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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一
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鍋爐房的設計建造應符合《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鍋爐房建造前使用單位須將鍋爐房平面布置圖送交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察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二、使用鍋爐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三、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四、使用鍋爐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處于完好狀態。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五、使用鍋爐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并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檢查。
4、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六、司爐工是技術工作,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挑選、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七、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八、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準獨立操作。
九、鍋爐房應遵循下列制度:
1、崗位責任制:鍋爐房的人員配備中,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程,其內容應包括:
(1)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2)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4)設備的維護保養。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項目。
4、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規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周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項目和合格標準。
7、清潔衛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生區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8、安全保衛制度。
十、鍋爐房應做好下列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場檢查。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周作一次現場檢查,并作好記錄,以備勞動部門檢查。
十二、對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二
一、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代班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查。
二、鼓風機引風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三、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四、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墻等部位是否有異。
五、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臵和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六、檢查是否漏電,水膜除塵器水量大小。
七、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量是否正常,各項指標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八、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件設備運行記錄內。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三
1、鍋爐的使用必須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范要求,在安裝、改造、維修之前書面告知質監局特監科,使用前應向該科申報登記,辦理《鍋爐登記使用證》。
2、司爐工必須經市以上特監部門培訓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定期對鍋爐及其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檢驗檢修,并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測機構提出復檢要求,復檢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檢查,保證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附屬儀器儀表符合安全運行的規定。
5、加強水質監督,做好鍋爐化學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鍋爐突發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健全鍋爐安全使用檔案,包括:
(1)設計文件、制造單位、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安裝文件和資料。
(2)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鍋爐使用證》及司爐工培訓資料和上崗證書等。
7、嚴禁將不能承壓的熱水鍋爐擅自改裝成用于蒸飯的.承壓鍋爐使用。已到報廢年限或有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法修復的鍋爐必須停止使用。
8、在用鍋爐發生故障和發現異常時,立即向安監員和校長報告,全面檢查排除隱患后才能繼續使用。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四
1、切實執行鍋爐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訂的.鍋爐安全操作規程,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操作制度,不擅自脫崗,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遵守升溫、供暖的操作步驟,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4、鍋爐運行必須保持水位正常、壓力穩定,根據負荷、油質變化,合理調節燃燒狀況,并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供洗浴熱水、飲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鍋爐水位、測量儀表、保護裝置、電機設備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回水系統壓力、燃油情況等巡檢一次。
(2)定期維護、更換電機附件。
(3)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6、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保證設備運轉良好,并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7、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般故障。
8、司爐人員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鍋爐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立即報告物業公司有關負責人。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五
1、鍋爐工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規程操作。
2、鍋爐工工作日不得飲酒,如發現飲酒,分管領導須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3、鍋爐房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點存放,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
4、鍋爐工每日負責進行巡檢,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鍋爐及附屬設備安全進行。
5、每半年對鍋爐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維護,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進行。開水鍋爐檢修后,要反復沖洗保證水質。
6、開水供水必須保持達到100℃,確保師生安全飲用。
7、鍋爐重地,非經鍋爐工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入內。
長安希望小學校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六
1、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安裝工作單位其資質、安裝許可證必須滿足相應要求。
2、鍋爐、壓力容器安裝前,必須向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在鍋爐、壓力容器安裝過程中,應根據設計和設備的技術文件及有關規程的規定進行。
3、鍋爐、壓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須向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
4、使用壓力容器,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歸檔。
5、根據鍋爐、壓力容器的數量和對安全性能的要求,設置專職技術人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
6、對運行的鍋爐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定期檢查。
7、鍋爐最大負荷不得超過鍋爐額定容量;
8、鍋爐的各部位壓力不超過規定的允許壓力;
9、熱水鍋爐經常注意壓力和溫度不超過允許規定數值、并根據室外氣溫的變化隨時調整熱水溫度。
10、鍋爐、壓力容器的.各種表盤應整潔、刻度清晰,各種檢驗合格證上的有效日期應完整、易辯識。
11、鍋爐房運行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按章作業。
12、鍋爐運行期間司爐工、水處理員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a、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h、司爐班長崗位責任制。
i、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k、水處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13、司爐工負責記錄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紀錄、交接班紀錄、設備檢修保養紀錄、事故記錄,水處理員負責記錄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以上記錄必須清晰、完整、準確。鍋爐的運行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14、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a、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b、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c、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d、鍋爐元件損壞且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e、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f、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15、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運行操作、檢驗、焊接、焊后熱處理、無損檢測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16、修理和改造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具備必要的安裝設備工具、技術力量和檢驗手段,并經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
17、檢修人員在鍋爐筒體內進行工作時,鍋爐外面應有人監護。
18、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19、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受壓部件進行重大修理和改造,應符合安全監察規程的有關標準后實施。
20、鍋爐壓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啟用,應進行檢驗和安全性能評估,并辦理審批手續,并應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按在役管理。
21、當發生以下情況時,鍋爐應報廢:
鍋爐損壞嚴重,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檢驗中給予判定報廢。
22、對于報廢的鍋爐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到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注銷手續,所在單位物質設備部按照機械設備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23、鍋爐、壓力容器事故處理。
鍋爐、壓力容器一旦發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九局哈大鐵路客運專線工程作業隊調度及安全質量部報告,安全質量部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通報。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七
1、認真落實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司爐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在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無證人員及證件失效者不得上崗作業。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司爐崗位無關的事。
4、負責本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門、窗、玻璃、操作臺等的使用和保管。
5、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 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鍋爐檢修前的處理和檢修后的驗收。
6、負責本崗位鍋爐、室內外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在運行中發生有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
8、發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9、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10、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l、認真閱讀鍋爐使用說明書,熟悉鍋爐及輔機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
2、開爐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準備工作,當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在沒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啟動。
4、巡檢的主要內容是:設備運轉部分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各閥門是否正常,水位計、壓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運行中每班應沖洗一次水位計和進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閥手動或自動排放試驗。
6、嚴格執行緊急停爐操作程序,防止發生事故。
7、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爐查明原因:鍋爐水位下降到規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時。
2、同時應立即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前后的經過。
3、對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緊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現場。
4、司爐人員遇有事故發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要求立即向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 宣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八
一、在后勤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機關鍋爐房的管理工作,確保機關轄區內的采暖、給排水管道、太陽能和各類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
二、按照鍋檢、環保等部門的要求做好鍋爐檢測安全運行工作,并做好檢查、協調工作。
三、負責雇用操作工管理培訓工作。
四、負責鍋爐操作、用煤質量把關、水質化驗、鍋爐節能減耗以及暖氣費收繳工作。
五、負責供暖期間水暖管道、供暖設備的檢修;負責檢查鍋爐運行期間日常各班交接、鍋爐運行各種登記情況。
六、負責制定停爐后設備管道維修計劃,安排鍋爐保養工作,對公用場所的給排水及太陽能設施定期檢查維修。
七、負責管好用好現有財產,對拆換的舊材料建立帳目。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九
一、司爐工及其他人員由辦公室負責招聘,實行班長負責制。班長負責司爐人員的管理、鍋爐操作等項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司爐工應持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司爐。
二、司爐工操作中要堅守崗位,服從班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積極探討操作技術,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三、加強司爐工業務培訓學習,熟悉鍋爐運行系統及運行參數,安全經濟操作運行,節約用氣、用電、用水,杜絕浪費。
四、堅持巡回檢查制度,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嚴格監視鍋爐水位、壓力,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水系統等設備巡檢一次,做好記錄。
五、司爐工應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般故障。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班長負責督促司爐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
九、對因違規操作、操作不當或不執行規章制度等出現的責任事故,值班司爐人員負完全責任。
一、服從辦公室主任的領導,帶領職工積極工作、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樹立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的自覺性。
二、保障公司區域供氣正常運轉,嚴格按照鍋爐操作程序操作,堅守崗位,督促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探討鍋爐操作技術。
四、負責督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五、定期巡回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時上報。
六、加強核算,精打細算,節約能源,杜絕浪費。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鍋爐運轉、性能記錄,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一、服從公司辦公室領導,服從班長管理。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注重安全生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按規定時間,保證供氣、洗浴熱水及職工飲用開水的供給。
四、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降低氣、電、水的消耗。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保持鍋爐房內外場地清潔。
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一、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圍內。
2、各設備安全附件、儀表等運作靈敏可靠。
3、各輔機及附屬設備運轉正常。
4、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5、各項記錄認真填寫清楚。
二、交班人員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注意事項。
三、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認真查閱運行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四、交接雙方應共同巡視一次,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確保附屬設備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五、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
六、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以免發生事故。
七、接班人員未按時上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班長,但不得擅自離崗。
八、雙方交接完畢,應在交接班日志上簽名。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
1.鍋爐工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鍋爐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來我不走。
3.接班后,要仔細檢查鍋爐的各個零部件是否齊全、牢固,水位計、氣壓表是否正常,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打氣時要注意鍋爐內的水量,不能因缺水造成事故,否則,由本人負責全部責任。
5.鍋爐工班中要仔細檢查鍋爐運行中的具體情況,對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及各閥門應保持正常。引風機、鼓風機、水泵、電機是否有卡碰等異常聲音,發現問題及時給維修工報告,確保鍋爐安全運轉。
6.交接班時,必須將本班鍋爐運行情況及發生的問題認真地填寫記錄。
7.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
8.隨時掌握特殊情況處理,尤其按照措施對返料中止處理,廠用電中斷處理、汽水共騰處理、鍋爐滿水處理、鍋爐缺水處理、鍋爐結焦和滅火處理等。
9.搞好自主保安,良好的安全個人行為,搞好互助保安,一旦發生險情,有責任相互幫忙,按照事故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進行撤退和搶險,在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搶救受災員工,并及時間向礦調度室室報告情況。
10.熟悉設備完好標準,并參加設備的檢修和驗收,不符合質量標準,有權杜絕使用。
11.注意煤種和煤質搭配,作好消煙、除塵,達到環保要求。
12.鍋爐和輔機的潤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潤滑劑。
13.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1、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會危及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因此需要對水進行處理,提高水的品質,減輕或消除鍋爐結水垢和金屬被腐蝕的現象,使水成為比較適合或完全適合鍋爐使用的水。
2、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嚴格執行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結合本單位爐型、運行參數,定出每臺鍋爐的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4、水處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設備、儀器、藥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5、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準時、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6、在保證鍋爐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斷降低各項消耗指標(如鹽耗、水耗等),認真做好停用鍋爐的防腐保養工作。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二、司爐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司爐證方可上崗,工作中要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三、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和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鼓風機、引風機、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進煤出渣等裝置的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日報記錄、清點用具。
四、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鉆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五、對爐體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六、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4、供暖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5、除公司招聘的人員外,不得由他人替換班,否則,按曠工論處。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1)公司防火重點部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嚴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要照章作業。
(4)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儀表設備,發現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氣等不良情況時,要立即進行檢修。
(5)機房內的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電源、電線、照明設備要與熱力設施保持相應距離并采取隔熱措施。
(6)司爐人員在清理鍋爐、設備時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災。
(7)司爐人員在值班期間嚴禁飲酒、睡覺或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嚴禁擅離職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嚴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火災報警程序、火災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發現火險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1、為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護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承壓的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包括燃煤蒸汽鍋爐、燃油蒸汽鍋爐、燃氣蒸汽鍋爐。
3、使用鍋爐的工廠應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和鍋爐技術檔案,包括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
4、必須高度重視鍋爐安全工作。各工廠廠長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職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按照規程的要求搞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并按其嚴格實行。嚴禁酒后和上崗飲酒及脫崗。
5、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以及鍋爐安全的各種儀表,還應建立巡回監視檢查和定期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6、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沒有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不得使用鍋爐。鍋爐水質化驗員須經法定機關考核取證方可上崗。
7、鍋爐受壓元件損壞,不能保證安全運行至下一個檢修期,應及時組織修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有安全隱患的鍋爐投入運行,司爐工有權拒絕操作,并可直接向生產總部設備管理部報告。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爐膽、封頭、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矯形、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等,應具有國家職能部門認可的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方可進行修理。修理前應有圖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參照鍋爐專業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修理完工后,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工廠的鍋爐技術檔案內。
8、對于提高鍋爐運行參數和鍋爐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鍋爐制造和安裝的有關技術標準。由于結構和運行參數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相適應。
9、為了確保鍋爐的正常運行,須制訂司爐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氣、水噴出傷人。
10、非鍋爐房操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場所內(含鍋爐房、煤場)。外來人員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或陪同方可進入。
學校鍋爐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規矩,仔細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學問,不斷提升水平,確保鍋爐平安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平安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把握平安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歷,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光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預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狀況,巡察檢查設備情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仔細把握鍋爐運行狀況。沒有交待清晰崗位設備運行狀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平安運行,延伸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轉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需堅持天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舉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情況下舉行常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準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采取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平安閥試驗,須要時準時調節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并注重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仔細具體地填寫設備修理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平安、守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平安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仔細管理,妥當置放,不要任憑移動或挪作他用。
11、浮現事故準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晰,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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