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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一
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上級工作部署和我市實際,特制定全市2014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整治的重點范圍。
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其中整治的重點包括: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特別是工藝復雜、規模較大和危險性較高的企業;
3.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未結束、正在建設期間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二)整治的重點內容。
(1)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情況;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6)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在役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工作情況;
(7)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情況;
(8)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價(估)、監控和備案情況;
(10)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情況;
(11)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打非治違”、隱患自查自糾等工作開展情況。
(一)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必要時聘請專家進行重點安全檢查,查找內外部安全間距、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不足。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要加快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進度。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主要內容:一是檢查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并現場抽查企業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公用工程等單元和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狀況;二是檢查企業整改事故隱患情況,單位自查或聘請機構或專家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隱患,是否已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計劃等情況。對檢查發現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要依法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對隱患嚴重,有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切實推動隱患整改;重大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鎮區要針對前兩個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積極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要及時整改銷案。同時,推動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安全設計診斷和安全標準化創建等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活動各項成果。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和責任,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按照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3、強化指導、狠抓落實。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二
以全力防范化解工貿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全力推進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摸清企業底數,建立監管臺帳,組織自查自糾自改,開展專項執法整治,不斷提升園區工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工貿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本次專項整治的范圍是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建材(非金屬礦制品)、機械(金屬制品業)、輕工(農副食品加工業、家具制造業)等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儲存企業(以下簡稱使用企業),具體行業細分詳見《工貿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品種目錄》。
(一)責任制方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未制定并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培訓、應急預案的。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方面。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未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實施監測監控和安全警示,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資源的。
(三)安全評價方面。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年使用量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規定數量的工貿企業,未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及儲存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并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的。根據《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在疫化工裝置開展設計安全診斷的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2013〕109號),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生產需要,安裝液氧儲存等化工裝置的,未對液氧儲存等化工裝置進行“在疫化工裝置設計診斷”的。
(四)設備管理方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未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設施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五)隱患整改方面。
一是存在《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涉及危險化學品相關重大隱患(節選)(附件2)的;二是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化學品相關事故隱患,包括安全評價指出的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項的。
(一)摸排危險化學品使用情況及安全隱患情況階段(2021年7月—10月31日)。
園區各企業要在前期2021年7月統一排查基礎上,再次進行核實,重點對照《工貿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品種目錄》(附件1)涉及的典型危險化學品(如涉及焊接使用乙炔、氧氣、丙烷等危險化學品的,涉及清洗使用酸堿、乙醇等危險化學品等)、《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涉及危險化學品相關重大隱患(節選)(附件2),進一步組織深入開展排查,摸清本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基本情況及安全隱患情況,建立本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及安全隱患登記臺帳(經開區工貿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情況登記表,附件3)。摸排工作要做到應摸盡摸、應登盡登,切勿漏排、漏登、漏報。若在7月排查基礎上有使用危險化學品品名、用量、安全隱患等情況變化的,請將最新情況(附件3)在10月31日前統一上報經開區社會事務部。
(二)自查整改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涉及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園區相關企業,要嚴格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有關法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排查出的危險化學品各類事故隱患,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自查自糾、立行立改,建立本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自查整改工作臺賬,逐一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資金、應急預案,完成整改閉環后按照風險點實施動態分級管控,自查整改工作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風險隱患信息應及時上報省隱患排查系統。
(三)支持配合經開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整治工作(2021年7月—2022年12月31日)。
按照全區統一工作部署,經開區開展工貿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持續到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經開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到各企業開展有關具體整治工作,請園區各企業屆時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一)2021年9月15—10月31日,經開區將組織開展園區企業危化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二)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經開區將以危化安全為重點,組織安全專家常態化開展園區企業安全指導服務。
(三)2021年10月中旬,經開區將組織開展一次園區使用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專題培訓。
(四)2021年11月,經開區將會同區人社局組織開展園區企業班組長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專題培訓。
(五)2022年1月1日—6月30日,為全區統一部署的集中整治階段。區應急局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對照監管臺帳,有針對性地開展企業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安全責任不落實、未按規定實施重大危險源管理和安全評價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仍然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未經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的企業,將進行媒體公開曝光、實施聯合懲戒或納入“黑名單”等措施。屆時,經開區將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園區各企業開展為期6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
(六)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為全區統一部署的總結提高階段。重點對2022年1月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階段發現的違法行為或隱患問題,進行整改提高,謀劃長效治理機制,力爭在2022年12月前形成工作閉環。屆時,經開區將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園區各企業完成2022年1月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階段各行業主管部門交辦問題整改工作。
(一)扣緊責任鏈條。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呈現量大、類雜、面廣、點散的特點,工作難度大。各企業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極端重要的位置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確保此次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堅守安全底線,筑牢安全防線。
(二)加快補短板。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的安全評價等工作存在一定的歷史欠賬,各相關企業要積極主動對接區應急局辦理使用企業重大危險源備案,承接安全評價報備及后續抽查工作。同時尚未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相關企業要主動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有效運行。
(三)及時報送信息。園區有關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留痕管理,形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專卷,并在2021年12月20日前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經開區社會事務部。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三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的通知》(濰濱安辦發〔20xx〕48號),根據開發區安委會統一部署,結合公司實際,現就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以下簡稱“兩個體系建設”)工作,制訂本實施方案。
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行動,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規律特點,認真分析安全風險大的生產區域和關鍵環節,加快推行隱患排查治理、風險分級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實現關口前移、精準監管、源頭治理、科學預防。到20xx年5月15日前,實現標準化、信息化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從根本上防范事故發生,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為加強“兩個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公司成立“兩個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工作進行全面組織、指導和檢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體系建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某某某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兩個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開展、協調、監督、考核、總結工作。
1.《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的通知》(濰濱安辦發〔20xx〕48號)。
2.《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第16號令。
4.《公司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宣傳發動,排查風險點(9月15日—9月25日)。為切實做好“兩個體系建設”活動。要求各單位認真做好此次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條幅、led電子屏積極進行宣傳。利用學習時間和班前班后會時間,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圍繞如何發現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進行學習和討論,各單位員工要人人參與“兩個體系建設”活動。根據各自崗位特點,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單位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風險點,包括安全基礎管理、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工藝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系統、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管理、危化品儲運系統、公用工程系統、消防系統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具體排查內容依據《公司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見附件1)。
2.確定風險等級(9月26日—10月15日)。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先確定風險類別(泄漏、火災、爆炸、中毒、坍塌、墜落等危險因素和高溫、粉塵、有毒物質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將風險分為1、2、3、4級(1級最危險,依次降低)(風險具體分級標準依據《公司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見附件2)。
3.明確管控措施(10月16日—12月5日)。針對風險類別和等級,將風險點逐一明確管控層級(公司、車間、班組、崗位),落實具體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術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措施等),形成“管控手冊”。逐級評審并審核、審定、批準,形成臺賬或控制清單,組織全員學習本崗位的風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4.風險公告警示(12月6日—12月10日)。公布本單位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崗位,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器材和撤離通道等。同時,將風險點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置措施告知周邊企業。
5.全面實施、定期更新(20xx年2月底前完成)。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并定期評審、更新風險信息,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實施風險分級管控,有效運行體系,實現持續改進。
6.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5月15日前完成)。針對各個風險點制訂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標準和清單,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各設備設施排查范圍和要求,建立起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閉環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現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常態化。
6.深化體系建設(20xx年底前完成)。20xx年-20xx年,公司全面推進、深化兩個體系建設工作,形成較為完善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機制、措施更加精準、有效,公司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顯提升,兩個體系建設任務完成。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全部錄入到省、市安監局網格化監管系統,實現對風險點在線監測,同時錄入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實時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管。
1.安全環保部負責“兩個體系建設”方案的制定,負責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工作,并對體系建設情況進行全程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安全基礎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方面風險點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分析存在的問題,監督治理方案以及相應的實施工作;監督隱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資金、期限的落實和組織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職業危害的防控和風險公告警示工作;負責“兩個體系建設”管控手冊的審核和上報;負責“兩個體系建設”的組織、開展、協調、監督、考核、總結工作。
2.生產管理部負責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具體包括安全隱患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起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閉環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現公司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常態化;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工作中負責組織工藝管理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監督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3.設備部負責組織設備設施管理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監督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4.保障車間負責消防系統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監督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5.科技中心負責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監督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6.電儀車間負責組織電氣、儀表系統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負責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7.公用工程車間負責組織公用工程系統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負責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8.倉儲部負責組織儲運系統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負責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9.調度室負責應急管理方面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隱患,負責隱患治理方案的實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10.財務部負責統計事故隱患治理、風險管控專項預算資金;劃撥公司事故隱患治理、風險管控專項費用,監督落實費用的閉環管理。
11.各車間是安全基礎管理、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工藝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系統、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管理、儲運系統、公用工程系統、消防系統等方面隱患排查、風險管控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車間風險點的排查、風險點統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冊的編制;負責對隱患的排查、登記、報告,實施整改,并根據職責分工,按要求向相關單位報送“兩個體系建設”工作信息。
1.做好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堅持宣傳先行。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條幅、led電子屏等方式積極進行宣傳,加大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氛圍。
2.強化工作推動。各部門要針對各自負責的工作范圍,盡快開展隱患排查和統計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匯報,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限和標準要求全部完成。
3.注重聯動配合。各部門兩個體系建設要做到“四個結合”,
要與落實主體責任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分級分類管理相結合,形成相互促進,密切配合。
4.發揮專家作用。兩個體系建設是一項創新性強、技術復雜的系統工程,可邀請高層次、高水平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兩個體系的設計、方案制定、標準研究、評估論證,提出一系列指導意見,確保相關工作的科學性、時效性。
5.嚴格考核問責。加強兩個體系建設工作的督導考核,各車間要成立以主任為組長的“兩個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兩個體系建設工作,并認真總結兩個體系建設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上報“兩個體系建設”工作辦公室,公司對推廣價值高的經驗和做法予以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力、流于形式的,給予通報批評并予以重罰。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四
各村(社區):
按照省、市、區關于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結合老頂山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縣飯店坍塌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聚焦本質抓安全。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轄區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2-3年時間,消除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轄區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對轄區城鄉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完善轄區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標準規范。
到2020年底,在老頂山鎮重點完成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房屋等)、人員密集場所、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對此四類重點房屋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相關制度、標準。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類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四類重點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轄區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完善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轄區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城鄉房屋數據平臺,實現轄區房屋數據化管理,加快推動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設。
組長:梁愛國(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李效民(鎮副鎮長)。
成員:各村村書記、主任、物業公司負責人。
各村、小區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兩清單一臺賬”(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領導組報告。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職責。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村、小區要統籌安排組織專人,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3.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臺,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市房屋信息錄入“山西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業公司要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復雜、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復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鑒定,提出整治要求;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規范驗收程序,實施分級驗收,驗收合格的予以銷號。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整治,由區領導組組織驗收;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街道組織驗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一)重點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對四類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相關制度、標準。
(二)重點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對四類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類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建立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管理平臺,完善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轄區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地方性法規、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加快bim、cim應用,建成轄區城鄉房屋數據平臺。
各村、物業公司要成立領導小組,建立統一的排查整治臺賬清單,定期研究解決城鄉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制定分類處置的具體措施,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社區、企業、物業公司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各村、物業公司要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五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和城鎮人口密集區的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如期完成,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1、嚴格商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源頭管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涉及化工行業的省級、市級人民政府和重點化工園區要結合現有化工產業特點、資源優勢、專業人才基礎和安全監管能力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20xx年底前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xx年底前,設區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以下簡稱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指《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和進園入區;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含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化工園區進行認定并公布名單,在認定基礎上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團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政、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為a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頭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化工日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xx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區區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重大隱患要依法上報地方有關監管部門并實施掛牌督辦,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實現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20xx年底前要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再次逐一進行核查,從源頭提開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企業、化工園區、監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xx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xx)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能的基礎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資集場所;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并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xx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凡列入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現有涉及確化、氧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按照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指導意見,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館、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盛頓。
4、推動技術創新。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管理指導意見,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建造、維護、監測標準,著力解決標準空白、滯后和標準執行不一致問題。制定出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
(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20xx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xx年底前,化工重點省份和設區的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xx年5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xx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督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結合本地區化工產業特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五)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鼓勵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各省和有關市、縣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十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自動預警機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安全風險分類、分析、自動預警等功能。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導一批有能力信譽好的行業協會、技木機構、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教授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授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教授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間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xx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專項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積極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
(三)加強示范引領。各地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重點任務的進展,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同時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導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六
根據福州市晉安區教育局轉發《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時間和目的。
(一)整治時間。
(二)整治目標。
以“零泄露、零火災、零死亡、零事故”為目標,對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學校食堂天然氣、液化氣罐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實強化主體責任,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堵塞漏洞,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切實防止化學危險品因管理不善導致人身傷害和環境污染。
二、組織領導。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對全校實驗室、學校食堂燃氣設備、學校周邊倉儲物流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點。
1.學校實驗室。
(1)明確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從而形成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切實做到“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
(2)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種類、數量等具體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著重排查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使用、擺放是否規范;管理是否嚴格;領用、回收臺賬是否健全;危險化學品監管負責人是否落實;實驗室消防設施是否配齊;實驗室是否建立了應急預案;實驗室專兼職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對于檢查出來的隱患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3)加大實驗室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力度。對于處理的危險化學品要列出庫清單,分類建檔,同時上報教育局安全辦,由安全辦協同公安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要求處理,禁止擅自處理廢棄危險化學品。
(4)強化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控措施。規范購臵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存量情況進行檢查,嚴防其流出實驗室。加強學校實驗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設實驗室樓道安裝監控,實驗室門窗安裝紅外線報警設施,嚴禁校內外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認真落實“六雙”制度,即“雙人管理、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護窗、雙本帳”。
2.學校食堂。
(1)完善學校食堂燃氣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堂液化氣罐、燃氣管道泄露排查。建立完善學校食堂燃氣管道管理制度。
(2)加強對學校食堂液化氣罐存、放管理。按照有關規定液化氣罐距離灶臺不低于1米,空罐、備用罐須遠離食品加工間擺放,嚴格執行關火關氣程序。
(3)加強對學校食堂電線線路和電器的檢查維護。及時更換老化線路,整改亂搭亂接電線和大功率超負荷用電現象。
3.學校周邊環境排查。及時對學校周邊的倉儲物流、餐飲飯店進行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春暉小學。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七
根據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的通知》(豫安委〔2020〕11號)和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辦〔2020〕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組長:安士偉。
副組長:周禮春王玉磊。
成員:胡楠熊輝霞何云亭王巖熊新忠。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何云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筑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從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筑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并對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并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并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21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于2021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八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問題為導向,以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目的,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加快推進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展,顯著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各地要按照省安委會《關于印發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號)要求,積極作為,履職盡責,深入研究本地區職責范圍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重點難點問題,要對嚴格安全準入、推進科技強安、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加強化工園區風險管控等工作提出具體可行的推進措施,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強專門發展化工產業的化工園區、化工企業聚集的集中區或工業區(以下統稱化工園區)安全管理,降低化工園區系統安全風險,增強化工園區安全應急保障能力,提升化工園區本質安全水平。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化工園區設立是否取得了縣級以上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批復。
2、化工園區是否完成詳細規劃,并取得了縣級以上政府批復。
3、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開展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工作,并將該方案報園區主管部門備案。
4、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園區是否每5年開展一次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
5、化工園區是否設置了專門的安全監管部門,并配備了專業素質及數量滿足需要的安全監管人員。
6、化工園區是否整合和優化園區專業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資源,組建園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開展地方應急救援力量和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和《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4號)要求,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監測監控設備設施,全面深入開展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化學品罐區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2、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是否報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是否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否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4、危險化學品單位是否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危險化學品單位是否嚴格執行《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
(四)繼續開展危險化學品單位合法性審查。
在20xx年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繼續對轄區內已取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合法性審查。
2、是否超設計能力組織生產和超許可范圍生產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
4、是否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改變或變更平面布局、設備裝置、原輔材料、工藝指標。
5、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是否經考試合格,是否按時復審。
6、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作業資格證,是否按時復審。
(五)開展自動化系統功能符合性審查。
持續推進科技強安戰略,重點部署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自動化系統功能符合性開展審查。
1、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是否裝備安全儀表系統。
2、危險化學品單位自動化系統是否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中有關自動化的要求。
3、危險化學品單位是否建立完善自動化系統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熟練掌握系統運行。
4、自動化系統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六)開展動火作業及外來施工作業單位安全整治。
加強對動火作業及外來施工作業單位安全監管,嚴格執行應急管理部和省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動火作業及外來施工作業單位安全監管的各項工作要求。
1、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制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2、動火作業是否按規定進行審批,是否進行可燃氣體分析。
3、動火分析與動火間隔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動火作業和外來施工作業是否按照省安委辦《關于印發20xx年防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十項重點工作措施的通知》(冀安委辦〔20xx〕11號)進行報告。
5、危險化學品單位是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中石化上海賽科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12”閃爆事故的通報》(冀安監管三〔20xx〕130號)要求,認真審核外來施工單位資質、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詳細制定科學、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嚴格執行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規定與要求。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31日)。
各設區市安監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對本地區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地安監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自查整改方案,按照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總體工作要求,深入細致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各企業要對自查情況認真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交當地安監局。
(三)整治治理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地安監局要按照方案職責分工,對轄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全覆蓋。要對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5〕113號),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嚴格檢查、嚴厲處罰。
(四)整改復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安監局要按照“誰檢查誰復查”的原則,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嚴格的復查和驗收,并出具復查驗收報告。市級安監局要對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巡查,著重檢查是否按照規定動作開展整治,責令停產整頓企業是否真停真改,責令關閉取締企業是否關閉到位,行政處罰是否依法依規,涉及罰款的是否收繳到位,確保完成整治目標任務。省安監局適時對各地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五)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設區市安監局要對專項整治進行全面總結,應包括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要有檢查企業數、發現隱患總數、重大隱患數、停產整頓企業數、關閉取締企業數、行政處罰企業數、行政處罰金額等詳實數據,書面報告和電子版要按照時間要求報送省安監局。
(一)提高認識、迅速安排。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要將此次專項整治與當前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相結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動員,迅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地安監局要組織有關人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精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解細化任務,層層落實責任,提出各項工作要求和措施,認真組織檢查并及時進行復查驗收,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本次專項整治要突出落實,著重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各級安監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的跟蹤督促、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專項整治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整治任務有序推進,省安監局將不定期對專項整治進行督導檢查。
(四)嚴格執法,嚴厲處罰。各級安監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要“零容忍”,嚴管重罰。對未按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的企業,要實施嚴厲處罰,并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通過整治要做到“五個一批”,即限期整改一批、嚴厲處罰一批、停產整頓一批、暫扣吊銷一批、關閉取締一批,警示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五)認真總結、及時報送。各級安監局要對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經驗和做法,認真總結,逐級上報。每階段結束后5日內,各設區市安監局將本地區專項整治階段情況報送省安監局,20xx小學年1月15日前,各設區市安監局將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報送省安監局。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九
通過整治,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消除事故隱患,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相關事故的發生。
1、是否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評價報告及整改確認件,是否將有限期內的安全評價報告及整改確認件等相關資料報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涉及到的危險工藝以及涉及高風險或較高風險項目(裝置)的企業是否按照要求安裝并使用化工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投入、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變更管理、安全作業管理、培訓與教育、應急救援、事故管理等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內部生產、儲存裝置之間及與周邊建(構)筑物防火間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范要求;儲存設施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及內部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未按有關規定制定或嚴格遵照工作程序從事開停車、動火、登高、進入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
6、是否存在對需法定檢測檢驗的設備設施(如防雷防靜電設施、安全閥、壓力管道容器、儀器儀表、各類動態報警系統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檢測檢驗,并確保處于適用狀態;是否在易燃易爆場所(區域),使(采)用非防爆設備設施或電器。
7、是否按有關標準辨識重大危險源,是否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有無落實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是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方案,是否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場所是否懸掛、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簽或安全周知卡;危險化學品是否儲存于專用倉庫并設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是否進行核查登記;劇毒化學品是否嚴格落實流向管理要求。
9、是否針對實際情況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救援演練。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時間,徹底消除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時間安排。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
教學。
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范化管理。
三、
具體任務。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為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査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教育系統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教辦安[2017]5號)文件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活動,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制度進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基礎進一步夯實,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加強,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顯增強。
學校成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辦公室主任。
1.危險化學品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排查“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是否落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員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2.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情況。著重排查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使用、擺放是否規范;管理是否嚴格;領用、回收臺賬是否健全;危險化學品監管負責人是否落實;實驗室消防設施是否配齊;實驗室是否建立應急預案;實驗室專兼職人員是否經過培訓。
3.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情況。重點排查待處理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是否列出庫清單,分類建檔,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安監部門、環保部門;是否擅自處理廢棄危險化學品。
4.危險化學品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購置是否規范;危險化學品存量是否定期檢查;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技防、物防是否到位。
2.排查整改階段(6月底前)。相關部門可參考《高校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對照表》,組織力量對本部門危化品倉庫、相關實驗室及相關場所危化品安全進行全面檢查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及時進行整改,做好整改記錄,不能及時整改或無法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學校,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計劃和整改期限。
3.總結提高階段(12月底前)。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前期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抽查、驗收、總結,確定重點防范部位。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責任,切實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對自查出的每一處安全隱患要登記記錄,提出具體整改辦法,制訂應急預案,并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明確相關責任人。
3.廣泛宣傳,輿論監督。充分利用校園各種載體,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強宣傳引導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4.嚴格制度,暢通信息。專項整治期間,確保聯系渠道和工作信息暢通,相關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二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平頂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市農村的通知》(平建辦〔2020〕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
(一)動員部署(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于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構筑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杰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加強農村建筑包括建筑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三
近期,省內外連續發生多起較大以上和有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農村地區發生多起群死群傷交通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縣委、縣政府領導分別作出批示,要求舉一反三,立即開展各類交通隱患大排查,全面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嚴防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為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切實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決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切實把交通安全工作作為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減少一般事故,確保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門。
1.全力抓好重點車輛和人員風險防控。開展農村地區重點車輛、重點人員(乘坐人)風險隱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礎臺賬。全面排查農村居民日常外出務工人數、務工企業、外出務工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深入排查各村未檢驗、未報廢機動車(重點是農村面包車),以及三輪車、四輪電動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底數及是否存在非法載人的風險隱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勸導站、勸導員作用發揮情況,日常交通安全勸導形式等。深入重點用工企業,對企業所有或租賃的重點車輛數量、經常外出的用工人員數量、用工人員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員主要來源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并開展針對性宣傳警示。
2.深入開展公路隱患排查整改。參考《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治手冊》,重點對近年來農村地區發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臨水臨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過鎮路段、路側險要路段、急彎陡坡、交通安全設施不全路段、“馬路市場”、“占道經營”等進行細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
3.強力整治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結合近期農村交通安全嚴峻形勢,即日起至國慶假期結束,抽調警力下鄉進村,在穿村過鎮、務農務工出行集中的國省道、縣鄉道增設執勤站點,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動態巡查和流動執法,堅決防范“兩違”車輛和酒駕醉駕的駕駛人出村上路。進一步優化交警勤務模式,彌補凌晨、午間、傍晚、夜間查處空擋,嚴查嚴管貨車、三輪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和7座以上小客車特別是面包車違法超員行為,以及酒駕、超速、無證駕駛和逾期未檢驗、未報廢車輛。對近3年內有嚴重超員、違法載人等嚴重違法記錄的重點駕駛人、重點車輛列出清單,全部錄入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并群發一次短信,開展針對性警示和精準攔截查緝,做到預警就查、露頭就打、上路就管。要聯合交通運輸部門嚴格查糾整治貨車“三超一疲勞”、運輸礦石貨車“野蠻駕駛”行為,嚴管重罰“百噸王”。
(二)交通運輸部門。
1.嚴格整治道路運輸和客運安全隱患。加強長途客運班線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長途客運班線所屬企業、省際旅游包車企業執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情況;嚴格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申領和使用,嚴肅查處異地經營、不按照標志牌載明事項運行、超越許可事項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動態監控平臺運行、超速和疲勞駕駛處置,以及凌晨2-5時的長途客運線路接駁運輸開展情況。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未按要求配備安全附件、罐體壁厚不達標情況,強化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貨物道路運輸管理。重點檢查動態監控及駕駛員、押運員從業資格和教育培訓管理情況,做好區域間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政策銜接及停車管理。加強客運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縣公交車輛通行防護基礎設施不足的跨河橋隧、臨崖路段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檢查公共汽車駕駛區域安裝防護隔離設施、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情況。
2.強化公路路網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在役橋梁隧道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治理在役橋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氣體濃度超標、照明通風和標志不全等安全風險隱患。加強農村公路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治理路面寬度不滿足設計要求、缺少標識標線、臨崖臨水、急彎、高邊坡路段及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嚴控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嚴格落實《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因地制宜實施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加寬工程。加強長陡下坡等重點路段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長陡下坡路段標志標線、安全護欄、避險車道等相關附屬設施安全風險隱患,加強路面巡查和養護,強化路網運行監控,配合公安部門強化節假日等高峰時段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漁船檢驗工作,未經許可的建造、改造漁船不予檢驗。
(三)農業農村部門。
持續開展變形拖拉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無證無牌、偽造變造號牌證書、拼裝改裝、違法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高危漁船的登檢頻度和執法力度,嚴防“人證不符”等現象。
(四)應急部門。
加強安全生產宣傳,開展縣級以上掛牌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治。組織指導協調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定期以縣安委辦名義調度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加大考核力度。堅持以案示警、以案釋法,編制典型事故案例匯編,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將失信信息納入同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和安全生產監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和信用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關單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落實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鄉鎮自用船舶非法載人危害性宣傳,加大鄉鎮自用船舶登記和管理工作,切實消除鄉鎮自用船舶安全隱患。
(一)加強組織部署。各鄉鎮各單位要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大局出發,將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督導,分管領導具體組織、具體指揮、具體檢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全面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鄉鎮各單位要綜合運用電視、網絡、短信、應急廣播系統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讓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蓋人民群眾。對當前廣大農村地區進入采收種旺季,農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開展嚴禁乘坐輕型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及超員車輛的針對性安全提示。持續組織開展“美麗鄉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講,組織人員下鄉進村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把宣傳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間地頭、農民群眾身邊。
(三)嚴格隱患治理和監管執法。各鄉鎮各單位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建立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落實閉環管理要求。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不能確保安全的隱患要責令責任單位停產停業整改或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要嚴格監管執法,保持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不按法律法規要求達到刑事責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責。要強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開曝光典型違法行為,實現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懾一片的效果。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道路交通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掛牌督辦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導致事故發生的,堅決問責。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增強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危害。按照上級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5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提高廣大群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各單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提高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控制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發生。
工作原則。堅持依法治理,從嚴整治,認真貫徹實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規,嚴肅查處一切違法違章行為。動員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參與整治行動,增強全社會對消防安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此次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與正在開展的消防安全大檢查結合起來,相互銜接,共同推進。
二、工作重點。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責令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
3、擅自改變防火、防煙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責令限期改正。
4、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和輔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責令限期改正。
5、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責令立即改正。
6、在人員密集場所周圍搭建違章建筑,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責令限期改正。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2、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
火、滅火功能的,責令限期改正。
3、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應當立即改正。“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在生產、儲存、銷售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責令單位立即將住宿人員遷出。
2、在生產、儲存、銷售非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責令生產、儲存、銷售單位限期在建筑內部進行分隔,設置防火墻、安裝防火門,將人員住宿與生產、經營、倉儲部位徹底分隔,防止火災相互蔓延。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滅火器、逃生繩等滅火和自救器材,確保在火災狀況下,居住人員能夠迅速安全撤離。
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農村防火工作。
1、對村內的柴草垛和其它可燃物品堆垛,限期搬遷。打通消防通道,設置取水平臺,拆除違章建筑,消除容易引發連營火災的各類隱患。
2、在住宅、庭院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亂倒液化氣殘液的,責令當場改正。
3、督促建立健全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組織,引導村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督促農村維修爐灶、煙囪等易致災部位,落實生產生活用火、用電的安全措施。消防產品市場排查整治。
1、嚴格按照《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對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市場準入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和現場產品性能檢測等現場檢查,判定消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2、對通過現場檢查難以確定消防產品。
質量的,要及時按照有關要求,對現場樣品實施封樣并送相應的消防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判定其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3、對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一律沒收非法產品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擅自降低技術標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減料進行安裝、維修的,一律無條件改正;對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構成火災隱患的,一律限期改正,責令更換為合格的消防產品。
4、在銷售和使用領域發現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追查生產者的責任。對非法生產假冒消防產品的生產者,一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產品和違法所得;對持證造假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停業整頓,沒收假冒偽劣產品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有關證書,停用認證、認可標志。
5、從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驗收等環節入手,加強自動消防設施的施工管理。
從嚴查處無證施工隊伍和無崗位資格人員承攬消防工程。
機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交通部門:負責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人員和車站的監督管理,消除隱患,提高安全系數。
文體部門:負責對歌舞廳、網吧、影劇院、洗浴等文化娛樂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衛生部門:負責對醫院等醫療機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業促進部門:負責對所屬企業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內公共娛樂場所、“三合一”場所、小型企業以及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農村、社區及轄區內各單位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四、方法步驟。
予通報批評,責令重新治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五、工作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各單位要強化領導,責任到人。制定的方案要詳細,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到位。對工作不落實,致使發生火災后不能有效疏散和進行撲救,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加強宣傳,營造濃厚的消防安全輿論氛圍。廣播電視、電臺、報社等新聞媒體要配合安監、公安消防、各鄉鎮等部門開展好宣傳活動,加強火災預防、報警、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自救知識等宣傳,提高全社會整體防范水平。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宣傳報道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動態和整改火災隱患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促進治理工作的開展。
加強督導,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單位要按照“有則必改,改則必嚴”的要。
求,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機關要嚴格執法,充分發揮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采取抽查與普遍檢查相結合、白天檢查與夜間突擊檢查相結合方法,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堅決糾正各類違法違章行為。對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有關領導和人員,要嚴肅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各單位工作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要分別于6月14日、8月15日、8月31日前上報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辦公室。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五
市局安全科:
一、工作進展情況:
(5)月(4)日-(5)月(13)日,共組織檢查組(1)個,出動檢查力量(15)人次,檢查企業(1)戶次,占所屬企業(100%)。排查隱患(0)項、整改隱患(0)項、整改率(100%)。(以上數據為板石林場數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經場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小組真細致的研究,結合本場工作實際,制定了《板石林場集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按照此項方案的要求,從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細致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隱患,要限期完成整改;重大隱患必須及時上報,并先停產后整改,必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應急預案“五落實”。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14項規章制度和17項基礎臺賬,并把排查治理情況及時上報市林業局。
(二)重點對場區辦公室進行自查自檢。
1、一樓大廳值班室,門衛開關、電閘、插座、監控進行了認真細致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
2、二樓樓梯口存放4個滅火器,安全有效期合格。
3、二樓走廊辦公室門牌有消防指示牌,指示牌上注明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通道經檢查一切合格。二樓拐角處存有4個滅火器,安全有效期合格。
4、二樓財務科、安全生產科、公益林辦公室、打字室、勞資科、副場長室、場長室內電源開關、電腦、打印機、插排插座、線路逐一進行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
5、三樓樓梯口存放4個滅火器,安全有效期合格。三樓大會議室電源開關、插座、線路逐一進行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
6、通過檢查,未發現打非治違情況,無安全事故,填報人:呂興升聯系電話:3358134填報單位(公章):主要領導(簽字):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六
各中小學、幼兒園:
現把青川縣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青消安[2013]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校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青川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13年4月26日。
為認真吸取湖北省襄陽市“4.14”火災事故教育,做好“五一”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全縣火災形勢的穩定,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全委員會成立由縣公安局局長張黎任組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古今明任副組長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縣級各部門,各鄉、鎮,各重點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認真分析研判本地、本系統(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確保專項行動務實高效。
二、行動時間。
4月20日起至5月31日結束。
三、行動內容。
(一)集中行動(4月20日至5月1日)。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文化部門牽頭對網吧,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旅游部門牽頭對以賓館、飯店為主的公眾聚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商部門牽頭對以商場、市場為主的公眾聚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建設部門牽頭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牽頭對有人員住宿的綜合樓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督促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要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外墻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組織強制拆除。
(二)自選行動(5月2日至5月31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研判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因素和薄弱環節,結合實際在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三)宣傳教育(4月22日至5月31日)。
教育、文化、工商、旅游、廣電新聞等部門要組織開展公益信息、火災安全和消防宣傳警示教育片的播報;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等方式開展消防安全及學生自救常識的提示性宣傳;各鄉鎮要深入推動消防安全進社區、進村寨活動,教育廣大群眾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必要的火災撲救常識,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研判。
近期,北京、江蘇、湖北等地接連發生有影響的火災,我縣消防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守土有責”的思想,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抓消防安全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消除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研判本轄區的火災形勢,精心謀劃,嚴密組織,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推進。
(二)加強領導同,落實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方案確定的行動內容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法定職能和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工作協作、聯合執法和情況交流通報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加化督導,科學考評。
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督導問效。省政府將組織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重點對各地專項行動中排查過的單位(場所)開展督察,公布其存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視頻資料,并綜合專項行動期間各地的亡人火災和較大以上火災情況,納入消防工作目標考核。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要加大工作督導力度,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深入重點行業、重點單位、重點場所和農村社區,開展指導檢查并督促整改,確保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提煉固化,建章立制。
各地和部門要及時提煉總結工作中的好做法,強化制度建設,對工作中積累形成的寶貴經驗要固化為長效機制。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規劃,針對轄區內存在的影響火災形勢穩定因素擬定長遠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規劃。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七
(2010年10月)。
為切實加強2010年學校冬季防火工作,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充分做好全縣教育系統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完善學校防火工作責任制,結合我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部署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特點,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學校預防火災的意識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災隱患,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為教育改革發展創設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開展有針對性的系列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排查各類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責任及整改措施,確保今冬明春火災形勢平穩,為全縣教育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2010年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及學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領導,教育局決定成立以黨委書記、局長馬財任組長,副局長樊明德、副局長李玉壽、縣“兩基”辦副主任張文義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各鄉鎮中心學校校長、縣屬學校校長為成員的教育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及學校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及學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和督導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督導室,李進泰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和冬季防火工作。
四、工作重點及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教育系統的工作重點是:消除和整改學校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全力整改和控制電線老化、超負荷運轉等問題;加強對實驗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場所的管控;強化對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常識教育和防火的實戰操作演練教育;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消防設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災隱患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在此期間,各學校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開展對用電用火設施的檢查,清理違禁電源、電器設備,嚴禁安裝設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電設備,消除火災隱患。
決不了的要派專人負責死看死守,并及時上報。對拖延、隱瞞、失報、漏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處罰。
3、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樓梯、走廊等要暢通無阻;關鍵場所和重點部位要設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照明應急燈,安全指示牌、緊急疏散示意圖;按照有關要求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并合理擺放。
4、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加強對用火用電行為的消防安全管理,將容易發生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如化學試驗室(倉庫)、微機室、電教室、多功能廳、鍋爐房、食堂、學校死角地帶等場所實行嚴格管理。對采用燃煤、燃氣、燃油的食堂及取暖鍋爐要派專人負責,進行嚴格的監管、監控(取暖鍋爐既要防止火災,又要防止煤氣中毒事件的發生),對空腹鋼窗和封閉進行全方位檢查。
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月開展兩次以上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對在校的中小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滅火技能和應急情況下的自防、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的教育,開展用電用火崗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6、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各校要開展一次疏散演練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7、加強重大節假日、雙休日、重要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嚴格落實火源、電源管理職責,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予以糾正,直至依法處罰。
五、時間和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從11月開始至2011年3月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1、全面啟動階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學校召開會議,認真分析火災形勢和消防工作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方案,周密部署,全面啟動冬季防火工作。
2、檢查實施階段(2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2月10日)。各學校全面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時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整改火災隱患。加強節日期間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局檢查組檢查冬防工作開展情況。
3、總結報告階段(2011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各學校總結冬防工作經驗,上報總結。
六、工作要求。
工作,確保冬防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并建立健全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規章制度。
2、檢查和監控相結合。各學校每周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檢查,并做好記錄,特別要加強學校死角地帶的檢查、監控和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教育局在此期間對各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
3、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報告制度,加強信息反饋工作,積極與公安、消防部門配合,形成有效的管控機制。
4、冬防期間,對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力、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予以追究。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八
根據《關于印發云和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運【2015】19號文件)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云和縣甌上旅業投資有限公司認真組織開展道路運輸行業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按照安全領導小組的部署,2015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我公司開展了道路旅客運輸專項整治工作,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下,整治工作已完成。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周密安排。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全體工作人員高度重視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將其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制定具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全面部署。
將各項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到基層,確保所有有關責任人及駕駛人員都能知曉并掌握崗位的安全要求。
3.突出重點,全面檢查。
認真開展全面自查工作,逐個環節、逐個崗位、逐現、逐車進行地毯式檢查,不放過任何細節,做到不留一處死角、不放過一個漏洞、不留下一處盲點,逐一登記排查情況,存檔備查。
4.邊查邊改,鞏固提高。
對排查出的問題或隱患邊查邊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確定整改時間,落實管控措施,確保不發生意外情況。
5.總體評估,著眼長效。
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對于排查整治中發現的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新出現的問題作出總結,并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嚴格區分輕重緩急,分門別類,深刻剖析安全隱患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進一步完成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登記。
二、落實內容:
1.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專項行動以“一崗雙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明確誰管理、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隱患排查整改的結果由安全部主任王存友及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畫押,留檔備查,發生事故,倒查問責。
2.主動協調,穩步推進。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過程當中,由上級部門檢查我公司內部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措施等,指導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種臺帳、檔案,并督促我公司做好動態監督管理(gps監管和記錄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3.開展培訓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員須持有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對不符合要求的駕駛員一律不得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和作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識、事故防范意識和技能、法制觀念得到了增強,改善了運輸服務質量。由公司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每月至少1次的安全駕駛培訓。
4.強化道路旅客運輸車輛的管理。
(1)全體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簽定了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2)每日發車前做好例行檢查并登記。
(3)公司配備gps監控員做好行車記錄。
三、活動總結。
經過近一個月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公司嚴格落實整治各項不規范的安全隱患,從而提高了總體安全系數,減少了事故隱患,達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為加強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打下了基礎。
云和縣xxxx投資有限公司2015年8月20日。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十九
行動進展情況的報告。
臨漳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關于臨漳縣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運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總體要求,我局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認真安排部署,積極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現將近期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結合我縣客運市場實際情況,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重點對縣內客運企業的制度建立、規范經營、是否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等方面進行排查;在汽車站重點檢查了安檢儀的使用情況,有無“三品”上車,是否按照“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進行有效監管等情況,全部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出隱患8條,已整改8條,整改率為100%。2011年以來我縣道路客運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開展的主要工作。
教育,要求客運企業對營運車輛及駕駛人資格進行一次登記審核,對車輛及駕駛人交通違法和記分、交通事故情況進行一次清理,對客運企業安裝和有效使用動態監控系統情況進行了摸底檢查。對管轄區內貨運企業、貨運車輛及駕駛人情況開展摸底排查,逐車逐人建立管理檔案,力爭在2011年9月底,對貨運車輛的安全檢驗率達到95%以上。對衛星定位系統安裝使用情況進行排查,要求所有新安裝的車載終端必須接入符合技術要求的信息平臺。加大道路客運源頭安全隱患整治力度,爭取把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點。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深入開展了“文明交通進企業”活動。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制作板報、開辟專欄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努力營造全社會查找整改隱患的輿論氛圍。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和安全檢查活動,把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作為“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體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向基層和企業進行了宣傳。
三、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們在隱患排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客運市場的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個別客運企業對安全生產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
二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下一步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做好客運市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明確職責,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制;
三是把客運市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作為客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長抓不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臨漳縣交通運輸局2011年8月20日。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二十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防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本校決定從即日起,在全校開展學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下列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南溪區教育局關于開展學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的工作部署,持續加大火災隱患的整治力度,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全面推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校內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火災隱患治理的工作責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切實改善學校的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預防重特大火災的發生,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
學校高度重視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全面進行動員部署。
2、組織實施階段。
對學校各個部位實行全面排查,做到責任到人、人人有責、人人負責。積極做好宣傳。充分利用校園媒體,發布學校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信息,開辦消防安全知識欄目,并通過舉辦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班會、例會,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等活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總結階段。
對學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一系列的活動舉措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存檔。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以李方平校長為組長,尹騎龍校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保證這次行動順利進行。
2、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一是學校積極做好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減少火災隱患,保證學校安全與穩定。二是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園媒體,發布學校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信息,開辦消防安全知識欄目,并通過舉辦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班會、例會,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等活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加強冬季取暖安全,學校要與住校人員簽訂取暖、用電安全協議,單位存檔備查。
3、強化責任落實。學校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員,做到責任明確,要發動全體教職工參與到專項行動中來,做到消防安全責任到人、人人有責、人人負責,提高教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信息上報。設立火災隱患排查信息員,負責定期報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況。
南溪區江南鎮初級中學校。
2013-5-18。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優質21篇)篇二十一
為做好夏季消防檢查工作,切實提高學校火災防控能力,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連日來,重慶雙橋消防聯合教育部門成立執法組,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學校各類消防違法行為。此次專項行動,大隊嚴格對照校園消防安全整治標準,就各單位消防控制室、教學樓、學生宿舍、公共廚房、電腦室、圖書館、實驗室等重點部位進行逐一排查,并針對各類火災隱患實行“一校一策”整改舉措,明確整改責任、工作標準、完成時限,通過制定整改方案、跟蹤幫扶指導等形式,全面督促學校落實隱患整改,從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制,有效落實消防安全職責,自覺消除火災隱患。
檢查中,執法人員就各學校是否通過消防審批驗收;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用火、用電的情況是否符合要求、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是否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備是否齊全有效;是否開展消防宣傳和應急疏散演練等內容。
經檢查發現,學校普遍存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安全通道堆雜物;滅火器遮擋、壓力不足;室內消火栓無水槍且水帶損壞;安全通道停放摩托車、自行車;疏散指示標志設置過高且未通電;應急照明燈損壞;防火巡查記錄填寫不全且不規范等諸多隱患,其中部分寄宿學校存在學生宿舍窗戶設有障礙物。針對存在的隱患,執法人員與校方進行了積極溝通,耐心的告知了各類隱患將會帶來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并對各類隱患整改的難度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學校負責人對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務必在暑假期間全部整改完畢。
截至目前,共發現火災隱患48處,當場整改火災隱患42處,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9份。下一步,大隊將繼續聯合教育部門,加大對各學校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堅決采取停、封、拘、罰等強硬手段嚴查嚴治,保持高壓執法態勢。同時,將根據此次聯合檢查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工作,落實專人進行點對督促指導,確保各類隱患整改到位,進一步提升學校消防安全自助意識,推動單位自覺整改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