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秉持著一定的價值觀和經營理念,以此為基礎進行運營和管理。這些成功公司的案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經營方式。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一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二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明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修訂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辦事處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辦法。
1、實行每月一張“考勤表”的辦法進行考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事處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門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負責考勤的同志將“考勤表”交科室負責人校核、簽名后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匯總,有扣發狀況的,填寫《深圳市直機關公務員扣發臨時崗位津貼審核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區人事局審核后(編外人員和臨聘人員由辦事處審定),由財務中心按規定核發工資及津貼補助。
三、請銷假規定。
1、處級干部請假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準,并通知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備案。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并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報告。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準,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兩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須持醫院的有關證明和請假條。批準權限按上述第三項第1、2、3條規定執行。
5、請假到期的,按請假程序和權限由請假人報告銷假,需要延期的,須重新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6、休年工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如果辦事處已統一安排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的,應減除當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規定的作曠工處理。
四、發放崗位津貼和獎金具體規定。
1、發放日均崗位津貼,以每月21、5個工作日計算。
2、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工資補助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全部工資補助),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扣發年終獎。
3、工作人員請事假,時光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其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實際事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一天扣工資補助60元);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貼)。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年終獎。
4、工作人員請病假,1個月內病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累計在10天(含)以內的,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0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一天扣發工資補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助)。每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年終獎。因公受傷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發崗位津貼。
以上曠工、事假、病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5、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崗位津貼全額發放。
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后,經單位批準請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崗位津貼按60%計發。
6、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下年度崗位津貼按其應發額的75%發放,當年不發年終獎。
7、享受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犯罪被依法審查、采取強制措施或羈押的,在此期間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停發,年終也不發獎金。經審查、審理,不構成違法、犯罪且不受處分的,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和獎金予以補發。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補發。
五、要嚴格考勤制度,各部門考勤人員務必負起職責,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如實上報考勤結果的,扣發考勤人的當月崗位津貼。
文檔為doc格式。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四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適用于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各部門主管、經理。
1、出勤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五
第一條為嚴格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是一項基礎性管理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進行崗位調整、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據之一,各部門及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免于考勤:
第五條考勤內容。
二、每周標準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每個工作日工作時間為:9:00-17:30,午餐及午間休息時間為1小時30分。因國家規定變更或特殊情況下,公司可對工作時間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考勤員職責。
第七條遲到、早退及曠工管理。
一、凡超過上班時間未打卡到崗、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計。按時出勤但忘記打考勤者,需及時在考勤員處登記;忘記打考勤者,在無法證明自己按時出勤情況下,考勤記錄按實際記錄為準。
二、遲到或早退15分鐘后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兩小時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次數累計5次及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不到崗的;
3、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假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到崗的.;
5、超過出差批準期限,未經申請同意而不按時到崗的;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六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七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5、因公差旅期間。
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8、加班工資計算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八
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別狀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前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別狀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完畢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展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九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范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并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后可通過功過相抵。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于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于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后不計入遲到考核范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于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后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于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于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并于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后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柜),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并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于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于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后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后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范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范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戶、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周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周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于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后并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周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于補休。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準,并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準,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準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并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準。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托書,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請假,并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周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準可延長。婚假必須于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周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并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匯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并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布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柜/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并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一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1、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的以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通知為準;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1、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4、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5、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部室勞動紀律,規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為確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實施和監督管理,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機關部室全體員工啟用新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本辦法。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三
1.目的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制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執行。
3.管理責職。
3.1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監督檢查員工考勤紀律,調查處理考勤違紀現象;。
b)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匯總與反饋;c)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a)教育督導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紀律。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并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臺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咨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后服務。
c)系統故障維護,數據安全管理。
3.4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組織落實。
4.相關定義。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簽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非聯系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并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干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間節日和加班。
5.1工作日:實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并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原則上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布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節: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d)國慶節:3天(10月1、2、3日)。
e)清明節:1天(農歷清明當日)。
f)端午節:1天(農歷端午當日)。
2023年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匯總14篇)篇十四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校風校紀,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職工確有事需請假的,應先寫好請假條,將請假條面交學校領導,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超過請假期限而未續假的,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的,先離校后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特殊情況可帶假或電話請假,但回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一天以內的,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3、女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可按病假處理。
4、教師請事假1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后勤工作人員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30元。
(二)病假。
1、病假須持相關證明予以說明。病假一天以內,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2、教師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資30元。后勤工作人員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2、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離校時,必須報告部門主任批準,并移交課程,否則無人上課,應由原任課教師負責,并罰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小時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曠工:未經學校領導批準,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一律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4、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學期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5、上班時間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覺,或隨意離開學校30分鐘以上,發現一次罰10元-30元。
6、學校集合、開會或參加集體活動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無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職員工因私事離崗,全月累計按事假扣發工資。
常規工作處罰規定。
1、全體教職工必須形成“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的觀念。在工作中自覺服從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與安排,不服從管理與安排的,視具體情節扣款10-100元。
2、無教案上課,一次罰20元。檢查教案和批改作業,未達到《教學常規管理規定》者,每少一次分別罰10元。坐著上課,發現一次扣10元。
3、上課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機、每次罰20元,曠課1節罰50元。
4、體罰學生、擅自對學生停課者,每次罰20元。
5、師德修養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響較壞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罰30~300元。體罰、變相體罰、辱罵學生,發現一次罰20元。
6、學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訂的教學目標指數,罰全期工資5%。(根據班級情況酌情考慮)。
7、擅自停課、影響教育教學秩序者,罰100元。
8、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給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帶來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違反校紀校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對班級事務處理不當,或不管不問每發現一次扣20元。
11、教師上課對學生要求不嚴,放任自由,學生無故缺課,每發現一次扣任課教師20元。
12、嚴格執行本校《中小學收費管理規范要求》,未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及學科教師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輔導參考書,違反規定,家長投訴罰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