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確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減少糾紛的發生,為各方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掌握一份標準的合同協議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基本結構和寫作要點。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一
9.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范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盡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后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9.5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人或購電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售、購電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盡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支架安裝(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裝、組件安裝)、材料裝卸等,不含太陽能發電板調試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裝卸費)。
1.5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實際施工天數:天。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安裝費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元/w計算,材料裝卸費按元計算。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3.1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功率為萬瓦,安裝費用為元(不含裝卸及搬運費)。
3.2安裝工程完成后,安裝費及材料裝卸費用7日內一次付清。
3.3本工程無保修金,不含稅。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項目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真實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額的%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萬元)。
2、居間報酬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居間報酬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設單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筆工程預付款(即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到賬后,次日將報酬總額中的萬(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現金形式支付予居間人;其后在叁個月正常施工工期內,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也可直接支付現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秘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甲方以相關企業或在南寧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業主方簽訂承包施工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支付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居間成功,本合同雙方權責完全履行并支付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橫線留空部分均為雙方代表自愿親筆填寫,具真實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賬號及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四
2.1.1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1.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通道、電梯、消防設備的使用和保護。
2.1.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2乙方工作。
2.2.1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2.2.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組織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2.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破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2.2.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設施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設施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五
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本溪市恒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或業主,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合同法》要求,為了確保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順利完成,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經濟關系,鑒定本合同,雙方共同履行。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六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七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資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電站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電站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布圖示(略)。
附件三:電站主接線圖及計量點圖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合同正文與附件之間產生解釋分歧時,首先應依據爭議事項的性質,以與爭議點最相關的和對該爭議點處理更深入的內容為準。如果采用上述原則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則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合同目的協商確定。
15.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所有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進行的任何討論、談判、協議和合同。
15.4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文件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后的地址。
15.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6文本。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分別送。
能源監管局/辦備案。
購電人(蓋章):售電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xx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九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內容:支架安裝(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裝、組件安裝)、材料裝卸等,不含太陽能發電板調試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裝卸費)。
1.5工期:
開工日期:
實際施工天數:天。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安裝費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板元/w計算,材料裝卸費按元計算。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項目”合作事宜協商,簽訂本協議。
20xx年,乙方租賃甲方屋頂12.61萬平方米建設“10mw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為使項目盡快完工和順利通過驗收,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一、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解決。
二、由乙方負責項目融資、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收益、處置,項目產權歸乙方所有。
三、屋頂租賃:經協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頂建設項目,采用分塊發電,電站所產生的電能以用戶側并網,供甲方優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場工業用電價格月結算費用、余電上網模式。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租賃滿20年后,光伏電站歸甲方所有,其節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體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賃費用:自光伏電站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20年內,按照1元/平方/月×實際租賃面積,每月一結算。
2、乙方發電收益計算公式為:電價×光伏電站發電甲方用量-固定租賃費+光伏余電上網電價×余電上網電量,甲方用電電價按照當地電網工業用電峰段價格確定。
四、各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項目驗收所需工作;。
(2)、保證優先使用項目運行后所發電力,按月支付電費給乙方;。
(5)、全面配合乙方申請國家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責任:
(1)、負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
(2)、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
(3)、每月根據甲方所支付的電費,開具普通發票給甲方;。
(4)、屋面電站維護以及因屋面電站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維護:在產權轉移前(1-20年)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轉移后(20年后)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電站產權轉移。
乙方有權將電站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有優先購買權。電站轉移給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權力和義務由第三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光伏電站月電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注:甲方支付電費時間為乙方發票到達甲方2日內付清)。
2、若電站運行未滿20年需要拆除,如屬乙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屋面電站拆除和屋面恢復的全部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如屬甲方原因,甲方應按未滿20年部分的電費收入賠償乙方損失,損失額的計算公式為:電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發電收益分成×(20-已運行年數)。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協商或訴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一
本項目自年月日開始施工,至年月日施工完成并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并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二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即項目靜態投資額的100%。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補充商榷協議。如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三
14.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能源監管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選擇以下第條處理:
(1)雙方同意提請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四
13.1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生效條件同第11.1及11.2條。
13.2售電人和購電人明確表示,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
1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同意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和修改: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變動;
(2)國家能源管理機構頒布實施有關規則、辦法、規定等;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3.4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日后終止本合同:
(1)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4)雙方簽訂的并網調度協議終止;
(5)由于售電人原因,光伏電站持續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發送電;
(6)由于購電人原因,購電人持續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電力電量;
(7)雙方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項:。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五
10.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購電人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
10.3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售電人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
10.4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應立即通知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盡快向違約方發出一份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和請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書面通知。違約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認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0.5在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六
購電人: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信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信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信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擁有/興建并/并將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的光伏電站(以下簡稱光伏電站)。售電人在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本合同為期兆瓦(mwp)的光伏發電站。
(2)光伏電站已/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的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七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產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國際a類標準,光伏電池組件壽命可達25年,其效率衰減僅為0.8%。項目質量達到供電管理部門的供電標準和行業標準。如光伏組件等設備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全權負責。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八
購電人: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訊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千瓦(kw)的光伏發電設備。
(2)售電人已與購電人簽訂并網協議,光伏發電設備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章定義。
1.1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上網電量:指在并網側計量點統計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2發電電量:指在發電側計量點統計光伏設備發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3計量點:指定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
1.1.4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
第2章合同雙方義務。
2.1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2.1.1按照本合同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發電電能。
2.1.2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
2.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
2.1.4依據國家規定或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發電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2.2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2.2.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2.2.2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設備。
2.2.3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及光伏設備檢修計劃。
第3章電量購銷。
3.1購電人按照國家規定收購售電人光伏發電上網電量。
第4章上網電價。
4.1按現行上網電價為:_____元/千瓦時(含稅),如電價有變動按國家最新電價文件執行。
第5章電能計量。
5.1計量點。
光伏發電電量、上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發電電量計量點:
上網電量計量點:
5.2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提供并負責在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電能計量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加裝封固措施,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拆封或更改。
第6章電量計算。
6.1上網電量按季度結算,年終清算。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每月抄表周期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由購電人填制《電量結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若表計出現異常,雙方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6.2電量數據的抄錄可采取現場抄錄和電能量管理系統遠方采集兩種方式。
第7章電費結算、電量補貼和支付。
7.1電費計算。
7.1.1電費以人民幣結算。
7.1.2上網電費=上網電量×上網電價(含稅)。
7.2電費結算。
7.2.1由購電人依據確認電量填制《電費計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
7.2.2售電人根據《電費計算單》開具發票送交給購電人。購電人在見票后申報支付全額上網電費。
7.3對于符合國家按照發電量進行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周期,完成光伏發電量的抄錄和確認,由購電人出具《發電電量定額補貼通知單》并向售電人支付補貼。
7.4由于計量差錯等原因,調整電費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并清算。
7.5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款項,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戶。收款方發票上注明的銀行賬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后的相同。如因收款方提供信息有誤導致損失的,由收款方承擔責任。
7.6雙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核查。
第8章違約責任。
8.1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9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9.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10章適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1章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
11.1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11.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各方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3如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一方與另一方合并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第12章爭議的解決。
12.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3章其他。
13.1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或文件等送達或接收以本合同約定地址為準。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以變更后地址為準。
13.2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購電人(蓋章):
售電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光伏發電的合同(專業19篇)篇十九
3.1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電站的電能。
3.1.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1.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關用電負荷、備用容量、輸變電設施運行狀況等信息。
3.1.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電站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3.2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電能。
3.2.2遵守雙方簽署的并網調度協議,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電站,確保發電機組的運行能力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規則的要求,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3.2.3按月向購電人提供光伏電站可靠性指標和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定期提供光伏電站檢修計劃,嚴格執行經購電人統籌安排、平衡并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電池陣列及公用系統檢修計劃。
3.2.4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經營直接對用戶的供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