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是指管理、經營并且帶領一個企業或組織,使其不斷發展壯大。以下是一些經營案例研究,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經營的本質。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于合作期內就在 省 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 甲方的權利
1.1 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并擁有“聚浪”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1.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 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 甲方的義務
2.2 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3 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后服務熱線:
2.4 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1. 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 “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 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3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 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 乙方作為“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2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 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 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 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2 每周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 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核,傳達“聚浪公司”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1. 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2. 商標的使用權限
2.1 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制作。
2.2 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制作、使用。
2.3 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并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1. 關于進貨的規定
1.1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1.2乙方首期進貨按零售價的5折價格購貨【不含產品配套資料,詳見《展業資料報價表》】,購貨金額不得少于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為市場周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
1.3 乙方及時并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匯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并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3至7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 貨物運輸
2.1 貨物的運輸方式為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注冊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乙方往本轄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 乙方收到貨物后,在二日內驗收并書面傳真回復甲方,如未回復,則視為合格驗收。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
2. 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周轉和運輸。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復計算)。
6. 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為節假日,則順延)。
1. 連鎖店的房屋租賃
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
1.2 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 連鎖店的裝修
2.1 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后,方可開始營業。
3. 連鎖店證照的辦理
3.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1. 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后(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并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 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 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并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1.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后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1. 乙方_______“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 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 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 年月 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
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二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并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于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于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制和開發。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三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并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為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為:加盟費:?萬元;?保證金?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5、對于嚴重影響蛙林*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制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5、?總部負責蛙林*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制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并免費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于業務聯系的電子郵件一個。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區域范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餐具、標志、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后,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于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于驗收后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為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為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為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四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柜臺)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聯營場地在甲方德興市福泰商業廣場好又多連鎖超市層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之乙方品牌系列商品(具體位置詳見附件所示)。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商品品牌外,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增加新商品品牌,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經營。
二、聯營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聯營期滿,如乙方欲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三、甲方按乙方每月銷售額的倒扣結算作為甲方的利潤分成,水電費按元/月上繳甲方(附加用電設備另行計),乙方于每月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如乙方不按期繳納,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外資企業的外資注冊證。
(4)商標注冊證明或授權使用商標證明。
(5)委托代理證明書。
(6)報價單或商品清單(加蓋公章)。
(7)進口商品要有海關稅收單、進出口商檢局檢驗情況復印件及ccib標志。
(8)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五、零售商品價格以合同簽定時為準,并必須報甲方物價部門統一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且不得高于其在上饒市同等商場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差額的10倍罰款。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積極參加促銷并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乙方在經營中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應經甲方營業部經理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處罰。
六、結算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銷售額提供真實合法的稅率為%的增值稅發票在每月10日—15日期間(過期順延到下月)扣除應收款及其它費用后與甲方結算上月實際銷售商品的貨款。
七、乙方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柜臺)的商品須完好無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并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執行。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偽劣、假冒、過期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遇到顧客投訴,必須接受甲方裁決。
八、乙方人員一律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定員人。乙方自派人員應上報甲方認可,并經甲方培訓后方可上崗,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導購人員由乙方委托甲方派出則按甲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代發工資,其它法律規定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總額,共計元,每月從乙方應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約和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或上報公安機關,罰款在結算款中扣除。
九、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裝修費用元;如屬乙方裝修,其裝修方案需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其裝修預算、決算文本必須報甲方審批、備案,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終止合同的,裝修物品和費用不予退還并沒收保證金,在合同期內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因乙方違約或違反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的除外)。由甲方決定按實際退場時間予以攤銷,退還部分裝修費或退還部分裝修物品及保證金,合同期滿后一律不退還裝修物品和費用。
十、甲方應提供天的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準之日起計,如乙方超出上述期限,甲方以每日元/m2收取乙方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從乙方保證金或應結算款中扣除。
十一、本合同簽定之后,乙方應在三日內向甲方繳納元的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準時入場經營后一個月內無息返還,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
十二、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償應上交款項和撤柜而產生的賠償金,并有權沒收其物品、商品,如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經濟損失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無故停止營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每停業一天罰款壹仟元。停業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和訴訟等法律行為,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比照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十四、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員統一收銀,若乙方銷售人員自行收銀,將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以上的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五、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統一購買的相關保險,并申報價值元的投保額,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十六、甲方為促進銷售推出的會員卡或其它優惠卡,按甲、乙雙方每月實際優惠幅度及卡類實際消費額各承擔50%。
十七、如乙方銷售連續二個月累計銷售額極差,在同類商品中專柜排名倒數后三位者,甲方有權調整甚至解除合同。
十八、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參加促銷活動并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五
引導語:經營合同有租賃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之說,就是與經營項目和性質有關而簽訂的合同,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標準連鎖經營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并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于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于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制和開發。
2、 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 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并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 總部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 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六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一條?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商標和經營模式等以加盟經營的方式授權許。
可乙方在合同期內有償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加盟并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范圍的經營活動,并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加盟經營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二條?加盟條件。
2.1乙方應為年滿18歲及以上的合法公民。
2.2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事業并將其發展壯大的意愿。
2.3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第三條?組織類型。
3.1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稅務、服務、衛生許可等相關執照手續,采取自主經營、獨立完稅、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和個人。
3.2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涉及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承擔其民事和經濟責任;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加盟榮譽,乙方向甲方繳納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并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或解除加盟合同關系。
第四條?責任。
4.1乙方不得將甲方加盟提供使用的商標加盟、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標、招牌、徽匾等。
4.2乙方在加盟合同期內不得加盟其他加盟。乙方底料、專用油碟香油產品必須經過公司渠道采購,需先付全款后發貨。不得私自與公司以外單位或個人采購,違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加盟合同關系,并收回加盟,乙方所有費用不予退還。
4.3乙方在經營中所有品、調料及添加劑,必須按照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規范使用操作。反之,責任自負。
4.4甲方提供的原包底料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如有質量問題,甲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
1.1甲方在加盟乙方加盟后,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權利。
5.
1.2甲方擁有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5.2甲方的義務。
5.
2.1維護加盟、保護加盟。
5.
2.2提供本加盟項目有期限的商標、字標的合法使用權,制作費乙方自理。
5.
2.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專用底料、專用油碟香油、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用具、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費用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6.1有權在加盟期內、加盟范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加盟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等。
第七條?加盟條款明細及收費。
7.1一次性加盟費?零?元。(公司本年度給予前10家加盟商的優惠政策)。
7.2加盟培訓費?零?元。(公司本年度給予前10家加盟商的優惠政策)。
7.3本年度前10家加盟商收取加盟費每年?叁仟?元;管理費每年?貳仟?元。
7.4?加盟費和管理費簽合同時所簽年限費用需一次性全部交納。
7.5甲方專用油碟香油每廳2元。
7.6乙方現經營地址:?,面積約?平方。如需變更地址及面積,須向甲方申請備案。
7.7乙方若需增加加盟店,須向甲方申請并協商繳納管理、加盟及加盟費等(原則一次加盟一個店鋪)。
7.8乙方在開業前期或后期的經營途中,若需甲方到乙方現場指導培訓,乙方應給甲方提供所到人員的路費及宿費。另需額外支付甲方人員工資每人150元天。
7.9乙方若需派相關人員來甲方進行現場培訓,甲方提供培訓,乙方路費及宿費需自理。
8.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七
地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乙方:
地址:
電話:
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于合作期內就在省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1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并擁有“聚浪”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1.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2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3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后服務熱線:
2.4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4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乙方作為“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2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2.5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2每周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核,傳達“聚浪公司”
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1.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2.商標的使用權限。
2.1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制作。
2.2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制作、使用。
2.3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并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1.1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1貨物的運輸方式為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注冊地最近的城市(即省市),到達。
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乙方往本轄。
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乙方收到貨物后,在二日內驗收并書面傳真回復甲方,如未回復,則視為合格驗收。
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3.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周轉和運輸。
5.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復計算)。
6.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為節假日,則順延)。
1.1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
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1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后,方可開始營業。
3.1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1.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后(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并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1.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3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并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1.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后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3.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1.乙方自愿加入“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八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柜臺)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聯營場地在甲方德興市福泰商業廣場好又多連鎖超市層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之乙方品牌系列商品(具體位置詳見附件所示)。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商品品牌外,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增加新商品品牌,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經營。
二、聯營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聯營期滿,如乙方欲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三、甲方按乙方每月銷售額的倒扣結算作為甲方的利潤分成,水電費按元/月上繳甲方(附加用電設備另行計),乙方于每月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如乙方不按期繳納,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外資企業的外資注冊證。
(4)商標注冊證明或授權使用商標證明。
(5)委托代理證明書。
(6)報價單或商品清單(加蓋公章)。
(7)進口商品要有海關稅收單、進出口商檢局檢驗情況復印件及ccib標志。
(8)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五、零售商品價格以合同簽定時為準,并必須報甲方物價部門統一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且不得高于其在上饒市同等商場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差額的10倍罰款。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積極參加促銷并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乙方在經營中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應經甲方營業部經理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處罰。
六、結算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銷售額提供真實合法的稅率為%的增值稅發票在每月10日—15日期間(過期順延到下月)扣除應收款及其它費用后與甲方結算上月實際銷售商品的貨款。
七、乙方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柜臺)的商品須完好無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并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執行。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偽劣、假冒、過期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遇到顧客投訴,必須接受甲方裁決。
八、乙方人員一律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定員人。乙方自派人員應上報甲方認可,并經甲方培訓后方可上崗,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導購人員由乙方委托甲方派出則按甲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代發工資,其它法律規定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總額,共計元,每月從乙方應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約和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或上報公安機關,罰款在結算款中扣除。
九、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裝修費用元;如屬乙方裝修,其裝修方案需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其裝修預算、決算文本必須報甲方審批、備案,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終止合同的,裝修物品和費用不予退還并沒收保證金,在合同期內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因乙方違約或違反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的`除外)。由甲方決定按實際退場時間予以攤銷,退還部分裝修費或退還部分裝修物品及保證金,合同期滿后一律不退還裝修物品和費用。
十、甲方應提供天的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準之日起計,如乙方超出上述期限,甲方以每日元/m2收取乙方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從乙方保證金或應結算款中扣除。
十一、本合同簽定之后,乙方應在三日內向甲方繳納元的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準時入場經營后一個月內無息返還,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
十二、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償應上交款項和撤柜而產生的賠償金,并有權沒收其物品、商品,如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經濟損失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無故停止營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每停業一天罰款壹仟元。停業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和訴訟等法律行為,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比照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十四、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員統一收銀,若乙方銷售人員自行收銀,將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以上的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五、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統一購買的相關保險,并申報價值元的投保額,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十六、甲方為促進銷售推出的會員卡或其它優惠卡,按甲、乙雙方每月實際優惠幅度及卡類實際消費額各承擔50%。
十七、如乙方銷售連續二個月累計銷售額極差,在同類商品中專柜排名倒數后三位者,甲方有權調整甚至解除合同。
十八、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參加促銷活動并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九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并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為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為:加盟費:萬元;保證金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于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于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制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并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制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并免費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于業務聯系的電子郵件一個。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區域范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餐具、標志、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后,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于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于驗收后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為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
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為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為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愿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志,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后,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后,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十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加盟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以下事項,以便共同遵守:
1.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區街號開設__加盟店,專門經營由__統一開發和配送的__產品。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域(該區域主要指狹義的商業圈,在這個范圍內,步行消費者愿意到該店消費的最長距離,這段距離所形成的一個區域范圍。而不以國家行政地理區域為劃分)。享有加盟的權益,甲方不擅自授權第三方在該區域加盟__。乙方無權設立分支機構或授與他人加盟,若需發展擴大增設分店,必須向甲方申請。
1.2甲方所注冊的商標、文字,相關的網絡等知識產權,以及產品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技術,所屬權永久性歸__餐廳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將其所有的“__”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根據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加盟餐飲的經營活動,甲方所倡導的經營理念,獨創的裝修風格及產品制作技術,乙方不得透露或復制給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許乙方必須經營__產品,乙方不得借__商標來銷售或變相經營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動__餐飲發展的輔助商品,需事先征得__總部同意,同時嚴禁乙方擅自變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產品)。
2.1甲方特許加盟費為人民幣8萬元。本合同訂立后,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該款項。
2.2保證金為人民幣4萬元,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此款項。三年后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有權終止本合同及追討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不退乙方已繳納的特許加盟費用。
2.3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2.4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3.1甲方根據__的視覺識別系統,為乙方免費提供店面規劃、設計。但裝修期間所有發生的工時費、材料費以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所產生的交通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3.3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培訓地點在四川綿陽總部)。
3.4甲方協助乙方對員工進行__企業文化的培訓,并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服務質量和產品質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3.5甲方協助乙方該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協助該店的主要員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甲方全權負責簽定店鋪租賃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與店鋪租賃方簽約該合同。
3.7甲方有權過問或審核乙方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并提出相關的建議。
3.7甲方總部,開發、推出的新產品、試驗成功后,應向乙方免費推薦。
4.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__一貫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
4.2乙方開業甲方可派出兩名技術人員配合協助乙方經營一個月,甲方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以檔案工資為準(工程部人員適用該條),乙方負責甲方員工的食宿及安全問題。
4.3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照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合法經營,必須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弘揚企業文化。
4.5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4.6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域來界定(在四川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五、視覺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5.1乙方加盟甲方__,甲方將免費頒發《特許加盟書》,以及提供相關企業認證標準。
5.2乙方在加盟區域進行__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免費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制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根據__視覺識別系統,乙方需要制作相關的視覺效果,__總部可免費提供設計樣稿,但其產生的實物制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4甲方如參加展銷性質的相關推廣會,所產生的展銷費用,甲方將統一依據直營店和加盟店的總和店數,一視同仁,平均分攤該費用。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6.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6.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6.5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四川省綿陽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區人民法院審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人:簽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十一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于合作期內就在 省 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 甲方的權利
1.1 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并擁有“聚浪”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1.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 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 甲方的義務
2.2 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3 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后服務熱線:
2.4 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1. 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 “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 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3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 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 乙方作為“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2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 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 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 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2 每周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 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核,傳達“聚浪公司”
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1. 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2. 商標的使用權限
2.1 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制作。
2.2 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制作、使用。
2.3 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并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1.1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購貨金額不得少于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為市場周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
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
1.3 乙方及時并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匯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并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3至7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1 貨物的運輸方式為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注冊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乙方往本轄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 乙方收到貨物后,在二日內驗收并書面傳真回復甲方,如未回復,則視為合格驗收。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
2. 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周轉和運輸。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復計算)。
6. 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為節假日,則順延)。
1. 連鎖店的房屋租賃
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
1.2 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 連鎖店的裝修
2.1 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后,方可開始營業。
3. 連鎖店證照的辦理
3.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1. 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后(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并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 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 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并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1.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后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1. 乙方自愿加入“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 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 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十二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歷,促進全民素養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商議,就個人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助老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個人助學貸款業務,以便協調工作。
第三條甲方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對乙方推舉前往甲方申請個人助學借款并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和其他資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貸款的學生名單和貸款的償還情況。
第四條為保障與甲方合作的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個人助學貸款的宣傳營銷工作。
(二)乙方對貸款學生的`情況應進行審查,向甲方開出[個人助學貸款推舉書],對貸款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狀況身體情況家庭情況及還款來源寫出鑒定材料。
(三)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后管理,定期向貸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學習健康品德情況。
(四)貸款學生呈現足以影響貸款回收的特殊情況(如退學休學被校開除生病住院等),乙方應及時將此情況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回收個人助學貸款,對未還清貸款的畢業生應扣押[畢業證]和[派遣證],并及時將其欠款情況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單位,催促其償還貸款。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終止。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或未盡事宜,雙方承諾經友好商議,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同意不得提前終止。確因客觀原因,一方需要終止協議時,應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協議終止后的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商議解決,商議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銀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合作期滿后,雙方就是否延長合作期限可另行商議。
合同期滿后,甲方不再發放新的貸款,但合作期內發放的尚未收回的貸款,乙方應繼續履行協助甲方回收貸款的義務。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標準連鎖經營合同(熱門13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于合作期內就在省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甲方的權利。
1.1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并擁有“聚浪”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1.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甲方的義務。
2.2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3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后服務熱線:
2.4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1.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4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乙方作為“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2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2.5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2每周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核,傳達“聚浪公司”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1.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2.商標的使用權限。
2.1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制作。
2.2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制作、使用。
2.3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并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1.關于進貨的規定。
1.1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1.2乙方首期進貨按零售價的5折價格購貨,購貨金額不得少于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為市場周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1.3乙方及時并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匯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并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3至7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貨物運輸。
2.1貨物的運輸方式為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注冊地最近的城市(即省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乙方往本轄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乙方收到貨物后,在二日內驗收并書面傳真回復甲方,如未回復,則視為合格驗收。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周轉和運輸。
5.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復計算)。
6.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為節假日,則順延)。
1.1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
1.2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連鎖店的裝修。
2.1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后,方可開始營業。
3.1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1.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后(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并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1.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3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并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1.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后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3.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1.乙方“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凡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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