢查驗收和搬遷農戶獎補政策資金兌付的審核把關。
縣移民局:負責庫區內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的設計、實施及庫區移民村特困戶建房資金不足部分的籌措工作。
縣物價局:負責做好價格監管,防止哄抬建材價格,確保移民搬遷安置所需建材市場價格平穩。
農業銀行、縣信用聯社:負責足額組織移民搬遷戶貸款規模,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浮動利率范圍內適當下浮,貸款額度放寬到5萬元,還款期限延長至3年。
縣電力局:負責全縣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的供電電網設計和工程實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帶動。
各鎮都要規劃建設一個100戶以上的移民搬遷安置示范小區,為有條件進城入鎮的移民搬遷安置對象提供房源。
項目村要規劃建設2-3個集中安置點,以此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步伐。
同時,要從移民戶穩得住出發,探索組建產業協會,形成產業協會+基地+農戶的新型產業格局,促進農民增收。
(四)健全機制,規范運行。
1、建立規劃先行機制。
縣上制訂總體規劃,各移民搬遷安置點要有具體規劃。
規劃要從村從鎮做起,逐級上報,分級審批。
重點集中安置小區和重點鎮安置規劃由規劃局負責編制,轉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審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區及分散安置規劃由縣移民搬遷安置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項目鎮編制,報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審批。
2、建立資源整合機制。
要整合各類可以利用的項目資金,用于支持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主導產業發展、農民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
3、建立督查考核機制。
從20**年7月起,將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對項目鎮和包聯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由縣考評辦會同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量化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評價辦法,考核評價結果列為年度“一把手”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設立單項獎。
4、建立公開運行機制。
移民搬遷安置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確定實行群眾代表參與的聽證會制度和監理制度,項目資金管理實行審計制度。
對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六
檔案接收是國家賦予檔案局(館)的重要職能,是加強檔案資源建設、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檔案法》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因市檔案局原庫房已嚴重飽和,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除特殊情況外,基本未接收檔案。20**年市委、市政府領導專門研究協調檔案館搬遷,同時財政列出專款完成庫房設施建設,保證了檔案進館要求。為進一步整合全市檔案信息資源,增強檔案服務能力,確保檔案安全管理,促進我市檔案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擬于今年開展“檔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檔案。為了按時完成檔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維護歷史真實面貌的前提下,根據檔案分級管理的原則,將應該由市檔案館接收的一切具有歷史憑證作用和科學研究價值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形態的檔案,完整齊全地接收進館,著重建立起覆蓋民生、覆蓋人民群眾的檔案資源體系和服務民生、服務人民群眾的檔案利用體系,充分發揮檔案資源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各級各類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規定》等。
三、具體要求
(一)檔案接收期限
4、重大活動、重要事件形成的檔案,自重大活動或者重要事件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檔案的,需經市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
(二)內容范圍
接收市級下列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學研究和歷史憑證作用的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
具體內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屬各部門形成的檔案;
2、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設機構形成的檔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和單位形成的檔案;
4、市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及其常設機構形成的檔案;
6、市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形成的檔案;
7、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形成的檔案;
8、以上各單位設置的'直屬臨時機構和下屬單位所形成的檔案;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由市國家檔案館保存的檔案。
(三)檔案進館的質量要求
1、進館檔案必須符合案卷質量規范標準。各單位應對進館檔案逐卷、逐件進行檢查,使之符合移交規范。
(1)文書檔案的整理。20**年以前的檔案以卷為單位進行整理,20**年以后的檔案按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以件為單位進行整理。
(2)科技檔案的整理。按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執行。
(3)專門檔案的整理。不同的專業檔案要符合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如會計檔案要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等。
2、編制檢索工具。各單位在移交檔案時,必須編制好案卷目錄和文件級目錄一式三套,兩套隨檔案移交檔案館,以確保進館檔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單位,以備日后查閱使用。
3、其它須移交的材料:
(1)立檔單位檔案全宗介紹;
(2)立檔單位檔案分類方案;
(3)與檔案有關的資料(大事記、組織機構沿革、檔案利用效果匯編等)。
(四)接收檔案進館的程序和手續
1、移交檔案前,先由市檔案館對所移交的檔案案卷質量進行檢查,確認案卷質量達到進館要求后,方可進行移交。
2、檔案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逐卷、逐件清點核對,如發現有誤應當場改正或在案卷備考表中注明。
3、驗收合格后的檔案由移交單位裝箱向市檔案局移送。
4、交接雙方按規定履行交接手續。填寫檔案交接文據一式二份,經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經辦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備查。
四、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檔案集中接收年”從2016年3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籌備動員。3月1日至3月底結束,制定活動方案,廣泛宣傳動員。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結束,對已整理好的檔案,填寫摸底表,未整理檔案可先估計大體數量,4月底前填表上報市檔案局市直業務指導科。
第三階段整理驗收。5月1日至8月底結束,各單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散存檔案進行整理,要抽調專人,集中時間,按時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單位,可隨時驗收入館。
第四階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結束,對整理驗收單位進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對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檔案缺失、損毀的,將依照《檔案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把檔案接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謀劃,精心組織,扎實推動,確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機構。為加強對檔案接收進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黨組成員高立春同志為組長的“檔案集中接收年”領導小組。各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領導和實施人員,負責對檔案接收進館的具體工作,確保檔案接收進館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強化業務指導。市檔案局做好檔案接收的指導工作,對檔案整理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指導,盡快完善整理。
(三)加強督促檢查。堅決防止應交不交的情況發生。檔案移交工作的開展情況將作為對各單位進行檔案達標認定、評先的一項重要依據。
附:邢臺市“檔案集中接收年”領導小組名單
市直單位已進館檔案統計
市直單位應交檔案調查摸底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七
根據國務院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毛里鄉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對生活在大冠嶺石漠化山區缺乏生存發展條件的農村貧困農戶實行易地扶貧搬遷.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標管理。
毛里鄉大冠嶺石漠化山區共5個村181戶836人,對生活在大冠嶺石漠化山區缺乏生存發展條件的農村貧困農戶實行易地扶貧搬遷,將采取整合支農資金、融資和群眾自籌資金的方式,新建6個安置點,其中毛里坪村為跨村的集中安置點,建設工期12個月,底全部竣工,切實解決搬遷群眾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落實好耕地、宅基地、戶籍等配套政策,積極穩妥實施易地搬遷,增強搬遷戶自我發展能力,逐步實現脫貧致富,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二、搬遷范圍和安置方式。
(一)搬遷范圍。
生活在大冠嶺石漠化山區的大利、桑梓、響西林、新宅嶺、田墜等5個村的貧困戶.
(二)安置方式。
1、統一選點,集中安置.針對跨村的易地扶貧搬遷戶,在具備接受安置搬遷條件的毛里坪村實施空心村改造,毛里坪村原宅基地和空坪適當補償后交由鄉鎮統一規劃,有償劃撥給安置戶,建立搬遷安置小區.
2、自行調節,村內安置.對大冠嶺石漠化山區的大利、桑梓、響西林、新宅嶺、田墜等5個村居住較為偏僻的群眾,由村委會引導其搬遷到居住相對集中地,并由村級協調安置宅基地.
3、老弱病殘,托養安置.即對無依無靠的老弱病殘者,由民政部門按有關政策實行老年公寓、敬老院安置.
三、搬遷對象確定的標準和程序。
(一)搬遷對象的確定標準。
1、易地扶貧搬遷規劃范圍內的現有居住農戶.
2、集中安置點空心村改造后無宅基地的農戶.
3、下列人員不作為搬遷補助對象:。
(2)已經享受過移民搬遷和危房改造優惠政策,但戶口仍未遷出的農戶.
(二)易地扶貧對象的'確定程序。
1、農戶申請——由農戶自愿提出申請,填寫《易地扶貧搬遷申請書》.
2、鄉、村審查——村委會收到《申請書》后,對農戶實際情況進行核實,簽署初審意見,并報送鄉鎮人民政府.鄉政府按照易地扶貧搬遷有關要求進行審查,確定擬搬遷對象,在村級張榜公示3天,接受群眾監督(第一次公示).
3、縣級批準——縣易地扶貧搬遷辦根據鄉鎮人民政府提交的搬遷對象,逐戶核實,確定搬遷農戶名單,并返回所在鄉鎮在鄉村再張榜公示3天(第二次公示),征求群眾意見,確定搬遷對象.
4、簽訂《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對確定的搬遷對象,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當年下達的計劃指標,由遷出地鄉鎮人民政府與核準的農戶簽訂《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力、義務,避免糾紛.
(三)搬遷戶的權力、義務。
權力.原有承包山地山林權屬不變,遷出的搬遷戶享受原有的耕地、山林政策扶持;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公益待遇,包括教育、文化、醫療、用電、燃氣、供水、供暖、經營等.
義務.按農村宅基地管理“一戶一宅”的有關政策規定,大利、桑梓、響西林、新宅嶺、田墜等5個村的搬遷戶原住房可處置給無房戶或適當補償后交由村委統一規劃進行空心村改造.原耕地、山林承包使用權不變,但可由鄉鎮統一流轉或自行流轉.
四、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和項目管理。
(一)補助標準。
易地扶貧搬遷安置補助由建房補助和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兩項構成.建(購)房補助支付給搬遷戶,基礎設施建設費補助用于搬遷安置點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由支農部門單獨實施項目并按原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整合資金項目由鄉鎮統一管理,鄉村實施,項目部門以獎代補.
1、集中安置戶,包括跨村和村內集中搬遷安置戶,建房補助費為每戶1元.
2、扶貧部門確定的兩項制度銜接對象戶,每戶增加補助4000元.
(二)發放方式。
1、建新房的搬遷安置戶,在新房封頂后發放建房補助總額的50%,外裝修完工入住后發放建房補助總額的50%.
2、凡屬新建房的搬遷安置戶,按“一戶一宅”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原舊房未拆除交村委統一規劃或處置給其他相鄰戶的,除停止發放建房補助外,原發放的補助一律收回.
(三)資金來源。
除農戶自籌資金外,前期啟動適度融資并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整合各種支農資金,實行多渠道支持.由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辦公室根據當年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實際情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涉農有關部門的資金用于搬遷建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協調任務重、工作難度大,由掛鄉的縣級領導任顧問,縣以工代賑辦、毛里鄉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
(二)明確工作職責.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各組成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搞好政策銜接,做好跟蹤服務.
(三)落實扶持政策.在開展易地扶貧搬遷的過程中,要全面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1、搬遷戶新建住房各項審批手續辦理,除在城鎮國有土地上建房的之外,全部按遷入地當地農民建房對待.
2、易地搬遷至縣城或鄉(鎮)集鎮,可選擇城鎮戶口在新居住地上戶登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社區管理,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手續只收戶口工本費.
3、對主動接受移民安置的行政村或鄉鎮集鎮,政府優先安排新農村建設、土地綜合治理、產業開發等項目扶持.
4、落實相關部門大力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優惠政策.
(1)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已納入全省“十二五”交通規劃中的搬遷安置地的鄉村公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標準安排補助資金.
(2)水利部門要負責移民安置地的飲水工程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工程.
(3)電力部門負責向上爭取移民安置地的農村電網改造、電力增容等項目建設投資.
(4)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協助試點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遷建房宅基地的調整工作,對列入地質環境項目實施范圍的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建房,按地質環境項目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5)扶貧部門要結合扶貧攻堅把偏遠、高寒山區的貧困村作為移民的重點,在項目、資金上予以傾斜支持.
(6)教育、文化部門要將生態移民戶的子女納入九年義務教育范疇,對規范較大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享受就近入學政策.
(7)林業部門應為易地扶貧搬遷戶試點安置新建住房的搬遷戶依法優先安排自用材采伐指標,依法優先辦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安置用地涉林事項.
(8)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在辦理報批、報建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時盡量簡化手續、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
(9)民政部門要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搬遷戶,優先解決享受低保政策待遇.
(10)衛生、防疫部門要負責移民安置地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點的設施建設.
(四)強化項目管理.縣易地扶貧搬遷辦要在毛里鄉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總結經驗,并逐步在全縣推開.鄉鎮人民政府在集中安置地基礎設施工程建成后,要督促搬遷戶統一圖紙,在規劃區自行建房并裝修入住.縣政府將組織相關單位在月底組織檢查驗收.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八
本文目錄。
區呈坎鎮周林田地災點為省重點地質災害監控區之一,危險點上有34戶128人。到9月底,危險點上大部分群眾已搬出危險區,完成了20個重點戶、12個非重點戶的搬遷和4個非重點戶的房屋拆除。為完成剩余群眾的避讓搬遷,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搬遷避讓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確保搬遷”和“建一拆一,拆一補一”為原則,立足全面推進,既突出重點,又兼顧一般,對危險點上的重點戶嚴格按搬遷避讓政策要求,積極引導和鼓勵群眾采取自建、外遷、投親靠友等形式搬遷安置,需統一安置到龍盤新村的要統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礎設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遷群眾生產有發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標任務及工期安排。
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個非重點戶的搬遷,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個非重點戶的房屋拆除,確保完成周林田地質災害點搬遷治理任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認真執行搬遷進度月報、周報等制度,確保在治理工作過程中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快搬遷避讓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
(三)抓好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管理,緊緊抓住“建、搬、拆”三個環節,周密安排,細化責任,分工落實,真正做到思想、責任、工作、指揮四到位,堅持建新房、拆舊房的原則,群眾搬遷安置后,危險點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時拆除,并堅決禁止在危險點上新建住房以及遷入新的戶籍、拆分戶口等行為,同時做好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四)積極解決搬遷群眾就業問題,鼓勵支持群眾開展多種經營,通過組織崗位培訓、勞務輸出等方式幫助群眾多就業,增加收入,使災害危險點上的群眾搬得出,穩得住,過得好,實現安居樂業,使搬遷群眾既脫離危險,又脫貧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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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莊實施搬遷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對于加快全省扶貧開發進程,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做好此類村莊搬遷安置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粵發〔〕5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意見》(粵辦發〔〕8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二、扶持范圍。
三、補助標準及要求。
四、有關政策。
五、有關部門工作職責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內容。
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抓好各項扶持措施的落實。
(三)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進村公路建設。
(六)林業部門辦理搬遷農戶宅基地使用林地審批手續時,免收森林植被恢復費。
其他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要求做好相關扶持工作。
六、組織領導。
(三)各級扶貧辦(老建辦)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貧困村的情況,擬訂扶持搬遷計劃,檢查督促和指導鎮、村抓好搬遷安置落實等工作。縣級扶貧辦(老建辦)要對全縣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造冊登記,逐級上報省扶貧辦;要加強與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協商,共同研究落實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電、自來水、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各地的年度搬遷計劃應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報本級政府審定后逐級上報省扶貧辦。省扶貧辦根據各市上報的計劃,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競爭程序確定年度安排計劃方案。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九
8月4日:教務處公布各系部辦公室、教室位置總體安排表(電子稿已發各系部負責人郵箱)
8月7日:各系部報辦公室安排(具體到每個辦公室所有的人員名單)、會議室、資料室等地點。電子稿發教務處學院郵箱xxx。并將具體安排通知到本系部所有人員。
8月8日:經濟貿易系、社會事業系、公共基礎部和園林園藝系通知所有人員到校提前整理、打包自己辦公用品和系部文件、資料、設備等。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下午不發校車。
8月10日:經濟貿易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1日:社會事業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日:公共基礎部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14日,二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經貿系兩個教室換課桌椅。
8月15日:園林園藝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6~17日:一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
8月18日: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電子信息系搬遷。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9日:一號、二號教學樓教室及走廊開始粉刷出新。
二、相關要求
(1)各系部辦公室,系部主任或總支書記單獨一間辦公室,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能單獨一間。
(2)辦公室的辦公家具、電腦等辦公設備隨人搬走,會議室和辦公室柜式空調隨系部搬走,辦公室門鎖隨人帶走。教師辦公室壁掛式空調、教室的柜式空調暫不動。教室門鎖隨系部帶走。計算機辦公網絡與圖文信息中心聯系安裝,辦公電話與辦公室聯系安裝。
(3)一號、二號教學樓的教室課桌椅、多媒體設備原地不動。
(4)搬運工由總務處負責調配,系部派專人負責指揮。搬遷工作聯系人:教務處:陳兆著;總務處:王宜林;辦公室:段剛;圖文信息中心:姚順東。
××公司辦公區搬遷工作方案
根據企業經營發展需要,結合××公司改造的進程安排,××公司計劃改造9樓閑置區域作為臨時辦公區(以下簡稱9樓辦公區),并將于6月上旬正式啟用,為了保證辦公區整體搬遷的順利進行,以及將本次搬遷對各部室日常工作正常運轉的影響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統一搬遷原則。密切聯系實際,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確保搬遷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諧。
(二)按時搬遷原則。搬遷工作分批次、分順序進行,確保按計劃時間節點完成搬遷。
(三)服從全局原則。各部室在搬遷過程中要服從整體安排,明確分工,充分發揮工作積極性,保證在搬遷后能迅速進入正常辦公狀態。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聯絡員:
(二)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組織辦公區搬遷的全面工作;
2、討論制訂辦公區搬遷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3、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4、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各自部門的搬遷工作負責。
搬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協調、督促本次搬遷工作的進度及安排。
三、搬遷區域及臨時辦公區分配計劃
(一)涉及本次搬遷的部室,包括××公司辦公區的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以及物價質檢辦公室。微機室、總機班仍在原址辦公,不在此次搬遷之列。
(二)臨時辦公區分配安排:
1、9樓辦公區a區組織機構分布:總經理室、黨委副書記室、副總經理室、總會計
師室、店助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會客室。
2、9樓辦公區b區組織機構分布: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大會議室、檔案室。
四、搬遷時間:6月4日開始,6月7日結束,共4天時間。
五、搬遷步驟:
(一)搬遷前的準備工作(時間:5月15日至6月3日)
1、區域分配:制作9樓辦公區平面布置圖并按照規劃對各部室的辦公區域進行分配;根據規劃提前確定所有辦公家具、電腦、打印機、電話機的'具體擺放位置,在9樓辦公區平面圖紙上標識注明。
2、確定搬遷的具體時間為6月4日,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
3、制定搬遷費用預算報告(含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費、強弱電布線費用、9樓辦公區軟裝美化費、配套設施布置費、搬遷力資費等),根據9樓辦公區的需求選擇新設施設備的購置情況以及對舊設備的處理。
4、落實裝修事宜: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工程(包括強弱電布線)要求于5月28日驗收。
5、物業及配套管理:裝修驗收完畢后落實9樓辦公區的電路、網絡系統、電話線路的開通調試,以及生物防治、衛生清潔及物業管理等協調工作。
6、軟裝美化工作:落實9樓辦公區的地墊、布藝、花卉植物、功能標識牌(含企業logo、部室門牌、各類指示牌等)的布置及安裝工作。
7、搬遷之前在舊址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整理工作,要求員工對個人辦公物品、辦公文件進行整理,確保將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物品均為有價值的物品。
8、遷址通知的對外發布(通知集團總部、各門店、往來客戶及其他事務往來單位)。
9、召開搬遷工作協調會:就辦公區搬遷工作及9樓辦公區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等內部管理模式進行討論,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搬遷工作及人員管理負責。
(二)搬遷過程的具體工作安排(時間:6月4日至6月7日)
1、整理:
(1)確定搬遷時間并通知各部門,落實需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辦公家具和設備。
(2)會議室、飲水間等公共區域的設備及物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整理。
(3)部門辦公物品: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自行整理。各部門必須提前對重要文
件資料進行整理及歸檔,對于需要銷毀的資料要及時處理。
(4)員工私人物品由員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運期間公司不承擔看護責任。
2、拆卸:部門辦公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在專業技術員的指導下進行拆卸,確保不掉一個零件、一根數據線。
3、打包:
(1)u盤、移動硬盤、投影儀、相機、重要文件及其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運。
(2)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搬遷物品進行打包封口,并貼上標有部門、姓名、物品名稱等標簽。
(3)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等物品裝箱時應使用有關保護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標注“易損壞物品——電腦”的字樣。
(4)領導辦公室、會議室物品由綜合辦公室分裝、打包,對需要拆裝的辦公家具進行拆卸和保護性包裝,確保相關物品在搬運過程中無損。
4、搬運:
(1)核定搬遷用的力資數量并安排力資人員。
(2)安排新、舊址現場搬運指揮負責人,物品搬運全過程由綜合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協調。
(3)在搬遷過程中,各部門負責人需組織本部門人員全程跟蹤(在裝運、拆卸、9樓辦公區入口以及辦公室內擺放等環節都需組織人員做好跟蹤工作)。
(4)安排交接人員在新址清點、核對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數量;各部門按照指定位置對其辦公物品和文件資料擺放整齊。
5、搬遷順序依次為:
(1)6月4日: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
(2)6月5日: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綜合辦公室、領導辦公室
(3)6月6日-7日:會議室、檔案室、其他物品
(三)搬遷的后續工作
1、物品搬遷到達新址后,各部門員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開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2、各項辦公設備的安裝。
3、清理現場垃圾,做好9樓辦公區的保潔、保安、環境美化等工作。
4、電話、網絡系統平穩過度。
5、搬遷完畢,各部門負責人要檢查原辦公室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應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關好門窗,并將原辦公室鑰匙放置信封內寫好姓名和部室名稱后交至綜合辦公室。
六、搬遷注意事項及要求
1、搬遷工作原則要求辦公區所有員工都參與,各部門根據搬遷工作方案要細化具體時間和人員以及工作內容等,搬遷物資、移交設備等落實到責任人,要充分考慮搬遷過程中組織保障、安全穩定、防盜防損等因素。
2、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搬遷宣傳動員工作,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3、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報告責任人,以便及時妥善處理。特別是加強員工人身、財物安全教育工作和文件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資料和公司資產遺失、毀損,防止出現人身傷害、泄密等安全事故發生。落實好搬遷跟蹤責任人,負責及時清點物品數,不得遺失。
4、各部門負責測算搬運量后報綜合辦公室匯總,綜合辦公室統籌安排搬遷力資人員與秩序;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遺漏項目協調等特殊情況。
5、全體員工要以大局為重,發揚團隊合作精神,要互相提醒、互相幫助,使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確保共同完成搬遷任務。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
一、原則及目標。
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原則,做好各項籌備工作,保證公司總部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1.組織公司總部搬遷的全面工作;
3.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協調各部室、單位的.搬遷工作。
統一組織協調,分期分批搬遷。協議家具公司總承包。
四、搬遷籌備工作進度。
五、搬遷籌備(5月19日前)。
(一)按照辦公區域平面圖對新辦公室進行分配。
(二)確定各辦公室室內設計圖紙,準備裝修。
(三)確定辦公室新增家具的統計、訂制和安裝。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一
為切實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減輕因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認真做好20xx年至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根據歷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我市地質災害易發地點主要包括: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村莊、集市等人員集中地(重點是和辦事處),人工開挖的高陡邊坡的坡腳和自然土質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區,礦山開采區,公路、鐵路等交通干線,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它在汛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認真調查、綜合分析和預測的基礎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質災害易發地點,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對危害嚴重、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要掛牌督辦,限期整治到位。
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與降水密切相關,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這段時間暴雨、持續降雨極易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因此,我市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5月1日至月30日。
(一)各鄉鎮(辦)地質災害隱患點,由鄉鎮(辦)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監測巡查頻次,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危險體的變形發展趨勢,做出準確的預報。
(二)危及鐵路、公路、水利水電、河堤及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
(三)危及學校、工礦企業、事業單位等受災主體單一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實防災責任人。
(四)其他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責任單位負責監測。
20xx年至20xx年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爭把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和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一)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將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二)明確職責,加強合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氣象等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巡查、監測、預報、預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設、交通、鐵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指導。
2、市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項目和建設單位的管理與監督,在有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險的斜坡上進行修路、建房、開礦、取土等工程活動,必須事先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工程勘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勘察、施工,防止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
3、市交通部門要組織開展對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調查,發現險情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并在隱患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系統,做好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門要組織開展各旅游區(點)地質災害調查,建立旅游區(點)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系統,加強對轄區內從事旅游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防災知識的培訓,加強對旅游人員防災知識的宣傳。
5、市教育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各中小學校區(舍)的地質災害調查,編制中小學校區(舍)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對中小學校區(舍)及其周邊的地質災害或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校區(舍)要加強巡查與監測,落實防災責任、防災措施和應急措施。
6、市水利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設施特別是病險水庫(壩塘)的巡查、監測、預報,對出現的險情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治理;要加強對建設項目和建設單位的管理與監督,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
7、市氣象部門要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測預報及預警信息的發布,要及時將氣象預測預報及預警資料通報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
(三)排查隱患,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絡。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地質災害巡回檢查,對已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防災預案,落實監測責任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連同防災避險明白卡,一并發放到每戶受災害威脅的群眾手中。
(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其宣傳計劃,扎實細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培訓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國安全生產宣傳月等,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增強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年度計劃和預算中安排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確保地質災害及其隱患得到及時監測、預報、調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測群防網絡體系的有效運行。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二
石灘地村位于吳王口鄉東溝,是阜平縣地質災害易發地區之一,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每年進入汛期以后,受強降水誘發,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為我鄉地質災害重中之重。
為切實做好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根據上級精神,結合該村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主動避災。
堅持“群眾自愿、政府主導、陽光操作”的原則,以“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為目標,通過搬遷,提高災區人民的抗災水平和能力,確保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災區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目標任務
從今年起,兩年內對居住在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在自愿的基礎上,實施移民搬遷,使他們搬遷后的抗災能力明顯增強。
三、 基本原則
1、自愿搬遷原則。
2、政府主導原則。
3、整體搬遷原則。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且具備避災搬遷條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整體搬遷移民。
四、搬遷方式及投資估算
1、部分搬遷
將地質災害最嚴重地點內的的21戶,71人實施搬遷。
共需投資326.8萬元。
其中:集中購買建房用地10畝(包括道路、廁所等用地),每畝4.25萬元,共計42.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萬元,71人,共需234.3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50萬元。
2、整體搬遷
將石灘地自然村實施整體搬遷,涉及到97戶,298人,共計需投資1260.9萬元。
其中:集體購買建房地30畝(包括道路、超市、文化廣場等用地),每畝4.25元,共計127.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元,298人,共需983.4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150萬元。
五、資金來源
1、建議將地質災害治理費轉為移民搬遷費
2、建議將危房改造和移民搬遷款整合使用
3、村民自籌
六、 實施步驟
1、搬遷對象核查。
村“兩委”干部要準確核實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點的居住戶數和居住人口,此項工作爭取在7月底完成。
2、制定避災移民搬遷規劃。
制定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詳細的工作方案和避災移民搬遷規劃,包括移民搬遷的組織、搬遷對象的核實確定、安置點的選擇、基礎設施建設等。
3、做好移民搬遷前期準備。
對今年確定的避災搬遷點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手段進行宣傳,讓群眾充分認識到地質災害隱患的嚴重性,讓群眾自愿搬遷,務求隱患點整體整體搬遷。
積極開展安置點用地的報批、征地、建設規劃,以及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報批和建設等。
今年的搬遷安置點前期準備8月底完成,并落實好搬遷安置戶建房用地。
4、組織實施避災移民。
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設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組織移民戶有序搬遷,完成補助資金的`撥付,完成相關檔案資料的搜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六、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石灘地村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具體負責移民搬遷工作。
2、嚴格規范操作。
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陽光操作”的原則,確保村民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5號),加快推進扶貧移民搬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采取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 20**—2020年,全區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
其中,20**年搬遷30萬人(含20**、20**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10萬人),2017年搬遷30萬人(含20**、20**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7萬人),2018年搬遷23萬人,2019年搬遷17萬人,2020年進行搬遷掃尾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明確扶貧移民搬遷重點對象。
扶貧移民搬遷的重點對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經過精準識別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優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躍地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貧困人口。
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各縣原則上按不超過本地搬遷規模10%的比例確定并分年度實施。
搬遷對象最終以項目縣人民政府進村入戶調查造冊、經戶主簽字同意后列入當年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的對象為準。
因采礦沉陷、開發占地、工程建設、城鎮擴建等原因需要搬遷的人口,不得列入扶貧移民搬遷安置范圍。
(二)堅持規劃引導。
自治區、市、縣要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編制各級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十三五”規劃,搬遷規模不足4萬人的市可不編制市級規劃,搬遷規模不足6000人的縣可只編制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實施方案。
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或實施方案要將搬遷任務明確到村到屯到戶到安置點,繪制20**—2019年移民搬遷“紅線圖”,其中20**—2017年要明確移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2018—2019年要明確移民“到哪里去”;要明確年度搬遷任務、安置方式、建設任務、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案、后續發展和管理、政策保障措施等。
(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三)創新移民搬遷安置方式。
1. 實施梯度搬遷。
以縣城為龍頭,充分發揮縣城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資源優勢,帶動縣、鄉、村“三級聯動”。
根據搬遷戶意愿和選擇,對貧困群眾中有勞動能力、家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員在縣城或產業園區、旅游景區務工的,引導他們進縣城進產業園區進景區集中安置;對條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鄉鎮安置的搬遷對象,集中安置到鄉鎮所在地;對沒有離鄉意愿、自身條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戶”、智障和殘疾人員)、打算長期在農村發展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養老院)。
2. 按不同對象實施分類搬遷。
(1)對經過精準識別需要整村整屯搬遷的實行整體搬遷。
重點支持以自然村落為單元的整體遷出方式,特別是對20戶以下扶貧成本極高的自然村(屯)實施整體搬遷,遷出地原則上不再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2)對特殊貧困群眾實行差別化搬遷。
通過嚴格的調查評估,確認屬于特殊貧困群體的由政府兜底,把解決這部分特殊貧困群體的搬遷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起來,根據不同搬遷對象采取敬老院、養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過渡安置和加強小額信貸支持、結對幫扶等辦法解決搬遷住房問題,確保搬得出、不落下。
(3)對歷年異地安置租地群眾實行分層分類搬遷。
對于不用二次搬遷能就地解決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過常規扶貧方式逐步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對于就地解決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過納入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進行二次搬遷給予解決,最終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的目標。
(4)對自主移民遺留的歷史問題實行專項解決。
對建檔立卡農戶納入當地“十三五”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非建檔立卡搬遷農戶,有序合法引導其搬遷,能列入規劃盡量列入規劃;已脫貧、融入當地生活的自主移民,盡力解決其土地、戶籍等權益合法化問題。
3. 采取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的方式。
(1)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等。
依托縣城、產業園、重點鎮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產業發展,在縣城、產業園區、重點鎮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且有一定勞動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開墾或調整使用耕地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本行政村內或周邊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門搬遷對象。
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扶貧移民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人民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各項目縣可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安置方式,原則上在本地安置,本地水土資源確難以承載的可酌情考慮跨縣安置。
4.安置點實行統一冠名。
全區所有新建設的扶貧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統一冠名為“老鄉家園—xxx移民安置小區”,積極打造我區扶貧移民搬遷工作的品牌。
(四)推進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
1. 科學規劃移民搬遷安置點。
安置點選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優先選用存量建設用地,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盡量依托現有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安置點生產生活配套設施。
安置點規劃和住宅戶型圖樣設計要結合當地特色和民族文化特點,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風格、統一建設。
(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2. 創新安置點建設模式。
安置點建設以政府投資建設為主,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農民自建等模式為輔。
3. 控制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每戶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萬元以內。
超過上述標準建設增加的投資,自治區不負責籌措,由項目縣人民政府自行解決。
4. 實行差異化建(購)房補助。
(1)自治區確定不同區域基準補助。
自治區按不同區域確定基準補助標準(即最低一檔補助標準):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不含“天窗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天窗縣”、享受待遇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8萬元;其他面上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35萬元。
各縣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項目縣人民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2)項目縣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人民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15%。
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按照上述原則補助后,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以上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3)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人民政府按不高于當地確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轉型補助資金解決。
(4)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治區上述住房補助政策,制定本地扶貧移民搬遷住房補助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基準補助標準及差異化補助方案,按規定程序在全縣范圍內公示、公開,并在方案制發后10個工作日內報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備案。
5. 保障安置點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投入。
自治區統一籌措的資金,首先保障搬遷對象基本住房建設投入,再用于集中安置區相關配套設施建設,不足部分由項目縣通過本級預算安排、統籌整合相關專項資金、項目業主投入、引入社會投資等渠道解決。
分散安置所需公共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生產經營設施和其他設施投入,由縣納入遷入地基礎設施統籌解決,自治區不另行籌措安排。
遷出區舊房拆除和土地復墾及整理等所需費用,由縣人民政府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取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中解決。
6. 加強安置點住房保障。
搬遷農戶擁有房屋產權,可按規定進行權屬登記,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10年內不得轉讓,原遷出的宅基地交由村委會統一處置,同時對搬遷移民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
對于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沒有享受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補助的移民戶,每年優先安排一定數量的農村危房改造指標用于移民住房建設,程序與標準按照當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執行。
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中配建扶貧移民安置住房。
對搬遷到城鎮落戶的移民,可結合城鎮保障性住房相關規定,多渠道籌集房源。
安置點住房建設的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可按不低于相對應價格的50%執行。
7. 強化安置點用地保障。
(1)建設用地指標。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納入廣西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的搬遷項目,由自治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統籌保障扶貧移民的生產生活用地。
移民搬遷每安置1萬人,安排用地指標不超過1500畝。
在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向移民搬遷任務重的縣傾斜。
年度扶貧移民搬遷項目用地,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單獨申請,按法定程序報國土資源廳審批。
用地報批時須附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國土資源廳據此核定并下達搬遷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對農民自主建房,不涉及征收為國有的,由有審批權的市人民政府先批準農用地轉用方案,于每年年底前將農用地轉用方案、市發展改革和扶貧部門的移民搬遷任務數證明材料一并報國土資源廳核銷搬遷項目年度用地指標。
(2)建設用地土地價格。
對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根據實際用途和性質,按當地實際使用類別中的最低價格執行。
對采用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價格溢價部分,按國家規定扣除有關規費及應計提的各項資金后,由所在縣按項目需要通過預算安排,按規定用于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3)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對納入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劃的扶貧移民搬遷地區,移民騰退的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按照增減掛鉤政策實施復墾。
允許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部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自治區范圍內使用。
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保障移民安置點住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產業發展用地等。
(4)對吸收貧困移民就業達到35%或500名以上的工業園區、農民工創業園,自治區給予新增用地計劃指標獎勵扶持。
(5)在自治區權限內,減免辦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關費用,涉及的征地、拆遷等問題由項目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解決。
8. 確保安置點用電保障。
國家和自治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明確的移民搬遷安置點配套供電工程,供電企業要列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十三五”規劃。
符合《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按輕重緩急分年度優先列入自治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投資計劃,嚴格按照農村電網技術標準設計、建設,為移民安置點提供110千伏及以下電網設施(含用戶電表)等電力服務。
移民搬遷項目用電報裝實行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政策,原則上由建設管理責任單位統一辦理業擴報裝手續,建設維護費用參照保障性住房收費標準執行,統一納入移民搬遷工程房屋建筑費用。
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扶貧移民家庭給予每月享受10千瓦時(10度電)免費用電量。
遷出地供電區域配電網不得再次納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范圍。
遷出后不再使用的配電網設施由相關管理單位和電力部門提出處置建議。
9. 積極籌措安置點建設資金。
自治區按照移民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搬遷資金人均6萬元、戶均不超過20萬元,通過主體融資、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加大自治區本級財政投入和群眾自籌等渠道籌措移民搬遷項目建設資金600億元。
具體資金籌措使用方案另行制定。
10. 開展全區地票市場交易。
在南寧市建立全區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有償使用交易市場,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在土地交易市場的交易收入,扣除手續費用外全部用于扶貧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搬遷移民產業發展扶持等。
11. 加強安置點檔案管理。
縣、鄉鎮建立扶貧移民搬遷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戶一檔、一鄉一冊、一年一卷”的要求,做到檔案齊備,材料規范。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三
為加快易地扶貧搬遷步伐,從根本上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發展問題,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后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1.精準識別,精準搬遷。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高搬遷對象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水平。易地扶貧搬遷各項政策、各項資金都要精準集聚,優先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和后續脫貧,防止“大水漫灌”。
2.群眾自愿,應搬盡搬。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不搞強迫命令。努力做到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并統籌處理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農村低保戶、特困戶等同步搬遷人口的關系,確保有序搬遷、平穩搬遷、順利搬遷。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嚴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要求,做好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安置住房的規劃和建設,防止因建房面積過大而增加搬遷群眾負擔,防止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因建房而負債。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麗鄉村規劃,做到新房與新村同步建設。切實做好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整合資源,穩定脫貧。緊密圍繞搬遷對象脫貧目標,把扶持搬遷對象后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精準施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拓寬搬遷對象穩定增收渠道,實行搬遷安置與產業發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質并重,努力提高搬遷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爭取完成對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生態保護區等有搬遷意愿農戶的搬遷任務,其中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5.9--8.5萬人(目前我省有搬遷意愿的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約5.9萬人,考慮到因災因病等因素可能導致新增返貧,“十三五”期間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人數在5.9—8.5萬人之間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做到立足實際、應搬盡搬。實施搬遷后,搬遷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結構明顯多元,經濟收入整體提高,全面實現脫貧致富,安置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遷出區水土流失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有較大改善。
(一)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需要搬遷農戶,主要為: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需搬遷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居住在危舊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二)搬遷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遷和分散搬遷兩種,鼓勵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對于偏遠自然村且有意愿搬遷的農戶,應采取自然村整村搬遷方式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綜合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和城鎮化進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引導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鎮、縣域和工業園區周邊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
2.購房安置。購買集鎮、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實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鎮有穩定收入來源、到城鎮購房的,均可享受搬遷同等補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
4.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建設內容。
(一)搬遷群眾住房建設。
困戶搬遷安置,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及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建筑面積。新建住房結構設計應執行相關建筑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住房質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水、電、路、基礎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條件,滿足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區主干道;根據對安置區供配電調查情況,實施電力擴容及線路改造;努力解決搬遷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實現廣播電視、寬帶戶戶通;對安置區村社公共活動場所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院落四周進行綠化、美化。建設標準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集中安置區可依托現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盡量不再新建相關教育設施;現有設施規模小、分布零散、設置不均衡的,根據需要增加新建或擴建。規劃為每個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一個群眾活動小廣場。根據安置區實際情況和需要規劃建設安置區村委會。根據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需求規劃建設分散供養養老院。為優化安置區環境,實現垃圾定點收集,規劃實施農村衛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規模配置和建設標準等,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置區建設規劃執行。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優先安排土地整治項目,對于整村搬遷后的原宅基地進行土地復墾整治,積極開展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每人可享受補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7000元、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以及省級財政補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補助3000元基礎上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戶、貧困殘疾人戶等對象還可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區建房的國定貧困戶,縣級可從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和人均5000元的專項建設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額度統一用于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各地可根據需要,從農發行、國開行提供的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中切出部分資金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搬遷安置任務完成后,專項貸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對貧困戶的后續扶持。
(二)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三)同步搬遷的非貧困戶。
省級財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補助3000元,同時享受造福工程相關政策疊加補助;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搬遷25萬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資3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1萬元測算,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共需150億元以上,實際投資根據搬遷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二)資金籌措。
1.中央預算內投資。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4.55--5.95億元(按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爭取補助7000元測算),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
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專項建設基金。通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專項建設債券設立的專項建設基金,為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注入3.25--4.25億元(國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每人提供0.5萬元的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資本金,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以及包括同步搬遷人口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省級造福工程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建房補助資金9億元以上,用于搬遷戶住房建設補助。
5.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資金4億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缺口資金118--123億元,除引導農戶自籌約50億元資金外,主要通過爭取由農發行和國開行提供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以及其他投融資渠道解決。
六、融資模式。
(一)資金承接、發放與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組建福建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擔全省易地扶貧搬遷等扶貧開發工作的投融資任務。國家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和專項建設基金額度,分別由省財政和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項目資本金。
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將專項貸款規模分批發放至省級投融資主體,貸款份額由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擔50%,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優惠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由省級投融資主體統貸統還,并按照市場化原則與縣(市、區)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簽訂相關協議。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投融資平臺或指定現有平臺承接扶貧開發投融資業務,并作為承貸主體,負責向省級投融資主體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獲批后,省級投融資主體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分批發放貸款資金給縣(市、區)投融資平臺,由市縣實施主體建設使用,實行專款專用。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投融資平臺直接與農發行及國開行等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并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品種。
1.扶貧搬遷地方政府補助資金專項貸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提供補助資金。對于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易地扶貧搬遷統計數據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對于地方政府給予搬遷補助政策的其他搬遷改造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2.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主要用于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水、電、路、氣、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原居住地的復墾及整理等相關項目。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七、支持政策。
(一)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門涉農資金,統籌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集中安置區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眾搬遷改造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三)金融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指導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落實和銜接好易地扶貧搬遷所需信貸資金,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并加強督促檢查。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在產業發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對搬遷群眾及集中搬遷安置區予以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級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總責,重點做好實施方案編制、確定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市縣政府是易地扶貧搬遷的組織實施主體,負責搬遷對象的組織動員、審查認定、安置區選址,以及落實建設用地和工程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改善民生、推進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二)科學規劃布局。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框架,把易地扶貧搬遷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堅持集中安置為主,盡可能地將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在集鎮所在地、工業集中區周邊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三)創新搬遷模式。堅持住房模式多樣化,既可統一安排宅基地,統一規劃,每戶一宅;也可群眾集資統一建設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戶一套;還可幾戶合作,集中聯建。堅持建房方式多樣化,各地要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親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鄉村統一交由有資質的施工隊承包代建。
(四)多方籌措資金。要建立健全“以財政補助為導向、群眾投入為主體、有關部門資金整合、社會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機制,市、縣兩級財政和鄉村集體也要不斷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投入,還要通過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外出鄉親集資、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續發展。以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為扶持對象,依據不同搬遷安置模式,通過統籌整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相關涉農資金,支持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等方式,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堅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與發展經濟并重,把易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質量。搬遷任務完成后,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剩余資金可用于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的后續扶持。要根據每一個搬遷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采取發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六)堅持規范運作。要注重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運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要嚴格按照投資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搬遷對象的篩選確定上,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公開公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檢查監督,實行施工進度月報制度。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項目報賬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資金。省級投融資主體要按照“物理隔離、封閉運行”的要求規范運行。
(七)強化監督考核。出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和具體考核步驟。通過采取主管部門考核、加強貸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全覆蓋。一是主管部門考核。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采取重點地區抽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監測評估等方式,對搬遷對象選擇、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信貸資金及項目資本金運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運用、搬遷對象脫貧銷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監測結果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加強貸款管理。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總行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加強貸前審查、貸中管理和貸后信貸資金監管,嚴格貸款用途管理,對貸款支持對象是否精準、貸款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并作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重要依據。三是委托第三方評估。委托社會組織以及咨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監測數據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搬遷對象脫貧發展等情況開展第三方獨立評價。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四
為保證住院樓如期投入使用,經院長辦公會研究討論,特制定本搬遷方案,請遵照執行。
分步實施、各負其責、協同作業、安全有序。
(一)住院樓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搬遷工作總指揮和總協調;隨時研究處理搬遷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問題。
(二)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確保搬遷前病房大樓運行的各項必須工程(包括水、電、氣、電梯、道路等)完工并正常運行。并安排專人分別負責各樓層的正常運轉。
2、標識、標牌到位。
3、確保搬遷實施前新病房大樓網絡系統正常運行。
4、確保新病房大樓物流系統、中央空調、弱電等正常運行。并在搬遷前進行全面調試檢查。
5、確保搬遷實施前各種家具到位。
8、搬遷實施后組織對舊病房各種家具、設備、械材的清點交接回收。
(三)醫療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搬遷前完成各病區醫療辦公區設置。
2、審查各科室提交的具體搬遷方案,與護理保障組商定新病房大樓整體搬遷方案。
3、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況,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關醫療應急預案。
4、搬遷時在新病房大樓一樓設置醫療小組,處理搬遷過程中突發的摔傷、外傷等急診。
5、隨時收集處理搬遷過程中各科室出現的業務問題。
(四)護理保障組。
組長:陳云莉。
成員:魏淑琴夏華張忠云。
1、搬遷前對新病房大樓各科室房間物品擺放進行討論,形成方案后通報各科室,以規范房間內物品放置。
2、搬遷前完成各病區護理辦公區設置。
3、審查各科室提交的具體搬遷方案,與醫療保障組商定新病房大樓整體搬遷方案。
4、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況,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關護理應急預案。
5、督促各護理部明確每個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原科室、原床號;新病區、新樓層、新床號、搬遷責任醫生和責任護士,表格在搬遷前一天上午11:30前收回(一式六份)發給原病區、新病區,醫務科、護理部、信息科、住院處。
6、隨時收集處理搬遷過程中各科室出現的業務問題。
(五)設備保障組。
組長:葉明東。
成員:章晉林林祥吉魏淑琴馬詒峰。
1、對舊病房大樓原有設備進行清理登記,解決需搬至新病房大樓的舊設備的使用問題。
2、確保新病房大樓常規設備購置到位,保證中心供氧、中心負壓、層流、呼吸機、監護儀、藥劑供應等正常運行。并在搬遷前進行全面調試和檢查。
3、成立搶修維護分隊制定搶修預案,確保搬遷實施過程中出現應急情況時能及時解決。
(六)安全保衛及糾紛防范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搬遷前討論并形成搬遷時新舊病房大樓安保預案,包括各樓層安保人員配置,并檢查監控運行情況。
2、對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分析并作好防范,避免在搬遷實施過程中出現群眾性事件。
3、搬遷實施過程中指揮協調電梯和交通等工作。
(七)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討論形成搬遷慶典策劃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向媒體發布相關新聞。
3、制作溫馨提示發至每個病人。
4、收集搬遷實施過程中各種好人好事及搬遷的相關影像資料。
(一)準備階段(8月27日前完成)。
1、8月25日前擬定新病房大樓搬遷方案、按職責分工細化預案。
2、醫務科、護理部于8月28日上午進行搬遷動員。
3、各科室召開專題交班會,傳達醫院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搬遷工作分工和安排,并于8月24日前拿出科室具體搬遷安排方案,上報院辦。
4、8月28日上午召開搬遷實施前協調會。
5、信息科負責電腦、電話到位。
6、醫務科、護理部、總務科督導各搬遷科室加班加點整理物品,提前把需要帶上病房大樓的貴重儀器和必備物品準備好,并做好病人及家屬的安撫工作,以便于此后的搬遷工作忙而不亂。
(二)實施階段。
1、搬遷實施過程中,手術科室搬遷前暫停接收擇期手術入院,能夠出院的盡量安排搬遷前出院。
2、各科室按搬遷時間、順序和路線安排進行,如有疑問和困難,即時聯系搬遷實施分工領導。
3、每個小組由1名醫生、1名護士和1名后勤人員組成,每個醫療小組護送1名危重病人,或者是三至五名普通病人。重危病人直接移床。
1、每個樓層電梯出入由保衛人員負責。
2、搬遷具體時間段可以根據搬遷實際進度適時調整。
3、搬遷過程中電梯安排主要供相關搬遷科室使用,直達相應樓層。
4、以上協調人員應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搬遷準備、實施情況,參與定點科室的搬遷活動,負責科室搬遷的具體協調服務,現場協調解決科室搬遷實施過程中需要協調的困難,并及時與搬遷領導小組聯系。
5、手術室搬遷應分步實施,應確保兩邊都能實施各類急診手術。
6、各科室非急用物資應提前搬遷。
7、搬遷前各科室護士長要和基建辦趙鎮安同志協調時間,領取該樓層房間及櫥柜鎖匙。同時和總務科、信息科一起,由基建辦、建設單位交付該樓層照明、衛生間上下水及其它設施等,并進行初步驗收。各科室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給基建辦落實整改,以確保搬遷后的正常使用。
8、新手術室在搬遷前務必進行試運行,各崗位工作人員務必掌握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性能,確保搬遷后手術室工作正常運行。
9、各科室在分時段搬遷時要遵守規定時間,臨時變更或延期要及時報告分管領導作相應調整。()。
10、各科室在搬遷設備和物品時,務必注意保護好新樓的墻面瓷磚、墻角、柱角及電梯轎箱、木門門套等,嚴防撞損。
11、各科室搬遷后一律不準在新樓墻面釘釘和張貼,待搬遷穩定后由總務科統一安排。
12、各病區要明確新大樓搬遷時的值班醫生、護士負責接收處理急診手術住院病人;重危病人護送至新病房樓后必須床頭交班后護送人員方可離開。
1.高度重視、嚴格要求。全院所有人員應把此次新病房大樓搬遷工作作為近期重點工作,相關人員應盡職盡責,發揚主人翁精神,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全院不休息,切實保證新病房大樓搬遷工作順利完成。
2.認真準備、按時完成。各級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負責,認真準備,按時完成任務。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搬遷過程中要精心組織,全面考慮,確保醫療安全。先搬的東西要確實保證病人的需要。保證病人能得到及時的診治,盡量減小對正常醫療工作的影響,并保證搬遷后絕大部分科室主要工作的正常運行。
易地搬遷實施方案(專業15篇)篇十五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宗旨,將農貿市場搬遷工作納入贛湘開放合作試驗區和城鎮化建設工程項目。通過對農貿市場搬遷和市場升級改造,徹底改變鎮區“以路為市”狀況,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加快升級改造城鎮建設步伐,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和居住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長:李劍。
常務副組長:郭自明。
副組長:賴梅昌鄒萍湯中峰朱彥軍。
鄧少波陳國華劉謙謙。
成員:蘭付明陳金海陳述遠劉祖禾。
蘭思萍陳龍鐘磬余海龍。
文冬生何勝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發展辦公室,由陳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市場搬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
三、各部門職責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由鎮社會發展辦牽頭,各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具體分工如下:
老關派出所:負責處置不服從市場管理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老關交警中隊:負責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和保障交通暢通;
社會發展辦:負責對市場周邊亂擺亂賣、占道經營等違規行為進行清理整治;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協調集貿市場垃圾處理工作;
綜治辦:負責協調搬遷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
應急分隊:負責處理搬遷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各村委會:負責做好本區域內集貿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通告宣傳階段:6月4日——8月30日散發給戶住的一封信,進行農貿市場搬遷宣傳;張貼、散發市場搬遷通告,把相關時間安排、新市場攤位申請事項等要求書面通知每個攤位經營戶,并做好新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解釋、咨詢及確定物管單位等工作;組織與商貿街住戶坐談,收集有關意見和建議。
(二)攤位安排階段:8月30日——9月15日,由社會發展辦、市場監督管理局老關分局及農貿市場物管單位,根據攤位申請情況,采取抽簽方式,確定攤位,優先安排舊農貿市場原有經營者;確定攤位收費標準。
(三)市場搬遷階段:9月16日——9月30日上午8:30,所有攤位集中統一搬遷,各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全力以赴,一是確保老馬路市場攤位全部清場,清場時間限定在9月30日上午8:30前結束(具體路段的人員分工再安排)。二是維持好新市場場內、場外秩序,場內維持好市場管理秩序,場外確保車輛通行、停放秩序,堅決取締場外、馬路臨時攤點。
(四)長效管理建立階段:10月8日——11月30日,根據新市場秩序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鎮機關各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老關分局、派出所、城管中隊繼續制止流動攤販占街為市行為,清理整頓商貿街環境。
五、工作要求。
1.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集貿市場的公示板、電子顯示屏、廣播等,向經營者和消費者廣泛宣傳整治集貿市場的重要意義,及時通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果。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經營者,教育經營者和人民群眾共同營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圍。注意抓好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尤其要樹立好的典型,帶動工作。
2.加強協調配合。各職能部門要加強聯系協調,重大問題互相通報,共同研究,協助解決,形成執法合力。要成立專項整治專職隊伍,全力投入到集貿市場整治工作之中。
3.建立長效機制。在此次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繼續鞏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集貿市場日常巡查制度、經營主體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記錄檔案和公示制度等。逐步完善有證集貿市場的檔案,對無證集貿市場加以規范或者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新建集貿市場加以規范管理,逐步形成全鎮集貿市場有序、規范發展的良好局面。
文檔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