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實際情況和目標需求,要合理公正、明確具體、易于執行和監督。以下是小編為您準備的關于規章制度的樣例,希望對您有幫助。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一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周工作制制度。20__年10月24日不上班,20__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30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范;。
3.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5.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考勤的核定。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后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11:45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并主送提醒總經理批復,回公司后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執行;。
人力資源部有義務通過郵件告知相關人的遲到、曠工情況,如有誤判,請當事人補相關的《待辦事項》和《執行報告》,或《請假條》。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遵守震華企業的上班工作規范;。
3.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5.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考勤的核定。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后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11:45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人力資源部經理有責任提醒和要求大家遵守辦公室的工作規范和提醒上班時間已到;。
人力資源部經理應在每月3個工作日內公布上月的考勤情況,并提交考勤表交會計,以便進行工資核算。
四、請假。
1.非急診或無法抗拒的原因,不允許事先不請假。
2.一天以內的假由本部門經理批準,一天(含)以上的假由總經理批準,不得越級請假。以請假條作為請假依據,無批準的請假條者,作曠工論。除突發病假外,必須先請假后休假。
3.請假條作為月終統計考勤的組成部分。
4.國家規定的超過五天以上的假期,原則上只允許連續休假,跨月休假時,應計作下月的假期,本年度未休的假期,下年度不再補休。
5、公司一般不允許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
6、沒有簽字的《請假條》擅自不來上班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視為主動離職。
五、計算標準。
1.事假、病假每次以小時計算。不超過整小時向上累加到整小時,例如,一小時二十分鐘計作二小時。
2.遲到、早退以次數計算。
3.各種假期的扣款方法如下:
(1)事假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1;。
(3)遲到、早退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76?1;。
(4)曠工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3。
(6)住院性治療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一個月超過15天(含節假日,含15天)者,只發放當月基本工資,同時不享受當月補助和當季獎金(項目獎金除外)。
(7)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計算。
六、加班。
1.任何員工如需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條》。
2.每標準小時加班工資為:月基本工資/176?2。
3.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長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員工、獎金與銷售業績掛鉤的銷售人員、市場部、銷售部、渠道部、管理咨詢部)無加班工資。
員工出差期間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如確實超負荷加班,公司將通過其它方法予以補償。
七、本工作規范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二、管理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日(周休一天、串休)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注:由部門領導同意匯總交由人事部統計考核)。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公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上月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假、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
(1)每月允許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不計考勤;。
(2)每月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10鐘以內,從第二次開始每次每分鐘扣一元錢人民幣;。
(二)曠工。
1.曠工的處罰:員工曠工按《獎勵與處罰》條例實施處罰。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一天,并按其情節酌情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含三小時)者;。
(2)未經批準,上班時間非因工外出3小時以上者;。
(3)代替或委托他人考勤者;3.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者,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三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光。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光為:上午8:00d12:00,下午13:30d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光和休息時光,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光。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回到后及時補卡。補卡時光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資料、目的、地點、時光、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務必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務必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務必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光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光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職責人進行扣薪50d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光與所填報時光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貼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務必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務必透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狀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光。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光以外的延時工作時光。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務必在正常工作時光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光。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光。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光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光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光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光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光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四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周末統計考勤結果并上墻公布,月底匯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并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后,再按隸屬關系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準。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準,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準。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系批準后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準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五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如下(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上午時間08:00——12:00;。
午休時間12:00——13:30;。
下午時間13:30——17:30。
若因工作需要,各部門調整安排員工上、下班時間,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但時間應與規定時間相符。
(七)人事行政部將核實后的考勤情況制表,每月24日前報送財務部;。
(八)出勤情況作為考核員工工作表現的一項重要內容記錄在冊,實行獎懲并與年終獎金掛鉤。
第二條病假。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指定醫院診治,需要治療及休養的時間,即為病假;。
(一)當急癥或慢性病急性發作時,應及時和本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并持指定醫院所開據的假條及醫生處方底聯一并交人事行政部,復核簽字后方能生效。病假不滿4小時按半天計算,滿4小時不滿8小時按一天計算。
(二)女員工懷孕保胎,依據醫院證明按病假處理;。
(六)員工因病住院期間或病休假期跨兩個考勤月,交假條時應在考勤表上注明;。
(七)病假證明批準時間以公歷時間為準;。
(八)病休期間如遇產假、婚假、喪、探親假等假期時,應合并計算;。
(九)連續病休期內遇有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時,不另外計算病假;。
(十二)開具人情病假、偽造病假證明者,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事假。
員工家庭有困難或辦理個人事務須占用工作時間,由本人親自辦理事假請假手續。其它對發生下列情況均按事假處理:
(一)因打架受傷在治療休養期;。
(二)停職檢查期間;。
(三)因本人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拘留期間;。
(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而需要休假的時間;。
(五)因培訓不及格被要求停職補習的時間。
第四條遲到和早退。
(一)遲到:超出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
(二)早退:提前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者視為早退。
第五條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一)未按規定手續請假或雖提出辭職申請但未獲得批準而不到崗;。
(二)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
(三)不服從工作安排,擅自不到崗;。
(四)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三十分鐘以上);。
(五)假期已滿無故不到崗;。
(六)各種假期無證明或證明無效;。
(七)偽造或涂改各種假期證明;。
(八)假期證明丟失或未按時上交而責任在本人的;。
(九)委托他人打卡,或上班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者,將視作曠工處理。
第六條年假、探親假。
(二)年假和探親假標準: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以享受帶薪年假和探親假期。首次享受年假或探親假的,按來公司滿一年的次月起半年內提出申請,申請獲批與開始休假應距離半個月。
未轉正或實習未正式錄用期間不計算時間。
(三)休假天數:每年度年休假5天(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探親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四)下列情況不享受年休假或探親假:
1.休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以上者。
2.休產假60天以上者。
3.脫產學習累計30天以上者。
4.員工休完假期后,出現上述情況時,取消第二年的休假資格。
(五)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發放。
第七條婚假。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六
一.作息時間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1天休息,并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如無批準不予安排調休。
2)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3)各部門每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2)新員工入職3日后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4)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5)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員工未打卡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行政部,否則月底核查考勤記錄時視為未打卡。
6)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罰,其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并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1)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10元/次。
2)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第一次按罰款10元/次處理,第二次處理則為20元,第三次罰款為40元,第五次罰款位80元,第六次罰款為160元,依此類推。
3)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100元/次罰款。
4)由于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5)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為曠工。
1)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2)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10%。
3)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20%。
4)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曠工一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年累計曠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準并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注明外出時間,返回后注明返回時間。未簽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送行政部。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1)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60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
2)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提供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并提供病例,化驗單,繳費憑證等。
3)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七
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個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團隊負責人、下同)、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第七條工作時間考勤管理。
一、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為休息。
第八條考勤辦法。
一、員工實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間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節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況下未打卡或忘記打卡的,次日應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統補簽,忘記打卡的在3天內申請補簽方有效,超過3天未申請補簽而無正當理由的作為礦工處理。
四、如遇到惡劣天氣、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到班的,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主管人員,可不按遲到處理,但是每月不超過四次,超過四次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五、公司每個月給每一位員工4小時的工作休息時間,用于必須在工作日處理的私人事務,但必須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請得到批準。
六、以月為計算單位,每次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
七、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4次以上的給予口頭警告,超過5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記過、扣除職能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九條加班。
一、為了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為工作進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臨時加班和員工自由加班三種。
三、加班時間規定:員工一天內在公司的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即可視為加班。例如,某員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過20:30,那么這個時間就將被認為是該員工當天加班的起始時間,加班時間以不低于1個半小時為準。
四、工作日夜間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還需進行加班打卡,以此記錄加班時間。加班前或加班后給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遲次日上班時間或安排調休。
五、加班給予補貼,標準為10元/人/次,如加班時間至深夜公交停運后而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采用實報實銷。
六、非公司安排或處于計劃內的加班視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補和交通費報銷。
七、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項目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可享受基本日工資兩倍的待遇。
第十條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入需外出辦公的應填寫《外出申請表》,報項目負責人批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檔,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三、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回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請假和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送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申請表》。
送行政部備案: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行政部備案;
5、假期結束后返回公司應立即往行政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的標準=工資總額/30天/8小時。
二、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三、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四、婚假。
1、員工在領取結婚證1年之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五、產假。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計劃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喪假。
第十二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執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為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法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三、自動離職的按員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三條獎罰辦法。
一、獎勵。
1、設立全勤獎,全勤獎每月獎勵200元;
2、全勤獎的標準為: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休假。
二、處罰。
1、處罰種類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小過和記大過處分;
3、處罰標準如下:
口頭警告罰款0元。
書面警告罰款20元。
記小過罰款100元。
記大過罰款300元。
4、上述罰款將在個人的工資中扣除,罰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動資金。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與公司《員工手冊》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八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崗在職人員,抽調參加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聘用及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條國家法定假日含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條工作人員請事假是在工作有效時間內請假做私事,各股室、二級機構對請事假要從嚴掌握,嚴格審批。
第四條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病休,x個月以內的由二甲以上醫院出具醫療住院診斷證明;x個月以上的須經縣法定醫療期鑒定小組認定,縣法定醫療期鑒定小組從全縣副高以上職稱醫師隨機抽調人員組成。凡符合病休條件的,按以下規定調整工資:病假在兩個月的,發給原工資;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x年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五條請假及休假實行輪級管理,按級上報,局人事股備案。
1、黨組成員請假、休假由局長批準。
兩天以上由分管黨組簽字,報局長同意和分管機關負責人備案。
3、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一天以內由分管負責人審批,兩天以上由局長審批。
未按程序履行手續或超假視同曠工,并按《勞動法》執行。
第六條面部掃描指紋考勤規定:
(二)考勤對象:全體干職工;
(三)可免考勤的人員:
1、患重病人員,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報局黨組審批;
2、參與中心工作的由本人出具中心工作牽頭單位公函并寫出報告,報局黨組審批;
3、司機崗位工作人員;
4、男滿xx歲、女滿xx歲的工作人員可免考勤;
5、其他經局黨組審批同意的人員;
8、考勤結果作為年度績效獎發放的主要依據。
第一條管理原則。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節約能源、降低費用、提高效率。
第二條車輛安排。為方便工作,黨組成員因公用車,由機關事務中心統一調節優先安排;局機關各股室、二級機構因公用車需事前申報,在用車不相沖突的前提下可以調節,緊急公務可安排公務平臺車輛,機關事務中心要對單位公車及縣公務平臺車輛使用情況建立用車臺賬。
第三條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統一由局機關事務中心歸口管理;
維修前,先由該車專職駕駛員向分管機關副局長報告,經同意后到機關事務中心填寫《車輛維修通知單》并送修,憑單結賬,未按程序辦理,不得入賬。維修項目不得虛報和作假,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4、車輛駕駛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報局黨組研究同意方可變更。
6、司機違章記錄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7、司機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根據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由司機分別承擔損失費用:全責10%、主責5%、同等2%、次責1%,并扣發本車司機全年安全獎。
下班后,所有車輛必須入庫,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入庫的,須報告機關事務中心批準。
2、司機洗車實行定點;
3、司機每月補助xx元出車費,每月補助電話費xx元,全年安全獎金xx元,補助勞保用品費xx元/年。
第一條公務接待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省委九條、市委九項規定。秉承厲行節約、熱情得體、歸口管理、公開透明等原則。
第二條公務接待活動歸口局機關事務中心統一管理,憑公務函給予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機關食堂,特殊情況需報告局長同意后,由分管機關負責人進行定點安排,用餐標準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得同城接待。
第三條公務接待不得安排香煙、紀念品、土特產和酒水。不得飲酒。
第四條公務接待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局機關事務中心刷卡及時結算。其報賬程序為:憑接待公函報主管領導同意后,填寫好《接待清單》,開好發票,經局計財股審核,由分管機關副局長簽字方可入賬。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管理人員應及時報賬。報賬時,應按公務接待標準予以報賬,不得超標準報銷。煙酒和高檔菜肴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未經許可或未有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所產生的接待費用一律不得入賬。
第七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廚師及幫工人員必須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廚房工作人員特殊情況需請假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匯報,并自己請好幫工人員,事務中心不負責請人。
第八條干職工用餐采用計餐制,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除在職干職工、退休、退線老同志外食堂禁止帶外來人員來食堂就餐或將飯菜帶出食堂。如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告知后按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予以收費。并在當月的xx日統計結算后報計財股。公務接待用餐給予廚房加班工作人員補助xx元/桌。
第九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用財產的管理。凡出現故意損毀財產者,必須照價賠償或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如要處置辦公設備,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負責對水、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監督。定期對場所和設備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
第一條管理原則:厲行節約、嚴控開支、物盡其用、反對浪費。
第二條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實行集中采購歸口管理。凡涉及辦公所需用品由股室、二級單位負責人事前申報,機關事務中心從嚴掌握,根據其需要按規定程序集中采購,凡涉及辦公或公務活動的日常開支,由分管機關負責人審簽。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報告局長同意;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進行會商,并有會商記錄備案。以上兩項,同時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第三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對采購物品的價格、質量和數量嚴格把關,并負責對購進物品進行登記,使用單位當事人簽領,建立進出物品臺賬。
第四條機關事務中心應按季度向分管機關負責人報告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賬目,便于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嚴禁購買高檔用品或超支采購、私自采購。
第六條嚴禁私自處置共有財產,一經發現按原價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并全局通報。
第七條辦公用品實行登記制,責任單位為機關事務中心、計財股,凡股室、二級機構人員調進調出,需進行財產審計核對。
第一條各辦公室禁止私用電爐、電烙鐵、電熱器等電熱設備。嚴禁私接電源、私裝電燈、私改線路。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電閘開關和照明燈具等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辦公樓內不準隨意使用火源,禁止燃燒廢紙雜物,不得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等)。
第三條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嚴禁非火警使用消防設施,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或妨礙消防栓的使用。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四條各類文件實行專人登記管理,安全存放,無關人員不得翻閱需要保密的文件。檔案的查閱、摘抄和利用,必須經檔案室負責人同意,必要時經檔案室負責人或主管局長審查批準。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食堂飲食管理,食堂所用炊具、餐具必須達到衛生標準,食品原料需綠色無污染,嚴禁使用霉變和過期食材。食堂每月一次衛生大掃除,確保干凈整潔。
第六條機關大樓下班關閉后,保安人員在所有進出通道加鎖。工作人員需加班的,到保安室進行登記,并履行本辦公區安全保衛職責。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機關大樓。
第七條各辦公室每天上班時間要負責本工作區內的安全防盜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做好清場和安全檢查工作。機關院落、宿舍的治安由保安室負責,定期對監控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嚴防偷盜事故,發現可疑跡象和犯罪嫌疑分子,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八條加強機關車輛停放管理,非停車區域不得亂停亂放。對進出機關院落的外來車輛,保安室嚴格進行登記,并指定位置停放,原則上不允許外來車輛過夜停放。
第九條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后果的,該照價賠償的照價賠償,該追究責任的視情節給予處理處分,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局屬各二級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范圍。包括預算計劃管理、資金收支管理、財產實物管理及政府采購、行政事業收費及票證管理等。民政資金實行計財歸口管理。做到統一賬戶、統一核算、統一要求、收入做到一個口子進。嚴格收支兩條線,一律不得坐支。各二級機構實行報賬制,不得自行設立賬戶或小錢柜。
第二條預算管理要求。計財部門要認真制定好民政資金部門預算,專項資金收支預算和各二級機構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做到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二級機構采取制定預算、核定指標、分月下撥、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各。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單位所有開支必須做到先批、后用的原則,堅決杜絕先斬后奏行為,未經研究批準的開支,誰用誰負責。
第三條財務機構及組織領導。民政財務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局黨組是全局財務工作的集體領導,財務工作實行局長負責、分管副局長審批制。二級機構實行局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把關、法人審批制。各財務單位必須配備好財務人員設好會計、出納(或報賬員)實行錢、賬分離原則。
第四條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公務消費刷卡制度,財務開支原則杜絕現金結算,提倡全局干職工到民政開戶行(建設銀行)辦理公務消費卡,凡是有公務消費實行先申報,后刷卡,憑合規票據和手續到財務部門報賬,不得先斬后奏,實行一事一結、一事一票,當日消費當日刷卡,杜絕掛賬。
第五條財務開支報銷憑證及審批流程。財務開支必須提供合法的原始憑證,外來憑證必須印有財政或稅務部門的監制章,憑證中應有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單位財務專用章,并列明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位、金額等要素。接待費用必須有接待公函、接待費消費明細、正規發票、打款小票。大額報銷發票或一次性定點結算發票必須要有詳單,每次經手人簽字記錄。所有報銷憑證都應注明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原始發票不得涂改、挖補等錯誤現象。重大工程結算及采購項目,必須要有政府采購項目申報審批表、招投標書、合同協議書、審計財政評審結果才能結賬。財產采購并要有使用人填寫好使用登記表,財務報銷經辦人持上述合格憑證,由分管領導簽字,到財務部門審核,發票是否合格、數字是否真實、手續是否齊全,簽出審核意見后,到主管財務副局長審批簽字,再由局長審查后,到財務部門結算,除小額現金外,原則上開支實行非現金結算。開支發票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嚴禁跨期報銷過期發票。差旅費、下鄉費、培訓費報銷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和標準。出差、下鄉相關事由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簽字,主管財務簽字,xx個工作日內報賬,逾期不得報銷,學習培訓必須有上級或相關部門通知,并經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參加,憑培訓通知食宿安排情況,按標準、費用報銷。
第六條借款管理。原則上任何干部職工不得借用公款。確因公務出差需要借支不得超過xx元,必須當月借當月交賬結清。因特殊情況超xx元以上須經分管財務副局長和局長審批。
第一條會務管理包括黨組會、局務會及全局干職工大會的管理。學習含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集中學習及自學等。
第二條會議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會務接待、設施設備管理、場地清掃、公物的維護和更換。嚴禁損壞公物和設施。
第三條黨組會、局務會、局干職工大會根據其工作實際需要由黨組決定召開,遵循減少“文山會海”原則。
第四條參會人員必須嚴格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和在會場內吸煙、隨意接打手機。各股室、二級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必須經得局長批準,工作人員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紀檢組備案。
第五條鼓勵干職工自學成才,鼓勵干職工在各類刊物投稿。相關獎勵按相關文件執行。
第六條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定在月底進行,學習內容為:時事政治、業務知識、廉政建設、崗位制度等,無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缺席。
第一條機構、人員和檔案管理。
1、各類機構的設立(含二級機構)、單位名稱、法人、地點、性質及級別的變更,須書面向政工人事股報告,提交局黨組審核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向有關部門申辦相關事宜。
2、各股室和二級機構人員的任免、聘用、調整,按干部管理權限須先報政工人事股,經請示主管人事的局領導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會同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組織考察,再提交局黨組研究、批準。
3、各股室和二級機構因中心工作,需要抽調工作人員的,需書面報告所需崗位、所需人員及工作要求等情況,由政工人事股提出初步人選,報請局黨組或局長審核同意后實施。
4、工作人員調進調出必須向政工人事股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局黨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
新進人員檔案按要求由政工人事股代理,各股室和二級機構也要將入檔材料及時送交代理部門,同時注意收集保存好自用資料。
第二條年度考核。
全局機關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在編的全體工作人員及臨聘人員,按職位管理辦法分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等次。
(1)考核的等次分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要求。
(1)嚴格考核監督。局年度考核領導小組在各股室、各二級法人單位考核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并會同政工人事、辦公室、紀檢、財計、信訪等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聯審。聯審辦法為:根據參考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計分以及民主測評意見,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提交黨組研究決定后在全局系統內進行公示。
(2)兌現考核結果。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發放年終獎;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扣發年終獎40%;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扣發當年全部年終獎;對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降級處理;于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三條機關在職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因病住院或去世享受的待遇。
在職人員直系親屬住院,不組織看望慰問。
2、在職人員去世后,由局工會、相關局領導、股室、二級單位、辦公室協助死者親屬辦理喪事,悼念品、慰問金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3、在職人員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去世后,由局工會、二級單位、辦公室組織悼念,悼念品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第四條機關在職人員的x個節日、一個生日等依據xx省總工會(【2018】xx號)文件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九
為實現公司規范化管理,明確工作紀律,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實現公司“十二五”經濟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時間。
3.2公司根據工作、安全、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工作內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時間安排,與當月績效、年度獎勵掛鉤。
3.3考勤方式。
3.3.1指紋機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崗考勤。
上班期間實行不定時查崗,根據《上班中途查崗簽到表》記錄查崗情況。
3.4指紋機考勤時間:
3.4.1上午:
11點50分至12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1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2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4.2下午:
17點50分至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7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5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須在《公出記錄表》上注明公出時間、地點、公出人員、事由,返回后填寫返回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公出未按時填寫《公出記錄表》的,公出人員須電話報xx部核實后填寫公出記錄。xx部每月負責統計匯總《部門人員公出統計報表》,由公司經理審批后,次月2日前上報xx公司人力資源部。
3.6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打卡的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根據考勤機考勤時間到xx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考勤表》。
3.7由于工作地點分散,員工不能正常參與公司指紋考勤的(倉庫、駐外機構等)人員,將不參加指紋考勤人員名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參加公司指紋考勤人員的考勤由本公司負責,考勤表由公司經理簽字后于次月2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
4.考勤違紀界定。
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曠工,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班期間打麻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部門員工考勤違紀與個人績效和部門績效工資掛鉤。管理程序如下:
4.1遲到。
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工資100元,以次計算。全年累計遲到達5次的,扣當事人全年獎金的50%;超過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當事人全年獎金10%,以此累計,全年累計遲到達10次的,不再計發當事人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當月累計次數達到3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4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3%,當月累計次數達到5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的4%,當月累計次數達6次的,從第六次起算,每增加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達到第10次的,取消部門當月績效工資。
4.2早退。
早退按脫崗論處。因有急事離開工資崗位的,由公司經理批條,不計處罰。講假話哄領導批條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4.3脫崗。
上班期間中途查崗,非因公不在崗的,按脫崗處理。
當月凡是發生脫崗1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脫崗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元,脫崗第2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以此類推,按次累計。半年內累計脫崗二次者取消全年獎金的50%,全年累計脫崗四次者,取消全年獎金。
本部門員工當月累計脫崗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以此類推。
4.4曠工。
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者為曠工。每曠工半天為一次,曠工壹天為兩次,發生一次曠工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50%,以次計算,以此累計。全年中發生兩次曠工的,并處予取消全年獎金50%;全年中發生三次曠工的,取消全年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曠工次數達到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5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
發現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發現第二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的4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6上班期間打麻將。
發現一次上班期間打麻將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0元,發現第二次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除經濟處罰外,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關系。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打麻將或打牌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0%;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0%。
5.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應該于當天將請假條交公司經理,凡發生以下假項者不享有當月考勤工資。
5.1病假。
請假一天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50%,以此累計。請病假要有公司認可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明。
5.2事假。
請假一天者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00%,以此累計。計發獎金時,按天扣發100元/天。
5.3產假。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婦女權益保護法》待遇及相關規定待遇。
5.4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
員工在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6.批假權限。
6.1病假、事假:
3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準;3天以上經公司經理簽注意見,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請假手續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2其它假項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后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3所有假項都必須由本人書面書寫請假條,并按上述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辦理文字請假手續的,須經公司經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審批手續方為有效假項;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的視為曠工。
7.加班。
鼓勵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經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崗位工資計算。
8.考勤統記。
xx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于次月6日前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9.本制度由xx公司負責解釋。
10.本制度自x月xx日起生效。
xx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x月xx日。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
為嚴肅學校工作紀律,保證教學活動的正常有序,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創建和諧校園,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教師辦公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晨會課行政值周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晨會課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清理完校園,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蹲點年級領導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并在門衛處登記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各年級蹲點領導把關,作好登記,作為教師學月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在門衛處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工會批準。
5、學校行政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年級領導嚴格把關,門衛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年級領導審批;三天以內事假、半年以內病假由校長審批;三天以上事假、半年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行政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當月績效考核;(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年級領導請示批準并報行政辦公室,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我鎮教師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行政辦公室存檔。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于8點到9點必須簽到。有第一節課的于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必須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后。
2、衛生值日教師必須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課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必須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必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責任。
4、值日教師不負責責任,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10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于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一、考勤范圍、考勤負責人
1、會議考勤:全校教職工會議由辦公室考勤;工會、教研組、等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考勤工作由會議召集人負責。
2、教學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記。
二、請假制度
1、會議請假:全校教職工大會請假由校長審批;處室、教研組、班主任等會議由分管副校長審批;年段教師會由下年段行政審批,其它會議由相應負責人審批。
2、事假:任課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不得超過10節;行政、后勤、教輔人員事假不得超過3天(每天按4節計算);超過者按以下第四款“獎懲制度”給予處理。
3、病假:憑醫院疾病診斷書、住院證明等有效文字證明材料辦理;病假期間由學校安排代課、代崗。急病的應先電話請假,康復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
4、喪假:直系親屬去世,喪假一周(連續計算),超過一周按事假論。
5、直系親屬護理假:直系親屬護理假期一周(連續計算),假期超過一周以事假處理。
6、婚假:婚假一周;晚婚(雙方均屬晚婚的),婚假半個月(連續計算)。
7、產假:產假135天(連續計算);晚婚晚育者,產假180天(連續計算);
8、哺乳假:確需請哺乳假的,應提前一個月報校長室審核;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是否給予準假。
9、請私假教師的課程、值班、早晚自修下班應自行安排代課、代崗,否則原則上不予準假。(周六日課程原則上應由同班其他科任教師代為上課,且不上自習課或隨意安排為考試。)
10、公假原則上由請假教師自己調課、換崗,早晚自修下班由請假教師自己
安排代崗,特殊情況由教務處或相關處室負責人安排處理。
11、私假范疇為:一般病假、事假等。公假范疇為:學校公差假、住院病假(應有證明)、喪假、婚假、分娩假、直系親屬護理假(應有證明)等。
三、獎懲制度
1、教師私假10節以內如未自行安排代課、代崗,每節扣0.5元。私假超過10節者,第11至15節(含15節)每節扣1元,15節以上每節扣1.5元。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基本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七十;(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八十。
3、教職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自離崗之日起停發其工資;離崗連續超過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因擅自離崗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4、凡連續請假或一年請假累計6個月以上(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批準的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不享受晉級、評優、評先、晉職、評聘職稱等待遇。
5、產假期間可享受分發的各種福利費、獎金、節日費。產假期滿,需續請哺乳假者,由請假人提出申請并經學校行政會研究同意續請哺乳假的,發給請假人基本工資的80%。
6、教師曠課,每節扣4元。
*凡不按教務處安排的課程表節次上課而自行更動(含自習課、班會課)者,視為私自調課,按曠課論處,扣課程表安排教師每節4元。請假人、安排代課教務員明確代課安排,代課人沒有到崗,視為代課人曠課,扣代課人每節4元。
每缺一次扣2元。
8、升旗、課間操、學生集會等班主任應到場,缺3次,當缺勤一節計,并扣2元。
9、外縣教職工每次病、事假可照顧往返路程各一天。
10、值日行政必須按要求嚴格在崗值班。值日行政需暫時離開崗位的須向值日校長請假并由值日校長代崗。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曠崗一節,扣2元。值日行政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做好情況登記,登記表經值日校長簽核后及時送交辦公室。值日行政若登記失實,記工作失誤一次并扣2元。
11、值周干部擅自離開崗位,無履行職責,視情況扣2至20元
12、監考遲到、缺席處理:
(1)教師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試卷、組織考試,學期累計遲到2次視為曠課1節。
(2)開考5分鐘以內,監考未到位的,每次視為曠課1節。
(3)開考5分鐘以后,監考未到位的,按曠課二節處理。
(4)監考缺席的,按曠課四節處理。
13、教職工的考勤情況運用于教師績效考評、評優、評先和職務聘任考核等。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一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崗在職人員,抽調參加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聘用及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條國家法定假日含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條工作人員請事假是在工作有效時間內請假做私事,各股室、二級機構對請事假要從嚴掌握,嚴格審批。
隨機抽調人員組成。凡符合病休條件的,按以下規定調整工資:病假在兩個月的,發給原工資;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x年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五條請假及休假實行輪級管理,按級上報,局人事股備案。
1、黨組成員請假、休假由局長批準。
兩天以上由分管黨組簽字,報局長同意和分管機關負責人備案。
3、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一天以內由分管負責人審批,兩天以上由局長審批。
未按程序履行手續或超假視同曠工,并按《勞動法》執行。
第六條面部掃描指紋考勤規定:
(二)考勤對象:全體干職工;
(三)可免考勤的人員:
1、患重病人員,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報局黨組審批;
2、參與中心工作的由本人出具中心工作牽頭單位公函并寫出報告,報局黨組審批;
3、司機崗位工作人員;
4、男滿xx歲、女滿xx歲的工作人員可免考勤;
5、其他經局黨組審批同意的人員;
8、考勤結果作為年度績效獎發放的主要依據。
第一條管理原則。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節約能源、降低費用、提高效率。
第二條車輛安排。為方便工作,黨組成員因公用車,由機關事務中心統一調節優先安排;局機關各股室、二級機構因公用車需事前申報,在用車不相沖突的前提下可以調節,緊急公務可安排公務平臺車輛,機關事務中心要對單位公車及縣公務平臺車輛使用情況建立用車臺賬。
第三條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統一由局機關事務中心歸口管理;
維修前,先由該車專職駕駛員向分管機關副局長報告,經同意后到機關事務中心填寫《車輛維修通知單》并送修,憑單結賬,未按程序辦理,不得入賬。維修項目不得虛報和作假,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4、車輛駕駛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報局黨組研究同意方可變更。
6、司機違章記錄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7、司機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根據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由司機分別承擔損失費用:全責10%、主責5%、同等2%、次責1%,并扣發本車司機全年安全獎。
下班后,所有車輛必須入庫,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入庫的,須報告機關事務中心批準。
2、司機洗車實行定點;
3、司機每月補助xx元出車費,每月補助電話費xx元,全年安全獎金xx元,補助勞保用品費xx元/年。
第一條公務接待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省委九條、市委九項規定。秉承厲行節約、熱情得體、歸口管理、公開透明等原則。
第二條公務接待活動歸口局機關事務中心統一管理,憑公務函給予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機關食堂,特殊情況需報告局長同意后,由分管機關負責人進行定點安排,用餐標準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得同城接待。
第三條公務接待不得安排香煙、紀念品、土特產和酒水。不得飲酒。
第四條公務接待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局機關事務中心刷卡及時結算。其報賬程序為:憑接待公函報主管領導同意后,填寫好《接待清單》,開好發票,經局計財股審核,由分管機關副局長簽字方可入賬。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管理人員應及時報賬。報賬時,應按公務接待標準予以報賬,不得超標準報銷。煙酒和高檔菜肴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未經許可或未有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所產生的接待費用一律不得入賬。
第七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廚師及幫工人員必須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廚房工作人員特殊情況需請假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匯報,并自己請好幫工人員,事務中心不負責請人。
第八條干職工用餐采用計餐制,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除在職干職工、退休、退線老同志外食堂禁止帶外來人員來食堂就餐或將飯菜帶出食堂。如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告知后按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予以收費。并在當月的xx日統計結算后報計財股。公務接待用餐給予廚房加班工作人員補助xx元/桌。
第九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用財產的管理。凡出現故意損毀財產者,必須照價賠償或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如要處置辦公設備,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負責對水、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監督。定期對場所和設備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
第一條管理原則:厲行節約、嚴控開支、物盡其用、反對浪費。
第二條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實行集中采購歸口管理。凡涉及辦公所需用品由股室、二級單位負責人事前申報,機關事務中心從嚴掌握,根據其需要按規定程序集中采購,凡涉及辦公或公務活動的日常開支,由分管機關負責人審簽。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報告局長同意;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進行會商,并有會商記錄備案。以上兩項,同時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第三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對采購物品的價格、質量和數量嚴格把關,并負責對購進物品進行登記,使用單位當事人簽領,建立進出物品臺賬。
第四條機關事務中心應按季度向分管機關負責人報告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賬目,便于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嚴禁購買高檔用品或超支采購、私自采購。
第六條嚴禁私自處置共有財產,一經發現按原價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并全局通報。
第七條辦公用品實行登記制,責任單位為機關事務中心、計財股,凡股室、二級機構人員調進調出,需進行財產審計核對。
第一條各辦公室禁止私用電爐、電烙鐵、電熱器等電熱設備。嚴禁私接電源、私裝電燈、私改線路。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電閘開關和照明燈具等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辦公樓內不準隨意使用火源,禁止燃燒廢紙雜物,不得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等)。
第三條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嚴禁非火警使用消防設施,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或妨礙消防栓的使用。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四條各類文件實行專人登記管理,安全存放,無關人員不得翻閱需要保密的文件。檔案的查閱、摘抄和利用,必須經檔案室負責人同意,必要時經檔案室負責人或主管局長審查批準。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食堂飲食管理,食堂所用炊具、餐具必須達到衛生標準,食品原料需綠色無污染,嚴禁使用霉變和過期食材。食堂每月一次衛生大掃除,確保干凈整潔。
第六條機關大樓下班關閉后,保安人員在所有進出通道加鎖。工作人員需加班的,到保安室進行登記,并履行本辦公區安全保衛職責。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機關大樓。
第七條各辦公室每天上班時間要負責本工作區內的安全防盜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做好清場和安全檢查工作。機關院落、宿舍的治安由保安室負責,定期對監控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嚴防偷盜事故,發現可疑跡象和犯罪嫌疑分子,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八條加強機關車輛停放管理,非停車區域不得亂停亂放。對進出機關院落的外來車輛,保安室嚴格進行登記,并指定位置停放,原則上不允許外來車輛過夜停放。
第九條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后果的,該照價賠償的照價賠償,該追究責任的視情節給予處理處分,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局屬各二級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范圍。包括預算計劃管理、資金收支管理、財產實物管理及政府采購、行政事業收費及票證管理等。民政資金實行計財歸口管理。做到統一賬戶、統一核算、統一要求、收入做到一個口子進。嚴格收支兩條線,一律不得坐支。各二級機構實行報賬制,不得自行設立賬戶或小錢柜。
第二條預算管理要求。計財部門要認真制定好民政資金部門預算,專項資金收支預算和各二級機構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做到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二級機構采取制定預算、核定指標、分月下撥、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各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單位所有開支必須做到先批、后用的原則,堅決杜絕先斬后奏行為,未經研究批準的開支,誰用誰負責。
第三條財務機構及組織領導。民政財務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局黨組是全局財務工作的集體領導,財務工作實行局長負責、分管副局長審批制。二級機構實行局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把關、法人審批制。各財務單位必須配備好財務人員設好會計、出納(或報賬員)實行錢、賬分離原則。
第四條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公務消費刷卡制度,財務開支原則杜絕現金結算,提倡全局干職工到民政開戶行(建設銀行)辦理公務消費卡,凡是有公務消費實行先申報,后刷卡,憑合規票據和手續到財務部門報賬,不得先斬后奏,實行一事一結、一事一票,當日消費當日刷卡,杜絕掛賬。
培訓必須有上級或相關部門通知,并經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參加,憑培訓通知食宿安排情況,按標準、費用報銷。
第六條借款管理。原則上任何干部職工不得借用公款。確因公務出差需要借支不得超過xx元,必須當月借當月交賬結清。因特殊情況超xx元以上須經分管財務副局長和局長審批。
第一條會務管理包括黨組會、局務會及全局干職工大會的管理。學習含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集中學習及自學等。
第二條會議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會務接待、設施設備管理、場地清掃、公物的維護和更換。嚴禁損壞公物和設施。
第三條黨組會、局務會、局干職工大會根據其工作實際需要由黨組決定召開,遵循減少“文山會海”原則。
第四條參會人員必須嚴格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和在會場內吸煙、隨意接打手機。各股室、二級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必須經得局長批準,工作人員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紀檢組備案。
第五條鼓勵干職工自學成才,鼓勵干職工在各類刊物投稿。相關獎勵按相關文件執行。
第六條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定在月底進行,學習內容為:時事政治、業務知識、廉政建設、崗位制度等,無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缺席。
第一條機構、人員和檔案管理。
提交局黨組審核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向有關部門申辦相關事宜。
2、各股室和二級機構人員的任免、聘用、調整,按干部管理權限須先報政工人事股,經請示主管人事的局領導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會同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組織考察,再提交局黨組研究、批準。
3、各股室和二級機構因中心工作,需要抽調工作人員的,需書面報告所需崗位、所需人員及工作要求等情況,由政工人事股提出初步人選,報請局黨組或局長審核同意后實施。
4、工作人員調進調出必須向政工人事股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局黨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
及時送交代理部門,同時注意收集保存好自用資料。
第二條年度考核。
全局機關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在編的全體工作人員及臨聘人員,按職位管理辦法分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等次。
(1)考核的等次分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要求。
(1)嚴格考核監督。局年度考核。
領導。
小組在各股室、各二級法人單位考核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并會同政工。
人事。
辦公室紀檢財計信訪等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聯審。聯審辦法為:根據參考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計分以及民主測評意見,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提交黨組研究決定后在全局系統內進行公示。
(2)兌現考核結果。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發放年終獎;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扣發年終獎40%;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扣發當年全部年終獎;對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降級處理;于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三條機關在職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因病住院或去世享受的待遇。
在職人員直系親屬住院,不組織看望慰問。
2、在職人員去世后,由局工會、相關局領導、股室、二級單位、辦公室協助死者親屬辦理喪事,悼念品、慰問金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3、在職人員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去世后,由局工會、二級單位、辦公室組織悼念,悼念品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第四條機關在職人員的x個節日、一個生日等依據xx省總工會(【2018】xx號)文件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二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dd12:00。
下午14:00dd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上一篇: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下一篇:社區矯正人員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三
多年來,廠在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方針、政策和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上,做到有組織、有檢查、抓落實,在管理上取得一定的成效,多次得到上級公司的首肯和表揚。為了使管理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原有實行等級制度管理的基礎上,又從年月日起,實行職工指紋考勤,從而使管理更加具體化、定量化。
其具體方法是:
1、廠使用的為指紋考勤機。
2、使用前首先對職工的指紋信息及數據進行收集、貯存。
3、正式使用時,為每天考勤2次,上班為8:40以前,下班為17:45以后。
4、辦公室人員:各科室科長要做好本科室人員的工作記錄(外出辦事內容及時間),科長外出須向廠長或分管廠長請假。
5、管網科人員:科長、組長要做好外出搶修及安裝工作記錄,開工作票,組長要詳細做好每天的工作日記(包括工作內容、搶修時間)。
6、營業科人員:每月抄表時不考勤,催欠費時科長要寫好工作筆記,在不抄表及不催欠費的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必須考勤。校換人員在外出工作時,組長須作好工作筆記(包括工作內容及時間)。
間)。
化驗室人員:每天取水人員進廠時必須考勤,內勤人員須按上下班考勤。
8、各科室、班組人員有事必須寫好請假條交科長或組長做好記錄,看病須醫生出據證明,由醫生做好出診記錄。
9、對不能參加正常2次考勤的為異常出勤。凡異常出勤的由科室出具相關假條和外出說明條。凡未出具說明條一律作曠工處理。此說明條每月26日前由各科室考勤員按具體人名統計,并提供清單,科長簽字后交勞工員。
10、在廠實行指紋考勤實施中,廠原有的管理措施一并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四
田坎林業工作站是畢節市林業局的一支派出機構,是指導和組織田坎鄉林業生產的基層事業單位,是行使全鄉范圍內林業行政管理的主要力量,為了加強對全站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在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中的職能作用,根據市局對林業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站長負責監督實施本考勤制度,安排每天工作并且必須知曉站員和工作去向。
二、每月進行一至三次的集中巡邏,以便及時發現并處理各種林業行政違法行為。
三、辦公室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并在場天負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值班人員在工作需要時必須聽從站長調遣。
四、站里成員休息時間,由站長根據林業站工作情況統一安排,但休息時間每月不超過10天。
五、堅持請銷假制度,全站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自離崗,私自離或工作時不認真負責者,視其情節輕重,嚴重者可給予曠工處理。三天以內的病事假由站長審批,三天以上的病事假需寫假條經站長核實簽意見后報市局審批,站長病事假由市局審批,病事假實行請、銷假制度,凡無假條的病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市局對我站的考勤制度進行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任何人擅自離崗,影響全站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曠工一天扣本人工資100元。
八、全年個人病假累計超過半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曠工累計超過10天的,不參加當年年終考核。
九、曠工全年內超過十五天者,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作辭退處理。
十、本制度自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實施。
畢節市林業局田坎工作站。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五
分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大隊的考勤、值班制度,強化干部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現將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按照分局有關規定,繼續實行值日人員輪流考勤制度。大隊內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值班崗位,不得將值班電話轉移到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員,經大隊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未經批準不到班者,按曠工1日處理。
(一)考勤時間。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鐘內為考勤時間,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在規定時間內(上午8:00~8:15簽到,11:45~12:00簽退;下午2:30~2:45簽到,5:45~6:00簽退)進行簽到簽退,做到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局(大隊)領導說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說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三)考勤職責。內勤要認真記錄每天的到崗情況,15分鐘簽到時間結束后,應及時收回簽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隊)領導負責核實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對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原則上每周不少于兩次。內勤如未按時收回簽到簿的,過失記錄一次,一個月內累計過失記錄2次的,當月扣發工資200元;一年內累計過失記錄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處理并通報批評,另扣發當年度第十二個月工資的400元。
(四)處罰措施。內勤每月對考勤匯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無故遲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發工資20元,以此類推;
4、節日值班時脫崗,加倍處罰。
(一)請銷假原則。全體城管執法人員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請假一天經中隊長初審報大隊長審批;請假一天以經中隊長初審,上經大隊長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局長批示。
(二)相關待遇
1、凡請病假,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計發;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80%計發;病假超過6個月,為長期病假,從第7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70%計發。
2、凡請事假,須先從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后,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從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數日工資;以此類推。
3、凡請年休假,累計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辭退。
5、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工資津貼照發;干部職工經認定因工負傷的,療養期間工資照發;經局領導批準外出學習、進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數內。
全體城管執法人員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分局(大隊)領導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被區效能辦發現者按四天缺勤處理,并上墻通報以示警告。
妥否,請領導批示。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六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dd12:00。
下午14:00dd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七
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增強組織紀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管理區和本局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
1、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職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遵守管理區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職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未按規定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論處。
(4)因偶發事件遲到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
(5)對遲到或早退者,處罰款50元,每次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款200元。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8:00)前,上午下班時間(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時間(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時間(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準時打卡,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2、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3、因公出差或下鄉,應于出差或下鄉前到辦公室辦理出差下鄉手續。
1、每年職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休假前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超過3天需要經過管理區主管領導批準,全年事假超過15天,扣除請假當天工資。
2、病假經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要領導或管理區主管領導審批。
3、職工休國家規定的假期,如帶薪休假、婚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領導批準,辦公室備案。
xx管理局
20xx年4月22日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八
考勤不再是社會工作人必須要進行的日常工作,大學課堂也開始漸漸實行考勤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2018考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講授應進行考勤,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以曠課論。
第二條 學生因病請假應有醫院證明,請病假在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批準,一周以上的須學院院長批準。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的,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審核同意后報院長批準。一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周。
第三條 學生請假應事先寫好假條,并附有效證明。請假經批準后方能生效。除急病或緊急事宜外,事后補假條無效。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向班主任,學院院長銷假。需要續假時,其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批假與否,有關負責人應回復學生本人。對學生請假的審批意見及相關材料存學院辦公室備查。學生一學期內請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應報校教務處辦公室備案,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應予休學。
第三條 學生課堂考勤各班班長負責,班長應按考勤項目如實記錄。每天將考勤情況匯總并于下午3:40報學院辦公室,學院將于每周日向學生公布本周考勤結果。
第四條 對曠課人員每學時扣除個人綜合考評0.02分并相應扣除該生所在班級班級考核3分,一學期班級無曠課現象班級考核分加5分。
第五條 班主任應對曠課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和口頭警告。
對一學期曠課累計達到10學時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下列處分:
曠課達到8學時的,給予預警;曠課10——19學時的,給予警告處分;曠課20——29學時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曠課30——39學時的,給予記過處分;曠課40——49學時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曠課達到50學時以上的,作自動退學處理。
已受曠課處分的學生,再次曠課達到處分規定的,加重一級處分。
第六條 學生自行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課堂講授活動,或請假期滿逾期兩周未返校報到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七條 該制度嚴格以學校相關制度為藍本進行制定,最終解釋權歸學生會辦公室所有。
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學生會辦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十九
考勤管理是公司基礎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計發員工薪資,考核員工勤惰的重要依據,公司各級部門和全體員工都應予以重視。
一、考勤管理部門。
公司考勤管理以人事行政為主要責任部門,負責考勤設施管理、收集、記錄、下載、考勤相關資料,結果統計、通報與轉報財務。其他部門應配合的管理,負責相關記錄和資料的及時收集。
(一)作息時間。
a、行政后勤人員:
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清潔提前半小時到公司。
5月1日-9月30日:早上7:30至11:30日,下午13:00至17:00。每周日休息。
b、生產部工作人員:
(二)公司除朱總和王總不用打卡外,其余所有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原則上參照定時工作制崗位出勤,因工作需要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出差、上班的,應安排輪休或調休。本公司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是業務,采購等崗位。
(四)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加班加點的,經批準后實施,加點的時間一般不超過4小時。
其他班次的作息時間相關部門可參照上述作息時間制訂,制訂后報人事部備案。
三、員工考勤的記錄。
(一)所有員工的上下班時間都以電子考勤機記錄為準,生產部等人員較多部門還應輔以書面考勤。書面考勤由最小生產單位的管理者負責。
(二)考勤次數。
l、考勤每天打卡2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晚上有加點的增加上班和下班的考勤各一次。
2、出差可當天返還的每日考勤二次,當天不能返還的見本條款3。
3、員工因出差不能按規定考勤的,應在出差結束后書面提出補上考勤的次數、時間。
(三)考勤卡丟失、損壞的處理。
員工考勤卡丟失的,應首先向人事文員書面提請注銷,然后去財務部補繳考勤卡成本費。憑補繳收據向人事文員補辦考勤卡。
員工考勤卡自然損壞的(外觀無異常、無缺損、折損),可向人事文員免費調換;考勤卡人為損壞的。員工應先向財務部繳付考勤卡成本費,然后憑補繳收據向人事文員補卡。
(四)漏打卡的處理。
公司所有人員漏打卡,需在24小時內填寫《未打卡補簽單》,每人每月免費簽卡兩次。因公外出辦事人員憑相關單據簽卡。越簽超過兩次,每次10元。其中部門主管、經理須報直屬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下人員由其上級證明(有書面考勤記錄的應核對)部門主管批準。批準后的證明資料交人事文員以手工登錄考勤記錄。
1、不準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替他人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50元一次的扣款。
2、不準打上班卡后外出公司或回宿舍,違犯此條規定者,每人每次給予50元的扣款。
3、不準打連卡(上下班打卡間隔應在15分鐘以上)。
四、遲到、早退與曠工的確認。
(一)遲到。
未在7:20分晨會時間前考勤上班的為晨會遲到;未在早上上班時間到崗,中午上班時間到崗,加點上班時間到崗的均為遲到,遲到的依據以電腦記錄,書面考勤記錄或相關的處罰記錄為依據。正常上班漏打考勤卡而不按本制度補辦出勤記錄的視為曠工。
未到下班時間,無任何批準手續打下班卡下班的(20分鐘以內)。未到下班時間,無任何批準手續擅自脫崗、離崗直至下班未回崗位的(20分鐘以內)。未到下班時間,已在整理工位、洗手、停工等待下班鈴的也視作早退。早退的統計依據為電腦考勤記錄和相關的處罰記錄。
早退一次每人每次扣款50元,一月內累計早退達3次以上者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三)曠工。
員工不辦理任何批準手續,擅自不上班,請假或續假未被批準不上班的。
以不正常手段騙取各種假期的。
上班遲到1小時以上、早退20分鐘以上或工作、生產時間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脫崗30分鐘以上以曠工四小時論處。
員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調動或生產安排,經教育仍不上崗或上班的時間為曠工。應出勤的工作日無任何考勤記錄的也視作曠工。
曠工的統計依據為電腦考勤記錄、書面考勤記錄和相關的處罰記錄。
曠工一日扣款150元,月連續曠工達3日或年曠工累計達7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者,不予以核算當月薪資。
五、各種假期與審批程序。
(一)事假。
員工因私不能上班應事先請假,請事假需填寫事假單,請假原因應如實,詳細寫明(原則上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以電話、短信、e-mail、信函或書面委托他人等方式說明請假理由,請假時間,審請批準。上班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的以曠工論處。請事假后需續假的參照辦理。員工上班時間請事假批準后離開生產區的.除填寫事假單外還應填寫出廠單,報上級批準,事假單交上級保管,出廠單交保安作為放行依據。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不足一小時的以一小時計.超過一小吋不足二小時的以二小時計,依此類推。計時工資制員工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事假月累計超過3天或年累計超過15天的,直接上級每人每天(不足一天的,每次按一天核算)扣款10元,間接上級每人每天扣款5元。
(二)病假。
l、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和休養的病假審批,應提供以下資料:公司所在地或員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醫院、衛生院以及農村、社區合作醫療站(衛生室)的病歷記錄,病休建議單、治療費用單據(或外配藥品發票)。
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請假,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補假手續,資料不全的以事假論處,不補辦的以曠工論處。
醫院的病休建議天數,公司可以根據病傷情況決定批準天數或安排輕易的、能勝任的工作。員工病假期間工資包括由公司代扣代繳的各項目(以下同)。
3、員工非因工負傷不包括以下情形:交通事故,可向第三者索賠或已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因打架斗毆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引起或造成的非因工負傷。
(三)工傷。
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為工傷,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發生事故也為工傷,工傷還包括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一旦發生工傷事故,不論其傷情輕重,其上一級或部門主管應立即告知行政人事部主管,以盡快作出處置,避免因時間延誤使后果擴大。有關工傷發生的具體處理按“工傷處理作業流程”運作。嚴重或重大工傷事故,一旦發生即應由事發部門的部門主管同時向總經理報告。
員工工傷應去符合工傷保險機構規定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治療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工傷治療費用應憑醫院的病歷卡、出院小結、治療費用憑據、詳細費用清單、檢查報告單等原始件報銷。工傷治療費用的領款單(暫支單)應由工傷員工簽名領取。
工傷員工的休息憑治療醫院的病歷卡、病休建議書、治療費發票、事故報告,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準。行政人事部按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和工傷保險機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需要傷殘等級鑒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員工工傷治療休息期間的誤工費按工傷的有關規定發給。
(四)公假。
員工因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承擔公民的義務時,憑有關部門的證明申請公假,公假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計時工資制員工公假期間以正常出勤考勤,計件或定額工資制員工公假期間的工資按所在工種的測算標準工資計發。
公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
(五)婚假。
員工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并在公司服務滿半年,在領取結婚證后可享受婚假(結婚證領取日期務必是在公司的服務期內),婚假的假期為7天,假期不能分段使用。員工非本地且需去原籍完婚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員工憑結婚證和婚假申請書向所在部門主管申請,部門主管審核簽署意見后,轉行政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結婚證需在結婚期間補辦的,允許婚假后補上,未補辦或不補辦的以事假考勤。
婚假包括公司公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六)喪假。
員工父母、配偶或本人供養的家庭成員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公婆、岳父母死亡的享受二天喪假,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享受一天喪假。員工需去外地處理喪事,視路途遠近,經總經理批準,酌情給予路程假。
喪假應由員工本人書面申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轉總經辦部門長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喪假結束上班后員工應提交由當地戶籍管理部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者與員工的關系以及死亡時間的證明文件,本地員工提交與死亡者的關系證明資料和火化發票。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或提供的證明不足信的,以事假考勤。
喪假包括公司公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七)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的可享受產假,假期為100天,假期可以提前使用.但不能分段使用。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不得享受產假。
享受產假的員工應憑醫院的產前檢查資料等證明和本人申請書經部門長審核后,轉總經辦部門長審核,經總經理批準。
產假包括公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計時工資制員工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按現行工資標準中本人基本工資的60%計發,但最高不超過2000元/月。
(八)其他。
員工因違法,被公安機關傳訊、拘留的缺勤時間按事假處理。因打架、斗毆受傷的缺勤作事假處理。本條所述的事假也應辦理申批手續,不辦理或補辦的以曠工論處。
(九)病、事假的申批權限與程序。
1、經理的病、事假由總經理批準。
2、部門組長(含)以上人員的病事假由經理批準。
3、車間員工的病、事假:
1)一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
2)一天(含)至三天內的部門組長批準后報部門主管批準。
3)三天(含)至七天內的經上述程序轉人事主管批準.七天以上經上述程序報總經理批準。
4)原則上同一條流水線不能同時兩個人請假。
六、加班加點。
(一)加班的認定。
工作日經批準的延長工作時間為加點,公司公休日或法定假日經批準的上班為加班。本職工作未完成的延時工作或利用公休日、法定假日完成的不作為加班。公休日法定假日出差的八小時以外的不算加班,外出培訓期內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作為加班。
(二)加班的控制。
加班應嚴格控制,一線工種的加班應總量控制。部門長以下崗位人員加班前應由提出加班的主管人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長審核交由人事,人事匯總后交由總經理,加班審批表應說明加班內容、加班工作量、加班人數、姓名、加班時間等內容,加班審報人應對加班完成的實際工作量進行檢查,如有未完成的應按比例減扣加班時間或責令加班人在不占用工作時間的前提下繼續完成。
加班應先批準后實施,禁止先加班后批準。
(三)加班加點工資。
部門長(含)以上職務人員的加班加點不計發加班工資,但將列入年終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當年加班可以與年內的事假或調休相抵沖。
(四)加班的調休。
l、非一線工種、崗位(行政、人事、財務、技術、采購、銷售、計劃等)原則上加班只作調休。
2、員工當月的加班調休應在不影響工作、生產前提下安排。當月加班不能調休或不能全部調休的,允許延續,但不能跨年調休。
3、員工有私事需要處理,經部門長和總經辦部門長審核批準可以申請保留以前月份的加班作為調休,但最多不得超過三天且不能跨年度使用。
七、考勤資料的收集與統計。
(一)各部門應每天交人事文員簽收的資料:員工病、事假單、加班申批表、違反考勤。
制度的處罰單、已連續三天無任何批準手續的自行離職的員工名單(書面)等,每月2日,各部門應將上月的書面考勤表和上述所有考勤資料交人事文員簽收。
(二)保安負責人應每周一次將前后門崗的員工出廠單交人事文員簽收。
(三)人事文員應將收到的考勤資料進行分類統計,在每月10日前統計完畢(法定假日月份可略作后延)。
八、本考勤制度實施起,以前有關考勤的制度同時廢止。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2:00,13:00~17:0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日;
(2)春節,放假*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日;
(4)國慶節,放假*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十一
一、員工考勤內容包括:正常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曠工等。
二、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公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
三、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至2小時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
超過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30%月度獎;
累計達3次以上、6次以下者,扣發60%月度獎;累計達6次以上者,扣發當月月度獎;情節嚴重者,作違紀給予警告處分。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上網玩游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當月累計違反3次,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累計違反3次以上、6次以下,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6次以上,按曠工2天處理;情節嚴重的,作違紀給予警告處分。
六、曠工半天者,扣發30%月度獎;
當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60%月度獎;當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月度獎;當月累計曠工3天者,只發放基本工資(不含福利),扣發當月月度獎;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只發放基礎工資(泰州最低工資標準加200元),扣發當月月度獎,給予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及獎金,情節嚴重的,作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需請假的,須提前向領導匯報。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三、四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五、六條規定處理。
八、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考勤登記工作,員工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綜合管理部進行不定期抽查。
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九、員工考勤工作與月度考核及年終考核掛鉤。
凡受到本制度第四、五、六條規定處理的員工,月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十二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對象:學校全體教職員工。
第二條:總體要求: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集會、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校考勤范圍,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晚加餐、就寢、出操、讀報、班會、集會、周末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集會、教研等學校或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師、保衛、食堂、駕駛、水電、清潔、醫務、保管、超市、資料室等)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
第四條:考勤管理:
1、全體任課教師正常上班期間每天例行在簽到機簽到兩次,除一線教師外的所有干部和行政辦公人員簽到三次,后勤服務人員按實際特點有后勤主任具體安排。
2、教務處設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錄。
4、分管教學領導、教務處、各學部、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含早晚自習、監考等)交教務處登記。坐班情況的檢查由年級主任負責并做好記錄,每月30日上報校辦公室做當月出勤統計。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處罰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6、正常上班期間,所有學校教職員工進出大門要到門衛處進行登記,無故不登記者作曠工處理。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3天以上的,須校長審批;假期在半天以上3天以內的,執行校長審批,教職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急診除外)的診斷證明,否則,不予批假。假期在半天以內,可由分管領導(含年級主任)審批,持有效假條到教務處、學校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無效假條處理。
2、班主任請假后還應將請假時間及代理班主任等情況一并報政教處登記(一般假期均由請假人協調,特殊情況由年級主任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應由請假人支付頂工費)。
3、各類假期都應填寫校辦公室統一印制的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后留存學校辦公室備查。
4、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換回,并報教務處,凡教師離校,均應向教務處提供換課相關事宜,否則,作曠課處理,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年級主任安排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代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并報教務處。教研組開展活動,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由組長負責考勤并將情況報教務處統計,未經請假視同曠工半天處理。
5、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6、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校辦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8、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請假期間的待遇:
(一)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事假每月累計一周以內,假期內扣除個人當日工資(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全校統一考試閱卷期間請事假),每月累計在一個周以上、兩個星期(按7天計,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以內的,工資按月工資的30%計發。半個月以上,一個月以內扣發全部工資,一個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產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產假期間發放基礎工資。
2、在規定的結婚假期間(婚假時間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加至7天),工資全額發放。
3、直系親屬死亡后,最高可批準5天喪假,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婚假、喪假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第七條:處罰細則:
1、上課遲到:上課遲到一次(五分鐘以內)扣五十元。超過五分鐘,但在十五分鐘以內,扣一百元,十五分鐘以后記為曠課,曠課一節第一次扣貳佰元,以后每曠課一次,翻番處罰。
2、早退:下課鈴未響或下班時間未到,無特殊事由離崗者為早退。早退一次扣五十元。
3、坐班:未到一節扣三十元(以抽查記錄和領導檢查為準)。
4、換課:教師相互換課,未到教務處履行手續的均作曠課處理。
5、簽到:全體教師實行指紋簽到,凡未簽到的每人每次扣五十元,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三十元,以月為單位在工資中扣除。
6、曠工一整天(有課按課節計)處以貳佰元罰款。累計曠課5節次及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補充說明:
1、教師坐班時間:上午:8:00—11:50。下午:2:00—5:05(冬春季)。
2、全體教師周六和周日實行彈性坐班,即有課上課,無課可不坐班。
3、非教學崗位缺崗、失職的處罰情況由相關領導參照本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5、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洛陽時代外國語學校。
2011-2-12。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十三
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規范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機打卡記錄為準。
中午就餐及休息時間,可以在12:00~13:30時間區域內,自由選擇就餐時間,如需外出就餐,員工應該輪流就餐,外出就餐時間限定為30分鐘,可在休息區自由活動、休息,必須保證辦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條考勤的時間單位。
1.本制度所稱“一年”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一個月”為當月的1日至月末。第五條考勤計算周期。
以月為單位計算,即每月自1日至月末,如遇節假日等,根據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計算考勤。
第六條關于請假的規定。
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日內補辦假條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請假期間(無論病假事假)均無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3.全年累計事假超過20個工作日,取消年終獎勵,并不參與下年度調薪。
4.在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可享受帶薪年假,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享受婚假及喪假。相關規定詳見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第七條關于遲到、早退的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視為遲到;未按規定時間下班、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扣款。
3.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3次(含)以上者,給予警告處罰。如一年之內有二個月(含)以上出現“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3次以上(含)”情形,取消年終獎,不予評優、評先進。
4.對于遲到、早退的員工,公司將每月進行公示、通報。
第八條關于曠工的'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請假但未獲批準的;以虛假理由請假的;續假未獲批準的;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逾期不到崗的;雖提交辭職申請,但未到規定離職日期而不到崗、不履行職責的;一整天都沒有出勤記錄的;當日遲到超過3小時的。
2.曠工者處以扣薪罰款,計算公式為:扣款金額=曠工天數×3×當月的日基本工資。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次或者全年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取消年終獎勵,不予評優、評先進,且不參與下年度調薪,曠工累計達到一周將予以辭退。
第九條公休假日及節假日。
2.公休日:每周周六或周日輪休一天。
3.法定假日:共計十天,分別為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另三八婦女節下午女員工休假半天。
第十條公出。
1.因公內或異地出差無法出勤的,應提前或在返回后的第一天告知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并核對考勤。
2.工地考勤應由工地負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考勤、認真記錄,并在次月的3號以前報至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加班。
1.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員工應積極配合。
2.加班應提前向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獲批后執行。
3.獲得批準的加班可申請在適當的時間安排調休,未安排調休的按照公司規定給予加班費。
4.原則上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加班時間自19點以后開始計算。
5.加班時間大于4小時的,給予一次餐補。
6.加班人員當月請假、休假大于等于4小時的,取消餐補。調休的除外。
7.加班人員當月遲到超過兩次的(含兩次),加班不計。
第十二條帶薪年假。
1.員工加入公司并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的天數部門計算。
3.年假的起止日期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數累計計算。
4.工作年限指在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滿一年指從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員工休年假需提前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
6.年假只限當年度適用,不得累計至下一年。卻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可在次年給予現金折算。折算公式為:年假折現=未休完的年假天數×最后一個月的日基本工資。
7.已提出調動或辭職申請或被公司辭退的員工,自提出之日起不再享年假,不予休年假,不補當年剩余年假,不折現。
第十三條婚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員工可享婚假。
2.婚假3天,晚婚者可另享有獎勵假7天(含節假日及公休日),晚婚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3.休婚假者需提供本人結婚證件,要求結婚登記后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休者不予補償。
4.婚假期間,享有最低基本工資,不計獎金補助等。
第十四條喪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員工可享喪假。
2.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允許申請帶薪喪假。
3.喪假為3天,外埠給予路程假(按直達火車及長途汽車行駛時間計算,不超過3天);。
4.喪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匯總24篇)篇二十四
各處、系、部門:
為完善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學院管理,保證學院教學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全院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時上下班。
1、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辦公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
2、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職工的管理,嚴格請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發現有違反勞動紀律者,要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報有關部門。各部門應選派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考勤情況應每月按規定上報。
3、教職工請假獲準后,應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員作為記錄考勤的憑證,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
4、對不實行“坐班制”的專任教師,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從嚴執教。在規定的集體活動時間必須按要求考勤,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作曠工處理;對其在教學過程中的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按教務處有關條例執行。對造成教學事故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人事處、黨政辦、工會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將對違紀人員及該部門考勤員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門遵照執行。
xx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