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合作過程中的法律依據,雙方必須遵守合同規定。在下面的示例中,您將看到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格式和表達方式。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一
當你遭受到家庭暴力時,你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關于家庭暴力的離婚起訴書,寫清楚你的離婚原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情況。同時應該提供下列證據及材料:
(一)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二)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四)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五)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七)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九)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十)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十一)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怎樣才算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于家庭暴力的定義做了解釋,認為婚姻法有關條文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你這種情況已經屬于家庭暴力了。你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家庭暴力怎么辦?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后可以采用的8種求助方式:(1)您可以找社區的婦女組織對您的丈夫進行教育和勸誡。
(2)您可以到街道和區市婦女組織反映情況,尋求幫助。(3)如果您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您可以大聲呼救,并打電話報警。(4)您可以到本地派出所報案,請他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您的丈夫進行處理,并要求留下筆錄。
(5)如果您受傷了,一定要盡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并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保存好。(6)如果您受到嚴重的傷害,并希望您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懲罰,您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并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鑒定,這將是判定他對您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7)“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揚”、“認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險的,它們使您放棄反抗和求助,須知只有您自己發自內心地反抗這種暴力,外界的幫助才有可能發揮最大的威力。
(8)為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您可以和他離婚,他毆打您的證據也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并且您可以依據《婚姻法》46條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以上就是關于怎樣才算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你。關于家庭暴力的取證,還是相對復雜的,建議找一個專業一點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幫助你。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多少。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于法官憑借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下面是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一些原則:
(一)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二)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家庭暴力會判離婚嗎?這樣看具體的離婚案件是否符合,法院衡量離婚條件的唯一標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我國《婚姻法》第32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家庭暴力離婚怎么判?由上面的法條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為是法院準予離婚的條件之一,因此只要當事人可以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足以讓法官確信原告確實遭受了被告實施的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且無和好可能,這樣法官就會判決離婚。
哪些證據最能指證家庭暴力?
家暴因為涉及夫妻隱私等方面的情況導致家庭暴力陷入取證難的境況,那么哪些證據最能指證家庭暴力呢?小編就為您整理出這些方面的內容,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一、家庭暴力取證是需要注意些什么?
家庭暴力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是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如果時間過長,沒有及時保存相關證據,就可能導致證據的滅失,這對于事后的權益的保護和救濟都很不利。
二、哪些是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
在家庭暴力取證的時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認可的有效證據,是贏得家庭暴力離婚官司的關鍵。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證據,這些證據是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也是經常被法院所認可的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警記錄。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驗傷報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書證。
(1)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2)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3)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5、視聽資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2)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
6、悔過書。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當然上面所列出的,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離婚案件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后,及時的向法律專業人士比如律師進行咨詢,然后由律師幫助您調取能被法院認可的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與一般離婚案件相比要復雜得多,僅僅靠當事人的哭訴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然而律師擁有專業的辯護技巧,他們能幫您在失敗的婚姻中爭取的更多!
家庭暴力的特征。
1、家庭暴力從形式上來看,可分為以下三類:。
1)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行為,如:毆打、推搡、打耳光、腳踢、使用工具進行攻擊等。
2)語言暴力:以語言威脅恐嚇、惡意誹謗、辱罵、使用傷害自尊的言語,從而引起他人難受。
3)性暴力:故意攻擊性器官、強迫發生性行為、性接觸。
2、發生于家庭內部,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從主體來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具用持定的親屬關系。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處于強勢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受害者大多數為婦女、兒童或老人往往因為缺乏獨立的生活能力和自衛能力,同時,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陳舊觀念,因此,長期對施暴者的暴力行為采取忍讓態度,從而導致施暴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3、家庭暴力的違法性。有人認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動機,對家庭成員實施的暴力不屬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為妻子的婚外戀而對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對子女的肉體懲罰。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反對家庭暴力,是因為暴力行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員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的各種矛盾和沖突,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來進行解決和救濟,但是決不能訴諸暴力的手段,否則就具有違法性。
4、主觀的故意性。與其它暴力行為一樣,家庭暴力行為人的主觀方面所持的心理態度是故意的,而且大多數都有明確的目的。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會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其目的主要表現為獲取某種利益如財產,或滿足某種欲望如性愛。家庭暴力不存在過失問題,這在我國臺灣地區“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明確體現,該法第2條明文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罪者,謂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家庭暴力的故意大多是直接故意,但也存在間接故意的情形,這主要表現在對受害人的精神侵害方面,如虐待行為。
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過對已暴露的家庭暴力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現這類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庭暴力實施的時間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無力反抗或不愿公開,導致實施暴力行為者更加為所欲為,長時間、屢次地對受害者施暴。
6、后果的嚴重性。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暴力是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首先,它嚴重摧殘了被害人的身體,使其受到肉體傷害和痛苦,甚至直接導致被害人的死亡。其次,家庭暴力給被害人的精神帶來極大的痛苦,這種無形的痛苦和傷害比身體上的創傷更難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嚴重,如導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因不堪精神重負而自殺、自殘、離家出走流落街頭,極端者甚至以身試法,以暴抗暴,造成一系列悲劇。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二
在我國離婚分為兩種不同的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自愿離婚,還有一種是訴訟離婚要通過法院判決的離婚方式,那么在生活中離婚需要帶什么手續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一、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手續、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什么。
即自愿離婚,指雙方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當人雙方在離婚以及子女和財產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
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
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我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應該知道離婚需要什么手續了吧,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專業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
涉外訴訟離婚律師如何委托。
1、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托。
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律師辦理離婚。
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按揭房離婚時應該歸誰?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按揭房屋歸屬。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應區分不同的情形來處理。當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個人所有財產還貸的,該房屋當然為該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配偶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當然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清償的義務。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該房屋仍應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剩余的按揭債務也是其個人債務。如果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應該給予補償。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義務予以清償。
二、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歸屬。
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后,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
共同出資購買的婚房,離婚時應該怎么分割?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應該履行。
當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種原因導致離婚時,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友好分手,即協議離婚,這表明社會文明的進步。畢竟一旦為離婚上到法庭,不僅容易加劇雙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點“溫存”也許就蕩然無存,等于在原有的“傷痕”上再撒上一把“鹽”,而且由此造成對孩子的傷害更大。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訴訟所耗費的時間和財力也相對較大。因此協議離婚應是離婚的首選方式。只有無法達成協議時,不得已才訴至法院。
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協議離婚須是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主要內容是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及補償、債務的分擔和子女的撫養及費用的分擔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然后簽名表示認可。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實際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訂立,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依法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應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明確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即使另一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還必須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確認生效后,才能按規定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審查時,只要認定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都會依法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爭訟涉及到一個重要問題是,究竟是以達成離婚協議時的約定(20xx年7月16日)為準,還是以簽訂離婚協議(7月19日)為準。因為雙方均承認7月16日男方轉了4萬元給女方,這是否就是《離婚協議書》約定的4萬元分割財產的補償款。按照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前達成的協議并無法定的效力,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雙方確認之時,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對于協議書的理解應當是以登記時雙方確認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這樣理解自然就不難判斷雙方爭議的4萬元補償款是否實際履行。
2、財產分割協議必看的內容。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涉外婚姻在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應該如何計算?應該按照哪國標準?對網友提出的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律師的解答,請大家覺得了解。
網友提問:
你好,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律師解答:
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法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離婚時房屋析產要有哪些手續呢?
離婚時進行房屋的歸屬進行認定,從而對房產進行分割,那么具體需要哪些手續呢?小編就將離婚時房屋析產要有哪些手續進行整理,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在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況下,可能會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這時就需要辦理房屋析產手續,也稱房屋分割手續。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前提條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雙方或多方簽署了合法有效的財產分割協議,再辦理析產手續時,除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外,還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4)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6)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費用是收取房產證印花稅5元,不收其它費用。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三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婚手續很簡單,只需要知道當地民政局在什么地方,與對方一起拿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就可以,在有理離婚的時候,那里有一個調解的部門,會與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然后再讓雙方坐在一起進行調解,看還有沒有繼續生活在一起的可能,如果沒有會針對財產孩子等多個問題進行溝通,簽訂離婚協議書,拿著離婚協議書去另外一個窗口拍照交費,完事以后就能拿到離婚證。全程只需要幾個小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
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愿離婚”(以區別于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系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
(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三、協議離婚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
經過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四、制作離婚協議應考慮的問題。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一、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二、雙方當事人同意登記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三、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及期限;四、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五、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六、住房問題的處理方案;七、對離婚當事人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八、沒有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協助的義務;九、其他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的事情;十、離婚當事人的簽名;十一、離婚協議書簽訂的年月日。
五、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規定。
(一)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獲得的,情理上應由夫妻個人使用、支配、處理的財產。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簡稱“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合同主體變更及保證條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主體變更條款。
1、本協議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雙方保證丙方具有履行本協議所需相關資質和條件,如因其不具備相關資質和條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丙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分別由丙方享有和承擔。
4、本協議生效后,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約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5、乙、丙雙方必須做好資料、手續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體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保證條款。
為了保證丙方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對丙方基于本協議及“既有合同”對甲方所負的一切債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兩年。
三、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內容不變。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五
中國夫婦一方居住在國外(包括出國探親、考察和學習),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
如國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妻子(丈夫)根據情況準備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
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予以處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六
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
二、辦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說明:
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辦完離婚登記后,您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四、辦理期限。
如果你們攜帶的證件齊全、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處會當場受理、發證,一般30分鐘左右就可以辦理完畢。如果你們不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會退回你們的相關證件,并會書面告知不予辦理理由。
五、辦理程序步驟。
1、出示證件。
2、填寫《離婚協議書》。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4、審查。
5、發證。
六、境外結婚證的公證、認證。
(一)國外結婚證書的公證、認證。
1、委托國外律師公證人將國外注冊的結婚證進行公證;
2、委托國外律師將公證過的結婚證在該國外交部進行公證;
3、委托國外律師將經過該國外交部門公證的結婚證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4、國外律師將認定過的法律文書寄會國內使用。
(二)、香港地區結婚證書的認證。
1、委托香港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包括查核和公證);
2、委托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3、將該份文件寄回內地使用。
(三)、澳門地區結婚證書的認證。
委托澳門的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需要說明的是,公證書是否需要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尚無明確要求。
(四)、臺灣地區結婚證書的公證認證。
1、委托臺灣律師到臺灣公證機關公證;
2、臺灣公證機關將公證文書副本寄交內地公證員協會和內地當事人;
3、內地一方將公證文書拿到上海公證員協會作核證。核證后即可使用。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七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流程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八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機關簽名或按手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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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九
男方:(姓名、出生時間、民族、身份證號碼)(如系外籍人士,要注明外文名、常用中文名、國籍、護照號等)。
女方:(姓名、出生時間、民族、身份證號碼)(如系外籍人士,要注明外文名、常用中文名、國籍、護照號等)。
男女雙方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后年月日生一女c(或:婚后無子女)。現因(例:性格不和),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分居,故雙方自愿離婚。現經友好協商,就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離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
第二條子女的撫養。
1、撫養權。
雙方婚后年月日生一女c,現年歲。離婚后女兒由方撫養。
2、撫養費。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直至子女滿周歲/子女(此處一般寫十八周歲,但協議的話可以寫到更多如22周歲等)能獨立生活;給付方式為:
(1)現金,于每月第一次探視子女時直接給到方。
(2)銀行匯款,每月號前將本月撫養費轉入方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行:
卡號:
子女遇有重大醫療、教育等大額開支的,如面臨升學、突發重大疾病等,需要較大額度經濟支出時,男女雙方對此額外費用各承擔一半。
3、探望權。
(1)方可每兩周探望子女一次,一次兩天,于周五晚上七點接走,周日晚上七點送回。
(2)遇寒暑假,子女在處居住的時間為不短于天,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
(3)每年節假日,如春節、國慶節等,原則上按年度輪流在男方或女方家中度過,具體時間詳見下表。
第三條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分割意見。
(一)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1、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歸男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共同確認,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歸女方個人所有。
…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分割。
雙方確認,以下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雙方經協商,作如下分割:
1、房屋。
位于號的房產(房產證號:)一處離婚后歸女方所有,未還貸款由女方繼續償還,離婚后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萬元人民幣,兩年內付清。(注:產權人一致的情況)。
(或:位于號的房產(房產證號:)一處,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后歸女方所有,未還貸款由女方繼續償還。離婚后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50萬元人民幣,男方應配合女方將所有權人變更至女方名下,相關費用由雙方分擔。)。
(或:位于號的房產(房產證號:)一處由負責于年月日前根據市場價格對外出售,有權利監督,售房所得價款由雙方平分/按男方%、女方%的比列分配。)(注:產權人不一致的情況)。
(或:雙方一致同意將位于號的房產(房產證號:)一處贈與子女,男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該房產過戶至子女名下。雙方均確認,此贈與為不可撤銷之贈與,男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子女及法定代理人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離婚后女方可和女兒共同居住于此,男方自行解決住所。)。
(或:雙方約定,離婚后該房仍保持雙方共有狀態,辦理離婚手續前/后,產權人應配合方到房管局辦理加名手續,將房屋所有權人變更為男女雙方共同共有/按比例共有)。
(或雙方約定,位于號的房產(購房合同編號:)一處,離婚后至取得產權證之前,由女方使用,取得產權證后,歸女方所有。即離婚后無論是否取得產權證,有關該房的一切權益歸于女方。離婚后未還貸款由女方繼續償還。離婚后日內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50萬元人民幣。
2、汽車。
雙方婚后購買牌車輛輛(車牌號),離婚后該車歸男方所有,離婚后男方給付女方車輛折價款萬元人民幣。(注:產權人一致的情況)。
(或:雙方婚后購買牌車輛輛(車牌號),所有權人登記在女方名下,離婚后該車歸男方所有,離婚后男方給付女方車輛折價款萬元人民幣,女方應于離婚后日內配合將所有權人變更為男方,相關費用雙方分擔。(注:產權人不一致的情況)。
3、公司股權。
男方名下在公司的%股權離婚后歸男方所有,男方應于年月日之前給予女方股權折價款元。
(或:男方在a公司有40%股權,女方持有a公司30%股權,離婚后雙方各持有a公司35%的股權,男方應配合將5%的股權轉讓給女方。)。
(或:男方在a公司有40%股權,離婚后男方將20%的公司股權轉讓給女方,男方配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如公司其它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該20%股權的轉讓款歸女方所有。)。
…
4、銀行存款。
(1)雙方確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存款50萬元,男方手中40萬元,女方手中10萬元。雙方同意,平均分割該存款,在雙方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完畢后,男方當即給付女方15萬元。
(或:雙方共有共同存款50萬元,男方手中40萬元,歸男方所有。女方手中10萬元,歸女方所有。注:此處不建議只寫:雙方各自名下存款歸各自所有,應明確數額,否則容易引發離婚后財產糾紛)。
5、有價證券(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理財產品等)。
男方名下有(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等)價值約元,離婚后歸男方所有,男方應于年月日前給付女方折價元。
6、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女方名下有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元,男方名下有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元。雙方平均分割此財產,由方給付方差額元。
7、養老保險。
雙方確認,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交納的養老保險歸各自所有。
8、知識產權。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獲得的專利歸男方所有,男方應于離婚后日內支付女方折價款元。
9、軍人一方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或破產安置補償費)。
方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破產安置補償費)共計元,其中元歸男方所有,元歸女方所有,方應于離婚后日內將元給付方。(注:具體分配辦法可參見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第十四條)。
10、共同債權債務。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曾有對的共同債權5萬元,該債權歸男方所有,男方于離婚后三日內給付女方2.5萬元。
(2)除前述房屋貸款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還曾向借款10萬元,該債務由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各擔一半。
(三)家務補償費/一次性困難幫助。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工作等女方付出較多義務,男方同意給予女方經濟補償款元整。
2、因女方生活較困難,男方同意離婚后三日內給予女方一次困難幫助金5萬元。
(四)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確認。
雙方在此確認,已經披露了雙方所有的財產及債權債務。任何一方違反該披露義務,隱瞞、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隱瞞、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并可以要求多分。
(五)雙方按照以上約定對相關財產進行分配和處理后,雙方之間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四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并經民政局對雙方的婚姻進行離婚登記之后生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叁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壹份,另外壹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留存。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
協議離婚即自愿離婚,指雙方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辦理協議離婚需要當事人雙方在離婚以及子女和財產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并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一、離婚手續在哪里辦理、離婚手續辦理流程程序。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
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將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一
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愿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二
海外中國人辦理離婚事項,可分以下幾種情形:
一、一方為華僑(指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另一方是國內民眾。
夫妻雙方一方為華僑,另一方是國內民眾,彼此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置達成協議的,須一起到國內(大陸)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結婚注冊機關申請離婚注冊。
一方要求離婚、或彼此自愿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置未達成協議、或一方無法到結婚注冊機關申請離婚的,能直接向國內(大陸)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眾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彼此都是華僑。
夫妻雙方都是華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的,不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彼此自愿離婚,都必須向結婚登記地的民眾法院申請辦理離婚程序。當事人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回國時,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并向民眾法院遞交書面看法。委托書和意見書均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以上所言委托書和意見書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截了當公證。
如果他們原在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申請離婚時,彼此又無爭議的,可向原經辦結婚登記的我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離婚程序;彼此有爭議的,則應向出國之前最終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民眾法院起訴。
一方為出國人員,另一方為生活在國內的中國公民,彼此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富處置達成協議的,彼此須一起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出國人員出國之前的戶籍所在地的結婚注冊管理機關申請離婚注冊。生活國內的中國公民須提供身份證和戶口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示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及結婚證;出國人員應提供護照、離婚協議書及結婚證。
當事人彼此如有爭議,能夠向國內一方住所地民眾法院起訴。
四、彼此都是出國人員。
彼此都是出國人員,且在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的結婚登記,現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富處置達成協議的,彼此須一起到原結婚登記的我駐外使領館申請離婚注冊。生活國不承認異國大使館辦理的離婚注冊并統一當事人在該國離婚的,能夠在居住國辦理離婚或回國內辦理離婚。
彼此有爭議的,能夠向出國之前一方住所地民眾法院提起訴訟。
五、一方為中國公民,另一方為老外(包含外籍華人)。
夫妻雙方一方為中國公民,另一方為老外,要求在中國境內辦理離婚的,不論是彼此自愿還是一方要求離婚,都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中級民眾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三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并就自擬撫養及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的,雙方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對男女雙方的離婚申請經過審查認為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當場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男女雙方在取得《離婚證》后,夫妻關系徹底解除,沒有任何的關系。但是雙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負責撫養孩子,另一方就應該按期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四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系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a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d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e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五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而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這一規定中未使用協議離婚一詞,便卻規定了協議離婚的條件和程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1、程序簡易、便捷。2、離婚協議易于當事人自覺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訟累,緩解了婚姻當事人的仇視和敵對。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系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a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d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e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六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如果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若訴訟離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您嫌異地訴訟離婚手續辦理太麻煩可以請律師代理。離婚一般會涉及到財產和孩子撫養問題,請律師比較省事,但是訴訟離婚沒有特殊情況,雙方是必須到場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打電話咨詢或是到律所了解。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應區分不同的情形來處理。當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個人所有財產還貸的,該房屋當然為該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配偶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當然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清償的義務。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該房屋仍應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剩余的按揭債務也是其個人債務。如果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應該給予補償。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義務予以清償。
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后,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
共同出資購買的婚房,離婚時應該怎么分割?
當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種原因導致離婚時,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友好分手,即協議離婚,這表明社會文明的進步。畢竟一旦為離婚上到法庭,不僅容易加劇雙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點“溫存”也許就蕩然無存,等于在原有的“傷痕”上再撒上一把“鹽”,而且由此造成對孩子的傷害更大。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訴訟所耗費的時間和財力也相對較大。因此協議離婚應是離婚的首選方式。只有無法達成協議時,不得已才訴至法院。
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協議離婚須是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主要內容是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及補償、債務的分擔和子女的撫養及費用的分擔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然后簽名表示認可。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實際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訂立,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依法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應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明確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即使另一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還必須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確認生效后,才能按規定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審查時,只要認定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都會依法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爭訟涉及到一個重要問題是,究竟是以達成離婚協議時的約定(20xx年7月16日)為準,還是以簽訂離婚協議(7月19日)為準。因為雙方均承認7月16日男方轉了4萬元給女方,這是否就是《離婚協議書》約定的4萬元分割財產的補償款。按照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前達成的協議并無法定的效力,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雙方確認之時,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產生法律效力。因此,對于協議書的理解應當是以登記時雙方確認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即使在此之前有雙方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也必須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再次確認為有效,否則無效。這樣理解自然就不難判斷雙方爭議的4萬元補償款是否實際履行。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準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你好,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涉外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法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離婚時房屋析產要有哪些手續呢?
在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況下,可能會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這時就需要辦理房屋析產手續,也稱房屋分割手續。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前提條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雙方或多方簽署了合法有效的財產分割協議,再辦理析產手續時,除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外,還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4)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6)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費用是收取房產證印花稅5元,不收其它費用。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七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訴訟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呢?訴訟離婚一般需要準備哪些證件呢?
起草離婚起訴狀;。
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次訴訟;。
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到法院起訴離婚,在立案時,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兩份、結婚證復印件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并攜帶結婚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以便法院進行核對。
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等原因無法提交的,應當到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開具結婚證明材料,證實雙方確是夫妻。
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4、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5、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折、借據等證據;。
7、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結婚需要辦理相關的結婚登記手續才能夠成為合法的夫妻,同理,離婚也是需要辦理有關離婚手續后才能夠正式解除夫妻關系。那么夫妻辦離婚手續在哪辦理呢。
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復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三、一方“失蹤”,對方離婚。
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四、涉外因素的離婚。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3、中國公民分居國內外,國內法院有權管轄,雙方均可在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訴。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可以選擇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5、外國人與中國人離婚,外國人提出離婚,在中國公民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中國人提出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6、國外法院判決在中國的承認,根據雙方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沒有國際條約或者互惠關系的,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來辦理離婚手續。
對于離婚手續的辦理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如果是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則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之一,同時也是很多人選擇的離婚方式。在協議離婚當中,夫妻雙方必須就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做出協商,然后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你知道協議離婚手續怎么辦嗎?律師365為您詳細介紹。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如果當事人無法就離婚事宜協商一致的話,那么就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此時需要一方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書,以啟動離婚程序。在訴訟離婚當中,雙方都想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
離婚后孩子戶口遷移手續是如何辦理的。
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后,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
前面說到,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還有就是,夫妻協議離婚和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對孩子的戶口辦理也有一定影響。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準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存在抵觸或拖延等情況,該怎么辦呢?關于這一點只有兩個辦法: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得知,孩子戶口的問題一般是由男女雙方協商居多,其實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戶口跟誰落,父母雙方對于孩子的那種血緣關系、親子關系都是不會改變的。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八
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協議離婚,辦理離婚手續與辦理結婚手續一樣,同樣有其自己的流程。那么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為您簡要介紹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并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提醒:夫妻雙上在離婚的時候,可以選擇的方式是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本律師建議雙方能協議離婚,這樣既不傷和氣,可以使雙方當事人充分的發揮意思自治,又可以減少經濟及時間精力的支出。
1、離婚協議書中要規范、寫清楚雙方對財產的處分及小孩的撫養問題。我們在實踐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協議草草的寫了,但是有人后悔,財產沒有處分清楚,自己的權利受到了損失,發現原來按照法律的規定自己可以多要寫財產的,其次,對于財產的具體如何處分約定的不清楚,經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協議無法真正的旅行,變成了“死”合同,這時候才想到律師,向律師求助。
2、對小孩的撫養權問題,不僅僅是小孩的撫養權,還有具體的撫養費及看望時間等等都需要在協議中明確。
結婚、離婚都是人生大事,各位一定要慎重考慮之后再作出決定,否則的話只會抱憾終身。有離婚需要的朋友,可以在作出離婚協議書后,參照小編帶來的內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材料、要交多少錢?關于離婚其他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了解。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通用19篇)篇十九
《民法典》離婚方式為以下兩種: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離婚手續的辦理牽涉到很多相關材料,主要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另外華僑、外國國籍公民還應該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書寫內容要包括協議重點,以及詳細內容的敘述。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申明離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債權以及債務如何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后歸屬或處理方式。
1、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