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指為了維護組織或社會的正常秩序,約束和規范成員行為的一種規律性文件,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管理和組織工作。規章制度可以幫助組織建立健康和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成員的成長和發展。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一
為貫徹實施《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校政發153號),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補充制訂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期所選/修課程總學分不得高于40學分;一學年合計取得的學分低于15學分者,建議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條學生應先取得公共基礎課、學科門類基礎課等先修課程的至少80%學分后,才能進入專業課程階段學習。在第三學年上學期(五年制學生第三學年下學期)開學補考后仍未取得應修學業學分的80%者,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三條理工、經管、文法、教育學等門類專業學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上述專業四年制學生第四學年開學初補考后(五年制學生第五學年開學初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條醫學類專業學生參加臨床實習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臨床實習。醫學類學生在臨床實習下點前,經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臨床實習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五條各學院應制定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合格標準,及時向學生公布,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級學生起執行。xx級和xx級學生留級到20xx級的,同20xx級依學分制進行管理。原學年制下的學籍處理視同學分制下的學業警告。
第七條本實施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以往規定與上述相沖突的,以本細則為準。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二
為了加強對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管理,確保防汛物資、器材的充足、完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滿足使用,根據目前防汛物資、器材日常使用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倉庫設專人負責,主要負責防汛應急物資、器材的日常存放、檢查、清點、發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二、防汛應急物資、器材應放置在防潮、避光、通風良好的庫房,分類擺放整齊。應建立、建全防汛應急物資、器材臺賬,對日常借用有損壞、損耗的需及時做計劃購買補充完善。每年的3月、6月、9月需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盤點,保證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帳物相符,充足、完好、能滿足防汛應急使用。
三、防汛應急用的潛水泵應安裝與移動電源盤配合使用的電源插頭,潛水泵出水口及水帶應安裝消防用的快遞接頭,以備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快速投入使用。潛水泵與電源盤應進行編號并完善相關標識以方便管理使用。
四、防汛應急器材中應專門設置兩臺潛水泵、一個移動電源盤、一卷10米的麻繩、一卷20米以上的水帶,在緊急情況下需管生產副總經理批準才充許使用,不準移作它用。
五、為了使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取用,在灰渣泵房原值班室內放置兩臺應急潛水泵、一個移動電源電源盤、兩卷10米的麻繩、兩卷20米以上的水帶及100個麻袋,在緊急情況下需當值值長批準才允許使用,不準移作它用。借用后需報倉庫管理人員進行登記,歸還時按規定清理干凈,試運正常經倉庫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再放回到原放置點。
六、其它防汛應急潛水泵及相關設備在日常檢修工作在經得倉庫管理人員同意可以臨時借用,借時需進行檢查登記,明確使用時間,歸還時需對潛水泵及相關設備清理干凈,試運正常,經倉庫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再登記歸還入庫。對未進行清理、試運的借用人員將提請公司按不服從管理進行考核。
七、為確保防汛應急物資、器材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應定期對防汛應急潛水泵、相關設備及柴油發電機進行定期檢查、試運,防汛應急潛水泵及相關設備在每年的汛期(3—10月)應每月檢查、試運一次。對不合格的潛水泵及相關設備應進行清除,并及時做計劃購買補充。對防汛應急柴油發電機的定期檢查、試運應每月一次列入到q4系統定期工作中。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三
綜合部作為公司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后勤事務管理。本制度詳細描述了綜合部的部門職能、組織結構、崗位職責、管理規范,用于規范與指導綜合部的業務工作,是綜合部的基礎管理文件。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綜合部人員。
2.1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環境建設、辦公用品、考勤紀律和對外接待等事宜。
2.2負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包括員工招聘、職位管理、人事調整、績效考評、薪酬計核、員工檔案管理、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員工培訓、員工福利和職業發展規劃等事宜。
2.3負責公司的后勤事務管理,如食堂管理、車輛管理、保安管理、保潔管理等。
3.1綜合部經理崗位職責。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四
為規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并嚴格遵守。
行政部負責全面管理和監督公司水、電、暖以及耗材的使用和維護。
1、員工均有義務留意辦公設備的用電狀況,不使用時將設備關閉,以避免長時間待機造成的電力損耗。
2、員工應關注辦公電腦的用電狀況,待機時應關閉顯示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如因故外出)應將電腦關閉。有學生上課時,提前五分鐘根據學員數量確定開啟電腦的數量,不能有閑置的開啟的電腦,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腦,及機房所有的.插排開關,不能使電腦開著過夜。
1、打印時須本著節約原則,非重要文件應考慮使用二手紙打印或雙面打印。
2、打印完畢務必按“off”鍵,使打印機進入待機狀態。
3、除個人證件、畢業證、身份證、學歷證等個人資料需要打印外,禁止打印其他私人資料。嚴禁因私大量打印文件、小說、書籍等非工作性文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于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房間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空調機照常開機。
2、下班后,最后一個離開的員工,應自覺關閉空調,以杜絕浪費。
3、使用空調,應注意節約,夏天在28℃以上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制冷溫度設置不應低于25℃;冬天在12℃以下方可開啟空調制熱,制熱溫度設置不應高于30℃。
4、使用空調期間,要將辦公室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
5、落實空調使用管理責任制,行政部指定工作人員負責管理。
6、不得隨意打開空調機殼或拆卸機件,要注意對空調的合理使用和維護,有異常應速報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系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1、公司員工都有維護衛生環境的權利和義務。
2、公司衛生管理實行日常清潔與定期保潔、公共區域由專人負責、個人辦公區域由員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每周周一至周日,所有員工輪流值日,清掃公共辦公區域,個人辦公區域文件整理,垃圾清掃等由自己負責。
3、公司規定每周五進行大掃除,個人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公共區域由全體員工具體負責。
1、窗明潔凈,墻面清潔;
2、角落無積塵、蛛網;
3、燈具、電器、用具清潔;
4、辦公桌整潔有序,不允許雜亂的擺放資料,文具等;
5、各部門的文檔必須存放在各部門的指定位置,不允許堆放在桌面或辦公桌的桌底。
6、室內無雜物;
7、地面無痰跡、紙屑、煙頭;
8、個人儀表整潔、干凈。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等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節總則。
第十八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的編制及執行、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節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算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三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第二十四條產育假: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產假期滿后至嬰兒1周歲,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時。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二十六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發100%的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第二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二十八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二十九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三十三條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第三十四條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三十五條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三十六條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三十七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九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第二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四十條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四十一條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呂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四十二條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第四十三條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制度。第四十四條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十五條勞動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每月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編制工資表,報財務部門審核。
第四十六條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
管部門的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七條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11天至14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2個月的獎金。對曠工者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連續曠工15天經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四十八條上班時間禁止對外出私事、飲茶、或未經批準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九條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五十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產育假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六
1、商場自行車庫只存放本商場員工上下班用自行車,超過一周不取的車輛,行政部自行處理,長時間出差時,要向管理人員打招呼。
2、憑有標志車筐存放車輛。
3、要按規定位置放置車輛。
4、愛護車室內公用設備,損壞賠償。
5、保持車室內衛生,不扔廢棄物。
6、要文明存車,服從管理員管理,按順序存放,不得損壞他人車輛。
1、凡屬廢舊包裝物品,均由商場行政部統一回收,各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2、商場各部門在拆箱或開包時,要盡量保持包裝物完好,要指定專人負責。廢舊包裝物品應及時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點。
3、行政部設專人管理,回收的包裝物要按類型、規格碼放整齊,必要時要進行加工處理,及時聯系回收單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對外處理廢舊包裝物品要堅持盡可能多收益的原則。收入根據商場有關規定除上交財審部外,某余部分獎勵上交單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由行政部報請商場可對其進行表揚或獎勵。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與各部門之間要做好登記工作。
為保證商場各項業務活動順利進行,商場在購、銷等工作中應加強法制觀念,加強行業管理。
1、商場在經營過程中,應注意各項手續齊備,特別是對方應提供的準運證、調運證、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代理批文、商標注冊等各種證件,應在內容—亡、時間上與實際相符并要有專人負責存檔、保管。商場經理要切實負起責任,避免造成損失。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向場經營部匯報。對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經理及當事者的責任。
2、商場在經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政策法規。
3、為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樹立國有商業的良好信譽,各柜臺對所售出商品的質量要實行“先行負責制”,避免出現因質量問題,從而發生糾紛。
4、如商場經營的商品涉及到專項管理的,要先向商場經營部申報,待手續完備后,方能經營,若違反制度,一經發現,追究其主管經理責任。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由商場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懸掛在總經理辦公室墻上;專項商品經營許可證、廣告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正本、主件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存檔。
6、由市場經營部歸檔、保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專營證副本、許可證副本。
7、各柜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執照副本時,要向市場經營部出具蓋有本部門公章的借條,借條內容包括:事由、前往單位借用人簽字,用后要及時送還。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七
3、學生宿舍內務,由學生自己整理,學生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學校將定期檢查,檢查內務不合格的將在定期內改正。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準在。
樓道、室內大聲喧嘩,更不準在宿舍區打架斗毆等;
5、住宿學生應遵守公寓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對公寓管理人員無禮謾罵,甚至傷害,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住宿學生如對公寓管理人員有意見可向學校反映。
7、不準在墻壁、門窗、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圖畫;
8、每個宿舍選宿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
9、宿舍每天應按時清掃,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準堆放在樓道內。不準從窗戶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燃燒廢紙。
10物品整齊擺放,以整齊、整潔、干凈為標準。
11、男生宿舍廁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房間鑰匙輕易不要交給他人、不得放在門框上;
15、各學區夜間值班人員準時到位;有事自行調換,不得脫崗。在學生宿舍樓內和室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為:
(1、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
(2、經商活動及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行為;
(3、未經同意動用他人物品或偷盜行為;
(4、未經學校批準留宿他人的行為;
(5、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傳播、觀看淫穢書刊或音像等行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的行為;
(7、利用各種爐具、加熱器做飯、燒水等行為;
(8、私自移動、拆卸電源線、插座、電燈等行為;
(9、大音量開放音響設備、大聲唱歌、大聲喧嘩、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毆等行為;
(10、各種原因造成跑水、影響自己及別人;造成廁所賭塞。
(11、影響室內衛生和文明宿舍建設,違反校規校紀的其它行為。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八
為了規范車輛gps監控的使用、維護及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在安全管理、運紀管理、文明服務中的作用,加強對車輛行駛過程的實時動態監控,有效防范、制止駕乘人員違法違紀行為、規范駕駛員操作,提供有效的影像資料或數據,作為事故處理以及開展教育的依據,保障行車安全工作而制定本制度:
以集團分公司gps監控中心為基礎,建立分公司二級監控和車隊三級監控。
通過gps管理平臺的建立,實現對營運車輛的實時監控與管理,實時收集車輛的營運數據、動態位置信息、實時報警信息、車內圖像信息,以及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事故疑點分析,保存車輛的歷史營運信息以隨時提供分析(數據信息保存三年),通過無線通訊鏈路,隨時對車輛發送調度提示、警告等信息。加強二、三級平臺內的信息互通和協調,認真做好對車輛一般普查和重點抽查的記錄,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監控情況,充分發揮gps管理系統的功效。
1.所有投入生產的營運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
2.安裝gps的車輛若提前報廢更新,可根據gps的使用情況評估作價或安裝到新購車輛上。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九
1、庫存商品要進行定位管理,其含義與商品配置圖表的設計相似,即將不同的商品分類、分區管理的原則來存放,并用貨架放置。倉庫內至少要分為三個區域:
第一,大量存儲區,即以整箱或棧板方式儲存;
第二,小量存儲區,即將拆零商品放置在陳列架上;
第三,退貨區,即將準備退換的商品放置在專門的貨架上。
2、區位確定后應制作一張配置圖,貼在倉庫入口處,以便于存取。小量儲存區應盡量固定位置,整箱儲存區則可彈性運用。若儲存空間太小或屬冷凍(藏)庫,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彈性運用。
3、儲存商品不可直接與地面接觸。
一是為了避免潮濕;
二是由于生鮮儀器吸規定;
三是為了堆放整齊。
4、要注意倉儲區的'溫濕度,保持通風良好,干燥、不潮濕。
5、倉庫內要設有防水、防火、防盜等設施,以保證商品安全。
6、商品儲存貨架應設置存貨卡,商品進出要注意先進行出的原則。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顏色的標簽,以明顯識別進貨的日期。
7、倉庫管理人員要與訂貨人員及時進行溝通,以便到貨的存放。此外,還要適時提出存貨不足的預警通知,以防缺貨。
8、倉儲存取貨原則上應隨到隨存、隨需隨取,但考慮到效率與安全,有必要制訂作業時間規定。
9、商品進出庫要做好登記工作,以便明確保管責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凍、冷藏商品)為講究時效,也采取賣場存貨與庫房存貨合一的做法。
10、倉庫要注意門禁管理,不得隨便入內。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
1、各種入庫原料應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輔材料質量標準,不合格品嚴禁入庫。對入庫的各種原料,要進行驗收登記。
2、冷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和物資供應。
3、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停機,要經常檢查機械設備,按照規定每四小時對各庫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溫度記錄及開門次數記錄和開門時間記錄),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匯報,確保凍庫溫度等滿足原料的貯存。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凍庫、風機是否有霜(無霜正常)和排管情況(有霜正常、)沒有問題后方可離崗。
4、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否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非凍庫工作人員、或管理人員。其他閑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6、冷庫內的各類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食品出庫要填寫出庫單,做到“先進先出”。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工作人員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7、未經廠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庫內物品,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在庫內存放物品,否則追究工作人員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或扣發當月獎金的處罰。
8、庫內保存的原料,做到帳物相符合。工作人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其責任。
9、產品不得直接接觸地面(堆碼必須用墊板或貨架)離墻壁距離不得小于20cm。排管庫離頂壁不小于50cm、風機庫離頂壁不小于100cm.風機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氣循環、不影響貨物品質)。
10、產品擺放要做到“三齊”,堆放整齊,碼垛整齊、排列整齊,不得出現混放或錯放現象。
12、所有人員進出庫要隨手關門,不得隨意打開冷庫房門。(開關凍庫門時請輕開輕關、請勿暴力開關、防止門軌道滑輪跳槽或門配件損壞,掉落傷人)。
13、凍庫使用過程中應根據廠區規定或者每次清掃凍庫時應對凍庫內進行消毒。
14.所有凍庫管理人員應熟讀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調溫手冊說明書(切記如不是緊急情況請勿隨意調節溫度及化霜參數)。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一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5、每個社團有干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4)招募工作完畢后,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后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準后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并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后要有總結。
(1)活動時間或次數: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志;。
e、英文雜志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志。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為五·四優秀團干評比的依據之一。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二
車間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車間,班組長必須提前10分鐘到車間做生產準備工作。
如大吵大叫、嘻笑、看書、看報、聽歌、打電話、玩游戲等。
不得假報或虛報、少報現象,一經查實后果自負,以欺騙公司錢財定處,視情況輕重作有效處理。嚴重者送當地執法機關或開除處理,輕者按《工廠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必須按照《作業指導書》和作業標準進行操作。未經批準不得隨意便改工藝,如有不按規定作業者一切后果自負。
決不允許說三倒四、拉幫結伙、誹謗他人,否則按規處理。
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換工種,如有事離崗要經批準和帶離崗證同時必須在《離崗登記表》上做好離崗登記如(離崗原因、時間等)。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三
1、根據配備目錄、學校具體情況和經費情況,配備美術器材。
2、配備美術器材應首先注意產品質量,器材應能滿足教學需求。
1、根據教學計劃,使用美術工具由美術教師領用,用畢及時歸還。
2、按規定使用美術器材。
1、美術器材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無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美術室。
2、認真做好各類美術器材及資料收集登記工作,建立健全登記賬冊。
3、由管理人員負責編制美術器材添置配備計劃。
4、美術用品須全部入櫥,大件器材必須做好防塵、防潮工作。要分類存放、合理排序、定期維護保養。
5、除了美術教師備課以外,美術器材工具不得外借。
6、加強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7、工作時間盡量保證美術室的通風透氣,并經常檢查室內器材損壞情況。
8、消耗性材料應及時補充。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四
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資是指公司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所需的各種物資、材料、配件。
第三條。
成立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財務總監、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副總工程師,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四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方案、重大事項及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物資供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二)擬訂相關管理制度,執行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目標;
(六)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職責劃分。
(一)物資管理部。
2.負責全公司材料的審批、發放、回收、修復、報廢等考核工作;
3.負責物資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
4.牽頭組織對井下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和平衡調劑;
5.負責組織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商定及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等工作;
6.負責公司回收物資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并牽頭組織廢舊物資的鑒定處理;
7.負責按使用地點建立周轉材料的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二)企業管理部。
1.負責公司工程項目材料消耗計劃的匯總、下發工作;
2.負責公司外委加工產品的價格測算工作;
3.負責公司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
4.負責公司基層單位、外委施工單位的材料考核及各項考核指標的匯總工作;
5.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三)財務部。
1.負責公司材料消耗會計核算工作;
2.參與報廢物資的鑒定、定價以及修舊利廢鑒定、驗收工作;
3.協助做好材料消耗定額指標體系的建立工作。
(四)機電管理部。
1.負責公司機電安裝工程材料的控制以及口內所需計劃的編制、審核、上報工作;
4.負責電纜指標總承包管理,按使用地點建立電纜在用、更換、轉移、備用、回收、復用和報廢臺賬。
5.負責口內材料計劃的審核工作;
6.負責工作面安裝、拆除材料計劃的審核和材料費控制工作。
7.負責公司通訊網絡、閉路電視、通訊電纜、及網絡設備的管理。
(五)運輸隊。
2.負責材料車、平板車及無軌膠輪車的管理。
3.負責主運輸皮帶的管理;
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建立臺賬,對材料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六)保供隊。
2.負責公司管路及附件的使用過程管理;3.負責礦燈、自救器的管理;
(七)絞車隊。
2.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材料、全礦井提升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領用、回收、修復、考核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3.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驗收、工程材料的盤點和在用周轉材料的清查及考核工作。
(八)通風綜合隊。
1.負責“一通三防”管路、風筒及附件等材料的審核匯總上報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風筒及附件的修理、現場管理和消耗二級考核工作;3.負責注氮、灌漿、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探放水鉆孔封孔材料、通風設施的計劃、領用、回收、復用管理;4.對分管范圍內的物資要建立臺賬,對計劃編制、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將當月“收、發、存”報表報物資管理部。
(九)礦建工程部。
2.負責從技術源頭,對措施工程、零星工程及隱蔽工程等材料計劃審核以及對現場實際用量進行檢查控制;3.負責對加工支護產品圖紙的審核及質量監督驗收。4.負責單體的計劃、現場管理工作。
(十)資環部。
1.負責地面土建工程及零星工程需礦供材料的計劃編制、審批和使用、回收、復用、報廢全過程的監管工作。
2.負責按時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工程進行驗收。3.參與土建工程材料的盤點考核工作。
(十一)安全監察部。
1.對于構成工程實體的支護材料,如果其材料節約量超過定額損耗合理范圍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檢查該工程質量,追查其原因。2.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各類圖牌板材料計劃、保管及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使用單位、品種、數量等月度統計匯總報表。
(十二)黨群工作部(紀委、保衛、人力)。
1.監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材料使用、保管、管理等工作,對材料的合理及安全投入進行監管。
2.參與材料清查與考核工作,對材料考核工作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礦二級單位、用料主管部門考核兌現工作;
(十三)用料單位(含駐礦單位、礦二級單位)1.負責按批準的施工措施、施工作業計劃合理編制和報批材料物資計劃,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負責需用周轉材料的安裝、鋪設、加工、維護、拆除、回收、復用、井上下裝卸車等安全生產工作。
3.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4.負責每月26日向物資管理部提供材料月度收、發、存循環月報。
(十四)駐礦材料加工單位。
1.根據公司加工計劃及圖紙(設計圖紙標注加工件材料消耗表),按圖紙材料消耗表材質、技術參數、加工報告時間要求及時組織加工。
2.使用單位根據生產安排或安全生產需要,遞交加工計劃及圖紙,誰安排誰審核,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統一安排加工。
3.負責加工件的搬運、加工、發放過程所有安全工作,設置固定材料員,負責本單位材料的領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臺賬。
(十五)需用加工件單位。
1.根據工程需用加工件材料時,及時提供加工計劃及圖紙,加工圖紙標注:單位加工件所需原材料的規格、質量要求、材料消耗、材料價格等技術參數。特殊加工件,使用單位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指導,確保加工件效能,杜絕廢品。
2.加工件根據現場實際需用,不得留有庫存。
3.完善加工手續:使用單位繪制加工及計劃、報主管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提交物資管理部,由物資管理部安排加工。使用單位及主管部門驗收、使用單位領出。
第七條各責任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劃分,按規定履行修舊利廢和物資收發存手續,按時報送月度回收復用、修舊利廢報表,做好材料消耗的二級考核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材料員是單位物資計劃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計劃必須有工程技術人員參與編制,計劃內容和相關技術參數要齊全(物資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配件要有主機型號、圖號、資金渠道、用途、到貨時間),資料不全的視為未申報計劃。強調計劃的`嚴肅性,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嚴禁無計劃用料,生產急用料必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加強工程承包單位用料管理,嚴格按定額、限額供料,并履行審批手續,加強考核監督。
第九條物資需求計劃的分類和采購周期。
(一)按時限和作用分為年度計劃(含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和年度工程用料計劃)、月度計劃、急用料計劃、專用計劃、補充儲備計劃。
(二)各類物資采購周期的具體要求是:
國產設備4個月,國產設備配件3個月;
進口設備9個月,進口設備配件6個月;
國產主要提升鋼絲繩3個月,進口鋼絲繩6個月;
進口專用機電產品3個月,進口大型軸承18個月;
招(議)標物資按招(議)標結果執行;
其余物資1個月。
第十條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報。
(一)年度生產維修用料計劃是生產單位根據生產條件、計劃產量、目標成本,對年度內物資消耗進行預算后,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
(二)物資管理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審工作。各單位材料員負責協助所在生產單位搞好年度物資需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各單位對計劃進行審核后分類上報物資管理部。各生產單位上報的年度需用計劃由物資管理科進行審核匯總。
(三)年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年度內生產單位具有明顯消耗規律與批量優勢的物資用料信息,是進行年度物資采購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的編報。
(一)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由生產單位根據月度生產進度編制,每月可以編報兩次,月度計劃于月底前2天上報,中旬計劃于10日前上報。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應掌握生產用料情況和儲備情況,對生產單位月度物資需求計劃在平衡利庫的基礎上進行審核。
(三)月度物資需求計劃作為生產單位月度內重要的用料信息,是計劃員月度內組織貨源的依據。
第十二條急用物資計劃編報。
急用料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遇到突發事件時上報的物資需用計劃。物資管理部在收悉急用料計劃后,必須及時審核并提交急用料計劃,生產常用物資不得申報急用料計劃。生產單位提交急用料計劃或報告時,除口內分管領導審批外,應同時需要公司總值班人員簽字與調度蓋章,物資管理部存檔備案。
第十三條專用物資計劃的編報。
專用物資計劃是生產單位停產檢修、防汛、防凍防寒等專項生產性工程需用物資時提報的計劃。物資管理部應強化專用物資貨源組織,保證專用物資計劃的落實。
第十四條儲備計劃的編報。
(一)補充儲備計劃是物資管理部根據生產消耗特點與儲備定額的需要,對庫存物資作調整、補充的計劃,可根據需要隨時提報。
(二)特種物資儲備計劃由各生產單位分類匯總編制,公司對口職能管理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申報。特種物資儲備主要是指大型設備配件、大型進口軸承等。
第十五條建立物資計劃平衡例會制度。
物資管理科于每月最后一天組織召開物資計劃平衡會,各單位材料員、物資管理部計劃員參加,落實物資質量、價格、到貨等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同時,對本月物資計劃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平衡協調。
第十六條物資計劃的調整。
(一)生產單位生產條件變化或工程項目增減,需要對原物資需用計劃進行調整,應及時提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由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及時調整采購計劃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減少計劃變更帶來的損失。物資管理科應將生產單位的物資需用計劃和變更報告備案。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員要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生產和工程進度、設備使用狀況和材料消耗情況,及時把握計劃物資使用動態,遇有物資計劃變更的要早報告、早調整。
(三)若計劃物資的合同已簽訂或已到貨、在途、在生產中,經交涉無法退貨或變更計劃時,物資管理部應積極配合平衡處理。無法平衡造成積壓的,應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退回物資計劃的處理。
(一)物資管理部發現物資需用計劃存在明顯信息失真、技術參數不明確或改用代用等情況時可以退回物資需用計劃。退回計劃要在退回原因欄中注明詳細原因和退回日期。
(二)物資需用單位要求退回物資計劃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
(三)物資管理部計劃主管必須注意查看已提交的物資需用計劃,查看計劃的執行情況,督促業務人員及時落實計劃;對退回的物資計劃要及時進行核對,重新落實計劃物資,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八條工程用料及設備應實行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與公司自行采購相結合的模式,以西部公司淮礦物流為主。即在現場加工的金屬支護材料、當地供應的土產材料、裝飾材料、日用雜品及日常消耗量較少的物資由公司自行采購,其他材料、設備、配件能集中采購的全部集中采購。
第十九條采購原則。
(一)堅持性價比最優原則。
(二)堅持能招盡招的原則。凡是具備招(議)標條件的,都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四)準入原則。物資采購必須在準入供應商(或經批準的臨時準入供應商)范圍內進行。
第二十條采購方式。
(三)同一物資,連續比價采購金額累計超過50萬元的,則應采用招(議)標方式采購;
第二十一條用料單位應根據申請計劃以及實際需要用量填寫電子領料單及紙質領料單。填寫電子領料單時,除填寫物資編碼和數量以外,還必須填寫核算單元、工程進度、是否配送、資金渠道和用途,特殊用料可在備注說明。紙質領料單要按規定格式認真填寫,包括領用單位、領用日期、物資名稱、詳細的規格型號、領用數量、用途欄要詳細注明使用地點,字跡清晰,領料單應加蓋領料單位公章。
第二十二條材料領用的審批。
(一)責任管理單位歸口管理的鋼管及附件、電纜、皮帶、五小電器、開關、各類綜保、風筒、防塵隔爆設施、綜采綜掘配件、膠輪車配件、油脂、高壓膠管等物資,由責任管理單位根據各用料單位的用途,綜合平衡,審核發放新品、舊品或復用品。
(二)加強支護材料的管理,合理優選巷道支護形式,規范支護用品加工圖紙管理,嚴格按施工措施審批材料,加大支護材料復用率。
(三)歸口管理以外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依據各單位審核后的月度物資計劃進行審批或調劑。
第二十三條計劃外臨時工程用料。
(一)因施工措施變更或臨時安排施工任務的物資領用,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材料預算補報材料計劃,按材料計劃審核發料。
(二)因突發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造成的急用材料的領用,由用料單位申請,相關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報急用料計劃,按急用料計劃審核發料。
(三)工作時間外領用材料,用料單位申請經公司值班領導安排,由物資管理部發料。領用后在三日內按正常領料程序補辦所有手續。
(四)工作面安裝、拆除、質量標準化工程等用料,按專題計劃會審后的計劃審核發料。
第二十四條工器具的領用。
個人工器具的領用,物資管理部按人力資源部核定的工種,按期配備個人工器具,建立個人工器具臺賬,崗位變更的應交回個人工具。集體公用工具按核定的品種數量、使用年限配備和更換,并建立臺賬管理。
第二十五條直達到貨物資。
由物資管理科通知用料單位,物資管理部、用料單位共同參加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用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無故拒收造成二次倒運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用料單位負擔。未經物資管理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接收物資,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六條非標加工材料的領用。
支護用品加工圖紙必須由工程技術部統一出圖簽發,其他加工由用料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并附加工圖(必要時提供實物),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申請單位通過系統申報非標加工計劃,物資管理部安排內部加工或外委加工。
第二十七條有押金的包裝物。
物資管理科實行專門臺賬跟蹤管理,使用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還包裝物,否則按照原值考核用料單位,并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用料單位必須按實際需用量領用,不得形成小倉庫。
第二十九條物資儲備管理體系。
(一)物資管理部部長是公司物資儲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使用單位負責人是本部門物資管理的責任人。各部門,要積極思考儲備與保供、儲備與防止超儲積壓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儲備管理中的問題,對物資儲備的總量及結構負責。
(二)物資管理部計劃采購組具體負責對儲備的總量及結構進行監控,對各項儲備指標進行分析與考核,及時發現儲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并予以糾正。
(三)物資儲備以物資管理部集中儲備為主,各使用單位二級倉庫只存放少量周轉物資,杜絕小倉庫。
(四)本著減少自有資金占用、降低儲備風險的原則,充分利用規模采購優勢吸引供應商庫存,最大限度地擴大供應商庫存所占比重,建立自有儲備與供應商庫存(采掘設備配件寄售庫、物流大市場等)相結合的多元化儲備格局,力爭以最小的交易成本滿足生產建設需要。
(五)無法取得供應商儲備的大型材料及配件部分,物資管理部要加強聯系,探討最佳儲備方案。
(六)公司根據煤礦生產需用物資的消耗特點、物資在生產系統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物資的采購周期等,合理確定特種儲備物資的品種和總量,努力降低缺貨損失。
第三十條自有儲備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根據物資消耗量、常用物資消耗定額以及周轉速度等,合理確定儲備總量并確保安全儲備。
(二)物資管理部要結合物資消耗情況,將儲備資金定額指標分解到物資大類或具體物資品種。計劃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了解現場用料需求,掌握庫存動態情況,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及時補充各類物資的實物庫存,力求做到充分儲備、按需儲備,提高物資儲備的保供效能,既要保供,又能避免超儲積壓。
(三)物資管理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常用物資實物儲備定額,合理確定實物儲備定額范圍內物資的最低儲備量,積極采取措施保證常用物資儲備實物量處于受控狀態,制訂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的合理范圍,實物儲備定額品種數量與消耗物資品種數量之比在65%以上。進口配件和特種儲備物資除外。
第三十一條無動態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應加強自有儲備物資庫存動態的監管,建立物資儲備動態管理分析預警機制,防止產生無動態物資。
(二)無動態物資的界定。
自有儲備物資半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其中進口配件一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礦井主要提升系統鋼絲繩兩年以上沒有消耗的視為無動態物資。
(三)物資管理部每月要對庫存物資無動態的形成原因進行分析,對出現的無動態物資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作出相應處罰。
(四)對無動態物資要積極主動平衡調劑,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損失。
(五)無動態物資調劑方式:
1.平衡利庫。計劃采購組接到物資需求計劃,必須進行平衡利庫,與使用單位協商利用無動態物資替代的可能性。無動態物資合格可用的,應首先調劑使用無動態庫存物資,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外調劑。對于部分無動態物資可以與兄弟企業相關部門協商,適用于對方機型的配件等售于他用。
3.返回供應商。對于部分積壓物資可以與相關供應商協商,返回供應商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倉儲管理。
(一)加強到貨登記及驗收入庫管理。
物資到庫驗收要有依據,憑證資證要齊全,當天到貨當天登記要真實準確,物資驗收合格后入庫要及時,有問題要及時反映。急用物資到貨憑急用報告辦理驗收和入庫登記。
(二)物資的保管保養。
1.沒有驗收入賬的物資要存放在待驗收區。
2.驗收合格入庫物資要分類分區存放,五五擺放,實現“三條線”一頭齊。
3.物資保養和庫房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五無、五凈、十不”。
4.嚴格遵守《物資驗收保管保養手冊》和其他相關規定,做好倉庫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物資的賬務管理。
(一)物資領用一律憑公司物資領料單進行發料,物資系統建立后實行電子料單進行發料。發料手續必須齊全,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白條子發料。對于急用物資,依據調度室證明發料。
(二)倉庫的賬務處理工作要遵守日清月結制度,切實做到賬、卡、物相符,庫房的物資月度盤存工作要有專項記錄,庫房月度盤存發現的問題要有書面報告,盈虧處理報告要有領導批示。
第三十四條倉庫管理工作檢查制度。
倉庫要依據庫存物資的特點合理安排倉庫容量,堅持做好倉儲管理的基礎工作,保持整潔優美的庫容環境。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支護材料、周轉性材料的回收管理,提高周轉復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新料投入,降低噸煤材料成本。周轉材料要建立臺賬,對領用、使用、轉移、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及時準確掌握物資消耗動態。
(一)材料的回收。
1.采煤退尺回收的材料,嚴格按規定物資品種比例進行回收。由于回收的物資送交地點不同,所以必須按物資品種分類裝車和幫扎結實,交運輸部門(運輸隊)送往物資管理部指定地點或送交責任管理單位,由責任管理單位卸車,并辦理移交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可以直接復用的物資由物資管理部通知回收單位人員到工作面車場辦理交接手續,作為回收考核的依據,運輸隊將已裝好的材料車打運到指定地點,由回收單位卸車。
2.采煤工作面拆除、掘進巷道貫通以及廢棄巷道打封閉墻前的材料回收由礦建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調度、通風、機電、安監、物管等相關責任管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共同參加,進行現場鑒定,確認應回收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時間并形成紀要,按紀要進行驗收和考核。
3.設備性材料(水泵、開關、綜保、通訊器材、安全儀器、防爆燈具、五小電器等)按“誰使用,誰回收”的原則,拆除后交責任管理單位。
(二)臺賬管理。
責任管理單位必須設定專人,對承包管理內的材料、設備中間部件建立臺賬,記錄材料的在籍、在用、回收、復用、報廢情況,對材料的領用、使用、復用、核銷全過程跟蹤管理,并對增減因素做詳細的分析說明。
(三)修舊利廢管理。
進一步加大修舊利廢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現有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資源,人力優勢,組織加工、改制、修復。依靠技術創新,不斷擴大維修范圍,提高修舊利廢效益。
電纜、支護材料、設備性材料、工具性材料、設備中間部件等廢舊物資能夠加工、改制其他材料或配件的,不能按廢舊物資處理。
第三十六條周轉性材料管理。
各單位使用的材料如電纜、風筒、木材等,回收尚能再利用的,由使用單位出具說明,注清耗損數量,實余數量及質量情況后將剩余物資及使用情況說明交物資管理部,物資管理部建立收、發、存內部臺帳管理,以便再次使用,提高材料利用率。
第三十七條廢舊物資管理。
(一)物資管理部是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的責任部門,不定期回收公司內廢舊物資如電纜盤、鋼絲繩盤、邊角料等。
(二)廢舊物資處理必須按集團公司、西部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三)廢舊物資處理前需進行鑒定,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進行鑒定,確定無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需填寫廢舊物資鑒定單,由參與鑒定單位人員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對外出售。
(四)廢舊物資處理定價。廢舊物資處理定價以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參考價為依據,采取招標或議標方式確定價格和購買單位。具體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與購買方共同議價,價高者中標,中標價格不得低于集團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導價,并形成會議紀要,參與人員在會議紀要上共同簽署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五)中標單位必須在購買前,預交一部分現金給財務,用于廢舊物資沖抵。
(六)廢舊物資監裝、過磅時,由企業管理部牽頭,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黨群工作部派員參與,共同簽字確定過磅數量。出礦按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材料計劃,遲報一天罰單位負責人和材料員各100元。
第三十九條若材料計劃審核單位把關不嚴,使用單位因計劃完整性、準確性差,而受到處罰的,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條。
若零星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未使用的,按材料的原值或加工產品的原值扣罰責任單位,對審核單位負責人及審核人各罰款500元/次。
第四十一條。
物資管理部必須將審核后的材料計劃及時上報西部公司淮礦物流,若無故漏報、誤報,對負責人和經辦計劃員各罰款200~500元。
第四十二條對公用工具使用不夠年限的,按原值的30%處罰單位負責人及保管人;個人使用工具不夠年限丟失或損壞需要再領用的,按領用工具原值的50%從工資中扣除。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上班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5篇)篇十五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照《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設立的藏傳佛教活動場所(本辦法稱寺廟)。
第三條寺廟、藏傳佛教教職人員(以下簡稱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寺廟、教職人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第五條寺廟不得恢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不得恢復寺廟之間的隸屬關系。
第六條藏傳佛教與其他宗教之間、藏傳佛教內部不同教派寺廟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藏傳佛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
寺廟事務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條寺廟應當通過協商成立民主管理組織。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由本寺廟的教職人員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代表參加。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至5年,可連選連任。
第九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人選確定后,由寺廟管理組織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在審核備案材料時,應當征求寺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意見。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在任期內如有變更,按前款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變更備案。
第十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能熱心為信教公民服務。
第十一條寺廟管理組織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寺廟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本寺廟教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導信教公民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五)管理本寺廟財產和文物;
(六)組織開展寺廟自養產業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七)維護本寺廟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
(八)協調本寺廟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維護本寺廟和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處理本寺廟的其他事務。
寺廟管理組織可以下設相關機構負責履行上述職能。
第十二條寺廟事務由寺廟管理組織民主管理。重大事項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集體討論、民主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寺廟應當建立寺廟管理組織成員考核制度,對不稱職的成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寺廟應當加強內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藏傳佛教教義教規,建立健全教務活動、人員、財務、會計、治安、消防、文物、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寺廟根據容納能力、自養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當地信教公民的供養能力確定定員數額。
第十六條寺廟定員數額由該寺廟管理組織向所在地佛教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該寺廟具備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能力的說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寺廟住寺教職人員人數不得超過該寺廟的定員數額。
寺廟管理組織應當將住寺教職人員登記造冊,分別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寺廟接受住寺教職人員,須經該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通過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寺廟住寺教職人員的戶籍實行集體管理。
第十九條住寺教職人員須符合《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
寺廟不得強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條活佛一般應當住寺,并服從所在寺廟管理組織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寺廟中的赤巴、堪布、經師、翁則、格貴等傳統僧職人員,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提出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寺廟教職人員異地從事教務活動,須經本寺廟管理組織和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協會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協會和目的地佛教協會分別報當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其中,跨縣(市、區、旗)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設區的市(地、州、盟)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寺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超過該寺廟容納規模的大型宗教活動,或者在該寺廟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寺廟跨設區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其管理辦法由有關省、自治區制定。
第二十四條寺廟舉辦學經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舉辦學經班的傳統和明確的辦學宗旨;
(二)有固定的學經場所和其他基礎設施;
(三)有具備資格的經師;
(四)有完備的學經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五條寺廟需要舉辦學經班的,由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意見,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學經班經師必須持有經師資格證,并由寺廟管理組織聘任。
經師資格認定和聘任辦法由中國佛教協會制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寺廟學經班招收的學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應當在18周歲以上;
(二)愛國愛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
(三)受過沙彌、沙彌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條舉辦學經班的寺廟接受其他寺廟教職人員學習,應當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報所在地佛教協會;
(五)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組織統一考試,按照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七)申請人所在寺廟管理組織與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簽訂協議,明確相關事宜;
(八)學經班學員學習期滿后,及時返回本人所在寺廟。
第二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經,除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外,還須分別報本人所在地及學經班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寺廟印刷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須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和國家有關出版、印刷方面的規定。
寺廟設立印經院,須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寺廟的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所接受的捐贈應當納入寺廟的財務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社會公益慈善等事業,所獲收益應當納入寺廟財務統一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寺廟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對寺廟的安全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防止因寺廟安全問題危害人員生命財產。
第三十三條寺廟應當防范本寺廟內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發生違犯宗教禁忌等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發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時,該寺廟管理組織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第三十四條寺廟邀請境外人員來訪或者進行宗教學術交流、講經傳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未經允許,境外人員不得在寺廟授戒、灌頂、講經、傳法、主持宗教活動。
第三十五條寺廟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設、衛生等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寺廟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寺廟評議委員會,對寺廟管理組織的工作進行評議。
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工作人員在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侵犯寺廟、教職人員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寺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該寺廟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有關成立寺廟管理組織規定的;
(二)寺廟管理組織未履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職責的;
(三)寺廟管理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實行民主管理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有關寺廟定員的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接受住寺教職人員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舉辦學經班的;
(七)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
第三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宗教事務條例》和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依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寺廟教職人員被佛教協會取消教職人員身份的,所在寺廟應當將其除名。
第四十條佛教協會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該佛教協會撤換相關負責人。
第四十一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有相關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