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地方,我們在這里接觸到各種知識、技能,也結交了一生的朋友。學校是孩子們接受教育的場所,是他們成長的重要環境。在學校中,學生們可以通過參加社團活動發展興趣愛好。如何與老師和同學建立良好的關系,促進學習和成長?學校為學生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教育資源。怎樣合理地安排學習時間,使得學業和興趣愛好能夠兼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學校生活中的一些經驗和感悟,供大家參考。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一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xxxxx中學。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動植物。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汽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xx]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激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十六條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十九條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三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于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匯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四
為加強學校班級財產管理,減少損壞,防止浪費,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后勤管理: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學期初,學校后勤處將教室、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后交付各班級學生使用。經班主任核實并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后勤處、學生處進行督導。
3、學期中,后勤處會同學生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周班級應指派專人進行自查,并報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調整或離職等,應向后勤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沒有辦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擔責任。
4、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后勤處申請,由后勤處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5、后勤處、學生處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發現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做好記錄,上報情況,落實賠償。問題嚴重者,報學校領導按有關規定處理。
6、后勤處對班級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進行維修,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級管理:
1、班主任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2、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的'所有財產,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實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照價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第一責任人。
3.教室課桌椅,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監管。學生人數增減,班主任把增減人數通知后勤處,由后勤處增設或收回桌椅.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更換桌椅。
4、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校長同意后,班主任會同后勤處相關人員辦理變更手續。
1、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人在開門窗,人走關門窗。開關門窗動作要輕,勿用腳踢門。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2、多媒體、機房、實驗室等公共場所設備,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丟失要照價賠償。
3、課桌椅要愛護,不亂刻亂畫,不準私自調換。人為損壞或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看管好班級的其他財產,不能分清責任的財產破壞行為,由集體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地上拉繩曬衣。故意損壞花草樹木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6、賠償和修理后,由后勤處財產管理員核銷。
7、舉報他人破壞公物者,經核實給予相應獎勵。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五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各教師財產負責人為本人;
各班級財產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
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承包業主;
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四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五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六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第八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九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一條、校長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二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
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
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
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四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十五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甘泉縣高級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十六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八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九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填寫離校通知單,最后校長簽字后由校辦公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十七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行。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六
大宗物資采購:為了規范我校物品采購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證物品質量,特成立學校大宗物品采購小組:
一、成了大宗物品采購小組。
1.政府采購辦相關人員。
2.學校采購小組。
組長:學校紀檢監督組組長(黨總支副書記或工會主席)。
副組長:后勤服務中心主任。
直接采購成員組成:黨總支副書記、工會主席、后勤中心和申購部門人員及教師代表。
二、采購金額及范圍。
根據政府采購辦的要求,5000元--0元以內的辦公用品由學校采購小組報教育局組織采購;20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由學校報政府采購辦組織采購。20000元--50000元以內的維修由學校報教育局組織采購;50000元以上的由學校報政府采購辦組織采購。
三、采購小組職責及采購程序。
1.由申購部門填報申購單交校長審核簽字,采購小組在二日內按照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2.采購結束后,由采購小組寫出采購情況和驗收報告,采購小組成員簽字,將資料整理歸檔。
3.采購過程中,要嚴格把好三關:質量關、價格關、廉潔關。
4.如采購小組不嚴格把好三關,造成損失或較壞影響的,按學校規定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批量的辦公用品采購:為進一步加強辦公用品采購管理,規范辦公經費的支出行為,保證辦公經費有效使用。
(一)、適用范圍。
小型文化建筑設施;全單位日常辦公所需的各種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納入定點采供范圍。
(二)、職責分配。
1.大宗物資實行政府采購。采購小組負責組織招標、評標確定我單位辦公用品定點采購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督促供應商在我單位辦公用品供應中履行合同;受理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單》備案;定期向供應商統一結算辦公用品費用;組織大批量辦公用品采購。
2.財務負責向供應商統一支付辦公用品費用。
3.各部門填寫并由部門領導核批本部門《辦公用品領用單》相應欄目;提取所需辦公用品。
4.供應商按合同要求保證辦公用品供應。
5.采購小組負責參與、監督確定供應商的招標、評標工作。
(三)、運作規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紙、復印用紙、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資的型號規格、數量,由各需用部門填寫領用單領取。
2.采購小組牽頭組建有相關處室領導和教師、財務室等部門派員參加的供應商招標小組。
3.招標評標小組組織招標,并根據投標商的資質、服務承諾、讓利多少從中評選確定2—3家中標商。中標商與我單位簽訂辦公用品供應合同后成為我單位辦公用品定點供應商。
4.各部門需用辦公用品時,填寫統一制定的《辦公用品領用單》相關欄目一式二份,經由本部門領導核批,加蓋本部門公章后,由經辦人憑該單去定點提取。
5.財務室根據入庫單和發票向相關供應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標評標小組在收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各供應商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評審,確定是否續約。
7.供應商不能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約時,依約終止合同。招標評標小組重新招、評標確定新的供應商。供應商履行合同期滿,且無違約現象發生時,可以續約。供應商不愿續約時,招標評標小組重新招、評標確定新的供應商。
8.采購小組對辦公用品定點采購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杜絕違規行為。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七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財產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財產管理條例如下:。
1.由班組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師或班級財產保管員負責檢查,并做好清單檢查記錄。
2.教室所有財產、財產代碼編號(票貼)由各班包干管理。財產代碼編號不能隨意撕下。如有掉下應報總務處,重新補上;對撕下編號不報者,按損壞公物賠償。
3.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體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愛護學校財產。
4.對無故損壞公物的學生,除教育或違紀處理外,要求該生按原價或修理價酌情賠償;當公物損壞,查不出損壞者,則有班級集體賠償。
5.班主任或班級財產保管員,應對教室所有財產進行每周檢查一次;如需修理,應立即到總務處報告,由總務處派人及時修理。
6.學生在打掃衛生時應注意安全;放學后應關好門窗和日光燈,積極配合學校'清校'制度。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動植物。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11]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記工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四章責任。
第十六條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九
財產物資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于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并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余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文體器械室、醫務室及食堂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后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并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保管員每月要與各分室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保管員與分室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組辦公用具實行包干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并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對各班級、處、室、組在一年中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認真負責,為學校節約資財成績顯著的,保管員應報經總務處及校長室批準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于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負責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
1、學校有一位領導分管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師生員工愛護公物,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風氣。對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有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無故損壞、丟失的,責令照價賠。
2、為做好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建立有校財產物資保管員、校級領導參加的校級財產物資管理組及班級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組織。
3、各班、室在開學初由總務處,向有關教師辦理財產交接手續。
4、財產交接后,各班、室(音美體、儀器室、閱覽室、電腦室、食堂),不得將財產私自搬遷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
5、總務處在期中作一資助全面校產檢查,使用情況作好記錄。期末作全校性財產驗收。如有損壞和遺失的,一律按購價和制作的實際價賠償,并扣其班級的競賽分。
6、儀器室每學期末把財產的報損單送總務處(附單),經總務處核實,由總務主任簽字后方可報損。
7、為了更好地使用校財產,保持物資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總賬上設立“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科目和設置《固定資產登記清冊》及班級《固定登記清冊》。
8、為了改變無人負責和職責不明的現象,按班、室、人和存入點,落實到處、室、班、人,并簽訂《固定財產登記清冊》協議,定期檢查,誰用誰管。
9、一切增添的資產要經過校長審批、保管員驗收簽章的手續,由財會室審核入賬。一切減少的固定資產要經過校級財產管理組織鑒定,由校長報批。
10、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在一般情況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換出售。但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和工作的前提下,經校級財產管理組織同意,校長審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時必須辦理出借手續,收取一定的租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校內教師對教育用的設備借還都要在保管員處登記注冊。學校購入財產、物資,先有經辦人簽名,后由校保管員驗收簽名、登記。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到財務室核算報賬。
11、班級財產管理組織對本班財產每月清查、盤點一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年級組長和校級財產管理組織,每學期清查盤點一次,了解使用情況、調整賬目、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現問題、改進管理措施。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一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二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gh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三
1、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必須堅持統一領導、計劃供應、定額配備、歸口負責的原則。
2、凡本院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和財產物資,必須經保管人員和采購人員辦理入庫登賬后,方可憑據到財務處報銷;否則財務處不予辦理結算手續。
3、嚴格物資領發、調撥手續。物資的領發、調配和調換,均應填寫物資領發、收回憑證,并依據憑證增、減等有關部門的保管賬。調出或調入,應憑領發單或上級主管部門的物資調撥單,辦理領發或調撥手續,并及時調整財產賬。
4、對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等實行嚴格審批定額消耗的管理辦法。辦公用品按科室人員定額控制使用,不得突破,醫用表格按分配計劃執行。超過計劃領用須經院領導批準,追加計劃后發放。
5、家具、器具、醫療器械等,實行部門包干使用的辦法,填制物資包干登記表一式三份,物資保管部門及使用部門各執一份。領用時填的`領用單,據以增加部門包干物資;交回時,填制交回單,據以減少部門包干物資。
6、實行定期清查與隨時抽查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醫院的財產物資,要每年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清查。盤盈或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告領導及上級處理。
7、加強物資倉庫管理。保管員對倉庫物資要做到心中有數,確保無蟲、無鼠、無霉爛,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盜,對某些積壓不用的物資,要及時向領導提出處理意見,經批準后及時處理。
8、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資賬。分別設置固定資產賬、分類賬、明細分戶賬、材料賬、低值易耗品賬。會計同保管人員要分工協作,務使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9、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并須在限期內主動歸還。若有損壞或丟失,應酌情賠償。
10、不能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要由保管人員填制報廢單,核準后入廢品倉庫保管,經科、院領導的批準后,由保管員或財務處做賬務處理。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四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五
一、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二、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三、班級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級的桌凳、講臺,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等,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照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室器材、微機室器材、體育室、檔案室、圖書室、少先隊室的公物管理由各室管理人員負責。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的組成部分,是保證完成學校各項行政任務和教學工作的物質條件。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則
1.分級管理原則
總務處是學校財產物資的`總管。總務處設置專職財產管-理-員和倉庫保管員,依據財產物資的分類建立各類帳冊,做好財產物資的驗收、登記、計帳工作,定期清點工作,報損、報廢、銷帳工作。
組室部門管理。財產物資使用部門落實部門兼職財產管-理-員,依據財產物資分類建立部門分類帳冊,做好新添置財產物資的登帳工作,配合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財產,做好報修工作以及報廢銷帳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班級管理。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要落實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級財產,要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級財產的丟失和人為損壞。
2. 資產管理的范圍
產、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損品不登記,易耗品是指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的資產,有些雖然價值不菲,例如打印機硒鼓幾百元一個,使用不到幾個月,就不用登記,易損品是指容易損壞的,例如玻璃杯、燈泡、試管等也不用登。
二、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類物品
(2)課桌椅
(3)圖書資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按原國家制定的《固定資產分類目錄》
3.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價調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入價和調撥價入帳。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入帳。
(3)原財產改制成另一財產,應先辦理報廢手續,后這將改制成的財產估價入帳。
(4)無償調入、贈送的固定資產,按同期市場價估價入帳。
(5)調出、報廢、盤虧和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在辦妥手續后按帳面數銷帳。
(6)房屋和建筑物擴建、拆除應分別增減其原值。
(7)修理、修繕所開支的費用不計固定資產(不增加其原值)。
(8)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包裝費、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附加費(除汽車外)也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學校固定資產按現行財務制度不計提折舊。
4.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
(1)固定資產應由總務處統管,建立學校固定資產總帳和部門財產明細帳。
(2)部門指定兼職財產管-理-員,建立部門財產明細帳。
(3)定期清查財產做到學校帳、部門帳。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4)固定資產購置,必須經由倉庫保管員驗收、登記,在核對數量、規格、質量和金額無誤后錄入教育資產監管網,打印出資產條形碼連同實物交使用部門驗收。并開出固定資產記賬單送財一式二份,一份連同發票辦理手續。
(5)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應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置。屬自然損耗可由使用部門,財產管-理-員經部門主管審定后填寫報損、報廢單連同報廢殘品如數交總務主管核對驗收。
(6)報廢殘品變價處理后的殘值收入交學校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打入財政局指定賬戶,作重置固定資產之用。
(7)圖書資料按圖書管理辦法管理,凡借閱圖書產生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對貴重和稀缺圖書資料無法補充的應視其價值增加不同倍數補償。
(8)部門財產管-理-員應相對穩定,確因工作原因變動,必須會同學校財產管-理-員一起辦妥財產清點交接手續。
(9)固定資產帳務核算。會計控制固定資產總值,總帳設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部門設部門明細帳記錄本部門新有財產物資,會計和學校財產管-理-員應定期對帳,保持帳帳相符。學校財產管-理-員應定期與部門財產管-理-員對帳,保持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 價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財產列為低值耐久物品。
2. 低值耐久物品分類。按使用功能區別分類。
3.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辦法與固定資產同。
4. 學校設低值耐久物品總帳,部門設低值耐久物品明細帳。
四、 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領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為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實驗用藥品材料,維修用材料等均屬之,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學活動的必備物資,在財產物資中占相當大的比重,有的還要經常保持一定的庫存量。學校設收發室及倉庫管-理-員,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做好購入驗收登記和使用登記手續。
五、 帳簿設置
1.財產物品驗收登記簿
凡訂購、自行采購和上級調撥的財產物資,無論是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還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須經由倉庫管-理-員驗收登記入帳、記入〈〈財產物資驗收登記簿〉〉。
2.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驗收單
倉庫管-理-員按物品分類,對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開出驗收單,第一聯留存,第二聯交財務(必須是固定資產)登記入固定資產總帳,低值耐久物品驗收單不需要交會計,第三聯交部門管-理-員登入部門財產帳。
3.固定資產登記冊
固定資產登記冊是隨時隨刻詳細記錄學校固定資產情況的表冊,倉庫管-理-員憑固定資產驗收單登入固定資產登記冊。
4.耐久物品登記冊
耐久物品登記冊同固定資產登記冊,記入方法完全相同。
5.固定資產帳冊
學校設固定資產資產總帳、總分類帳,部門設固定資產分類帳。固定資產總值表 固定資產總值表是反映學校每年固定資產變化情況的表格,一般一年記錄一次。
6.教職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記卡
學校教職工借用或專人保管學校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物品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記錄在卡,不滿一個月的可用借條的方法,便于教職工在離開學校時移交新有物品。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六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七
1、固定資產。包括房屋、汽車、微機、文印設備、電風扇、電視機、錄放機、攝像機、照像器材、音響設備、通訊設備、食堂設備、辦公設備(含桌椅、沙發、文件柜、檔案柜)、水電修理工具設備、車輛管理工具及材料。
2、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達不到固定資產價值的物品。如桌、椅、計算器、算盤、訂書機、裝訂機、尺子、玻磚、號碼機、熱水器、體育用品等。
3、辦公用品。如:筆、墨、紙張、信箋、水杯、膠水、復寫紙、帳本、帳頁、香糊等日常辦公用品。
4、勞保用品。
5、勞動工具。
二、管理的原則及方式管理的原則,實行“帳物分開,采購與保管發放分開”的原則。所有辦公用品及物資均為辦公室統一管理,發放到各科室及個人的由科室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管理。辦公室要逐一登記造冊,做到帳物相符。
三、采購發放制度辦公用品及物資由辦公室按計劃統一購買發放。汽車修理材料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同駕駛員一同購買。其它科室及個人原則上不準購買報銷(辦公室同意購買除外)。
四、領用辦法各科室所需的辦公用品及物資由辦公室領取。機構調整及人員變動要嚴格履行公物移交手續。
五、配發標準。
1、辦公用品,既要保證正常工作的需要,又要按勤儉節約的原則配發。
2、每個科室每半年發一公斤茶葉、一塊肥皂、一條毛巾、拖把一把、掃把一把;每人每月發5加倫水票一張,半年領發一次。
3、駕駛員十八個月發一套工作服(價值120元);每季度發肥皂一塊、毛巾一條、手套三雙,每半年加發洗衣粉一包(500克),毛巾一條。
4、打字員每季度發肥皂一條,半年發毛巾一條,一年發袖套一雙。
5、其他工勤人員按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配發。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八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十九
醫院財產物資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管理、庫存物資管理、藥品管理、貨幣資金管理和應收帳款管理等。
為了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領用、報損等環節的手續,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如下:
(1)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分類和計價
確認標準:
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于固定資產范圍,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范圍和分類:
固定資產主要分五大類,并實行歸口管理,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設備和其它(含被服類)歸屬總務處管理;專業設備歸屬設備科管理;圖書類歸屬圖書室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凡產權屬于本單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種附屬設施。
專業設備:是指用于業務的各種醫療儀器、設備等。
一般設備:是指辦公與事務用的設備、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圖書:指各種專業圖書、技術圖書和重要雜志。
其他固定資產:指不屬于以上各類范圍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計價:
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稅金等計價。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發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的價格計價,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無償調撥或由于醫院撤并轉入的固定資產,按原單位帳面原值計價。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2)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醫院固定資產實行歸口管理、分級核算、責任到人的管理原則。
建立健全三帳一卡制度。
財務處負責固定資產總帳和一級明細分類帳,進行金額核算;財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帳,按類別、品名、規格、型號,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帳),進行數量管理。做到財會部門有帳,財產管理部門有帳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對,互相制約。
財產管理部門職責
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型分別由有關職能科室歸口管理,負責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清查盤點、報廢、明細帳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有關報批手續,并組織實施。
使用部門的職責
負責本科室房屋、設備及其他財產的管理保養、登記帳卡、清理盤點工作做好設備使用、維修、故障、事故等情況記錄。遇有丟失、損壞或故障需修理應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反映。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科室財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做到定期清點實物,帳(卡)實相符。
(3)固定資產購置、領用的管理
購置的管理
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在充分考慮工作需要與實際可能的基礎上,按批準的計劃和預算辦理。
購置設備要按規定申報,大型儀器設備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申報中要詳細說明儀器設備的價格、性能、適用范圍,預測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并通過組織專家咨詢等方法,對安裝條件、配裝能力、資金來源、技術力量和利用率情況進行綜合論證。
對列入社會集團購買力控制范圍的固定資產,要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購買。
一般固定資產采購的的程序為:由使用科室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報相應的采購部門(總務處、設備科),由采購部門組織人員予以論證審核,進行統一匯總,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同意方予以購買。
對于購入、調入或自制設備,必須按發票、調撥單、完工單合同等組織驗收,驗收必須認真符合要求或殘缺損壞,短少附件、資料等情況,應立即向供貨單位聯系解決。
要及時辦理財產編號、建帳、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要按財產類別填寫購入(或調入)財產驗收入庫單,財務和財產管理部門根據發票(調撥單)、入庫驗收單,登記固定資產部帳、明細帳和保管實物明細帳。
領用的管理
固定資產入庫后應由使用科室及時領用。領用固定資產必須嚴格手續,應由使用部門填寫財產物資出庫單一式三份,一聯倉庫保管留底,一聯交財產會計登帳,一聯交領用部門存查。
加強使用科室之間相互調換固定資產設備的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調撥制度。設立專門的固定資產調撥管理人員(或由固定資產會計人員兼),固定資產的調撥領用辦理調撥手續,調撥時應填寫調撥單,經使用科室雙方負責人及管理員簽字認可后,方予以調撥。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調整相應的帳戶以保障帳實相符。
(4)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出借、出租和調撥應有報告制度和審批手續。凡申請報損、報廢的,使用科室必須詳細說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書面申請,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鑒定,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銷帳,其殘值收入、變價收入應全部上交財務,記入修購基金.其中:萬元以上設備報廢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5)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由財產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并實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財會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清查工作人員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盤點核對,發現余缺應及時記錄,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待批準后調整帳卡,保證帳帳、帳物、帳卡三相符。
固定資產如有缺少或損失,應查明原因,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可按規定程序報批后銷帳;屬于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責任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于違法的,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6)修購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對象,根據帳面價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提取比率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7)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納入單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圍,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對各類財產要分別規定使用年限,制定儀器設備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標,作為考核衡量管理好壞的重要依據。對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養,保證安全,延長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科室和個人,應給予表揚、獎勵;對管理不善,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的,應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直到行政處分。
庫存物資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衛生材料、其他材料、專項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
(1)采購管理
要合理制定儲備定額標準,按供應計劃組織訂貨和采購,要使庫存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性能符合單位業務活動的要求,防止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要盡量做到零庫存,隨買隨用。
(2)出入庫管理
材料、物資到貨后,由倉庫保管員會同采購員進行材料物資驗收,驗收要準確及時,驗質驗量,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當及時向供貨單位提出賠償、退貨或換貨要求。凡經檢驗合格的物資,應填寫購入物資驗收單,一式三份,一份送財務做應付帳款掛帳,一份倉庫留存,一份付款時隨同發票一同送財務處。
材料物資的出庫,由物資管理部門根據定額及有關規定向科室發放,科室由科主任、護士長或指定專人填寫材料領料單,對物資材料退庫、調換應填開紅字領料單沖帳,調換的材料要重開領單,退回的材料必須確保完好、有效。
(3)物資儲存管理
材料物資應每月盤點一次,年終必須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
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以其價值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的,屬于正常損失部分,扣除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盤虧、毀損中屬于非正常損失部分,經領導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和殘料價值后,計入其他支出。
材料保管員應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做好防止積壓、損壞、變質、防盜、防潮、防火的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材料,以保證材料的不受損、不短缺。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對其實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帳,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領用實行一次性攤銷。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余價值,作為其他收入。
藥品是指單位為了開展醫療活動而儲存的各類藥品。藥品管理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價格政策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并遵循計劃采購、定額管理、加速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
(1)采購管理
加強藥品采購管理,制定合理的儲備定額,增強質量意識,嚴把藥品質量關,成立藥事管理委員會,實行藥品集中公開招標采購。在保證醫療業務活動正常需要條件下,盡量節約資金占用,做好驗收工作,把好質量關,認真做好藥品價格的審核工作,降低進價成本。
(2)儲存管理
加強藥品儲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盤點制度。藥庫、藥房藥品應每月盤點,月末結出余額,與財務帳本核對,保持帳帳相符,如實存與帳存發生差異,要查明原因,按照審批權限報請領導批準進行處理。對于特殊和貴重藥品要每日盤點。
(3)建立健全藥品出入庫制度
藥庫驗收,應根據隨貨同行聯所列品名、規格、數量、單價認真點收,對無采購計劃、不符合規定的,不予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藥品入庫單(自制藥品,也要按規定填寫入庫單)。
藥品出庫時,要填寫藥品出庫單一式四聯,藥庫、領用科室、藥品會計、財務處各持一聯。月末,藥品會計將藥房及其他各科室領用的出庫單分類匯總,連同入庫單匯總數,編制藥品進出庫匯總表交財務處進行核對和帳務處理。
(4)藥房藥品管理
藥房要正確計算處方銷售額并與藥品收款核對相符。使用計算機進行藥品管理的,應做到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藥房會計每月末應及時編制藥房藥品進銷存月報表交財務處進行帳務處理。
(5)藥品調價、報廢
藥品調價應按物價管理部門的通知或規定及時處理,接到藥品調節器價通知,藥庫、藥房要及時清點調價藥品現存數量,并編制藥品調價報告表,一式三份,一份藥庫記帳,一份報收費管理科備案,一份送財務處進行帳務處理,并按指定日期執行新的價格。報廢時,對于藥品破損應根據不同原因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6)各藥庫、藥房對劇毒、麻醉、精神等特種藥品的采購、領用、消耗保管,要指定專人負責,設專門帳簿進行登記。存放指定地點,每月統計、核對,以防差錯,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松對特殊藥品的管理。
(7)自制藥品管理
加強自制藥品的核算和管理,進行制劑成本核算,分析成本長降原因。設置分類帳,分類分批核算制劑成本,同時應制定工作量定額和材料消耗定額。
(8)藥品進銷差價
醫院藥品統一按零售價進行核算,其購入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加成率(或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貨幣資金是單位在開展業務過程中處于貨幣形態的資金,主要包括現金及各項存款,具體管理辦法詳見《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醫院應收醫療款包括應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和其他應收款等。
(1)應收醫療款管理
醫院應收醫療款要及時清理,對于未收回的醫保病人費用,要進行分類明細核算;對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進行處理;對超出三年以上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處理。
(2)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要及時結算,隨時了解預交款使用情況,發生欠費應及時催促病人續交,對于病情復雜、住院期長、費用較高者,應采取分段結算辦法,以減少在院病人出院欠費金額。
(3)其他應收款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十
學校財產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的物質基礎。管好、用好學校財產(以下簡稱校產),是每個師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延長校產使用年限,提高校產使用效率,確保其正常運行,是貫徹執行勤儉辦學,提高教育事業經費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為克服財務管理中重金輕物的思想,切實加強校產管理,確保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組織系統。
第一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各教師財產負責人為本人;
各班級財產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
食堂(含餐廳)財產負責人為承包業主;
小賣部的財產負責人為店主;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各處室(包括教室、寢室、辦公室、實驗儀器、食堂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品德。
第四條、學校添置財產,先由各處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五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六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賬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第三章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八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九條、班級和學生寢室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一條、校長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四章賠償制度。
第十二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分塊負責班級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
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
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
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職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四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的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十五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甘泉縣高級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十六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會室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當場開具由財會室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會室。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會室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八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付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九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填寫離校通知單,最后校長簽字后由校辦公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后執行。
學校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精選21篇)篇二十一
一、學校財產物盡其用,讓所有財產在教育、教學和學校各項工作、活動中發揮其作用。
二、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和對外出租。不經允許、不按規定辦理追究保管人員和經手外借人員責任。
三、按正規操作程序在額定功率、范圍內使用,正常損壞,不追究責任。
四、不按正規操作或超負荷工作使用損壞,按損壞金額追究其使用人員20%—30%的責任。
五、不愛惜、亂丟亂扔,或搬運不慎損壞,按損壞金額,追究相關人員50%的責任。
六、租、借、遺失,由出租經手人或保管人員按遺失財產金額100%追回損失,不能追回者,追究出租或保管人員100%的責任。
七、電器、實驗器材等不按說明妥善保管、定期清潔或管理,造成損壞,按損壞金額的30%—60%賠償。
八、學校財產在保管室被盜:有確實依據不屬保管人員保管上的疏漏(如門已反鎖,窗已完全關插好),按損失金額追究保管人員5%—20%的責任,追究值班保衛20%—40%的責任;若無確實依據證明自己已盡管理責任,屬管理工作失職,按損失金額追究管理人員20%—40%的責任,追究值班保衛30%—50%的責任。莫名其妙遺失,追究保管或使用人員100%的責任。
九、凡屬學校設施不到位,應及時向總務處反映。總務處應在一天內提出整改措施上報學校,學校同意后,三天內完成(或動工)整改。否則:造成財產損失追究相關領導10%—30%的責任。
十、此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公有財產的使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