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范文的寫作需要注意字數的控制和篇幅的安排,要精簡明了,不冗長繁瑣。附上一些熱門的報告范文,它們的內容新穎、見解獨特,可以幫助我們開闊視野和提升寫作水平。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社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規范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本公司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對本公司經營利潤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以下人員和機構應根據本制度承擔信息披露義務。
(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二)本公司董事和董事會。
(三)本公司監事。
(四)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信息披露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合規原則。
(二)真實、準確、完整原則。
(三)主動、及時披露原則。
(四)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原則。
第五條本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包括:電話、快遞、電子郵箱等。其中年度報告還應及時報送監管部門。
第六條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人員和機構應當確保其所披露信息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本公司定期報告分為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4個月、第7個月、第10月內編制完成并披露。
第九條本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第十條本公司需要進行信息披露的臨時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
事項:
(一)發生可能對公司經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二)股東大會及部分董事會決議;
(三)股東或股權發生變更;
(四)本公司章程、注冊資本、注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屆滿發生變動;
(六)與本公司有重大業務交易的行業出現市場動蕩;
(七)依照有關適用法律法規,或監督管理機構、章程的有關要求,應予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條公司年度報告中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內容:
(一)公司概況。
(二)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
(三)風險管理。
(四)擔保業務總體情況和融資性擔保業務情況。
(五)資本金構成和資金運用情況。
(六)財務會計報告。
其中公司概況中包含下列內容:公司簡介、經營計劃、組織架構、分支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合作的金融機構。
其中1,風險管理方面包含下列內容:(一)風險管理概況。包括:風險管理的原則、流程、組織架構和職責劃分以及新建制度,經營活動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準備金的提取標準,代償損失的核銷標準,反擔保措施的保障程度,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情況。
(二)信用風險管理。包括:信用風險的管理方法,產生信用風險的業務活動,信用風險暴露的期末數。
風險的管理方法。
(四)市場風險管理。包括:因利率、匯率以及其他因素變動而產生的總體市場風險水平及不同類別市場風險水平,市場風險的管理方法。
(五)操作風險管理。包括:由于內部程序、人員、系統的不完善或執行不力,或外部事件造成的風險,操作風險的管理方法。
(六)其他風險管理。包括:可能對公司、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其他風險因素,公司對該類風險的管理方法。
2,年度擔保業務總體情況和融資性擔保業務情況分別披露下列信息:
(一)承保情況:期末在保余額、當年累計擔保額、近三年累計擔保額。
(二)代償情況:當年新增代償額、近三年累計代償額。
(三)追償及損失情況:當年代償回收額、近三年累計代償回收額和累計損失核銷額。
(四)準備金情況: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擔保賠償準備金余額、一般風險準備金余額。
(五)集中度情況:最大十家客戶集中度明細、最大三家關聯客戶集中度明細。
(六)放大倍數:擔保業務放大倍數、融資性擔保業務放大倍數。
(七)業務質量:擔保代償率、代償回收率、擔保損失率、撥備覆蓋率。
(八)接受監管部門檢查和整改的情況。
3,財務會計報告應當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第十二條信息披露應履行下列程序:
(一)信息提供者起草并認真核對相關信息資料;
(二)綜合處對擬披露的信息進行審核;
(三)公司負責人進行審查;
(四)董事長或經董事會授權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簽發;
(五)綜合處根據相關規定,將信息披露文件及時送達監管部門。第十三條信息披露時間。
每年4月30目前披露上一年年度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披露的,應當至少提前1o個工作日向監管部門申請延期披露。
第十三條本公司總經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綜合處負責向監管部門、董事、股東報告信息。
第十四條信息披露事項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綜合處具體開展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五條本公司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本公司披露的及時、準確和完整。
第十六條董事及董事會的責任:
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勤勉盡責,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監事的責任。
(二)負責監督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履行信息披露相關職責的行為;
(三)監事必須保證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
(二)高級管理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答復董事會關于涉及本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本公司其他情況的詢問,以及董事會代表股東、監管機構作出質詢,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信息披露管理部門的職責:
(二)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本公司對相關人員違反本制度,發生以下行為,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將有關處理結果報相關機構備案。
(一)編造虛假信息的;
(二)信息報告不準確、不及時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確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記錄和保管制度,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公告實行實物存檔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門負責制訂,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二
“由于證券產品的復雜性、虛擬性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問題特別突出,決定了信息披露在整個資本市場運行過程中處于中心和基礎地位。”在日前召開的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提出,只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場定價,發揮資本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才能引導市場預期,促進理性的投融資決策和股權文化;才能及時充分地揭示和評估市場風險,提高市場運行的穩定性。
在此次工作會議上,肖鋼提出了包括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在內的2014年監管轉型的九大任務之一,并明確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監管理念的巨大轉變。
資本市場是基于信息定價的交易市場,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長期以來,盡管監管層在信息披露問題上三令五申,但各種有關信息披露的違規違法問題依然屢屢出現,嚴重違背了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數據顯示,2013年1月至10月,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信息披露類案件達到46起,為去年同期的3倍,占立案總數的比例從15%大幅上升至33%。這些數據在表明監管者及時調整執法重心、加大對欺詐發行和虛假信息披露打擊力度的同時,也折射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領域已成為事故多發地帶。
隨著注冊制改革路線圖的穩步推進,信息披露也逐漸被提升到一個絕對重要的位置。按照證監會的部署,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核心內涵是以發行人信息披露為中心,中介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把關,監管部門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申請文件進行合規性審核,不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在充分披露信息的基礎上,由投資者自行判斷企業的價值和風險,自主做出投資決策。
在此背景下,公開披露的信息便成了投資者決策的重要依據,而充分、準確的信息披露則是對投資者的最大保護。這就要求監管層把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證信息披露的質量作為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構建起全方面的信息披露監管體系。“實行注冊制有兩個重要支點:一是有效市場,要求信息完全而對稱;二是健全法制,對證券違法犯罪要有足夠的威懾力。”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
對于下一步監管轉型過程中如何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肖鋼提出,要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使信息披露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而不是以監管自身需求為中心。要把滿足投資者的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發行上市、日常監管等各個環節有機銜接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在股票發行環節,要完善招股說明書的格式、語言和內容,針對不同行業制定適應其特點的差異化信息披露要求,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有業內人士認為,從ipo重啟以來出現的各種問題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時點應該向前延伸,給市場更及時的信息;同時,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披露內容和關鍵問題也應該作出更具體的要求。此外,還應該加強事后監管和懲戒力度。“信息披露除了保證披露內容的真實性之外,還需明確對不真實信息披露如何處罰,明確處罰的輕重和標準。”李大霄說。
還有不少業內人士提出,不僅是要加大對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懲罰力度,更需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培訓,明確什么樣的事件需要披露,并鼓勵上市公司進行主動信息披露。此外,作為證券市場的“看門人”,中介機構的盡職履責情況直接決定發行人信息披露的質量。
一、信息共享的中央監管信息平臺,這也是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措施。
董登新表示,有效市場應該是一個信息完全而對稱的市場,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最終目的之一,就是要為投資者架構一個及時、準確、完整、便利的信息共享平臺,同時為監管層提供高效監管、遠程監管的第一手材料和依據。因此,有必要借助“大數據”技術,充分整合信息資源,充分挖掘信息價值,滿足投資者和監管者的多樣化需要。
構建投資者需求導向的信息披露體系。
來源:中經專網。
瀏覽次數:116次字體:【大中小】。
[摘要]資本市場其核心與精髓在于作為資金、信息、風險等一系列要素的結合、交換的無形機制。從本質上看,資本市場是一個信息市場,市場的運作過程就是信息處理的過程,社會資金在各種信息引導下流向各實體部門。對于資本市場來說,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對資本的價格形成、融資效率、資源配置都會有著極大的負面影響。由于信息的獲取和傳播對實體經濟對應的證券價值和風險有很大的影響,因此信息披露制度對資本市場的價格發現和價格均衡具有決定性意義。目前我國資本市場部分公司價格偏離價值,市盈率居高不下,除市場機制的問題外,也與信息披露中的供需矛盾有關。
(中經評論·北京)資本市場的概念遠遠不局限于若干市場主體的存在以及股票交易的完成,其核心與精髓在于作為資金、信息、風險等一系列要素的結合、交換的無形機制。從本質上看,資本市場是一個信息市場,市場的運作過程就是信息處理的過程,社會資金在各種信息引導下流向各實體部門。只有通過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信息,市場參與者才能通過供求博弈形成價格,并通過市場的評價、選擇和監督機制使資源有效流動,從而實現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
對于資本市場來說,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對資本的價格形成、融資效率、資源配置都會有著極大的負面影響。由于信息的獲取和傳播對實體經濟對應的證券價值和風險有很大的影響,因此信息披露制度對資本市場的價格發現和價格均衡具有決定性意義。目前我國資本市場部分公司價格偏離價值,市盈率居高不下,除市場機制的問題外,也與信息披露中的供需矛盾有關。
一、信息需求與供給的突出矛盾,制約資本市場功能發揮。
信息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矛盾。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日趨完善,特別是披露內容不斷豐富,信息供求缺口得以縮小。然而,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的信息流動達到一種有效的平衡狀態了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一項問卷調查,作為信息披露供給方的絕大多數上市公司認可摘要和全文的有效信息含量,分別有71.31%和69.98%的公司認為有效信息含量大于70%,但只有8.16%的個人投資者和36.26%的機構投資者認同這一觀點。信息供求雙方對于披露有效性迥異的判斷,反映了投資者需求與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矛盾。
一般來說,投資者總是希望能獲取更多的信息據以進行投資決策,但公司的信息披露必然發生成本,如信息收集加工的成本、信息傳遞發生的成本(如支付給媒體的信息披露費用、印刷年報等的支出等)等顯性成本,而公司更為擔心的是隱性成本,即信息披露可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行業前景,或新的業務模式吸引了新的競爭對手的加入或原有競爭對手的模仿,以及客戶看到公司豐厚的盈利、較高的毛利率等要求給予價格折讓、付款優惠等。例如實踐中投資者非常關心的諸如分產品毛利率、研發動向、核心技術人員構成等信息,往往被上市公司視為商業秘密或關鍵信息而不愿意完全公開,由此也進一步加大了信息的供求矛盾。
傳統披露方式與投資者多元化信息獲取渠道的矛盾。
信息本身相互之間存在競爭,一定程度上,投資者面臨在傳統正規渠道與非正規渠道、新媒體渠道之間選擇的問題。
上市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包括指定報刊、網站等媒體,其中也包括上市公司自己的網站。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一些非正規渠道也日漸興起,包括股吧,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微博、博客等等。非正規信息披露渠道的特點是信息傳播的成本低、易于獲取、擴散快,并且信息的接受者同時也能成為信息的發布者,但股吧、論壇、人肉搜索等各類網絡渠道也加劇了證券市場信息的復雜度,投資者難以做出真偽辨識;但是,投資者對信息及時性的要求,對信息雙向互動的需求依然無法得到滿足。
不同類型投資者信息需求差異的矛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供統一的、基于通用規則的信息,而不同投資者類型對信息的需求的多與少、詳與簡,以及關注的重點、對信息的再加工(包括加工意愿和能力)必然存在差異,例如機構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由此帶來的矛盾是,統一的信息供給水平對應了不同類型投資者的差異化信息需求。
機構投資者不僅在公開信息的解讀上具有優勢,在信息的獲取、挖掘等方面,能夠利用現場調研、專業分析、行業數據庫等中小投資者所不具備的資源或優勢,彌補通用信息的不足,但同時帶來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顯然與資本市場的公平相背。而通過擴展現有信息披露的容量和深度,滿足機構投資者的需求,對中小投資者會形成信息過度。因此,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需求差異,始終是無法回避的現實矛盾。
監管信息與非監管信息的矛盾。
信息供求矛盾抑或缺口的存在,與不同市場的監管、發展環境有一定關系。一般而言,在披露導向和實質性審核兩種監管導向下,企業信息披露的重點會有所不同。披露導向下企業需要通過有效的披露展現自身的價值與風險,而實質性審核的監管導向下企業需要披露較多的“合規”“規范”類型的監管信息,而對價值相關的非監管信息披露相對不足。
事實上,監管信息和非監管信息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但是如果在有限的年報信息中同時包含二者,必然存在數量上此消彼長的關系,除非不斷擴大年報的內容量,而這會帶來信息的“冗余”“過量”等問題。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仍然具有較為明顯的監管需求導向,而對投資者的決策需要體現不足。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的股權文化不成熟,投資者難以對上市公司施加有效約束,上市公司為滿足融資、再融資的需求,在信息披露方面迎合監管需求的傾向明顯,年報中也側重于對監管重點事項的披露,例如資金占用報告、股改承諾事項、監事會報告等等。另一方面公司對其他非監管事項的披露要求傾向于滿足監管“底線”要求,報喜不報憂、選擇性披露、含糊性披露的現象明顯。
不同的披露導向下,上市公司的披露質量也存在一定的差異。例如:披露監管信息時公司經常采用較為條文化、格式化的信息。對于公眾的需求關注不足,缺乏與公眾投資者有效溝通的意愿和動力,披露文本體現的是對規則的“遵守”,而不是一種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
二、構建投資者需求導向的信息披露體系。
既然上市公司必須要進行信息披露,那么信息披露以何為導向為最優?由于信息披露存在強制性特征,因此在各國資本市場建立初期一般均由監管部門為主構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在信息披露規則制訂中發揮主導作用。這在市場機制不健全、規范化程度不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是非常現實的選擇,也對信息披露制度的發展與完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隨著市場不斷發展,監管部門在確定信息披露內容過程中會受到越來越多的制約,一方面公司情況千差萬別,市場情況瞬息萬變,制定單一的剛性披露規則難以適應市場需要;另一方面,監管部門的出發點更多的是規范市場主體行為,與投資者的真正需求存在差異,可能會導致披露內容不能滿足投資者需要。
通過對資本市場參與者和信息使用者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求的比較,一般認為投資者是信息的最終使用者。根據有效市場假說,投資者可以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公允地對企業進行估值,當企業信息披露出現問題時,投資者的定價會予以折扣,體現為上市公司面臨更高的資本成本、更低的市場流動性,即投資者利用信息定價的作用可以反作用于上市公司。因此,眾多學者認為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完善披露體系的需求最高,建立以投資者為導向的信息披露體系最符合資本市場經濟規律。從實踐情況看,根據始于laportaetal(1997)的“法律淵源和資本市場發展”的一系列研究,英國和美國強調資本市場投資者為主體,強化市場定價作用和信息披露作用,資本市場運行效率較高,大陸法系國家(特別是德國、法國和日本)強調銀行為資本市場主體,忽視投資者作用,對信息披露要求不高,資本市場運行效率也較差。
由于我國信息披露規則偏重監管需要而投資者決策需要體現不足,上市公司披露重點在于對合法性、合規性問題的關注,而投資者關心的價值創造、未來發展等投資決策型信息體現不足。當前信息披露暴露出的一些問題,如報喜不報憂、披露內容冗余但有效信息不多等等,亟待以投資者需求的視角予以審視。上述問題帶來的直接影響是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對稱更加嚴重,對有效價格的形成造成了負面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說,信息披露的投資者需求導向并不是一個小問題,而是直接關系到市場配置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
三、
投資者需要什么信息。
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互補與結合上世紀90年代以來,以信息、網絡業為代表的“新經濟”迅速崛起。新經濟企業的特點是輕資產、高科技、新模式、成長非線性等。這些企業賴以生存和競爭的資源往往并不是財務報表上的機器設備和廠房,而恰恰是人力資源、銷售網絡、品牌等無形的資源。由于財務數據所能反映和解釋的價值范圍在不斷遭受挑戰,而諸如人力資源、公司戰略等軟實力信息已經超出財務會計所及。“新經濟”下,當財務信息不能完全滿足投資者的決策需求時,必然催生其他信息的生產和提供。
根據普華永道對美國及13個歐洲、亞洲國家的機構投資者及賣方分析師所做的調查,發現他們除關心盈利、現金流等傳統財務數據外,還非常關注研發投入、新產品開發、戰略目標等非財務信息。換言之,投資者需要的并不是枯燥的財務數據,更需要財務數據背后驅動公司業績的非財務信息。
財務數據作為結果,對企業的經營成果進行了凝練與。
總結。
而非財務信息則為結果提供了“背景”“過程”“驅動因素”等多方位的注解。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各有所長二者的互補與結合有利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視角。
通用信息之外的行業特色信息。
目前,信息披露往往體現通用信息。通用信息能夠滿足大多數投資者的一般化需要,提高企業信息的可比性。但是,通用信息對行業特殊性相對體現不足,而后者恰恰是投資者預測企業未來價值的重要背景信息。由于法定的強制性披露制度,特別是財務報表,只能最低限度地公開信息內容,不能充分反映新興行業的特色信息。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有機結合只是向前邁出的一步,即便如此,如何將公司的行業、業務特色信息,與行業相關的核心優勢和潛在風險有效準確地傳遞給投資者,依然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在國內外,一些較為特殊的行業,如銀行、房地產、礦業、信托、保險等,具有專門的信息披露格式與規則,正是投資者信息需求與行業特殊性相結合的體現。隨著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快速發展,有越來越多的新興行業、新型商業模式企業加入資本市場,如醫療連鎖、影視制作等等。然而,我們無法窮盡所有行業(包括行業的細分),也無法突破信息不對稱的制約而制定一份詳盡的行業披露指引,但如何滿足投資者對行業信息的需求始終是需要探索的領域。
歷史信息之外的前瞻性信息。
財務信息披露備受病詬,原因之一是以歷史信息為主,對未來關注不足。2001年aicpa發布《商業與財務報告:來自新經濟的挑戰》特別報告,對新經濟下財務會計與投資者決策之間的溝壑直言不諱,疾呼要清醒認識投資者對非財務信息、前瞻性信息的迫切需求以及如何應對。
在國內,目前的定期報告規則,基本都鼓勵公司披露關于未來經營計劃等前瞻性信息。我們的問卷調查顯示,絕大多數(76%)的中小投資者希望上市公司披露數量化目標,除了增加信息透明性,還可以提高數據的可比性,有助于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其原因在于中小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業績預測能力普遍偏弱,由此他們很依賴上市公司披露數量化目標作為其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但實際披露中上市公司很少愿意披露預測性信息,主要是擔心預測性信息不確定性太大,同時,因為預測性信息不確定性的特點,又難以用強制披露來進行規范。在解決預測性信息供求矛盾這一問題上,美國的安全港制度是一種值得借鑒的方法。安全港規則是一種法律保護條款,旨在保障正常的預測性信息披露,為符合規定的預測性信息披露行為提供保護,使之不被追究法律責任。
四、如何滿足投資者的信息需求。
我們認為,投資者需求導向應該包含披露內容與披露方式兩個維度。首先,披露內容方面,年報信息含量并不是披露文本字數的簡單線性函數,具體內容本身的信息含量,取決于披露是否突出投資者決策需要的重要信息,是否能向投資者描繪公司的完整圖景,是否向投資者傳遞與公司息息相關的信息而不是泛泛空談。其次,披露方式方面,既要面對信息的通訊和互聯網技術的挑戰,反過來也應該對其加以利用,在傳統的信息披露方式之外,開拓互動式、網絡化信息披露。
披露內容的“四性”
基于投資者導向的信息披露,應該體現四大原則。
重大性。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該予以披露。而重大性的判斷,不僅僅包括事項所涉及金額(定量標準),也包括其本身的性質(定性標準),例如轉向新的行業、實施新的業務模式等。對于非財務信息,強調重大性的意義還在于,公司不必事無巨細全盤托出,而應該對信息加以審視,根據管理層的判斷,選擇有重大意義的信息加以報告,避免內容堆砌而掩蓋了焦點。
相關性。即報告投資人決策相關的信息,有助于其理解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的重大趨勢、事件和風險。
相關性之于非財務信息,則要求信息披露中不論是業績的分析、優勢與風險的討論,還是內外環境的描述等,都應該緊緊抓住公司的行業、業務、商業模式、發展階段等予以具體化的討論,而不是脫離具體情境和事項的空泛文字堆砌。
在現實中,往往也會出現一個誤區,即認為信息披露就是對照規則進行填空,最為常見的表現就是披露內容模板化,且邏輯關系不清。規則的本意是對披露提供必要的規范和引導,但如果將此最低要求作為披露的唯一模式,缺乏對投資者需求的考慮,就降低了披露本身的意義。
變化性。對決策而言,信息的特征應該是體現“增量”的價值,換言之,重復過往的事件并不是信息的本意。因此,滿足投資者決策需要的高質量的信息,應該對報告年度內的重大事項、趨勢等,就其變化予以深入的討論與分析。如果信息能夠著重展現報告期內發生的變化,或者是對發生變化的部分予以特別提示,披露的針對性將大為提高,披露的簡潔性也隨之提升。
關聯性。信息披露的內容并非簡單的疊加,而應該具有內在的邏輯一致性,及各項內容的整體關聯性。只有通過內容上相互關聯、前后呼應的信息披露,才能向投資者傳遞公司的完整面貌。非財務信息披露的“關聯性”要求公司將零散的、片段化的信息,通過特定的邏輯、方法和技巧,有機組織成為公司的完整、全面、前后內容連貫的整體畫像。
披露方式探索。
利用披露新媒介適應投資者獲取、加工信息途經變化的需要。相對傳統紙媒,電子化信息披露成本低、便于傳輸和保存、易于加工等。目前境外很多創業板市場已經完全采用電子化披露。如香港利用“披露易”系統完全電子化披露。目前亞洲規模最大的創業板市場韓國科斯達克,2002年推行電子化披露,韓國交易所和金融監管機構共同負責信息電子化披露。
此外,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拓寬了信息披露的平臺,加速了信息在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傳遞,從而促進信息披露方式的創新。近年來,在互聯網的基礎上,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同傳統的網絡財務報告相比,進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效率和便捷性。
信息互動滿足投資者個性需求。上市公司是信息的提供者,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進一步滿足投資者的需求,信息披露正在從公司到投資者的單向信息傳遞,向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互動發展。互動式披露本質是信息的供需見面,不僅將“披露什么信息”的權利交還投資者,而且有利于充分發揮投資者需求對信息披露的反饋和個性化挖掘,在統一規則與個性化披露之間尋找平衡。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互動易”在互動式信息披露方面已經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企業的會計信息往往是信息需求和信息供給共同作用的結果,會計信息披露是聯系投資者和企業及其管理層的重要紐帶。投資者根據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進行投資決策,企業管理層則通過披露會計信息傳遞企業的經營業績、資源配置和財務風險等信息。投資人、債權人、政府作為企業的所有者,是會計信息的需求方,他們與作為代理人的經理人員之間在經濟利益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相分離的,由于所有者權利的不斷弱化,經營者的地位日益上升,而作為企業會計信息的唯一提供方,經營者對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越來越大。在一定的信息披露規范框架下,企業經營者應該或可以披露什么內容,以什么樣的方式披露以及何時披露等方面,有很大的選擇余地,而會計信息披露是企業所有者獲得信息的唯一渠道。因此,健全完善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證企業所有者獲得真實、充分的信息,以利于做出正確決策,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能夠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從監管的角度看,為政府通過市場了解經濟資源配置狀況、實施監管提供了依據,以引導會計信息披露向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
4、會計信息披露是指企業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披露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私現金流量等信息.會計信息披露在市場經濟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能夠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三
霍亂是由霍亂弧菌所引起的。霍亂弧菌為革蘭染色陰性,對干燥、日光、熱、酸及一般消毒劑均敏感。霍亂弧菌產生致病性的是內毒素及外毒素。正常胃酸可殺死弧菌,當胃酸暫時低下時或入侵病毒菌數量增多時,未被胃酸殺死的弧菌進入小腸,在堿性腸液內迅速繁殖,并產生大量強烈的外毒素。
這種外毒素具有adp-核糖轉移酶活性,進入細胞催化胞內的nad+的adp核糖基共價結合亞基上后,會使這種亞基不能將自身結合的gtp水解為gdp,從而使這種亞基處于持續活化狀態,不斷激活腺苷酸環化酶,致使小腸上皮細胞中的camp水平增高,導致細胞大量鈉離子和水持續外流。
這種外毒素對小腸黏膜的作用引起腸液的大量分泌,其分泌量很大,超過腸管再吸收的能力,在臨床上出現劇烈瀉吐,嚴重脫水,致使血漿容量明顯減少,體內鹽分缺乏,血液濃縮,出現周圍循環衰竭。由于劇烈瀉吐,電解質丟失、缺鉀缺鈉、肌肉痙攣、酸中毒等甚至發生休克及急性腎衰竭。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四
本文主要聯系當前我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現狀,在我國新出臺的環保政策背景下,對環境會計體系中有關環境會計的概念和目標進行說明,并介紹了有關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發展歷史,分析了目前存在的兩種主要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相關內容和表現形式,并對比了各自的優缺點,在此基點上聯系我國的.實際,分析了當前我國上市公司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并且就我國的上市公司應如何選擇恰當的環境信息披露模式,發表相應觀點.
作者:石如琴作者單位:云南電網公司德宏供電局云南德宏,678400刊名:當代經濟英文刊名:contemporaryeconomics年,卷(期):“”(24)分類號:f2關鍵詞:環境會計信息上市公司重污染行業披露模式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五
為保證研究院信息公開、公平、公正,做好相應公益事業,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研究院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地報送披露信息。如發生變化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1.研究院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報告,舉行的學術交流、信息咨詢等重大活動,財務狀況、承諾服務項目等。2.籌資和接受捐贈隨時將籌資目的、資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贈、資助財物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向社會公眾披露。3.承諾服務項目,應將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責任及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眾披露。
4.研究院章程、注冊地址、名稱發生變更的要及時予以披露。5.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及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信息。6.信息披露的時間和格式,應遵循和結合研究院的具體情況,在具體行為發生的前后的2日內進行披露。
3.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予以披露。4.對玩忽職守導致信息披露違規,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賠償損失或者撤換、罷免,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2/2。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六
央廣網廣州7月25日消息(記者官文清)7月25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發布《2023年6月全省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根據通報,2023年6月(2023年6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廣東全省共報告法定傳染病330474例,死亡137例,其中甲類傳染病報告1例(霍亂1例),無死亡病例報告。
《2023年6月全省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還通報了其他傳染病的相關數據。其中,乙類傳染病共報告18種130760例,死亡137例。報告發病數居前5位的病種為:新冠病毒感染、乙肝、梅毒、肺結核、丙肝,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總數的97.17%;報告死亡數居前3位的病種為:艾滋病、丙肝、肺結核,占乙類傳染病報告死亡總數的96.35%。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七
在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無異是連接廣大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紐帶,上市公司通過它把經營狀況、贏利狀況等各種信息傳遞給投資者;而投資者也是通過財務報告獲取所需的信息,做出自己投資的重大決策。由此可見,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財務報告的質量如何直接關系到廣大投資者乃至其他信息需求部門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的信息披露中存在財務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時和不規范等問題,其中不乏法規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但鑒于財務報告對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本文將從財務報告的改進方面入手,闡述信息披露規范的問題。
1.財務報告無法反映影響企業財務狀況的非財務因素。
現在,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創新等因素與企業的`生存發展都有密切的聯系。另外,企業的聲譽、其能源的來源及產品的銷售渠道等也會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很大的影響。但由于這些因素無法用貨幣形式進行描述,所以無法在財務報告中列示。財務報告所列示的信息是企業的經營成果,但經營成果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現行的財務報告只能使報表的使用者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于形成這種狀況的各種因素,尤其是表外非財務因素缺乏必要了解。
首先,歷史成本原則使得財務報表只反映已實現的收入和已發生的費用等歷史性信息,但在當今的信息社會中,不確定性信息比以前更多、更突出,而目前的報表卻無法披露與企業有關的各種不確定信息。
其次,近幾年來衍生金融工具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因為它可以“以小搏大”,所以企業一旦參與交易,就會承受很大風險,而且這種交易可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極大影響,衍生金融工具又無法用歷史成本計量,導致其有關信息無法在財務報表中披露。
此外,歷史成本沒有確認一般物價水平的變化。在歷史成本會計模式下,收益的概念是以維持貨幣資本為前提的,在通貨膨脹時期,報表上的費用項目并不包括維持實物資本所需要的部分賠償金額,從而使利潤虛增,信息失真。
財務報告主要提供以歷史為主的財務信息,無法反映企業未來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因此,目前的財務報表普遍缺少前瞻性信息和預測性信息,而許多信息使用者需要的恰洽是事業的前景狀況。歷史信息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示未來,但決不能等同于代表將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展示著過去輝煌的業績,但隨后經營狀況卻直線下降,此時投資者也往往受財務報表的蒙蔽而遭受損失。
[1][2][3]。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八
第一條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解釋或說明,在本協議及本協議相關各方另行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及各擔保協議)中,下述詞語均依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基準日”是指年月日。
2.“截至基準日的債務余額”是指截至基準日(含該日)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到期債務余額,含本金及利息。
3.“重組日”是指本協議生效之日。
4.“重組預備期間”指基準日(不含該日)至重組日(含該日)之間的時間間隔。
5.“重組債務”是指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的、截至基準日(含該日)的債務余額與其在重組預備期間內的利息之和。
6.“重組債權”是指債權人享有的、與重組債務等值的債權。
7.“重組債務利息”是指自重組日(不含該日)起至全部重組債務清償日止,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的重組債務的利息總額。
8.“債務重組期間”指自重組日(不含該日)起至年月日(含該日)之間的時間間隔。
9.“全部債務”是指重組債務與重組債務利息之和。
10.“全部債權”:指債權人享有的、與全部債務等值的債權。
11.“原貸款債權擔保”是指債權人從銀行受讓貸款債權時受讓的與原貸款債權擔保相關的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權益。
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13.“工作日”是指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條陳述、保證與承諾。
各方確認,各方向對方作出的陳述、保證與承諾,是各方按本協議進行債務重組的重要前提條件,各方依賴下述陳述與保證簽署本協議。
1.將依據誠實信用原則,盡各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促使債務重組順利完成。
2.忠實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從事任何對債務重組造成損害的行為。
3.各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不對簽署及履行本協議構成不利影響。
4.嚴格保守在債務重組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
5.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陳述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
各方確認,《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的截至基準日(含該日)的債務余額與其在重組預備期間利息之和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重組債務利息及其計算方式。
(1)本協議項下重組債務的年利率為%,計算基數以360天/年為準。
(2)本協議項下的重組債務按日計息,按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季度末的第二十日。
(3)利率調整和利息的計收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修改有關規定,債權人無需通知債務人,即可按中國人民銀行修改后的有關規定執行。
(4)對涉訴案件所涉及的債務進行重組,利息的計算遵循判決書或裁決書的相關規定。
3.還款計劃。
債務人同意按各方確定的重組債務還款計劃,按本協議的約定以現金、有價證券或經債權人同意的償債物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4.提前履行還款義務。
債務人可以隨時提前履行還款義務,無需經過債權人的書面同意,但需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債權人。
5.債務豁免。
截至還款計劃表中約定的第期履行還款義務日(包括該日),如果債務人均能按時、足額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債權人同意豁免債務人在還款計劃表中第期到第期的還款義務。
第四條債務人的責任。
1.重組日前,債務人應保證原貸款債權擔保對債權人繼續有效。重組日后,債務人原則上應安排原貸款債權擔保人對債權人實現本協議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擔保。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對于本協議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及相應費用,債務人承諾按債權人的要求以其有效、易于變現的資產向債權人另行提供相應的足額擔保,與債權人簽訂經債權人認可的擔保合同,或促使第三方出具令債權人認可的擔保函或簽署令債權人認可的擔保合同。
3.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的最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的前日內向債權人提供上月末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于每年的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債權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5.債務人的稅后凈利潤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當期和下期的相應債務時,債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東或債務人的投資者分配股息或紅利;如債務人的稅后凈利潤超過債務人當期和下期的應當償付債權人的相應債務,則債務人可就超過部分向股東或債務人的投資者分配股息或紅利。
6.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減少注冊資本、抽逃資金,或者無償轉移資產或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或出租其全部或部分資產。
7.本協議有效期間,非經債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債務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8.如出現保證人發生部分或全部喪失保證能力時,或者為擔保債務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債務的抵押物、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時,債務人應當及時提供經債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9.本協議有效期間,債務人如進行重大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或債務人以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者債務人的隸屬關系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動、企業章程發生修改、企業內部組織發生重大調整等債務人可預測、可控制的各種情形,可能危及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償債能力的,債務人應事先向債權人發出書面通知,征得債權人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行為。
10.債務人如發生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等債務人無法控制、無法預測的、足以影響債務人償債能力的所有情形,債務人應在事件發生的同時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及時采取適當、有效的保護措施使債權人的債權不受損害。
11.本協議有效期間,債務人如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等變更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債權人。
1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隔半年向債權人提供一份詳細的債務償還情況執行報告。
13.債務人不得簽署任何損害債權人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的相關協議或文件,不得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損債權人債權實現的任何承諾。
第五條費用承擔。
1.債務人應承擔債權人因實現其債權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2.除本協議及相應的擔保協議另有約定外,各方應各自承擔簽署與實施本協議及相應的各項擔保協議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債務人遲延履行應向債權人支付的到期債務,債務人應按應付而未付額的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
2.債務人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應賠償由此給債權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3.各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約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而且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
第七條協議的修改、變更和解釋。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解釋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各方同意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協議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效力的有關條款。
第八條權利義務的轉讓。
債務人同意債權人有權以書面通知債務人的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和義務。債務人非經債權人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協議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成立,本協議所附的相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為本協議之生效日。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各方確認,本協議為《借款合同》、《債權轉讓協議》的補充協議,如本協議的內容與《借款合同》、《債權轉讓協議》中的內容不一致,則依本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2.債務人已閱讀本協議及其相應擔保協議的所有條款,對本協議及其相應擔保協議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3.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債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放棄該權利,亦不影響債權人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及債務人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4.如果本協議的某條款被宣布為無效,應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效力。
5.各方之間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其他方的住所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或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
6.本協議標題僅供參考,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協議的詮釋或解釋;本協議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7.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亦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每方各持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
鑒于乙方申請其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和《_________》等業務規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中上市企業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_________;。
代碼:_________;。
債券面額: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
發行價格:_________;。
實際發行總量:_________;。
已募集資金數額:_________;。
主管機關批準文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向乙方發出上市通知書,確定上市日期。
第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中國證監會授權及業務規則對上市債券實施日常監管。
第四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各項規則、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在接到甲方簽發的《上市通知書》后,須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上登載上市公告書,并將上市申請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告書必須在明顯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債券發行人對以下刊出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以下資料如有不實之處,本債券發行人當負由此而產生的相應責任。
_________證券交易所對本債券上市申請及有關事項的審查,并不構成對本債券信用的保證。
第六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它報告為臨時報告。乙方應當依照《_________》第五章的規定及時、準確地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對于債券評估機構對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企業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地報告甲方。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或連帶責任。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乙方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查,對其內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聘請董事會秘書或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系,并負責信息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債券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上市初費按上市總額的0.01%繳納,最高不超過_________元,上市月費的標準為:以債券上市總額_________元為基數,每月交納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費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過_________元。乙方最遲須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繳納上市初費,并自上市日的第二個月起至終止上市當月止,按年預交上市月費,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劃交甲方指定帳號。
第十二條 甲方在債券本息兌付日前一周終止債券交易。乙方如通過甲方兌付該債券,應在派息兌付前4日將兌付款項劃交甲方指定帳號,同時須向甲方支付兌付費用,具體金額另行商定。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上市債券暫停上市后復牌交易的,無須再交納上市初費;上市債券被除牌的,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十四條 甲方無須對債券上市交易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可視其情節輕重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萬元以下懲罰性違約金;。
3.責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授權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條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業務規則處理。法律、法規、規章及業務規則沒有規定的,當事人雙方可協商補充本協議。補充協議屬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仲裁。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文本一式四份,當事人各執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
隨著國外財務報告由“過去式”向“交來式”轉變的趨勢日益明顯,有關國內企業財務報告必須加心改進的呼聲愈益高漲。筆者認為,作為一份以總結企業過去財務成果為主的文件,不斷改進其表達方式是必須的,但如何熱氣改進的力度和方向即“向度”才能適合本國國情,并能使報告的編制者、使用者(閱讀者)各方都能接受,則有必要加以探討。
財務報告的基本屬性是提供貨幣性的信息,這些貨幣性信息主要是通過財務報表來反映的,而財務報表又是構成財務報告的核心組成部分,即主體。在主體上量化表述的內容(數據),比附注上說明的內容,具有多方面的優點:其一便于閱讀;其二便于匯總;其三,便于比較;其四,便于審計(審核)。主體報表具有的這些優點是以文字分析為主的附表所不能比擬的。
可是,目前在財務報告上出現一種引人注目的發展趨勢:輔助信息越來越冗長,在財務報告中所占的比重愈來愈高。其實,長篇累牘的報表附注及輔助住處未必對信息使用者有用,因為人們在決策中所使用的信息量各不相同,且有一定的限度,多余的信息并不能改善判斷的質量,相反還可能給決策者帶來混亂。財務報告信息最根本的特點是必須具有較高的可靠性。而可靠的信息又必須具有如實表述、可驗證和不偏不倚性。這就是為什么財務報表的編制必須依據公認的.會計原則或會計準則,并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原因所在。為了增加外部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真實性和公允性的依賴,各國的法律往往對財務報告的內容、披露方式和時間以及審核要求提出具體的規定,這是財務報告與公司對外披露的其他信息之間的最大差別之一。如果在財務報告中過多使用輔助信息的方式報露其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住處勢必削弱財務報表的主體地位作用,影響財務報告的信力。
那么,如何既滿足報告使用者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又不至于讓輔助信息“反客為主”呢?一個較有效的辦法是將非定量的事項盡量用定量來描述、記錄,并反映在財務報表之中,即財務報告的主體框架內。這樣,就能使財務報表始終處于主導地位。比如現行財務報告表達不夠充分或根本未予表達的人力資源資產、無形資產價值、環境污染成本、社會效益指標等,都可以通過量化的方式,構成企業會計報表的若干要素,列支于企業的報表當中。如,將人力資源做人后列為企業的一項資產,反映在“長期投資”與“固定資產”的項目之間;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收取排污費和排污稅,作為稅前或稅后利潤的減項;對砂用再生資源枯竭性原材料企業,收取較重的資源稅,通過這些指標的量化,清晰地反映在報表中,而不以附注形式輕描淡寫式地一帶而過。所以,目前應加緊對一些具體會計準則和披露標準的研究與制度。如果在沒有一定標準的前提下就過分強調和要求披露某些輔助信息,一方面由于這些輔助信息的模糊性使其披露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由于輔助信息通常不必經過審計師審核,因而難免會產生言過其實甚至使人誤入歧途的情形。
因此,筆者認為,無論財務報告年圳的內容與模式如何變化和發展,對企業過去經營活動結果進行總結依然是財務報告的主題;將對外提出供的主要財務信息都納入公司財務報表依然是明智之舉。而預測性財務報告則只能是財務報告的客體。否則,財務報告就成為預測報告,或財務計劃,或財務預算了。
而事實上,財務報告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包羅萬象。就財務報告本身來說,它所能提供的信息范圍和數量是有限的。上機已經述及,財務報告提供的住處主要旭屬于財務性質的,即以貨幣單位定量和表述。不可否認,由于內容和格式上的局限,財務報表會計信息的形成與輸出受到嚴格限制,難以對變化了的會計信息作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在這種情況下,財務報表之外的其他財務報告手段獲得了很大發展,這些其他報告手段彌補了財務報告的缺陷,具有靈活性強、內容廣泛、披露成本低、定量與百定量相結合的特點,是財務報告的有益補充。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
首先,披露財務報告是有其目標的,即有較強的針對性。在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比如美國和英國,企業的主要組織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財務報告服務的對象主要是投資者集團。而在我國現階段和今后相當工時期,國有企業依然占主導地們,政府在社會與經濟活動中都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就明確規定,企業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因此,政府是會計信息最重要的使用者,且主要目的是用于宏觀決策。從這個層面上講,企業個體住處的真實性(已發生的)顯得相對重要,而不需要象股份公司占絕對重要,而不需要象股份公司占絕對優勢的發達國家那樣,企業的財務信息要滿足眾多投資者集團的需要,尤其是對未來的決策需要。
其次,財務報告的目標不等于使用者的目標。決策永遠是信息使用進的決策。使用者不應當認為只領先財務招待的信息就能作出滿意的決策。財務報告的住處所必須做到的是:做主信息的真實性、公允性并在不同程度上對所有使用者都有一定的相關性。此外由于經營環境的復雜性、多變性和不確定性,即使披露大量詳細的信息,也無法充分反映企業的經濟現實和未來前景。
再次,披露財務報告是要耗費成本的。在對外披露信息時,企業不公要考慮對外披露的效益,而且還要考慮與披露相關的成本。過高的收集、加工成本如果不能給信息披露者帶來可預期的效益,必然會造成信息披露者的反感、抵觸。例如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xb)于1979年9月發布第33號準則公告,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證券上市公司,必須在表外披露既按一般物價水平變動調整又按現行成本反映的某些住處結果一些進行試驗的公司就認為這種補充住處的加工成本過高,具很難證明其效益大于成本而加以反對。后來fasb發布的第89號準則公告就改變了上述要求。
二、實行有差別的信息揭示制度應作為我國現分階段財務報告的披露模式。
筆者認為,我國出錯階段尚不具備要求統一編制標準化、復雜化程度比較高的財務報告的條件。第一,企業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章且普遍不高。目前財務報表部分住處嚴重失真,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財會人員業務能力所致。尤其是一些中小企業,一方面受財會人員業務水平所限,不能根據現有經濟業務資料正克進行會計處理;另一方面低下的企業管理現狀不能提供給財會人員完整、詳實的原始資料,比如存貨管理和計價混亂等。這種善下,就連基本的會計賬面者不能夠真實反映,何況編制復雜的會計報告。第二,現代企業制度處在建立階段,企業環境和會計環境不具備編制復雜會計報告的客觀條件。第三,會計核算還處在分行業會計制度時期,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和統一執行尚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報表與一般的中小型企業適當有所分離。對上市公司和大型的國有企業右進一步要求其提供更為詳細的表內和表外信息尤其是上市公司,應重點增加公眾信息的披露;而對于小于一定規模的其他企業給予一定程度的會計信息揭示的豁免,比如只要求其提供生產力的資產債表和利潤表,不要求提供現金流量表等。
來源:《特區財會》。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一
摘要: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迎接我們的是一個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時代。
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迎接我們的是一個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時代。對于企業所處的財務環境受整個經濟環境的影響,也發生了較大的變革。財務與會計作為企業中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如何面對變化的環境,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是需要我們不斷研究的一個課題。
隨著我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的資本市場必將獲得充分的發展,廣大的投資者將逐漸成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重要的使用者之一。他們的經濟決策越來越復雜,對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從長遠來看,我們需要將為投資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擺在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相應的改變會計信息重可靠輕相關的現狀,提高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更好的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服務。
不論將選擇何種未來財務報告的模式,在推行之前,首先要完善它的外部環境:
第一,制定相應的會計準則,為確認和計量提供依據。尤其是要根據我國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適當拓展現行價值或公允價值運用的范圍。
第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分離,為突破實現原則創造條件。從根本上說,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的是不同的,如上所述,財務會計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要考慮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稅務會計的目的則是保證國家能夠公平、足額的征稅,要考慮收益的實現性和確定性。鑒于現有財務報告的附注越來越長,企業在處理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沖突時能夠有制度和法律可循。
第三,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作用,為真實可靠的提供財務報告提供外在的保證。規范注冊會計師“市場經濟守門員”的作用。
第四,會計作為一門規范性很強的學科,拓展財務報告的模式,特別是大量表外信息的披露,必須在政府出臺會計準則加以規范的前提下進行,同時獨立審計工作也要隨之改進,拓展審計范圍,增加對前瞻性信息的審計,以防企業因提供不確定性的信息而陷入訴訟危機之中,也防止企業管理當局操縱會計信息。
二、財務報告是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文件,如果財務報告無法為這些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財務報表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受到質疑。所以,我們必須重點披露以下七個方面的會計信息。
1.重點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風險信息。
隨著金融創新,諸如期貨、期權之類沒有實際交易而僅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權利或義務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日益繁雜,這類衍生金融工具可能會引起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的劇變。如不對這類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加以披露,極有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使用者在投資和信貸方面的決策失誤。
2.重點披露人力資源信息。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逐步來臨,把信息披露重點放在存貨、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上的現行財務報告的局限性已日益顯示出來,這主要表現在實物性資產價值量的大小與企業創造未來現金流量的能力之間的相關性減弱,甚至與企業現行市場價值之間的相關性也減少。在現行會計體制下,投資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不管金額多大,一律作為當期費用,這就使人力資產被大大低估,而費用則大幅度提高。這也是現行財務報告受到越來越多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
3.重點披露股東權益稀釋方面的信息。
隨著股份公司成為企業組織形式的主流和證券市場的.發展,特別是由金融創新所引起的權益交換性證券品種的增多及其普及化,使股東經濟利益的來源并不局限于公司利潤,而更多地來自于股份的市價差異。這就使股東十分關心股份的市場價值。由于公司股票的賬面值往往與股票的市場價值存在著較大差異,且多是股票市價高于股票賬面值(這種情況在我國的a股市場上特別明顯),這就給公司經營者提供了通過權益交換方式來增加利潤的機會。比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通過降低轉換價格的方式來降低債券利息,因利息率降低而減少的利息費用就轉化為了企業利潤。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二
記者近日從中國建設銀行獲悉,上市以來,該行發布的三期年報連年獲得殊榮。國際評介機構認為,“建行年度報告表現出了很高的水準。”據介紹,自2005年上市以來,建行連續三年發布的年度報告贏得了包括美國媒體專業聯盟(lacp)、美國紐約mercomm公司arc國際年報大賽在內的專業機構評選大獎,并一致認為建行年報披露準確、合規、及時,信息透明度居國際先進水平。
中國建設銀行始終以開放的態度積極探索完善現代銀行制度的有效途徑。上市后,公司治理很快實現了與國際先進銀行的接軌,同時,也顯示出獨自的特色。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層組成的治理架構機制完善、運行規范,充分保證所有股東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約定的范圍內行使權利。同時,注重提高公司透明度,為股東和公眾提供完整、準確、及時的經營信息,聘請國際知名的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主動接受市場和社會多方監督,并以此作為改進管理的基本依據。一些外籍董事反映:“在權力制衡和程序公正方面,建設銀行的公司治理達到甚至已經超過許多歐美金融機構。”
據了解,投資者、分析師、媒體等對建行定期報告反應。
良好。多位分析師和投資者稱贊建行定期報告內容豐富,提供了分析所需的絕大部分信息,財務披露時間縮短,水準提高,特別是2007年增加季報披露后信息及時性更強。與此同時,建行每次在定期報告披露后,均對外發布業績新聞稿,據監測,國內外媒體對建行定期報告的披露內容均持肯定態度。
據介紹,在建行已發布的年報中,2006年年報獲美國媒體專業聯盟(lacp)年報評比銀行類金獎,其中致股東信函、報告敘述、財務部分、信息傳遞的清晰度、關鍵信息提供等評比項目獲得滿分;2007年年報獲美國媒體專業聯盟(lacp)年報評比銀行類白金獎及“最佳致股東信函”金獎,在全球3000多家參賽上市企業中,綜合得分排名第18位,較2006年提升76個位次,并在美國紐約mercomm公司舉辦的arc國際年報大賽中,獲得董事長報告及行長報告銅獎、內文編寫銅獎以及年報攝影、印刷制作優秀獎,同時還獲得獲香港管理專業協會年報評比優秀獎和香港會計師公會最佳企業管治資料披露特別嘉許獎;2008年年報榮獲美國媒體專業聯盟(lacp)年報評比銀行類銀獎、美國arc國際年報大賽整體年報優秀獎、財務數據優秀獎、內文編寫銅獎、香港管理專業協會年報評比公司治理披露獎。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三
債務重組在當前的改革與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對于改善我國不合理的資金結構,減輕企業的債務負擔有著積極的作用。為了規范企業的債務重組核算,財政部曾于6月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后又于1月對其作了較大的修訂(以下稱為舊準則),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化,考慮到各方面利益及諸多因素后,財政部于今年2月發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以下簡稱新準則)來代替舊準則。新舊準則有較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債務重組的定義、重組資產的計量屬性、債務重組中損益的確認處理方式以及在報表中的披露事項等有所變化。本文擬對新舊準則的變化予以探討,以加深我們對新準則的理解,以便能夠正確地運用于會計實務中。
一、幾個重要術語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第2條將“債務重組”定義為“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而新準則定義為“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比較這兩個定義可以得出至少三點信息。
(1)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舊準則認為只要修改了債務條件,不管債權人有沒讓步都是債務重組;新準則則認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只有債權人讓步時,才能定義為債務重組。舊準則的定義沒有“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這個前提條件,適用范圍似乎過于寬泛,易于造成不恰當的誘導,只要雙方認為需要就可以達成協議進行債務重組,從而改善企業資金結構,使資產負債率達到一個符合自己需要的水平。這肯定有悖于市場中利用制度來規范企業行為的.初衷。
(2)新準則的定義符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一般來說,需要進行債務重組的企業就是因為沒有能力如約履行償債義務,如果債權人不作適當的讓步,可能會使瀕臨困境的企業更加雪上加霜,反而不利于我國經濟的整體健康運行。這樣做肯定會給債權人帶來損失,但是比較符合我國實際情況。
(3)舊準則中提到“法院的裁決”,新準則將其改為了“法院的裁定”,一字之差,其實是因為舊準則中錯用了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作出的是判決和裁定,行政機關和仲裁機構可以作出裁決。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訴訟程序的事項做出的判定;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裁定所依據的是程序法,而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時、恰當地為實現權利和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規則、方式和秩序。很顯然債權債務糾紛屬于民事案件,應由法院作出裁定不應使用“裁決”。
2、“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在第2條分別給出了“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的定義,但在新準則中把這兩個術語改為了“或有應付金額”(第七條有定義)和“或有應收金額”(第十二條有定義)。術語名稱雖經更改,但概念卻無實質性變化。另外,新準則在第七條增加了一項:“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這樣規定在會計實務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這些重要術語定義的變化充分體現了新會計準則對經濟業務屬性的適應性,準確把握了債務重組的實質,符合會計認定的要求,為會計核算提供了依據。
二、入賬價值在計量屬性上的變化。
1、舊準則中按賬面價值入賬。
在舊債務重組準則中希望回避“公允價值”,按賬面價值入賬:“以非現金資產/債務轉資本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按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股權的入賬價值”。但是又在第10條提出“如果涉及多項非現金資產,債權人應按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在第13條也提到了“公允價值”。可見,舊準則想極力回避“公允價值”但仍躲不開它,這有些矛盾。
2、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
新準則彌補了這一點,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從而保持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有用性。筆者認為是基于以下考慮的:第一,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的會計準則中比較側重于公允價值的,以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近幾年來,我國企業在國外的投融資活動愈來愈多,而且國際上廣為提倡“國際會計協調化”,為了同國際經濟活動規則和會計規則接軌,我國在制訂會計規范時也應該向國際準則看齊。第二,在我國,市場經濟已有很大的發展,生產要素市場和資本市場也不斷發展和完善,比如房地產交易市場在很多城市都很活躍,為資產評估中市場價格的取得提供了充分的資料;同時,我國證券市場的公眾投資者經過十幾年的磨練已趨于理性化,股票的市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價值,這樣資產或股票的公允價值就可以取得。因此在新準則中引入“公允價值”就符合現實需要。
事實上,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具有很多優點,它能合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更有效反映收入和費用的配比,尤其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有利于企業實物資本保全等,如僅僅因為公允價值不易取得而放棄采用這一重要計量屬性,將不利于我國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發展。
1、重組收益確認的變化。
舊準則規定,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或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并且,債權人一方亦不能確認重組收益。應該說,這一規定體現了財政部提高信息質量可靠性、減少會計尋租行為的決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證券市場的健康和市場的公平規則,少數將無法借債務重組達到操縱損益,欺騙利益相關人的目的。新準則規定,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就明確肯定了債務重組利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對債務人來說一般為營業外收入),企業或公司可以因此而獲巨額利潤。這樣,對一些本來無力還債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意味著,一旦債權人讓步,債務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可能極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2、重組損失處理方法的變化。
對于債權人在債務重組中所受的損失,舊準則認為債務重組屬于企業偶發的經濟事項,債權人因此而發生的損失,屬于與其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損失,應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下單獨設置“債務重組損失”明細科目加以核算。新舊準則在表述上有些差異,新準則要求“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這里有兩個變化:一是將舊準則中“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改為了“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二是明確規定已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即對債權人而言,應先確認為壞賬損失而后是非常損失,因為壞賬損失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一個風險因素。雖然說法有變化,但在實際賬務處理中無較大差異。
損益處理的變化反映了國家對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視,雖然某些企業可以利用準則確認利得提高利潤,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一股獨大”不會繼續維持,法人治理結構以及關聯交易等相關規則也逐步健全,利用債務重組粉飾報表將不能長久。
四、披露要求的變化。
不管是新舊準則都要求債務人在財務報告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1)債務重組方式。
(2)將債務轉為資本所導致的股本(或者實收資本)增加額。
(3)或有應付金額/或有支出。不同的是新準則增加了兩項披露要求:
(1)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總額。
(2)債務重組中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由債務轉成的股份的公允價值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及依據。
新準則關于債權人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也增加了一項披露要求:“債務重組中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由債權轉成的股份的公允價值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權的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及依據。”
通過以上可以看出,新準則與舊準則相比,更加符合國際慣例,也更適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但是我們也要看到不足之處,在會計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不能兼顧的情況下,優先考慮相關性可能會降低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程度,誤導中小投資者。希望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和有關法規的健全,新準則真正成為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制度。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四
案例教學作為一種新的教學方法,在調動學生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方面具有其他教學方法無法比擬的優點。案例教學作為一種有效的教學手段已經得到普遍的認可,在許多高校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財務報告分析案例教學中的案例,理論闡述過多,實際分析內容少,可操作性不強;尤其是針對高職高專學生,案例內容過多,缺乏層次,重點不好把握,不利于學生消化、吸收,案例教學并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本文從高職高專財務報告分析案例教學現狀入手,結合多年案例教學的經驗,就如何加強財務報告分析案例教學、以及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有益的探討和研究。
一、財務報告分析案例教學現存的問題。
1.案例本身方面,質量不高。案例教學的核心在于案例資料的質量,目前我國財務報告分析案例質量不高主要表現在第一,理論闡述內容多,實際分析內容少,操作性不強。很多案例直接采用報紙、雜志等刊物上的內容,沒有根據財務報告分析課程特點,進行整理、加工,不利于學生分析探究。第二,案例內容過多,重點不好把握,不利于學生消化、吸收。綜合性案例較多,針對課程知識點,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某一側面的案例較少。綜合案例,內容龐雜,存在多個知識點的交叉,一個案例篇幅長達幾十頁,學生看后,不知所云,教師用幾周課才能講完。第三,案例內容形式單一,缺乏應用性。現有財務報告分析案例以反面案例居多,正面案例較少,實際上反面案例都是企業在極其特殊情況下的一個個案,不具有普遍性。比如藍田、瓊民源、紅光實業、鄭百文等造假案例。另外財務報告分析的案例往往只涉及財務指標的計算與分析,與管理學、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識結合不夠緊密。第四,案例內容設計不科學,沒有針對性,缺乏必要的專業性內容。現有的很多案例是過去教學例題改變或教師隨意編造,缺乏真實感,即使學生學習了此案例仍不能掌握財務報告分析的實際操作;有的案例和教學目標結合不緊密,不利于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有的案例為外國公司的財務報告分析案例,不符合我國的實際,不利于學生結合我國實際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
2.教師講授方面,能力不足。財務報告分析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性課程,而從實際情況來看,不少專業教師,尤其是年輕教師,大多是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入高校擔任教師,缺乏企業工作經歷,缺乏實踐,無法將理論知識與實際相結合,不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高度的概括能力,不能夠從大量的資料運用相關的知識選擇出恰當的案例用于實際教學。另一方面,專業教師缺少案例教學的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不能夠將《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審計》等課程與《管理學》、《稅法》、《經濟法》等課程的知識知識點融會貫通。由于教師不具備深厚的專業功底和廣博的知識面,從而影響了案例教學的效果。
3.學生參與方面,積極性不高。在案例教學中,學生是教學的主角,要求學生能夠以案例中的“身份”去觀察與思考案例中的問題,鑒于目前財務報告分析質量不高,案例是過去例題的變形,或者案例內容多且陳舊和專業結合不緊密,學生參與案例討論的積極性普遍不高。另一方面,任課教師不能將理論教學與實際運用結合起來,吃透案例內容,只是照本宣科,例子加理論的簡單描述,啟發、引導的能力不強,教學過程枯燥乏味,課堂氣氛沉悶,難以調動學生主動學習的熱情,更有一些任課教師,在課堂上不愿意放棄“主角”,以“我”為中心”,不給學生針對案例提供的資料充分思考、討論,不能達到案例教學的預期目的。
1.組織恰當的案例,精心做好案例準備工作。財務報表分析是對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活動的分析,財務報告分析案例是會計實踐活動的真實再現,絕不可虛構。因此,財務報分析案例首先要具有真實性,只有案例具有真實性,學生才能夠以案例中的“身份”去思考問題,有身臨其境的切身感受,更好地理解案例。一般應選擇我國上市公司實際發生的案例,同時要求案例要多樣性,既有反映企業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經濟活動某一方面單項的案例,又要有反映企業全面活動的綜合案例,通過單項案例使學生掌握相關分析技能的同時加深對教學內容的理解,通過綜合案例使學生系統掌握財務報告分析的基本理論和分析技巧,達到學以致用的教學目的。其次是可讀性。可讀性是提高學生學生興趣的基礎,因此,必須對報刊雜志及網絡案例進行認真篩選、改編,語言表達要簡練,適應高職高專學生基礎較差的需要。最后案例要與學生的能力相符。學生是案例教學的主角,只有案例與學生能力適當,才有助于提高學生的積極性,更好地參與案例教學的環節當中。因此,對比較復雜的案例,要精簡內容,最好能適應兩節課教學需要,使學生容易把握重點,利于對案情的消化、吸收,使案例教學取得實效。
2.積極引導,巧妙控制,組織案例實施。學生的積極參與是案例教學獲得成功的重要保證。教師在組織案例教學時,要保證學生能夠積極參與到案例教學當中,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財務報告分析不僅要求學生掌握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知識,還需要學生了解國家的宏觀政策、行業背景對企業的影響。筆者在案例教學的進程中,首先要求學生事先查閱有關資料,熟悉案例背景資料,了解國家有關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對企業的影響;其次組織案例討論,對于單項案例,采用教師提問與學生自由發言相結合方式,讓每個學生都有機會參與討論、發表自己的看法;對于綜合案例采取分組的方式進行討論,并要求學生從多角度、不同側面進行討論、分析解答問題。同時,在案例討論中,教師還要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啟發、提示,準確把握整體脈絡和方向,克服冷場、離題和無謂爭論,針對不同結論給予準確點評,避免學生因案例討論的不同結論得出錯誤的判斷以致對問題的分析陷入歧途。
3.科學評定案例課成績,撰寫案例分析報告。考核方式的選擇影響案例教學的效果。考核方式應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將學生在案例教學全過程中的表現情況納入形成考核范圍,把平時的課堂討論、發言情況與財務分析報告的撰寫相結合。提高案例成績占總評成績的比例,案例成績由學生代表和老師評分組成。案例分析報告,要求文字與圖表相結合,圖文并茂,以加深對財務報告分析知識的理解,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實際應用能力,更好地實現教學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五
無論是從企業自身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還是出于對我國宏觀經濟背景的考慮,統一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標準,完善企業全面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內容,加強社會責任信息的審計與監督,對改善其披露現狀有著很好地效果,也有利于企業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六
摘要:企業債務重組是在新企業會計準則基礎上,債權人在債務人出現財務困難,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新準則費的發布造成部分企業經濟財務出現困難,原本采用舊準則,然后把債務重組中所現差額歸到當期損益科目,對其進行盈余管理,進一步控制利潤行為不會再實現。文章以企業債務重組事項差別為基礎,對上市公司進行分析,闡述我國企業債務重組出現問題。
近些年以來,債務重組情況在我國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中已經屢見不鮮,新的會計準則已經在實踐中開始應用,并且還在深入發展。新會計準則處于不斷完善與修訂之中,所做調整以實際情況為基礎,從內容上進行大幅度調整,與之前相比,還是做了較大調整。新會計準則的調整,已經引起社會相關人士大范圍關注,而且逐漸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按照新會計準則要求,我國上市公司債務重組進行總結,并且提出相應建議。
舊會計準則主要是針對企業采用非現金方式對相關債務進行償還,賬面價值可以進行計量,新會計準則進行非資產償還時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實施核算,按照國內采用的新國際會計準則,公允價值計量好是可以引入國內會計核算體系中的,而且是進行會計核算方式修改的重點。所謂的公允價值計量指的是市場價值,這項資產會在將來的現金價值中作為資產重組或者是負債重組來進行會計核算。我國的新會計準則從債務重組計量屬性方面還是做出部分調整,不再是將歷史成本作為計量的.屬性,引入公允價值之后進行會計核算。
二、新舊準則差異分析。
(一)重組方式方面。
新出會計準則在原有會計準則基礎上將范圍進行縮小,重組的方式也有所辯護:第一,把原有會計準則的賬面價值現金應償還債務與非現金資產應償還債務進行合并,成為資產償還方式;第二,對于舊會計準則中提到的其它重組方式可以將債務償還的期限延長,而且會適當的增加一定利息,對于本金的數額會減少,總體來說就是壓縮成本,減少本金與利息的一種新型方式。
(二)會計處理方式方面。
我國原有會計準則規定要將債務人重組之后的收益歸入“資本公積”科目,最終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新會計準則針對債務人來說,如果債權人有所讓步,則債務人就可以將重組之后的收益歸于當期損益,作為企業利潤。從上市企業角度分析,可能會出現當期利潤的增加情況,此時每股收益會有所提升。與此同時,新會計準則對于債務重組之后的收益進行了明確規定,收益歸于“資本公積”,防止企業人員用資本公積對經濟虧損進行彌補。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為迅速,尤其是加入wto世貿組織之后,上市公司經濟交易額處于上升狀態。但是因為國內資本市場發展時間相對較晚,政策與法律制度仍需進一步完善,部分企業處于虧損狀態,資金周轉率低,經營管理不當等。新企業會計準則帶來影響有以下幾點:。
(一)重組損益方面。
因為新會計準則中嘗試加入公允價值的概念,上市公司的債務重組經過確認之后,勢必會影響其它財務狀況。舉例來說,債務人在用存貨對債務進行抵償的過程中,債權人用公允價值將存貨入賬,其自身價值就會增加,當期利潤總額相對減少,當期凈利潤與所得稅費用也會相應減少,不過從本質上來說債務人利益得到提高,債權人利益受損。
(二)盈余管理方面。
現階段公允價值計量還缺乏一定的規范性,上市企業可以在一定限度內對公允價值進行變動,控制企業債務重組之后的損益情況,進而調整利潤與其他損益科目。另一方面,企業經營者管理不當,就會出現上市公司虧損,導致出現償還問題,為能夠保留上市資格,債權人與債務人可能會意見一致,經過債務重組,對于部分或是全部債務進行豁免,從而對二者利潤進行控制。因此,上市企業在新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要求下,可以采用債務重組的方式實施英語管理,以求自身利益能夠最大化。
(三)財務報表的真實性方面。
新準則在債務人處于財務困難的前提條件下做出了明確細致的說明,突出了債權人作出讓步的條件,排除了當債務人并沒有處于財務困難的條件下進行清算或者改組的債務重組。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債權人和小股民的利益,避免部分上市公司想借助債務重組獲得不正當利得,一般股民對于財務報表信息的真實性有了更加準確的掌握。四、結束語總之,企業應該利用好債務重組的機會,克服重組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采取多方措施,盤活存量資產,提高企業的資產運營效率,使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新企業會計準則下的企業雖然獲得一些良機,但是也還存在一定弊端,需要大家共同克服。
作者:衡睿杰單位:漢中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明欣:債務重組會計與稅務處理差異分析[j].財會月刊,(26).
[2]李為詞.企業債務重中應關注的幾個問題與實例分析[j].涉外稅務,2010,(8).
[3]張國富.新舊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的差異探討[j].會計研究,,(12).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七
摘要: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迎接我們的是一個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時代。
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迎接我們的是一個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時代。對于企業所處的財務環境受整個經濟環境的影響,也發生了較大的變革。財務與會計作為企業中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如何面對變化的環境,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是需要我們不斷研究的一個課題。
隨著我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的資本市場必將獲得充分的發展,廣大的投資者將逐漸成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重要的使用者之一。他們的經濟決策越來越復雜,對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從長遠來看,我們需要將為投資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擺在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相應的改變會計信息重可靠輕相關的現狀,提高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更好的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服務。
不論將選擇何種未來財務報告的模式,在推行之前,首先要完善它的外部環境:
第一,制定相應的會計準則,為確認和計量提供依據。尤其是要根據我國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適當拓展現行價值或公允價值運用的范圍。
第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分離,為突破實現原則創造條件。從根本上說,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的是不同的,如上所述,財務會計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要考慮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稅務會計的目的則是保證國家能夠公平、足額的征稅,要考慮收益的實現性和確定性。鑒于現有財務報告的附注越來越長,企業在處理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沖突時能夠有制度和法律可循。
第三,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作用,為真實可靠的提供財務報告提供外在的保證。規范注冊會計師“市場經濟守門員”的作用。
第四,會計作為一門規范性很強的學科,拓展財務報告的模式,特別是大量表外信息的披露,必須在政府出臺會計準則加以規范的前提下進行,同時獨立審計工作也要隨之改進,拓展審計范圍,增加對前瞻性信息的審計,以防企業因提供不確定性的信息而陷入訴訟危機之中,也防止企業管理當局操縱會計信息。
二、財務報告是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文件,如果財務報告無法為這些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財務報表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受到質疑。所以,我們必須重點披露以下七個方面的會計信息。
1.重點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風險信息。
隨著金融創新,諸如期貨、期權之類沒有實際交易而僅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權利或義務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日益繁雜,這類衍生金融工具可能會引起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的劇變。如不對這類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加以披露,極有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使用者在投資和信貸方面的決策失誤。
2.重點披露人力資源信息。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逐步來臨,把信息披露重點放在存貨、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上的現行財務報告的局限性已日益顯示出來,這主要表現在實物性資產價值量的大小與企業創造未來現金流量的能力之間的相關性減弱,甚至與企業現行市場價值之間的相關性也減少。在現行會計體制下,投資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不管金額多大,一律作為當期費用,這就使人力資產被大大低估,而費用則大幅度提高。這也是現行財務報告受到越來越多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八
我國出臺的諸多證券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基本能規范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維護了證券市場的發展。但由于上市公司自身及相關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在財務會計信息披露時,存在著虛假、粉飾財務會計信息等現象。
我國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載體中,包括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中期報告、年終報告和其他臨時公告等資料。對于絕大多數投資者來說,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是證券市場投資者最直接、最主要的來源。上市公司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向外公布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投資者通過這些財務會計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投資決策。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公開披露具有真實性、及時性的各種財務會計信息。但是在上市公司實際運行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務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會計信息是股價變動的基礎。一些上市公司為了達到種種目的,人為地在財務會計信息上弄虛作假。國家明文規定:連續3年凈資產收益率低于10%的上市公司將失去配股資格;連續兩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將被特別處理;連續3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將被停牌。在這種情況下,部分上市公司不顧自身經營的實際情況,為不失去配股資格和不被特別處理,惡意粉飾財務會計信息,騙取配股資格。還有一些上市公司與投資機構相互勾結,欺騙中小投資者,蓄意造假財務會計信息,操縱上市公司的利潤數,如海南的“瓊民源”和四川的“紅光”等等。以上這些行為嚴重擾亂了我國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秩序,敗壞了上市公司的聲譽,給中小投資者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2.財務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上市公司應按法定的時間規定,及時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當前部分上市公司不按法定時間及時披露財務會計信息時有發生。根據規定:當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時,上市公司必須及時向社會公布。而目前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違反該項規定,對于本公司已經發生的`收購、兼并、重大債務糾紛以及股權轉讓等重要財務會計信息都不及時公布。對于招股說明書中募集資金投向已經發生改變,或投資項目已經不按原投資進度進行等都不及時予以披露。正是由于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不及時,誤導了中小投資者,加劇了中小投資者的風險和投資的危機。
3.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不全面。部分上市公司對于財務會計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只重視一般項目的披露,特別對于自身不利的因素一般不予披露。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及變化情況等都披露得不充分。特別是紅利的派發及股票的送配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概念,從而使大多數中小投資者蒙受損失。
(一)上市公司的主觀原因。
1.部分上市公司為了在證券市場上有一個良好的形象,從而可以免費為該公司打出無形的廣告,利用自身的條件粉飾和編造財務會計信息,虛夸利潤。
2.為了實現配股資格,提高股價,在證券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編造財務會計信息。
3.股權結構不合理,股東權利弱化。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權比重大,流通股較少。而國有股股權主體缺位,難以對上市公司的產權進行約束和控制,社會流通股較少且股權較為分散,也難以實行有效的產權約束,從而造成股東對上市公司管理權的失控,出現了利潤的操縱者。
(二)上市公司的客觀原因。
1.證券監管機制不健全。在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中,證券監管力度不夠,監管職責不明確,從而使上市公司有機可乘。
2.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有關法律和法規不完善。這主要是上市公司會計約束的法律、準則和制度不完善和不科學,存在著執法不嚴、處罰不力等現象。
3.注冊會計師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不高。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高低,關鍵在于注冊會計師把關。我國現行的注冊會計師隊伍中,部分注冊會計師執業能力低下,職業道德差,在出具財務會計報告時極不負責,與上市公司聯手,誤導中小投資者,給中小投資者造成極大的損失。
三、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
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針對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我們認為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可以解決。
1.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反對欺詐的上市行為。公司上市和上市后的發展,應當依靠自身的實力,根據市場變化和經濟環境的變化,制定長遠的發展規劃,從而保證上市后有較強的生命力。而不應該采取粉飾財務會計信息,騙取上市和欺詐上市的行為。
2.建立和健全證券監管機制,完善證券市場的法律和法規。首先,加強監管的力度,規范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對于上市公司違法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一定要嚴肅處理。其次,盡快完善現有的法律和法規,規范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的披露,對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作出嚴格的規定。
3.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的審查作用。要保證上市公司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必須發揮中介機構(主要指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作用。因為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必須經過中介機構的審查之后才能向社會公布,從事這種審查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注冊會計師。我國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都有待提高。目前,注冊會計師為上市公司出具虛假財務報告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不僅危害了證券市場的有序運行,更坑害中小投資者,嚴重的還會引發社會風險。因此,有關部門應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提高注冊會計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使注冊會計師在審查上市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時,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保證上市公司公布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十九
摘要:中國的高校會計信息披露改革,是高校會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改革開展的基礎,是受到中國新《高校會計制度》的執行、大數據時代會計因素影響以及市場化高校會計理念的引進這三個方面因素影響造成的。其研究的開展,對于高校會計管理與決策的開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高校會計;會計信息披露;披露內容;披露方法。
一、引言。
在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推動下,中國的高校會計工作遇到了新的發展瓶頸與契機。高校會計管理者在時代背景下,開展了各項會計發展研究,其中高校會計信息披露研究的開展,成了會計管理研究的重要內容。研究的重點包括了影響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以及披露內容與方法的轉變研究。這一研究的開展,對于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會計工作的整體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二、影響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工作因素分析。
在高校會計改革過程中,會計信息披露改革開展刻不容緩。會計實踐工作中,影響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實踐因素包括了以下三點內容。第一,高校會計制度改革因素。[1]為了確實做好高校會計管理工作,提高高校會計管理效率與質量,2014年1月財政部頒布執行了新的《高校會計制度》。這一制度的執行,為高校會計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與執行標準。這一制度改革對高校會計工作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其中對會計信息新要求的提出成為了影響披露工作的重要因素。如在新會計制度中,嚴格要求將高校獨立核算單位的相關會計信息納入高校年度財務報表反映,就增加了會計信息披露數據內容,進而更好地提高了會計信息與報表的完整性與真實性。第二,大數據時代會計管理要求。[2]大數據時代技術的來臨,對于中國各項會計工作發展都有重要的技術與理念支持作用。在大數據理念支持下,高校會計管理中的數據化內容有了極大的發展。正因如此,高校會計管理者對信息披露中的數據量與數據精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對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現金存款等各類會計數據的披露中,信息數據精度要求在大數據技術支持下得到了有效提升。與此同時,大數據挖掘技術在高校會計信息披露中的應用,對于高校、上級單位以及中國整體教育管理決策都起到了極大的數據支持作用。為此這些數據管理者,也對高校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市場經濟機制變化。在高校財務改革過程中,市場化機制的引進是高校會計改革中不可避免的因素。在這一因素影響下,高校會計管理中的市場化要求有了很大提升。在會計信息披露中,這種市場化特點主要表現在信息披露內容的變化中。如資產類會計信息中,對于市場經營預測、資產升值情況等信息披露內容,都是市場化因素在會計信息中的主要展現內容。單就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內容而言,市場性內容的增加對于信息管理者提出了更加嚴格的管理要求。
三、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內容與方法轉變研究。
在實際的高校會計管理中,受到以上因素影響會計信息披露的轉變主要集中在信息內容與方法兩個方面。下面人們分別就這兩點內容進行分別研究。第一,信息披露內容的轉變。在高校會計改革背景下,會計信息披露內容的轉變是不可避免的。在新的會計信息披露過程中,新的信息披露內容包括了以下幾點。一是內容更加充實。與傳統的高校會計信息相比較,其披露內容更加充實。如在資產信息中,除了需要披露資產余額與增值情況外,還應加入下一年度資產增值預期、資產貶值情況說明以及資產管理審計內容等相關性內容;同時對高校無形資產,也應進行充分的披露,全面完整地展現出高校資產的整體情況。這種更加充實的財務信息內容,也符合高校會計管理的市場原則。二是新內容的增加。傳統的會計信息披露只是將一個會計管理年度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展示,便于社會與上級單位監督工作的開展。但是新的會計管理模式中,會計信息披露可以為高校與管理部門相關管理決策提供數據支持。所以在新的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中,管理者需要增加決策性支持性信息數據,使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更加便于決策開展。如在會計信息中增加預測性內容、市場因素影響內容等,使管理者可以更好地開展決策過程。單就高校自身財務管理決策而言,經決策內容通過會計信息進行披露,對于財務審計與責任審計的開展也有著重要的支持作用。三是數據內容比例的提升。在大數據技術理念支持下,當前會計信息中的文字說明比例逐步下降,同時數據化內容比例有著很大的提升。如傳統的高校會計信息中對于固定資產描述往往文字表述過多,但實際價值、增值空間等數據較為模糊。但是新的會計信息披露中,其數據性內容增加較多,極大地減少了文字表述內容。第二,信息披露方式的轉變。信息披露方式是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也是此次高校會計改革的重要內容。在信息披露方式的轉變過程中,其主要的轉變內容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單獨會計信息報告的撰寫。傳統的高校會計信息主要是通過三張報表(資產負債、收入支出以及支出明細報表),以及相關附表進行披露,對于復雜內容簡要解釋即可。但是市場環境下,為了更好做好會計信息披露工作,這種傳統的披露方式已經不再適應新的高校會計工作。所以新的會計信息披露方式應吸收企業會計管理方式,在單純的會計報表模式上撰寫詳細的會計報告。這種會計報告內容應針對報告對象,進行調整。如對上級管理單位的報告中,應重視決策性內容的披露;而對于科研資金披露而言,其披露內容應集中在科研資金使用方面,避免資金被侵占問題的出現。二是突發臨時性問題會計信息披露方式的轉變。對于突發性臨時財務問題,高校會計管理工作一般采用簡單的會計公報形式進行披露。但是新的會計制度中,要求對這種問題必須撰寫專項的會計財務報告進行說明,這種形式的轉變使得高校內部與管理部門可以對突發性會計問題及時應對。
四、國外高校會計信息披露系統模式及對中國的啟示。
第一,美國高校會計信息披露。美國大學會計核算歷史上主要運用“基金”會計方式,會計報表主要遵守一種被稱為“審計模式”(aicpa模式)的披露準則。這種準則,需要依照“基金”施行信息披露,基金余額變化表、資產負債表和流動營運基金收支表包含在報表內。1993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頒布了第117號規則“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表”,要點應落在凈資產是非營利高校財務報表需要的,繼而需要以責任產生制為根本說明用費,業務表、資產負債表和資金流量表包含在報表內。此種模式透露出以下的訊息:首先,摒棄了古老的“基金”方式會計報表為非營利高校,繼而摒棄了運用多年的“基金”會計核算方法。固然,“基金”會計時至今日依然是美國大多數高校運用的核算方式,但由于頒布了117號規則,至少高校會計核算的天然方式并不是闡述“基金”會計,基本能夠因環境而改動;其次,不管從方式到內涵高校會計報告都傾向于企業會計報告方式。企業報告中的“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和117號規則中需要披露的“業務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有著一致的范疇,而且,報表的規范和企業報表有相同之處。和企業資產負債表相比,高校報表缺乏全部者權益項目,而為凈資產工作,并劃分暫時制約性、非制約性和長久制約性。新規則沒有依照基金劃分,而是由學校“全局”方位表示財務情況。第二,英國高校會計信息披露。英國高等學校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則,每一年的`年末都往投資人、教育行政管制部門、學生(家長)、債權人、捐贈者等有關收益者透露學校有關的科研狀況、教導以及資金等層面的信息,按照訊息不同的方式和內容的不同能夠分為:年度回望(annualreview)、財務報表(financialstatement)和現實與數據(factsandfigures)三個方面。學校年末的報表與另外有關的闡述是年度財務報表。通過單獨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關于學校管制報表、財務報表的報告、獨立審計報告、學校理事會人員、學校理事會的擔責、合并損益表、會計策略、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附注、現金合并流量表等都包含在內,對去年年度的科研、教導和社會服務層面的成功施行全盤的披露和匯總被稱為年度回顧;現實與數據訊息對外暴露相關師資水平、學生狀況、教育和科研、財務與資金等簡易的訊息。第三,加拿大高校會計信息披露。能夠變為典型的為加拿大高等學校訊息透露軌制。依照加拿大教育有關的法律表明,高等學校每一年年末都往教育行政管制部門、學生(家長)、投資人、債權人、捐贈者等有關收益者透露有關學校的科研狀況、教導以及資金等層面的訊息,現實與數據(factsandfigures)財務報告(financialreport)和管制指標施行年度報告三個方面組成了學校的訊息透露,財務報告早已過單獨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現實與數據訊息也運用了相對正式的方法,利用數字和圖標施行充足的透露學校一年來的學生情況、財務情況、師資水平、研究狀況、圖書館狀況等;為了使有關利益者對現實和數據訊息的了解與運用相對便捷,利用細致指標對有關的訊息數據施行評估和分析是管制指標執行年度報告。此外,在后兩方面報告中,透露訊息的內涵和細致指標比較穩定,但各高校也依照本身的狀況截然不同。第四,對中國的啟示。中國是以1998年修正后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依據創設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眼下,中國高校會計怎么適宜市場化革新的需求,能夠從美國高校會計軌制變化的“一角”,獲得下面的啟發:其一,作為預測會計軌制革新的目的需達到多方信息運用者的需求。歷史上因為中國高校皆是以公立為多,因此全局會計軌制的創設也是為了達到國家的需求,例如,現行軌制要求高校要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施行預算管制等。伴隨高校多道路匯集資金的進展,會有層出不窮的國家之外的主體和高校產生財務聯系,他們也力需明白高校的運營狀況。由此,在創設會計軌制時,務必要思考這些有關利益者的需要。眼下中國高校會計訊息還未達到公開披露,而單單為向上級管制部門報告。這讓其他主體沒有辦法取得他們需求的訊息。訊息公開,有助于提升捐贈人、國家、贊助者甚至學生對學校的財務監督,提升學校運用資金的效率;其二,應維持財政部門為所有會計規則系統的制訂機構。雙軌制為美國高校會計核算的運用,政府會計規則委員會規定公立大學,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管制私立大學。這種軌制,在處理會計訊息的比較性問題有很大難度。近幾年來,美國私立和公立大學的會計軌制慢慢傾向相同。實踐表明,沒有較多的卓越性在兩套管制機構里。中國創設兩套會計管制制度幾乎是沒有必要的。中國的國情,確認了會計管制機構客觀上僅為財政部門。人們明白,針對私立和公立大學創設兩套會計核算和披露方法是沒有必要的。畢竟,還未有如此的需要在客觀上,并且,在中國私立大學還在起步水平,在一套核算方法中,能夠把這種會計差異協調過來;其三,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會計規則與企業會計規則傾向相同。美國高校信息透露由基金主體轉為學校主體,目的就是使較多的人明白財務報告。眼下非營利組織會計和國際上政府在很多層面租用了企業會計的方式,例如用收付實現制被權責發生制代替,支出概念被費用概念替代,編制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等,都力證了兩種會計方法的相融性;其四,不應當運用“基金”會計核算方式。人們明白,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基礎特點并不是“基金會計”,它僅為特殊會計條件下的產物。除了學費和政府撥款為美國高校資金的源頭外,占有較大比例的為其他方式像捐贈等。因此用基金賬戶劃分核算,有助于表達責任的不同。中國很大部分高校資金來源于學費和財政撥款,在其他渠道匯集的資金占比很小,由此整個會計核算系統應環繞著財政撥款來定制。中國現行高校會計表明:對經營性支出依照權責發生制,通常性支出依照收付實現制。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美國的高校會計,可以更精確地反映教育的“成本”是其優點,繼而為獲得相應的補償鋪墊基礎。中國高校還未全部開放本科生的收費軌制,但培育碩士、博士和博士后的現實早已大范圍采用“自費”軌制,這就說明了非常有必要地施行成本核算,運用權責發生制也是客觀需要。
五、結束語。
高校會計信息披露的改革,是高校財務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會計管理工作者重要研究內容。為此高校會計工作者,與相關管理部門對信息披露內容與方式轉變,開展了專項實踐研究,為高校會計改革的開展提供有效支持。
參考文獻:
[1]秦光瑞.淺議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問題[j].邢臺學院學報,2013(03).
[2]馮寧.高校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研究——基于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視角[d].青島理工大學,2014.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二十
財務分析報告是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文件,也是會計信息的有關使用者最為關注的會計文件。但是現有的財務分析報告還存在許多不足,如:財務分析報告只注重歷史不注重未來,只注重貨幣性信息忽視非貨幣性信息,只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結果不能反映企業經濟活動對社會的影響等等方面的弊端,正日益深刻地影響著財務分析報告的相關性。而財務分析報告存在的基礎之一就是有用性,即為與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或有利害關系的利益集團提供有用的信息。如果財務分析報告無法為這些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財務報表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受到質疑。
一、重點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風險信息。
隨著金融創新,諸如期貨、期權之類沒有實際交易而僅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權利或義務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日益繁雜,這類衍生金融工具可能會引起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的劇變。如不對這類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加以披露,極有可能導致財務分析報告使用者在投資和信貸方面的決策失誤。雖然我國現階段資本市場尚不成熟,衍生金融工具尚不多見,對企業的影響還不大,但我們也應該及早著手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以配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
二、重點披露人力資源信息。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逐步來臨,把信息披露重點放在存貨、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上的現行財務分析報告的局限性已日益顯示出來,這主要表現在實物性資產價值量的大小與企業創造未來現金流量的能力之間的`相關性減弱,甚至與企業現行市場價值之間的相關性也減少。在現行會計體制下,投資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不管金額多大,一律作為當期費用,這就使人力資產被大大低估,而費用則大幅度提高。這也是現行財務分析報告受到越來越多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解決對人力資源信息的披露,除了需要深入研究人力資源計量的理論和方法,還進一步涉及到人力資本的確認問題,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利益分配等問題,具有很大的難度,應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重要課題來研究。
三、重點披露股東權益稀釋方面的信息。
隨著股份公司成為企業組織形式的主流和證券市場的發展,特別是由金融創新所引起的權益交換性證券品種的增多及其普及化,使股東經濟利益的來源并不局限于公司利潤,而更多地來自于股份的市價差異。這就使股東十分關心股份的市場價值。由于公司股票的賬面值往往與股票的市場價值存在著較大差異,且多是股票市價高于股票賬面值(這種情況在我國的a股市場上特別明顯),這就給公司經營者提供了通過權益交換方式來增加利潤的機會。比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通過降低轉換價格的方式來降低債券利息,因利息率降低而減少的利息費用就轉化為了企業利潤。
四、重點披露企業全面收益的信息。
現行財務分析報告中的收益是建立在幣值不變假定基礎之上的,這在經濟活動相對簡單,幣值變化不大的情況下,該收益與全面收益差異不大,使用者用這種收益也可作出較為正確的決策。但隨著經濟活動的復雜化,市值變化頻繁化,這種傳統會計收益與企業真實的全面收益差異日益擴大。這樣,如用傳統的會計收益作為基礎進行決策,就有可能作出錯誤的決策。全面收益除了包括在現行損益表中已實現并確認的損益之外,還包括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如未實現的財產重估價盈余,未實現商業投資利得/損失,凈投資上外幣折算差異。
債務重組報告披露(優秀21篇)篇二十一
逐利是企業的本質,因此企業會把工作重心安排在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上。但企業在發展的同時往往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比如對于環境污染的治理、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提升公益事業的履行與發展等等。本文針對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信息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陳述,并提出相關的對策與建議。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7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研究論文》,您可以復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語句,也可以下載doc格式的文檔以便編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