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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一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別,漢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
2、判決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撫養費元,至女兒滿十八歲止;。
3、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年月日在鎮人民政府辦理了離婚手續,并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主要內容為原被告婚生女兒(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0年月日)的撫養權歸被告所有,被告必須要照顧好女兒。現被告忙于工作,且重新組建了新的家庭,對女兒關心甚少,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女兒多次表示要與原告共同生活,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要求撫養女兒,均被被告無理拒絕。
綜上所述,被告繼續撫養女兒將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原告為使女兒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判決如所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二
原告: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為由,向原告__________借款總共人民幣_______元,第一次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第二次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被告__________出具___份"借據",在借據上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被告至今未歸還分文。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歸還欠款,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三
年齡:_________________歲;。
民族:______________族;。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歲;。
民族:______________族;。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間借貸糾紛。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二、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全部承擔。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四
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糾紛申訴狀及申訴程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申訴人張某,女,x年9月19日生,漢族,某市人,住某市人民大道。
代理人某某,系張某之子,電話。
被訴人某市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某某,院長。
訴求事項:
1、對患者張某積極采取有效治療;。
2、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依法賠償損失。
事實及理由:
申訴人患有抑郁癥。x年9月16日中午,申請人因故而自服農藥敵敵畏、安定。當日下午1:30許送某市人民醫院急救室,隨即轉icu病房。入院診斷為:1、重度經口急性敵敵畏、安定中毒;2、抑郁癥。經洗胃、靜注藥物等搶救,申訴人于當晚即可與醫生和家屬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次日下午6時許,某主任決定將申訴人轉同院的消化科。家屬曾提出疑問:能不能轉?某主任肯定的答復:可以轉。隨后,申訴人被轉至消化科。近一小時,申請人心里難愛,臉發紫,呼吸心跳驟停。消化科的年輕醫生自感經驗不足,聯系重癥室的醫生,而重癥室的醫生15分鐘后才上5樓參與搶救,雖經心肺復蘇搶救,保住了申訴人的生命,但申訴人從此呈睜眼昏迷狀。為了求得有效治療,申訴人于x年9月30日轉某市中心醫院治療。因治療效果不佳,生活起居不便,親屬于x年11月5日暫將申請人接回家中。某市中心醫院的出院診斷為:“1、缺氧性腦遷延性昏迷;2、氣管切開術后。囑積極預防并發癥,繼續康復治療。親屬按醫囑請康復科醫生在家給申訴人理療。
x年11月5日,法醫司法鑒定所對申訴人的傷殘等級等事項進行了評定,并出具了法醫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申訴人構成人體損傷一級傷殘;需完全性護理依賴和一定醫療依賴維持其生命生存。申訴人現呈持續性昏迷狀態,生活完全依賴有經驗的護工,進食靠鼻管導流,對年逾八旬的父親不能盡孝、丈夫和子女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一個幸福的家庭因此而失去歡樂。
申訴人的近親屬認為,申訴人的損害后果系某市人民醫院的過錯行為所致。院方的主要過錯:1、使用安定類藥物不當,靜注藥物(芬太尼和力月西)用量過大;2、輸注速度過快,轉科后無醫護人員和心電監護;3、對藥物的副作用預計不足;4、轉科未經會診輕率決定轉科,延誤搶救;5、違反有關診療規范。
綜上所述,某市人民醫院的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技術操作規范,給申訴人造成極為嚴重的損害后果,依照《執業醫師法》第37條之規定,相關責任人應受到相應的處分;依照《侵權責任法》第54條、第55條和57條之規定,某市人民醫院應承擔賠償責任。為了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特向你處提出申訴,請依法及時妥處。
此致
某市人民醫院。
申訴人:張某。
代理人:
xx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1)對生效的法院判決,當事人不伏的,應當在2年內提出申訴。
2)二年為不變期間,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
2、對生效判決,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對生效的調解書,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1)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
2)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五
(1)標題。以“民事申訴狀”或以“申訴狀”作為標題。
(2)民事申訴人和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民事申訴人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職務。
(3)案件來源。寫明申訴人不服的判決或裁定的案件來源。如:“申訴人因(案由)糾紛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號民事判決(裁定),現提出申訴。
2.申訴請求。
申訴請求要求明確、具體。主要寫明請求法院重新審理。
3.申訴理由。
這是申訴狀中的核心部分,要求在說明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圍繞《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充分闡述提出申訴的理由,實際上是對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駁。但必須做到事實有據可證,無可辯駁,理由有法可依、無懈可擊。通常從原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引用法律和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進行辯駁,并寫明請求再審的法律依據。
4.尾部。
寫明提交機關,如“此致xx人民法院”;申訴人署名或蓋章;具狀的年、月、日。
5.附項。
寫明“本狀副本xx份、物證xx份、書證xx份。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六
原告: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職業: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被告: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經理。聯系電話:_______。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訴訟請求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元(利息暫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風險提示:
第一期于________年____月底還款________元,
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被告出具的借條復印件一份。此致_________縣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七
所在地:廣東省xx市xx村。
負責人:李,系該村村長。
被申訴人:xx市xx村。
負責人:陳。
申請事項:因不服()佛中法民一終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申請對該案再審。
申請理由:。
一、()佛中法民一終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有如下錯誤。
(一)二審判決書第19頁“但根據本案證人歐證言,李表示出售的泥所得款項是分給村民,且xx村一隊也開具了收據確認收到10000元挖泥款。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承包地挖泥出售是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亦沒有證據證明李在此次事件中獲得利益的情況下,應認定李將涉案承包地泥土出售的行為代表xx村一隊。”該認定有以下錯誤:。
1、片面引用和采納歐證言。歐出庭作證明確指明,李當時擔任x洲果場的廠長,在王x挖泥事件中代表x洲果場的。因此,該判決書認定李將涉案承包地泥土出售的行為代表xx村一隊,從邏輯上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這是辦案法官對歐證言斷章取義主觀推測的結果。
2、關于歐到楊x鎮經管站寫10000元收據的事情經過,歐出庭證明,該款并不是王在挖泥前交給村委會的,而是王偷挖陶瓷泥的事情被村民發現敗露后,王才交到楊x鎮經管站,然后因歐當時是村委兼會計,楊x鎮經管站通知歐到鎮經管辦開具的。xx村一隊45戶家庭代表共45人兩次寫證明,證明在王挖泥前村民并不知情。上述事實證明,歐開出收到10000元挖泥款收據并不能說明村民同意挖陶瓷泥。
3、一審判決書稱“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承包地挖泥出售是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亦沒有證據證明李在此次事件中獲得利益的情況下,應認定李將涉案承包地泥土出售的行為代表xx村一隊。”這一推斷十分幼稚可笑和十分荒唐。
首先,不可能有任何法律對在農業承包地挖泥出售行為是否要經過集體討論決定作規定,這是一個簡單的常識。二審判決書以此作為判案的理由十分幼稚。說白了,就是為了達到偏袒x洲果場的目的,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找理由。其次,姑且不論李在此次挖泥事件中個人是否實際獲取利益,即使李沒有獲得利益,也不能得出李在此次事件中就不代表x洲果場的結論。因為,李xx個人是否獲得利益和他是否能夠代表x洲果場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二審判決書作出這種推斷是十分荒唐的,犯了邏輯上的低級錯誤。
關于李代表在王偷挖陶瓷泥事件中代表x洲果場,我們在法庭上還提供以下證據,沒有被采納。
(1)本案在一審中,“x洲果場在庭審中承認xx村一隊原村長李曾經在x洲果場處從事管理工作,故x洲果場關于不知道開挖塘泥出售牟利的辯解法院不予采納。”(見一審判決書)。
(2)xx村一隊在二審開庭時提交新證據,證明x洲果場從x年起至x年期間聘請李為工作人員,給你發放工資并交納社會保險,李與x洲果場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系。x年10月23日,xx村一隊家庭代表李x華等45人簽名證明李從1996年x洲果場承包果園后,就一直聘請李當場長,王在x年挖土仔尾陶瓷泥時,李是代表x洲果場同意挖的。這一證明和歐出庭作證的證言是完全吻合的。
(3)高明市招用社會勞動力用工許可證原件,證明李是x洲果場勞動用工監管人。遺憾的是二審判決書寫成是復印件,這個證據證明x洲果場勞動用工都是李負責,也印證了歐和全村家庭代表證明李擔任x洲果場場長的事實。
(4)李代表x洲果場與簡x橋、簡x熾二人簽訂的轉包魚塘協議書。簡x橋、簡x熾在復印件上親筆書寫證明:“本人是耕養x洲果場的魚塘約40畝,合同是x洲果場委任李簽的。”
(5)xx村一隊李x華等45戶家庭代表簽名證明。
上述證據充分證明李在x洲果場的地位和作用,李在王挖陶瓷泥事情中只代表x洲果場,不能代表xx村。沒有任何人同意只交10000元,卻挖走價值2561280元的陶瓷泥。我們村民是善良的,但任何人都不是傻瓜!
二、二審判決中認定所挖泥土為塘泥而非陶瓷泥是十分錯誤的。
(一)在王偷挖陶瓷泥的事件因被村民發現敗露后,在李授意下,王到楊x鎮經管站交了10000元,交的是挖陶瓷泥的錢,在經管辦讓歐開的收據上寫明是挖陶瓷泥收款。
(二)承包地上究竟是什么泥,村民最清楚,全村家庭代表簽名作證就是最有力的證據。二審法官不顧民意,對全村家庭代表簽字作證的證據不采納是錯誤的。
綜上所述,二審法官認定李將涉案承包地泥土出售的行為代表xx村一隊屬于認定事實錯誤,是法官主觀臆斷,故意偏袒x洲果場。二審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錯誤下判。xx村一隊全體村民認為審判不公,堅決要求中院重審此案,還原事實真相,大白天下,還公道于民心。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xx村一隊經濟合作社。
代理律師:。
x年1月6日。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八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于____簽署了《___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約定原告向被告_______噸________,合同價款為人民幣____元,若貨到后經檢驗不合格的,原告有權退貨,被告應在收到原告退貨通知后____內到原告處自提貨;《___合同》還約定,被告違反合同約定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被告應在____日內返還合同價款,并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九
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丁x,男,1x年x月x日出生,漢族,無業人員,住x市x區x號樓x單元x室。
被申訴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于x,女,1x年x月x日出生,漢族,xx市xx區路號。
丁x與于x遺囑繼承糾紛一案,不服x市x區法院(2)x民初字2號民事判決書;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x年xx月xx日作出的(2)x民五終字第號民事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2)x民申字第號民事裁定書,特向貴院申訴。
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2)x民初字2號民事判決書,及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x年xx月xx日作出的(2)x民五終字第號民事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2)x民申字第號民事裁定書,依法重審。
具體事實和理由:
我父親丁x于2x年離休前曾任xx日報副總編輯、紀委書記等職。2x年x月x日通過婚姻介紹所與被申請人于x相識并辦理了結婚登記。
2x年x月我父親因胃癌開始住院治療無效于2x年x月x日去世。我父親住院期間,被申請人于x拒絕到醫院陪護,卻趁我們在醫院里日夜陪護父親的機會,把我父母名下上百萬元的動產非法轉移占為己有后逃之夭夭,連追悼會都未露面。繼而,又起訴要求分割我父母留下的房產,結果是,x市x區法院(2)x民初字2號民事判決書在使用證據時有誤,造成應當屬于申訴人的繼承權利喪失。在上訴、申請再審無果的情況下,現依法提起申訴,請最高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繼承權利。申訴理由如下:
再審理由一: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原審判決的依據是原告提供的所謂我父親的代書遺囑、《見證書》以及司法筆跡鑒定。但是,這三個判決依據不具備證明力如下:
1.代書遺囑只有一個代書人,而沒有見證人,不符合《繼承法》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規定。因沒有對被繼承人身份進行驗證,且舍近求遠的事實令人懷疑,還有找律師事務所的熟人和利用替身制作假代書遺囑的嫌疑,不具備真實性。
2.《見證書》不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字屬于無效見證,而且所見證的2x年x月x日的遺囑根本就不存在。與本案認定的遺囑日期沒有關聯性、真實性。有拉見證人湊數的嫌疑。針對以上兩個疑點,在我們的口頭和書面法庭發言中都有“我很想詢問一下手里那份律師見證遺囑中的那兩位律師的問題是:“去做見證遺囑的當事人是否符合我父親的體貌特征”的要求,但是,沒有被法庭許可。
再審理由二: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適用法律錯誤一:在聽說房產的繼承過戶比贈與過戶多交過戶費用后,我父親生前與我們簽訂了兩份房產贈與合同并由xx區公證處的《詢問筆錄》為作證。臨終前還給我們留下了符合法律規定的代書遺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的規定,原審法庭應該對我們提供的以上書證予以確認。但是,原審法庭卻以各種理由,甚至以不傳喚見證人出庭作證等于沒有見證人的辦法,在判決書中寫下了“對于被告提供的2x年x月x日由代書的遺囑,因代書人及見證人均未出庭作證”的理由不予確認。
適用法律錯誤二:“我們的委托人和x市x區法院(2)x民初字2號民事裁定書都能證明我大姐是被告,但是,原審判決書卻為了其他目的而把我大姐說成是“原告”了。
再審理由三: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因為銀行不許任何自然人查其他私人存款的客觀原因,我們向法庭提交了書面的證據保全申請,但法庭沒有依法調查,致使我們無法按反訴數額繳納反訴費用。于是,原審判決書僅僅對被繼承人的房產進行了分割,而我父母辛勞一生積累的上百萬元的動產至今下落不明。
現依法申訴,望貴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申訴人的申訴請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訴人:丁。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申訴事項:請求撤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26號判決書,重新審理李訴*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申訴理由:該案認定事實不清,對于不利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鍵的幾點沒有進行認真核查。
一、**公司的土地證有問題,與我簽訂預售合同中的土地證與開庭時所說的土地證不一致,兩證中必有一個是假證,而且都未向法院提交。
我與**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合同簽訂日期為x年9月2日),**公司的土地證號是國用()字第12號,而在法院的判決書中是國用()第085號,取得日期為x年12月11日。
按照國有土地出讓的規定,土地證號是按出讓的時間編制的,一個土地上只能有一個土地證編號,就是說,這兩個證其中必有一個是假的。在一審中解釋為換新證是不正確的,土地證如同身份證,身份證換新證還是用的還原來的編號,同理,第12號土地取得日期應為x年,第085號土地只能是xx年取得,換新證不會換編號,一審的解釋是不對的。任何一個了解房地產開發流程的人都會對兩個土地證的真實性產生足夠的懷疑。
法院在審理中應該對**公司的土地取得進行詳細的審查,而不是只進行形式審查,更不應該相信換證的解釋。而且,至今**公司也沒有提供兩個土地證中的任何一個。
在一審中認定的是第085號土地證,那就是說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公司還沒有取得土地證。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沒有取得土地證書不符合商品房預售的條件,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是無效的。
開發商僅提供商品房預售證不足以證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合法有效。至少在本案中由于存在兩個相沖突的土地證,已經構成了預售證不合法的初步證據,法院應該對預售證及其他四證進行審查,而不是放任不管。
退一步講,假設第12號土地證確實存在,**公司就應該提供土地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收據證明。因為**公司兩個證的情況已經使人們產生合理的懷疑,**公司有責任進一步證明他已經于x年取得土地證,具備預售條件。
原來的一二審法院對這么重要的問題都忽略了,這樣的裁決怎么經得起檢驗,怎么能令人信服。
二、原來的法院裁決中只引用《房屋建筑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的結論,認定現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安全可靠性,對感官質量和使用功能有一定影響。并得出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
1、該鑒定書含糊其辭,“現不影響”是什么概念,是鑒定時不影響?那么鑒定后第二天影響不影響?建筑施工的各種規范及驗收規范上非常明確,地基和主體結構的質量期間要和建筑設計使用壽命一致,也就是說,鑒定應該明確在該建筑物設計使用壽命內(框架結構一般為100年)地基的質量缺陷是否影響房屋的安全。
當鑒定結果不明確時,按證據規則的規定,法院應當要求鑒定人出庭質證,但法院沒有進行質證,這是訴訟程序上的錯誤。應該通過再審進行糾正,尤其是關系到房屋地基質量的大問題,必須給予明確的結論,這樣的結論只能通過再審程序解決。
2、鑒定書是雖然結論含糊其辭,但是從鑒定的過程中還可以看出很大的問題。
鑒定書中首先提到,**公司未能提交地基處理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資料,那很可能**公司就沒有這些資料,或這些資料有很大的問題,不然**公司為什么不敢向鑒定人出示。
鑒定中還提到,地基持力層為雜填土,土質較濕,土層中含較多瓦片磚塊,未經處理,地基承載力較低。結合**公司不出示施工資料,可以明確地基是存在問題的。
我們更懷疑**公司所出售的房屋的地基根本就沒有驗收或沒有通過驗收,不然為什么不能出示驗收資料。而據鑒定中所述情況,地基未經處理,也不可能通過驗收。
建筑工程驗收是分步、分項驗收,地基沒有通過驗收就不可能通過整體驗收。
按建筑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沒能通過驗收的建筑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地基沒有經過驗收的建筑當然也不能交付使用,我要求解除合同當然合理。
3、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是證明工程質量的文件,但它不是絕對的,鑒定書中有相反證據表明工程驗收是有問題的,法院應該對驗收情況進行核查。而且,對建筑工程(地基部分)提出問題的是司法鑒定,在訴訟程序中司法鑒定的效力至少不比竣工驗收報告低。
因此法院應該對地基是否經過驗收進行查證,要求**公司提供地基的驗收資料。但法院對此并沒有進行審查。
總之,本案中**公司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有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繳納土地出讓金是有疑問的,法院沒有審理清楚;**公司的房屋是不是經過全面驗收也是有漏洞的,法院也沒有進行審查,這兩點涉及到預售合同是否有效和**公司是否根本違約,直接關系到我的訴訟請求能否成立,在有有力反面證據時,法院沒有認真審查,所以這樣的判決是不正確的,我要求對本案進行再審。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李。
x年8月20日。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十一
申訴人:李______,男,_______歲,漢族,_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人。
被申訴人:郭______,男,______歲,漢族,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人。
案由:……。
要求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合理地解決我們房崖宅基地糾紛一案,其事實和理由如下:
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時農會分給我的。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臺之一,村中所有苛捐雜稅均由其指派。我村解放時,郭隨國民黨跑到______縣城藏匿起來,農會將其財產沒收分配給貧窮農民。其中將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間和南屋地基三間分給賀______;北屋瓦房3間和東屋地基3間分給我。我一直執管居住至今。時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證為由索要房子。當時經大隊、公社、______縣法院及______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均認為此房確系農會分給我的,分后并執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過爭執,其土地證是錯填和誤填,依照法律和事實將此房判歸我所有。______年郭又申訴到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期間,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實,避開原一、二審的調查依據,沒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證的來歷和事實,簡單機械地視土地證為唯一依據,而將上述財產判歸郭所有,我認為是錯誤的,應當糾正。其理由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縣解放時郭投敵逃跑,當時農會除給郭留夠住的房以后(郭當時3口人,留有瓦房3間,地基3間),將其余財產沒收。因我當時4口人,無房子住,住公房內。農會干部將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間和東屋地基3間分給我。______年土改時又確認給我。現有土改農會干部政治主任賀______、民兵營長賀______、農會主席賀______都證明北屋是給我的(一、二審卷可查),并出有書面證明,愿到庭作證。
三、此房在我執管30余年期間,______年我將房子借給同村賀______居住至______、年。賀______于______年歸還我后,我一直居住使用至今(賀______的證明二審卷可查,現仍可到村調查)______年我在東屋地基上蓋房兩間。______年又將北屋西山墻處一棵3尺多圍的大楊樹砍用。郭全家人一直在家,從未提出任何爭執和異議。
四、郭的土地證來歷有疑。土改時因我村小人少,郭又是個有文化的人,當時的土地證是他幫助填寫的(有證件附后)。由于農民沒有文化,不認識字,對土地證的作用認識不足,我就是其中的一個。郭乘機大耍花招、將分給我的房屋填寫在他祖父郭______的名下。他祖父土改初期就去世了,我村老年人陳______、賀______都可證明。我______年就開始住著此房,______年發證時郭______為什么不拿出土地證向我要房子呢?現在提出難道沒有問題嗎?郭就是利用填寫土地證的機會從中搗鬼,現在出來進行反攻倒算,有些法院就看不出,還判他有理。
鑒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我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依法撤銷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民監判字第___號判決,維持原______地區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民上字第___號判決,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
遺囑糾紛申訴狀大全(12篇)篇十二
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父母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數量日趨增多,關愛“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已成為全社會廣泛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本次活動的設計就是為了關注我校的留守兒童,號召全體師生關心留守同學,幫助留守學生樹立起樂觀積極的學習態度和生活態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與留守兒童心手相牽,使他們能快樂成長。
1、通過活動,使留守學生在活動中能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辛勞。
2、培養獨立生活的意識,養成學習、生活自理的好習慣,
3、使大家明白,外出打工者以及他們的子女,需要我們特別的關注和關愛,懂得只要我們從身邊小事做起,捧出一顆愛心,奉獻一點愛,那么世界將到處充滿愛。
六(2)班全體學生。
1、關于留守兒童的視頻資料。
2、留守學生給父母的一封信。
3、留守兒童代表發言稿。
(主持人出場)。
ab: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a:有這樣一群孩子,當別的孩子依偎在父母懷中撒嬌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卻遠離家鄉到外地打工。
b:有這樣一群孩子,每天在家期盼著父母的歸來,就那么一個人看著照片里父母慈愛的笑容。
a:有這樣一群孩子,生病時沒有擁抱過父母的懷抱,就那么一個人躲在被窩里哭。
b:這些被留在家鄉的孩子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ab:留守兒童。
ab:同學們,老師經常教育我們:我們雖來自不同的家庭,但我們都是兄弟姐妹。
ab:是啊,我們是——快樂的一家人。
六年二班“心手相牽快樂成長”――關愛留守兒童主題班會現在開始!
a:首先請大家觀看一段留守兒童的父母離家時的情景。
b:看了這一段情景,是多么令人心酸啊!在我們這個大家庭里,父母長年在外打工的同學為數不少,他們一直與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或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a:在我們班現在就有十名留守兒童。
b:這十位同學的爸爸或媽媽都在外面打工。讓我們一起來聽聽其中一位留守同學的心聲吧!有請馮天嬌同學,大家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