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的重要節點。以下是一些精心挑選的浙江總結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概括浙江。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二
合同編號: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____區縣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
上海市____區縣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郵編:--30
上海市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no.
協議條款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5.供餐
2.門票6.旅游保險
3.車輛7.導游服務
4.住宿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三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己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四
1.旅游費用:亦稱旅游團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出境旅游服務的費用,包括: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住宿費用、餐飲費用(不含酒水費)、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領隊人員的服務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2.離團: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旅游期間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經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3.脫團: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4.轉團:組團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義務,并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5.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經營者經營,面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用于旅客運輸的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各類交通工具。
第二條旅游者的權利。
1.有權要求旅行社出具相應的業務經營資質。
2.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做出真實準確的說明。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旅游服務。
4.有權拒絕旅行社擅自安排轉團,拒絕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項目。
5.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6.《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旅游者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2.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如實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確保身體健康條件適合本次旅游,并且不會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5.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
6.不得在境外非法滯留,隨團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脫團。旅游者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團的,必須征得領隊的書面同意。
7.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不得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得損害旅行社、其他相關經營者、相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9.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時,亦應隨身攜帶上述物品或者將其存放在酒店貴重物品寄存處。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
第四條旅行社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2.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3.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旅行社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5.《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五條旅行社的義務。
1.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簽訂本合同的,應當在本合同中載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核實旅游者自行辦理的簽證(簽注)的有效期及其提供的護照或通行證符合相關要求。
5.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當記載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和標準;。
(3)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4)自由活動時間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務人員的聯系電話。
《旅游行程單》的用語應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僅供參考”、“以為準”、“超豪華等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6.按照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
7.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8.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9.對在經營活動中知悉的旅游者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10.要求委派的導游、領隊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1.旅行社與旅游者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要求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如有多種變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選擇半數(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數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確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4)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結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必要的費用包括以下兩部分:旅游費用的10%作為旅行社行業預期利潤損失;已經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的費用(預訂金)、旅游汽車人均分攤的費用、住宿費、餐費、導游領隊服務費等產生的費用。如旅行社購買的是團隊包機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不能改、不能轉、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機票價格即為實際發生的費用。
旅行社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地點,也未能在出發途中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在出發當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應當按照本條第1項的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因協助而產生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4.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旅游行程開始前,旅游者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擔。正當理由包括: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無法按時辦妥簽證、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動對于旅游者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條特別提示。
為了確保旅游團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團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9)其他不適宜參加旅游的身體情況。
第十條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別約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年滿60周歲的旅游者應當向旅行社提供家屬或其他緊急聯絡人的聯系方式。
(2)報名參加旅游時,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并須特別聲明根據身體健康狀況不宜參加的行程、項目、交通工具、飲食、特殊地域環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游時,應當及時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旅行社應當協助其就醫或者返回,就醫及返回的費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擔,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七條第1項的約定扣除必要費用后,將余款退還老年旅游者。
(1)未成年旅游者獨自或由非監護人陪同參加旅游的,須征得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義務的人,應當保護隨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以下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1)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
(2)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
(3)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
(4)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5%;。
(5)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
旅行社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旅辦發〔20__〕44號)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權根據《旅游法》第70條之規定獲得懲罰性賠償。
3.旅游者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照約定的金額或時間支付旅游費用的,應承擔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除非有特別約定,在旅游出發前3日尚未按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依據第七條第1項要求旅游者承擔必要費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對行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滯留境外、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由此給旅行社造成的損失由旅游者承擔。
5.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滯留、擅自脫團的,旅行社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非法滯留境外,將會造成旅行社被相關國家駐中國使領館停止代辦簽證業務的后果,旅行社的該部分損失由旅游者承擔。如旅游者繳納了出境游保證金的,旅游者無權要求旅行社退還該保證金。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途經地國家或地區的強制性規定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責任減輕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權行為、違法犯罪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自甘風險參加某些旅游項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處理,旅行社因協助處理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確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4.旅游者因參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薦的活動導致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向旅游者退還未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
證件種類:證件號碼:
住所或單位地址:郵編:
固定電話:手機:
乙方(旅行社):
地址:郵編:
經營范圍:
旅行社業務許可證號:開戶行及賬號:
本次行程的經辦人:聯系電話: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填寫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旅行社業務許可證號:
經營范圍:境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出境旅游業務。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務:
地接社名稱:地址:
地接社名稱:地址:
地接社名稱:地址:
地接社名稱:地址:
乙方應在《旅游行程單》中載明地接社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第一條旅游線路及時間。
旅游線路名稱:,旅游團號:
旅游時間晚天,共___日,出發日期:年月日,結束日期:年月日
出發地:,途經地:
目的地:,結束地:
第二條旅游費用、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1.旅游費用總計為人民幣元,由如下項目組成:
(1)旅游者共人,其中12周歲以上的共人,每人費用為元;12周歲以下的兒童共人,每人費用為元。
于本合同簽訂時尚未滿12周歲,但在本合同約定的行程期間的任何一天年滿12周歲的旅游者,旅游費用按12周歲以上的標準計收。
(2)單人房差費:元;其他(請予以注明):,元。
(3)境外導游、司機服務費,每人(旅游者)元,共人,共計元。
2.甲方按以下第種期限付款:
(1)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款;。
(2)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款;。
(3)在年月日之前,支付元;行程結束后天內,支付余款;。
(4)其他:。
3.甲方以下列第種方式繳納費用:
(1)現金繳納方式;。
(2)向乙方指定賬號轉賬,賬號為:;。
(3)其他:。
第三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甲方(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保險人,保險費,
保險金額(根據保單填寫)。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1.最低成團人數人。如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按下列方式解決: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甲方如不同意上述處理方式,按照《通用條款》第七條第4項或第十一條第1項處理。
第五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實際簽訂合同的旅游者為甲方,其他旅游者與甲方具有同等地位,甲方與其他旅游者之間的關系(比如贈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屬于內部法律關系,乙方屬于該法律關系的第三人,甲方沒有義務向乙方披露該法律關系的內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參與合同簽訂過程,乙方無法直接向其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因此甲方有義務將合同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條款的說明,對旅游者的特別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對旅行社責任免除等約定)及時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將其他旅游者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適合參加的旅游項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書面聲明,否則甲方在合同文本、相關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補充協議上的簽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將本合同中自身權利義務轉讓于第三人的,不影響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該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簽訂地:。
4.補充約定。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五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初定出團日期旅游線路與天數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導游服務派領隊及導游服務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雙方其他約定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六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點出發至年月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簽證費、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費、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不含境外小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日交給甲方。
7、導游(含領隊)服務內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簽證資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真實有效的簽證資料,造成乙方無法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領隊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七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日游,共晚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點出發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簽證費、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費、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不含境外小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日交給甲方。
7、導游(含領隊)服務內容包括: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簽證資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真實有效的簽證資料,造成乙方無法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領隊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八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組團資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自備在團隊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護照或通行證報名,自辦的簽證/簽注應確保在出游期間有效;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含境外機場稅)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領隊)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游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領隊、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發給甲方,說明所到國家(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境外小費的支付標準、外匯兌換事項。(3)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4)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在使用外語的國家(地區),應當能夠為甲方提供普通話解說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九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以雙方最后函電確認為準)。
三、質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六、供貨地點及交貨方式:雙方另議(憑電報、傳真確定)。
七、交貨日期:每月月末(最后營業日)。
八、驗收方式:按第三條驗收。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當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_____再行賣出時,甲方委托_____代收,乙方付款辦法為:
1.首期預付貨款為__________元/噸,乙方于賣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時補足________同期之貨物的加權平均成交價與乙方賣出價的差價。
3.交貨日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噸或全額貨款的_________%(按高者執行)。
4.交貨日當日付足剩余貨款。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乙方履約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結算價的______%支付給乙方作為其銷售甲方______的酬金(以雙方最后函電確認為準)。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時如數交貨,可以委托________結清相應款項后退還乙方剩余貨款。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一份備案。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面,是中國大陸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和中國十大風景名勝之一。它是中國大陸主要的觀賞性淡水湖泊之一,也是現今《世界遺產名錄》中少數幾個和中國唯一一個湖泊類文化遺產。著名的景點有西湖十景、新西湖十景、三評西湖十景等。最適宜的游覽季節是3-5月和9-11月,建議游玩時間3到5小時。
位于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地處江浙滬“金三角”之地、杭嘉湖平原腹地,距杭州、蘇州均為80公里,距上海140公里。烏鎮具有六千余年悠久歷史,是全國二十個黃金周預報景點及江南六大古鎮之一。著名的景點有西柵,江浙分府,江南民俗館,茅盾故居,古戲臺,江南百床館等,還有藍印花布,姑嫂餅,臭豆干,蠶繭等特產。還被稱為中國最后的枕水人家。
素有“海上名山、寰中絕勝”之譽,史稱中國“東南第一山”[1],主體位于浙江省溫州市東北部海濱,小部在臺州市溫嶺南境。以景觀區位分有北雁蕩山、南雁蕩山、西雁蕩山、東雁蕩山、中雁蕩山之稱。總面積大約450平方公里,適宜游玩的時間是5到11月,建議游玩的.時間2天。
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區西部,離杭州主城區武林門只有6公里,距西湖僅5公里。總面積約為11.5平方公里,分為東部濕地生態保護培育區、中部濕地生態旅游休閑區和西部濕地生態景觀封育區。2009年11月03日,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2012年1月10日,被評為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面積大約11.5平方公里,游玩時間四季皆宜,開放時間8:30-17:30,建議游玩時間1到2天。主要的景點有煙水漁莊、河渚街、秋雪庵、洪園等。
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東陽橫店鎮,距離東陽市中心18公里,距杭州、溫州各180公里。是集影視旅游、度假、休閑、觀光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旅游區,以其厚重的文化底蘊和獨特的歷史場景而被評為國家aaaaa級旅游區。還被稱為“中國的好萊塢”,著名的景點有明清宮苑、秦王宮、清明上河圖明清民居博覽城、夢幻谷、圓明新園等。總面積30平方公里,適合游玩時間3-5月,9-11月,開放時間為8:30-17:30,建議游玩時間1至2天。
普陀山,與山西五臺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華山并稱為中國佛教四大名山,是觀世音菩薩教化眾生的道場,素有“海天佛國”、“南海圣境”之稱,是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44個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之一,中國國家5a級旅游景區。面積13平方公里,春秋兩季適合游玩,建議游玩時間1到2天,開放時間為全天,著名景點有南海觀音大佛,短姑圣跡,南天門,普濟禪寺等。
位于中國浙江省杭州西郊淳安縣境內,東距杭州129千米、西距黃山140千米,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后花園,是世界上島嶼最多的湖,因湖內擁有1078座翠島而得名。是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游覽時間秋季最佳,開放時間旺季8:00~17:00淡季8:40~16:30,建議游玩1到2天。著名的景點有龍山島、孔雀島、清心島、蛇島等。
于中國浙江省天臺縣城北,西南連仙霞嶺,東北遙接舟山群島。為曹娥江與甬江的分水嶺。主峰華頂山在天臺縣東北,海拔1098米,由花崗巖構成。多懸巖、峭壁、瀑布。1992年被列為“浙江省十大旅游勝地”,2015年被評為全國aaaaa級旅游區。著名的景點有赤城山、石梁飛瀑、國清寺、瓊臺仙谷等。適合游覽的時間為4-10月,開放時間為7:00到16:00,建議游玩時間為1到2天。
浙江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年氣溫適中,光照較多,雨量豐沛,空氣濕潤。
春季:從4月開始氣溫回暖,到五月上旬的梅雨期為止,浙江省披著淡淡的春雨薄紗,到處春花爛漫,草滿地堤岸。
夏季:夏季主要氣象災害有臺風、暴雨、旱澇等。去桐廬或是新安江水庫避避暑也不錯,但出游要格外留心天氣變化。
秋季:9月酷暑開始消退,到10月則是秋高氣爽,開始飄出濃濃的芬芳,溫度適宜,正好游江南。
冬季:特點是晴冷少雨、空氣干燥。冬季平均氣溫3-9℃。泡泡溫泉、到古村古鎮、歷史遺跡探訪也是不錯的選擇。
1、浙江夏季可能會出現主要氣象災害,如臺風、暴雨、干旱、高溫、雷暴、大風、龍卷風等,游客出行前一定要先了解當地的氣候狀況。
2、浙江西湖十景是:蘇堤春曉、柳浪聞鶯、花港觀魚、三潭印月、斷橋殘雪、曲院風荷、平湖秋月、雷峰夕照、雙峰插云、南屏晚鐘,是欣賞西湖,了解浙江的最佳選擇。
3、由于游客很多,到西湖旅游一定要預先定好房間,買好往返的車票等,以防因意外而導致旅途不順,影響游客的體驗度。
4、愛護文物古跡,旅游者每到一地都應自覺愛護文物古跡和景區的花草樹木,不任意在景區、古跡上亂刻亂涂。
5、要注意衛生與健康,旅游在外,品嘗當地名菜、名點,無疑是一種“飲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飲食飲水衛生,切忌暴飲暴食。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一
搖櫓船上聽蘆花綻放。
“蘆葦晚風起,秋江鱗甲生”,唐代大詩人劉禹錫的詩句描繪的正是目下的西溪: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在波光粼粼的西溪蕩舟,體驗“一曲溪流一曲煙”的美妙意境,怎不讓人流連忘返?若你也已被西溪的靜謐柔情所沉醉,那么西溪的船餐船茶或者搖櫓船絕對是最佳的選擇,在蘆花飛雪的河道上搖櫓蕩舟,或小酌或品茗,嘗嘗西溪地道的農家小菜,實在是難得的享受。
出行小tip: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西溪國家濕地公園。
門票:80元/人。
特色活動:
西溪漁夫之旅特色生態套餐1180元(含門票、船票、生態體驗、農家菜)。
天然林場里的斑斕野趣。
有一塊凈土,那就是大禹谷。山坳中碧波瀲滟的眾多水庫湖泊,為大禹谷添姿增色。只見青山綠水,除了鳥語、蟲鳴、雞啼,聽不到任何喧嘩,更無一絲污染。
長樂林場,也叫甘嶺水庫,長樂林場的美主要體現在這里的“野趣”上。這是一個天然的林場,有大量長勢高大的樟、榧、楓、杉樹木,每到深秋初冬之際,走過青翠的竹林,進入長樂林場核心區,就會看到楓香紅葉迎風飄搖,金色的銀杏矗立在池塘邊,筆直的鍺紅的水杉林劃出長長的林道,美不勝收!
出行小tip:
地址:杭州杭州余杭區大禹谷娘娘山。
門票:免費。
“冰與火”之旅。
頂級生態養生溫泉。
出行小tip:
地址:金華市武義縣環城北路77號。
上杭甬高速,在蕭山處轉道杭金衢高速公路,快到金華時左拐至麗水方向的金麗溫高速,在武義出口下,4分鐘可到武義縣城的唐風溫泉。
冬日室內的“冰天雪地”
坐落于國家aaaa級風景名勝“紹興市柯橋區鑒湖-柯巖風景區”內,南傍山北依水。是浙江地區唯一一家可提供四季滑雪的`運動場所。雪館建筑面積近4萬平米,全套采用了德國知名廠商的造雪設備和國際先進的制冷技術,確保滑雪愛好者一年四季都能享受滑雪運動的無窮樂趣。
出行小tip:
地址:紹興柯巖柯南大道2168號喬波冰雪世界。
價格:240元/4小時。
吃貨最愛。
山海湖相映柑橘、湖羊肉吃貨最愛。
南北湖是我國唯一集山、海、湖為一體的風景區,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整個風景區以南北湖為中心,東起長山,西至海寧界,北鄰六里堰集鎮,南瀕杭州灣,由湖塘、三灣、鷹窠頂、談仙嶺、濱海五大景區組成。湖的南端是海,聞名中外的錢江潮就在此形成,既能欣賞錢江潮源、石帆蜃氣等奇景,也能海邊拾趣;湖的四周山體連綿,松、竹、茶、橘……近翠遠黛,簇擁一池碧水,可謂湖光山色。農歷十月初一,更可觀東南奇景“日月并升”。
依托山海湖為一體的自然資源,南北湖逐漸形成了以“山珍海味湖鮮”為內容,融合吳文化的精致純正和越文化的粗獷醇香為特色的美食文化。每年10月份下旬,南北湖都會舉辦“柑橘節”和“湖羊肉美食街”,游客們在享受美食的同時,還能領略到獨特的美食文化、老酒文化、民俗文化。
出行小tip:
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南北湖杭州灣北岸海鹽縣境內。
門票:80元。
臘腸醬鴨扯白糖江南古鎮的市井風情。
安昌古鎮是紹興有名的四大古鎮之一,其建筑風格傳承了典型的江南水鄉特色,一衣帶水,古樸典雅,其特產安昌臘腸、扯白糖遠近聞名,具有水鄉風情的水上婚禮也是別具特色。這里是紹興師爺的故鄉。最有特色的是安昌的小橋。每年的臘月風情節吸引了大量游人。
安昌的小橋非常有特色,“拱、梁、亭”各式,千姿百態,古樸典雅,素有“碧水貫街千萬居,彩虹跨河十七橋”的美譽。沿街各式傳統老店鱗次櫛比,千姿百態,銷售的當地土特產品琳瑯滿目,尤其是百姓現場制作的傳統食品,如香腸、扯白糖等,風味獨到,頗有地方特色。
出行小tip:
地址:紹興047鄉道安昌古鎮。
門票:免費(古鎮里展館需要門票,聯票35.00元。)。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旅游行程。
(一)內容。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施行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信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和境外旅行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合同約定的購物行程安排;有權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有權拒絕旅行的強迫購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
(2)旅行社在7天之內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違約的不在此范圍之內。
2.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嗇或減少旅游項目,給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門投訴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依法獲得賠償。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民族風俗習慣應當得到尊重,在選擇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旅游者有權將組團旅行社發給旅游者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義務。
(一)旅游者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旅游者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侵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權利。
(三)旅游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游申辦和實施過程中,必須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資料,履行合法手續。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旅游者參加旅游應卻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尊重領隊人格和服務,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滯留不歸,如在境外擅自離團或非法滯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者承擔。
(四)旅游者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旅游者應當提前7天(含7天)通知對方。但旅游者和組團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旅游者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者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旅行社已辦理的護照成本手續費、訂房損失費、實際簽訂費、國際國內交通票損失費,按照實際損失計算;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陪償責任;甲、乙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護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將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旅行社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六)旅游者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七)游戲者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權的行前說明會。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九)出境旅游過程中,旅游者與旅行社之間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十)旅游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及貨幣數額應當符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規定,嚴禁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三
1、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經營,游客向旅行社報名參游時,應首先了解該旅行社是否屬合法有證經營社。旅行社應當將\’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一起懸掛在營業場所。與游客協商洽談旅游業務的,應當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
2、團隊或游客委托代理人為其辦理旅游業務必須提交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及范圍。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旅行社簽約,其法律后果直接歸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4、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的行程內容并預約出團時期。旅行社應全面如實向游客介紹其服務內容及質量。
8、旅行社在確定出團日期后,會通知游客,故游客應預留能夠讓旅行社與自己聯系得上的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約定為準。
10、游客在旅游中應遵紀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風土人情、民族習俗。
12、游客請不要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13、旅行社無法保證您所購買的商品沒有假冒偽劣商品,游客購物須慎重辨別,由此產生的購買責任由游客自負。一旦出現此類問題,由游客與商店解決,但旅行社會給予必要的協助。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90天內向當地我省各級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四
買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賣方:
地址:
電話:
稅號:
開戶行及賬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賣方生產的“冠通”牌電線、電纜產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買方購買:電纜正差1米,按實際米數結算。
第二條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
1、產品的交貨時間為:
2、產品的交貨地點為:
第三條產品的交接方式:
1、產品的運輸方式為賣方送貨,運費由賣方承擔。
2、產品的收貨人為該收貨人在賣方送貨單上蓋章或簽字,視為買方收貨。
3、合同訂立后,買方如果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或收貨人時,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二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第四條提前或逾期交貨的處理。
1、實際交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不超過二日的,視為雙方守約,合同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2、雙方逾期交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賣方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執行。
3、買方逾期收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買方逾期收貨,買方逾期收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4、買方逾期收貨時間超過三個月時,視為買方拒絕收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行處理貨物,所收貨款不予退還。
第五條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
1、本合同訂立三日內,買方向賣方預付30%作為定金賣方組織生產,貨到現場付清全款。
2、收貨時,買方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賣方組織卸貨。
3、預付款在最后一批交貨的貨款中沖抵貨款。
4、貨款支付方式為,買方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銀行卡等支付方式代為支付貨款的,應提供該單位或個人的書面授權,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6、預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內產品價格為固定價,合同簽訂后不隨市場變動,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逾期付款的處理。
1、買方收到產品時而尚未付款的,視為買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違約金應于最后一次交貨前,與貨款一并付清。
3、在買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搶、扣押、留滯、折抵或損害賣方產品、運輸車輛;否則,賣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拒絕收貨情形處理外,并追究買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產品的質量標準及質量異議的提出。
1、產品的質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2、買方對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不和規定,應妥善保管,并在7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賣方所交產品的質量符合合同的規定。
3、買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不符合規定的合同號、型號、規格、收貨日期、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保留相關證據,并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處理意見。
4、賣方在接到買方有效書面異議后,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的當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經賣方確認確屬賣方質量責任時,雙方同意采用無償退貨、修理或更換方法處理;應買方儲存、保管、使用、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產品的包裝及回收。
1、電纜輪具,歸賣方所有,如有丟失,按廠價賠償。
第九條凡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賣方依本合同收到預付款后生效。
賣方:買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游行程。
(一)內容。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六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己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稱“須知”)適用于中國公民參加廣州市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
一、報名出團。
1.游客在參加出境旅游應攜帶有效證件,到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出境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報名。
2.旅游證件(護照、通行證,下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孕婦、健康狀況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報名時應如實說明。
4.旅行社應全面如實介紹其服務內容、質量及價格。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約定行程內容,并初定出團日期。雙方簽訂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團費應出具發票。團費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6.旅行社應在收齊旅游證件后15個工作日內與游客確定出團日期。
7.旅行社應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行程表發給游客,詳細說明有關事項。缺席者責任自負。行程表應列明以下內容:旅游線路、時間、景點、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稱標準、用餐次數及標準、購物娛樂安排、相關旅行社聯系人及緊急聯絡方式等。
8.旅游用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進行兌換、使用及辦理核銷或退匯。
二、團費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簽證費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境外機場稅(費)、游覽交通費;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4.行程表所列的餐費(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2.個人旅游意外保險費;
3.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
4.衛生檢疫費;
5.出入境行李的海關稅、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6.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
7.辦理分團的費用;
8.小費等其他私人性開支。
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甲方要求退團,乙方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1)未確定出團日期的,不超過人民幣200元。
(2)已確定出團日期的:出發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團費總額3o%;出發前13至7天,扣團費總額6o%;出發前6至1天,扣團費總額8o%;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團日期,乙方應盡量安排,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團情況處理。
3.乙方收齊旅游證件15個工作日內,不能確定出團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應退回已收團費并支付己收團費2%違約金;確定出團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時出團的,應與甲方協商選擇改期出團或改與其他旅行社并團出發,協商不成,乙方應退回已收團費并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出發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團費5%;出發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團費1o%;出發前6至1天支付已收團費15%;出發當天支付己收團費2o%。
4.游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14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3.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他有出境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書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4.游客應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海關管理以及相關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土人情、民族習慣;不涉足色情場所。違者后果自負。
5.因申請旅游證件、簽證、被拒絕出入境、傷病等屬于游客個人客觀原因導致游客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中斷,造成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旅行社按實際損失扣收業務損失費后將剩余團費退還。
6.旅途中,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不予退還。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并獲得游客書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例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造成不能按約定出團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旅行社與游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作出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中有關條款賠償游客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七
(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本勞動合同由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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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八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十九
西塘鎮位于江浙滬交界,是嘉善縣北部的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千年歷史古鎮,是“浙江省中心鎮”、“浙江省文明城鎮”、“浙江省教育強鎮”、“浙江省首批村鎮建設現代示范鎮試點鎮”、“浙江省文化市場示范鎮”,“全國創建文明村鎮工作先進鎮”,被列入首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預備清單,并被聯合國授予歷史文化保護杰出成就獎。
西塘古鎮的街道有各種各樣的類型,有些街道是在繁華的商業街上,在這樣的街道上可以瀏覽商鋪的建筑和琳瑯滿目的當地土特產和旅游產品。有些街道是依河而建,在這里一邊欣賞頭頂上的長廊建筑,另一方面可以享受河面吹佛的清風,觀賞游船和河對面保存完好的明清建筑。
南北湖風景區是我國唯一融山、海、湖為一體的景區,位于杭州灣北岸海鹽縣境內,是浙江省第一批省級風景名勝區,浙江十大“最佳休閑度假勝地”之一,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南北湖山圍湖而立,海仗山湖而依,湖光、山色、海景相互映襯。我國古園林專家陳從周教授盛贊其“山有層次,水有曲折,海有奇景,比瘦西湖逸秀,比西子湖玲瓏,能兼兩者之長”。景區總面積約45平方公里,由湖塘、山林、海濱、古城四大景區組成,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文景觀,有世界最小的石城——“談仙石城”;享有夜普陀之稱的千年古剎——“云岫庵”;舉世聞名的錢江潮起源地——“錢江潮源”;見證中韓友誼歷史的——“金九避難處”等40多處景點景觀。核心區兩湖面積1800畝,三面環山,一面臨海,湖形曲折。湖中有白鷺洲,蝴蝶島,這湖邊山,湖中堤,湖內島,自然別致,相得益彰。南北湖的美是閑淡的,有山水,有田園,有農家,成片的茶園、果樹,竹林,透著濃厚的山野氣息,頗有“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味道,以其閑雅野趣保留了江南一片真山水。
下渚湖又名防風湖、風渚湖,浙江德清縣境內,杭州的北邊。距杭州市中心40公里,杭寧高速公路德清出口處4公里,是天然形成的江南最大濕地風景區,面積10平方公里、主湖3.4平方公里,是浙江省第五大內陸。
下渚湖風景如畫、每逢春風和暢之時、萬物生輝、人當陶醉其間。炎炎夏日,湖上綠荷傘蓋、云浮半空,西風徐來,頓覺清涼爽快。天高云淡,桂子飄香時,葦風蘆影、景宇肅澄,令人心曠神怡。入冬,霜林冰岸,霧散窮天,一旦瑞雪,湖面上下,鵝毛翩翩。一個晶瑩剔透的下渚湖讓人流連忘返。
新葉村位于浙江建德市南部,東與蘭溪市接壤,南與上吳方村為鄰,西北枕靠玉華山、道峰山,距330國道線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大慈巖“江南懸空寺”6公里。
宋寧宗嘉定年間,新葉村始祖葉坤隨南遷的宋皇室從中原來到浙江,并入贅湖岑(今浙江建德壽昌境內)夏家,后夏姓人因不堪土地貧瘠遷走。留下來的葉氏后裔在歷經宋、元、明、清及民國700余年的漫長歲月,竟成繁衍二十九代、人口3000余人的龐大氏族聚落。在遠離塵囂的山坳里,在那片并不富饒的土地上,頑強地維系著血脈的傳承和傳統的接力。走進這個國內最大的葉氏聚居村,踏在光可鑒人的青石板路上,七個多世紀漫長的宗族發展史,隨著狹窄、潮濕的小巷,高大、斑駁的烽火墻,莊嚴、肅穆的宗祠漸漸清晰起來。
藏龍百瀑(又名太平天國“小梁山”)距縣城18公里,南連臨安“小九寨溝”風景區,西與世界第二、亞洲第一的天荒坪抽水蓄能電站相連,湖州通向臨安的.臨青省道橫穿藏龍百瀑景區,藏龍百瀑景區方園30多平方公里,進入景區沿途兩岸。
千米高山對峙,森林茂密,路邊飛瀑流泉,可見懸崖疊障,奇峰林立,瞬間迎面而翠竹連綿。藏龍百瀑是浙江最大的瀑布群,有三折重疊,落差為60多米的“長龍飛瀑”,有彩虹橫臥的“虹貫龍門”(人稱小黃果樹),更有神形皆備的“神龜聽瀑”——真可謂瀑瀑相連,一步一景。藏龍百瀑不僅以瀑布眾多而聞名,同時還有一塊萬噸巨石在七千萬年前就懸掛在兩座懸崖之間,人稱“仙人橋”,有千鈞一發之險,望仙石、老鷹石、天生懸石,石石相望,形象逼真。俗話說深山藏寶,景區內有多種野生動物和近百種國家保護樹種。夏天天氣涼爽,寧靜幽雅,有十里不打傘之奇,峽谷無蚊之妙;冬天百瀑冰凌,天造奇觀,雪景迷人,堪稱“江南哈爾濱”。從山頂俯瞰,只見一個山谷,口狹肚大,呈寶葫蘆形,山谷之中有一村落,名為“藏龍山寨”。
竹,樸而淳厚,清而典雅,靜而怡然,滋養著安吉的土地和生活,安吉成了名副其實的竹子生態之鄉,飄飄灑灑的竹樂,帶我們走進一片竹子王國——安吉竹博園。
安吉竹博園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境內,距上海220公里,南京230公里,杭州60公里。景區始建于1974年,占地1200畝,是國家4a級旅游區、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全國科普教育基地。潺潺的滸溪水映襯出竹博園389種珍稀竹種,是真正的竹的世界,竹的海洋。到竹博園游覽,可以一覽世界各國的奇篁異筠,洞悉千載的竹子加工利用史。置身林間,仿佛走進竹的海洋,它們有的偉岸凌空,有的低矮匍匐;或細如棒針,有的葉大如帛;有的色彩斑斕,有的古怪扭曲。
溪漂流被國家旅游局評定為aaaa級景區。
杭州雙溪漂流憑借“水清、竹多、落差大”這些自然優勢和“茶文化、竹文化、水文化、佛文化、農耕文化”的有機融合,再加上不斷開拓創新,在推出了雨漂、夜漂、冬漂、皮筏漂等漂流“套餐”的同時,又通過茶圣節、燒烤節、狂歡節、戲水節等各種活動,打響了“江南第一漂”的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不斷飆升,已成為華東地區旅游業中的一個亮點和熱點,形成了獨特的“雙溪模式”。
懸崖高位洞穴建筑是大慈巖的一大特色。在大慈巖,寺廟、棧道、香廊、索道都處處體現出一個“懸”字。主殿寺廟地藏王大殿一半嵌入巖腹,一半凌駕懸空,頗為奇險壯觀,它與山西恒山懸空寺有異曲同工之妙,故稱之為“江南懸空寺。”“天棧云渡”沿斷崖因勢布局,為一石欄相續延伸的長廊、憑欄俯視、有“足底懸崖恐欲崩”之感。
大慈巖秀麗山水、長谷溪流是大慈巖的又一特色。大慈巖山高坡陡,山頂谷中有玉華湖,水從谷口中流出,或奔騰直瀉成瀑布,或因大石擋道成溪流,或滲于亂石叢中成泉水,或隱或顯,或大或小、或急或緩,曲曲折折直至山腳,形成一條800多米長的山水相映的秀麗景觀。
杭州東方文化園位于錢塘江、富春江、浦陽江三江匯合處的蕭山義橋楊岐山南麓。景區占地2700畝,總投資5億元,是杭州市的重點旅游項目。景區距杭州市區、蕭山城區各為15公里,區域位置優越,這里左鄰湘湖,右連漁浦,田園村落,鶯飛草長,淺山碧水,風光秀麗。園內以周易八卦布局,儒、釋、道三家同構建筑,2728米彩繪藝術長廊貫穿全園八大景區(世紀廣場、佛家區、道家區、儒家區、東方度假區、千畝大草原、山瑞覽勝景區、世界珍奇瓜果園),充分展示了東方傳統文化的豐富內涵和深厚底蘊。
龍門古鎮是我國古代宗族聚居形態的典型,至今仍較完好地保存著明清兩代建筑群與古街風貌。鎮外的龍門山及主峰杏梅尖雄偉峻拔。龍門又稱龍門古鎮,位于浙江富陽縣南部,距縣城16.1公里。南系龍門山,屬仙霞嶺余脈,主峰杏梅尖海拔1067.6米,為全縣最高峰。清代為正南區慶善十二莊。現屬龍門鄉。鄉人民政府駐此。由龍一、龍二、龍三、龍五、龍七、龍八、龍聯7個行政村組成。
龍門古鎮保存自明至民國時期不同風格的大小祠堂、廳堂、民居、古塔等,成為一個較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落。龍門村歷史上曾建有60余座廳堂,現尚存有30余座。古建筑群布局嚴密多變,是江南古代宗族聚居形態的典型反映。整個古鎮由眾多以廳堂為中心的居住院落組合而成,簡稱廳屋組合院落。一座廳堂為一房或一小家族的祠堂,以此為主體,環以住宅,筑起高墻,成為龍門孫氏總族下一房一支的居住點。《孫氏宗譜》載:“孫氏千有余家,各房聚處皆有廳以供闔房之香火”。
浙江省旅游合同書大全(20篇)篇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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