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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一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指揮科(股)長、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防火辦正、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指揮科(股)長,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為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信息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并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匯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 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 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 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 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 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 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 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二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布,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干凈、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魚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一、指定具體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愛護設施設備,保證實施設備完好無損。
二、對入庫的森林消防設施設備,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清點,妥善保存,并登記造冊。
三、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調試維修及防腐防銹工作,保證設施設備不發生故障,達到應急撲火需要并按照如數完好出庫。
四、不得隨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設施設備,否則造成丟失,損壞者按照造價賠償,影響到撲滅工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設施設備要分類儲存,按序擺放,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迅速及時的發放,用畢后按照入庫。
林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林區在森林防火期,必須每天有領導值班,隨時聯絡,及時傳遞信息,并做好各種記錄。
二、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可由值班領導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決不允許空崗和隨意替班。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森林火警報告時,除做好有關記錄外,要立即把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場(區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基層防火責任單位值班人員,由場(區、所)級領導、值班員、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領導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電臺呼叫三次無應答,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為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信息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并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
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匯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 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 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 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鼓樓區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匯報。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零火險報告制度。區森林防火辦值班人員要在每天下午5點之前向市森林防火辦匯報防火工作情況,街鎮森林防火辦要在每天下午4點30分之前向區森林防火辦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八、區防火辦值班電話:87543206,傳真:83716535。值班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福州市鼓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2015年1月7日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 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 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 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 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一、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安排的值班表認真履行,準時到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三、森林高火險期間必須備有防火值班車輛。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火險天氣轉報,來電來訪記錄,及時傳達領導對防火工作的指示,及時向領導匯報防火工作情況,并辦好交接-班手續。
五、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必須按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的程序處理。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一、護林防火期內,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值班時間從當日8時到次日8時。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當日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四、值班人員應保證電話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接到火情報告后,要對火情動態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做好記錄。
五、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清楚情況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三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場(區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基層防火責任單位值班人員,由場(區、所)級領導、值班員、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領導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電臺呼叫三次無應答,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布,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干凈、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魚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 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 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 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 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四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五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六
一、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安排的值班表認真履行,準時到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三、森林高火險期間必須備有防火值班車輛。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火險天氣轉報,來電來訪記錄,及時傳達領導對防火工作的指示,及時向領導匯報防火工作情況,并辦好交接-班手續。
五、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必須按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的程序處理。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場(區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基層防火責任單位值班人員,由場(區、所)級領導、值班員、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領導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電臺呼叫三次無應答,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七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八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指揮科(股)長、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防火辦正、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指揮科(股)長,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布,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干凈、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魚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林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林區在森林防火期,必須每天有領導值班,隨時聯絡,及時傳遞信息,并做好各種記錄。
二、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可由值班領導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決不允許空崗和隨意替班。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森林火警報告時,除做好有關記錄外,要立即把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九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為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信息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并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匯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 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 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 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一、為了更好有效的抓好護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特險期、特殊情況及重要節假日例外)實行輪流值班制,以一周(七天)為工作日,全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各片片長及包村干部組成。當周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做好各片護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在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要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如因脫崗、漏崗或責任心不強,延誤信息報送或釀成大的森林火災,將嚴肅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四、值班人員所有電話通訊必須保持通暢,24小時開機,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工作以片為主體,實行片長負責制,片長為主要責任人,包村干部為具體責任人,村、村委主任為重要責任人。
七、各片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交接-班時間為每周一早晨8點。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 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 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 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 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鼓樓區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匯報。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零火險報告制度。區森林防火辦值班人員要在每天下午5點之前向市森林防火辦匯報防火工作情況,街鎮森林防火辦要在每天下午4點30分之前向區森林防火辦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八、區防火辦值班電話:87543206,傳真:83716535。值班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福州市鼓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2015年1月7日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隊隊長、值班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參加值班的人員所有電話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指定具體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愛護設施設備,保證實施設備完好無損。
二、對入庫的森林消防設施設備,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清點,妥善保存,并登記造冊。
三、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調試維修及防腐防銹工作,保證設施設備不發生故障,達到應急撲火需要并按照如數完好出庫。
四、不得隨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設施設備,否則造成丟失,損壞者按照造價賠償,影響到撲滅工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設施設備要分類儲存,按序擺放,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迅速及時的發放,用畢后按照入庫。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
1.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不的擅離崗位,如必須離開,應有代替。
2.要履行換班交接手續,同值班人員交代清楚當天值班情況。
3.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認真聽取來訪內容,并及時作出答復。
4.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及群眾反映做好上傳下達。
5.要提高警惕如發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應及時報告上級并做好應急處置。
6.要及時調解民事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7.要詳細分項記錄值班期間的問題。
8.要及時處理職權范圍內的事務,維護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員認真執行。如有失職,造成后果視其情節予以處分,并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對全鎮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鎮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值班工作實行領導帶班,機關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時間
(一)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實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如出現突發事件,所有值班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
1、實行當日上午12點下班后至下午2點半上班前值班;
(一)處理公務來電,答復公務電話的查詢;
(二)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三)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
(四)向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五)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并作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一)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表》中記錄清楚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話內容,并將電話內容及時報告給帶班領導,由帶班領導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帶班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鎮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三)對各類會議通知和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在10分鐘內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黨政辦視情況辦理。
(四)值班期間如遇上級檢查工作,值班人員應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做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五)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下發給黨政主要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人員要在1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報告主要領導,并及時按領導指示辦理。
五、值班紀律
(一)加強領導和管理。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值班,由黨政辦負責計劃和安排。如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換班,必須自行找人調換,并提前向鎮主要領導說明情況。不請假無故不值班、缺崗者,每發現一次,在例會上作通報批評;多次違反紀律者,由鎮紀委按規定處理。
(二)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全員到崗,嚴禁出現脫崗現象;不能聚眾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引起安全問題,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嚴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交接班實行簽字確認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正常、連續運轉。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給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況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報告。
(四)嚴格登記制度。帶班領導對本班情況要認真據實填寫《值班記錄表》,及時準確記錄有關部門通報的天氣等災害情況和來客來訪登記等重要事件,對接收電話要注明接收時間,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衛生。值班地點在黨政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值班室的衛生,要干凈整潔。
(六)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財物安全,如造成損失,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對值班期間勇于負責,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員,給予重獎,每次獎現金500元,并通報表揚。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為確保機關安全和信息暢通,及時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保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鄉實行全員輪流值班制度。分五個組,分別為一組周一,二組周二,以此類推,值班人員全天24小時在崗。雙休日五個組輪流值班。
2、值班人員主要職責
(1)處理好突發性事件;
(2)確保公共財產安全;
(3)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做好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4)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節假日做好電話接聽、記錄和上傳下達;
(6)必須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將會議室、樓道、院內、大門口衛生打掃干凈。
3、值班人員晚上8點集體在帶班領導辦公室簽到,由各組帶班領導負責,不準替簽。第二日將值班簽到表交辦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補助10元,一月一匯總,于每月10日前由鄉長簽字后予以公布。
4、值班人員原則上一律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除履行請假手續外,還需有帶班領導批準,但須找人替班。未履行請假程序的,視為無故不值班,一次罰款20元,從值班補助中扣除,每組請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間,領導或上級部門查崗時無故缺崗漏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補助外,并處50元罰款。
6、雙休日視工作情況而定,后勤人員和臨時工一般不安排雙休日,節假日和農忙季節由黨政辦統一安排值班。
7、未盡事宜按原規定或視情況而定。
8、以上規定由黨政辦負責執行。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規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經花塘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鄉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公務員條例》,遵守工作紀律,逐月將自己的出勤情況如實記入記事本,以便與本組考核情況核對。并作為年度考核及工作業績的依據。
二、實行請假制度(考勤分別由各組和辦公室負責登記)。干部、職工因事、因病離崗,必須嚴格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假條需說明請假原由和時間期限。副科以上領導(含組長)向書記請假,如書記不在則向鄉長或人大主席請假,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請假一天,由組長審核,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者,先由組長簽署意見后報鄉長審批;再送辦公室存檔。準假后,方能離崗,離崗前必須把假條交到辦公室,到崗后要及時到辦公室銷假并報告組長或相關領導。請假手續不完整者無效,無假條請假的視同曠工,無假條準假者一次罰準假者10元。
三、干部、職工的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輕病一般在鄉政府休息;因病確須住院治療的,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醫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職工一律不準代假、告假、無故超假,否則,以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立即電話聯系,回鄉后必須跟領導和辦公室說明原因,并補辦請假手續。
五、干部、職工外出開會學習,必須憑主辦單位的文字或電話通知,經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到辦公室登記后方能離崗。學習、培崗必須將批準的書面說明送交辦公室。
六、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外出辦公事或下鄉之前必須報告辦公室和組長,如因公事不能趕到簽到者,必須在簽到時間截止之前報告組長,由組長向辦公室匯報,否則作曠工論處,若事后說明理由視無效。
七、副科以上領導(包括組長)如因辦公事無法簽到以及一般干部、職工到縣外出差者,必須先向書記請示,經批準后,再報告辦公室。否則視作曠工。
八、鄉里統一安排加班而又沒有到崗的作曠工處理。
九、在單位內而未按時簽到者視未到,屬曠工。
十、原則上實行雙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須有1/2的鄉干部在鄉住宿。雙休日實行各組輪流值班,值班組全體成員必須堅守崗位。各組值班順序為:計生組綜合后勤組營林森工組政法稽查組。
十一、實行早晚簽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職工(檢查站、工區、養路隊除外)必須到辦公室簽到。若只簽一次到視為曠工半天,每曠半天罰款10元,每曠一天罰款20元。任何人不準代簽,否則代簽人每次10元罰款。
十二、全體干部職工每月在鄉(含村)住宿時間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補助60元。因公到臨武境外出差,開會視作在鄉住宿。因公到縣城出差、開會而未到鄉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補助不予發放。因其它原因未到鄉政府住滿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資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按十二個月計),年終不評先,扣發年終獎20元;全年病假累計20天以上(按十個月計),扣發年終獎的10元(因工致病、傷除外)。
十五、檢查站、工區工作人員由政法稽查組進行考勤。
十六、辦公室考勤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一經發現并查實徇私舞弊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十七、各組負責人和主要領導要嚴格執行批假手續和匯報程序。
十八、每周由辦公室統計考勤,于每周例會時匯報,每月統計考勤情況,經主要領導審批后交財會室發工資。
十九、本制度從年3月1日起執行,希全體干部、職工自覺遵守,互相監督。
1、上班出勤簽到規定:機關干部及臨聘內勤人員(除食堂、門衛人員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時間實行兩次出勤簽到,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后按遲到處理,不得代簽,未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當月合計三次按一天曠工計算。
2、出勤津貼規定:每天考勤津貼10元,曠工一天倒扣10元,當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以上,扣發當月考勤津貼。每月公示校對核實后報財政辦作為出勤津貼發放依據。
3、公差審批規定:公出人員必須填寫公出審批表,因公出差2天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書記或主任審批。審批表報綜合辦備案。因公出差、開會、上級組織指派外出參觀學習、因公傷住院的,視作出勤。
4、請假審批規定:班子成員請假直接由書記或主任審批;其他同志請假一天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黨群副書記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書記或主任審批。請假二天以上均須填寫請假單,經領導批準后報文書室,作好考勤登記。因急事無法提前請假的,要及時告知文書室,作好考勤登記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屬病假,則須憑醫院證明。病事假期間不享受出勤津貼。病事假一月內累計達10天以上的,不享受當月的考勤補貼。
二、機關值班制度
1、街道機關除正常上班時間外均實行值班,執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員由值班組長安排,由值班組長帶隊統一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或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其工作責任。
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處理當日發生的各種事務,并且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
4、值班每天津貼50元,請假無補,曠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貼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臺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安排并做好加班記錄。加班一天補貼100元,由經辦科室統計造冊,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主任審批,再交財政辦作為補貼發放依據。
四、以上制度在紀工委監督下,由綜合辦執行考核。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一)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夜間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夜間值班時間為:當天下午下班開始到第二天8:30;節假日值班時間為:當天8:30到第二天8:30時。
(二) 值班人員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外出。值班室必須要有人值班,夜間必須到10:30才能離開值班室,并認真做好電話接聽、記錄,處理好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應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次日與有關人員交換意見。
(三) 機關工作人員值班因事請假必須征得值班班長同意,要向鎮紀委書記請假,同時要上交書面假條,并如實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記,擅自離崗的,每次扣除獎金50元。
(四) 機關工作人員須在征得值班班長同意后方可相互調班,不準代班。互相調班的,必須是與之相對的人員。同時凡是相互調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補助。
(五) 值班期間吃飯,原則上不離鎮。
(六) 值夜班期間,如發現無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員責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長200元,其他班員100元/人。如發現值班室無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間發生被盜,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須由值班班長負責。
(八) 值班領導每月向黨政辦反饋一次值班考勤情況,由黨政辦匯總后報財政所備案。
(一)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夜間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夜間值班時間為:當天下午下班開始到第二天8:30;除塵濾布節假日值班時間為:當天8:30到第二天8:30時。
(二) 值班人員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外出。值班室必須要有人值班,夜間必須到10:30才能離開值班室,并認真做好電話接聽、記錄,本文來自http://處理好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應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次日與有關人員交換意見。
(三) 機關工作人員值班因事請假必須征得值班班長同意,http://要向鎮紀委書記請假,同時要上交書面假條,并如實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記,擅自離崗的,每次扣除獎金50元。
(四) 機關工作人員須在征得值班班長同意后方可相互調班,不準代班。互相調班的,必須是與之相對的人員。壓濾機濾布廠家同時凡是相互調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補助。
(五) 值班期間吃飯,原則上不離鎮。
(六) 值夜班期間,如發現無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員責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長200元,其他班員100元/人。如發現值班室無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間發生被盜,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須由值班班長負責。
(八) 值班領導每月向黨政辦反饋一次值班考勤情況,由黨政辦匯總后報財政所備案。
1、實行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按照值班排序表,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每班值守時間為24小時,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員負責接收、傳達和辦理上級、部門通過電話向本單位報告的緊急、重要事宜,答復電話查詢;負責會議的通知;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凡在值班期間出現的一般性問題由值班領導及時處理,特殊性事件、特別是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如實向主要領導和縣應急辦報告,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緊急情況可先通過電話等快捷方式報告,隨后補報書面報告。特別緊急情況可向縣應急辦報告的同時由鎮黨委向縣政府和分管副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6、值班人員要加強學習,熟悉機關工作業務,認真負責,遵守各項安全保密制度,對外來辦事人員應熱情接待,搞好服務。
7、保持值班辦公室衛生整潔,不得隨意滯留閑雜人員。
1、值班領導為各值班日的總負責人,并負責安排、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按照排班表進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為交接-班時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職守,同時值班日所有人員要確保個人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負責處理當天事務,接待好來電、來文、來訪,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并簽字。(注:本值班實行值班零記錄)
4、值班人員遇會議、外出等特殊情況,要提前請假,由值班領導安排其它人員值班后方可離開。
5、原則上各班次值班人員應當日事情當日處理完,特殊情況不能處理完的,須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寫好交接-班詳細記錄,做到準確清楚、責任明確。
6、值班時如遇突發事件,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要盡快向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相關責任單位盡快處理,并負責此事跟蹤、督辦等工作,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各組要主動對接,正常情況下不受節假日影響,如遇重大節日黨委政府臨時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領導及相關人員必須聯合派出所,對鎮區各村居巡邏值班情況進行巡查,并于及時填寫相關巡查情況記錄,并簽字。
9、鎮政府值班人員要參與鎮政府院內夜間安全保衛工作。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護和預防機關辦公樓(包括辦公樓門前)公有及個人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鎮機關領導、干部根據值班表,準時交接-班,實行領導帶班,干部24小時值班。
2、值班期間,做好門前車輛及衛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時內由值班干部負責,八小時以外由警衛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如出現車輛丟失、公物丟失或損壞的,八小時以內由帶班領導負擔50%,值班人員負擔50%,八小時以外由值班人員負擔70%,值班領導負擔30%的經濟責任。
3、單位職工要增強防范意識,值班員負責檢查車輛上鎖情況;方案'范文,庫.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車未上鎖的罰款10元,自行車未鎖的罰款5元;門前車輛按規定擺放整齊,否則發現一次罰當班人員5元。
4、交接-班時要檢查值班電話、熱水器、值班袖章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損壞丟失的由當班人員負責賠償。
5、鎮聘用的清潔工負責門前兩個花壇的澆水、施肥、鋤草等事宜,當班人員自覺打掃值班室衛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掃罰帶班領導、值班人員各3元。
6、值班期間嚴禁脫崗、斷崗、睡崗,嚴禁喝酒,脫崗30分鐘的按曠到計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資,30分鐘以上累計計算。雙休日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對待。
7、八小時外如出現水籠頭漏水,樓道及辦公室進水,造成的損失,由帶班領導負責60%,值班人員負責40%,下班后自覺關閉電燈,對違反者進行相關處理。
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規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經花塘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鄉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公務員條例》,遵守工作紀律,逐月將自己的出勤情況如實記入記事本,以便與本組考核情況核對。并作為年度考核及工作業績的依據。
二、實行請假制度(考勤分別由各組和辦公室負責登記)。干部、職工因事、因病離崗,必須嚴格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假條需說明請假原由和時間期限。副科以上領導(含組長)向書記請假,如書記不在則向鄉長或人大主席請假,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請假一天,由組長審核,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者,先由組長簽署意見后報鄉長審批;再送辦公室存檔。準假后,方能離崗,離崗前必須把假條交到辦公室,到崗后要及時到辦公室銷假并報告組長或相關領導。請假手續不完整者無效,無假條請假的視同曠工,無假條準假者一次罰準假者10元。
三、干部、職工的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輕病一般在鄉政府休息;因病確須住院治療的,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醫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職工一律不準代假、告假、無故超假,否則,以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立即電話聯系,回鄉后必須跟領導和辦公室說明原因,并補辦請假手續。
五、干部、職工外出開會學習,必須憑主辦單位的文字或電話通知,經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到辦公室登記后方能離崗。學習、培崗必須將批準的書面說明送交辦公室。
六、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外出辦公事或下鄉之前必須報告辦公室和組長,如因公事不能趕到簽到者,必須在簽到時間截止之前報告組長,由組長向辦公室匯報,否則作曠工論處,若事后說明理由視無效。
七、副科以上領導(包括組長)如因辦公事無法簽到以及一般干部、職工到縣外出差者,必須先向書記請示,經批準后,再報告辦公室。否則視作曠工。
八、鄉里統一安排加班而又沒有到崗的作曠工處理。
九、在單位內而未按時簽到者視未到,屬曠工。
十、原則上實行雙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須有1/2的鄉干部在鄉住宿。雙休日實行各組輪流值班,值班組全體成員必須堅守崗位。各組值班順序為:計生組綜合后勤組營林森工組政法稽查組。
十一、實行早晚簽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職工(檢查站、工區、養路隊除外)必須到辦公室簽到。若只簽一次到視為曠工半天,每曠半天罰款10元,每曠一天罰款20元。任何人不準代簽,否則代簽人每次10元罰款。
十二、全體干部職工每月在鄉(含村)住宿時間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補助60元。因公到臨武境外出差,開會視作在鄉住宿。因公到縣城出差、開會而未到鄉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補助不予發放。因其它原因未到鄉政府住滿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資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按十二個月計),年終不評先,扣發年終獎20元;全年病假累計20天以上(按十個月計),扣發年終獎的10元(因工致病、傷除外)。
十五、檢查站、工區工作人員由政法稽查組進行考勤。
十六、辦公室考勤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一經發現并查實徇私舞弊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十七、各組負責人和主要領導要嚴格執行批假手續和匯報程序。
十八、每周由辦公室統計考勤,于每周例會時匯報,每月統計考勤情況,經主要領導審批后交財會室發工資。
十九、本制度從年3月1日起執行,希全體干部、職工自覺遵守,互相監督。
為了加強對機關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機關的安全和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鄉機關值班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分管,由鄉黨政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并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分組輪流值班,每個值班組設一名組長,值班組組長由一名黨政領導擔任。
二、值班組值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7:00至翌日早9:00。
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24小時值班。
重大節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動的值班由鄉政府研究后臨時安排。
三、值班組人員的主要任務。
1、處理公務來電,答復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
4、向主管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5、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做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清楚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話內容,并將電話內容及時報送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值班黨政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呈報鄉黨政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3、對市政府及各部局的會議通知和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設法立即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黨政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來鄉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作好記錄,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寄發給黨政主要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組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發送任務。
五、值班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人員到崗情況由值班組專人記入《值班記錄》內,以確保機關任何時候都有人值班。
2、值班原則上一律不準請假,如有特殊事情,可委托他人代值,受委托人必須是同級別,同時必須要提前寫請假條交給分管機關事務的領導。帶班領導向書記或鄉長請假,組長向帶班領導請假,成員向組長請假。
2、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期間和機關內從事娛樂活動。
3、值班總監督:鄉紀委書記。值班室要每班有人守班,接聽電話,接待來訪,做好對防汛、防火、治安、集鄉管理進行巡查的值班記錄,經領導抽查,無人接聽電話一次視為脫崗,按脫崗處理。
1、值班包括的范圍是周末值班、防汛、防火值班、節假日值班和非常時期的特殊性值班。
2、除總帶班領導外,各組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按組依次序值班。周末值班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值班的,是帶班領導的要經主要領導同意并找其他領導替班,是一般干部的要經帶班領導同意并找其他干部替班,必須保證值班人數,不能缺崗漏崗。
3、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有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確需因事臨時外出,要向帶班領導打招呼,得到允許后,方準離開。
4、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限內未經帶班領導同意,隨意脫崗外出,按如下標準進行處罰:帶班領導脫崗一次扣除當月工資100元,值班成員脫崗一次扣除當月工資50元,并通報批評。
5、帶班領導要檢查本班人員的到崗情況,并在值班表上填寫值班記錄。黨政辦公室內的電話要確定專人接聽并填寫值班記錄,并按規定時間上報情況,其它人員隨時做好應付突發情況的準備。
6、值班娛樂要適度,以不耽誤工作、不影響他人休息和第二天工作為前提。
7、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各種突發事件要反映迅速,處理果斷,并視情況輕重向主管領導和正職領導匯報。對上級的一般性指示、通知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
8、在值班過程中對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而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對當事人要追究責任,對帶班領導同時追究領導責任,并視情況輕重在經濟上給予處罰。
為使鄉機關值班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保障鄉機關工作有序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時間
雙休日和節假日的值班時間按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執行;重大事件發生期間的值班以屆時辦公室具體通知為準。
二、人員安排
每一個組負責一周,包括雙休日值班,辦公室負責通知,節假日和重大事件發生期間的值班屆時按辦公室通知為準。
三、值班人員職責
負責來訪來電的接洽商談,落實上級及領導臨時交辦
的工作,承擔安全防范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如遇緊急和重大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根據領導意見作出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事件和處理情況要認真做好記錄。
四、值班紀律
(一)值班人員應忠于職守,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嚴禁脫崗、空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規定時間值班的,必須提前協調換班,并報知當班領導和黨政辦。
(二)值班期間,做好保密工作,資料等物品要妥善
保管,禁止外人隨意翻閱。
(三)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自覺清掃辦公室衛生,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有序。
五、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并將當班接收的信息和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結束后及時將《值班日志》交回黨政辦。
六、值班車輛一律不得私用和外借他人使用,需要用車的,必須經當班領導同意。
七、凡因玩忽職守、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中共歐陽海鄉委員會
歐陽海鄉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
1、在值班時間內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值班時間白班早8:00-下午6:00,晚班下午6:00-第二天早8:00。白班人員吃飯時間由晚班人員替換。
2、值班時加強巡視檢查。白班人員每天要對值班室衛生進行打掃。每天上崗時要進行一次巡查,關好門窗,安置好院內物品。如實填寫值班、值宿記錄表并做好交接-班,做到準確,及時,具體。對外來辦事人員要詳細登記,指導辦事程序。
3、夜間值班時要加強室外管護,如發現異常或聽到異常聲音要立即進行室內外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馬上匯報給帶班領導。
4、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加強防電、防火,堅決避免火災等惡性事故的發生,經常檢查電路及用火場所,防患于未然。遇有火災、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5、除鄉政府工作人員、客人以外,不容留任何外來人在鄉政府住宿,也不得容留外來人在鄉政府娛樂游戲。
6、管理愛護好鄉政府的每一件物品,勤儉節約,避免浪費。
7、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允許離開值班室,如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應找人臨時替班,發現漏崗等現象罰款100元。(職工干部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如發現遲到、早退現象參照此規定執行,有事外出,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8、對節假日(春節、元旦、中秋、端午、五一、十一重大節日)值班、值宿的人員,白班每天補助20元、晚班每天補助30元。補助按節假日值班、值宿表發放,如有極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可自行找其它干部職工串班。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為適應新時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高效處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確保履職盡責,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內,成立洪泉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定值班值班(帶班)人員安排表,確定值班電話,公布并上報備案。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森林防火業務,具備獨立處置突發森林火情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單位領導通知要在崗帶班,履職盡責,及時處置突發情況。
三、值班室要具備信息傳遞、應急通信、24小時應急值守等設施、設備。
四、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處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饋熱點信息;了解掌握氣象信息及火險狀態,及時傳遞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辦理來電、來文等應急工作。
五、值班員不得擅離職守,遇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要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替班人員到崗后,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六、值班記錄要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詳細記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火情、火險信息、重要事項及交接-班等相關情況。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保存管理。
林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林區在森林防火期,必須每天有領導值班,隨時聯絡,及時傳遞信息,并做好各種記錄。
二、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可由值班領導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決不允許空崗和隨意替班。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并負責處理好當日值班的承上啟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森林火警報告時,除做好有關記錄外,要立即把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飲酒、打麻將。并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場(區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基層防火責任單位值班人員,由場(區、所)級領導、值班員、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領導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電臺呼叫三次無應答,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為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信息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并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匯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 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 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 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指定具體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愛護設施設備,保證實施設備完好無損。
二、對入庫的森林消防設施設備,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清點,妥善保存,并登記造冊。
三、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調試維修及防腐防銹工作,保證設施設備不發生故障,達到應急撲火需要并按照如數完好出庫。
四、不得隨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設施設備,否則造成丟失,損壞者按照造價賠償,影響到撲滅工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設施設備要分類儲存,按序擺放,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迅速及時的發放,用畢后按照入庫。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布,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干凈、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魚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鼓樓區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匯報。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零火險報告制度。區森林防火辦值班人員要在每天下午5點之前向市森林防火辦匯報防火工作情況,街鎮森林防火辦要在每天下午4點30分之前向區森林防火辦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八、區防火辦值班電話:87543206,傳真:83716535。值班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福州市鼓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2015年1月7日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場(區所)、科研站、林科所基地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基層防火責任單位值班人員,由場(區、所)級領導、值班員、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領導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值班員具體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并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后仍無人接,電臺呼叫三次無應答,視為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全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領導帶班,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領導,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要定時或不定時調度,抽查各值班點人員在位及安全工作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帶班領導要督察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系安全專用電話,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八、凡在上崗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脫崗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上述原因造成報警、出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損失的加重處罰,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
為嚴格安全執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細則: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黨組成員帶班,負責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領導,隨時抽查和監督當日值班情況。
二、值班室內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不允許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后離崗或隨意替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期間必須定時或不定時抽查各鎮、重點村(區域)值班情況,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紀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填寫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火情原因和經過、處置結果、上報情況及領導批示等)。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通報值班情況,并按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經帶班領導書面批準,并安排接-班人員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及時準確察看坐標圖,迅速確定火情地點)、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給帶班領導,及時通報所在鎮村防火辦負責人。
六、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進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值班室電話和傳真機系安全專用設備,禁止無關人員隨意使用。
七、責任追究。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造成空崗、離崗、脫崗的,扣發當日值班補助,并責令書面檢查說明情況;被宜昌市局、省廳防火部門抽查并給予通報的,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300元的處罰,同時取消當年評先表優資格;因接處警、調度不及時或不能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釀成重大損失和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季度優化發展獎,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內實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務值班職責。值班人員在認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電文處理、來信來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布,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干凈、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魚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指定具體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愛護設施設備,保證實施設備完好無損。
二、對入庫的森林消防設施設備,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清點,妥善保存,并登記造冊。
三、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調試維修及防腐防銹工作,保證設施設備不發生故障,達到應急撲火需要并按照如數完好出庫。
四、不得隨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設施設備,否則造成丟失,損壞者按照造價賠償,影響到撲滅工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設施設備要分類儲存,按序擺放,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迅速及時的發放,用畢后按照入庫。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1、上班出勤簽到規定:機關干部及臨聘內勤人員(除食堂、門衛人員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時間實行兩次出勤簽到,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后按遲到處理,不得代簽,未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當月合計三次按一天曠工計算。
2、出勤津貼規定:每天考勤津貼10元,曠工一天倒扣10元,當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以上,扣發當月考勤津貼。每月公示校對核實后報財政辦作為出勤津貼發放依據。
3、公差審批規定:公出人員必須填寫公出審批表,因公出差2天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書記或主任審批。審批表報綜合辦備案。因公出差、開會、上級組織指派外出參觀學習、因公傷住院的`,視作出勤。
4、請假審批規定:班子成員請假直接由書記或主任審批;其他同志請假一天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黨群副書記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書記或主任審批。請假二天以上均須填寫請假單,經領導批準后報文書室,作好考勤登記。因急事無法提前請假的,要及時告知文書室,作好考勤登記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屬病假,則須憑醫院證明。病事假期間不享受出勤津貼。病事假一月內累計達10天以上的,不享受當月的考勤補貼。
二、機關值班制度
1、街道機關除正常上班時間外均實行值班,執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員由值班組長安排,由值班組長帶隊統一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或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其工作責任。
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處理當日發生的各種事務,并且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
4、值班每天津貼50元,請假無補,曠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貼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臺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安排并做好加班記錄。加班一天補貼100元,由經辦科室統計造冊,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主任審批,再交財政辦作為補貼發放依據。
四、以上制度在紀工委監督下,由綜合辦執行考核。
鄉鎮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隊隊長、值班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參加值班的人員所有電話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
一、值班人員在指定地點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天氣期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認真履行職責。
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報告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因失職貽誤撲火戰機,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森林防火期,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戒嚴期,堅持領導帶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及火情報告,迅速準確地進行上傳下達,下情上傳,不得貽誤時間。
三、值班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做與森林防火工作無關的事情,值班人員要按時交接-班。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