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應當及時、合理,充分考慮現實情況和改革需求。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一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室外環境做到整潔、美觀、所有墻面按園統一規劃布置不隨意更改,教育幼兒不在墻上亂涂亂畫。
2.不隨意亂扔垃圾果殼等雜物、不隨地吐痰、保持操場、花壇、走廊等場所的整潔。
3.場地做到雨天無積水、陰井、下水道等有定期滅蟲消毒措施。
4.綠化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綠地無雜草、花壇無雜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兒不隨意攀摘花草樹木、加強愛護綠化教育。
5.操場內或過道上不隨意停放自行車和堆放建筑垃圾等雜物,保證幼兒活動的安全和道路的暢通。
1.由教師、保育員負責教室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墻面完好無損、布置美觀、教育幼兒不摳墻,不弄臟墻面。
2.不隨意在墻上拉線、釘勾子、釘閣板等物、確保室內整潔。
4.保育員要管理好室內的設備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掃帚等物,要按固定地點安放、不隨意亂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廁坑、保持廁所清潔無尿垢、無臭味、定期打掃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園內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潔。
6.保持各活動室無積灰、無垃圾,并做好滅蠅、滅鼠、滅蟑螂工作。
7.園內做到無死角、庫內存放物不宜過多,應離地、離墻、防蟲害和霉變。物品要按類堆放、排列整齊。保健老師負責全面環境衛生檢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并妥善處理。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二
1.為了加強本公司廠區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廠區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潔打掃、廢棄物清運處理。
3.公司全體員工以及施工單位,均應遵守本制度。
4.綜合辦為廠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室,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5.各部門應當加強環境衛生標準和制度的宣傳,提高公司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6.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7.公司的基建、綠化、生產、后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8.各車間內(外包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1.廠區地面衛生:廠區地面衛生清掃專門由保潔公司負責,其衛生清掃范圍是廠區內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及磚砌路面)。
2.廠區綠化帶衛生:公司各部門按照安全環保部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負責清掃與保潔。3.公司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
4.相關部門與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建設、改造等合同或協議時,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
5.臨時占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占用期間所占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6.禁止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雜物,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7.禁止在樹干、電線桿、建筑物等上面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公司統一安排除外)。
8.樓外公共區域衛生每天一清掃;樓內的樓梯間、樓梯間窗臺、走廊每天上午上班前清掃一次。
9.廁所每天清掃,及時做好除臭、除污漬工作。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各個垃圾桶及時進行傾倒。
10.公共區域禁止堆放各種雜物,各種必要設施需擺放整齊有序。
11.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嚴禁損毀、攀摘各類花草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12.嚴禁從樓上向外拋扔任何雜物,嚴禁在兩層以上的窗臺外擺放花盆及雜物。
13.遇雨雪天氣或重大接待活動時,按綜合辦劃分的硬化路面衛生責任區,各部門配合進行清理工作。
14.遇雨雪天氣時,各部門首先清理本部門衛生區積雪,將積雪清掃成堆或均勻地鋪到綠化帶內(以不壓壞花木為標準)。清理完本部門積雪厚,應積極主動幫助其他未完成清掃工作。
15.必須按規定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廠區內嚴禁亂停放汽車和自行車。
1.每天上班前打掃辦公室衛生,對伸手可及的位置進行打掃,做到面潔(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門、墻及辦公設備等)、窗明、物整齊。
2.辦公物品整理擺放有序,每月大掃除中應包括以上所列各項,要物見本色,窗明幾凈,一塵不染,無衛生死角。衛生清掃要堅持高標準,以積極的態度認真對待,按照要求和時限完成,并自覺維護和保持。
3.衛生大掃除時清理不常用物品將其入庫入柜,空調和能移動的桌、椅、沙發、柜底下以及窗臺、空調主機等平日難以觸及的地方,不留衛生死角。
4.倡導節約隨時關水,人離開房間關燈、關辦公設備。
5.辦公桌洞下不得堆積雜物。
1.各班組下班前需對車間內公共區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垃圾、無積水,操作臺、機械設備上無雜物,無污漬,工具擺放在指定位置,整齊有序,并整個車間保證干凈整潔。
2.車間內所有的門窗、玻璃、窗臺應隨時保持清潔干凈,每星期徹底清掃車間衛生。
3.設備滲漏處應及時維修,對流出物應用桶等器皿及時回收,防止污染環境和損失。
4.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帶入車間,嚴禁在車間內吃零食、吸煙,不得隨地吐痰、閑聊、打斗、大聲喧嘩、玩手機、翻閱書報畫冊。
5.車間內不得堆放廢棄物,地面清潔、無垃圾、無污跡、無積水、無死角。
6.墻壁(角)和天花板清潔、無污染、無蛛網、無死角。
7.照明燈具保持清潔,無灰塵積壓。
8.桌凳保持干凈,物品堆放整齊。
9.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潔、排水暢通、無阻塞現象。
10.車間四周責任區內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11.設備、線路每周進行一次日常保養,含清潔清理的內容,做到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污漬等異物。
12.工具、容器、模具、搬運工具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并保持其清潔。
1.要求各寢室在門后粘貼衛生值日表。
2.每天早上員工起床后應將被、褥整理后疊起,按值日表對宿舍進行打掃,傾倒垃圾桶,所有物品整理到位,做到面潔、窗明、物整齊。
3.休息時間外,宿舍隨時保持清潔、整齊,要求個人床上用品清潔,疊被整齊。四壁無蜘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床下清潔、物品鞋子擺放整齊,宿舍應經常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清鮮,無異味,以減少疾病傳染。
4.屋內陳設用品擺設整齊,且干凈無灰塵。
5.隨時注意安全,人離開房間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并關好門、窗,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保持宿舍走廊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不得在走廊。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制度。
2.食堂廚工需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廚工須先體檢后上崗。
4.食堂及操作間環境必須干凈、整潔,每餐清掃,保持邊角無餐紙雜物,餐桌座椅清潔,地面保持清潔,食堂所轄各區域全日整潔衛生;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需玻璃明亮,墻壁、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污垢。餐前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7.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用。
8.各種用具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廚工上崗工作時須穿戴工作服,上崗前必須先洗手。10.食堂人員上班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1.供給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2.食堂必須采取防蠅、防蚊、防鼠、防塵以及防蟑螂等害蟲的有效措施,晚上要將食品蓋好以防蟲咬,室內經常保持通風,排水管道保證暢通。
13.采購的原材料必須新鮮,存放的環境應通風、干燥,避免霉變。嚴禁使用過期或變質的.原材料和食品。
1.分布在廠區內的垃圾箱由保潔公司統一清運。
2.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安全部規定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箱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箱由各部門使用并協助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嚴禁在垃圾箱內焚燒垃圾。
3.各部門每天定時清理車間內小垃圾桶,并倒入制定垃圾箱,保潔公司必須做好垃圾箱的每天清運工作。
4.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等時,必須用氈布將箱斗遮蓋,不得有灑落和拋灑;如有灑落和拋灑,必須立即清掃干凈,并排放到制定廢巖排土場。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門前放置各類垃圾容器。
2.安全部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衛生設施定制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更改。
3.各部門及相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廠區內垃圾箱的周邊衛生協助做好保潔工作,確保將垃圾倒入垃圾箱內,不隨意丟棄垃圾。
1.各部門如發現所屬責任區內井蓋有缺失、損毀等情況,應立即做好防護措施,并報告相關部門,同時說明原因。
2.井蓋使用單位,應保證井蓋的完好,防止井蓋丟失、損壞,無特殊情況井蓋不得隨意打開。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對于態度不好,不積極配合工作的人員,一次批評,二次通報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給停班學習,直至態度端正后方可上崗作業。
3.停班學習期間,停發工資。
4.對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各部門可統一匯總轉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規定執行。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三
為了加強學校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廣大師生的素養,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良好習慣,提高我校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
講臺、桌凳及衛生工具擺放整齊有序,窗臺、玻璃光潔明亮,表冊齊全,條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墻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凈無蜘蛛網。
2、辦公室:
桌凳擺放整齊,地面、窗戶、墻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凈無蜘蛛網;辦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學生作業本擺放要井然有序。
3、各功能室:
儀器設備、柜、桌、凳放置整齊有序,地面、桌子、窗戶、墻壁干凈,天花板要干凈無蜘蛛網。
4、廁所衛生:
地面干凈無大小便和積水,墻面不亂寫亂畫,頂面干凈無蜘蛛網,糞水池的糞、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5、食堂衛生:
生活用品、餐具擺放整齊,生熟食品要分類、分柜存放,始終保;持地面、桌面、窗戶、墻面、頂棚整潔、衛生,做到無雜物、無灰塵、無蜘蛛網、無油污、無鼠害,無剩飯剩菜。
7、校園內衛生:
地面無紙屑、果殼、垃圾袋、污水,墻面無墻洞、印跡,無蜘蛛網,排水暢通,無衛生死角,垃圾車傾倒及時。
1、將校園環境衛生按班劃分,班主任對本班的衛生打掃具體負責。
2、各班堅持每天打掃,學校領導同時督查。
3、各班分別成立衛生督查小組,負責督查本班教室、寢室、清潔區衛生。督查時間為每天早讀前、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讀前。
4、學校利用班會等時間,大力宣傳環境衛生的重要性,注重學生養成教育的培養。
5、班主任及教師要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不亂寫亂畫亂踢,不隨地大小便等,養成講衛生的好習慣。
6、在就餐時,學生不得將剩飯、剩菜隨意潑灑在地。
7、衛生打掃不及時的班級,第一次督查人員通知及時打掃,第二次扣班級管理分并通報批評。對本班的環境整治不重視、不作為的班級(班主任)取消評獎(評優)資格。
8、鼓勵師生積極參與衛生管理,對表現優秀的教師和班級給予表揚,對不遵守管理的行為予以舉報。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四
1、經常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消滅蒼蠅、蚊子生存場所,消滅老鼠。
2、衛生區分片包干,責任到班、組、人,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做到濕式掃地。
3、校內做到“六凈”,即水溝中洗干凈,地面打掃干凈,碎石雜物搬干凈,字跡廢標擦干凈,痰跡泥土洗干凈,雜草鏟(割)干凈。
4、校內不準放養雞、鴨、牲畜,不準亂倒垃圾,不得亂扔果皮紙屑薄膜袋。
5、教室內、過道,每天由學生輪值掃地、擦黑板、門窗。
6、各功能室專人負責,定期打掃,確保墻壁、器材無灰塵、無蜘蛛網,門窗干凈。
7、廁所定期用清潔劑沖洗,確保無臭味。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五
1、保持餐廳地面的清潔干凈,若液體或食物濺落在地板上時,要立即擦拭,定期對大理石地面托擦、清洗、拋。每天收市后定時對地毯吸塵、清洗干凈工作。
2、保持餐廳墻壁的潔凈,每天清潔1。8米以下的墻壁一次,每月定期安排清潔1。8米以上的墻壁和天花一次。
3、保持餐廳門窗及玻璃的清潔,每天要清潔門窗玻璃一次,雨天和風天要及時擦拭。
4、每月定期清潔餐廳的各類燈飾和通風口一次。
5、每餐后認真清潔餐廳的餐臺、餐椅、操作臺和餐車。
6、每餐桌客人用餐離開后要及時認真清潔餐桌、餐椅的衛生。
7、收市后清潔餐桌的餐牌、花瓶、糖盅;每天一次換新花瓶中的水,以免蒼蠅、蚊蟲的滋生。
8、每天開市前做好蒼蠅、蚊蟲的消殺工作,管家部定期對餐廳進行蟑螂消殺。
9、管家部要每三天對餐廳做一次室內空氣消毒,使用前必須認清其性質、適應范圍,根據實際情況使用。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六
一.室外環境衛生管理要求:
1.室外環境做到整潔、美觀、所有墻面按園統一規劃布置不隨意更改,教育幼兒不在墻上亂涂亂畫。
2.不隨意亂扔垃圾果殼等雜物、不隨地吐痰、保持操場、花壇、走廊等場所的整潔。
3.場地做到雨天無積水、陰井、下水道等有定期滅蟲消毒措施。
4.綠化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綠地無雜草、花壇無雜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兒不隨意攀摘花草樹木、加強愛護綠化教育。
5.操場內或過道上不隨意停放自行車和堆放建筑垃圾等雜物,保證幼兒活動的安全和道路的暢通。
二.室內環境衛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師、保育員負責教室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墻面完好無損、布置美觀、教育幼兒不摳墻,不弄臟墻面。
2.不隨意在墻上拉線、釘勾子、釘閣板等物、確保室內整潔。
4.保育員要管理好室內的設備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掃帚等物,要按固定地點安放、不隨意亂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廁坑、保持廁所清潔無尿垢、無臭味、定期打掃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園內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潔。
6.保持各活動室無積灰、無垃圾,并做好滅蠅、滅鼠、滅蟑螂工作。
7.園內做到無死角、庫內存放物不宜過多,應離地、離墻、防蟲害和霉變。物品要按類堆放、排列整齊。保健老師負責全面環境衛生檢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并妥善處理。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七
4.注意個體差異?
5.注意準備活動和整理活動的組織?
6.注意運動與休息的適當交替?
二、環境衛生?
2.幼兒玩教具要保持清潔,定期要消毒、清洗。?
4.廁所清潔通風,定時打掃并消毒。?
三、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兒飯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動水或干凈水洗手和洗臉,經常保持清潔。?
3.飯后漱口,教育幼兒養成早晚刷牙的習慣。?
4.要求幼兒每周剪指甲1次。?
5.要求幼兒服裝整潔,被褥勤曬,床單每月洗1次。?
四、消毒隔離制度?
1.有專用保健室。?
3.對患兒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喂飯。?
5.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采取必要措施。?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八
第十四條員工宿舍是中心提供給員工生活休息的場所。凡住宿人員有責任有義務保持宿舍內部的環境干凈整潔,給自己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第十五條宿舍環境的好與壞,同時也體現了住宿人員自身素質及對自我的要求。
第十六條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潔,衛生間保持干凈,屋內物品放置整齊。
第十七條屋內經常保持通風,以保證空氣的新鮮,防止異味出現。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九
1、餐廳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應在25米以上,并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2、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4、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6、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7、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9、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
二、轄區采用[定人、定地點、定時間、定任務、定質量"的五定方式加強管理,進行標準化清掃保潔。
三、轄區內實行動態保潔,保潔員每日按規定時間、地點清掃劃分的責任片(區)。
四、根據轄區服務標準,對轄區內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雨天及時疏通排水溝。
五、環境衛生標準達到[六不"、[六凈",即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集、不亂倒垃圾、不見人畜糞及路面凈、路沿凈、雨水口凈、樹坑墻根凈、果殼箱凈。
六、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集中到指定地點。
七、落實檢查,考核措施,確保清潔衛生工作達標。
八、保潔人員在工作時間內,遇到轄區內有任何垃圾、廢棄物等不衛生現象,隨產隨清、隨叫隨到,保持衛生。
九、搞好環衛宣傳工作,提高業主的`清潔衛生意識,共同創造優美、潔凈的物業環境。
十、根據季節及社區布置,及時做好除[四害"除蟲消毒工作。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街,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和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行政街、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以外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具體范圍由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三條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規劃、市政園林、衛生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協助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現損害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應當責令行為人改正,對其進行教育;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及時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收到通報后應當及時查處,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告知相關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
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市容環境衛生事業建設需要的經費。
本市逐步實現市容環境衛生作業的社會化服務,不斷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第七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制定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市制定的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嚴于國家標準的,適用本市標準。
第八條提倡和鼓勵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制定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公約,動員居民積極參加市容環境衛生維護工作,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社區。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衛生環境的權利,同時負有維護市容環境衛生、愛護環境衛生設施的義務。
第十條各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均可以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依法對被舉報的行為進行處理,對署名舉報的,應當予以答復。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第十一條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文化、教育、衛生、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意識。
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景區等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采取各種形式進行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和公共場所的廣告應當安排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公益性宣傳內容。
第十三條本市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做好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四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范圍,由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劃定。責任區的責任人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的責任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二)機關、團體、部隊、學校、醫院、工廠等單位的責任區,各自負責;
(三)臨街店鋪的責任區,由經營者負責;
(七)珠江廣州河段、河涌沿岸單位使用的岸線水域的責任區,由使用單位負責;
(八)施工工地的責任區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的責任區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應當納入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范圍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由經營者負責;沒有經營者的,由所有權人負責。
第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其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
(一)市容整潔,無亂擺設、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
(二)環境衛生整潔,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
(三)按照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并保持其整潔、完好。
第十六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對其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可以自行履行,也可以委托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履行。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要求行為人清理,并可以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市或者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要求書面告知責任人。
第十八條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內街內巷的市容環境衛生,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負責;沒有特定經營管理單位的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公共廣場、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區域以及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市容環境衛生,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的有關質量標準組織清掃保潔。
第十九條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監督檢查制度,對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二十條本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規劃、設計、建造等應當符合國家、地方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二十一條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美觀,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外立面應當定期清洗、粉刷或者整飾。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構筑物的陽臺外、窗外不得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
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的范圍和該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外立面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陽臺和窗戶的護欄、防盜網、空調設備托架、遮陽(雨)篷、公用電視接收系統等設施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設置,已建成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應逐步改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場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因建設或者舉辦節慶、文化、體育活動等特殊需要,經批準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并在建設或者活動結束后及時拆除、清理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曬廢舊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
第二十五條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等公共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保持完好、整潔。
產權單位或者管理維護單位對倒塌或者損壞的樹木及電線桿、交通護欄、路牌、站牌(亭)、果皮箱、消防栓、井蓋等設施,應當及時清理、修復。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綠籬等設施和樹木上吊掛、晾曬物品。
第二十七條戶外廣告以及非廣告的霓虹燈、標語、招牌、電子顯示牌、燈箱等戶外設施,應當按規定設置,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戶外設施的設置單位,應當負責日常維護保養,對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污濁、腐蝕、陳舊、破損的戶外設施,應當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拆除。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樹木、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設施上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或者刻畫、涂寫。零星招貼物應當張貼于固定的公共招貼欄中。
因重大活動或者政治性、公益性活動等需要臨時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的,設置單位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批復,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設置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范圍、地點、數量、規格、內容和期限設置,并保持整潔美觀、字跡清晰,無破損、殘缺,期滿后及時拆除,恢復原狀。
第二十九條在市區行駛的交通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
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物品,應當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撒漏。
第三十條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設施的設置單位、管理單位應當保持照明設施的完好、整潔,污損的應當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更換。
第三十一條本市道路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糞便的收集、運輸和處理,主要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應當符合國家、省和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第三十二條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對道路和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減少對道路交通和市民休息的影響,減少對環境的二次污染。垃圾應當日產日清,運輸垃圾不得撒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垃圾掃入下水道或者堆積在人行道、馬路、花壇、綠化帶。
第三十三條公共場所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瓶罐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扔動物尸體等廢棄物;
(四)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占用道路、廣場從事經營性車輛清洗活動;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施工工地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臨時廁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環境衛生設施;
(四)回填或排放渣土應當及時清運,并符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規定;
(五)施工產生的污水應當按有關規定排放;
(六)施工工地應當設置機動車清洗槽,車身、車輪經清洗干凈后,方可駛離工地;
(七)產生的廢棄物應當及時清理。
第三十五條開挖道路應當設置護欄和警示標志。施工產生的渣土,應當在工程完工的當天清理。
清疏溝渠、下水道的淤泥,應當用容器裝載,當天運至指定地點并沖洗干凈現場。不得將淤泥傾倒在路面或者河涌。
城市公共綠地的養護單位應當保持綠地整潔、美觀,及時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
栽培和修剪臨街樹木、綠籬、花壇、草地等產生的泥土、枝葉,作業者應當在當日清理干凈。
第三十六條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庫、池塘拋棄、傾倒廢棄物。
船舶應當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船舶停靠在珠江廣州河段的,其廢棄物由沿岸碼頭的管理單位負責收集。船舶運載或者裝卸散體、流(液)體物料及廢棄物,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漏撒。
第三十七條集貿市場的開辦者應當設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場內和周圍環境整潔,垃圾日產日清。
集貿市場內的經營者應當自備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攤位和經營場地周圍的整潔。
第三十八條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應當保持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油污流溢和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九條收購廢舊物品的經營者應當保持收購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廢舊物品向外散落。廢舊物品存儲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收購的廢舊物品采取圍擋、遮蓋等措施,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第四十條居民飼養寵物不得影響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對寵物的糞便應當即時自行清理。
第四十一條本市逐步實行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具體辦法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從事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向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四十三條生活垃圾應當在經批準設立的垃圾處理場(廠)處置。處置生活垃圾,應當遵守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有關規范。
第四十四條居民應當自覺維護居住區的整潔,不得在屋頂和公共場所堆積垃圾、雜物。
居民和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五條提倡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發泡飯盒、筷子、拖鞋、牙刷等用品。
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使用前款規定的一次性用品,對已使用的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回收利用。
第四十六條食品加工、飲食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應當單獨收集,不得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排放。
餐廚垃圾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條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或者化糞池。糞池應當定期維護、疏通、清掏,糞便應當運到指定的地方處置。
糞池堵塞、糞便外溢時,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疏通、清除。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有關單位求助或者接到有關的投訴時,應當先及時組織疏通、清除,再分清責任,由責任者承擔疏通、清除費用。
第四十八條單位和居民因建設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繕、裝修等產生的建筑垃圾等廢棄物,負責施工的單位、個人應當及時清運,或者堆放在物業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指定的地點,由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委托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清運,清運費用由產生垃圾的業主承擔。建筑垃圾必須運至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
第四十九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從事建筑垃圾的處置。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五十條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隨意拋棄。
第五十一條死鼠應當放入死鼠收集容器。動物尸體及變質腐爛的動物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拋棄。
第五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
第五十三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及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編制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糞便處理廠、生活垃圾焚燒廠、生活垃圾堆肥場、生活垃圾填埋場、餐廚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填埋場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專項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四條新城區開發,舊城區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等綜合開發建設,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制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配套建設的規劃和設計方案。
配套建設的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應當按照批準的方案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
第五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關閉環境衛生設施。確需拆除、關閉的,有關單位應當報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批準文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規劃確定的環境衛生設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條提倡和鼓勵商場、餐飲、賓館、加油站等場所內的公用廁所在營業時間向社會開放。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責任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違反市容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的建筑物、構筑物的陽臺外、窗外或者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綠籬等設施和樹木上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擅自在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責令限期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因建設或者舉辦節慶、文化、體育等活動,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在建設或者活動結束后未及時拆除、清理臨時設置的設施和產生的廢棄物的,責令限期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清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占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曬廢舊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內的經營者超出門窗和外墻設攤經營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規定設置戶外設施影響市容的,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強制拆除,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產權或者管理維護單位對倒塌或者損壞的電線桿、站牌(亭)、井蓋等設施未及時清理、修復的;戶外設施的設置單位未及時修復、清洗或者拆除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者污濁、腐蝕、陳舊、破損的戶外設施的,責令限期修復、清洗、拆除,拒不修復、清洗、拆除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八)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擅自在樹木、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設施上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或者刻畫、涂寫的,未按照批準的要求臨時張貼、設置橫額、標語等宣傳品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物品撒漏的,責令車主清掃干凈、恢復原狀,對車主處以污染道路面積每平方米五十元罰款。
(十)違反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設置單位、管理單位對污損的照明設施未及時修復、清洗、更換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將垃圾掃入下水道或者堆積在人行道、馬路、花壇、綠化帶的,責令改正或限期清理,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瓶罐等廢棄物的,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亂倒垃圾、污水、糞便等廢棄物的,每次處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亂扔動物尸體的,每頭(只)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開挖道路未按規定設置護欄和警示標志,未按規定清理渣土的;清疏溝渠、下水道未按規定清運淤泥、沖洗干凈現場的;公共綠地的養護單位未按規定及時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栽培、修剪臨街樹木、綠籬、花壇、草地未及時清理干凈因作業產生的泥土、枝葉的,責令改正,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規定,將淤泥傾倒在道路、河涌的;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庫、池塘拋棄、傾倒廢棄物的,處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罰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計算,最高罰款總額不得超過五萬元;船舶不按規定配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罰款;船舶運載或裝卸物料、廢棄物造成漏撒導致環境污染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五)項、第三十八條規定,占用道路、廣場從事經營性車輛清洗活動的,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未采取措施導致污水、油污流溢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影響周圍環境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收購、存儲廢舊物品未采取措施導致廢舊物品向外散落、影響周圍環境的,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規定第四十條規定,對寵物的糞便未即時清理的,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八)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從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九)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未將清掏的糞便運至指定地點處置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十)違反本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將建筑垃圾等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排放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十一)違反本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違反環境衛生設施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設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或者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建設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擅自拆除、關閉環境衛生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十一條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或者以暴力、脅迫等方法阻撓其執行職務的,或者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對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和行政處罰的工作人員非法收受行政相對人財物的;
(十)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贓枉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本規定實施范圍以外的地區,可以參照適用本規定,參照適用的,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1、辦公桌、計算機桌面整潔,物品擺放有序,不可擺放過多物品,也不能擺與辦公無關物品。
2、柜內書籍、資料、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柜頂不可擺放任何物品。
3、保溫瓶、掃帚、抹布、報紙等物品要在合理位置擺放,不可放在明顯位置、隨處亂放。
4、室內辦公桌隔板或臨近的墻面上不能張貼、懸掛各種宣傳畫、年歷、資料、備忘卡片等。
1、辦公室地面干凈整潔,無塵土、水漬和雜物。
2、辦公桌、椅、沙發、茶幾、辦公電話及柜內物品等擺放有序,干凈整潔。
3、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灰塵。
4、墻壁、天花板無蛛網、污跡和腳印,無亂寫亂畫。
5、使用的電腦主機及鍵盤時常擦洗、保持清潔。
6、午餐后及時清理桌面、地面,不能有剩余飯菜。
7、要注意保持公共區域清潔,不亂扔垃圾。
8、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流通。
1、必須有值日安排,責任落實到人。
2、堅持每天三次打掃衛生。
3、每周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
4、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搞好個人衛生。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二
(一)為加強園區的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園區容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城街道街道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街道街道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結合園區實際,制定以下條款。
(二)本制度所稱園容,主要是指與園區環境密切相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園區景觀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稱環境衛生,主要是指園區內道路、小廣場、公共場所、水域等環境的清掃保潔;同區企業垃圾、糞便等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運、處置、綜合利用。
本制度所稱自身責任區,是指園區內企業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場所的'土地使用權限范圍及安委會指定給企業管理的范圍。
(三)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造成公路損壞的,責任者應當及時報告安委會、公路管理機構,并接受公路管理杌構的現場調查。
(四)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完好、整潔;屬企業自身責任區的要適時清洗。
(五)園區內主要道路周邊不得堆放、吊掛影響園容的物品。
(六)園區內企業設置的廣告牌、標語牌、宣傳欄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用字規范。設置企業應當加強管理,定期維修、清理,確保完好、整潔;損壞嚴重、影響園容的,應當及時拆除。
大型廣告的設置必須經安委會及相關企業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七)企業對自身責任區內的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照明、電訊、人防等公共設施,應規范建設,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整潔、美觀。
(八)企業要保持園區內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的整潔、美觀;企業栽培、整修或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等,應自行及時清除。
(九)企業嚴禁擅自占用園區道路堆放物料、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生產和施工產生的垃圾,要按安委會要求,在指定位置傾倒。
(十)在園區行駛的交通運輸車輛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并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向車外拋撤廢棄物。
2、進入園區的運載車輛不得超載;運送大型設施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
3、運載工業產品、建筑材料、廢士廢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裝物體以及液體貨物應當裝載適量,牢固捆扎,封蓋嚴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潺。
4、進入園區內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不得占用園區道路。
5、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
(十一)進入園區施工單位現場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施工現場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土應當及時清運。
2、臨道工地應當打圍作業。
3、施工廢水、泥漿應按規定處理,不得隨地排放。
4、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5、停工場地應當進行整理和覆蓋。
6、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十二)經批準,占用或者挖掘園區內道路的企業,施工產生的垃圾應當及時清運,竣工后應當及時恢復路面原狀。
(十三)禁止在園區建筑物、公用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在園區內建筑物、公用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安委會批準,并保持完好、整潔,設置期滿后必須立即清除。
(十四)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占用或挪用環境衛生設施。
(十五)園區內的環境衛生設施,應保持其整潔、完好和正常使用。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對企業內公共場所要有專人清掃保潔、垃圾應有專人負責清運。
(十六)園區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園區行政部負責。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三
第四條辦公環境是中心員工進行日常工作的區域,辦公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辦公區域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五條辦公桌上辦公用具和辦公文件在未使用時應放置整齊。
第六條辦公區內辦公桌椅由使用人負責日常的衛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區域由辦公室衛生值日人員負責清潔。
第七條原則上辦公桌椅每天清潔一次,地毯和墻面每周清潔一次。
第八條衛生值日工作每周輪值一次,各辦公室安排好衛生值日名單并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綜合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衛生工作。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四
醫院的環境衛生代表醫院的形象,加強對保潔工作的管理,為醫護人員及就診患者提供清潔衛生、清新優雅的辦公和就醫環境,同時根據《醫院消毒隔離制度》的要求,滿足臨床科室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保潔部在院辦公室的領導下負責醫院環境的清潔及洗衣房的日常工作。
2、負責大廳、病房、樓梯、樓道、衛生間、電梯間、各診室、餐廳、開水房、供電房、院門口、臺階等清潔衛生工作。
3、做到日保潔、周打掃、月清理,做到隨臟隨潔。
4、樹立為一線服務的思想,虛心聽取科室意見,積極改進工作,搞好團結互助。
5、服從院領導、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6、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遵守院規院紀。
7、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要求自己,保質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8、著裝整潔,統一佩戴工號牌,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不斷培養和完善自身素質,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做違法違紀的事情。
9、嚴格按照工作規程操作,不偷工減料,不弄虛作假。
10、嚴格消毒制度,對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規范操作、件件到位。
11、愛護公物,注意節約水、電、氣,不得私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2、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注意維護醫院和病人的利益。
13、負責洗衣房工作,做到隨送隨洗,不允許堆放,保證臨床工作不受影響。
1、保潔員根據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時間進行日常保潔工作;
3、負責會議室會前、會后的清掃、整理工作;
4、負責打掃各診室的地面衛生,清理辦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6、保持所有公共場所玻璃窗在視線內無灰塵、蜘蛛網、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7、洗手池無皂跡、無污點,無污垢,做到經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潔;
10、垃圾箱位置設置合理,無外溢現象,表面干凈無污跡,每天清理兩次;
12、及時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嚴重時),必要時通知后勤人員修理;
13、負責管理清掃工具、清運工具,按時清倒垃圾桶內的垃圾;
14、按時澆灌樓內擺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煙頭、紙屑等垃圾;
15、負責樓內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無煙頭、垃圾及雜物,保持樓。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五
(一)醫院衛生實行清潔工作承包責任制。由清潔隊負責全院的衛生清掃、保潔、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二)醫院愛國衛生委員每月對全院的室內外衛生進行檢查評比,具體方法參見清潔工工作質量考核標準。
(三)院內有足夠且符合衛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產日清,醫療用一次性物品定點收存,由市危險廢物處理站統一收集并處置。
(四)職工飯堂、手術室、門診衛生要達到國家及衛生部標準,并由防疫站和醫院保衛科定期檢查監督。
(五)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門前三包、門內達標”工作。
(六)由保衛科負責向群眾宣傳“除四害、講衛生”的知識,教育群眾養成衛生習慣,樹立以衛生為榮,不衛生為恥的社會風尚,使醫院有一個文明、衛生的優良環境。
清潔工工作職責。
1、根據我院臨時用工管理規定,清潔工由總務處簽訂用工協議。
2、按時上下班,有事向主管請假,請假期間工作自行找人代替。
3、負責所負責區域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干凈整潔。
4、對所負責區域水、電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及時同有關部門聯系解決。
5、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要求:地面、墻壁、屋頂、屋角線、踢腳線無紙屑、無蛛網、無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雜物、臟物,力求無塵,室內每天用拖把帶水拖地一次,室外道路干凈整潔,沿路綠化帶無雜物;廁所無臭味、瓷磚潔白,洗手池、坑池、便池、地面勤沖洗無積便、積垢、地漏,下水道暢通;垃圾及時清理,并堆放在指定地點;清潔用品及工具及時清洗,擺放有序,拖把、掃帚禁止在窗臺擱置;工作室內外禁止堆放雜物;場地積水及時排除,杜絕蚊蠅滋生。
區域劃分:室外道路兩人負責(包括沿路綠化帶衛生);辦公樓de一人負責;教學南北樓五層、南北樓之間的通道、四五層東圓弧一人負責;教學南樓二至四層、三層東圓弧、南北樓之間的通道一人負責;藝術樓一至五層、教學南樓和藝術樓之間的通道一人負責;階梯教室和教學南樓一層一人負責。打掃范圍包括樓道、樓梯、衛生間、活動平臺等處。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六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條為維護中心的整體形象、維護工作環境以及維護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中心衛生事宜,中心及公司全體人員須一律遵照執行。
第三條凡新進員工,必須了解清潔衛生的重要性與必要的衛生知識,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宣達。
第四條辦公環境是中心員工進行日常工作的區域,辦公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辦公區域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五條辦公桌上辦公用具和辦公文件在未使用時應放置整齊。
第六條辦公區內辦公桌椅由使用人負責日常的衛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區域由辦公室衛生值日人員負責清潔。
第七條原則上辦公桌椅每天清潔一次,地毯和墻面每周清潔一次。
第八條衛生值日工作每周輪值一次,各辦公室安排好衛生值日名單并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綜合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衛生工作。
第九條實驗室環境是科研人員進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區域,一個整潔良好的實驗室環境有助于科研人員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條實驗室實行安全衛生責任制,由實驗室負責人指定專人擔任實驗室的安全衛生責任人,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內的安全和衛生工作,以及設備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十一條實驗室應保持實驗臺面和實驗室地面的干凈整潔,實驗設備干凈且維護良好。
第十二條實驗器皿和實驗容器做到用后及時清潔,非使用狀態時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凈整潔。
第十三條實驗服定期清洗,保持干凈,不穿時掛在指定位置或放置于更衣箱內。
第十四條員工宿舍是中心提供給員工生活休息的場所。凡住宿人員有責任有義務保持宿舍內部的環境干凈整潔,給自己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第十五條宿舍環境的好與壞,同時也體現了住宿人員自身素質及對自我的要求。
第十六條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潔,衛生間保持干凈,屋內物品放置整齊。
第十七條屋內經常保持通風,以保證空氣的新鮮,防止異味出現。
第十八條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對辦公區域和實驗室及員工宿舍的衛生和安全進行檢查,并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結果將作為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的參考因素之一。
第十九條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七
4、各餐廳必須按照正確的消毒方法和步驟進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藥物浸泡10-30分種消毒。用藥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藥物浸泡10-20分鐘)、凈水沖洗。
5、各餐廳消過毒的餐具必須干凈衛生,無污垢,無油垢。
6、未經消毒的餐具(如碗、盤、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責任并給予處罰。
7、各餐廳無論采用物理或化學方法必須認真作好記錄、備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廳所有人員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須消毒1至2次。
9、各餐廳的大廳、操作間、主副食為、毛菜間、消毒間、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須餐餐消毒。
幼兒園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八
為了不斷改進和完善學校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逐步使之納入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特制訂出以下管理制度。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值周老師。
職責:督促、檢查全校環境衛生,進行評比。
早晨:8:30--8:50中午:1:00-1:30下午:4:00-4:30。
各班應做到一日三掃,課間派學生輪流守護環境衛生,及時清除紙屑垃圾。
標準:
1、室內:地面無垃圾、無雜物,抽屜內無紙屑、無雜物;門窗潔凈無灰塵、無蛛網;桌椅擺放整齊,無灰塵,黑板要干凈;清潔用具擺放整齊;隊報、隊刊懸掛整齊。
2、室外:地面無紙屑、垃圾等;陰溝通暢無積水,墻上無亂寫亂畫等痕跡;花臺潔凈,無雜草。
3、辦公室:地面無紙屑、桌面無灰塵,門窗無灰塵、無蛛網;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
以上標準若未達到,則按《清潔評分細則》量化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