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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一
事實上,具備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條件的一般是城市規劃區、農村勞動力絕大多數已轉移到城鎮和非農產業就業的發達地區,且2019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因此,在實踐中,地理上遠離城市規劃區、農民就業和收入以傳統農業為主的經濟欠發達農村大規模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問題尤為突出,應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調研研究的主要對象。因此,我們選擇具有代表性的h省進行實地調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體現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農業大省、人口大省和糧食主產區。第二,h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力度較大,尤其是欠發達農村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數量較多,其所表現出的問題更全面和具體。具體到h省,我們將其劃分為東、西、南、北、中五大區域,每個區域按以下標準選取6個樣本社區:一是社區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區地理位置上不在縣城規劃區內,無明確規劃區的需遠離當前縣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區所在鄉鎮經濟以傳統農業為主。四是社區規劃搬遷范圍內的農民收入以農業為主。按以上標準選取的30個樣本的概況見表1所示。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面臨的首要問題是資金來源問題。資金已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關鍵制約因素。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資金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公共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投資,簡稱公共投資,政府是其主要投資主體。二是社區住宅投資。由于社區住宅屬于私人物品,因此,從法理上說,社區住宅投資主要應由農民負擔。理論上看,各級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只需考慮公共投資的承受能力。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包括社區住宅在內的一切社區設施,事實上大多都由基層政府委托企業“統規統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進行建設。企業擔當的是墊資者兼建設者的角色,在債務關系中,企業面向基層政府追索建設成本和合理利潤,結果導致基層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的債務風險問題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1.基層政府直接面臨公共投資債務風險。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公共投資具有兩大特點:一是投資規模大。據h省省級部門測算,一個5000人規模的農村社區,其公共投資規模在2500萬元左右。30個樣本社區中,有10%的社區的公共投資規模在1800萬元到2019萬元之間,有80%的社區在2019萬元到2500萬元之間,有10%的社區在2600萬元到3300萬元之間。30個社區的實際投資狀況與h省省級部門測算的數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狀況。二是公益性強。如h省的“五通六有兩集中”建設標準中,只有幼兒園、連鎖超市能夠通過投資形成直接利潤回報,所以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即使有社會資本參與,一般也以企業或個人捐贈、贊助的方式出現。30個社區中,非政府資金在公共投資中所占比例最高僅為27%,很多社區根本沒有社會資本參與。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公共投資的兩大特點決定了各級政府必然是投資的主體。但由于h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規模較大,導致各級政府層層下沉投資壓力,普遍形成“鄉鎮自建,省市縣財政獎補,各級支農資金整合支持”的投資格局。在30個社區里,公共投資中鄉鎮投資超過50%的達到25個,說明鄉鎮政府是主要投資主體,但與主要投資主體地位不對應的是鄉鎮微薄的財政收入。30個社區所在的30個鄉鎮,2019年財政收入最低的僅為350萬元,最高的僅為1800萬元,有87%的鄉鎮2019年財政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30個鄉鎮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方面的投資與財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達到4:1,其余28個社區兩者比率均超過了0.3:1。公共投資數額巨大而自身財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突出問題,但30個鄉鎮的社區化建設不僅沒有停滯,反而在持續進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資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視潛在的債務風險。這種“借來的發展”只是帶來了表面的繁榮,但埋下了巨大的債務風險,導致并不具備償債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過不斷借債,來掩蓋債務責任和風險,并通過利息計入本金而不斷放大負債規模。 2.社區住宅墊資風險日益凸顯。基層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住宅投資方面的墊資風險,在對30個樣本社區的實際調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證。截至2019年底,只有2個社區的住宅售出率達到100%,5個社區的住宅售出率超過30%,其余23個社區均在30%以下。也就是說,樣本社區住宅普遍處于零星購買狀態,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資規模和債務隱患,較公共投資數額更為巨大。調研表明,截至2019年底,30個社區在住宅建設方面的投資最高達1.3億元,最低為0.8億元,平均為1.05億元。使基層政府難以回收社區住宅投資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給與農民住房需求相差較大。從表2可以看出,30個社區主導的住房形式是多層樓房,但大多數農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單門獨院樓房。農民喜好單門獨院樓房的原因在于,與農戶舊宅相比并無本質區別,只是居住地點發生轉移、公共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并沒有改變農民的住房觀念和習慣,且便于農業機械存放和家畜養殖。事實上,基層政府并非不了解農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19年出臺的相關政策影響了基層政府的住宅供給決策。2019年,h省出臺的《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標準》提出,“新型農村社區多層和高層住宅占總住宅的比例宜結合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給予適當考慮。”這雖然是為了實現節約用地的目標,但在實際執行中推動了“原則上不建三層以下低層住宅”局面的形成,結果嚴重影響了農民購房和入住社區的積極性,給基層政府帶來的投資浪費和債務隱患問題日益凸顯。
第二,相對于農民購買力水平來說社區住宅價格偏高。30個鄉鎮全部宣稱,以“成本價”面向農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實是,多數鄉鎮出于緩和自身財政壓力的需要,將公共投資成本和開發商的合理利潤都攤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實質上成為商品房開發,導致住宅價格相對于農民購買力偏高的局面。在30個社區中,住宅均價最低的社區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價最高的社區是1700元/平方米,30個社區的住宅整體均價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購買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價1250元/平方米測算,毛坯房的總價基本在15萬元左右。而h省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7524,94元,農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區房價是農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說明的是,30個樣本社區均屬欠發達農村,其農民人均純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區房價與農戶的購買力差距更大。同時,30個社區中能夠貸款的社區僅為6個,且這6個社區的貸款額度每戶均未超過3萬元;其余24個社區都規定在特定時問內分次繳清,時限一般為1年。這導致不僅大多數農民無力購買社區住宅,而且也無法借助金融杠桿來提高購買力。在購買力和購買意愿均不足的狀況下,社區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結果,而這將給基層政府帶來巨大的債務風險。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最大也是最終受益者應是農民,但不少地方卻呈現“政府熱、農民冷”的現象,甚至個別地方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現象。有媒體報道,個別地方甚至通過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手段,強制進行“株連式拆遷”和“突擊式拆遷”。這種不征求農民意見、不尊重農民意愿的強制行為,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2019年國土資源部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借增減掛鉤試點強迫農民“上樓”等行為。2019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中央和相關部門的政策與行動一方面說明國家對于“農民被上樓”問題非常關注,另一方面也說明該問題已較為嚴重。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缺乏農民的有效參與問題,結合對30個樣本社區的調研,可從兩個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第一,舊宅補償偏低引發農民不滿。在30個樣本社區中,僅有1個社區允許農民購買社區住房不需上繳舊有宅基地,該政策具體規定是“政府免費拆遷復墾舊宅;舊宅復耕后歸原有農戶永久使用”;其余29個社區均要求“買新繳舊”,即購買社區住房“需無條件上繳舊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舊房”,其中24個社區要求上繳給原有村集體,5個社區要求上繳給鄉鎮政府。在要求無償上繳舊宅基地的29個社區中,有23個社區規定可以在購買社區新房時享受補貼,補貼額度在1萬元到2.5萬元之間,這實質是對農民退出舊宅基地與拆除舊房的有條件補償,但其對農民舊宅補償明顯偏低且附加強制性條件,而另外6個社區甚至不予補償。這實質上造成了對農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導致農民對于人住社區普遍持消極甚至抵制態度。
第二,不征求農民意見,進行強制性“整村推進”。調研涉及的30個鄉鎮中,有29個鄉鎮要求“整村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這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推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在經濟條件、收入來源、住房狀況、思想觀念、家庭發展規劃等方面呈現多樣化特征,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認知、接受程度及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存在差異。因此,不以征求全體農民意見為前提的整體推進顯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數地方政府不僅不正視農戶的意見和個體差異,反而通過行政手段強制設置整村搬遷時間表,這自然會引發農民普遍的不滿情緒。對30個樣本社區的300戶農戶進行的隨機問卷表明,100%的農戶確認鄉村干部在搬遷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農戶坦誠自已是“被動搬遷”,只有28%的農戶是“自愿搬遷”。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一般都伴隨著農地的規模化流轉。在30個樣本社區中,有28個社區實現了農地的規模化流轉。當農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轉之后,農民的生存與發展等民生問題便更加凸顯。調研表明,土地流轉未能有效促進農民就業和收入增加,農民的生存與發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數土地集中流轉并沒有增加農民收入。實施土地規模化流轉的28個社區,其土地流轉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轉的時間最低為2019年,最高為20年,一般為2019年;農民獲取一般狀況下農作物(h省普遍以小麥作為參照物)種植的固定收益,即約定的畝產小麥斤數乘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性收購價,標準最低的社區按每年每畝600斤計算,標準最高的社區按每年每畝1000斤計算。以2019年國家小麥保護性收購價格1.12元/斤計算,這28個社區的農民每畝土地年流轉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間。但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是涉及國計民生的戰略性商品,糧食價格基本保持穩定,再刨除物價上漲因素,這意味著以此計算的土地流轉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對固定的土地流轉收益與不斷攀升的物價水平相比,農民的實際凈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說明多數土地集中流轉未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第二,多數土地集中流轉并未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地方政府大多宣稱通過農地規模化流轉可以解決農民的就業問題,使農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資”。但這其實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農業產業化與農地流轉的區別。農地規模化流轉只是作為催化劑,為農業產業化提供一個契機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農業產業化發展。事實上,這28個社區中有27個社區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給種糧大戶或者蔬菜、果樹種植大戶,而這些大戶進行的農業生產雖可算作家庭農場,但并沒有大量吸收農民就業,因為當前農業“從種到收”基本實現了機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勞動,依靠承包戶家庭成員或短期臨時雇工也可完成。種糧大戶或者蔬菜、果樹種植大戶的經營行為,只是生產規模的適當擴大,并不能稱之為嚴格意義上的農業產業化,所以并不能帶來穩定的就業崗位。調研中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并吸收大量人員就業的只有1個社區,該社區將土地規模化流轉給大型面粉加工企業,依靠該企業形成了小麥種植、加工、銷售一條龍的產業鏈條,從而帶動了大量社區居民就業。
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最難解決的就是農民的就業問題即生存和發展問題。雖然農業產業化發展可以形成產業支撐,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區將帶動就業的主要著力點都放在吸引二、三產業投資方面。由于縣城普遍設立了經濟開發區、產業集聚區,依靠優越的區位和優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業投資,所以新型農村社區依靠第二產業形成產業支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產業帶動就業方面,由于人口規模小、消費能力弱,新型農村社區也并沒有足夠的優勢。但30個樣本社區幾乎全部宣稱“形成了產業支撐”。對此,我們把這些所謂的“產業支撐”歸為二類:一是緊鄰鄉鎮街區的社區宣稱以“商貿物流業”為支撐,理由是鄉鎮街區商業相對發達。二是完全不靠鄉鎮街區的社區宣稱以“現代農業”或“農業產業化”為支撐,理由是農地已經實現了規模化流轉。但深入調研發現,這兩個理由都不成立。農民搬入鎮區附近的社區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鎮區“商貿物流業”就業;農地規模化流轉也不代表農業產業化已經實現,更何談農民因此獲得了就業崗位。30個樣本社區中只有1個社區依靠現代面粉加工企業形成了農業產業化支撐,其他29個社區本質上都是基礎設施發生變化的農村居住區,農民并沒有實現市民化,就業機會并沒有增加,甚至很多農民喪失了從事傳統農業的生存手段,導致一個既有別于農民又不同于市民的邊緣群體的出現。如果政府不能及時解決穩定就業與社會保障問題,這些農民甚至將遭遇生存危機。
在欠發達農村強制推進新農村社區化建設,是超越其經濟承受能力和生產力發展階段,以犧牲農民利益降低建設成本,以高息借債或透支未來財政等方式來換得當前發展。冒進的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不僅加劇了基層政府的債務風險,而且導致“三無”農民的產生,增加了農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但值得慶幸的是,這種冒進的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尚處于個別地區的試點階段,尚未形成系統性風險。因此,應當對這些已出現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及時糾正,避免問題的進一步擴散和激化。
由于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強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所以糾正的關鍵在于約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為,并通過政策法規未解決。具體包括:第一,優化和嚴格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避免使之成為地方政府在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中謀求土地利益的工具,從利益源頭上斬斷地方政府強制推動新型農村社區化建設的不當激勵。第二,嚴格落實2019年中央1號文件“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的規定。各地應及時調整不切實際的新型農村社區化規劃,嚴格限制乃至暫時停止欠發達農村的新型社區化建設。第三,以農民自愿、資金充裕和產業支撐作為新型農村社區化試點啟動的前提。第四,鼓勵但不強制農地規模化流轉。第五,應加強欠發達農村的新型農村社區化試點與小城鎮建設的有效銜接,新型農村社區選址最好緊鄰鎮區,使之與小城鎮形成一種相生相長的關系。
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二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會議宣讀了駐馬店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在這種大背景下,本課題組7~9月通過對駐馬店部分縣鄉(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實驗和實踐的考察, 對全市推進城鎮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
新型農村社區是指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通過小村并大村、大村擴容和空心村治理,進行資源整合而建設的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與產業發展相協調、基礎設施和社會化公共服務相配套的現代化農民居住區。
駐馬店市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要本著“規模要大、檔次要高、功能要全、環境要美”的原則,堅持做到科學規劃、群眾自愿、就業為本、試點先行、積極穩妥、量力而行。
近年來 ,駐馬店市結合實際,確定中心村,整合自然村,抓好示范村,依據“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節約土地,保護農田” 的原則,以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為重點,以基礎設施建設為切入點,以發展產業為主線,強力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目前,全市新開工建設的51個試點社區開工建設48個,其中21個萬人社區開工建設18個、5000人社區已全部開工建設。累計投入各類資金20.2億元,其中財政投資1.6億元、整合部門資金1.3億元、社會化運作資金17.3億元。累計建成住房9726套,在建5478套。修建水泥道路12條、總長21.3公里,配套排污管道21.3公里,鋪設供水管道13.3公里,架設電力線路12.6公里。全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建設周期長,工作量大,困難較多,全面高標準的推進該項工作,實現較大突破,還面臨著不少制約因素。
1、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用地主要途徑是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和增減掛鉤,但相關政策不夠完善,存在與現實脫鉤的問題,因此,用地問題是制約社區建設的瓶頸。
2、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資金來源單一、投入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融資渠道。
3、農民收入偏低,拆遷有一定資金壓力。
4、高標準社區尚未成型,示范帶動作用不強。
針對駐馬店市目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實際,今后的工作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建立多元投資模式和良性融資渠道,滿足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資金需求。一是將財政用于支持新型農村社區中建設道路、文化廣場、水電等各項涉農資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以較少的資金投入獲得最大的支持效果。二是要積極吸納社會資金,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捐資捐物、投工投勞,支持和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三是要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四是要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支持力度。五是通過城鄉建設用地置換指標有償轉讓,積極盤活建設資金。
2、遵循城市化進程規律,以高起點科學規劃確保有序建設。我們要遵循“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城鎮建設相結合” 的原則,著眼于城市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制訂高標準,如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等。
3、實施重點突破,強化示范帶動。對已啟動的新型農村社區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從中選取部分具有較好條件的社區,作為全市社區建設的示范點,形成示范帶動效應。
4、完善服務體系,拓展社區服務功能。完善各種服務設施,建造一個集居住、購物、辦公、教育、醫療、健身、休閑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現代高尚社區。具體來說:一是著力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 。二是著力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三是著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四是著力推進公共文化教育服務體系建設。
5、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升基層組織的管理與服務水平。
6、以農民合作組織為載體,以產業發展為聯結,持續增加農民收入。
1、要將“建設新型農村社區” 同城市的發展聯系起來,不能孤立進行。
2、要保證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不能流于形式。
3、要踏踏實實,量力而行,穩步前進,不能急于求成。
4、要實事求是,考慮農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脫離實際。
5、要防止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發生新的貪腐。
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三
我市農村社區建設起步于2019年。2019年被確定為全省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農村居民群眾需求為導向,以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為載體,以創新農村社區管理體制機制為重點,陸續出臺并實施了一攬子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方案。尤其是將農村社區建設納入城鄉一體化發展統籌推進,確立了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同、村級組織承辦、社會力量支持、群眾廣泛參與的運行機制,有力促進了農村社區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良性互動,初步形成了目標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優化村莊布局。一是著眼群眾需求。傾聽民意、反映民聲、讓民做主、為民說話,始終把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實際。依據地區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水平,以及村莊自然肌理與資源環境條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強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發展方向。堅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城鄉一體化發展、美好鄉村建設無縫對接。在執行規劃時,將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與各項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在“四百工程”、城鄉社區結對共建、“陽光村務”、創先爭優、“平安家園”等活動載體中設置和融入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內容、標準和要求。同時,及時完善規劃,體現群眾需求,最大限度地調動基層干部群眾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積極性。
第二,堅持改革創新,著力打破城鄉壁壘。一方面,全面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著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實行一元化戶籍登記管理和外來人口居住證制度。全面落實戶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實現了城鄉低保、養老、醫療并軌,就業和社保城鄉一體。目前,全市74萬戶籍人口已全部登記為“銅陵市居民戶口”;辦理流動人口《居住證》3.7萬張。另一方面,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圍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市場配置、抵押融資、保證保險等“1+8”方案的具體內容,在明晰所有權、保障收益權基礎上,完善配套政策,實行常態管理,努力從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目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基本完成;農房測繪工作已全部結束,截至目前,累計申請房屋登記76561余戶,受理65451余戶,發證2623余本。建立了農村產權綜合交易機構和農村產權抵押融資、保證保險等運作機制,防范小額貸款可能存在的風險。
第三,堅持政策引導,持續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導方面,先后出臺了《關于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文明和諧幸福社區建設的意見》等系列文件,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同步謀劃、同步推進、同步攻堅。去年又專門下發了農村社區建設“五五工程”計劃,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實現農村社區建設日常運行規范化、資產效益最大化、服務組織多元化、村務黨務公開陽光化、服務團隊專業化。在資金投入方面,幾年來,市、縣(區)兩級結合民生工程,投入資金5200多萬元,先后建成133個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去年8月份銅陵縣被民政部授予“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全覆蓋示范單位”。同時,結合美好鄉村建設,對農村居民小區進行綜合整治,促進了社區環境明顯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適度、滿意度有了較大提升。在持續加大“輸血”的同時,不斷增強農村發展的“造血”功能,積極謀劃產業項目。近年來,圍繞農村發展需求,謀劃項目437個,總投資54億元,其中產業項目32個,總投資50億元。
第四,堅持民主公開,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擴大公開范圍,在廣泛征求基層意見、進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指導縣區編制《村務公開目錄》,除國家政策法規統一規范的內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內容納入村務公開目錄,保障農民群眾對村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創新公開形式,探索實踐村務公開“6+4”工作法,統一財務審批和公開程序,做到常規性工作按季公開,固定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真正讓群眾參與村務管理全過程。同時,建立公開承諾制度,明確辦事時限和質量,向群眾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和決策過程。堅持民主管理,對照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點,統一部署、適時檢查,確保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認識基本到位,但觀念轉變不夠。部門、縣區、鄉村、農民對要不要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思想是較為統一的,但在具體推進中,一些干部對“什么是新型農村社區”理解不深,習慣于憑老經驗辦事,缺乏有效的組織、協調和推進,有以“物”代“人”的現象;部分群眾對“誰來建新型農村社區”有片面認識,存在“等、靠、要”思想,參與積極性不高;少數部門和干部對“怎樣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把握不準,特別是對如何與美好鄉村建設相銜接研究不深,忽視鄉土文化,以城市規劃建設的思維建設農村。此外,受客觀條件和經濟條件影響,還有少數基層干部存在畏難情緒,工作中自我減壓、降低標準。
二是規劃比較齊全,但具體落實不夠。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單個農村社區功能而忽視區域及區域間的整合。比如,就單個農村社區的規劃來看,有的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甚至是應有盡有,但從整個區域來看,彼此間定位不準確、特色不鮮明、重點不突出,社區間未能形成彼此呼應、相互補位的有效體系。二是少數規劃設計缺乏了論證,未能充分考慮農村群眾的生產生活實際,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地方產業承載能力和實際財力,客觀上使基層干部和群眾在具體落實中產生抵觸情緒。三是由于農村村莊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質與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這些也增加了規劃落實的難度。
三是措施相對有力,但頂層設計不夠。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是“既不離土也不離鄉”的城鎮化,意義重大。若干年前,在《論我國經濟的三元結構》中,就曾對相關問題有所闡述。就現實而言,一方面,從市級及市級以下層面,各級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進城鄉保障方面實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農民收入方面加速農村土地流轉等措施,都有力促進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業化”的特征為主,未能實現更大領域和更高層次的銜接。許多工作仍停留在“單兵推進”層面,需要進一步總結探索。
四是合力已經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夠。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有兩大經濟要素:一是資金;二是土地。從資金方面來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對不足。近兩年全市投入“農林水”的資金達6.8億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農田水利、農技推廣、農資補貼等剛性需求上,投入農村綜合改革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資金份額較小。二是集體經濟較為薄弱。2019年全市144個行政村,無經營收益的有56個,經營收益在10萬元以下的有53個,經營收益在10萬元以上的只有35個,僅占25%,難以支撐農村社區建設和管理維護。三是社會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導和激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程度不高,資金投入未能實現多元化。從土地方面來看,農村建設用地審批程序多、指標少;少數農戶小農意識強,農村土地流轉發展不平衡,局部地區成片流轉難度大,影響人口集聚、資源整合和公共服務的延伸,給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帶來了困擾。
第一,突出規劃先行,構建城鄉一體發展的新格局。一是堅持城鄉一體、產城聯動。以縣區規劃、產業規劃和城市整體規劃為依據,做到新型農村社區規劃與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四規聯動”,確保規劃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統籌性。打通城鄉之間、農村社區之間生產要素合理流動的市場渠道,促進農村社區的勞動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資本、技術等要素,有效組合和多向流動。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一切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當地的交通條件、資源配置、生態環境等因素,使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既與周圍的自然山水環境有機融合,又與未來的區域發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時,結合村莊歷史沿革、村民居住習慣,合理確定社區建設規模,科學規劃空間布局,穩妥有效進行合村并點,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升公共服務效益。三是堅持創新模式、量力而行。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當前綠化提升、“三線三邊兩小”整治、美好鄉村建設等重點工作結合起來,把農村發展與城鎮化建設、重大項目布點、重點產業發展統籌考慮。同時,針對村莊不同特點,采取針對性辦法。比如,對具有較好經濟基礎和對外交通條件,有一定建設規模和基礎設施相對配套,周邊用地能滿足改擴建需求的村莊,進行重點建設,打造亮點;對規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鎮建設、重點項目建設需要,必須整體拆遷的村莊,進行拆遷新建;對配套設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莊,進行舊村整治、改造提升;對具有特殊人文景觀(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觀,需要保護的村莊,進行特色保護。
第二,突出政策引領,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體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契機,一方面,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增加農村建設用地指標,拓展農村用地空間。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減掛鉤、相鄰滾動、合村并點、集中連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設用地、空閑地和廢棄地,最大限度挖掘農村土地潛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資金集中投入。一方面,進一步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實行“五個一點”,即:通過市、縣、鄉各級財政安排一點,積極向上爭取一點,整合政府資源籌集一點,共建單位協調幫扶一點,發動社會力量捐助一點,解決項目資金問題;另一方面,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加強對投入資金的監管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投入產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繼續深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戶籍管理制度等綜合配套改革,率先實現教育基本現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同待遇”,真正使農民與城市居民一樣享受社會保障、醫療、科教文體等方面的權利。
第三,突出產業支撐,拓寬農民就業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創新上下功夫。以銅陵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為契機,加大科技投人,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業化為目的的創新模式,不斷加大科技人才的培養力度和農業科技的推廣力度,加快形成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一體化的生產體系。二是在產業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的要求,針對目前存在的生姜、鳳丹等傳統特色農業產業種植規模小、集聚效應弱、加工企業少、產業帶動力不強、銷售平臺單一、市場開拓不夠等特點,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科學發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產品檔次,增強品牌效應,努力做大做強特色產業。三是在規模生產上下功夫。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升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速度、質量和效益。積極推廣“公司+農戶”模式,培養一批技術水平高、產品附加值高、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企業適應市場變化,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附加值和競爭力。及時兌現獎扶政策,加大農民培訓力度,提高合作經營能力,引導幫助龍頭企業發展壯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設,增強農村社區服務的新功能。一是提升農村社區服務供給平臺。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區道路、水電管網、通訊設施及景觀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達到硬化、亮化、綠化、美化、凈化標準,改善群眾生產生活環境;另一方面,以完善醫療計生、戶籍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事關群眾日常生活的服務項目為重點,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兩欄一校一場所”配置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的服務水平,使各類公共服務真正“落戶”農村、“扎根”農村。二是拓展農村社區服務供給網絡。按照科學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建立起村、鎮、縣(區)一體的社區服務供給網絡。借鑒城市社區的經驗做法,發展壯大各類農村社區非盈利型社會組織,對市場和政府職能進行補充。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工作,協調社保、衛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自身職責搞好相應服務的延伸和覆蓋,提升社區服務功能,減輕社區事務負擔。三是創新農村社區服務供給模式。一方面,不斷提升政府或社區的公共產品供給水平、層次和覆蓋范圍。比如均衡教育向農村區域的進一步延伸和覆蓋。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補貼、購買等方式,鼓勵其他社會主體參與公共產品的提供,提高服務效率。可以預見的是,當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和公民社會都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服務之中,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被打破時,從單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轉向平等互動、彼此合作、相互協商的多元關系,農村社區服務質量和水平必然實現新的突破和提升。這也是xx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題中之義。
第五,突出基層民主,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在農村社區成立社區黨組織,由原黨支部書記或從合村并點的村(居)黨支部中選拔優秀黨員擔任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在此基礎上,對社區黨員重新組合,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產業和行業支部,探索實行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農村合作組織黨支部設置模式。拉長基層黨支部服務產業和行業的鏈條,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另一方面,增強群眾參與意識和能力。加強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根據新的形勢與任務,創新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制度,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建立健全農村社區自治章程、社區黨組織議事制度、社區協商議事會制度、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制度、社區居民公約和社區各類專項工作制度,探索開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務由居民自治組織去完成,從制度上保證社區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居民權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實效,健全各方協調聯動的新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力量。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和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動領導力量從過去的重城市、輕農村轉變為城鄉一體、統籌推進,切實發揮指導、協調和督導作用,確保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有序推進。
二是加強宣傳引導。總結美好鄉村村企合作共建機制的經驗,廣泛動員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發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采取捐資捐物、獻智獻力等形式,開展幫扶和互助活動,形成各級各部門乃至全社會各負其責、各盡其能、支持配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濃厚氛圍。
三是加強督查考核。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納入對各縣區及有關部門的年度目標績效管理考核范圍,切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時加強日常督促檢查,不斷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促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扎實開展,走在全省前列。
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四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近年來,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度綜合統籌推進,重心從新農村建設點整治轉向統籌城鄉、擴張城鎮、聯鄉成線、鎮村聯動建設,為解決農村社會建設相對滯后、公共服務資源匱乏的問題凸顯,從20xx年開始,我縣結合統籌城鄉發展,在新農村建設中同步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形成了一批中心村,促進土地節約、資源共享,提高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逐步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城鎮化、生活服務社區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整合社會資源,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廣泛參與、穩步推進的基礎上,通過村莊合并、集約發展的方式,促進農村全面發展,逐步實現農村就地城鎮化,農民就地居民化。
1、城鎮開發建設模式。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作為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切入點、促進農村發展的增長點,以小城鎮開發建設為龍頭,結合中心小城鎮建設,通過移民搬遷方式,站在實現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的高度,把小城鎮開發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中心村)建設,一體規劃、一并推進,圍繞“怎么遷得出、怎么住得穩、怎么能致富”核心問題,著力構建合理的城鎮體系、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產業布局、合理的就業結構。如xx縣江口鎮在小城鎮建設中的,把處于深山區的原樟木村整體700多人搬遷到集鎮,規劃建設了樟木新區社區,輔以蠟芯產業解決農民就業問題,完善相關自治組織和公共服務設施,形成了新型社區。
2、農業產業聯動模式。按照以社區建設為方向、以產業發展為支撐的建設方向,通過對土地整合集中,實現了人口向農業園區社區集中,農民在產業集聚區內找到了工作,提高了收入,自發向環境優美的社區聚集。土地向農業企業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大戶集中,人口集中以后加速了土地流轉、土地向大戶集中,加速了農業產業化,又促進了村莊整合。如南塘鎮黃屋村結合xx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清溪園的開發建設,對黃屋開展整村整治建設,利用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和農村住房建設,形成產業聯動的良好局面,從而使農民實現了“從一輩子蓋幾次房到三輩子蓋一次房”的夢想。
3、中心村建設模式。以整村推進新農村建設為突破口,在完善居住環境,改善房舍、設施、環境等方面的基礎上,實現讓農民群眾享受與城市同質的、一樣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待遇,并通過產業支撐,把農業勞動力變成了一產、二產或三產工人,實現了收入提高,生活質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轉變,物質、文化生活的根本轉變,群眾文化素質修養的根本提高。如xx縣江口鎮旱塘新村、南塘鎮船埠新村、吉埠鎮枧田新村,通過開展整村推進整治方式,建設了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中心村,形成了人口20xx多人的宜居新型農村社區。
4、整體搬遷集中居住模式。結合扶貧開發,通過深山區移民搬遷,讓分散在各個自然村的居民統一在規劃地集中按新戶型建房,整體重新建設具備生活、娛樂、服務一體的新型農村社區,輔以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讓農民從以前的小農經濟中脫離出來,逐步轉為一產、二產工人。如南塘鎮大都新村,分三年集中建設了120余棟房屋,發展了現代農業蔬菜產業種植。江口鎮美麗家園結合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引導農民向圩鎮集中居住,轉變就業方式。
無論采取哪種模式建設新型農村社區,讓農民就近享受周到的公共服務,讓有條件的農村居民盡快適度集中,住進環境優美、配套齊全的房屋,找到穩定的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1、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善,資金投入難。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是為了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解決農民看病難和上學難等問題,配套設施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醫療、教育、公共娛樂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更是投入難題。
2、農村違章建房難控制,村莊合并難。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起,引發了村莊合并, 形成了村莊合并的新投入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擴大升級,雖然編制了建設規范,開展了“違法、違規’建設綜合整治工作,但因農民觀念影響,違法違規建設仍有發生。
3、對社區建設認識不足,安置就業難。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認識簡單,面對新型農村社區的建立,對究竟什么是新型農村社區,它應該包含哪些內容;為什么要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新型農村社區能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好處,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作用;建設新型農村社區要具備哪些條件,怎樣創造這些條件等諸多問題沒有深入的思考,缺乏主動性和前瞻性,社區的建設也釋放了大量勞動力,農民的安置就業將面臨一個嚴峻的問題。
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既是生產生活方式的根本轉變,又是深刻的社會變革;既是發展當務之急,又是長期歷史任務,必須遵循規律,科學決策,依法辦事。
1、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往往在經濟基礎比較好、基層組織有號召力的農村率先突破。對暫不具備合并條件的農村,也應作出整體規劃,逐步向這方面引導。
2、尊重意愿,強化協調。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必然打破原有的生活習慣和利益格局,必然帶來一系列矛盾和問題,比如,土地置換問題、資金籌措問題、建設標準問題,在規劃、建設和管理過程中,要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統籌利用資金、項目來綜合推進。
3、加強服務,搞好管理。新型農村社區要健全管理組織,完善管理隊伍,社區建成后,隨著人員的增加,公共服務難度也在加大,公共衛生等往往成為反復反彈的問題,要搞好社區黨組織、管委會、綜合服務中心和各類社區組織建設,科學制定社區管理工作職責,逐步形成一套運行順暢、行之有效的社區管理新機制。
4、產業支撐,夯實基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目的之一就是在更大范圍內規劃產業布局,促進土地的合理流轉,實現生產的規模化、專業化和產業化,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增加農民收入。在規劃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同時,應該考慮和籌劃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和培植新興產業問題,有目的地培植一大批種糧大戶、養殖大戶、特色農業和龍頭企業,促進加工業、運輸業、倉儲業的興旺,從各個方面擴大農民就業渠道,解決人往哪里去的問題。
5、多元投資,調動力量。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錢從哪里來。建設新型農村社區需要巨額資金,縣鄉兩級財力有限,上級部門應該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村社區便民服務大廳、村民學校、圖書室等公益性服務場所建設的以獎代補。
6、土地置換、綜合利用。要制定優惠政策,充許利用節約出來的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解決主要建設資金。把這個指標轉移到產業集聚區和城區用于發展工業化和城鎮化,原地復耕后還給農民,用于高產高效農業生產,建設用地指標飄移到工業集聚區后,用于哪個企業發展,必須吸納當地群眾到企業打工。
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五
自全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啟動以來,在認識上,我們的態度是明確的、堅定的;在工作擺布上,我們始終堅持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作為重中之重。因此,全縣各鄉鎮的社區建設進度迅猛。截止9月中旬,全縣開工建設的15個社區已累計投入建設資金2.89億元。其中,市級7個重點社區,總體規劃占地5037畝,整合13615戶,集聚人口55032人。xx年確定的2945套住房建設任務,建成和在建住房已經達到1849套,占任務62.7%,已經建成住房521套,占任務17.69%,建成入住280戶,占已建成9.5%。在住房建設穩步推進的基礎上,其它基礎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也有突破性進展。曹營、魏莊、龍頭社區在綠化、亮化、休閑廣場建設上,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有5個社區水、電、路同期配套,6個社區配套建設廣場、超市、衛生室等公共設施,實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網建設配套,同期進行綠化。此外,趙店的龍翔、赤眉的桃園、桃溪的英華、乍嶇的乍嶇湖等社區也都進度較快,公共設施建設和樣板房建設完成率都在40%以上,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成效。也有部分鄉鎮在全縣社區建設大局擺布上暫時規劃在第二階段的三類鎮,但是通過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也都成績斐然,給縣委、縣政府交了一份滿意答卷。
各鄉鎮在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具體工作中,主要體現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思想認識到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對縣、鄉、村各級都是一個全新的課題。但是,在思想上,全縣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視,都把此項工作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同時,各鄉鎮都能在充分認識、深刻領悟社區建設重要意義的基礎上,積極工作,加快社區建設“要我干”為“我要干”的轉變,并把社區建設當成今后3-5年鄉鎮工作重中之重來思考、擺布,不圖形式,不搞應付,從思想和行動上做到根扎得正,想的深,謀的遠,做的細。積極探索在干中學、在學中干,深刻領悟想明白、講明白、干明白的認識和實踐過程,真正做到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視程度空前提高。
(二)宣傳發動到位。去年12月21日,全縣分層次組織縣、鄉、村干部群眾到平頂山郟縣、舞鋼參觀學習,集中時間組織召開研討會,逐鄉鎮發言談體會、談感受、談打算。有的鄉鎮還到新鄉、安陽參觀學習。馬山口鎮、灌漲鎮、師崗鎮、湍東鎮參觀學習人數都在300人以上,馬山口鎮超過500人,其他鄉鎮也都在100 人以上。縣鄉累計參觀學習的人員4000余人,掀起了一輪參觀學習建社區的熱潮,在全縣上下迅速形成了加快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思想共識。隨后召開的全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動員會,再宣傳、再發動、再鼓勵,使全縣上下進一步明確了方向,增強了信心和決心,為新型農村社社區建設再添動力。通過宣傳發動,使黨員干部想明白,對群眾說明白,從而干明白。營造了社區建設的濃厚氛圍。
(三)資金扶持到位。在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的同時,我們進一步采取措施來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一是加大縣鄉財政獎補力度。縣財政每年拿出5000萬元資金扶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其中財政專項獎補獎金xx萬元,項目獎金3000萬元,用于對規劃設計、公共設施獎補和農民購建房補貼。按社區入住戶,每戶補貼3000元,用于購房;每戶再補貼3000元用于鄉鎮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捆綁項目資金。積聚電力、交通、文化、衛生、教育、扶貧開發等項目資金集中投放,集中使用。三是金融信貸支持。動員金融機構開辟適應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信貸產品,為社區建房農戶提供小額貸款。四是市場運作籌資。鄉鎮積極探索以市場運作的方式籌資建社區,通過土地開發、資源使用權轉讓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鄉鎮土地出讓凈收益全部返還的資金,全部用于社區基礎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五是與企業聯建。大力開展村企聯創活動,鼓勵企業捐助社區建設。
(四)土地保障到位。一方面,抓好“開源”。通過存量土地盤一點兒,增減掛鉤擠一點兒,“三荒”當中用一點兒,整治整合挖一點兒,爭取調規添一點兒,集約建設省一點兒,保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所需土地。按照縣政府出臺文件,各鄉鎮把縣分配的新增用地計劃,農村宅基地整理新增地,按每畝獎補4500元,未利用地開發、工礦復墾等新增耕地每畝獎補2500元,超額面積每畝加獎1000元。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多整治用地的,除用地指標全部用于社區建設的,每畝地給予1萬元獎補。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鄉鎮與農戶簽訂拆除舊房協議,寫出保證書,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舊宅能夠拆得掉、快復耕,為社區有序推進留足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抓好“節流”。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杜絕長期以來亂建設、重復建設、有新房無新村的現象。按照“不在沒有規劃的地方建房,不建沒有規劃和設計的房子”,重點對路邊建房問題進行整治,通過制定優惠政策等激勵機制,引導農民群眾向社區聚集,使建房用地指標用在“刀刃”上。堅持把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貫穿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始終,不斷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土地利用率。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優先保障社區用地;社區規劃之外原則上不審批新宅基地,也不準再搞舊房翻新和改建擴建;對農村宅基地整理增地定額補貼;鄉鎮整理造地,報經縣政府同意,滿足鄉鎮社區用地所需,剩余指標有償調劑使用。
(五)督查落實到位。一是機構保障。縣委、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縣委書記任組長,縣長任常務副組長,其它相關四大家領導為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為主要成員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鄉鎮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專門負責,組織一班人具體抓,確保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取得成效。二是部門協作。明確縣直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將縣直單位分包到鄉鎮,要求各部門充分發揮行業特點和自身優勢,對口支持鄉鎮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三是強化督查。縣委、縣政府每半月召開一次工作推進聯席會,每月召開一次辦公會,建立半月鄉鎮匯報聯系制度和雙月評比制度。定期對鄉鎮階段工作排名,召開鍋底會、現場辦公會和經驗交流會,縣委書記、縣長、分管副書記、副縣長等相關縣領導參加點評,排名靠后的鄉鎮表態發言。通過多種有效措施,推進工作順利開展。
(一)、群眾思想認識不清。在調研過程中,發現群眾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比如,有的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是蓋新樓房、就是修新幾條馬路。忽視了全面發展,忽視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還有的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中央提出來的,應該由上面拿錢解決,忽視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還有的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要馬上將現有的自然村落拆遷,進行統一建設,忽視了新型農村住宅社區建設要立足各地實際,循序漸進,不能急躁冒進。
(二)、缺乏產業支撐,群眾思想矛盾。失地群眾暫時失地失業,感到生活、就業困難、感到生活壓力大。特別是目前大多數社區配套的產業發展項目還沒有到位或正在建設,多數群眾雖然搬進社區居住,但缺乏必要的產業支撐,沒有正常的收入來源,安不下心來。
(三)、當前社區建設進展不平衡。龍頭、魏莊、曹營、牧原等社區始終保持領先位次;河南等社區奮起直追,后來居上;但有的社區前一階段進度很快,但后期緩慢,已經由先進變為后進;還有的社區始終沒有明顯進度,怨天尤人,自甘落后,整體工作進展極不平衡。
(四)、工程質量不是很高。雖然各鄉鎮都安排專職的人員進行質量跟蹤監督、檢查,但“使用水泥磚、不設防震柱”等現象在不少社區依然存在。
(五)、社區配套功能明顯不足。前期社區建設都注重住房建設這個任務,在道路、排水、廣場、游園、學校、幼兒園等基礎建設和公共事業建設上,明顯感到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直接影響到社區對群眾的吸引力。
(六)、急辦問題解決不到位。新型農村社區工程進展過程中,部分高壓線改線,移動、聯通線路改線以及客戶區建設用地手續等問題成為影響社區建設的不利因素。
(七)資金投入不足,特別是后續資金支持不足。從目前來看,15個社區已建和在建住房數量僅占年度任務的66%,建成的只有18%,建成率最高的曹營社區也只有75%,其它社區差距更大,其根本原因是資金投入不足。社區持續建設,急需項目支持跟進,沒有項目支撐,社區后續建設無力,示范引導作用難以發揮,需傾全縣之力,集聚項目、集聚財力配套社區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為社區快速發展增添后勁。
(一)是加強土地使用的規劃引導,有利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 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為契機,從規劃上進行引導、完善,體現城鄉一體的新農村空間布局規劃,做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新農村規劃、產業集聚區規劃四規合一,實現新農村發展布局、建設用地布局、基本農田布局三個優化,合理確定中心村建設規模和范圍,適度安排中心村建設用地,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農村村民住宅按規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強拆舊建新引導,有利于土地資源利用,促進可持續發展。
加強拆舊建新引導。原來國家規定城鄉用地增加與農村居民點增減掛鉤指標三年內歸還,現在省政府(豫政辦[]124號)要求半年內歸還,這就要求拆舊建新同步進行,盡量在農村宅基地原址上采取拆舊建新方式“滾動”發展。通過建設多層和高層住宅,解決農民居住問題,達到集約用地目的。再用地選址建新區的,拆舊區要按規定盡快復耕,整理復耕的耕地,應比建新區占用耕地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高。
(一)切實加快住房建設進度
從當前情況看,15個社區現在已建和在建的住房占任務62.7%,已經建成的只有17.7%,曹營、龍山、龍祥、張洼四個社區有入住,社區總入住率還達不到一成。從已經建成的住房情況看,師崗、湍東、瓦亭、灌漲、余關社區行動比較快,曹營社區住房建成率占任務71.6%,入住170戶達56.6%,龍山、龍頭社區建成比例達40%左右,牧原、龍祥社區建成比例在30%以上,灌漲魏莊、岞曲岞曲湖社區建成比例在20%以上。從住房建設的數量上看雖然有一定規模,但是全部完工可以入住的還不多。住房工程是社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現在到年底這段時間,要組織好住房建設的大決戰,主體工程完工的要抓緊進行內外粉飾和門窗、水電安裝;一層、二層起墻的要盡快封頂,11月份完成主體工程;正在處理地基的11月中下旬要完成主體框架;除多層和小高層之外不管哪種情況,要采取倒排工期的辦法,把好時間節點,多組織施工隊伍,確保住房建設快速推進,按時完成建設任務。
(二)狠抓質量和標準提升
社區住房事關民生,老百姓非常關注,工程質量必須要有保障。湍東龍頭社區、灌漲魏莊社區、赤眉桃苑社區在建設的質量上都是采用框架或半框架結構,一層、二層、頂層全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可抗7級地震。但是有的地方這里我不再點名,在建筑材料、在建設的質量上沒有把好關,有的使用水泥磚、有的沒有防震柱、有的使用“18”墻,更有甚者這幾種情況并存,希望各鄉鎮要發揮村民的力量、發揮鄉鎮的監督作用,把住房工程也包括其他基礎建設工程,從建材到施工整個環節都要進行全面的質量監管,確保房子建的牢,工程都達標,讓老百姓看著放心,住著舒心,真正將社區建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堅決不能出現新的隱患。
(三)完善配套社區功能
一個社區能不能引人注目,吸引人入住,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建設外,最大的吸引點是它所具備的區位優勢、生態環境,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功能是否完善。為什么城市社區有那么高的吸引力,就是因為城市社區有很多農村不具備的配套設施。龍頭社區距城很近,前期環境打造比較好,姜坡組60多戶入住愿望非常高。師崗曹營社區所建的位置并不優越,原本是一個崗丘區,通過這幾年的建設,硬化道路、修建廣場、開發游園、綠化環境、配套路燈,改善了居住條件,因此才由原來兩三戶發展到十幾戶,現在達到了200多戶,已經入住了170多戶,還有臨近村莊的農民紛紛報名交納定金入住社區,建設供不應求,彰顯發展潛力。曹營社區在全縣領頭羊的作用已經得到了明顯的發揮,其它社區也要按照這個思路把基礎建設搞好,配套路、水、電,逐步完善學校、幼兒園、衛生室、文化中心等公共設施。隨著社區規模的擴大,解決好垃圾清運、污水處理等環衛設施,通過社區各項功能的完善展現社區的形象魅力,使社區示范引導作用能夠更好地發揮,吸引老百姓踴躍入住。
(四)爭取項目資金扶持
我們鄉鎮要積極和縣直的相關單位搞好對接。特別是同國土局土地治理、扶貧辦整村推進、衛生局醫療服務中心、城建局倒房重建、民政局危房改造、教體局小學幼兒園建設項目、電業通訊部門的電力通訊線路改造等項目的對接。其中安全飲水、聯通移動改線、移民搬遷、省級示范村、新型社區基礎建設等項目抓緊實施;其他項目抓緊申報。在項目爭取和建設過程中,要與縣直部門加強聯系,將項目與社區建設銜接好,盯緊盯牢、及時匯報爭得部門支持,確保項目和資金爭取到位。涉及的相關項目單位,也要圍繞社區建設主動服務,發揮優勢主動對接、向上爭取資金,為社區配套完善積極創造條件。
(五)著力解決制約社區建設的突出問題
針對社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供水設施、電力配套、道路出行、通訊改線等問題,水利、電業、交通、聯通、移動、電信等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確定責任人及早解決。
土地和資金是兩個老問題,也是兩個大難題。我們要轉變思路,尋求解決辦法,一方面與三項整治結合,城鄉增減掛鉤,利用空心村整治和荒草地整治多造多騰;另一方面要與老百姓簽訂拆舊建新協議,通過協議的形式把政府引導和農民自愿這種愿望體現出來,把占補平衡的政策利用好,通過新增土地指標來逐步審批解決用地手續。在其他建設資金上,積極動員社區百姓及時交納建房款額,發揮農民購房、建房的主體作用,動員群眾向社區集聚靠攏,也讓參建企業充滿信心和活力,調動參建企業投資積極性,同時鼓勵參與公益性建設。百企幫百村,鼓勵企業家群體幫建新型社區,鼓勵有實力的人員以承包、租賃等形式,依靠土地流轉等高效形式建立示范園區,實現農民與企業家的雙贏,為社區后續發展奠定基礎。
(六)加強社區后期管理
社區人口一旦集聚,便自然而然形成一個社會群體,有些社區將打破行政村的界限,由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入住在同一個社區。當前曹營社區、龍山社區、龍頭社區、魏莊社區、七里坪張洼社區等陸陸續續都將由不少農戶入住,形成規模。這些農戶集聚在一起,必須要有一個機構來管理,這個機構要承擔治安、戶籍、計生、信訪穩定、黨員管理、鄰里糾紛、農民培訓、政策宣傳、衛生整治、垃圾處理等各項社會化管理職責。從現在的情況看,一些社區成立了社區辦公室或項目辦,這個機構現實的職責只是抓社區建設,還沒有賦予它管理的職能。因此在社區建設的前期,我們要負起責任,組織所在的行政村暫時代管,待社區形成,社區服務中心配套后統一管理。同時,提前謀劃、預留位置,及時提出社區管理的意見和辦法,為社區后續管理奠定基礎。
描寫村社區支委會記錄及感悟六
建設新型農村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