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對于保障商業交易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接下來,我們將為您呈現幾份合同協議范文,供您參考使用。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一
《民事訴訟法》第89條第3款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這一規定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調解書必須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據此,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的方式。二是調解書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視為調解不成立,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案件,人民法院調解時需要確認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義務的,應經其同意,調解書也應當同時送達其簽收。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在簽收調解書前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其次是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的生效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第2款規定,不需要制作調解書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后果。
第一,結束訴訟程序。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的結案方式之一。調解協議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終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民事訴訟程序也因此而終結,人民法院不得對該案繼續進行審理。
第二,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調解協議生效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調解協議中得到確認,民事爭議已得到解決,當事人不得對此法律關系再發生爭議。
第三,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調解協議生效后,民事糾紛已依法解決,當事人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對于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或者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況、新理由,在6個月屆滿后,還可以第二次起訴,請求法院審理解決。
第四,不得對調解協議提出上訴。調解協議是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達成的,當事人一旦接受調解協議,就意味著放棄了上訴權。因此,無論是在一審、二審還是再審程序中達成的調解協議,均不能提起上訴。
第五,有給付內容的調解協議書具有強制執行力。調解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達成的,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能自覺履行。如果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協議生效后,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四、第五條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調解協議有效:
(一)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協議無效:
(一)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強迫調解的,調解協議無效。
下列調解協議,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履行xxx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而發生爭議。現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商事調解中心按該中心現行有效的調解規則進行調解。
雙方一致(可選擇):。
1、選定先生/女士擔任調解員。
2、委托調解中心代為指定調解員。
并同時確認如下事項(可選擇):。
1、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后,雙方同意將和解協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制作成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2、經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以及時有效地解決爭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xxx年月日。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二
立約人:
__,男,75歲,河北保定市____縣__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下列子女之父親。住址:___縣__村。
___,女,70歲,河北保定市____縣__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王全巨之妻。住址:___縣__村。
__,男,50歲,河北保定市____縣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長子。住址:___縣__村。
__,男,45歲,河北保定市____縣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次子。住址:___縣__村。
__,女,41歲,河北保定市____縣__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女兒。住址:___縣__村。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愿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后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后四間為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為憑。
一、位于__村東與張華豐為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王全巨)以及院落使用權歸王子為所有。
二、位于村東與王海為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王全巨)歸王子義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王全巨夫妻居住至壽終為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3萬元(人民幣:叁萬元整),由王全巨在個人存款中支出3萬元給王子為。
四、__不分房屋,在王全巨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2萬元給王子艷。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于贍養:分家后,兩個兒子分擔王全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100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王子艷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后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__(簽名手印):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簽名手?。篲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簽名手?。?。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三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就糾紛解決方式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只能通過向仲裁協議中所確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而喪失了就該糾紛提起訴訟的權利。如果一方當事人違背仲裁協議就該爭議起訴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停止訴訟,法院也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起訴。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對訂立于仲裁協議中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這是仲裁協議法律效力的重要體現。
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據。沒有仲裁協議就沒有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同時,仲裁機構的管轄權又受到仲裁協議的嚴格限制。仲裁庭只能對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約定的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而對仲裁協議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爭議無權仲裁。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四
工傷賠償中,和解協議是否有效,要視具體情形而定。
工傷賠償和解協議本質是民事合同,平等主體針對某一問題達成的合意。
在勞動糾紛中,和解是法律所允許的一種解決問題方式,具有便捷、高效等優點。
合同法53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4條規定,如存在“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訂立時顯示公平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變更或撤銷。
本案中的和解協議是否有效,就要和解協議是否屬于合同法第53、54條所規定的情形。
工傷賠償的標準是不是法律強制性的規定?有爭議。
我國沒有勞動基準立法,一般認為工傷賠償標準是一種計算標準或參考標準,如低于標準賠償,勞動者同意,視為勞動者對自己實體權利的放棄。
工傷賠償協議,一般不會因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存在合同法所說的“重大誤解”、“顯示公平”的情形。
最高院民一庭在“工傷事故民事審判實務問答”(載《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版)這樣論述:“工傷者在于用人單位簽訂工傷賠償協議并經用人單位履行完畢后,又以補償低于法定標準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爭議時不能以補償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為由認定協議無效。
如果當事人以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為訴訟理由,請求變更或撤銷的,可視情況作出處理。
如果補償金額相差不大,或在協商時明智補償標準仍接受的,一般不予支持,如確對工傷補償標準不了解實際所獲補償有明顯低于法定標準的`,可以變更或撤銷補償協議。
本案勞動者沒有評殘就進行了賠付,工傷能否評殘,能評幾級傷殘,傷殘能賠付多少錢,作為勞動者,他并不知曉。
經過鑒定后,發現獲得賠付與應得賠付之間存在很大差距。
勞動者以重大誤解為理由請求撤銷賠償協議,應能得到支持。
單位與員工私了的情形很多,除了工傷,還有經濟補償,未簽合同賠償等,怎么規避簽了合同卻被撤銷的法律后果呢?胡敏律師建議,單位在簽和解細節協議時,應詳細告知勞動者法定賠償內容,并在協議中明確,按照法律規定應賠付多少,勞動充分了解上述賠償項目和數額,基于某原因(如單位困難),僅要求賠付多少,自愿放棄差額部分。
這樣的協議,可大大降低被撤銷的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電話: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工傷保險條例》、《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和〈陜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勞動者傷殘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時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時,發生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西安市人社局認定,勞動者的此次事故屬于工傷事故。
第二條經雙方充分協商,勞動者同意放棄申請工傷傷殘評定的權利,由用人單位參照有關標準給予勞動者相應的一次性補償。
第三條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充分協商,勞動者同意由用人單位給予其如下工傷待遇:
(1)醫療費及后續治療費用為:__________;。
(2)誤工費(含醫療期間及出院之后的康復期)為:__________;。
(4)前述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對于前款約定的補償款,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日內全額支付給勞動者,不得拖延;勞動者本人應領取該補償款,不得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若委托他人,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第四條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即行終止,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也同時終止,雙方之間也無其他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
勞動者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日內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手續(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條勞動者在本協議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單位主張任何補償請求,若勞動者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則同意由將已經收取的前述補償費用全額退還給用人單位。
第六條本協議約定的前述補償為一次性補償,勞動者在取得補償款后,同意不再以此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補償,也不再以此為由妨礙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應當補償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用人單位執三份,勞動者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于甲方辦公室。
用人單位(蓋章):_____勞動者(簽字):
經辦人(簽字):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五
意向書是國家、單位、企業以及經濟實體與個人之間,對某項事務在正式簽訂條約、達成協議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態度或提出初步設想的一種具有協商性的`應用文書。
意向書的主要作用是傳達“意向”,提請對方注意或供參考,可以約束雙方的行動,保證雙方的利益;意向書能反映業務工作上的關系,能保證業務朝著健康有利的方向發展;意向書可為正式簽訂協議或合同打下基礎。
意向書是協商過程中各方基本觀點的記錄,一旦達成正式協議,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書不具有協議、合同那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作合作意向協議如下:
一、 合作內容:
乙方經考察甲方工廠及系列產品情況,有意向甲方訂購 件服飾。
二、 甲方、乙方合作方式:
甲方為乙方提供服飾貼牌加工,乙方需預付甲方 萬 (大寫: )作為訂貨預付款,甲方收到預付款后安排寄樣。具體訂貨明細在 年 月 日前交給甲方,發貨時間根據訂貨情況再協商決定。
三、 協議生效
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四、 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六
網絡服務使用協議作為傳統格式合同在網絡時代的一種新興形式,它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深刻的必然性,其廣泛運用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但同時也給法律帶來了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為促進網絡服務使用協議的健康發展,使其能夠兼顧公平和效率,有必要對其法律效力問題加以研究和探討,并尋求恰當的解決途徑。
本文除前言和結語外,共分為四章。
第一章,探討了網絡服務使用協議的概念、法律性質、主體及特點,得出網絡服務使用協議是一種電子格式合同的結論。
第二章,敘述了美國法院和美國立法機構對網絡服務使用協議的態度及其變化,然后從促進中國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與國際接軌的角度討論中國認可網絡服務使用協議的必要性和網絡服務使用協議有效的幾個必要條件。
第三章,主要是具體分析了網絡服務使用協議中協議修改、免責聲明、違約賠償和法律的適用和管轄等典型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筆者針對完善我國網絡服務使用協議提出了幾點建議,認為應立法、行政、行業自律等多方面考慮,來平衡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失衡地位。以達到使網絡服務使用協議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獲得最大效率的目的,并為完善迅速發展的網絡世界的法律規則略盡綿薄之力。
那些輕視人民調解協議書的人可要注意了,今后可不要隨隨便便“毀約”了。從11月1日起,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將不得隨意撕毀、拒不履行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調解協議,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的。
與此同時,司法部也頒布了《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置、組成和運行機制,調解民間糾紛的范圍,方式和分工,程序和要求,以及人民調解協議的訂立和履行。這兩部法規都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調解協議以誠為本
上法庭將被作為證據
根據相關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法律界人士說,對調解協議法律地位的確認意味著人民調解協議在法庭上將被作為一種證據對待。過去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如一方當事人反悔,按照民事法的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這個過程中,調解協議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
而今后,調解協議一旦達成,如果反悔不履行,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但調解協議這時就變成一個證據,法院受理后審查你這個協議是否有效,只要調解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及社會公共利益,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況的,人民法院就以此作為解決當事人糾紛的依據,以裁判的形式維護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要求你履行。因此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應以誠信為本遵照履行,隨意反悔將行不通。
法學家們認為,調解協議的“橡皮圖章”變硬了,這表明法律對于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加強了。
只有經過公證
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法律界人士同時提醒人們注意,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意味著具有強制執行效力,除非經過公證。即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執行調解協議,必須經過公證。這是因為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而民事合同本身是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只有在經過公證程序公證后,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具有債權內容的調解協議,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人可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調解協議
訴訟時效為兩年
此外,還要提醒注意的是人民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原糾紛的訴訟時效因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而中斷。調解協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后,當事人以原糾紛起訴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協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要求變更撤銷
誰主張誰舉證
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議或者請求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將依法支持,但是,提出主張的當事人必須舉證。
點評: 與訴訟制度接軌
法律界人士指出,以前調解協議缺乏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可以隨意反悔,這不僅挫傷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還無助于公民“誠信”意識的培養和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也不利于社會穩定長效機制的形成。
以往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認為人民調解在處理糾紛中起不到什么作用,便出爾反爾,或調解后仍紛紛起訴到法院,使法院非訴案件所占比例較大。在80年代每發生17起民事調解只有1起訴訟到法庭,而現在1.7起民事調解就有1起告到法庭。這不僅加重了法院辦案壓力,也削弱了調委會的權威性和聲譽。
合法調解協議書有了法律效力后,實現了人民調解與民事訴訟程序的接軌,使法院可以減少一般民事案件,集中力量辦理重要案件。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七
合同原件是指經雙方當事人合議一致后簽字或加蓋雙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規定的“書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證明力的一種,合同原件在證據學上可被認定為直接證據和原始證據,是一種直接來源于爭議事實而且可以單獨、直接證明爭議事實的證據,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傳真件也屬于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但是與原件相比較,傳真件性質的不同會影響其法律效力:由雙方互相傳真并直接就其所載內容進行修改或確認的傳真件可視為原件,但僅以傳輸文本、圖像為目的的傳真件在性質上類似于復印件,屬于效力待定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其次,應根據客觀情況判斷傳真件證明力大小。有時,即使傳真件的性質屬于原件,仍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比如,在當事人相互要約、承諾過程中所使用的傳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諾尚未成立,該傳真件就不能作為認定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或者,在可以證明合同關系成立的傳真件之后,雙方當事人就約定事宜又簽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則該傳真件也不能作為認定合同內容的證據。
最后,在認定傳真件的證據效力前,要先鑒別傳真件的真實性。傳真件的內容可以通過復印等手段進行變造,因此,傳真件在作為原件時雖具有完全證據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過其他證據佐證其真實性。
對于確認傳真件的證據效力,首要方法是詢問對方當事人對傳真件的質證意見。若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則進一步詢問傳真件上的傳真標志、傳真號碼等是否屬于該當事人所有。如對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八條第二款來確認傳真件證據效力。
另外,也可查詢電信部門發出傳真方的電話機在特定時間傳真的檔案記錄,與傳真件相對照。該等證據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請法律調取,電信部門的檔案記錄保存時間也需要引起注意。
從證據角度來說,掃描件是圖片,作為復印件的形式存在,從技術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單單掃描件的證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對方對掃描件認可,否則需要提供其它相關證據進行佐證,形成證據鏈條,掃描件才能作為定案證據,從而具有較高證明效力。
掃描件相當于復印件,僅憑此去打官司是很難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鑒定出來,如原件真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而掃描件即使鑒定真實,仍不能直接作為證據認定,這就是兩者區別。
實務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證明力最強的是加蓋公章的合同原件!但在實務操作過程中存在某些實際困難以致無法獲取。
原件,只能取得相關傳真件或掃描件,雖然傳真件和掃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無論是掃描件、傳真件還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否則便談不上證明力度。如果是掃描件最好用彩色掃描,傳真件、掃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時進行比對,才能真正具備法律效力。
同時為了使傳真件和掃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雙方均同意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可以借助網絡平臺,通過電子郵箱或qq等傳輸合同、合同履行簽認等電子文本,并保存相關記錄,以備發生糾紛時做證據使用。
點評。
通過上述內容的解答,相信各位讀者對合同原件、傳真件和掃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區別有了認識,在合同管理及保管上,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合法電子簽章軟件簽訂的電子合同原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紙質合同原件,證明力與紙質合同原件一樣。
文檔為doc格式。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八
鑒于:《_________》(附件二)的規定第一年度的受托人報酬另行簽定協議,甲、乙、丙本著平等互利和長期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第一年度的受托人報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第一年度的受托人報酬數額為_________元×5‰。
第二條第一年度的受托人報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第三條第一年度的.受托人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成立當日。
第四條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受托人報酬,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當承擔計劃本金5‰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五條本協議自甲、乙加蓋公章,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九
甲(是名字)、乙(是名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某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同時享有法律效率,成為合法夫妻。
_________年,由于我們感情破裂(寫出理由),深知不能共同在生活下去,經過協商,夫妻雙方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同意離婚,并以書面形式達成共識,具體內容如下。
1.寫出你們的條件和財產分割內容。
具體事宜,如上所述,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對此并無異議,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各執一份。
特此聲明,此協議簽字后,立即生效。
女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十
雙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區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取名:,離婚后兒子由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可在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不動產分配方案:
2、動產分配方案:
(1)機動車。
(2)首飾。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財產(如衣服、手機等)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承擔:
1、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2、婚前個人債務:
婚后個人債務: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
雙方立協議人簽字:
男方:_____女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十一
行紀人:鎮江市兄弟房產買賣有限公司(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樓層__________,并含下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結算,乙方每年給付甲方十個月租金,扣除2個月房租的閑置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現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通過媒體,尋求到承租戶,可自行與承租戶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所有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除外,乙方應在監督租戶妥善保管好室內物品,并監督使用。
六、乙方的報酬在收取承租戶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戶的租金減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在乙方與承租戶簽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__,另付賠償承租戶的其他損失及違約金。
八、對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權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給任何人使用,對與乙方出租的`價格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十、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增擴設備時,應經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承擔;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紀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本契約未經事項:雙方另行議定,補充協議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一份。
十五、其它事項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資質證號:
身份證:經辦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十二
行紀人: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樓層__________,并含下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結算,乙方每年給付甲方十個月租金,扣除2個月房租的閑置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現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通過媒體,尋求到承租戶,可自行與承租戶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所有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除外,乙方應在監督租戶妥善保管好室內物品,并監督使用。
六、乙方的報酬在收取承租戶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戶的租金減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在乙方與承租戶簽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__,另付賠償承租戶的其他損失及違約金。
八、對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權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給任何人使用,對與乙方出租的價格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十、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增擴設備時,應經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承擔;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紀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本契約未經事項:雙方另行議定,補充協議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一份。
十五、其它事項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二o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協議的效力(匯總13篇)篇十三
一、離婚協議的概述。
(一)、概念。
所謂訴前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同意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協商一致,商定至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后未能辦妥離婚登記而起訴到法院,或是商定直接到法院訴訟離婚,在起訴前達成的離婚協議。
(二)、內容及性質。
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應就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子女由何方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明確的約定。離婚協議既具有婚姻法上的離婚內容,也具有民法上設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實質上離婚協議包含了兩種法律關系,是一種混合合同。其中,離婚和子女撫養屬于身份關系,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財產關系,這兩種關系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但離婚協議的訂立是以離婚為目的的,故當事人雖對離婚達成協議,最后是否離婚卻不受協議約束,待辦理了離婚登記,法律才對離婚協議的效力予以確認。法律不干涉當事人對離婚的反悔,不賦予離婚約定法律效果,法院也不會強制認可離婚約定,關于這一點,大家基本無爭議。
但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相對獨立而又與離婚約定有密切聯系的。
對于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的約定,因為屬于身份關系的內容,一般也認為不具有獨立的效力。而對于財產及債務處理約定的效力,在司法實踐和學術界存在較大的爭議。
相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之間,都有不同的認識。這給法院的審判,律師辦案,當事人的維權活動,都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為法治建設帶來了較壞的影響。司法實踐中,對待訴前離婚協議的態度有很多種,沒有相對統一的觀點和標準。有的法官認為訴前離婚協議無效,因此對離婚協議不予采信;有得則完全采信該協議;還有的法官部分采納協議內容。筆者主要就離婚協議中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做如下法律分析。
1.離婚協議不同于婚內財產協議。
現實生活中與離婚協議相似的是婚內財產協議。《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對于這種約定,只要不具有法律所規定的無效情形,訂立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妻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撤銷,如果確實需要變更撤銷的,須經由雙方協商一致。
2.訴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分配的約定不同于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分割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如果已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是生效的協議。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訴至法院的,如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二、訴前離婚協議應當適用的法律。
《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橐?、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庇腥藫苏J為,涉及婚姻關系的協議處理僅適用《婚姻法》、《民法通則》而排除《合同法》的適用。如前所述,涉及離婚的協議并非都是身份關系的協議,其中,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當適用《合同法》調整。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因此,訴前離婚協議應優先適用《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三、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其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以下幾個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的協議,其所附的條件就是以登記離婚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當事人起訴離婚,而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該離婚協議的條件未成就,協議未生效。
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一種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彪x婚協議在訂立時就生效。
經國家對離婚合意的確認才生效。當事人即使約定離婚協議不可撤銷,該離婚協議也不具有效力。當事人訂立離婚協議時一般不會像其他附條件協議那樣對所附條件明確表達,但無可否認,離婚協議必然隱含著一個前提:“如果離婚,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按本協議約定處理。”訴前離婚協議實為附生效條件的協議。以下從民法即合同法相關理論來分析:
(一)從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上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屬于何種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的是民事法律行為中規定了一定的條件,并且把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為奇誒的那個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可以分為延緩條件和解除條件。
延緩條件是指如果該條件成就,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發生。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雖已成立,但并不立即發生效力,其效力處于停止狀態,條件成就后才生效,所以延緩條件也稱停止條件。解除條件指民事法律行為已發生效力,但如果該條件成就,則其效力消滅。訴前離婚協議應屬于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從合同成立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自雙方簽字時成立。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通過要約和承諾的方式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關系,表明了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合同的成立屬于合同的訂立范疇,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其意義僅是識別合同是否存在。
離婚協議亦是如此,男女雙方在約定的離婚、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事宜的協議書上簽字時,協議就存在了。因此,我們用上述合同成立的理論來分析,可得出離婚協議在雙方簽字時已經成立。
(三)從合同生效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的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1.合同是否成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而合同是否生效解決的是已經存在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
其判斷結果為有效、無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銷可變更四種。
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以下幾點:
(1)合同依法成立;。
(2)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實;。
(4)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有些合同還必須具備特殊要件方能生效,主要包括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生效意味著在訂立合同各方之間,約定并形成了新的權利和義務,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他方可要求其全部履行合同,必要時可對另一方提起訴訟。
3.由上述合同生效的理論來分析離婚協議:
定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當一方在簽訂協議后,拒絕按協議約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那么依據該生效的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該離婚協議,并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違約方與其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而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須經雙方自愿,基于此,法院將無從強行判決違約方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換言之,法院無法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協議。這是基于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的理論而得出的結果。因此可以得知,按照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理論,在離婚協議簽訂之后,一方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前,另一方不能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方全部履行離婚協議的主張,由此也可以看出,訴前離婚協議在離婚訴訟中尚未生效。因而,由法院在離婚訴訟中確認訴前離婚協議的效力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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