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個月的結束,我們都需要寫一份月工作總結來回顧和評估我們在過去一個月里的工作情況。以下是一些經典的月工作總結示范,希望能夠激發大家更好地總結工作。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一
工作方案。
下面是方案的詳細內容。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后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沈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沈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擔保公司)承擔。
(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匯鼎公司和沈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沈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沈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沈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后進行資產交接,并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于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于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后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并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二
為全面推進中央駐區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指供水、供電、供氣和物業管理)及市屬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根據xxxxxx《關于推進駐河南、湖南省和重慶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改組〔2014〕16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xxx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總攬,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業改革,減輕企業負擔,完成企業改制攻堅掃尾,讓企業人員共享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工作原則。
執行市級以上有關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政策,堅持“屬地管理、企業自愿、整體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實施、部門聯動、提質優化、平穩過渡”的原則;堅持“以維修維護為主,改造為輔和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堅持“中央、省屬和市屬企業統籌平衡、標準一致”的原則;堅持“先移交后理順,先移交后結算”的原則,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長沙市望城區中央駐區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及市屬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總體協調,就分離移交工作對各部門、單位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維穩辦、xxx、工信局(改制辦)、城鄉建設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國資辦)、人社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計生局、行政綜合執法局、規劃分局、物價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國稅局、地稅局、高塘嶺街道、喻家坡街道、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長沙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航飛機起落架有限責任公司、中航長沙中傳機械有限公司、長沙汽車電器廠集團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業有限公司。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區工信局,由陳建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佘君武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四、分離移交范圍。
(一)中央駐區企業:
2、中航長沙中傳機械有限公司所屬的中南一村、二村、三村和四村(郭亮中路248號)。
(二)市屬駐區企業:
2、湖南中鼎置業有限公司所屬的電材廠宿舍(郭亮路北路70號)。
五、分離移交內容。
中央駐區企業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氣及物業管理分離移交給屬地,“三供一業”用房場地及設備設施分離移交給屬地相關單位,企業自辦社區及辦公用房、公共服務附帶的設備設施、場地、建筑物等一并移交。
市屬駐區企業的退休、失業人員,非經營性(含輔業)資產,企業生活區水、電,企業社區(小區)等的移交。
六、工作目標。
2016年1月,全面啟動分離移交工作,2017年12月前全部完成分離移交工作。
其中,2016年1月—6月為企業對接、形成方案階段。移交、接收單位要形成總體移交實施方案、“三供”、社區(小區)分離物業改造等單項實施方案,在完成勘查、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形成改造計劃,做到摸底表冊詳細齊全,制定社區(物業)承接辦法。
2016年6月—2017年6月為逐項落實、完成交接階段。要完成“三供”、社區(小區)物業改造任務,對分離移交成本進行審核,完成所有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2017年6月—12月為查漏補缺、總結考評階段。要認真查找和處理企業社區(小區)分離移交存在的各類問題,進行查漏補缺,迎接上級部門的總體驗收和考評。
七、任務分工。
企業是移交的主體,街道、“三供”單位是接收的主體,同時,各職能部門對接收的單項任務負主體責任。
區政府辦:牽頭協調駐區企業分離移交相關工作。
區工信局(改制辦):負責抽調骨干力量充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區政府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相關駐區企業:負責做好移交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組織機構,主動對接區直各職能部門、“三供”單位和所在街道、社區,制定切實可行的移交工作實施方案和“三供”分離改造等單項實施方案,做好小區的維護改造和人員的安撫穩定工作,穩步推進移交工作,確保按照預定的時間節點順利完成工作任務。
高塘嶺街道辦事處、喻家坡街道辦事處:要明確任務分工,搭建工作機構,主動介入移交工作的各個方面,重點要做好資產的劃轉、物業管理交接,與企業一道做好現有退休、失業人員的移交和小區(社區)的接收工作,全盤核對各單項驗收、接收的工作情況(重點要把握好產權與使用、管理權分離的情況),簽定移交協議,在企業的協助下實現平穩過渡,切實擔負起接收后的社會管理職能。
區自來水公司:負責協調市水業集團做好企業“兩水分離”的勘查、設計、監理、驗收、接收等工作。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三
遼陽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駐遼陽市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方案,下面是方案的詳細內容。
駐遼陽市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
為切實做好駐遼陽市中央企業(以下簡稱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剝離駐我市央企辦社會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xx〕1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
(五)堅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則,通過建立機制,搭建平臺,加強協調指導,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圍。
省國資委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名單中明確的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簡稱“三供一業”)職能,包括遼陽石化分公司、慶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聯通遼陽分公司、鞍鋼弓礦公司、東電四公司、水電六局。
三、工作目標。
根據國發〔20xx〕19號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采取分類指導、分批實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駐我市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遼陽市駐遼陽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長由分管城市建設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相應副秘書長、市國資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建公用事業局、市水務局、遼陽供電公司及相關接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搞好配合,簡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務,確保分離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五、接收單位的確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業”移交項目優先移交給有實力、信譽好的國有企業,由專業化企業實行社會化管理。結合我市實際,主城區及縣(市)區供水設施移交至遼陽市自來水公司,河東地區供水設施資產移交至市國資公司,轉供水業務委托中信環境水務公司管理;供電設施移交至國家電網遼陽供電公司;供熱設施移交至遼寧沈煤紅陽熱電有限公司(移交企業也可另行選擇有能力、有資質的供熱單位);主城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白塔房管處、文圣房管處管理,縣(市)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的責任、權利、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
六、移交與接收企業責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電、暖設施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承擔運行維護責任,具體事項雙方在改造協議中明確。改造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水、電、暖設施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維護。移交企業、接收企業應相互配合,完善分離移交項目涉及的各項手續。如涉及人員移交,移交企業應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向職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預防和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集訪或群體性事件。職責分工未盡事項,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七、分離移交項目管理和實施。
移交企業、接收單位應分別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項目責任人,做好銜接和溝通工作。移交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規范,與接收單位共同協商做好項目招投標和施工管理。接收單位應做好項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組織管理,保證項目質量和施工安全。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分離移交費用測算和支付。
制定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設施改造技術標準和費用執行標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的費用測算,由接收單位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照我市技術標準,結合本地區和移交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工程改造預算報市專家審核組論證確定。分離移交費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協商決定。
九、資產處置。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移交企業協調提供。
其他未盡事宜,由市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離移交范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后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三、工作目標。
按照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力爭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任務。
四、接收主體。
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沈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沈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擔保公司)承擔。
五、責任分工。
(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匯鼎公司和沈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沈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沈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六、資產處置。
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七、操作流程。
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沈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后進行資產交接,并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于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于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后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并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四
根據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資委市財政局《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xx〕100號)精神,為認真做好全縣范圍內各級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暖(氣)及物業管理(以下稱“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切實解決國有企業辦社會負擔,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原則上先移交后改造,對維修改造任務大、一次性整體移交困難的,可分步實施,先移交抄表、收費、日常運營管理等事項,待設施設備維修改造完成后再移交資產;堅持按不低于我縣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實施改造移交,保證分離移交后的設備設施符合基本標準、運行正常。
按照中央、省、市有關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總體進度要求,駐靈石縣中央、省屬國有企業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縣兩級國有企業力爭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起國有企業原則上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央企、省企、市企以及縣國有企業,實際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政策性破產、關閉撤銷的國有企業未按規定移交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國有供能企業和承擔接收任務企業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也應進行剝離,實行獨立核算。
(一)領導小組。
成立靈石縣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政府縣長劉旋擔任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胡金良擔任常務副組長。成員單位由政府辦、人社、編辦、經商、民政、財政、國土、住建、規劃、水務、教科、衛計、檔案、供電、供熱等部門,翠峰、南關、兩渡、靜升四個鄉鎮,東城、西城、北城三個社區管委會和南關鎮社區管理委員會、靜升新區建設管委會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過程中的重點、難點以及全局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商局,主任由經商局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經商局副局長何立新擔任。主要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推動工作落實等。
(二)部門、鄉鎮、社區管委會職責。
經商局負責做好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財政局會同經商局制定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做好補助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管理工作;教科局負責學校分離移交工作;國土局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移交工作;供電公司負責完成供電分離移交工作;住建局牽頭,水務局、規劃局配合,負責供水、供暖(氣)分離移交工作;衛計局負責涉及醫療方面的移交工作。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委會要成立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明確牽頭領導和承辦人員,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抓好工作協調落實。
(三)移交企業職責。
移交企業作為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方案制定、清產核資、施工保障等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各專項工作組及政府指定的接收企業進行溝通,共同做好分離移交工作。從事“三供一業”專業化運營的國有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分離移交工作。
(一)對基本符合移交條件的“三供一業”應一次性接收,由接收單位負責全面運維管理,移交企業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對維修改造任務較大的,由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共同協商,簽訂移交框架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設立過渡期。過渡期間由接收單位負責收取相關費用,負責相關設施設備的日常運維管理和維修改造,移交企業做好相應配合工作。
(二)探索物業管理移交途徑。物業管理移交方式可按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移交,第一種方式是原國有企業的物業公司可通過公平競爭方式參與原有物業管理職能的招投標,但移交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給予物業管理補貼。第二種方式是積極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國有物業管理公司跨區域接收移交企業的物業管理職能。第三種方式是已進行過房改的職工家屬區,也可在當地政府指導下,由業主大會按照市場化原則選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實行業主自我管理。
(三)明晰職工家屬住房產權性質。移交企業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對接,對住宅的產權進行明確。對具有完全私有產權的,所在企業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為房屋產權所有人辦理相關證件;對不具有完全私有產權(如經濟適用房)或暫時無法辦理的應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在限定時間內辦理;對租賃性質的,按照有關規定,由企業與住戶協商,完善住房租賃合同,妥善處理房屋產權問題。
(四)職工安置。由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協商,本著工作需要、能移交則移交、優先安置現有從業人員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并落實“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明確涉及職工情況、勞動關系處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內容。不能移交的“三供一業”從業人員由移交企業妥善分流安置;勞務派遣人員等非移交企業的職工由移交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協商,按照有關規定和勞務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五)抓住政策“窗口期”,切實用好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按照中央、省級、市級財政所對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補助政策的時間節點要求,及時上報補助資金申請。補助資金申請的必備條件為移交雙方簽訂移交框架協議,20xx年年底前,移交企業與縣人民政府全部簽訂移交框架協議,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做好宣傳和穩定保障工作。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過程中的穩定問題,維護分離移交職工的合法利益,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確保分離移交工作平穩過渡。
(一)各相關單位、國有企業要按照工作職責要求和《晉中市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改造標準及費用測算指導意見》,認真核實、測算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改造標準和費用,及時溝通對接,及時匯總報告,為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奠定基礎。
(二)相關國有企業要及時向縣經商局、縣財政局報送所屬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情況報告,報告應包括分離移交實施基本情況、分離移交清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工作建議等主要內容,促進“三供一業”移交盡快完成。
(三)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做好分離移交工作,推動“三供一業”順利進展。
(四)相關企業和接收單位要規范使用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資金,對擅自挪用、違規使用的,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依法查處在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中違規操作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嚴厲懲處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產的行為。
其它未盡事宜,由縣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五
為做好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資委、省財政廳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xx〕2號)的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指對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相關設備設施,按照同一標準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我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主要包括:
(一)駐我市中央、省屬國有企業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項目。
(二)我市市屬和區縣屬國有企業(含中央下放及省屬下劃企業)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項目。
(一)堅持企業為責任主體。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要針對自身的不同特點,理清工作思路、創造條件、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分類處理,積極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堅持政府引導與自主協商相結合。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根據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的現狀,共同協商簽訂移交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和責任。雙方分歧較大且無法協商一致時,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予以引導,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進行裁定,確保工作有效銜接和按時完成。
(三)堅持維修改造經濟可行。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原則上先移交、后改造;經交接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先改造、后移交。維修改造,由交接雙方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實施,保證分離移交后設施設備的`運行正常。分離移交費用,由交接雙方根據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協商測算。
(四)堅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減輕駐我市中央、省屬國有企業負擔的同時,增加我市承擔接收任務國有企業的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推進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同時,統籌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我市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切實維護好移交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確保移交期間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服務水平不下降。
(一)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的分離移交工作。
(二)分離移交完成后,各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
分離移交費用包括相關設備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
(一)駐我市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按照國辦發〔20xx〕4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中央下放我市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補助,市財政不重復補助。
(三)省屬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按照陜政辦發〔20xx〕2號文件規定執行。省屬下劃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補助,市財政不重復補助。
(四)市屬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承擔主要成本,根據調研摸底概算,結合財力,市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國資委負責制定。
(五)各區縣屬國有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區縣政府明確解決辦法。
為有利于分離移交涉及的資產實行無償劃轉并防止接收單位在取得分離移交費用后發生“棄管”等短期行為,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接收單位:
(一)供水業務和資產,位于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和各開發區行政區域內的,移交至西安水務集團;位于其他區縣行政區域內的,移交至各區縣政府指定的國有獨資企業。
(二)供電業務和資產,按照實際供電關系移交至國家電網西安供電公司或陜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三)供氣業務和資產,位于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和未央區行政區域內的,移交至西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位于其他區縣行政區域內的,移交至各區縣政府指定的國有獨資企業。
(四)供熱業務和資產,由國有集中供熱企業實行市政集中供熱的,移交至該國有集中供熱企業;由非國有集中供熱企業實行市政集中供熱的,與物業資產捆綁移交至西安華衡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自備鍋爐集中供熱的,原則上應當實施改造接入市政集中供熱系統,接入市政集中供熱系統暫不具備條件的,與物業資產捆綁移交至西安華衡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五)物業資產,應包括移交的職工家屬區范圍內的國有劃撥土地、未出售單位產權公房、以及移交企業為職工家屬區正常管理運營提供保障的物業辦公用房和配套用房、未出售單位產權車庫及門面房等地上和地下的相關國有資產,移交至西安華衡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原則上隨同物業資產移交至西安華衡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已完成房改的職工家屬區,也可由移交企業組織業主大會市場化選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實行業主自我管理,用于物業管理的配套用房由市場化選聘的物業管理機構或實行業主自我管理的機構無償使用。
(一)移交企業和接收企業要以大局為重,各確定一名主管領導主抓此項工作,同時確定責任部門、責任人。移交企業要積極配合接收單位提供準確全面的基礎資料,接收單位要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接收工作。
(二)接收單位作為建設單位,依法對應進行招投標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工程項目,按照招投標程序擇優選擇施工方;并與移交企業一起做好項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組織管理,保證項目質量和施工安全。
(三)改造工程完成前,水電氣熱設施由移交企業與施工的水電氣熱企業共同承擔運行維護責任,具體事項雙方在改造協議中明確。改造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水電氣熱設施由水電氣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和維護;相關接收單位不具備維護資質的,應委托專業企業(機構)進行維護,并簽訂委托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移交企業同一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的維修改造,原則上同步實施,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及施工單位應相互配合,可共同成立“三供一業”實施工作組,明確項目責任人,完善分離移交項目涉及的各項手續并做好溝通銜接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五)物業資產接收單位要在市房管局開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時,由移交企業按照《西安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將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轉交物業資產接收單位,存入專戶專用。
(六)移交企業應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深入細致開展職工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預防和負責處理由此引發的集訪,確保企業正常運轉和職工隊伍穩定。
(一)資產處置。分離移交涉及的國有資產,依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62號)的規定,無償劃轉至本工作方案確定的國有接收單位。由移交企業按照國辦發〔20xx〕45號文件和陜政辦發〔20xx〕2號文件的規定,做好移交資產清查、財務清理、審計評估、產權變更及登記等工作,并報請隸屬的企業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財政部門備案;多元股東的移交企業應當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權的比例核減國有權益。
(二)財務處理。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按照《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財務會計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并將賬務處理依據、方式和結果作為重大財務事項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分離移交事項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造成較大影響的,應由中介機構出具專項鑒證意見,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國資監管機構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予以適當考慮。
(三)妥善安置人員。移交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涉及的移交企業從業人員,由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按照我市確定的從業人員接收標準,自行協商接收安置。無法接收的人員,按照國辦發〔20xx〕45號文件規定,由移交企業妥善安置。
(一)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駐我市中央、省屬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工作,組織推進市屬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工作,督促指導區縣屬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工作。
(二)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進展情況;配合市建委做好我市“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標準的牽頭工作。
2.市財政局牽頭做好中央下放企業補助資金和省級補助資金的申報、分配、撥付,制定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籌措市屬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的補助資金。
3.市建委負責牽頭,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達到我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分戶計量、按戶收費,滿足職工正常生活需求的原則,提出我市的“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標準,經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印發執行;指導物業維修改造有關工作。
4.市發改委負責協調供電接收單位實施接收工作;指導供電維修改造有關工作;指導協調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配合市建委做好供電設施設備維修改造標準的制定工作。
5.市市政局負責協調供熱、供氣接收單位實施接收工作;指導供熱、供氣維修改造有關工作;協調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的占道施工審批工作;配合市建委做好供熱、供氣設備設施維修改造標準的制定工作。
6.市水務局負責協調供水接收單位實施接收工作;指導供水維修改造有關工作;配合市建委做好供水設備設施維修改造標準的制定工作。
7.市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區縣、開發區做好轄區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成立業主大會、項目交接等工作;配合市建委做好物業維修改造及物業從業人員接收等標準的制定工作。
8.市人社局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接續及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等工作。
9.市國土局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房屋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負責指導各移交項目涉及的土地分割工作。
10.發改、市政、房管、環保、規劃、衛生、消防、交警及城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責,保證在確定的工作時限內,為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抓緊辦理有關手續;設立“容缺”審批機制,解決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相關證照辦理上的遺留問題。
(三)各區縣政府要成立工作機構,建立協調工作機制,負責督促和全面協調中央、省屬和市屬國有企業在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的維修、改造和移交工作;負責協調區縣城管、衛生等部門減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并結合本區縣實際,制定出臺本區縣屬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其它未盡事宜,由市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必要時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六
在大學生活的最后一年,我有幸成為了一家大型企業的三供一業實習生。實習之前,我認真準備了各種資料,了解了該企業的運營情況和實習生的工作崗位。期待著能夠在實習中學到更多的實操經驗,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
段二:實習的第一印象。
我的實習崗位是負責企業供應鏈管理的一線實習生。在第一天到達企業的時候,我被規模龐大的企業所震撼。整潔的辦公室、繁忙的人群、快節奏的工作,讓我一時間有些慌張。但是實習導師的細心指導和同事們的熱情幫助,讓我很快適應了這個環境。通過與供應商的對接和物料的調配,我逐漸理解了供應鏈的運作機制。
段三:實習中的問題與挑戰。
雖然在實習中遇到了不少問題和挑戰,但這些困難也讓我不斷成長。首先,溝通能力是我在實習過程中最大的難題。在與供應商溝通時,有時因為信息不準確造成了訂貨錯誤,這不僅影響了企業的運營效率,也給供應商帶來了麻煩。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和實踐,我逐漸提升了自己的溝通能力,并通過及時準確的信息反饋,解決了這個問題。其次,團隊協作也是一個需要解決的難題。每天面對大量的訂單和客戶需求,我發現單靠一個人的努力無法完成,需要與同事們密切配合,形成默契的執行團隊。通過與同事們的交流和合作,我學會了與人合作的重要性和技巧。
段四:實習中的收獲和成長。
在實習生涯中,我不僅深入了解了企業的供應鏈管理流程,還增強了自己的責任感和抗壓能力。通過與供應商的對接和物料的調配,我感受到了供應鏈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同時,我也鍛煉了自己在高壓下工作的能力,學會了處理突發事件的應對策略。通過與同事們的交流和合作,我溝通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并充分認識到了團隊協作的重要性。
段五:對實習的總結和展望。
通過這次實習,我收獲了很多,也意識到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實習結束后,我將更加努力地學習和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爭取成為一名優秀的供應鏈管理人員。同時,我也希望自己能夠繼續保持對新知識和新技能的敏感度,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
總之,三供一業實習生涯是我大學生活中非常寶貴的一段經歷。通過實習,我不僅學到了專業知識和技能,還鍛煉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這次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也為我以后步入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我相信在未來的工作中,這段實習經歷將給我帶來更多成長和機遇。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七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離移交范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后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三、工作目標。
按照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力爭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任務。
四、接收主體。
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沈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沈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擔保公司)承擔。
五、責任分工。
(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匯鼎公司和沈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沈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沈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六、資產處置。
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七、操作流程。
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沈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后進行資產交接,并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于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于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后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并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八
在為期五天的學習中認識到三供一業改造的必要性,我有以下幾點認知。
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利國利民。
二、三供一業的形式是移交,實質是社會化管理。
1、清算報告正文。
2.補助資金清算申請表。
3.證明材料。
4.其他材料。
四、通過學習培訓感受到自己掌握的知識太少了,在改造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提前準備清算需要的資料。
五、在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法律政策上請教劉錫民老師,清算中遇到疑問請教連國棟老師。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九
1.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簽訂分離移交正式協議,并明確各方職責、分工、違約責任、項目建設標準、分離移交范圍、項目建設時間、戶均改造費用標準、資產移交等事項。
2.接收單位作為項目法人根據項目屬地管理原則到當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項目立項。
3.接收單位向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備案。
4.市建設局牽頭、國資委、財務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參加維修改造方案討論,提出修改意見,最終確定維修改造方案。
5.接收單位委托設計單位組織項目設計,繪制藍圖。6.委托工程造價單位對維修改造項目依據“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標準編制工程造價預算。
7.接收單位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維修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施工單位。
8.接收單位會同移交企業根據工程進度申請撥付維修改造啟動資金。
9.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圖紙,嚴格以“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標準為依據組織施工。
10.由接收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后,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
11.項目完工,驗收合格,“三供一業”整體移交至接收單位。
12.項目投資形成的資產通過相關部門出具劃轉文件,劃轉至接收單位。
13.接收單位會同移交企業申請補助資金清算,分離移交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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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
為規范和加強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制定了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下面是辦法的詳細內容。
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1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45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央財政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補助資金,用于支持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三供一業”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基本實現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中央企業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的目標。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是指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含原政策性破產企業),包括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業。
本辦法所稱“三供一業”是指分離移交前中央企業實際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項目。
第四條補助資金分配遵循“分項核定、比例補助、年度預撥、據實清算”的原則。
第五條財政部負責補助資金年度預算編制,資金分配、撥付和清算,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國資委負責組織指導集團公司按要求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并按時完成工作目標,審核集團公司匯總上報的補助資金申請,編制“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預算,督促集團公司合理使用補助資金,并對“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完成情況及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集團公司負責制定本集團“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總體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所屬企業開展“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審核匯總上報本集團補助資金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加強補助資金內部控制管理,接受財政部、國資委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補助范圍和比例。
第六條補助范圍是中央企業在201月1日以后實施分離移交的`“三供一業”。中央企業在1月1日至12月31日實施分離移交的“三供一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七條中央財政對“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予以補助,分離移交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標準和改造費用標準不得高于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八條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補助50%,對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補助100%。
第三章補助資金申請、預撥和清算。
第九條中央企業已簽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維修改造)協議或者框架協議的,可以申請預撥補助資金。維修改造和分離移交完成后,中央企業應當及時申請清算補助資金。
簽署框架協議的中央企業,應加快工作進度,盡快簽署分離移交(維修改造)協議。
第十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應當向集團公司報送補助資金預撥申請文件。集團公司審核匯總形成本集團補助資金預撥申請文件,2016年8月底前報送至國資委、財政部,以后年度每年于2月底前報送至國資委、財政部。
第十一條補助資金預撥申請文件主要包括“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總體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劃,擬(已)分離移交項目基本情況、分離移交費用預算金額、申請補助金額,以前年度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工作進展情況等內容,同時包括以下材料:
(一)相關協議、分離移交費用預算金額說明及相關依據文件等材料。
(二)相關企業屬于原政策性破產企業范圍的證明材料。
(三)補助資金預撥申請表(見附表1)。
第十二條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完成后,集團公司隨同補助資金預撥申請文件一并報送補助資金清算申請文件。補助資金清算申請文件主要包括“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離移交費用支出情況、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等內容,同時包括以下材料:
(一)移交協議、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分離移交費用清單、資金支付憑證等材料。
(二)補助資金清算申請表(見附表2)。
第十三條國資委對集團公司報送的補助資金預撥和清算申請文件進行審核,2016年9月15日前將審核意見報送財政部,以后年度每年于3月20日前將審核意見報送財政部,并同時報送預撥資金審核匯總表(見附表3)、清算資金審核匯總表(見附表4)、資金撥付審核意見表(見附表5)。
第十四條財政部對國資委的審核意見復核后,核定中央財政應補助金額,并按照以下標準預撥和清算:
(一)對簽署分離移交(維修改造)協議的,按應補助金額的全額預撥。
(二)對簽署分離移交(維修改造)框架協議的,按不超過應補助金額的90%預撥。
第十五條財政部按照年度預算安排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集團公司。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提交補助資金清算申請文件的最后截止時間為2月底前,逾期未提交的,財政部將會同國資委進行清算審核。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中央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規范使用和管理補助資金。
第十八條財政部、國資委適時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違規使用補助資金等行為,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中央財政撥付的補助資金作為費用性支出。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涉及資產無償劃轉和移交的,應當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62號)的規定,做好審核批準、報備、資產清查、財務清理、審計評估、產權變更及登記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和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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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一
為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繼續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推動全區加快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實現新一輪更好更快發展,根據中央、省、市委有關要求和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農村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標準、提升效率”為主要內容的“三提升”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落實“全力抓發展,著力抓調整,突出抓項目,重點抓城建,全民抓創業”的總思路,緊緊圍繞“創新理念增活力,轉變作風增合力,優化結構增動力,科學發展增實力”的工作主題,以創建學習型黨組織、對標定位創優爭先、深化干部作風建設為抓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主觀能動作用,抓學習提能力、抓創新提標準、抓規范提效率,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凝聚力、創新力、執行力,為推進全區更好更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服務中心。緊緊圍繞加快結構調整、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打造新的經濟增長極、實現后發趕超等工作,積極謀劃、推進活動,真正把活動效果落實到促進工作、推進科學發展上。
(二)堅持統籌兼顧。既立足當前工作,又著眼長遠發展;既著力解決問題,又注重健全制度機制;既注重發揮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又充分調動基層黨員干部的積極性;既發揮各級黨組織的牽頭作用,又發揮部門、系統的行業管理作用,以活動促進工作,以工作檢驗活動效果,做到兩促進、兩提高。
(三)堅持分類推進。區別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特點,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確定活動的目標任務、方法措施和衡量標準,分類指導,重點突破,帶動全局,努力實現活動效果最大化。
(四)堅持群眾參與。認真貫徹群眾路線,堅持開門搞活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評議和監督,以實際成效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信任。
三、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活動,使全區廣大黨員干部思想和行動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精神狀態更加積極、主動、有為,促進各項工作任務更好地落實。
一是發展理念實現新轉變。立足站在新起點、實現新跨越,引導黨員干部進一步深化區情認識,不斷強化科學發展意識、機遇意識、開拓意識,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樹立事爭一流、追求卓越的價值取向,勇于承擔重任,敢于攻堅克難,使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科學發展成為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二是發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引導黨員干部把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強化學習培訓與實踐鍛煉,努力提高辯證思維、統籌兼顧的能力,搶抓機遇、開拓創新的能力,攻堅克難、推動落實的能力,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能力,做好群眾工作、維護和諧穩定的能力。
三是發展定位得到新提高。圍繞建設“京冀晉蒙交界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示范區”和“4+3”現代產業發展定位,以先進地區為標桿,繼續深入實施項目帶動、精品城市、擴區上山、科教興區“四大戰略”,著力增強要素集聚、科技創新、文化引領和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和產業布局,增強文化軟實力,提升綜合競爭力,努力打造京冀晉蒙交界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示范區、現代服務業集聚區、低碳經濟先行區。
四是發展難題獲得新破解。把握關鍵,統籌力量,合力攻堅,切實解決影響制約科學發展的瓶頸問題,努力在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城市建設、新農村建設、重大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黨的建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成效。
五是發展環境得到新優化。圍繞服務創新創業、推動科學發展,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樹立優化發展環境意識,凝聚實干,創優爭先,實現行政服務透明化,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守信的市場環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環境、激勵創業的人文環境。
六是發展機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實學習實踐活動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中形成的好機制、好做法,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繼續深化完善,不斷創新提升,努力形成推動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
提升能力、提升標準、提升效率,是推動全區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趕超跨越的重大舉措和重要任務。要通過開展集中活動,力爭在四個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在全區上下形成自覺追求“三提升”的思想共識,確立實現“三提升”的有效措施,解決一批制約“三提升”的突出問題,初步建立有利于實現“三提升”的體制機制,讓干部群眾切實感受到開展活動帶來的新變化。
四、推進措施。
全區“三提升”活動從203月底開始啟動,到年底基本結束,共分七個階段,各階段相互結合,壓茬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3月20日----3月31日)。
“三提升”活動全面展開前要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及時學習傳達市、區關于深入開展“三提升”活動的有關精神,組建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搞好前期謀劃,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方案。3月25日召開全區深入開展“三提升”活動動員大會,區委書記作動員講話。全區動員會后,各部門各單位要于3月底前召開動員大會,主要負責同志要作動員講話。要充分利用橋東黨建網、報紙、電視臺及宣傳欄等各種媒體和載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黨員干部主動參與、廣大群眾積極支持“三提升”活動。各部門各單位活動方案、組織機構、學習計劃于3月27日前報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階段:集中學習、對標定位階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1、開展“博學多問,提升能力”主題學習月活動。結合學習型黨組織創建活動,全面落實市委《關于—20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實施意見》和《—全市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制定全區集中學習計劃,采取中心組學習、集中討論、舉辦專題報告等多種形式,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zm“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馬列著作理論的基礎上,結合區情實際,以學習現代產業、城市管理、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新知識,以及服務全區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發展環境所需要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識為重點,聘請知名院校專家教授進行專題講座,組織黨員干部到先進地區考察學習,學習借鑒外地好做法好經驗。集中學習和自學都要有記錄,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7天,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每名黨員干部至少撰寫一篇學習體會,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學習體會于4月20日前報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培樹典型,樹立學習導向。按照全區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安排,結合實際,在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中深入開展“內學王永利、外學王彥生”活動,在廣大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學趙治海做科技攻關能手、學郭建仁做干事創業標兵”活動,結合行業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橋東驕傲·百佳楷模”中的先進典型,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爭做學習的榜樣、創新的代表、實干的典范、廉潔的楷模、服務的標兵。
3、全方位開展“對標定位、創優爭先”活動。通過找差距、定目標、尋路徑,明確對標定位的三個層次:即要放眼區外,找準發展定位、確立發展目標,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各部門各單位、各行業、產業、企業要瞄準國內、國際一流水平和先進標準,與行業高端和強勢企業對標,致力打造參與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競爭的行業、產業和企業龍頭;每個崗位每名干部要瞄準干得最好、干到極致,力爭好中求好、精益求精。各部門各單位要在集中學習、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的基礎上,動員廣大黨員干部圍繞工作能力、工作標準、工作效率向一流水平、最高層次看齊,以此為核心取向,高起點定位努力方向。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要開展“對照群眾意見查不足、對照最高標準看差距、對照專家和群眾建議找問題”活動,認真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謀劃措施,謀劃長遠發展定位和確定階段性目標,形成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對標定位報告》。領導班子《對標定位報告》要體現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總體思路、工作目標、推進方法和保障措施,初稿形成后要廣泛征求意見、組織群眾評議;黨員干部《對標定位報告》要通過召開專題會議討論交流、修改完善。4月10日前,各部門各單位要本著切合實際、體現前瞻的原則,提出一項年內突破性重點工作,經主管區領導審定后,與領導班子《對標定位報告》一并報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部門各單位還要在形成《對標定位報告》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區域經濟發展、城市建設、行業發展、產業升級等方面的若干規劃,組織專家論證,制定跟進、趕超“路線圖”,形成一批規劃成果,為制定全區十二五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對標定位臺賬,以各部門各單位《對標定位報告》為依據,抓好督導檢查,促進工作落實。通過全方位開展“對標定位”,真正使人人爭一流、事事爭一流、時時爭一流成為全區上下的共同追求和一致行動。
4、統籌推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作風建設年活動整改落實后續工作。把“三提升”活動做為推動“兩項”活動整改提高的`重要載體,統籌安排、深入推進。積極進行查漏補缺,利用1個月左右時間,各部門各單位對群眾滿意度測評中征求到的意見、認真開展一次“回頭看”,進一步查找薄弱環節,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推進臺賬,確保落實到位。4月25日前,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形成的自查報告報送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三階段:提速增效,優化環境階段(2010年5月1日----5月31日)。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2010年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以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重點,提高服務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努力營造有利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一流發展環境。
1、深化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圍繞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服務首席代表制、統一受理制、重大項目代b制、并聯審批制、政務信息公開與行政監察制,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結合各單位職能和業務特點,完善和落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崗工作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體系。
2、繼續深化“服務窗口亮起來”工程。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制定標準,繼續深入開展“三學兩比一創”活動,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促進服務“窗口”亮起來,著力解決職責定位不明確、管理松散、應進未進、體外循環等問題,完善運行機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務水平。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條件差、運行不規范的,要在6月底前全部規范運行。
3、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以整治少數部門和公務人員“亂收費亂罰款”行為、整治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行為、“治懶治庸”和整治“鋪張浪費”行為為重點,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活動,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督查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繼續搞好明查暗訪,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辦案件力度,狠剎不良風氣。通過集中整治行動,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使各級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工作狀態,為群眾和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快捷、更加規范、更加優質的服務。
第四階段:集中攻堅、破解難題階段(2010年5月1日----8月31日)。
1、開展“對標定位”集中攻堅行動。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已經建立的對標定位臺賬,把“三提升”活動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與第二批、第三批學習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后續工作緊密結合,開展“百日集中攻堅”,對整改方案作出承諾而目前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務和年內擬突破的重點工作,采取掛牌督辦、銷號結辦、跟蹤問效等手段,逐一落實兌現,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6月底前要完成95%的整改任務,年內擬突破的重點工作要取得階段性成效。
2、進行半年工作總結。7月份,市委將對我區“對標定位、創優爭先”進展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區委、區政府也將適時對各部門各單位“對標定位、創優爭先”進展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并按照對標定位的要求,把考核位次、工作排序前移,表彰評比、創優爭先,項目、產品、技術和品牌重大突破,以及形成一批長遠規劃成果作為衡量活動是否取得成效的標準。同時,將打基礎、利長遠、可持續的工作作為重要衡量依據。各部門各單位對“三提升”活動半年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形成自查報告,查漏補缺。6月20日前,各部門各單位將自查報告報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五階段:深入分析檢查階段(2010年9月1日----9月30日)。
根據區委分析評價的結果,加大力度,進一步繼續深入查找本部門本單位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剖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進方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完成時限。各部門各單位將制定的推進方案于9月25日前報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六階段:強力推進落實階段(2010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實行破解難題責任制,處級領導分工負責,做到一個難題、一名領導、一套人馬、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各部門各單位要利用二個月的時間,按照制定的推進方案,進行新一輪集中整改和攻堅行動。要針對調整優化結構、應對金融危機、節能減排、增加居民收入、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等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難點問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黨建工作中的重點問題,強力推進,認真落實。對涉及面廣的重大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與上級溝通,上下聯動、左右聯系、合力破解。區“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督辦臺賬,每周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整改任務100%完成,全年各項重點工作取得成效。
第七階段:健全長效機制,強化組織保障階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健全長效機制。圍繞貫徹落實省、市委《關于建立健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建立完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城市規劃、土地供給、環保約束、財稅分配、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機制,形成有利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制度體系。
2、強化組織保障。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不斷深化“一抓雙管”制度,完善提升“一定三有”機制,提升城市社區“三有一化”水平,擴大“兩新”組織覆蓋面,切實加強機關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不斷培強基本隊伍、筑牢基本陣地、健全基本制度、抓實基本載體、落實基本保障,為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提供強有力組織保證。
五、組織領導。
一要強化領導力量。各級黨組織要把深入推進“三提升”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區成立“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下設活動辦公室。各部門各單位也要結合單位實際,調整充實力量,成立相應機構。“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良好局面。
二要強化協調指導。區級領導結合分工,按照“一抓雙管”制度,深入到聯系點和部門,要充分發揮“百人工作隊”的優勢,指導工作,解決問題。各部門各單位“三提升”活動領導小組要及時掌握活動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分析解決存在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從實際出發,精心設計載體,豐富活動內涵,創新活動形式,防止就活動搞活動、搞文山會海,杜絕形式主義。
三要強化督導檢查。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整合紀檢監察、黨政督查等力量,采取日常督導和重點督導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督查督辦、定期通報等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要把開展“三提升”活動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結果運用。
四要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工作簡報等媒體的作用,及時宣傳全區深入推進“三提升”活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和先進典型,對不作為、亂作為的反面典型,要公開曝光,營造推進“三提升”活動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不斷把活動引向深入。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二
為切實做好駐遼陽市中央企業(以下簡稱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剝離駐我市央企辦社會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1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
(五)堅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則,通過建立機制,搭建平臺,加強協調指導,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圍。
省國資委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名單中明確的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簡稱“三供一業”)職能,包括遼陽石化分公司、慶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聯通遼陽分公司、鞍鋼弓礦公司、東電四公司、水電六局。
三、工作目標。
根據國發〔2016〕19號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采取分類指導、分批實施的方法,于底前基本完成駐我市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遼陽市駐遼陽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長由分管城市建設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相應副秘書長、市國資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建公用事業局、市水務局、遼陽供電公司及相關接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搞好配合,簡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務,確保分離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五、接收單位的確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業”移交項目優先移交給有實力、信譽好的國有企業,由專業化企業實行社會化管理。結合我市實際,主城區及縣(市)區供水設施移交至遼陽市自來水公司,河東地區供水設施資產移交至市國資公司,轉供水業務委托中信環境水務公司管理;供電設施移交至國家電網遼陽供電公司;供熱設施移交至遼寧沈煤紅陽熱電有限公司(移交企業也可另行選擇有能力、有資質的`供熱單位);主城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白塔房管處、文圣房管處管理,縣(市)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的責任、權利、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
六、移交與接收企業責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電、暖設施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承擔運行維護責任,具體事項雙方在改造協議中明確。改造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水、電、暖設施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維護。移交企業、接收企業應相互配合,完善分離移交項目涉及的各項手續。如涉及人員移交,移交企業應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向職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預防和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集訪或群體性事件。職責分工未盡事項,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七、分離移交項目管理和實施。
移交企業、接收單位應分別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項目責任人,做好銜接和溝通工作。移交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規范,與接收單位共同協商做好項目招投標和施工管理。接收單位應做好項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組織管理,保證項目質量和施工安全。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分離移交費用測算和支付。
制定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設施改造技術標準和費用執行標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的費用測算,由接收單位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照我市技術標準,結合本地區和移交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工程改造預算報市專家審核組論證確定。分離移交費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協商決定。
九、資產處置。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移交企業協調提供。
其他未盡事宜,由市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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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離移交范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后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三、工作目標。
按照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力爭于年底前完成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任務。
四、接收主體。
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沈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沈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擔保公司)承擔。
五、責任分工。
(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匯鼎公司和沈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沈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沈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六、資產處置。
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七、操作流程。
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沈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后進行資產交接,并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于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于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后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并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三
2014年5月9日10日,國務院國資委在重慶市召開駐重慶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供水、供電、供暖(在非供暖地區,指供天然氣)和物業管理(簡稱“三供一業”)工作會議,全面啟動分離移交工作。國資委主任張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到會并講話。集團公司總經理溫剛參加會議。
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國有企業減輕負擔、集中精力發展主營業務,也有利于整合資源改造提升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職工居住環境。2012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先后在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遼寧、吉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等10省(市)開展了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全面開展分離移交工作積累了經驗。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推動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2016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二)工作要求。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分離移交工作執行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臺的相關標準和政策,保證分離移交后設備設施符合基本標準、正常運行。
二、主要任務。
(三)明確責任主體。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企業,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要根據“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的現狀,共同協商維修改造標準及組織實施方案等事項,簽訂分離移交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作有效銜接。
(四)規范審核程序。接收單位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依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62號)的規定,對分離移交涉及的資產實行無償劃轉,由企業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報主管財政部門、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五)嚴格移交程序。移交企業要做好移交資產清查、財務清理、審計評估、產權變更及登記等工作,并按照財企〔2005〕62號文件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多元股東的企業應當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權的比例核減國有權益。
(六)明確財務規則。企業應按照《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財務會計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并將賬務處理依據和方式作為重大財務事項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分離移交事項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造成的影響,應由中介機構出具專項鑒證意見,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七)妥善安置人員。移交“三供一業”涉及的從業人員,原則上按照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標準接收安置,按照有關政策無法接收的人員由移交企業妥善安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要做好相關工作銜接,深入細致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確保企業正常運轉和職工隊伍穩定。
(八)探索移交途徑。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物業管理可由國有物業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當地政府指定有關單位接收,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國有物業管理公司跨地區接收移交企業的物業管理職能。已經進行過房改的職工家屬區,也可在當地政府指導下,由業主大會市場化選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實行業主自我管理。
三、保障措施。
(九)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
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請、預撥和清算,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產生較大影響的,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可予以適當考慮。
四、組織領導。
(十)發揮地方作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標任務,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建立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創造便利工作環境。省級人民政府要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協調推動本地區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開展工作。地市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工作辦法,協調落實接收單位,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對分離移交工作實行全過程管理。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做好分離移交工作。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四
(一)工作目標。2016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年底前基本完成。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二)工作要求。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分離移交工作執行地市級以上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標準和政策,保證分離移交后設備設施符合基本標準、正常運行。
二、主要任務。
(三)明確責任主體。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企業,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要根據“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的現狀,共同協商維修改造標準及組織實施方案等事項,簽訂分離移交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作有效銜接。
(四)規范審核程序。接收單位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依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62號)的規定,對分離移交涉及的資產實行無償劃轉,由企業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報主管財政部門、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五)嚴格移交程序。移交企業要做好移交資產清查、財務清理、審計評估、產權變更及登記等工作,并按照財企〔2005〕62號文件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多元股東的企業應當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權的比例核減國有權益。
(六)明確財務規則。企業應按照《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財務會計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并將賬務處理依據和方式作為重大財務事項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分離移交事項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造成的影響,應由中介機構出具專項鑒證意見,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七)妥善安置人員。移交“三供一業”涉及的從業人員,原則上按照地市級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標準接收安置,按照有關政策無法接收的人員由移交企業妥善安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要做好相關工作銜接,深入細致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確保企業正常運轉和職工隊伍穩定。
(八)探索移交途徑。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物業管理可由國有物業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當地政府指定有關單位接收,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國有物業管理公司跨地區接收移交企業的物業管理職能。已經進行過房改的職工家屬區,也可在當地政府指導下,由業主大會市場化選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實行業主自我管理。
三、保障措施。
(九)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
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請、預撥和清算,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其中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產生較大影響的,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可予以適當考慮。
四、組織領導。
(十)發揮地方作用。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標任務,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建立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創造便利工作環境。省級政府要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協調推動本地區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開展工作。地市級政府要制定完善工作辦法,協調落實接收單位,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對分離移交工作實行全過程管理。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做好分離移交工作。
(十一)落實企業責任。國有企業集團公司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進所屬企業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從事“三供一業”專業化運營的國有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分離移交工作。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使用分離移交資金,對擅自挪用、違規使用的,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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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指國企(含企業和科研院所)將家屬區水、電、氣(暖)和物業管理職能從國企剝離,轉由社會專業單位實施管理的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較強、涉及面廣、操作異常復雜的一項工作,習慣上我們將供水、供電、供氣(暖)與物業分離移交工作,簡稱“三供一業”移交工作。45號文件還在“三供一業”原來的含義上加了“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的'內容。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既是一項政治任務,更是一項重要的經濟任務。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央企、省企減輕負擔、集中精力發展主營業務,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成為市場競爭的真正主體,也有利于整合資源改造提升基礎設施,提升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改善職工居住環境,是實現公共服務專業化必然要求。
國務院先后下發了《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19號)、《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45號)文件,我市根據中央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關于做好駐岳央企、省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的通知》(岳政辦發[]29號)和《岳陽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速推進“三供一業”及其他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的通知》。以上幾個文件是我們做好“三供一業”移交工作的基本遵循。
1、由試點變為全面鋪開。4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于推進駐河南省、湖南省、重慶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指導意見》(國資改組[]161號)文件,206月24日,國務院國資委與湖南政府在長沙聯合召開駐湘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啟動工作會議,標志著“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在湖南正式試點開展。2016年7月13日,國資委和財政部共同召開全國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視頻會議,國務院下發了19號文件,標志著“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由試點變為在全國全面鋪開。
2、工作目標任務。對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氣(暖)和物業管理的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3、工作責任主體。19號文件指出,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企業。移交企業和接收單位要根據“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的現狀,共同協商維修改造標準及組織實施方案等事項,簽訂分離移交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作有效銜接。45號文件明確,各級國有企業要成立專項工作小組,按時出臺落實措施,積極籌措資金,防止逃廢金融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
19號文件指出,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地方作用。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要加強對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標任務,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建立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創造便利工作環境。
要明確“推動、協調工作開展的主體是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國資委、財政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各有關市直部門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督促指導企業做好分離移交工作。對分離移交涉及的資產實行無償劃轉,要報主管財政局和國資委備案。
4、工作時間節點。除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可在底前完成外,其他分離移交工作要在我市制定的總體方案框架內,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加快推進,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特別是針對巴陵石化和長嶺煉化,今年8月底前要簽訂電、氣移交協議,今年年底前要簽訂供水移交協議,底要完成水、電、氣的分離移交工作。
5、相關工作要求。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該工作由國資委牽頭協調,市直部門配合,充分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移交企業要做好移交資產清查、財物清理、審計評估、產權變更及登記工作,并按相關文件規定進項財務處理,地方政府要積極協調推動工作。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五
為切實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根據**供電分公司關于“三供一業”主輔分離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
(五)堅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則,通過建立機制,搭建平臺,加強協調指導,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圍。
我公司職工家屬區兩個家屬院,即新家屬院戶,舊家屬院戶,共計戶。
三、工作目標。
第一階段:6月至10月,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宣傳動員,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籌備工作。第二階段:11月12月,簽訂“三供一業”改造協議和移交協議。
第三階段:2018年底前完成我公司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供水改造到戶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長由書記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辦公由負責,確保分離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五、接收單位的確定。
“三供一業”移交工作,我公司主要任務是供水分離移交工作,供電已經分離,其他方面不涉及。提前做好供水移交協商工作,確保×××自來水公司按時接收。
六、移交與接收責任分工。
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維護。移交企業、接收企業相互配合,完善分離移交各項手續。向職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職責分工未盡事項,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協商解決。
七、分離移交項目管理和實施。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規范,與接收單位共同協商做好項目招投標和施工管理。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分離移交費用測算和支付。
制定×××供電分公司“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設施改造技術標準和費用執行標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的費用測算,分離移交費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協商決定。
×××供電分公司。
2017年8月16日。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六
為鞏固和拓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進一步提高黨建工作水平,推動“三提升”活動扎實有效開展,按照市、縣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三提升”活動為載體和抓手,以“筑堅強堡壘、樹先鋒形象”為主線,緊緊圍繞“爭創五個好,筑堅強堡壘;爭當五模范,樹先鋒形象”主題,緊扣“打造城郊特色經濟鄉和壩頭文明生態鄉”目標,統籌推進黨的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動我鄉經濟社會實現跨越發展。
二、基本原則。
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要遵循以下六項原則:一是注重統籌兼顧。要把開展活動與推動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以活動促進工作,以工作檢驗活動,做到兩促進、兩提高。二是實施分類指導。要根據各支部的實際情況和黨員的崗位特點,明確活動的目標任務,確定活動主題,設計活動載體,找準開展活動的著力點。三是推動科學發展。要進一步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在各項工作上當先鋒、作表率。四是促進社會和諧。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維護穩定重要作用,積極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五是服務人民群眾。認真貫徹群眾路線,主動服務人民群眾,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六是加強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擴大組織覆蓋,加強黨員管理,完善工作機制,激發黨員隊伍活力。
三、爭創目標和重點。
黨組織爭創“五個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
共產黨員爭當“五模范”:自覺學習的模范、執行政策的模范、服務群眾的模范、愛崗敬業的模范、遵紀守法的模范。
爭創重點:全鄉各黨支部和黨員要圍繞爭創“五個好”、“五模范”總體目標,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農村黨支部要著力構建科技推廣、治安防控、公共服務三大網絡;黨員要爭做脫貧致富帶頭人、服務群眾貼心人、政策法規明白人、勤政廉潔放心人。機關黨支部(包括學校、醫院、信用社等支部)要爭創“五型”機關;黨員要爭做學習表率、業務尖子、創新能手、服務標兵、廉潔楷模。
四、方法步驟。
圍繞迎接建黨90周年、向黨的十八大獻禮兩個重大節點,利用2010年4月下旬—2012年十八大召開前這段時間,通過宣傳部署、全面爭創、對標定位、晉檔升級、總結表彰等環節工作,促進我鄉基層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宣傳部署階段(2010年4月下旬—5月下旬)。
要結合“三提升”活動,通過標語、板報、新聞媒體等途徑搞好宣傳發動,在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中迅速掀起創先爭優的熱潮。
1、迅速動員部署。按照全鄉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要求,采取適當方式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各支部要成立領導小組和活動辦公室;機關支部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制定活動方案,懸掛相關標語,并將方案報鄉活動辦公室;農村支部要根據本村實際制定活動方案并在一周內召開支部動員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將會議情況上報鄉活動辦公室,各村至少刷寫一條“創先爭優”或“三提升”活動標語。
2、組織學習討論。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認真學習在全黨學習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央、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制定學習計劃,認真組織黨員干部開展學習討論,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引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積極投入到創先爭優活動中來。
(二)全面爭創階段(2010年6月上旬—2010年7月下旬)。
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共產黨員要結合實際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爭創活動,重點抓好三項活動。
3、培訓教育活動。全鄉黨員干部中開展“科技攻關學趙治海、干事創業學郭建仁、為民服務學王彥生”活動,開展“集中活動日”活動,加強黨員黨性教育。機關支部,結合黨員“雙育”工程,通過調查研究、專題輔導、參觀考察等方式,全力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農村支部,以轉變生產、經營、生活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為重點,組織黨員群眾向先進個人、先進村莊學習;每村組織本村村民至少開展一次農業典型觀摩活動。
4、結對幫扶活動。在全鄉黨員中開展“三比三看”(即比作風,看誰黨性好;比致富,看誰本領高;比帶頭,看誰幫扶能力強)活動,開展黨員一句話服務承諾、“手拉手”結對幫扶和走訪慰問活動。機關支部,點亮服務窗口,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評比服務群眾先進黨員。農村支部,每個村必須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搭建黨組織服務黨員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村兩委成員一句話服務承諾要張貼于便民服務中心);引導和鼓勵本村致富能手、先進模范與村民結成一對一幫扶對子。
5、組織創新活動。在農村,按照地域相鄰、產業相近的'原則,結合新民居建設布局調整,推進農村黨組織聯村共建。
(三)對標定位階段(2010年8月上旬—2010年8月下旬)。
全鄉各級黨組織和黨員要把“對標定位”作為創先爭優的基礎和核心,重點抓好三個環節。
6、深入查找問題。機關支部,立足本單位、本站所實際情況,征求群眾意見,查找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方案上報鄉活動辦公室;黨員個人要結合自己的崗位寫問題查找整改報告。主要領導要針對本單位重點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開展問計調研活動,調研報告上報縣活動辦公室。農村支部,立足本村生產、生活實際情況,廣泛征求本村村民意見,查找制約本村發展的問題,根據本村優勢,提出解決方案,征求意見書和方案上報鄉活動辦公室;設崗黨員要查找個人在黨性修養、業務素質、作用發揮等方面存在的創先爭優積極性不高、措施不硬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村書記的問題查找整改報告上報鄉活動辦公室。
7、選樹典型標桿。做好典型選樹工作,結合全縣“百業標兵”選樹活動,在本支部選樹業務最好、標準最高、效率最快,具有較強公眾影響力的業務能手、行業模范、服務標兵。農村支部尤其做好流動黨員典型的選樹。每個支部至少選樹一名典型,并將典型材料上報鄉活動辦公室。做好典型宣傳工作,各支部要對個人先進典型事跡采取多種途徑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增強標兵的影響力、輻射力和帶動力,鼓勵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與標兵看齊、向標兵學習,帶動本行業、本系統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8、開展對標定位。按照“同類可比性”的原則,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結合選樹標桿活動,分別開展“對標定位、創先爭優”活動,選準對標典型,確定趕超內容,制定趕超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趕超措施,形成黨組織和黨員個人對標定位報告。各級黨組織對標定位報告上報鄉活動辦公室。各級黨組織尤其做好無職黨員的對標定位工作,引導無職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四)晉檔升級階段(2010年9月上旬—2012年4月下旬)。
要把創先爭優活動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統籌考慮、協調推進,重點抓好三項工程。
9、示范引領工程。在全鄉深入開展“亮牌示范”活動,組織黨員佩戴黨徽。機關支部,設置黨員先鋒崗,明確黨員職責分工,形成全體黨員學習先進、對標模范的工作氛圍,提升戰斗力和競爭力。農村支部,引導黨員“依崗承諾、設崗認責”,設置黨員示范戶,在本村范圍內為在村黨員劃分責任區,并實施掛牌管理,激勵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爭當致富能手、業務標兵。
10、業務練兵工程。各支部各種形式的“業務大練兵”活動,鍛造能力最強、標準最高、效率最快、成果最新的“張北精神”。機關支部,開展一次“業務大練兵”活動,組織業務競賽。農村支部,依據對黨員的設崗認責,對黨員在本責任區、本村的示范帶頭作用進行評比。同時,繼續組織黨員學理論、學法律、學業務,切實提高黨員干部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使服務窗口亮起來,在全縣營造“將業務做到極致、將工作干到一流”的濃厚氛圍。
11、集中整建工程。認真對照創先爭優目標和要求,集中對全鄉所有黨組織進行一次現狀評估調查,按照較好、一般和較差三個檔次分出類別,分類研究制定創先爭優措施,逐一建立整建臺帳,抓好整建提升。黨員個人要對各自創先爭優情況進行評估,各支部要組織黨員進行一次綜合分析,按照較好、一般、較差三個檔次提出評價,使處于先進的當好標桿、中間狀態的規范提高、相對后進的改變面貌。
(五)總結表彰階段(2012年5月上旬—十八大召開前)。
12、總結活動成果。對各支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考核、評議,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尤其要全面總結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創先爭優長效機制;集中展示活動成果,特別是通過創先爭優活動促進科學發展的成果。
13、選樹表彰優秀。結合全縣的表彰活動,對創先爭優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和業務標兵進行表彰獎勵。
五、加強組織領導。
14、明確領導責任。按照“書記抓、抓書記”的原則,各支部書記負責本支部創先爭優活動,要按照目標一致、統籌推進的方法,與“三提升”活動統籌成立設置合理、職責明確、運轉科學、步調統一的組織機構,有效推進各項活動和工作的全面有序開展。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列為黨組織書記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15、強化督導檢查。鄉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結合縣活動辦公室的督導檢查工作,采取定期調度、明查暗訪、跟蹤督辦等形式,深入了解各支部活動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分析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16、搞好輿論宣傳。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傳各行各業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創先爭優的典型事跡,宣傳活動的經驗做法和實際效果,尤其是加大針對外出黨員的宣傳力度,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學習先進、崇尚模范、趕超標桿的良好風氣。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通用17篇)篇十七
為切實做好駐遼陽市中央企業(以下簡稱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剝離駐我市央企辦社會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1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
(五)堅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則,通過建立機制,搭建平臺,加強協調指導,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圍。
省國資委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名單中明確的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簡稱“三供一業”)職能,包括遼陽石化分公司、慶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聯通遼陽分公司、鞍鋼弓礦公司、東電四公司、水電六局。
三、工作目標。
根據國發〔2016〕19號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采取分類指導、分批實施的方法,于底前基本完成駐我市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遼陽市駐遼陽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長由分管城市建設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相應副秘書長、市國資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建公用事業局、市水務局、遼陽供電公司及相關接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搞好配合,簡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務,確保分離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五、接收單位的確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業”移交項目優先移交給有實力、信譽好的國有企業,由專業化企業實行社會化管理。結合我市實際,主城區及縣(市)區供水設施移交至遼陽市自來水公司,河東地區供水設施資產移交至市國資公司,轉供水業務委托中信環境水務公司管理;供電設施移交至國家電網遼陽供電公司;供熱設施移交至遼寧沈煤紅陽熱電有限公司(移交企業也可另行選擇有能力、有資質的供熱單位);主城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白塔房管處、文圣房管處管理,縣(市)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的責任、權利、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
六、移交與接收企業責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電、暖設施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承擔運行維護責任,具體事項雙方在改造協議中明確。改造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水、電、暖設施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維護。移交企業、接收企業應相互配合,完善分離移交項目涉及的各項手續。如涉及人員移交,移交企業應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向職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預防和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集訪或群體性事件。職責分工未盡事項,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七、分離移交項目管理和實施。
移交企業、接收單位應分別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項目責任人,做好銜接和溝通工作。移交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規范,與接收單位共同協商做好項目招投標和施工管理。接收單位應做好項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組織管理,保證項目質量和施工安全。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分離移交費用測算和支付。
制定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設施改造技術標準和費用執行標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的費用測算,由接收單位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照我市技術標準,結合本地區和移交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工程改造預算報市專家審核組論證確定。分離移交費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協商決定。
九、資產處置。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移交企業協調提供。
其他未盡事宜,由市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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