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最重要的是要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將其應用于實際問題解決中,從而增強學習的實效性和可持續性。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分享了自己的學習感悟和心得,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一
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發布,引起媒體普遍關注,筆者對照原版,對新版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學習,現將幾點學習的粗淺認識和體會總結如下:
第一點,框架結構未變但內容壓縮調整較大。舊版處分條例三編15章178條,新版三編11章133條。縮減了4章45條。可見縮減篇幅之大。根據法紀分開的原則,涉及法律方面的內容全部刪減。
第二點,突出黨章地位,體現從嚴治黨要求。在制定紀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條指出,處分條例是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第三條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從嚴治黨的體現多多,我們舉一二細節為例。如新版第九條黨員受警告處分、受嚴重警告處分,區別開來。原來是警告和嚴重警告都是一年處分期,新版則是警告一年、嚴重警告一年半處分期。第十三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終止其代表資格。在紀律面前,黨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權了。第四十二條,相對于舊版,增加了一句話:“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明確時限有利于處分決定的有效落實。
第三點,紀律分類改變,政治紀律是重中之重。新版處分條例分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23條,組織紀律17條,廉潔紀律25條,群眾紀律8條,工作紀律13條,生活紀律4條。這與舊版的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公民權利、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分類相比,更加簡練規范和科學。
第四點,吸納新的思想實踐,體現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求。如第十九條第一款,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八十六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與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把主體責任納入到紀律的序列。
第五點,體現“黨要管黨”要求,把治黨管黨責任融入到紀律之中。新版條例通篇貫穿黨要管黨的要求,并把管黨治黨的責任融入到六項紀律之中。仔細閱讀理解六項紀律中的條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細講,這需要認真的閱讀體會。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本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第二次對這一重要黨內法規進行修改。新《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要求細化具體化,體現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修訂后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在指導思想中增加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等內容;在對違反群眾、工作、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中,新《條例》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提供了紀律保障,增寫了相關的處分規定;對于一些違法行為作出從重或加重處分的規定···新《條例》的修訂,增強我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嚴明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作為黨員干部,我們要自覺學習新《條例》,正確體會和把握《條例》精神的實質,增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學習上學會用理論武裝頭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工作上堅持和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做到察民情、納民意、解民困、順民心;在生活中保持潔身自好的作風,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三
今年十月份,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走過94年歷史、擁有逾8700萬黨員的中國共產黨,在世情、國情、黨情出現巨大變化,面臨來自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外部環境的多重考驗下,表達出要高標準“從嚴治黨”的決心——這證實此時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所傳遞出的強烈訊息。
在黨的報告中首提“純潔性建設”,提出從嚴治黨的高標準、高要求,表達出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其實質就是黨的紀律性建設。這既反映出新形勢下,黨對自身機體的健康問題有著清醒的認識。也反映出中央對黨的紀律性建設的高度關注、高度重視,更深刻認識到腐敗的頑固性和危險性。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因此,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可以說,防腐拒變必須警鐘長鳴絕非大題小做,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將會亡黨亡國絕非危言聳聽。從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我們能夠深切感受到黨的紀律性建設對于黨、對于國、對于干部、對于人民群眾的重大意義。
振聾發聵的反腐聲音和反腐警告信號,應該引起黨員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黨的紀律性建設好壞、從嚴治黨高標準的落實情況如何,直接取決于廣大黨員干部的所作所為,也直接決定黨國的前途和命運。因此,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當有強烈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加強自身黨性修養視為一種責任、視為一種義務。作為黨員干部,不僅要在黨的教育、管理、監督之下嚴守黨紀黨章。更要在監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監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時候以身作則、嚴于律己。當廉潔自律,克己奉公成為廣大黨員干部的一種習慣;當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為一種自然的時候,黨的紀律性建設才算取得了根本性勝利。當然,實現這一目標的路還有很長,只有不斷完善從嚴治黨的各項制度、只有不斷劈荊斬棘,才可能走上這條陽光大道。
黨的紀律性建設,事關黨的形象,事關人心向背,事關黨的興衰成敗。因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絕對是從嚴治黨的“保鮮秘訣”,才能保持黨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決懲處腐敗行為,才能保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實現。才可能最終實現廣大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和自我提高的自覺,永葆黨的生機和活力。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四
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部重要黨內法規,貫穿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講話精神,彰顯了中央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堅定決心,體現了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的有機結合,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和制度保障。我們要深入學習、堅決貫徹,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兩個責任”,確保黨規黨紀落地生根,不斷鞏固良好的政治生態。
一、緊緊圍繞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宗旨。
理想信念高于天。指出,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的精神之“鈣”,必須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講,全面從嚴治黨,光靠紀律是守不住的,必須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努力解決好“不想”的問題。《準則》重申關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高尚情操等“四個必須”的原則要求,并將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只有保持理想信念宗旨的堅定清醒,才能立得住腳跟、穩得住心神、受得住考驗,練就“金剛不壞之身”。
通過強化思想理論武裝來堅守理想信念宗旨。只有從思想上理論上真正把信仰搞明白,這種信仰才是堅定的。要加強理論學習,尤其要把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從講話中明確方向、掌握方法,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通過運用正反典型來堅守理想信念宗旨。用《準則》強化自律立德,以先進典型作榜樣,向先輩先進看齊;用《條例》強化他律立規,以反面典型作警示,明確不可觸碰的“底線”。最近,我們從貴州近年來查處的廳級以下干部案例中選取54個案例,組織編印《鏡鑒——貴州省“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警示錄》一書,讓黨員干部知敬畏、明底線、受警醒。通過嚴格黨內生活來堅守理想信念宗旨。黨性和理想信念必須在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中不斷增強。通過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喚醒廣大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二、緊緊圍繞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進一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常態化。
黨員干部“破法”,無不始于“破紀”。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理干部。《準則》和《條例》提供了從嚴從實管黨治黨的“尺子”。我們將以《準則》和《條例》為準繩,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讓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成為自覺。講規矩,首先要講政治規矩;守紀律,首先要守政治紀律。面對考驗,要始終相信中央、依靠中央,聽從中央指揮、服從中央號令。要對照《準則》和《條例》要求,引導黨員干部深查細照“七個有之”,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八個決不允許”,推動講政治、守紀律成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讓尊崇黨章成為習慣。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準則》和《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堅持把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的過程作為貫徹落實黨章的過程,全面落實黨章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特別是緊扣“六大紀律”嚴明黨紀戒尺,真正把黨章權威立起來。讓干部約談成為制度。開展干部約談,是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重要體現,也是對干部的關心愛護。約談就是機會,嚴管就是真愛。堅持把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作為開展“大約談、大宣傳、大培訓”的重要內容,讓干部把問題講清楚、改過來。今年以來,貴州省委“五人小組”帶頭約談省管干部,各級黨委“五人小組”和各單位黨組(黨委)有關領導也開展了約談,及時教育挽救了一批問題黨員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懾。讓民生監督成為常態。《條例》將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單設一類,為深入推進民生監督工作提供了精準指導。目前,我們已在全省設立1482個民生監督組,實現對所有鄉鎮、街道、社區的全覆蓋。我們將按照《條例》細化監督內容,持續開展民生監督工作,加大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真正把責任落實到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讓巡視監督成為“利劍”。堅持把貫徹《準則》和《條例》與貫徹《巡視工作條例》結合起來,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突出問題導向,讓頂風違紀者“長記性”,讓心存僥幸者“收住手”,形成黨內監督的強大合力。讓嚴肅問責成為利器。責任追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話說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堅持“一崗雙責”“一案雙查”,把貫徹《準則》和《條例》與落實“兩個責任”清單結合起來,對貫徹落實不力、管黨治黨不嚴的嚴肅追責,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責任。
三、緊緊圍繞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進一步扎緊“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
為政之道,行治修制。《準則》是內化于心的道德自律,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條例》是外化于行的剛性約束,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兩者內外兼修,進一步扎緊了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
我們將立足貴州實際,把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與推動管黨治黨制度創新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完善“制度鐵籠”和“數據鐵籠”,共同發力,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打造“制度鐵籠”方面,重點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推進減政、減負、減支“三減”,落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張清單”,打造省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和電子政務云“三個平臺”,建立健全從嚴管理干部目標管理、崗位責任、激勵保障和懲戒約束“四位一體”機制,做到有權不能任性。在打造“數據鐵籠”方面,重點是依托大數據產業優勢和云平臺系統,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實現權力運行全程電子化、處處留“痕跡”,切實做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我省貴陽市正在積極實施“數據鐵籠”行動計劃,促進干部從“不敢腐”向“不能腐”轉變。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五
通過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使我充分地認識到,《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作為一名組工干部,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三個強化”:。
一、強化學習教育。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一系列講話精神,全面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
二、強化責任擔當。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我們要切實承擔起執行《條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要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強化率先垂范。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應帶頭遵守《條例》、落實《條例》,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六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個黨內法規的修改通過,充分體現了以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實現了黨內法規的與時俱進,為紀檢機關履行職責,提供了重要紀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樅陽縣房改辦為深入貫徹中央精神,迅速組織全體干部進行理論學習,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感覺自己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對新形勢下我黨承擔的歷史責任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對黨員的義務與責任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下面就自己學習《準則》和《條例》談一談心得體會。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真正實現了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轉變。
原有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于20xx年12月頒布實施,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濟形勢的發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的新需要,特別是原來老條例中的法紀不分問題,使得法紀問題與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存在部分重復,浪費了行政成本,同時也出現了部分以紀代法、越粗代庖等現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按照法紀分開的原則,刪除了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真正實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新條例同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來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修改為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這就使得黨章關于紀律更加具體化,使制度更加規范,處分體系更加完善。這樣可以更加明確的告訴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使得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鉆。新條例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當前,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認識模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增加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違紀條款,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和黨的集中統一。
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修訂,使得覆蓋對象實現了從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
新修訂的準則將原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適應對象從原來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內容也大幅精簡,從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簡至281字,突出了新條例更加抓住重點,刪繁就簡。原來的舊準則內容過繁,“8個禁止、52個不準”難以記住、也難以踐行;凝煉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條款又紀法不分,既與黨紀處分條例重復,又與刑法等法律規定重復;“廉潔”主題不突出,不能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且適用對象窄,僅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這次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為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范,是我們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同時新準則將內容要求從原來的禁止性的負面清單轉變成倡導性的廉潔規范,修訂完善后的新準則,也將讓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實踐中易學易記,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讓我更加充分認識到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執政黨,沒有相關制度及紀律的嚴格要求,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在黨內滋生蔓延,就會消弱黨的根基,嚴重時,會威脅黨的執政地位,這不僅會亡黨也會亡國。在當前的新形勢下,我們黨不僅面臨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同時還面臨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面對嚴峻復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于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對黨的制度建設研究明顯不足,黨內規則的目標任務、體系框架缺乏理論支撐。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體現了我黨應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以更加積極、昂揚的態度應對新挑戰。
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不僅使自己能夠更加清晰的認識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覺到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身上的責任更加重了。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七
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五是要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六是要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權利和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只有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才能切實有黨員的權利。履行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的天職,是向黨組織所做的莊嚴承諾。不講義務就是不講責任,不講義務,黨員的權利也就成了一張白紙。
內享有的民主監督權利。任何黨員對黨的任何組織、任何黨員(包括黨的最高組織和最高領導人)的違法亂紀行為,都有權要求處分和撤換。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承認和尊重黨員的這一民主監督權利。對黨員負責地揭發、檢舉,要虛心接受,認真檢查,徹底改正。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和形式進行打擊報復。這樣做不僅能調動廣大黨員關心和維護黨的利益的積極性,而且能使黨的組織和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受到黨內自上而下的監督,有利于純潔黨的組織,增強黨的戰斗力。黨員在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要注意兩點:一要實事求是,有根有據,不能捕風捉影,更不允許誣陷捏造;二要按組織原則辦事,進行批評、檢舉、揭發,要求處分、罷免,都應在黨的會議上正式提出,不允許采取自由主義的態度,背地議論或隨意傳播擴散。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任何黨員只要他預備期滿,從轉為正式黨員起,在黨內就享有表決權。在黨的會議上就某一個問題進行表決時,黨員有權表明自己贊成或反對的態度;在黨內進行選舉時,黨員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進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強迫選舉人違背自己的意愿。黨的組織要切實保障黨員的這一民主權利的正常行使,以利于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的戰斗力,充分發揮黨在我國社會主義事業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步伐。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我們黨歷來強調,對人的處理要采取慎重態度,做到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黨組織在對黨員進行處分和鑒定時,由于種種原因,有時可能會出現某些偏差。這就要允許黨員本人進行申辯,也應允許其他黨員為他作證和辯護,以便黨組織更加全面地、實事求是地處理問題,做到不冤枉一個好人,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我們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黨內按多數的意志決定問題,以保證黨在思想上行動上的統一。黨的決議和政策一經做出,黨員必須五條件地服從并堅決執行,這是每個黨員必須執行的一項義務。但是,如果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異議,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并可向黨的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因為真理有時也可能掌握在少數人手里。如果黨員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見是正確的,黨組織就要虛心聽取,認真研究,及時修正,避免由于決策上的失誤,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失。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黨員如果認為黨內某一問題應當解決或本人受到黨內不合理的處分或因揭發壞人壞事受到打擊報復,有權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有權要求有關組織認真負責地給以答復。這樣做既可以使黨組織及時發現問題,掌握情況,盡快地解決處理黨內某些問題和消極現象,克服黨內各種官僚主義的作風,提高黨的領導機關的威望,又可以增強黨員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信心。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這一權利,不怕強暴,不畏權勢,敢于為真理而獻身。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八
20xx年10月18日,經過一年多的修訂和完善,中央印發了新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的《準則》和《條例》是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它為全面從嚴治黨劃出了明確的道德和紀律紅線。與舊版本相比,新的《準則》和《條例》覆蓋對象更全、紀律要求更嚴、主題宗旨更明,為組織部門更好的履行管黨治黨職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蓋對象更全。以來,黨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蠅,各級領導干部是重點,雖頗有成效,但也讓不少普通黨員產生了認知錯覺,即從嚴治黨只是針對領導干部而言。然而,黨員才是構成黨的細胞和血液,每個黨員個體的好壞最能影響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臺的《準則》,首次對8600萬名普通黨員提出了具體的廉潔要求,要求每個黨員都能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同時,又突出“關鍵少數”,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更高要求。這表明,廉潔要求從不分職業貴賤、職務高低,它是每個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紀律要求更嚴。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肩負著中國夢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需要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這也就要求黨規黨紀必須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原《準則》和《條例》中有多多處規定都與法律條文重復,紀法不分、以法代紀的問題凸顯,這就導致工作中部分黨員干部只要不觸犯法律,就沒人管、難追責,比如不服從組織決定,違反民主集中制、隨意傳播政治謠言等行為,常常難認定、難處罰。如果僅以法律要求約束黨員行為,那就降低了黨員標準,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就無從體現。新出臺的《準則》和《條例》去除了與法律條文重復的70余條規定,并圍繞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進行細化,將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范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類,為廣大黨員列出了一份“負面清單”,也為我們從嚴管黨治黨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題宗旨更明。與原《準則》中要求的“8個禁止”“52個不準”不同,新出臺的《準則》突出重點、刪繁為簡,將原來的18條、3600余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規定,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并針對黨員領導干部,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準則》的八條規范,要義明確、一目了然,既是對黨員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們黨向人民群眾發出的道德宣示和莊嚴承諾。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此次新出臺的兩個黨內法規與以往相比,改動幅度較大,紀律要求更嚴,是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有效經驗的理論總結。要使之真正成為每個黨員的行為準則,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準則》和《條例》能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干部輪訓班、黨員冬訓班等載體,把學習《準則》和《條例》作為必修科目,并組織開展學習心得大討論,營造出濃厚的學習氛圍,使每名黨員都能知條例、懂條例、守條例。
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執行《準則》和《條例》,決不能只是墻上掛掛、嘴上說說,而是要實實在在的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我們組織部門應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行為要拿出頂真碰硬的勇氣和銳氣,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黨員干部劃出一條紀律高壓線。同時,對執行不力、監督不嚴的黨組織,要實行倒查問責機制,倒逼各級黨組織真抓真管、嚴抓嚴管。
三是強化先鋒引領。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適時開展守紀律、講黨規先進典型的評選,組建紅色宣講隊,以身邊的普通人、普通事來教育身邊人,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學先進、趕先進。同時,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組工干部更應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以羅志軍書記調研省委組織部時提出的十六字要求為準則,先正己再正人,努力為黨員干部做好表率。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九
在“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深入推進的關鍵時期,中央同時頒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邁出的重要步伐,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強化依規治黨取得的重大創新成果,在黨的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我們一定認真學習領會,堅決抓好貫徹落實。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加強紀律和規矩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主旨更加鮮明,內容更加科學,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體,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一是繼承性與創新性相統一。既充分汲取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與我們黨一貫的管黨治黨思想體系和優良傳統一脈相承,又著眼新的歷史條件,充分吸收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成果,進一步深化了我們黨對新形勢下從嚴治黨規律、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實現了黨的建設偉大工程從理論到實踐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針對性與系統性相統一。既堅持問題導向,直指現階段管黨治黨、特別是紀律規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要求,實現了與其他黨內法規制度相協調、與國家法律相銜接。三是科學性與實踐性相統一。既言簡意賅、內涵深刻,又務實管用、具有極強的可執行性。《準則》樹立的“高線”看得見、夠得著,《條例》劃定的“底線”清晰明確、一目了然,為黨員干部樹立了“航標燈”、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線”,為各級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中央同時頒布的《準則》和《條例》,一個重在立德,一個重在立規;一個標注“道德高地”,一個開列“負面清單”;一個注重自我提升,一個注重懲戒約束,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體現了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思考和系統謀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黨內法規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實,約束力在于執行,威懾力在于從嚴。貫徹執行法規制度,根本和關鍵就是做到真刀真槍、實管嚴管。必須把從嚴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作為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和具體行動,切實扛在肩上,著力落到實處,讓鐵紀發力、禁令得行、規矩生威。必須突出責任落實。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把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常態長效工作,著力形成自覺尊崇、嚴格執行、堅決捍衛《準則》和《條例》的濃厚氛圍。紀委要切實擔負監督責任,強化執紀監督,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準則》和《條例》行為。黨組織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領導責任,既要掛帥、又要出征,當好《準則》和《條例》的自覺踐行者、有力維護者。要強化考核問責,對工作不重視和貫徹不堅決的嚴肅追究責任,形成《準則》和《條例》貫徹執行的強大推動力。必須突出執紀剛性。
堅持鐵的標準,對違規違紀的現象和行為,發現就抓,露頭就打,嚴肅查處,絕不留“暗門”、開“天窗”,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遵守黨紀沒有特權、執行黨紀沒有例外,絕不搞下不為例、有情可原、法不責眾,讓《準則》和《條例》有力度、有權威、有實效。必須突出重點環節。立足當前治黨管黨實際、干部隊伍實際,把落實紀律要求與深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繼續整治“四風”、落實“八項規定”、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等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要把政治紀律突出出來。
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對黨員干部鐵的要求,必須挺在最前面。要把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從嚴從實落下去,以最嚴標準強化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做到對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絕對忠誠。必須突出抓早抓小。強化《準則》和《條例》宣傳教育,要求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有效增強黨員干部紀律意識。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就要及時予以提醒告誡、批評教育,使其懸崖勒馬,不致“疽癰”纏身。必須突出持之以恒。要堅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馳而不息、久久為功的態度,做到堅持抓、始終抓、常態抓。要結合黨建工作形勢任務要求,切實把《準則》和《條例》融入到作風建設之中、干部管理之中、黨風廉政建設之中,讓黨紀的力量在從嚴治黨中得到充分釋放。
約束也是導向,嚴管方為厚愛。《準則》和《條例》既為黨員干部戴上了“緊箍咒”,也帶上了“護身符”。“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都必須不折不扣遵守《準則》和《條例》,在廉潔自律中干事擔當,在遵章守紀中實現自我凈化與提升。要明規矩。深入學習黨章以及《準則》和《條例》,在熟悉掌握黨紀規定的基礎上,真正把黨規黨紀刻在心上、烙在腦海,自覺樹立高線、劃清界限、筑牢底線。要知敬畏。把黨的紀律規矩視為帶電的“高壓線”,時刻緊繃紀律規矩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線,在行動上守住慎初慎微的關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君子檢身,常若有過”。自覺對照《準則》和《條例》,堅持“吾日三省吾身”,堅持“時時勤拂拭”,認真自查思想行為,敢向自己開刀,善醫未病之病,及時修枝剪葉、滌蕩心靈。要成自覺。把嚴守黨紀作為從政為官的行為準則,融入到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使其成為一種思維習慣、行為自覺,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模范遵守、帶頭執行《準則》和《條例》,從嚴要求自己,從嚴管理自己,作好表率,以實際行動引領廣大黨員干部。必須真心誠意地接受各方面監督,用監督固本培元、增強自身免疫力。在自身模范遵守紀律的同時,對于違反黨紀黨規的行為,要敢于亮劍、敢于斗爭,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曉紀律、人人敬畏紀律、人人嚴守紀律的良好氛圍。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十
【原文】新條例在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則”中,將“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列入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
【解讀】“不收斂、不收手”,這已是xx大后反腐新聞中的高頻詞匯。
今年2月,中紀委在通報官員違紀查處情況時首次用了“xx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表述。查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紀律審查”欄目,省部級落馬官員在被開除黨籍的通報中被提及“xx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就有十余人。
相較于舊版紀律處分條例,新修訂的條例中將“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列入從重、加重處分的行列,亦可見中央對于嚴懲頂風違紀者的決心。
黨員犯罪,即使免于刑罰,仍將黨紀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二條規定,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黨紀要嚴于國法,這是在這份條例的修訂之前,中央高層就不斷釋放出來的修訂思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在受訪時表示,將黨紀與法律進行區分對待,鮮明體現了“紀在法前”以及“紀嚴于法”。“即使沒有違法,但可能會違紀,這對黨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新條例規定,黨員犯罪,即使情節輕微,檢察院不起訴,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罰決定,但是依然要受到黨紀的處分。
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或開除黨籍。
【原文】新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
【解讀】今年初,由中紀委和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一書中,首次披露了諸多習近平關于反腐的論述。其中,習近平就曾提到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本次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中,妄議中央大政方針被寫入,無疑也是更明確地嚴明了黨的政治紀律。
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被寫入。
【原文】新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從塌方式腐敗到一系列腐敗串案、窩案,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這些都是近年來腐敗案件查處時遇到的突出特點。有媒體解讀,新版條例將xx大以來中央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規條文,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于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
五種情形對抗組織審查或被開除黨籍。
【原文】新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員的;(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十一
自覺地遵守、模范地維護黨的紀律,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行為規范,是黨性堅強的具體表現,也是提高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歡迎大家閱讀。
在“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深入推進的關鍵時期,中央同時頒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邁出的重要步伐,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強化依規治黨取得的重大創新成果,在黨的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我們一定認真學習領會,堅決抓好貫徹落實。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加強紀律和規矩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主旨更加鮮明,內容更加科學,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體,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的與時俱進。一是繼承性與創新性相統一。既充分汲取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與我們黨一貫的管黨治黨思想體系和優良傳統一脈相承,又著眼新的歷史條件,充分吸收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成果,進一步深化了我們黨對新形勢下從嚴治黨規律、執政規律的認識和把握,實現了黨的建設偉大工程從理論到實踐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針對性與系統性相統一。既堅持問題導向,直指現階段管黨治黨、特別是紀律規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要求,實現了與其他黨內法規制度相協調、與國家法律相銜接。三是科學性與實踐性相統一。既言簡意賅、內涵深刻,又務實管用、具有極強的可執行性。《準則》樹立的“高線”看得見、夠得著,《條例》劃定的“底線”清晰明確、一目了然,為黨員干部樹立了“航標燈”、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線”,為各級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中央同時頒布的《準則》和《條例》,一個重在立德,一個重在立規;一個標注“道德高地”,一個開列“負面清單”;一個注重自我提升,一個注重懲戒約束,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體現了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思考和系統謀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黨內法規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實,約束力在于執行,威懾力在于從嚴。貫徹執行法規制度,根本和關鍵就是做到真刀真槍、實管嚴管。必須把從嚴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作為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和具體行動,切實扛在肩上,著力落到實處,讓鐵紀發力、禁令得行、規矩生威。必須突出責任落實。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把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常態長效工作,著力形成自覺尊崇、嚴格執行、堅決捍衛《準則》和《條例》的濃厚氛圍。紀委要切實擔負監督責任,強化執紀監督,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準則》和《條例》行為。黨組織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領導責任,既要掛帥、又要出征,當好《準則》和《條例》的自覺踐行者、有力維護者。要強化考核問責,對工作不重視和貫徹不堅決的嚴肅追究責任,形成《準則》和《條例》貫徹執行的強大推動力。必須突出執紀剛性。
堅持鐵的標準,對違規違紀的現象和行為,發現就抓,露頭就打,嚴肅查處,絕不留“暗門”、開“天窗”,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遵守黨紀沒有特權、執行黨紀沒有例外,絕不搞下不為例、有情可原、法不責眾,讓《準則》和《條例》有力度、有權威、有實效。必須突出重點環節。立足當前治黨管黨實際、干部隊伍實際,把落實紀律要求與深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繼續整治“四風”、落實“八項規定”、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等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要把政治紀律突出出來。
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對黨員干部鐵的要求,必須挺在最前面。要把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從嚴從實落下去,以最嚴標準強化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做到對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絕對忠誠。必須突出抓早抓小。強化《準則》和《條例》宣傳教育,要求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有效增強黨員干部紀律意識。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就要及時予以提醒告誡、批評教育,使其懸崖勒馬,不致“疽癰”纏身。必須突出持之以恒。要堅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馳而不息、久久為功的態度,做到堅持抓、始終抓、常態抓。要結合黨建工作形勢任務要求,切實把《準則》和《條例》融入到作風建設之中、干部管理之中、黨風廉政建設之中,讓黨紀的力量在從嚴治黨中得到充分釋放。
約束也是導向,嚴管方為厚愛。《準則》和《條例》既為黨員干部戴上了“緊箍咒”,也帶上了“護身符”。“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都必須不折不扣遵守《準則》和《條例》,在廉潔自律中干事擔當,在遵章守紀中實現自我凈化與提升。要明規矩。深入學習黨章以及《準則》和《條例》,在熟悉掌握黨紀規定的基礎上,真正把黨規黨紀刻在心上、烙在腦海,自覺樹立高線、劃清界限、筑牢底線。要知敬畏。把黨的紀律規矩視為帶電的“高壓線”,時刻緊繃紀律規矩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線,在行動上守住慎初慎微的關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君子檢身,常若有過”。自覺對照《準則》和《條例》,堅持“吾日三省吾身”,堅持“時時勤拂拭”,認真自查思想行為,敢向自己開刀,善醫未病之病,及時修枝剪葉、滌蕩心靈。要成自覺。把嚴守黨紀作為從政為官的行為準則,融入到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使其成為一種思維習慣、行為自覺,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模范遵守、帶頭執行《準則》和《條例》,從嚴要求自己,從嚴管理自己,作好表率,以實際行動引領廣大黨員干部。必須真心誠意地接受各方面監督,用監督固本培元、增強自身免疫力。在自身模范遵守紀律的同時,對于違反黨紀黨規的行為,要敢于亮劍、敢于斗爭,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曉紀律、人人敬畏紀律、人人嚴守紀律的良好氛圍。
20xx年10月18日,經過一年多的修訂和完善,中央印發了新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的《準則》和《條例》是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它為全面從嚴治黨劃出了明確的道德和紀律紅線。與舊版本相比,新的《準則》和《條例》覆蓋對象更全、紀律要求更嚴、主題宗旨更明,為組織部門更好的履行管黨治黨職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蓋對象更全。以來,黨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蠅,各級領導干部是重點,雖頗有成效,但也讓不少普通黨員產生了認知錯覺,即從嚴治黨只是針對領導干部而言。然而,黨員才是構成黨的細胞和血液,每個黨員個體的好壞最能影響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臺的《準則》,首次對8600萬名普通黨員提出了具體的廉潔要求,要求每個黨員都能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同時,又突出“關鍵少數”,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更高要求。這表明,廉潔要求從不分職業貴賤、職務高低,它是每個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紀律要求更嚴。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肩負著中國夢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需要強大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這也就要求黨規黨紀必須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原《準則》和《條例》中有多多處規定都與法律條文重復,紀法不分、以法代紀的問題凸顯,這就導致工作中部分黨員干部只要不觸犯法律,就沒人管、難追責,比如不服從組織決定,違反民主集中制、隨意傳播政治謠言等行為,常常難認定、難處罰。如果僅以法律要求約束黨員行為,那就降低了黨員標準,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就無從體現。新出臺的《準則》和《條例》去除了與法律條文重復的70余條規定,并圍繞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進行細化,將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范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類,為廣大黨員列出了一份“負面清單”,也為我們從嚴管黨治黨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題宗旨更明。與原《準則》中要求的“8個禁止”“52個不準”不同,新出臺的《準則》突出重點、刪繁為簡,將原來的18條、3600余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規定,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并針對黨員領導干部,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準則》的八條規范,要義明確、一目了然,既是對黨員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們黨向人民群眾發出的道德宣示和莊嚴承諾。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此次新出臺的兩個黨內法規與以往相比,改動幅度較大,紀律要求更嚴,是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有效經驗的理論總結。要使之真正成為每個黨員的行為準則,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準則》和《條例》能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干部輪訓班、黨員冬訓班等載體,把學習《準則》和《條例》作為必修科目,并組織開展學習心得大討論,營造出濃厚的學習氛圍,使每名黨員都能知條例、懂條例、守條例。
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執行《準則》和《條例》,決不能只是墻上掛掛、嘴上說說,而是要實實在在的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我們組織部門應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行為要拿出頂真碰硬的勇氣和銳氣,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黨員干部劃出一條紀律高壓線。同時,對執行不力、監督不嚴的黨組織,要實行倒查問責機制,倒逼各級黨組織真抓真管、嚴抓嚴管。
三是強化先鋒引領。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適時開展守紀律、講黨規先進典型的評選,組建紅色宣講隊,以身邊的普通人、普通事來教育身邊人,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學先進、趕先進。同時,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組工干部更應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以羅志軍書記調研省委組織部時提出的十六字要求為準則,先正己再正人,努力為黨員干部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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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十二
黨支部集體學習最新發布的《中國共產黨員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處長、支部副書記參加學習。大家認真學習兩份文件與舊版的區別,深入理解黨對黨員和黨組織提出的最新要求。
《準則》重申了黨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對黨員自身品德和生活紀律的要求貫穿始終。《準則》規范的主體,從過去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了“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體現出從嚴治黨的要求。此外,與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準則》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詞凝練,表達有力,主旨鮮明。
《條例》刪除了舊條例中70余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將黨紀和國法分開,層次分明,邏輯清晰。《條例》還將原有的10類違紀行為分類方式重新整合為6類,并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特別是補充了以來新發現的拉幫結派、搞老鄉會、妄議中央政策等問題,重點突出,針對性強。
處長指出,xx屆五中全會剛剛落幕,“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在這樣的關鍵時期,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我們的工作隊伍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只有紀律嚴明,才能朝氣蓬勃,無往而不勝。《準則》和《條例》是我黨對黨員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和基本行為規范,與黨員個人發展、成長和工作息息相關,也是維護黨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
處長特別強調,招生、就業和創業工作,與學生個人前途和學校長遠發展緊密相關,責任重大,要求全處黨員務必認真研讀《準則》和《條例》,并按照《準則》這一“高線”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在修身、齊家、做事、用權各方面廉潔自律,并且牢記《條例》警示,堅守行為規范的“底線”,有效抵制當前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大家普遍認為,此次《準則》的修訂,彰顯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形成了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第一步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條例》則以問題為導向,對黨章規定進行了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于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學習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心得(熱門13篇)篇十三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備受各界關注。
黨建領域專家學者普遍認為,修訂后的兩大黨規,把黨的以來治黨管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通篇貫穿著“全面”與“從嚴”兩個關鍵詞,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輪“巡視清單”顯示,“管黨治黨不嚴”是被巡視單位的一大共性問題——有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不及時,有的黨的領導弱化,有的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與此同時,現行一些黨內監督法規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訂和完善。
現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僅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規范,未能涵蓋8700多萬黨員,適用對象過窄;“8個禁止”“52個不準”均為負面清單,缺少正面倡導;一些內容與“廉潔”主題沒有直接關聯,主題不夠突出。
而現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則存在著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復。“這實際上是降低了對黨員的要求,無法體現黨的先進性,導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階下囚’的現象。”謝春濤說。
為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真正在全黨樹立起來,中央自去年下半年著手對上述兩部關聯度較高的黨內法規先行修訂。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準則和條例。
“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態度在此次修訂中得到充分體現。兩個法規回答了‘全面,覆蓋到何種程度’‘從嚴,嚴格到什么份上’等問題,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釋放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謝春濤說。
專家普遍認為,這次對準則的修訂“動作很大”,無論法規的名稱還是內容都有較大變化,形成了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也向全體黨員發出了道德宣示,對全國人民作出了莊嚴承諾。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經修訂更名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從‘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到‘中國共產黨’,從‘廉潔從政’到‘廉潔自律’,都體現了‘全面’二字。”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指出,新準則將適用范圍擴大到全體黨員;其中,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自律規范,不再限于“廉潔從政”,而是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方面。
準則修訂過程中,突出重點、刪繁就簡,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向善,將“8個禁止”“52個不準”等負面清單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使現行的18條、3600余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
針對全體黨員,準則圍繞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針對黨員領導干部,準則圍繞“廉潔”二字,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條款、字數少了,但微言大義,緊扣‘廉潔’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經典感’。”高波認為,這是一條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看得見、摸得著、易懂易記易執行的高線。
10月16日,中央在相關案件通報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為引人注目:周本順“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楊棟梁“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潘逸陽“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余遠輝“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這些“紀言紀語”充分體現了黨的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而這些成果又轉化為紀律要求,納入到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
以問題為導向,新修訂的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權權交易、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利,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強迫命令、辦事不公、侵害群眾民主權利,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
條例的修訂,除上述“一增”外,還有“一減”“一整合”。
“一減”即刪除了原條例中70余條與法律法規重復的規定,代之以黨組織和黨員必須“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組織和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都必須受到追究”等專門規定,以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既相互分開又有效銜接。
謝春濤認為,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將使黨員在突破法律“底線”前先觸碰到黨紀“底線”,跌倒后就不會摔大跟頭,本質上體現了對廣大黨員的愛護。
“一整合”即將現行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修訂為6類,分為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現行規定界限模糊,中間難免留下縫隙,彈性較大。這次把紀律具體化、細分化,相當于‘勾縫’,覆蓋面更大,覆蓋得更嚴實,讓黨員有了更明確的遵循。”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戴焰軍認為,這些變化無不體現了一個“嚴”字。
立德向善,立規懲惡,準則和條例的出臺,進一步扎緊了管黨治黨的“籠子”,下一步關鍵是要落到實處。
中央政治局會議在審議通過兩項法規時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
高波認為,貫徹落實好準則和條例,關鍵要做到“學、思、踐、悟”四個字。“學”就是既學習法規文本,又領會其中深意;“思”就是將現階段工作實際與兩大法規“對表”,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踐”就是要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悟”就是在“學、思、踐”中形成共識,并用來進一步指導實踐。
“兩項法規的修訂,堅持以黨章為遵循,是黨章關于廉潔自律與紀律要求的具體化。”謝春濤認為,應以學習貫徹落實兩項法規為契機,喚醒廣大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樹立起黨章的權威,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指出,準則和條例作為黨內法規,都是“帶電的高壓線”,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執行起來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
條例規定,各省、區、市黨委可根據本條例,結合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單項實施規定。專家們建議,應加快配套制度建設,著手修訂完善其他黨內法規,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