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還可以防范潛在的風險和問題,保障組織的安全。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案例,通過學習和分析這些案例,我們可以更好地總結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經驗,為自己的組織發展提供參考和借鑒。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一
為了規范倉庫管理,確保庫存物資在存儲期間的數量和質量,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原料和產品倉儲管理。
一、庫區的規劃和劃分。
根據實際需要,整個庫區分為原料庫和成品庫。原料庫按照原料的不同種類分區按垛存放,成品庫根據產品的品種和生產車間分庫分區存放。
二、物資的出庫和入庫。
1、入庫: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檢員進行質量檢驗,合格后過磅計量,按照指定的倉位,在“復檢員”的現場檢驗下卸車入倉,凈重數量即為入庫數量,并分倉記賬貯存。
(2)原料:原料到廠后先有化驗室取樣檢驗,合格后過磅計量,保管員根據對方送貨單據、過磅單和合格的檢驗報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種類安排庫位和垛位,并組織卸車進行標識。倉庫保管員在卸車過程中隨時進行感官檢驗,根據過磅單和合格的檢驗報告開具《入庫單》同時登記入賬。
(3)成品:成品保管員根據經品管員檢驗后的成品實際生產量分品種每班辦理入庫手續并登記入賬。
2、出庫:
(1)玉米:生產結束后,根據當班的實際領用量開具《出庫單》,做為玉米出庫記賬的依據。
(2)原料:生產車間根據當班生產計劃計算出各種原料的理論使用量,并據此到倉庫領取原料。生產結束后,原料保管員根據實際領用量開具《領料單》作為原料出庫記賬的依據,同時及時填寫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員憑財務部開具的《成品銷售單》按照品種組織裝車出庫,每日成品保管員對當日的.《成品銷售單》和《成品銷售記錄》匯總核對后分品種登記、上賬,《成品銷售單》為成品出庫的唯一依據。
三、物資的碼放和標識。
1、碼放:原料和成品的碼放均使用托盤,根據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種分區按垛碼放,不同垛位之間、垛位與墻壁之間、垛位與庫頂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碼垛高度最多不得超過三盤,同一品種原料或成品單盤碼放包數一經確定后不準隨意變更。
待檢產品、不合格產品和過期產品要隔離存放,并有清晰標識。
2、標識: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懸掛垛位標示卡,標明名稱、等級、供應商、出入庫的時間和數量、包數、質量制定、結存數量及領用人等信息。
四、庫存量控制和盤點
為保證正常生產需要,盡可能減少流動資金占用量,倉儲部根據采購部制定的《原來最低庫存量表》,當某一原料達到最低庫存量時督促采購部及時采購。同時采購部應根據《庫存原料日報表》及時組織采購。
庫存物資要建立臺賬,保管員每日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及時記賬,月底會同財務人員進行月終總盤點,做到賬務清楚、帳物相符。
五、庫存原料的巡檢監控
倉庫保管員應根據《原料質量監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對庫存原料質量進行巡檢監控、并及時填寫《庫存原料檢查監控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同時化驗室應按規定頻次和項目對庫存原料進行抽樣化驗監控。
六、倉庫的環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倉庫門窗要完好,庫頂不漏雨,墻皮不脫落,地面應硬化無破損,防濕、防潮并保持通風。
2、庫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盜。根據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設備,定位放置、明確標示,時刻保持通道暢通。
七、保管員換任
保管員換任時應辦理交接手續,原保管員對經管的賬目簽字,新換任的保管員在部門責任人和財務部門的見證下辦理交換手續。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二
為推進企業安全庫存管理,加強對公司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庫存的安全管理,防止缺貨、斷貨、積壓等行為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適用于公司所有原輔料、備品(備件)、成品。
采購周期:指采購方決定訂貨并下訂單、供應商確認、訂單處理、生產計劃、原料采購、質量檢驗、發運的整個周期時間。
1、生產管理處與物資采購處負責共同制定原輔料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2、裝備能源處負責制定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3、銷售公司與生產管理處共同負責制定成品的安全庫存,報主管領導審批。
4、倉儲運輸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原輔料、成品庫存。
5、裝備能源處負責根據安全庫存管理備品(備件)庫存。
1、生產計劃編制人員每月結合成品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生產計劃。
2、采購人員結合原輔料、備品(備件)的安全庫存表制定公司月度采購計劃,依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
3、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原輔料、備品(備件)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相關采購人員。
4、倉庫管理人員每日根據安全庫存檢查成品庫存數量,發現數量小于或超出規定時,需及時通知生產計劃編制人員。
5、采購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與供應商聯絡,通知供應商及時交貨或改變交期。
6、生產計劃編制人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庫存報警或超量通知后,應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制定臨時生產計劃,通知生產分廠執行臨時生產計劃。
1、原輔料安全庫存:按照原輔料進行分類,分別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木漿、煤炭等大宗物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化學品: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有效期、生產管理讓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特種器材: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生產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包裝材料、五金鋼材等其他:結合采購周期、生產管理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2、備品(備件)安全庫存:結合市場行情、采購周期,設備能源處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3、成品安全庫存:根據不同的客戶要求,結合產品的品種、保質期等因素,銷售公司制定相應的安全庫存。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三
倉儲物流管理是存貨控制管理和負責末端配送業務的職能組織,其主要任務是跟進末端用戶的需求,及時供應所需的各類貨物。同時負責存貨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貨的周轉,節約資金,降低存儲費用,避免存貨損失,保障存貨的安全和完整。為了完成上述任務,倉庫需配備必要的人員。
1、根據倉庫規模設立:倉庫主管、倉庫組長、倉庫管理員、倉庫信息專員、配送員、巡店員。
2、倉儲人員必須職能明確,明確規定職責權限、工作范圍和任務。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協調,實行崗位責任制。
3、嚴格規定紀律,建立倉庫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實行規范化管理。
4、實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員調動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確交接人員的責任。
(一)倉庫主管崗位。
倉庫主管負責倉庫內存貨的收、發、存管理,并對倉儲運營處負責,報告工作,其崗位責任如下:
1、負責組織和管理倉庫原材料的收發,存儲和安全工作,保證及時供應所需的各種貨物。
2、正確組織、安排、規定各類貨物的倉位(存放場地),其中包括收貨區、發貨區、中轉區、工作區場地的劃分管理。
3、規定各類倉儲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范圍和任務,使人員分工明確,職責分明,互相配合。
4、負責制定與實施存貨儲存管理的規章制度,規定存貨收、發、存的操作方法與規范,嚴格執行倉儲人員的紀律,實行人員輪調,實施紀律控制。
5、庫的通風負責完善倉、防火、防洪、防腐、防盜竊,監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貨準備的配合工作,指定專人管理。
6、負責與銷售、采購、財務部門的`聯系,隨時報告存貨的收、發、存情況,其中包括超儲積壓、脫供、存期過長和質量變化的情況,以便及時進行處理。
7、組織專人負責保管存貨,隨時清點、核對和檢查存貨數量與質量狀況,確保存貨的安全和完整。
8、負責檢查存貨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倉庫人員職守情況,防止倉儲人員怠忽職守、違反紀律和規章造成責任事故的發生,如發現倉儲人員違反紀律和制度的及時進行處理。
(二)倉庫組長崗位。
兩人以上管理倉庫應設組長,負責倉庫主管所授權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其他保管人員的崗位責任進行監督,并負責向倉庫主管匯報工作。
1、在倉庫主管(組長)的領導下,根據分配的任務,對各自負責的倉庫物資進行管理,并對倉庫主管負責報告工作。
2、對分管的存貨做到堆裝整齊,便于清點、發貨,并隨時清點存量,檢查質量狀況,出現超儲、積壓、脫供、變質、殘損、保質期將到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組長)人員處理。
3、嚴格按倉儲管理制度的有關規章進行物資的收、存、發貨工作,配合財務人員的查登賬務。
4、隨時檢查存貨的堆裝和安全設施,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證存貨的安全和完整。
5、負責看守倉庫,保證倉庫安全,防止發生存貨被盜被竊和破壞倉庫安全設施以及縱火犯罪行為。
6、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嚴格禁止非倉庫人員和外來人員入庫。
(四)倉庫信息專員崗位。
1、負責erp(進銷存)數據的輸入及輸出,并及時上報。
2、對倉庫的進出倉活動情況的終端跟蹤。
3、管理倉庫的所有文書和檔案。
4、監督貨品到倉,出貨,及退貨情況。
5、接聽、轉接電話并及時登記。
(五)配送員崗位。
1、協助裝卸人員將待配送貨物裝載至貨車上;
2、檢查所配送貨物的數量、包裝情況,辦理相關配送手續;
3、核對出庫貨物明細與貨運單是否一致,做好出庫復核工作;
4、根據客戶要求和公司安排,合理安排配送路線和順序,確保配送工作按時完成;
5、在貨物運輸途中,根據貨物特性對其進行保管,保證貨物安全到到客戶方;
6、按照客戶要求將商品運送到指定地點交貨卸車,進行貨物驗收,辦理交付手續;
7、將客戶及時簽單,并將簽收依據帶回。
(六)巡店員。
1、銷售目標銷售管理檢查:銷售進度的檢查;與店長溝通銷售目標進度和商品方面的存在與改善的重點問題。
2、負責片區業務和加盟商管理。
3、熟悉所在商品部門的商品名稱、產地、廠家、規格、用途、性能、保質期限。
4、掌握商品標價的知識,正確標好價格,按照陳列標準進行陳列。
5、商品運作檢查:對庫存量大的前十名進行檢查;對滯銷的后十名進行檢查;商品的質量問題顧客投訴等問題的跟進檢查。
6、搞好貨架與責任區的衛生,保證清潔。
7、對顧客挑選后、貨架剩余商品進行清理并作好商品的補充工作。
8、與配送中心,門店關系的及時溝通與協調。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四
一、危險物品放、儲存應單獨設置、隔離,并與明火作業區域要保護符合要求的安全距離,門鎖齊全牢固。
二、倉儲門前,必須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禁牌,并按規定配置合理的.消防設施和其他輔助設施。
三、領料必須先審批同意后方可領取,領料安排應合理分配,每天用料剩余應及時回收進庫。
四、倉儲人員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明確職責,并建立帳、卡、物資料,存檔備案。
五、特殊時間段,應落實值班人員,晝夜巡視檢查。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及門前游動。
七、倉儲區域應經常打掃,保持倉儲區域整潔、整齊。
八、倉儲發生事故,按有關預案進行實施搶救和救援。
九、倉儲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并建立有關資料存儲備案。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五
為保證原產品的質量安全及出入庫準確無誤,保障產品在保質期內質量穩定,建立產品倉儲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3、管理職責。
3.1成品保管員對各成品的安全保管。
3.2成品保管員對各特殊成品倉庫內的溫濕度控制。
3.3成品保管員及品管員掌握倉庫內成品的庫存情況。
4、具體條款規定。
4.1按照分類貯藏的要求做好成品的庫存工作,各成品區域標示明顯,分布合理。
4.2特殊成品或貴重物料須根據需要單獨存放,避光、干燥、低溫貯存。
4.3成品堆放時,一般不允許在上批成品的`基礎上繼續堆放,成品保管員要執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4.4庫存條件:經常開窗,保持通風、干燥、避光。
4.5化驗員每月抽查大宗或特殊要求倉儲成品水分。
4.6油脂存放在陰涼、通風處,勿曬和雨淋,品管員每月檢查油脂密閉性,以防氧化。
4.7成品保管員要求檢查各種成品倉庫貯存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應向片區報告。
4.8兩垛之間、垛與墻之間必須留有10cm的通風道,通風道內不許有任何異物。對于倉儲期間出現的地溝料、清倉料,檢測后及時處理。
4.9害蟲、害鼠防治,每季度至少實施1次,并建立《害蟲害鼠防治記錄》。
4.10成品入庫后,應按照“一垛一卡”原則對成品實施垛位標識卡管理,垛位標識卡應當標明成品名稱、產地或供應商代碼、垛位總量、出入庫數量、檢驗狀態等信息。
4.11成品領用后,成品保管員必須填寫《成品垛位標識卡》,如實記錄取用的日期及數量。
4.12每種成品使用完畢后,成品保管員應將《成品垛位標識卡》收集保存,以備追溯使用。
4.13檢驗發現不合格品,由品管人員加貼標識卡,標注:不合格禁止使用;
4.14品管主管每周必須對庫存成品進行檢查,填寫《成品質量監控記錄》。
4.15對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維生素、微生物添加劑、酶制劑等成品,應當有獨立的貯存間,保存溫度范圍與上述成品標簽要求一致,并對溫度進行監控和記錄,填寫《成品溫濕度監控記錄》。
4.16成品庫要有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桶。嚴禁火種入庫,不準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5、相關工作記錄。
《成品垛位標識卡》。
《害蟲害鼠防治記錄》。
《成品質量監控記錄》。
《成品溫濕度監控記錄》。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六
需要監測的關鍵業務流程包括:
1、單位內部的關鍵業務流程。如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生產管理信息系統等。
2、網絡吞吐量大的業務流程。主要是一些復雜和交互式的業務流程,資金集中管理系統、公文流轉系統等。
3、對系統造成大的壓力,頻繁使用數據庫的業務流程。
4、同其它系統集成的業務流程,這些集成會提高應用失敗的風險。
這些業務系統龐大而牽涉面眾多,需要一個綜合業務管理平臺進行整體的監測整合。好的解決方案是引進網管系統,對業務系統是否正常運行、各項具體參數指標是否超標等進行精確掌控,避免或降低業務系統故障的發生率。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在制定監控策略時,應該考慮將網絡中的所有網絡基礎架構都進行集中監測,包括對數據庫服務器、應用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的監控,從而判斷哪里出了問題導致公司網絡暢通運行。信息服務管理網的網管工程師通過使用siteview網管工具收集網絡運行信息,將性能數據同單位內部用戶的體驗相結合來分析網絡的'性能狀況,診斷系統瓶頸。
長期監測并建立基準指標對于保持網絡和性能的正常性能水平是非常必要的。通過對網絡運行的觀察,運維工程師可以知道網絡性能的變化和流量等指標的運行趨勢;及時發現網絡偏離系統基準模型時的異常狀況,分析是單一故障,還是嚴重問題的前兆,達到預警的目的,防止更嚴重問題的發生。
報警是管理網絡和業務系統最重要的功能之一,配置報警的依據是根據信息服務管理網的網絡運維目標,報警設置的原則:1、對影響網絡和業務的重要指標設置報警;2、消除誤報和重復報警;3、報警應該以多種方式及時發送給相應的運維工程師。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效率。建立規范事件處理程序的另一個好處,是將工程師長期積累的知識和工作經驗系統化和固化,達到快速定位故障的目的。
提高服務質量的第一步是設立量化指標,將其作為整個網絡運維管理團隊的整體目標。信息服務管理網網絡性能管理的總體目標包括網絡和設備、業務的可用性、網絡的吞吐量、帶寬使用百分比、網絡延時、cpu和memory的負載,對于不同的網絡指標還要根據網絡的上下級連接關系分解到每一個子指標,作為對網絡故障診斷和性能管理的依據。
網絡的升級和改進應該以對現有網絡和系統性能數據的測量為前提,以對網絡整體運行的現狀及趨勢分析為依據。通過對單一網絡系統和整體網絡系統性能數據的比較、單一網絡組件和其它網絡組件的數據比較、系統負載量時的性能數據和一般負載時的性能數據的比較等,判斷是否需要對系統的局部或者整體進行升級,發現網絡系統性能的瓶頸,提出網絡系統改進的方法。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七
為使倉庫管理工作規范化,保證倉庫和庫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減少制造成本;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管理服務,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1根據本制度做好物料及產品的入庫\出庫工作,并使物料及產品的儲存、供應、銷售各環節平衡銜接。
1.2做好物料及產品的保管工作,據實登記物資明細帳和產成品明細帳,及時編制庫存報表,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料和庫存產成品,做到帳、卡、物相符。
1.3積極開展廢舊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滯物料及庫存產品的處理工作。
1.4做好倉庫安全預防工作,確保倉庫物料及產成品的安全與完整,保持庫容整潔。
1.5公司各部門所申購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門所生產的產品,應嚴格履行先檢驗后入庫、再出庫的規定,并做好料卡和樣品卡。如屬直提使用部門或場所,亦必須事后及時補辦檢驗及出、入庫手續。時限半天。
二、運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倉儲部門及倉儲部門工作人員。
第一條。
采購物料抵庫入倉前,倉管員要及時通知品管課品檢員根據已核準的“指令單”或“采購申請單”和“送貨單”,依據指令單號和采購物料的性質對物料的品名、規格、型號(色別)、數量、質量及外包裝要求等進行檢驗(測試)。經檢驗合格的物料,倉管員依據“指令單”、“檢驗報告單”,填寫“收料單”,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物料嚴禁進倉。產成品入倉前必須經品管部門確認品質并按生產指令單要求的數量入庫(包括殘次品)。
第二條。
生產急需的物料,在來不及檢驗情況下,可以采取緊急放行措施。但必須得到有權放行的主管人員的批準。倉管員應在該批物料“入庫單和出庫單”上注明“緊急放行”字樣,有權放行人員必須在入庫單和出庫單上簽名以示負責。必要時物料使用部門、品管課和采購課同時會簽。但事后應對該批物料重新檢驗。填制檢驗報告。
第三條。
大貨材料在訂單采購的情況下,嚴格按訂單接受,訂購單須注明客戶、單號、數量、單價、色別、規格,并在訂單上貼上色樣。如未按上述規定填單或填單不清或單貨不符,原則上倉管員可以不予辦理收貨入庫手續,超出指令單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則上不收。
第四條。
經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課應及時將檢驗報告單傳真給供應商和上報財務部及采購部,采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協同倉庫辦理退貨、打折和索賠手續。退貨物料未出庫前,倉管員應將其按區域單獨標識存放。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控制車間亂領料現象,只有車間的領料員才能領料,領料前應按指領單的內容填寫“領料單”,“指令單”內的由車間主管批準領料、超消耗的,須經生產經理審批,在領料前必須把前單剩余材料退回,方可發下個單的物料;凡是補料領料都必須落實到責任人,并明確責任原因。沒有落實的倉管員不能發料。
第八條機電配件、修理備件、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領用需以舊換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機械/機電配件、修理備件、易耗品的.領換用需經領用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經理批準;辦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領用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部經理批準。倉管員才可發貨。領用人必須登記簽名。
第九條對于生產/使用單位退庫的物料,倉管員要依據退庫部門領導簽署的退料原因,分別對物料進行處理,如確系供應商材質有問題的,倉管員要立即通知采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辦理退、換料手續。若是計算失誤而造成材料多購的,由材料核算員負責。
第十條物料或產品入庫時倉管員要認真填寫入庫單,要求項目填寫完整,特別是單號和客戶名,同時,做好入庫臺帳,每日業務終了,及時將入庫單報至統計員處輸入計算機。不得遺漏。
第一條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或發貨清單,核查出庫批準手續(特別是有無部門或有批準權的領導批準)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項目辦理出庫,并核簽有關單據(如指令單、領料單、發貨清單等)。發現計算數據有誤時要立即通知開票人員更正重開再發貨。
第二條發放物料時要堅持“按指令單的要求、推陳儲新、先進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則,堅持“單貨不符、無批準不出庫、殘損變形不出庫”。對貪圖方便,違反發貨原則造成物料變質、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損失,倉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第三條出庫時要認真填寫領料單或發貨清單,領、發人員應當面點清,并相互簽字。
第四條倉管員每日應集中精力統計、編制當日進出庫、欠料動態報表,上交生產部;每月30日前應對庫存材料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準確盤點,并將表上報財務部;每日21:00點停止一切發料。以免出現差錯。集中精力整理當天的庫容和進出帳務。并與統計員進行核對。
第五條產成品出貨,要認真核對發貨指令,組織、調度、指揮裝卸人員裝柜,不合格品堅決不允許出貨。
第六條裝柜時要認真核對數量、產品名稱、單號等。不準錯發。
第一條物料或產品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料或產品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分區域,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
第二條周轉量大和比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標識存放;周轉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質上架標識存放。
第四條物料堆放的原則是:
(一)本著“整潔有序、標識清晰、作業方便、通風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則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規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墻距、垛距、頂距、燈距。
(二)按物料品種、規格、型號等結合倉庫條件分門別類進行堆放(在可能的情況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過目見數,作業和盤點方便、貨號明顯、成行成列。
第五條建立碼放位置圖,標記、物料卡置于明顯位置,物料卡上載明物料名稱、編號、規格、型號、產地或廠商、采購入庫日期和檢驗狀態等,特別要注意掛好生產單號標識。
第六條庫存物料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可倒置,保證完好無損。
第七條倉庫建立庫存物資明細帳,(一本按定單的流水帳,一本分類總帳),每日根據出入庫憑單及時登記倉庫臺帳,月終進行帳實盤點,完畢后與財務部門對帳。結出盈虧。
第八條定期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按規定時間編制庫存月報表。每月必須對庫存物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并填報庫存盤點表。發現盈余、短少、殘損或變質,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和有關部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帳。
第九條物資報廢處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資報廢的控制。
第十條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全面盤點和抽檢工作,定期與財務部門對帳,保證帳實、賬帳、帳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條按照“5s”的要求做好倉庫環境衛生,要每日清掃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完畢要及時清理現場,保證庫容整潔。
第十二條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料的安全保管。預防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銹、防腐、防霉、防鼠、防蟲、防塵、防爆、防漏電。
第十三條確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庫區內嚴禁吸煙、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業。對庫區的電燈、電線、電閘、消防器具、設施要經常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動或挪用消防器具。對易燃品、危險品要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一條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對無效憑單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出、入庫作業請求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第二條倉管員調動工作時,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監交,只有當交接手續辦妥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單,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與上級簽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條監督做好文明安全裝卸、搬運工作,保證物料完整無損。
第四條做好倉庫的安全、防火和衛生工作,確保倉庫和物料安全完整,庫容整潔。
第五條做好倉庫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做到四“檢查”:
(一)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夫。
(二)下班必須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隱患。
(三)經常檢查庫內溫度、濕席、保持通風。
(四)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七條嚴格遵守倉庫工作紀律:
(一)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動用明火。
(二)嚴禁酒后值班。
(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四)嚴禁未經財務經理同意涂改賬目、抽換帳頁。
(五)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
(六)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七)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
(八)嚴禁在倉庫內談笑、打鬧。
(九)嚴禁隨意動用倉庫的消防器材。
(十)嚴禁在倉庫內私拉亂接電源、電線。
(十一)嚴禁向供應商索要財物和故意刁難供應商。
(十二)嚴禁接受供應商提供的禮品、錢物或好處費。
第八條未按本規定辦理物料入、出庫手續而造成物料短缺、規格或質量不合要求的或帳實不符,倉管員要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其上級負領導責任,并視情節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第九條倉管員對待供應商要熱情,做到有問必答。服務周到。詳細解釋,笑臉相迎。
第一條公司倉庫主管部門要依據本制度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倉庫主管部負責制訂、解釋、檢查和考核。
第三條本制度報生產部、財務部共同審議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條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八
倉庫的庫存應根據銷售計劃和資金情況,合理使用資金,防止盲目購進,超儲超壓,脫銷脫供等情況的發生,對庫存實行控制管理,適時調查庫存結構和數量。
2、憑證收貨、發貨原則。
倉庫管理員應根據管理制度規定專人負責,按憑證辦理收發業務,做到無合理性憑證不收發物資。倉管人員對物品進、出倉,應當即辦理手續,不得事后補辦;應保證帳物相符,經常核對,并得隨時受單位主管或財務部稽核人員的抽查。
3、貨物進出原則。
堅持無進無出、先進先出原則,批次清晰,確保各類物資不積壓、不損壞。
1、各類物資的入庫管理:
(1)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當月當日物資采購計劃、送貨通知單對交庫的各類物資進行驗收,凡與計劃品種、數量不相符的,必須向有關人員問明情況方可驗收。
(2)倉庫管理人員應按規定,根據質量安全檢驗人員開據的驗貨檢驗單予以驗收,否則嚴禁入庫。當實交數超出合格證上的數量時,應要求供方補開多出部分的合格證,才能予以驗收入庫。
(3)各類物資入庫時,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看包裝是否完好,標記是否清楚,入庫品種、數量、型號是否與送貨單相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采購人員查實核對。并同供方當面交接清楚。各種原始憑證不得涂改,入庫前必須對入庫物資、逐項清點、核對。
2、庫存物資保管規定:
(1)入庫后各物資要擺放整齊,分類合理,做到有物必有、類、有類必有區;
(2)倉庫保管員應經常對自己所分管的物資進行數量上的核準,做到每月小盤點,每季大盤點。
3、各類物資出庫管理規定:
(1)各類物資出庫時必須憑發貨清單從倉庫中領出,倉庫保管人員要同領用單位人員一起當面點清數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嚴禁超數量發貨。
(2)出庫物資必須有合格證,否則不準出庫。一次領不完一批的,可根據用戶需要隨時另開合格證,原合格證不出庫。
4、登賬管理規定:
對出入庫的各類物資做到及時逐筆登賬、銷賬,日清月結,字跡清楚不涂改,如有寫錯可用紅線更正法進行糾正。
5、退庫管理規定:
凡從倉庫中領出的物資原則上不得退貨,若需要退庫的'需經主管領導批準,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庫,退庫前要有質檢人員的驗證證明,倉庫做好數量的清點工作。
6、倉庫積壓、變質、報廢物品的處理規定:
為使倉庫始終處于良好的儲存備用狀態,原則上每年12月份對公司各類倉庫清理一遍,由倉庫提出對庫存超過保質期的物資的處理建議。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九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
”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責人,并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倉庫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防火安全的規定和文件,組織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組織定期檢查防火安全實施執行情況。
3、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實防范措施。
4、有義務有責任對工員進行宣傳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火場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險隱患;對新職工要做好上崗前的防火安全培訓。
二、保管員職責:
1、負責倉庫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防火安全制度、規定。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2、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3、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災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4、每日檢查庫房安全措施,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做好火、電源管理,清除廢品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并立即報警。
第六條 倉庫對火源要嚴加管理。倉庫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職工、外來人員和車輛入庫,必須收留火種,禁止帶入庫區。
第七條 庫區若確需動用明火,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或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種。大風天不準明火作業。
第八條 產品入庫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對外來物品,更要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第九條 倉庫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第十條 庫房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產品必須與燈頭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之間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儲存物品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距離不小于0.3米,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米。
第十四條 氧氣、液化氣、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準露天存放,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設施、生產設備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 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建立檔案,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第二十條 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組織人員奮力搶救,同時迅速報警,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第二十一條 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用電話報告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發生火災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事故教訓不吸取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勇保護公司財產的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有關倉庫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全國人大會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各單位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單位,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各單位倉庫都要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負責人,并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倉庫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和文件,組織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組織定期檢查防火安全實施執行情況。
3、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實防范措施。
4、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對新職工、臨時工要做好上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員職責:
1、負責本倉庫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防火安全制度、規定。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2、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3、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災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4、每日檢查庫房安全措施,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做好火、電源管理,清除廢紙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并立即報警。
第六條 各單位倉庫對火源要嚴加管理。倉庫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職工、外來人員和車輛入庫,必須收留火種,禁止帶入庫區。
第七條 庫區若確需動用明火,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或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種。大風天不準明火作業。
第八條 產品入庫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對外來物品,更要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第九條 倉庫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第十條 庫房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商品必須與燈頭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第十一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60瓦以上的燈泡、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鐘、交流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第十二條 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分閘,開關箱應設在庫外,并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十三條 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庫、分區、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之間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儲存物品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距離不小于0.3米,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米。
第十四條 氧氣、液化氣、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準露天存放,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條 不準在庫區內停放、修理機動車輛。鏟車進入庫房,必須有防止濺出火花的安全裝置,不準在庫區內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條 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紙、雜物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 各種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定期檢查、維修,嚴禁挪用。消防設備周圍,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 倉庫必須實行分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部門每月、倉庫負責人每周、保管員每日檢查一次。檢查的重點是火源、電源、消防設施、生產設備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 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建立檔案,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第二十條 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組織人員奮力搶救,同時迅速報警,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第二十一條 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用電話、電報報告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發生火災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事故教訓不吸取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勇保護公司財產的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有關倉庫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貯存場所、設備均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食品與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第二條由質管部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予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三條產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第四條倉庫內使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反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第五條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禁止在倉庫內抽煙。
第六條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工具盒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二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門。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三
為規范倉儲各項操作行為,確保裝卸、搬運、碼放等各項工作安全有序,作業質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倉儲操作整個作業過程。
規范內容。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門。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四
為保證豬肉產品能按時到達公司銷售場地,特制定本制度:
1、外租車輛每天凌晨兩點前到達公司發貨臺,根據每臺車所送地點拿好各個地點的檢疫票據。
2、貨物裝載管理。
(1)外租車輛到達公司發貨臺時車廂內的溫度必須為0℃-4℃;
(2)正確設定的新鮮空氣換氣量和相對濕度;
(4)箱內堆裝貨物的總重量應不超過冷箱最大允許載重量;
(5)冷藏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載必須在貨物周圍留有足夠的通風空間。防止貨物之間空氣不流通。
3、登記每個客戶當天周轉筐的發貨數量和回收數量,確保周轉筐的回收。遺失后要負責賠償。
4、貨物運輸管理。
(1)車輛必須按時到達送貨地點,出現無法按時到達,必須有補救措施,必須保證公司產品按時按量到達,否則一切后果由車輛運輸方負責。
(2)車輛運輸途中應注意觀察行車溫度記錄儀工作情況和貨廂內溫度變化情況。應定期對冷藏設備進行保養,當發現車輛技術狀況、制冷設備或廂體密封有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搶修。
(3)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嚴禁超速駕駛,疲勞駕駛,不要將車輛交予其他無關人員駕駛,要確保貨物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的情況。
(4)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5)貨物運輸作業中突發事故時要保護現場,保護貨物財產,并迅速報告交警、單位應急部門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及時通報道路運輸管理部門。
5、貨物卸載管理。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2)卸貨時注意火車也周圍的行人安全,與收貨人(收獲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收車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3)車輛卸貨時,在保證裝卸的情況下,應盡量加快裝卸速度,特別是分卸時,應隨時關閉貨廂門,以維持車廂溫度。必要時應控制分卸次數。
(1)冷藏車必須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清潔,無異味,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與有毒、有害物質及個人生活用品混放。
(2)食品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嚴格分開存放。
(3)植物性食品和動物性食品分類擺放,冷藏、冷凍柜有明顯區分標志。新鮮蔬菜、水果的存放溫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類。
(4)冷藏、冷凍柜或庫應有專人檢查,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保持雙薄氣足,無異味,臭味,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5)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駕駛員的管理。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運輸服務,如若發生事故及時報警報險,產生費用由外租車輛方負責。
(2)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立即檢查,不會檢查的進行檢修,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外租車輛的駕駛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確保倉儲物資的規范有效管理,提高倉儲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供應系統所屬倉庫的管理。
第二章物資入庫流程。
第三條倉庫保管員應在接到請購單位請購計劃的當日完成審核提交工作,并根據采購計劃,通過部門信息共享文件夾跟催臨近采購到貨期限而未到的物資,及時提醒各主辦業務人員進行處理。大生產計劃(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應通過請購單位和采購中心召開過計劃討論會后匯總提交。
第四條物資驗收與抽檢要求。
(一)物資到貨接收時,倉庫保管員必須要求供應商提供送貨清單、該批物資的出廠檢驗報告,且進口物資必須有中文標識,材料不全的物資保管員應拒收。
(二)倉庫保管員按照送貨清單上的名稱、規格、數量及物資的感官質量進行驗收,感官質量不合要求的物資應予以拒收。
(三)對屬標準件的物資,倉庫保管員應按1%—5%的比例抽檢,如發現有單個標準件數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則此批物資均按少出部分的百分比進行扣減。
(四)對非標準件物資要求全部稱量,數量出現短缺的,應要求供應商按2—5倍給予折扣處理。
第五條倉庫保管員在物資驗收無誤后方可給供貨方出具收貨單或在客戶送貨單回執聯簽收確認。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在驗收物資前要檢查計量器具,保證其準確性。物資驗收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計量單位的規定,同一物資的計量單位必須統一,不得使用國家明令規定作廢的計量單位(如斤、尺等)。
第七條感官質量不合要求、到貨數量超計劃10%以上的物資如需暫存,必須有部門領導簽審同意后方可,并注明暫存期限;對暫存物資,倉庫保管員不可出具任何單據。
集團行業管理制度匯編·第一部分·采購管理。
第八條倉庫保管應在當日內將需經品管部檢驗的到貨物資送檢并配合品管人員的抽檢取樣工作。
第九條繳庫時,倉庫保管員應對照繳庫單核對如下內容:請購計劃、收貨記錄、質檢報告,核對無誤后填寫實收數量并對數量負全責。特殊情況參照如下要求:
(四)對未經保管驗收實物就直接被使用部門使用的物資,必須憑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字的出庫單繳庫。
第三章物資出庫流程。
第十條物資出庫必需憑合格生效的出庫單方可辦理,出庫單簽審應由使用部門助理級以上人員或其指定代理人簽審。
第十一條所有領用出庫的`物資必須為檢驗合格、讓步接收、緊急放行范圍內的物資,禁止發放處在待檢、在檢、不合格、過保質期狀態下的物資。
第十二條對屬讓步接受或緊急放行的物資,出庫時保管員必須在出庫單備注欄上注明,以提醒領用部門在使用過程中隨時關注質量情況。檢驗合格物資在出庫單上必須標注該批物資的質檢報告號。
第十三條物資的調撥出庫,參見《物資調撥制度》中相關出庫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所有物資出庫都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對未遵循此原則而導致庫存物資超期造成變質的,應對保管人員全額索賠。
第十五條新品商標、包材、輔料、季節性促銷用品等物資,請購單位須一次性全部出庫。銷售物資出庫時應憑銷售專用單、財務收據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審后方可發貨。
第十六條對大型設備、機械類等貴重物資的出庫,如有質保書、說明書等,還須在出庫單備注欄注明“質保書、說明書等隨物件一并出庫”字樣。
第十七條亞硝、氫氧化鈉等危險品出庫時,應嚴格執行《有毒有害及危險品出庫管理規定》,必須有完整的《有毒化合物領用發放記錄》。
集團行業管理制度匯編·第一部分·采購管理。
第四章物資保管要求。
第十八條倉庫管理員應嚴格按iso9001程序管理庫存物資,不同狀態下(待檢、在檢、合格、不合格)的物資應在對應區域的庫位存放并做好相應標識。
第十九條倉庫物資應做到三清(材質清、數量清、規格清)、三齊(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五防(防火、防竊、防塵、防鼠、防霉變)。
第二十條有毒有害化合物資的管理,如亞硝,氫氧化鈉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專柜保存。
第二十一條鮮貨、冰鮮產品及其它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資必須在到貨后及時通知請購單位領用,如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員承擔。
第二十二條儲存溫度有要求的物資必須儲存于相對應的空調庫位,同時每天上下班時檢查庫溫并做好記錄。具體參照以下標準:
(三)常規輔料、干燥香辛料燈無特殊要求的物資在常溫下存儲即可,但必須保持倉庫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磨碎的香辛料必須桶裝且密封好;新鮮香辛料要保存在通風、干燥、避光的條件下。
第二十三條所有袋裝、箱裝的物資在移動時,須保持完整,保證物資不受污染,所有散裝物資必須全部密封保存。
第二十四條需周轉性容器盛裝的物品(如香油、醬油),每次灌裝時要將桶內清洗干凈;且保管應定期督促業務人員和供應商對盛裝容器進行調換。
第五章倉庫基礎管理。
第二十五條嚴禁任何人員攜帶有火種類物品和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火柴、汽油、煤油等物品)。
第二十六條禁止任何客戶進入倉庫。
第二十七條倉儲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公布倉庫物資的品類、存量、日用量、生產供應商等信息,違反的按公司相關保密制度處理。
集團行業管理制度匯編·第一部分·采購管理。
第二十八條物資碼放必須結合庫位(指二樓以上)的承壓標準,杜絕超標堆碼,確保人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九條常溫庫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庫管人員下班前必須保證門窗關嚴鎖好以保證物資安全。
第三十條倉庫內的電動叉車必須由專人操作、保管、定期維護,嚴禁超載裝卸。
第三十一條倉庫管理員應對倉儲現場定期進行清理打掃,做到走道通暢、地面清潔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良好的倉貯環境。
第三十二條倉庫管理員不得接收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饋贈或回扣,否則視情節輕重按公司制度給予處理。
第三十三條倉庫管理員應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可能產生的各類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整改,對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應提交安全檢查報告到上級主管領導處協調處理。
第三十四條倉庫管理員必須每月對所屬倉庫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可結合財務抽盤一并進行),盤點結果應有書面記錄。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不正常損溢應及時上報采購中心,同時倉庫保管員應對所管轄倉庫儲存(包括暫存)物資的數量、賬務的準確性全權負責。
第三十五條倉庫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將當天所發生的出入庫單據錄入電腦臺帳,并對所屬倉庫留存聯分類整理歸檔,對出入庫單會計聯應及時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三十六條倉庫管理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對部門、處室要求反饋的各類信息資料(包括緊急物資跟催、到貨記錄、積壓物資處理、不合格物資反饋、周考核通報等)及時反饋。
第三十七條倉庫管理員原則上不得隨意離開辦公地點,確實需要離開,必須在留言板上留言說明去向、時間、電話號碼,并保持信息暢通。
第三十八條倉庫管理員應積極主動協助、督促公司或相關請購單位處理積壓物資。
集團行業管理制度匯編·第一部分·采購管理。
第三十九條倉庫管理員崗位變動時必須進行交接,交接期限為一周(七天)。
第四十條倉庫交接包括以下內容:
(一)賬務交接:包括庫存、未繳庫、不合格、暫存等物資的數字、臺帳交接;
(二)檔案交接:包括出入庫單、調撥單、讓步接收、緊急放行、批文、報告等;
(三)固定資產交接:包括所有登記在案的固定資產如辦公桌椅、電器、計算工具等;
(四)疑難問題交接:包括前期遺留問題和未處理完畢的問題交接;
(七)問題總結及責任分擔:
1、新上崗人員必須在上崗一周內將前期所有問題總結,同時提出改進思路;
2、交接前原因出現的問題,如已交接,由交接方承擔30%的責任,接收方承擔70%的責任;如未交接,但接收方在一周內提出的,交接方承擔60%的責任,接收方承擔40%的責任;如未交接且接收方一周內未發現,雙方各承擔50%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為集團行業管理制度,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采購中心,監督執行權歸總經辦、采購中心。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頒發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倉儲運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集團倉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所屬各公司、處(室)可依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1各公司、處(室)總經理負責本單位倉儲安全管理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
3.2各公司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日常管理、庫房安全的自檢自查、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防護計劃等。
4.1庫房安全管理原則:庫房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庫房管理“六要”:
a)庫房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庫房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庫房內要保持干燥、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庫房外要保證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庫房內電源線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間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庫房管理“六不準”:
a)庫房內不準吸煙;
b)庫房內不準設灶;
c)庫房內不準點蠟燭;
d)庫房內不準亂接電線;
e)庫房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f)庫房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庫房物資安全管理
倉庫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對物資的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庫房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做好防潮等各類安全工作。
4.3庫房設施、設備的管理
4.4倉儲消防安全的管理
4.4.2庫房內應設置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按照本單位《動火審批制度》執行。
4.4.3應根據倉儲地點的面積、儲存物品的性質等特性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須保證暢通無阻,周圍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間距。
4.4.4倉庫內的電器線路搭設、連接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需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4.5倉儲安全培訓、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2安全檢查
應根據本單位的相關檢查制度,按時對倉儲地點進行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
5.1各公司、處(室)可結合本制度對本單位的《倉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團企管處負責解釋,集團保留修改的權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