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在組織管理中起著重要作用,能夠促進信息的流通、工作的協調和效率的提高。如果你對如何撰寫通知感到困惑,不妨參考一下以下精選范文,或許會有所啟發。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一
報名工作由市招辦、各市(區)教育局、各初中學校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市直學校和泰州醫藥高新區學校學生的報名工作仍委托海陵區教育局代為辦理。
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的網上報名指導、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等工作。
1.市招辦負責全市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庫安全,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指導工作,監控各市(區)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各市(區)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
2.各市(區)教育局負責本市(區)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調,指定專人負責本市(區)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市(區)范圍的密碼管理,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指導工作,監控本地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所屬學校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網上報名期間,各市(區)教育局應督促本地所有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3.各學校負責組織、指導考生網上報名,在網上監控本校所有考生網上報名的進度,為考生提供網上報名的優良環境,并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報名流程。
1.填寫報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泰州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表說明,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認真填寫《泰州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登陸泰州教育網(http://),點擊“中考招生”,進入中考管理平臺后下載表格)。填寫完成后,考生須認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與本人的實際情況一致。報名參加初中地理、生物測試的考生,由各報名點通過中考管理系統的后臺將考生信息導入到系統中,然后打印出考生信息表供考生簽字確認。
2.網上填報。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號登錄網上中考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系統必須重新設置自己的密碼。登錄后,考生將《泰州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內容依次準確錄入到相應欄內,完成后立即網上提交。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信息,說明考生填報的有關欄目信息有誤,考生必須按警告或提示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的內容并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3.信息修改。
考生在簽字確認之前,可憑密碼重新上網修改自己所填的報名信息。
4.信息確認。
考生報名信息須經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未經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學校統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確認截止時間為10月26日。
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打印后,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所在市(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修改,并須重新打印簽字確認。
5.考生網上報名提交后,系統會保留考生的報名信息。已經確認的報名信息存入考生電子檔案,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各市(區)教育局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項。
1.各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本地區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要針對網上報名可能出現的情況,制訂網上報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并做好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確保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2.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提前與電信、電力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切實做好網絡、設備、電力供應等相關準備工作,為網上報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設備到位。
3.報名期間,各級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登錄報名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情況。要加強服務,主動公開咨詢電話,及時解答考生在報名期間遇到的問題,各市(區)中考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4.為確保考生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完成,各市(區)教育局要合理統籌安排時間,提醒考生盡早上網填報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特別是網絡條件差的地區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網填報,以防因網絡擁堵不能登陸填報網站。
5.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一到,系統將自動關閉,各報名點將不能再進行信息確認工作。因此,各報名點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前松后緊,不能出現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的現象發生。
6.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認真審核,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特別是指標生資格和地理、生物測試成績的審核,要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嚴把審核關,杜絕差錯。
附件:
2.各市(區)中考報名咨詢電話。
泰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8年9月10日。
附件2:。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二
1.下列人員可以報名:
(1)初中學校畢業班學生;。
(2)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
(3)在本市初中三年級就讀,愿意在本市繼續升學的流動就業人員隨遷子女;。
(4)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本省其他省轄市初中學校三年級就讀,愿意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流動就業人口隨遷子女。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在校學生;。
(2)初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下列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初中地理、生物測試:
(1)八年級(初二)在籍學生;。
(2)因特殊情況往年未參加地理、生物測試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參加往年地理、生物測試成績不及格需要補測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4.應屆學生在學籍所在學校或戶籍所在市(區)報名。往屆學生、外出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回原籍考試的學生到各市(區)指定的地點報名。在本市初中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學校報名或根據父母工作地點選擇到相應市(區)報名。
5.中考實行升學考試和畢業考試“兩考合一”的辦法。所有初三學生均須報名參加中考。
6.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每生12元,考試費每學科(含體育)9元,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費5元。
7.報名工作由各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和泰州醫藥高新區學校學生的報名工作仍委托海陵區教育局代為辦理。
三、報名管理。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三
《泰州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凡因考生本人填寫失誤或不按規定時間簽字確認本表信息而對錄取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現將有關填表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準考號由考生所在學校或指定的報名點提供。班級代碼統一填寫2位數。
二、姓名、曾用名、性別、民族:必須與戶口簿上完全一致(戶口簿上姓名與身份證上不符的,必須在報名前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相應更正手續)。
三、身份證號:l8位號碼。
四、政治面貌:團員、群眾等。
五、畢業中學:填寫取得畢業證書的學校完整名稱。
六、戶籍所在地所屬地區:指考生戶口簿上的地址,只需填寫到縣市(區),如“泰州市姜堰區”。
七、戶籍所地地詳細地址:指考生戶口簿上的地址,從鄉鎮開始填寫,如“姜堰鎮前堡村三組20號”(不得填寫學校名稱)。
八、家庭常住地所屬地區:指考生現常住地的地址,只需要填寫到縣市(區),如“泰州市姜堰區”。
九、家庭常住地詳細地址:指考生現常住地的地址,從鄉鎮開始填寫,如“姜堰鎮前堡村三組20號”(不得填寫學校名稱)。
十、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最多不超過30個漢字)、郵政編碼、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最快、最直接收到錄取通知書的郵寄詳細地址及郵政編碼、收件人,以防止通知書遺失、被他人竊取或冒領等情況的發生。
十一、聯系電話:指錄取期間每天24小時內均能直接聯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長的電話號碼(包括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如填寫學校、單位等無人值守的電話號碼,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二、監護人相關信息一定要填全。
十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指標生資格:由考生所在學校如實填寫。
十四、初二地理、生物測試成績:由市(區)教育局負責中考工作的部門填寫。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四
報名工作由市招辦、各市(區)教育局、各初中學校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的網上報名指導、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等工作。
1.市招辦負責全市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庫安全,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指導工作,監控各市(區)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各市(區)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
2.各市(區)教育局負責本市(區)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負責本市(區)范圍的密碼管理,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指導工作,監控本地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所屬學校做好網上報名的組織工作。網上報名期間,各市(區)教育局應督促本地所有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3.各學校負責組織、指導考生網上報名,在網上監控本校所有考生網上報名的進度,為考生提供網上報名的優良環境,并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報名流程。
1.填寫報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泰州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附后)填表說明,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認真填寫《泰州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登陸泰州教育網(http://),進入中考管理平臺后下載表格)。填寫完成后,考生須認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與本人的實際情況一致。報名參加初中地理、生物測試的考生,由各報名點通過中考管理系統的后臺將考生信息導入到系統中,然后打印出考生信息表供考生簽字確認。
2.網上填報。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號登錄網上中考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系統必須重新設置自己的密碼。登錄后,考生將《泰州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內容依次準確錄入到相應欄內,完成后立即網上提交。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信息,說明考生填報的有關欄目信息有誤,考生必須按警告或提示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的內容并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3.信息修改。
考生在簽字確認之前,可憑密碼重新上網修改自己所填的報名信息。
4.信息確認。
考生報名信息須經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未經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學校統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確認截止時間為3月5日。
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打印后,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所在市(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修改,并須重新打印簽字確認。
5.考生網上報名提交后,系統會保留考生的報名信息。已經確認的報名信息存入考生電子檔案,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各市(區)教育局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項。
1.各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本地區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要針對網上報名可能出現的情況,制訂網上報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并做好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確保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2.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提前與電信、電力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切實做好網絡、設備、電力供應等相關準備工作,為網上報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設備到位。
3.報名期間,各級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登錄報名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情況。
4.為確保考生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完成,各市(區)教育局要合理統籌安排時間,提醒考生盡早上網填報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特別是網絡條件差的地區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網填報,以防因網絡擁堵不能登陸填報網站。
5.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一到,系統將自動關閉,各報名點將不能再進行信息確認工作。因此,各報名點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前松后緊,不能出現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的現象發生。
6.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認真審核,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特別是指標生資格和地理、生物測試成績的審核,要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嚴把審核關,杜絕差錯。
2015年1月20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五
校屬各單位:
為保證暑假期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愉快的假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暑假期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時間安排。
學生:7月8日開始放假。9月7日、8日報到注冊。9月11日正式上。
教職工:7月12日開始放假,7月10日、11日補7月8日、9日;9月7日、8日報到上班。9月11日正式上。
管理人員及職工在此期間按20天安排輪休,后勤服務集團、資產經營公司、校辦工廠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放假時間。
暑假期間圖書館借閱開放時間:每周三,上午8:0—11:0,下午1:00—17:00。
1.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切實措施落實安全責任,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對所屬重要部位進行安全自查,學校在放假前組織一次全校安全大檢查,確保學校安全與穩定。
責任部門:保衛處、學校各單位(部門)。
2.學生處和各二級學院要認真做好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防范教育,包括防火、防盜、防騙、防搶、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責任部門:學生處。
3.妥善安排學生的假期活動和做好后勤服務保障工作。組織好學生的.暑假社會實踐、大學生科技創新等活動,做好留校學生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并做好相關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責任部門:學生處、團委、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集團。
4.做好招生就業工作。招生工作從7月1日開始,到8月2日結束,持續時間較長,要嚴格招生政策,努力作好招生錄取工作,確保生質量。積極開拓就業市場,及時為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
責任部門:招生辦公室、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做好基建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教學和后勤保障設施的維修、維護工作,新學期開學后各項保障工作就緒。
責任部門:基建處、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集團。
6.積極開展產、學、研交流合作項目和開拓、鞏固校外實習基地。
責任部門:科研處、教務處。
7.做好防洪應急預案,落實緊急情況下的人員和物資準備工作。
責任部門: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學生處。
8各單位(部門)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認真落實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保證信息暢通。各單位值班表7月6日前報兩辦綜合科。學校公布兩辦、學生處、保衛處、后勤管理處等部門暑假值班表,以便為廣大師生服務。
三、學校24小時值班電話。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六
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今年是迎接黨的十x大勝利召開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保安、抗旱減災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地防指要牢固樹立災害風險管理理念,堅持以預防為主,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災,提前安排、超前準備、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做好20備汛備旱工作。
一、全面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各地防指要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人員,認真落實各類工程的防汛抗旱責任人,并與各鄉鎮簽訂防汛抗旱責任狀,務必將防汛抗旱的責任落實到堤庫閘站等每一處工程和區域,點多面廣的高幫塘等小型水利工程和民營水利工程,也要逐一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絕不能出現空檔。市防指將于汛前通報全市主要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各地也要通過媒體等形式,公布防汛責任人,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防指調整文件和各類工程防汛責任人要在4月1日以前上報市防辦備案。
二、抓緊開展水利工程春工煞尾和險情整治。各地要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時機,把影響防洪安全、飲水安全和農業生產用水安全的水毀災損水利工程修復作為重點,多方籌集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進度,為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打下堅實基礎,確保汛前圓滿完成水利工程水毀修復任務,每月按時將水利工程水毀修復進度報市防辦。對汛前能夠完成建設的項目,要倒排工期,嚴格設計標準,確保工程質量,按期按質完工。汛前不能完工的項目,要編制施工防汛應急預案和汛期施工計劃,報主管部門審批、防辦備案,并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工程度汛安全。
三、認真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應急預案體系,開展各類預案的修編,做好水利工程防洪應急預案、重點涉水在建工程度汛方案、抗旱預案和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的修編完善,及時修訂完善水庫調度運用、應急搶險、人員轉移等各類方案預案,提高預案可操作性和群眾知曉率,所有預案的修訂和審批工作要在4月15日前完成。
四、高度重視長江及湖泊防汛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沿江三縣市區務必抓緊做好長江堤防度汛的一切準備工作,要及時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尤其要加強對重點險工險段和穿堤建筑物的檢查和觀測。要特別關注沿堤水井、減壓井和地質鉆孔狀態,逐一核查是否封堵、有無異常、有無損壞,并一一記錄在案。要認真開展蟻害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白蟻防治。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果斷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度汛。各地要繼續做好西涼湖、斧頭湖和黃蓋湖的防汛工作,對薄弱堤段要重點設防,確保安全度汛。各地要認真抓好已下達計劃的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和管理,確保今年汛前完成任務并投入試運行,對已建的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項目各地要切實落實管護人員和設備運維資金,建立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加強對站點設備的檢查維護,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汛期正常運行,保障人員安全。有重點山洪溝治理任務的縣市區要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度汛安全。各地還要認真汲取南漳縣城關鎮便河村農家樂山體崩坍傷亡事故教訓,按照省級政府《關于開展全省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鄂政辦電〔〕9號)文件要求,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要積極推進基層防汛抗旱應急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好群眾防汛隊伍。要根據實戰需要,按照民兵建制,切實將一、二、三線防汛勞力和搶險突擊隊落實到位,并逐一登記造冊,不能掛空名。要繼續實行群防與專防相結合,搞好軍民聯防。要提前制定防汛搶險演練計劃,主汛期前完成各類防汛搶險隊實戰演練和培訓工作。各地要對防汛物料儲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摸清實情,認真制定補充計劃,做好填平補齊工作。要抓好防汛通信網絡設施、水文測報設施、重點水庫自動測報系統的維修和管理,以確保及時、準確傳遞各類防汛信息。對目前尚無可靠通信設施的小型水庫,要千方百計采取臨時性措施,解決信息傳遞和報警的問題,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及時轉移群眾,組織抗災救災。
六、依法做好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認真抓好水庫水電站工程汛期調度運用計劃(方案)的審批和備案,全市所有大中型水庫的汛期調度運用計劃(方案)須經市防指報省防指備案。同時,各地要組織開展專項執法大檢查,對違反防洪法規隨意設障的行為,采取果斷措施,堅決予以查處。各級各類工程管理單位,也要切實加強日常管理,做到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行為,避免出現新的洪障。要認真推行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制度和水工程建設(防洪)規劃同意書制度。
七、積極開展汛前檢查。各地要認真組織以查思想、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積極開展汛前檢查,做到心中有數。當前,要結合各類工程的春工煞尾,組織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迅速開展工程安全狀況的徒步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登記造冊,參加檢查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簽字畫押,汛期全程負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治,盡快消除隱患,汛前確實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和落實好應急度汛措施。市防辦將于3月上旬組織督查。
八、加強防汛減災宣傳和培訓演練。各地防指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水旱災害科學知識普及工作,提升公眾主動防災避災意識和能力,并組織開展防汛搶險演練,按照分級培訓原則,切實做好對新擔任防汛工作的指揮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和小型水庫專管員的培訓工作。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切實增強防汛抗旱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落實工作措施,并將落實情況和各地開展汛前檢查的具體情況于3月5日前報市防辦。
咸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17年2月14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七
導讀:關于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已經公布,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6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各區縣教育局:
為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初中畢業學校,下同)或戶籍所在區縣報名。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考生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縣報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且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3. 考生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且考生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16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2018年起按本條報名的學生需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連續滿3年。
4.考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考生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縣報名。
5.考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6.考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7.考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華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考。
(三)符合下列過渡期內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屬大屯、梅山、魯礦后方基地(以下簡稱“后方基地”)職工子女,且為后方基地應屆初三學生或后方基地初中畢業的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相應的后方基地報考。
2.考生屬經市教委鎖定名單的部分冶金單位職工子女,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可在指定區縣報考。
(四)考生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繼續在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升學就讀,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考。
持外國護照的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參照考試成績,由報名所在區縣教育局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五)非本市戶籍部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一)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報名對象,所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要求見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須至2017年5月12日仍有效。
(二)參加2017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的考生須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報名。參加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職業學院附屬中學、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和上海市盲童學校等7所學校招生的學生須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報名。
本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不得錄取或預錄取未經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
(三)參加報名的考生只限在一個區縣參加報名;考生報名身份一旦確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能參加中招報名。
(五)屬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規定的報名對象,今后參加高考報名按當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關政策執行。
(六)市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對上述各類報名對象的報名資格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驗證,對于使用虛假、失效證明材料獲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如考生已參加中考或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則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錄取資格以及相應高中階段學校學籍。
2017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直接對接報名庫。
(一)核對報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初中學校和各區縣招生部門進行核對、留檔。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報名材料核對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12月21日。核對信息后,學生信息如需修改的,關健信息須在“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后對接到中考報名庫,其余信息在可中考報名庫中進行修改。
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材料在網上報名成功后進行核對。
(二)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
1.集體報名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由其學籍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2日— 2017年1月6日。其中在學籍所在區縣參加報名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信息確認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回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參加報名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信息確認時間為2017年1月13日—14日。
2.個別報名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5日—12日,材料核對、信息確認時間為2017年1月13日—14日。
(三)補報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規定的報名對象,如在統一報名時未能取得有效的證明材料,最遲應于2017年5月12日前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區縣中招辦提出申請,經區縣中招辦核對并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后予以補報名。參加補報名的考生從獲得報名資格起按本市中招相關政策執行。
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2。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八
1.隨遷子女可由其父母向本人所在畢業學校提出隨遷子女參加我市中考的報名申請,填寫《汕頭市2015年隨遷子女中考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區縣招生辦備案,一份由學校存檔。第一類考生申請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3)提供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4)申請人社保證明;。
(5)由畢業學校出具并加蓋區縣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學籍證明;。
(6)申請人工作證明(個體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2.第一類考生就讀學校和申請人工作場所與居住地不同區縣的,在報名時必須填寫《借考申請表》。并明確做出“借考”或“借考借讀”選擇,其志愿填報參照本市戶籍考生跨區借考的有關規定執行。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九
(一)準確把握中考改革的新動態。目前,以高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為重點的各項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日程已經確定,隨著我省高職分類招生改革的試水,各種辦法和措施將相繼出臺。中考是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的重要檢測手段,也是義務教育階段最大規模的考試,必將迎來新的改革和調整。從今年全省中考的部署和要求來看,基本保持原有的考試方式、統考科目和分值,但也有一些變化:一是體育考試執行新標準;二是省教育廳近五年來首次強調增強中考試題的基礎性;三是首次提及鼓勵和推進網上評卷,促進閱卷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從這三點變化來看,上層對中考的效度和公平度的追求正在強化,這給我們的考試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縣區要密切關注中考改革的動向,準確把握中考改革的內涵,增強工作的前瞻意識和危機意識,提前謀劃、趁早準備,切實提高考試安全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扎實做好中考報名的準備工作。考試報名是考務管理的重要環節,各縣區務必高度重視、周密組織,切實加強薄弱環節管理,確保網上報名工作順利實施。一要加強宣傳。各縣區要就中考報名工作制定詳細的方案,公示報名的流程和日程安排,公布考生咨詢地點和服務電話,確保每個初中學校及適考考生及時報名。二要加強指導。各縣區在網上報名前,要詳細了解各初中學校網上報名所應具備的計算機設施及配備情況,對硬件及軟件薄弱的學校,要加強指導和檢查,確保報名措施落地生根。三要加強培訓。各縣區招辦要在報名前對各初中學校的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培訓,使他們熟練掌握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各相關學校要針對網上報名的方法、步驟及要求,向考生進行全面培訓,并認真指導考生正確操作使用計算機網上報名系統、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確保填報內容真實、準確、規范、完整。
(三)認真落實中考報名責任制。在報名資格審查工作中,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堅持“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各縣區要指定專人認真審核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按照報名辦法辦理相關報名手續。中考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各級各類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必須確保所有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的權利,嚴禁任何學校、任何組織限制或阻止符合規定的考生報名。各縣區應向社會公布咨詢、投訴電話。對于考生投訴,各縣區應及時落實情況,妥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以安康市教育局《轉發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教發[2015]4號)為準。
聯系人:田先波3211736。
安康市考試管理中心。
2014年2月3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
民政部、總政治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八一”期間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鞏固和發展“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新型軍政軍民關系。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隊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的《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會議紀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扎扎實實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全國雙擁工作會議紀要。各地各部隊要把學習貫徹紀要精神作為當前雙擁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深刻理解其內涵和實質,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圍繞紀要部署的任務逐項抓好落實。要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與時俱進開展工作,努力提高雙擁工作整體水平。
二、緊密結合軍地工作實際開展活動。各部隊要以支援“三農”為重點,幫助駐地貧困群眾克服困難,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相對集中使用義務勞動日,援建重點工程,搞好環境整治,參加公益建設;認真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應急準備,做到一有險情,迅速出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要積極協助部隊完成訓練演習、科研試驗、戰備執勤等任務,提供物資、交通、通信等服務保障;配合部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做好軍事設施保護、人員安置等工作。各級要深入研究解決改革建設中需要軍地相互支持配合的一些重大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軍地要密切協作,做好聯防、處突、反恐等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單位和個人的先進事跡,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對廣大軍民特別是領導干部和青少年,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國防教育,進一步增強國防觀念和雙擁意識,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雙擁、支持雙擁、參與雙擁的良好風尚。
四、認真落實擁軍優撫安置政策。各級職能部門要樹立依照法規和政策規定服務部隊、服務官兵的思想,引導廣大優撫安置對象適應市場經濟形勢,轉變擇業觀念,拓展就業渠道,艱苦創業;要把國家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定進一步細化,督導各地、各部門抓好落實;組織力量對轉業退伍軍人和傷病殘人員安置、隨軍家屬就業、子女入學入托、重點優撫對象生活保障等優撫安置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為優撫對象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一
為切實做好年全市中小學暑假前后工作,現將有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安排暑假時間、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暑假時間為7周,自7月10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
暑假不包括學校集體組織的為期一周的社會實踐時間,中學新生軍訓應納入社會實踐或選修課程,學校不得占用暑假集體組織學生軍訓。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限,特殊情況須按規定報批。
二、切實規范辦學行為。
嚴禁暑期違規補課。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嚴禁中小學校占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的通知》(晉教基[2014]6號)各級中小學校和教師嚴禁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組織學生在校內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進行補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借用校外場地進行補課;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辦學機構面向中小學生收費的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各類輔導班;暑假期間,倡導學生自主學習,要最大限度減輕學生負擔,各級中小學校不得擅自為學生征訂省定教材教輔《目錄》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業》。
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參與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校長和教師培訓。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教育方針、教育法規政策和新課程標準,并對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校特色發展、教師專業成長和學生個性發展等作出科學安排。學校要科學規劃教師培訓學習活動,注重質量和效益,不得流于形式或過多占用假期時間。
三、放假工作要求。
1.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
要通過推薦精品圖書、組織讀書比賽、撰寫讀書報告等形式組織學生開展假期讀書活動,鼓勵學生多讀書、讀好書,豐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著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則,積極引導中小學生開展體驗勞動、公益活動、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引導學生服務家鄉、服務社會,使廣大中小學生在豐富多彩的假期活動中開闊眼界,陶冶情操,增長知識,提高能力,磨煉意志,愉悅身心,健康成長。
2.切實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要認真做好放假前學生安全教育的各項工作,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放假前,各中小學校要對學生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明確規定學生暑假期間不準進入網吧,不準私自下水游泳。注意暑假期間的飲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未經家長同意不得擅自外出,加強對學生自我安全意識防范的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和中小學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對全體學生發放《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各班班主任負責,組織學生家長簽訂《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全市各級中小學校要做好暑假期間校舍安全防護工作。放假前要組織專人進行安全自查,尤其學校的防汛、防火、防盜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堅持學校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確保值班人員按時到崗并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市直學校暑期工作安排于7月4日前報我局基教科。
請各縣市區接此通知后,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切實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考試任務順利完成,讓廣大師生過一個健康、平安、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
臨汾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二
為切實做好全市中小學暑假前后工作,現將有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安排暑假時間、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暑假時間為7周,自7月10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
暑假不包括學校集體組織的為期一周的社會實踐時間,中學新生軍訓應納入社會實踐或選修課程,學校不得占用暑假集體組織學生軍訓。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限,特殊情況須按規定報批。
二、切實規范辦學行為。
嚴禁暑期違規補課。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嚴禁中小學校占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的通知》(晉教基[]6號)各級中小學校和教師嚴禁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組織學生在校內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進行補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借用校外場地進行補課;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辦學機構面向中小學生收費的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各類輔導班;暑假期間,倡導學生自主學習,要最大限度減輕學生負擔,各級中小學校不得擅自為學生征訂省定教材教輔《目錄》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業》。
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參與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校長和教師培訓。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教育方針、教育法規政策和新課程標準,并對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校特色發展、教師專業成長和學生個性發展等作出科學安排。學校要科學規劃教師培訓學習活動,注重質量和效益,不得流于形式或過多占用假期時間。
三、放假工作要求。
1.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
要通過推薦精品圖書、組織讀書比賽、撰寫讀書報告等形式組織學生開展假期讀書活動,鼓勵學生多讀書、讀好書,豐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著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則,積極引導中小學生開展體驗勞動、公益活動、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引導學生服務家鄉、服務社會,使廣大中小學生在豐富多彩的假期活動中開闊眼界,陶冶情操,增長知識,提高能力,磨煉意志,愉悅身心,健康成長。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要認真做好放假前學生安全教育的各項工作,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放假前,各中小學校要對學生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明確規定學生暑假期間不準進入網吧,不準私自下水游泳。注意暑假期間的飲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未經家長同意不得擅自外出,加強對學生自我安全意識防范的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和中小學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對全體學生發放《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各班班主任負責,組織學生家長簽訂《暑假安全教育責任書》。
全市各級中小學校要做好暑假期間校舍安全防護工作。放假前要組織專人進行安全自查,尤其學校的防汛、防火、防盜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堅持學校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確保值班人員按時到崗并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市直學校暑期工作安排于7月4日前報我局基教科。
請各縣市區接此通知后,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切實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考試任務順利完成,讓廣大師生過一個健康、平安、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
206月13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三
我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定于2016年12月1日至5日進行。為做好我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縣(區)要認真執行《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考條件規定的通知》(寧招委〔2013〕1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試行)的通知》(寧政辦發〔2013〕8號)、《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在寧大型企業員工子女參加我區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寧招委〔2011〕5號)和《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寧招委〔2015〕3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制定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做好2017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考生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源資格審查工作。各環節要嚴格按照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規范實施,切實維護好我區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好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創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招生考試環境,確保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縣(市、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要成立由主任擔任組長,教育、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以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擔任組長,教育行政、公安、工商、稅務、教育考試管理部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按照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的原則和建立聯合辦公集體議事、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機制組織安排審查工作。工作小組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審查在當地報考的考生報名資格、考生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源資格。工作小組組長是具體組織實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職能部門的人員要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依法正確履行相應的職責,對不履行責任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者和領導的責任。
各級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要積極協調本地民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牧、林業等相關部門,在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中認真履責,并對各部門是否嚴格執行政策、規定等情況進行督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格落實問責制,對在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嚴重違紀違規及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公職人員的失瀆職行為要進行追責處理。
各市、縣(區)公安戶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考報名考生的戶籍和學籍審查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2號)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在本轄區報名考生的高考報名戶籍和學籍審查工作。
公安戶政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落實戶籍審查責任,結合深入推進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嚴格戶口遷移辦理程序。對跨省遷移戶、投靠非直系親屬落戶、集體戶以及未滿18周歲人員單獨遷移等情況重點審核,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把好戶籍審核關,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違規落戶問題的發生。
各市、縣(區)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要積極協調公安戶政部門做好戶籍審查工作,報名結束后將轄區戶籍考生信息提供給公安戶政部門集中審核。非轄區戶籍考生,戶籍審核辦法由各市、縣(區)資格審查工作小組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審查辦法。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學生學籍管理、學生實際就讀情況等的監督檢查,督促高中階段學校強化內部管理,規范辦學行為。重點發現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的現象,對違規招收的“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學生,要及時清退,對注冊生、無學籍社會考生、非轄區學籍考生重點審查。學籍主管部門在高考報名前要全面、準確向招生教育考試中心提供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信息。
各高中學校要規范證明出具手續,有關實際就讀證明要有班主任和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負責,嚴禁為學生非正常遷移學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證明,認真落實“一生一籍”、“籍走人走”、“人籍合一”的規定。
各級教育考試中心要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對戶籍已經從山區(山區的界定以寧招委〔2015〕3號中說明為準,下同)遷入川區縣(市、區)的自治區內政策性移民子女,依據考生從遷入縣(市、區)扶貧(移民)主管部門根據搬遷移民電子花名冊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搬遷時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做好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認定、審核和公示工作。
對于符合我區報考條件的非寧夏戶籍流動人口子女考生可在我區申請報考的考生,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寧政辦發〔2013〕8號)文件的規定,細心主動地為考生服務,在考生父母的就業情況、合法穩定住所情況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以及考生在寧夏就讀情況等方面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證明材料,并積極配合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做好資格審查的核對工作。
為加強考場管理,防范打擊替考、偽造身份等違規報考行為,今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繼續使用考生身份驗證系統。考生指紋信息的采集質量直接影響高考考試組織的順利進行,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考生指紋信息采集基礎性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提前做好設備調試和培訓工作,確保指紋信息采集工作準確順利完成。
各市、縣(區)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和工作方案須于11月30日前上報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繼續實行網上填報方式。為確保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的準確性,針對考生網上報名的特點和要求,各級招生工作委員會要切實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必要條件,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生報名辦法》(見附件)的要求,認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各環節的工作。
(一)各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加強組織和管理,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落實報名及現場確認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使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各有關中學要對承擔的相關工作切實負責,做到人員、設備、技術、場地、安全五到位,在當地招委會的領導下和教育考試中心的指導下,從各個環節落實好本校每位考生的網上報名事宜。
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高中學校要根據網上報名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對于因突發事件導致無法完成網上報名的地區,應及時書面報告寧夏教育考試院,經批準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考生進行離線報名。
(二)凡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就讀的考生,如果回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必須接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報。
(三)凡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試行)〉的通知》(寧政發[2013]8號)(以下簡稱流動人口子女報名規定)中規定條件的考生,須在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試中心參加報名。各地要嚴格按照流動人口子女報名規定中的要求,認真審核申請報名考生的報名資格,對可以報考的考生要告知其可報考的普通高等學校的范圍,并要求考生簽訂相關《承諾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明確告知考生目前因為有哪些條件未達到規定要求而不能在我區報考。
(四)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屆和非本校應屆畢業生參加本校組織的集體報名,亦不得為非本校畢業生辦理虛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證明。
(五)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的考生,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生報名辦法》報名、考試,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考試和錄取,也不能參加區內高職院校組織的自主招生報名、考試和錄取。
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才能參加區內高職院校單獨自主招生,參加區內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錄取。
各級教育考試中心要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確保每位考生都能準確理解政策內容,確定本人的報考類別。
(六)各級教育考試中心要按照《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和考生報考條件的通知》(寧招委[2015]9號)所確定的生源范圍,對考生的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和公示,對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不再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縣(市、區),農村戶籍考生的確認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依據本地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的審查結論,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對本縣(市、區)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進行標識,確保考生戶籍、學籍及就讀年限、農村應往屆等信息真實可信。
(七)各縣(市、區)招委會要按照《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寧招委〔2015〕3號)要求,加強政策宣傳工作的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做好政策的準確解讀和審核工作,針對考生不再填申報表的照顧項的審查(民族項、山區考生項、川區報考的山區考生項、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項等),要會同公安、民族事務、高中學校等相關部門,做好考生享受錄取照顧政策項目的審核和公示、匯總、上報、信息修正等工作,確保報名資格、享受政策照顧、專項計劃等信息完整準確。
(八)殘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試“合理便利”的,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教考試〔2015〕2號)規定,可在報名時向報名所在縣(區)教育考試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匯總申請結果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須將所有報名考生名單、享受錄取照顧政策考生名單、專項計劃考生名單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最大范圍地接受社會監督;各高級中等學校要以班級為單位,將報考考生名單在學校、班級張榜公示,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學籍號、班級、戶口所在地、應往屆、農村戶籍、是否為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為符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情況、擬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項目情況等。社會考生名單要在本地所有中學和教育考試中心張榜公示。
各市級招委會、公安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監督,由市教育局牽頭組成聯合督查組,對轄區所屬縣(市、區)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開展情況及信息公示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將督查情況以正式文件上報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四
2014年12月22日-26日為網上考生信息輸入時間,2014年12月27日-31日為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間。
(二)報名流程。
1.網上信息輸入流程。
(1)考生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系統,仔細閱讀報考須知。
(2)按照系統的提示和要求進行報名操作,準確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科目等信息。
(3)選擇信息確認點。
本省戶籍人員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學校,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辦理確認手續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外省戶籍人員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的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核對所輸入的信息,無誤后提交信息,考生需正確記錄并牢記系統給出的網上報名號和自己設定的密碼號。
(5)考生根據需要下載或打印報名信息。
2.現場信息確認流程。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到信息確認點,憑網上報名號辦理信息確認手續。
(1)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交納報名考試費。
(3)進行電子攝像(報名點也可提前組織,并上傳至網報系統)。
(4)核對信息校對單,簽名交確認點保存備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五
各市、縣(市、區)招生辦(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
2015年上半年我省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考試(簡稱“三項考試”)將于1月和3月進行,現將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22-31日。報名具體條件、要求見《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附件1)和《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辦法》。(附件2)。
二、學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在學校組織、指導下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所報科目簽字確認。普通高中在校學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用作評定學業水平等第,前2次考試成績為e等者,允許參加第三次考試作為補考。
三、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三項考試”后,如在。
我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須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60號)規定的條件。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周密部署報名各環節工作,將報考政策和報名辦法及時告知有關高中學校和考生,認真做好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幫助學校指導考生按規定時間和步驟進行報名。要嚴格執行考點設置等各項考務管理規定,并保持溝通聯系,在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考試機構。確保報名工作順利、按時完成。
附件: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六
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企業:
為切實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安全,根據《黃山市安全監管局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黃安監健函〔2017〕93號),結合我鎮實際,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周密細致的部署防暑降溫工作。要督促指導用人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溫工作責任和措施,并將其壓實到車間、班組和勞動者,嚴防高溫作業引發中暑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
二、多措并舉,落實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責任主體,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事件。要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和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合理安排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個體防護用品、清涼飲料等常用物品,通過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健康。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在組織夏季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檢查中,要將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本行業防暑降溫工作的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要按照“四不兩直”要求,開展防暑降溫暗查暗訪活動,突出易發生高溫中暑事件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交通運輸車輛、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責令用人單位及時整改,并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要充分發揮各種傳媒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陣地的作用,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普及防暑降溫基本知識,增強自救互救能力,讓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廣大勞動者了解高溫的危害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營造全社會關心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輿論氛圍,增強勞動者高溫作業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控制高溫中暑事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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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七
各村、鎮直有關單位: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盡快抓緊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各村都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加強防汛抗旱的領導,并將指揮機構成員名單于5月15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精心組織,除險加固。切實加強防汛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重于搶”的防汛工作總方針,牢固樹立“防汛搶險,人人有責”的思想意識,抓緊摸排薄弱環節和危及水利工程不安全的因素,編制處理方案和預算,及時匯報,逐項落實除險加固措施,務必在五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項水利工程搶修維護更新或應急加固,確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三、加強巡查,屬地負責。各村、水利站要根據各自的防汛任務,組織對轄區水庫、渠堤、水閘、涵洞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除向鎮指揮部反饋外,還要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加以處理,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哪村轄區哪村負責。
四、建立隊伍,儲備物質。為保證防汛抗災搶救的.需要,應備足備好防汛搶救物資,建立健全群眾搶險,巡邏組織,實現安全度汛。各村要組建3支30人的應急搶險分隊,各村主任任首發分隊分隊長,每10人為一組,組長由村干部或村民組長、黨員擔任。花名冊于5月15日前上報鎮指揮部,由陳建杰同志收集。各村要按照《防汛物資儲備明細表》要求,于5月15日前落實好物資儲備,集中在村部備查備用。
五、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全體鎮干,站所、村主要負責同志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鎮主要領導請示批準;站所人員、村副職干部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分管領導和點長、村主要領導請示批準。未經請假,擅自離崗,一經發現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紀律和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特此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八
各區局(產業)工會:。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夏申城高溫日數為22-28天,37℃以上的酷暑日數為4-7天,極端最高氣溫在39-40℃左右。六月起,本市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進一步做好今年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強化責任,進一步認識做好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
總書記指出,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安全生產是民生大事,一絲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想問題,把重大風險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守土有責,敢于擔當,完善體制,嚴格監管,讓人民群眾安心放心。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的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職工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針對高溫季節事故高發易發的特點,各級工會要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始終把職工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企業、每一名職工,確保廣大職工安全和健康度夏。
二、積極作為,關愛職工,進一步提升開展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行動力。
(一)開展一次主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各級工會要加大對夏季勞動保護和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工會的宣傳教育陣地和載體,尤其要運用微信、app等新媒體,積極開展貼近崗位、貼近實際、寓教于樂等職工喜聞樂見的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進企業、進樓宇、進園區。在非公企業職業危害易發高發重點領域廣泛宣傳,積極營造“人人講安全、事事重安全、處處保安全”的良好氛圍。在外來務工人員集聚的建筑工地、物流運輸場所等重點場所加強教育,指導職工尤其是農民工,熟悉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掌握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在機械制造、冶煉、焊接、化工等重點崗位組織培訓,提升高溫作業職工(包括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能力,并滲透到職工生產生活的各個環節。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理念,自覺做到遵章守紀,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使安全生產逐漸成為職工的自覺行為。
(二)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各級工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等活動,廣泛組織職工立足崗位查隱患,不留死角和盲點,高溫酷暑季節至少要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暗查暗訪活動。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進行分類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發生。對一些隱患嚴重又整改不力的企業,工會應及時向上級工會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反映,必要時應提請政府相關部門依法處置,也可借助于媒體和網絡對其曝光譴責。
(三)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或急救技能提升工作。各級工會要積極針對高溫季節易發事故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廣泛組織職工開展演習、演練,熟悉應急流程,掌握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方式。同時,各級工會組織也可依托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結合市總開展的工會勞動保護急救技能提升行動,根據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利用職工午休、高溫避暑等時間,組織開展高溫急救技能培訓,讓職工了解高溫危害、后果和防護方法,掌握自救和互救的能力,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急救藥品。
(四)開展一次職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各級工會要督促企業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加強職工的職業健康體檢,尤其要對存在高溫、粉塵、噪聲、有毒物等職業危害因素工作崗位上的職工,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五)開展一次高溫慰問送清涼工作。高溫期間,各級工會和主要領導要主動關心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和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在企業行政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齊防暑降溫用品的基礎上,要按照《關于加強服務職工經費保障的意見》(滬工總發[]7號)要求,落實高溫慰問專項資金,開展高溫慰問送清涼活動。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慰問奮戰在高溫作業崗位的職工,認真傾聽職工呼聲,主動關心職工訴求,及時解決職工困難,使廣大職工真切感受到工會組織的關愛和溫暖,為確保廣大職工平安度夏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突出重點,盡心履職,進一步凸顯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針對性。
(一)防暑降溫工作要與推進非公企業工會工作相結合。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上海非公企業約占單位總數的90%,職工數約占全市職工總數的80%。作為工會組織體系的“神經末梢”,非公企業工會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基礎性作用。推動非公企業工會改革,既是深化工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的重要途徑。非公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是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薄弱點,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維護非公企業職工合法權益、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上要有新作為,積極發揮工會橋梁紐帶作用,督促企業落實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并加大整改和治理事故隱患及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高溫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防暑降溫工作要與創建“放心職工食堂”工作相結合。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面推進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要求,以順應人民群眾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更高期待,全力保障廣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總工會積極加入建設行列,會同市食藥監局開展“放心職工食堂”建設工作。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發季節,各級工會組織要將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與推進“放心職工食堂”建設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重點檢查高溫作業、露天施工、高空作業、危險品儲運等危害因素較大作業場所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職工食堂食品安全衛生檢查管理,尤其是建筑工地食堂、非公企業食堂、樓宇和園區職工食堂等,規范食堂工作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食品采購可追溯標準,保障食品安全質量可控,防止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等疾病的發生,切實維護職工健康權益。
(三)防暑降溫工作要與服務職工工作相結合。各級工會要結合夏季勞動保護工作特點,聚焦重點區域、重點項目、重點人群,積極發揮行業工會組織作用,把建設有形服務陣地和推行服務職工普惠、特惠、商惠項目與防暑降溫工作相結合。進一步做實服務職工普惠項目、做強服務職工特惠項目、做優服務職工商惠項目,發揮好各級工會組織服務職工網絡作用,關心一線職工以及從事家政服務、快遞(物流)、護工護理、房產中介、網約送餐、網約駕駛等特殊就業人群,在職工療休養、會員度假、媽咪小屋、大病幫扶、女職工“兩病”篩查等服務職工實事項目資源上加大傾斜。各級工會要在確保防暑降溫措施和經費落實到位的基礎上,不斷聚焦服務職工實事項目的精準投放,對工業園區、樓宇、建筑工地等群團服務站加大服務資源投入的力度,對設立高溫作業職工休息場所提供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
請各區局(產業)工會在9月30日前,將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和防暑降溫統計表匯總后,報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
附件:防暑降溫工作統計表。
聯系人:聯系電話:
傳真:郵箱:
上海市總工會。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十九
第二時間階段:2016年12月1-7日,除藝術類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包括普通文理科、體育類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選拔錄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以及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等等),其中,1-5日為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間,6-7日為非應屆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和退役士兵報名。
會議傳達了安徽省2017年高考報名文件精神,考試院副院長陳毅紅了2016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與錄取情況,全面梳理了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陳院長指出,做好高考報名工作是確保2017年高考順利進行的關鍵,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區各報名點務必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針對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防范和杜絕問題再出現,確保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平穩有序完成。
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主任沈昊強調了高考報名工作期間工作紀律要求。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區各報名點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認真審查考生各類資格,杜絕弄虛作假現象。沈昊從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工作紀律、暢通咨詢渠道、實行重要信息報告制度、嚴禁“搭車收費”等方面做好資格審查工作提出了10條具體要求。嚴把學生報名信息關,保證學生信息安全,確保我市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健康有序。
為總結2016年高考報名工作經驗和教訓,全面做好2017年全市高考報名工作,縣市招辦和學校代表分別在會上進行了經驗交流匯報。宋朝河老師對高考報名流程工作做了業務培訓。王彬老師詳細解讀了2017年高考有關政策調整情況,全面布置報名階段各項工作。明確考生資格審查、報名數據報送、報名收費、政策加分等各環節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
市教育局黨委委員、考試院院長陸昌云在會上指出2016年高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合肥市平安順利并取得優異成績,2017年高考工作又將展開,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區各報名點在高考報名工作中要牢固樹立高考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意識。陸院長強調指出,考生基礎數據準確與否關系到考生切身利益,是整個高考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基礎,容不得一點疏漏。高考報名工作是近期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務,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區各報名點做好此項工作責無旁貸。在高考報名工作中務必要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將高考報名政策宣傳工作落實到位。各報名點學校要開好教師會、家長會、學生會,就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的政策宣傳、報名資格審查、時間、流程、內容做了詳細講解,讓參加高考報名的每一個考生及家長都知曉今年高考的政策變化。各報名點分管領導要把高考報名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中心任務和政治任務,將任務抓在手上,逐級分解,明確到人,落到實處。所有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增強執行意識和服務意識,像對待自己孩子參加高考一樣為考生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大家既要克服畏難情緒,也要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和經驗主義,上下齊心、共同努力做好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與錄取工作平穩順利開好頭。
市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所有考生須按照規定時間完成高考報名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2017年所有藝術類考生須同時參加藝術類專業課統一考試報名,并通過網上銀行或銀行柜臺繳納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報名考試費。藝術類未繳費考生不生成藝術類考生號,須在12月1日-7日參加非藝術類考生報名。2017年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的相關規定和實施細則另行公布。請廣大家長和考生注意政策變化和時間安排,以免影響考生高考報名。
泰州市教育局做好報名工作的通知(精選20篇)篇二十
1.凡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須符合《報名工作規定》中的有關報名條件。
2.按照《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甘教廳[2012]216號)規定:2015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連續高中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3.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原“三校生”,以下簡稱中職生),按照《關于做好2015年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類參加報名。
4.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二)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