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規定了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待遇等重要條款。如果您正在糾結如何撰寫一篇合適的勞動合同,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許能給您一些啟示。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一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約定的服務期到期時間在本合同到期時間明之后的,按照服務期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管理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廠經營管理實際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合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求乙方的意見。
2、根據甲方的崗位________(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或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經營實際情況)制定。甲方指派乙方臨時性的從事本條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點按照臨時性工作的地點確定。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___天。
2、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甲方對乙方的每天的具體工作時間進行編制與安排,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法律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又無法調休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加點報酬。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遇有假節日的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元,甲方根據其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對該工資數額作出變動。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________元。
上述工資數額以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天計算。甲方因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縮短工時的,可以減少相應的工資。
2、下列情形之一,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文件,甲方可以減發乙方工資且不構成克扣工資行為:
(1)代扣代繳乙方應負擔的稅款、社會保險費的,
(2)配合人民法院等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執法行為的;
(3)乙方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對甲方的賠償責任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減發工資的;
(5)乙方請事假的;
(6)法律法規及(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
3、甲方應按時、依法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按照法律的規定有雙方分擔或有一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配合甲方的行為。
2、甲方根據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過節費、非專業技術培訓、參加娛樂活動等福利,具體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提供能夠保障乙方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
2、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七、保密、服務期及競業禁止。
1、知悉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2、由甲方出資進行了技術培訓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及服務期協議。
3、上述協議由雙方另行簽訂;相關內容與本合同沖突的,按照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培訓及服務期協議辦理。
1、乙方有辭職權,但乙方的辭職,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雙方或乙方簽訂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未履行辭職手續的辭職行為,如不辭而別等,構成擅自離職,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不到單位上班而又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除地震、洪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視為自動離職。
3、勞動合同的其他解除、終止及變更,參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辦理。
4、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內容包含簽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終止通知書、協助辦理檔案、社保關系移轉、完成單位未了結事務等后續工作。
5、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文書,應以加蓋甲方印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達。
1、甲方對乙方送達的通知、處理單等文件,乙方應當簽收。
2、乙方也可以指定送達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郵寄或發郵件。郵寄或發郵件后,無退信的,視為送達。
3、甲方在上述方式均無法送達時,可以公告。公告為當地報紙或甲方網站。甲方也可以以兩名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在甲方區域張貼通知,視為送達。
十、規章制度與本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規章制度辦理。
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閱讀并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諾。
請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有不理解及異議之處,請在簽訂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釋。
乙方承諾,乙方已經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條款。甲方對與本合同訂立的相關情況,如工作地點、報酬等,在本合同訂立之前已經進行了明確的說明。
十二、合同份數與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護勞動者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一九九五年《大連市人民政府2號令》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如《大連市人民政府2號令》與各地政府有關規定內容相沖突,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第二條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與各公司辦公室共同負責企業與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并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員工與企業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契約。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公司應最遲在員工正式上崗之日(不含崗前培訓)起十五日內,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六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四)作息時間、休息、休假。
(五)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合同除應具備第六條規定的條款外,合同雙方還應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試用期限等其它內容。
第八條勞動合同期限由集團與員工協商確定。
第九條勞動合同由集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勞動者簽字蓋章后,按規定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員工各持一份。
三、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條集團及各直屬公司因經營需要需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第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
(二)企業因轉營、調整勞動組織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變化的。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公司經營嚴重困難、被兼并、資金重組等情況)的。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集團及各直屬公司可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集團或各直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企業經營狀況嚴重困難,符合國家規定的裁員條件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及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員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辦公室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第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隨時通知集團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公司以暴力、威脅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公。
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公司應在合同期滿,或其它終止條件出現之日起七日內,向員工送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由員工本人簽字。
四、醫療期限。
第二十條醫療期限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條醫療期限一般規定在三至二十四個月之間,最低醫療期限規定劃分: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為二十四個月。
第二十二條醫療期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醫療期間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醫療期未滿,但醫療終結,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如本人自愿,可以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五、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此處所稱經濟補償,是指公司依據本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給予員工的補償。
第二十六條公司按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發給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指薪酬中的第一項基礎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二十七條公司按本規定第十四條(一)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按下列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
(一)患絕癥的,不低于十二個月的工資。
(二)患重病的,不低于九個月的工資。
(三)患其它疾病的,不低于六個月的工資。
第二十八條發放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費的月工資標準,按當事人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集團或各公司一次性發給。
為確保勞動合同管理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續簽合同程序。
2、有關公司在確定續簽名單后,征求擬續簽人員意見;
10、總經理審批后,人力資源部組織續簽人員辦理續簽手續。對不予續簽人員,集團人力資源部、各公司辦公室要下發《離職通知單》,并在《離職通知單》上簽注送達時間和本人署名,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二、續簽合同期限。
各公司可根據集團設定的下列續簽時限,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在《續簽合同審批單》上提出續簽合同時限的初步意見,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對各公司不同的期限設定,人力資源部要及時通知有關公司。
集團設定的續簽合同時限參考如下:
1、一般工作人員—1年。
2、業務主管人員(含碩士學位以上員工)——2年。
3、管理人員:
4、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2年以上,10年以內。
為加強集團勞動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程序化、規范化,根據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凡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者,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辦理離開手續。::各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及集團各部門員工的辭職申請經其公司領導或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集團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依據勞動合同有關條款及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集團主管領導、總裁審批。此申請一經批準,即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其本人或該公司人事業務專干,要求其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因嚴重違紀、違規及其他原因需解除勞動合同者(包括辭退、開除),各公司按集團規定直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需解除勞動合同的,先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后,報集團主管領導、總裁審批。一經批準,人力資源部即通知該公司人事業務專干,要求其本人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如不續簽,雙方勞動關系既行解除。
對公司不與之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員,由各公司在合同終止前30天通知其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三、辦理手續方法。
1、勞動人事關系在集團,終止或被解除合同的員工,必須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持集團人力資源部簽發的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及《調(離)職人員移交查對單》、《離職人員面試表》到各部門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2、員工須將各部門會簽的《查對單》返還人力資源部后,檔案在集團管理的、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人事工資調轉手續,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四、有關規定。
2、公司對簽發《調(離)職人員移交查對單》工作要指定專人。簽發人員只有在該員工完成本公司所承擔的物品、帳務清退工作后,方可在上面簽字。對于提前離職或有其他問題的離職員工,有關部門必須先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提前離職或其他情況的說明及處理意見的報告后,方可在《查對單》上簽字并需加以注明。
3、離職人員須按規定歸還集團或各公司配備的工具及所有物品,參加過集團或各公司專項培訓的人員,還需繳納一定數額的違約賠償金、培訓費用后,人力資源部或各公司辦公室才能辦理調離集團的各種手續。
4、離職員工需在一個月內將人事關系等相關手續調出集團。逾期未辦理者,集團將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把檔案送交人才交流中心。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四
1、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民事行為能力,符合就業年齡。
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的范圍,還包括《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的范圍,另外,《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管理。
2、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要求。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述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
b、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勞動者不愿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條例第五、六條)。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條例》第9、10、11、12條,法律責任:第82條第二項。
*簽訂前:(第8條),《員工招聘表》設計上可最后立承諾聲明真實內容;。
第9條。
?以招用為前提,扣證、要求擔保、收取貨幣、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許。
?擔保主要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指與建立勞動關系有關的財物,如高擋服裝費、風險金、保證金等。其他證件指學歷證書、技能證書、資格證等與就業相關的各類證件。
?按目前規定,訂勞動合同后,根據本單位或特殊崗位實際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責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許,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勞動關系為前提,解除勞動合同應予返還。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學生證等身份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
?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處理辦法是:1.未造成損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2.造成損害的或扣押物品損壞和遺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時:一式二份,條款具體明確簽字蓋章。
簽訂后,各執一份(第16條)(未載明法定條款、未交給勞動者,法律責任81條)。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五
新勞動合同法出臺以來,企業壓力很大,同時有很多地方沒有去參透.到底應該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呢.2008年最新勞動法的風險管理.
1、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民事行為能力,符合就業年齡
用人單位除《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的范圍,還包括《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的范圍,另外,《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管理。
2、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要求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a、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述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
b、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條例》第9、10、11、12條,法律責任:第82條第二項
6、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簽訂前:(第8條),《員工招聘表》設計上可最后立承諾聲明真實內容;
? 以招用為前提,扣證、要求擔保、收取貨幣、物品、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均不被允許。
? 擔保主要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指與建立勞動關系有關的財物,如高擋服裝費、風險金、保證金等。其他證件指學歷證書、技能證書、資格證等與就業相關的各類證件。
? 按目前規定,訂勞動合同后,根據本單位或特殊崗位實際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責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許,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勞動關系為前提,解除勞動合同應予返還。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學生證等身份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扣押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非他人)。
? 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 處理辦法是:1. 未造成損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2.造成損害的或扣押物品損壞和遺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時:一式二份,條款具體明確簽字蓋章。
簽訂后,各執一份(第16條)(未載明法定條款、未交給勞動者,法律責任 81條)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六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可視乙方工作表現和績效考核情況,提前轉正。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
3、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變化、項目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相應的工作報酬。
4、乙方應當按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保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鑒于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四、勞動報酬。
1、甲方聘用乙方實行年薪制,每年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年薪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甲方到職后一個月內先支付_____%,即人民幣_______元。余下部分按每月______元支付。
2、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提供食宿。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后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1)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4)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尚未處理完畢的。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檔案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交通工具等),否則,由此導致甲方工作中斷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商業秘密保護及競業限制。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關保密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甲方的商業秘密是由甲方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項目的設計圖紙(含草圖)、實驗結果和實驗記錄、數據、計算機程序、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經營信息。
3、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工作中接觸或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為了甲方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許他人使用,并且不得帶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離職后二年內,本條第1、2、3項繼續有效。并且不得在_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為自己或他人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到_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任職。
5、甲方應在乙方離職后給予乙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為__________。
(2)支付辦法為:______支付,由甲方匯入乙方在離職時指定的個人銀行帳號,直至______年期滿。
(3)乙方在離職后_______個月內應當向甲方通報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單位、聯系方法等信息,以后每月應作相同通報。乙方向甲方通報的方法為有效的書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報或中斷通報的,視作乙方已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甲方則應停止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對此,乙方無異議。
(4)乙方離職后,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約定的情況進行調查。若發現乙方向甲方作虛假通報,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發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
6、乙方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則應無條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違反保密約定,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計算,并承擔甲方因調查乙方的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甲方維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的費用等。
十、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系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范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十一、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本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依法應予賠償。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它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含出國學習、考察、參展)的,雙方應在培訓開始或出國前另行約定乙方的服務期、商業秘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勞動合同期內,若因乙方工作崗位調整,甲方要求與乙方約定商業秘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的,雙方應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前簽署相關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身份、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情況。乙方應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乙方故意漏報、隱瞞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5、乙方已全部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愿意遵守執行。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并按手印):______。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七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若甲方搬遷的,乙方同意變更工作地點為搬遷后的辦公場所。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年休假、產假等。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乙方為了完成本職工作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基本工資為________元/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確定。
(二)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三)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3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或到崗后1個月內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乙方工資、補償金等款項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知識產權歸屬及保密義務。
1、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文件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志、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
2、乙方應當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乙方從甲方處獲知的一切與甲方相關的信息均屬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信息、員工信息、甲方客戶信息、技術秘密及其信息載體,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鑒于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崗位,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乙方在職期間,應當遵守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3)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5)其他違反競業限制,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為。
4、若乙方違反本條,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聲明與確認。
1、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并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2、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十一、通知與送達。
1、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自行承擔不利后果。
2、乙方確認已收悉公司現有的規章制度,并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并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3、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a)書面傳閱;
(b)電子郵件送達;
(c)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
(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布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范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十二、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八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為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為促進就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服務”的指示精神,提高廣大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規范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職業行為,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滿足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需求,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就業準入、執證上崗”的原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培訓中心聯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共同舉辦“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
依照既定的職業標準,經過規定的培訓,通過相應的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該證書是您從事相應職業的上崗必備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一、培訓對象(1)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董事長、總裁、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2)大中型企業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薪資福利主管(專員)、績效主管(專員)、社保主管(專員)、培訓主管(專員)、培訓師、招聘主管(專員);(3)資深人力資源管理師及有志于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培訓目標講述人力資源管理從業人員如何幫助公司領導實現其目標和創造公司的競爭機制,集中闡述人力資源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程序的關系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本質。
課上將討論影響全球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因素,關注那些目前影響到招聘、留住、激勵員工的經濟和社會的因素,也將涉及到影響員工成長的因素,使學員熟練掌握處理員工關系的各種技巧。
提高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通過率。
報名條件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1)身份證復印件;(2)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1)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2)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3)具有學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者;(4)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以上者。
四、授課內容、教材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1)授課內容: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和《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試點培訓講義》的內容,結合現代人力資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術工具,從工作分析、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組織文化、組織變革與發展等方面進行授課。
整個培訓過程側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訓教材:采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培訓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1)勞動合同管理師授課內容: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方法和基本技能,突出實用性、可操作性。
(2)薪酬管理師授課內容:突出人力資源管理中主要、復雜的部分。
從薪酬管理和實踐出發,講解薪酬理論與實務。
(3)培訓教材: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培訓將采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和企業勞動工資與安全生產職業培訓項目辦公室組織編寫的統一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職工的勞動合同一旦變更,不再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條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職工崗位說明書,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等制約雙方應嚴格遵守。
第五條本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負責。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職責:
二、負責經辦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對外業務;
三、對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七條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意見,并準備好相關資料上報人力資源部。
二、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對本單位職工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并記錄職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
三、落實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責任制。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級工會指導,幫助職工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并對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訂立勞動合同時,公司應向職工說明本公司情況,崗位用人要求和崗位職業危害。為訂立勞動合同,職工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或向公司工會尋求幫助。
第十條公司應當與職工自確定錄用關系后十五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社會保險登記等手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需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公司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三種。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見習期實行半年。
第十三條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一、下列人員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一般職工;2、自愿要求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3、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二、下列人員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技術或操作骨干;2、管理崗位一般職工;3、可與公司簽訂五年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職工本人自愿要求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專,中專,技校畢業生;5、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三、下列人員簽訂五年期限勞動合同:1、任部門副科長(主任)以上職務或具有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2、公司出資培訓取得各種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3、公司出資脫產學習一年(含)以上的職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5、獲公司級以上(含公司)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干部,公司優秀員工榮譽稱號的職工;6、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五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四、下列人員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職工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和公司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職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轉業軍人經組織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職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含十年),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4、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凡職工不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則不予錄用。
第十五條凡公司出資培訓,出國進修人員按規定公司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規定應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條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原則,繼續實行崗位聘用。
第十七條對未被聘用上崗的職工可經培訓轉崗,或作待崗,停薪留職,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職工改名,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勞動部門予以鑒證。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職工辦妥續訂手續。
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崗位未發生變化,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職工退休或者退職;
三、職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出現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一、簽訂勞動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屬單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崗位消失等)。
三、經上級批準,本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經營方向發生重大變化的。
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門上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工會提出意見,總經理審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程序外,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
二、職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區遷移,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轉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時,事先將理由通知公司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的,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方可裁減人員,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新招人員的,優先錄用本單位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工會委員任期未滿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公司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二、在試用期內的;
三、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
六、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條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職工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有關手續。但職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關系。
第二十九條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出具書面證明,辦理有關手續,并在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檔案轉出(手續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4年481號文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精神,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職工提出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三項,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條規定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職工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癥的,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加發補助。
職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條第三,四,五,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以外,還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終止勞動關系的,根據20xx年10月6日國務院319號令,廢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后,對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職工生活補助費,按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計算期限至20xx年10月6日止)計算,每滿一年發給本人當時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20xx年10月6日以后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不再支付生活補助費。
工本人實際工作時間計算月平均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發;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條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計發,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第五章職工在合同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按勞取酬的權利,接受培訓和職業教育的權利,參與公司民主管理的權利,解除合同的權利,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等。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簽訂三年以上合同的職工,在聘任,升級,培訓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合同期內,根據崗位勞動和貢獻大小,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第三十七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假期,各種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統一規定的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住房公積金等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之日起,根據國家規定按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由公司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二、職工在醫療期內應繼續提交公司定點醫院的病休證明。
三、職工因故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活動,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而致傷,致殘者,其醫療費用全部自負。
四、職工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職工違約的責任。
第四十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進行賠償。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由公司出資培訓或申請獎學金的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須繳納培訓費(每年遞減20%)。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向公司繳納違約金。計算辦法是:以合同終止日期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須繳納1200元,本科生1000元,專科生800元,中專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條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行使勞動爭議的調解職能。具體按杭州市總工會,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辦理。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若與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附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
身份證號碼:______。
鑒于乙方與(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終止,且乙方希望基于勞務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職,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兼職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從事有關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提供勞務期間,需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5、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五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非因勞務原因的意外傷害,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相關后果。
第八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同意續簽的可以續簽。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乙方(簽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一
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下稱“勞動合同”),現就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乙方擔任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實際表現、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地點。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甲方總部制定頒布及不時依法修改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并同意甲方制訂的上述規范。
1、甲方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報酬,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2、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試用期為6個月。
3、乙方轉正后,乙方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考核工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0%,具體考核辦法根據績效合同執行。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體休息時間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處外地,允許乙方將日常公休積攢累計,每年視工作情況申請帶薪探親假。
2、乙方工作滿一年,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年假不允許跨年度累積。當年年假未使用完畢,員工最多只能將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2、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否則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12個月工資收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區域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甲方同類競爭性質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業務,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其他任何全職、兼職工作。
(2)、乙方離職(含辭職、解聘、開除、調離、自動離職等)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鍋類企業(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或直接、間接提供服務,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共同生產火鍋調料、肉業加工及相關產品或經營火鍋類餐飲業務,不得在甲方自營店所在地經營火鍋行業。乙方因履行此項義務造成失業時,經乙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在半年內,甲方按乙方離職前標準月薪的50%給予乙方生活費補償,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當嚴格保守甲方薪資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打聽他人薪資,也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乙方如為負責計算薪資、審核薪資、發放薪資及相關有知薪權的人員,非經甲方書面核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資。以上規定如有違反甲方可對乙方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中途離職人員,不享受年終獎金、考核年薪及效益獎等,同時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股份。
3、乙方從甲方領取財物、資料等,應當辦理領用手續,即領用登記。當乙方離職時應當辦清下列事項:
(1)檔案清,即乙方應當向有關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資料、材料等,特別是載有公司重要信息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
(2)財物清,即乙方應當向管理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任何財產或資產(低值易耗品除外),并與財務部門辦理損失處罰、賠償扣款等的結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1、乙方在所任崗位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在受聘期間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職責不需要知道該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傳播、傳授、復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職責要求或甲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規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應當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辦理備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或將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資料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記錄、圖紙、筆記、客戶名單、技術信息、財務報表和甲方市場信息等,立即全部歸還給甲方。
2、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指:
(1)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創意、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獲得著作權、專利權的并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成果),無論是否已申請法律保護,無論其是否有商業價值,其知識產權、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是持續有效的,不因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失效而失效。
1、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也可以申請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培訓。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訓后必須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的具體期限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在培訓協議中約定。在必須服務期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斷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在培訓前協商約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勞動合同》和本協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2、《勞動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二
甲方: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臨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并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工作的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有權了解的其他情況,且乙方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學習、證書、文件等資料均為真實,如果提供虛假資料,乙方愿承擔相應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周六日雙休,具體工作時間以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一)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崗位補貼、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獎金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崗位補貼為元/月,交通補貼為元/月,話費補貼為元/月。獎金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乙方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繳納五險一金;
2、總部提供免費工作餐;
3、績效獎金;
4、年底雙薪;
5、公司旅游;
6、國家法定及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甲方應以銀行匯款的形式于每月15日(如遇假期延后)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要出現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勞動權利;
2、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利益的;
5、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6、乙方由于個人原因申請辭職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五)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六)乙方負有維護甲方和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的義務。
(七)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按勞動者用工工資標準的2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內書寫及鉛印字體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三
地址: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職工)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址: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紹興縣和興印染有限公司與乙方,經雙方平等協商,訂閱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員,合同期限為年,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報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車間管理人員,原則上年薪為。
三、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若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不同意變更,可按《勞動法》第二十六的規定辦理。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營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經董事會討論決定辭退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甲方從事新產品開發、研制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離職、脫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違者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對合同期限約定,由違約方支付主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未盡事項或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四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為促進就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服務”的指示精神,提高廣大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規范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職業行為,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滿足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需求,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就業準入、執證上崗”的原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培訓中心聯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共同舉辦“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
依照既定的.職業標準,經過規定的培訓,通過相應的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該證書是您從事相應職業的上崗必備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一、培訓對象 (1)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董事長、總裁、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 (2)大中型企業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薪資福利主管(專員)、績效主管(專員)、社保主管(專員)、培訓主管(專員)、培訓師、招聘主管(專員); (3)資深人力資源管理師及有志于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培訓目標 講述人力資源管理從業人員如何幫助公司領導實現其目標和創造公司的競爭機制,集中闡述人力資源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程序的關系和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本質。
課上將討論影響全球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因素,關注那些目前影響到招聘、留住、激勵員工的經濟和社會的因素,也將涉及到影響員工成長的因素,使學員熟練掌握處理員工關系的各種技巧。
提高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通過率。
三、報名條件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 (1)身份證復印件; (2)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 (3)具有學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者; (4)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者。
四、授課內容、教材 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授課內容: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和《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試點培訓講義》的內容,結合現代人力資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術工具,從工作分析、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組織文化、組織變革與發展等方面進行授課。
整個培訓過程側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訓教材:采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培訓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 (1)勞動合同管理師授課內容: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方法和基本技能,突出實用性、可操作性。
(2)薪酬管理師授課內容:突出人力資源管理中主要、復雜的部分。
從薪酬管理和實踐出發,講解薪酬理論與實務。
(3)培訓教材:勞動合同管理師、薪酬管理師培訓將采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和企業勞動工資與安全生產職業培訓項目辦公室組織編寫的統一教材。
勞動合同管理師(專業15篇)篇十五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本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一)甲方每月按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干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后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有違法行為的。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