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的存在使得勞動力可以得到更好的配置和利用,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分工和合作的發展。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提供一些精選的勞務總結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學習借鑒。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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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實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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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2.甲方派遣給乙方的勞動者為甲方員工,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辦理各種保險福利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人工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人工成本的構成:。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勞動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3)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5)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農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發生和應付的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種人工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動者的工資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對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勞務費用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就業需要,在本協議簽訂后的日內,派遣已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動者到乙方工作,甲方在日內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發生并應支付的相關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并支付相關保險費用(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進行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調動和勞動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分配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管理,并能以各種形式了解乙方對派遣勞務人員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體檢和崗前培訓。只有取得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證的人才可以送到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退費和退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和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而終止勞動服務的事宜..
9.乙方違反本協議,拖欠應支付的勞務費用,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根據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雙方或相關機構確認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追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必須明確告知勞務的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等。
2.乙方應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因工作造成的工傷或第三方傷害(經相關部門確認)。
3.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人工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進行全面的勞動考核,如考勤、獎懲等。,對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乙方可以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及相關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乙方可依法與甲方協商要求改正,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對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或者給予休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返還給甲方。如有涉及經濟處罰或賠償的問題,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并返還給乙方..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人民幣元以上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相關書面材料或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材料進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6)(7)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本協議期間不得任意遣返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其他商定事項:。
1.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確需減少用工或無法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定乙方需要減少用工或無法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本協議相關內容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3.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或補充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4.若甲方派遣至乙方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錄用條件,乙方將其遣返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被遣返人員支付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格證書費、勞動管理費及相關保險費用。
5.因甲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動力,甲方應支付用工手續相關費用,并在提前支付后向乙方收取。
6.如甲方需要乙方決定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的重要事項,須經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7.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是否因客觀情況變化或在本協議到期前繼續履行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的“崗位人才需求表”和人工成本結算明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已登記的靈活就業人員成為甲方的合同制員工,并同意被甲方派遣到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_天。
乙方的崗位和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地點時,乙方應服從安排。
1.乙方工作時間以服務單位安排為準,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改正。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支付給甲方。在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下月前支付給乙方。
1.甲方應按期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繳納,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服務單位未按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補休。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兼職或從事與服務單位業務經營相關的任何活動,并保守甲方和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1)合同經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取得服務單位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被服務單位退回,或服務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違約退回乙方的,由服務單位負責,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與甲方合作,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3.無論何種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錯誤的一方追償損失。
(2)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給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合同的新合同。
(3)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和服務單位,并終止與甲方的本合同。
2.乙方以服務單位為由,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或者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工作條件,不愿意在服務單位工作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本合同與甲方解除。
3.一旦服務單位未能按照相關合同及時向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選擇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與甲方終止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務單位。如果乙方未能在期限內做出選擇,則視為乙方愿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務單位。如果乙方愿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務單位造成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如果乙方因上述原因以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提出與甲方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向甲方索賠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和服務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歸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收取的工具和勞保用品,并與甲方和服務單位結清債權債務。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每一年合同期支付乙方兩個月工資的標準計算支付給對方。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但拒絕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應賠償所有培訓費用。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或意外事故,除保險機構承擔的部分保險待遇外,其余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第三方承擔的工傷或意外保險待遇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有任何損害服務單位利益的糾紛或其他糾紛,如由乙方造成,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鑒證部門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勞務派遣無合同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四
甲方全稱: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工資帳戶:
工資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為保障甲方、乙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甲方向乙方說明了業主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規章制度等情況,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書,同意按甲方及業主方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據甲方及業主方的工作安排,從年月日起,為期個月。如有續約,由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從丙方所安排的崗位、工種、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及業主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的責任制的要求,保證按質按量地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業主方制訂的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有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體檢、護照、簽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參加安全培訓并承擔相應費用。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工作期間,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國或自己申請回國的,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交納工作準證、安全準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一切交通費用后才準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來到后,需將護照、工作準證等證件交給甲方統一保管。若乙方回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獲得甲方批準,方可領取護照回國。
4、乙方在期間,需服從甲方及業主方的統一管理。
5、乙方須嚴格執行業主方的施工工藝,正確操作施工設備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當中發生人為的質量事故,甲方及業主方將根據有關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評估后,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6、乙方須嚴格遵守業主方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如果乙方違反工地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時,甲方及業主方將根據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事態嚴重的將根據有關法規追究乙方的責任。
7、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中國人形象的行為,并自覺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按照每天
元人民幣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每天按個小時計算,加班按照每小時
元人民幣支付加班費。
2、甲方統一為乙方辦理工資卡,在合同期間工資卡使用權歸甲方,乙方應積極提供辦理工資卡所需證件。
3、甲方按照每月
元人民幣的標準預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個月的號(公歷)。
4、甲方在乙方回國后的1個月內,按照本合同和考勤(考勤必須由乙方簽字認可)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為一個月,停工醫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甲方按每天200元人民幣支付病傷假補助。若超過1個月,經醫院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甲方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其他費用及后續費用安排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享受與業主方正式職工同等的工地作業勞保待遇,享有按人員比例參加業主方評選先進的權利,先進人員獎金額與業主方正式職工相同。
3、業主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受益人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險期內因工遇有工傷、人身意外,業主方負責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得賠償金在扣除業主方為其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給乙方或其親屬。甲方及業主方不再另外承擔其它一切費用。
乙方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在治療期間由丙方按照每月9000元人民幣支付其病假工資,若超過三個月仍不能工作,甲方應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
合同期間如勞務人員發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遺體由甲方協助業主方按所在國有關法例處理,如火化處理,骨灰及遺物則由甲方負責托送到乙方家屬手上,并協助家屬處理好善后事宜。
1、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丙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2、甲方及業主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罰。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業主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極怠工以及罷工行為,否則按違約處理。
4、乙方因事需要在現場休假時,必須提前向甲方請假且得到許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過4天且不能累計。
6、業主方有權針對乙方勞務人員發生如下情況進行罰款、警告等處罰:
遲到/早退:不到半小時按半小時算,超過半小時不到1小時的按1小時算,遲到超過2小時的,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工作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算。
警告:每書面警告一次,扣當天工作小時4小時,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當月警告超過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為3天。每停工一次,從當天宣布開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數內,沒有工時。當月停工超過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資,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曠工: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而沒有及時通報甲方而得到批準的,被視為整天曠工,沒有工作小時。當月曠工超過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因上述原因(或將來工地補充的有關規定)被處罰的人員,甲方將不承諾其保底工資,直到當月工資被處罰為零。
1、本勞動合同期滿或三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本勞動合同在有效期間內因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業主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解除勞動合同。
3、本勞動合同臨近終止期間時,經甲乙業主三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續簽勞動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和業主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不服從甲方和業主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種理由逃避甲方和業主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業主方的商業秘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在合同期間內以病、事假、工傷、長假等為由從事第二職業的;
6)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及業主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或業主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業主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1、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和業主方帶來的全部損失(出國體檢、培訓、簽證、進出場路費、工作準證費及相關費用、個人所得稅擔保金等甲方損失),并遣送回國。
4、乙方所欠甲方及業主方任何款項,甲方及業主方有權在乙方應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業主方有權通過法律追索。
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根據責任和經濟損失情況,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經濟賠償。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淄博市提出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有約束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畢終止。
甲方:
乙方: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五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萬日元,其中萬日元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余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戶,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后回國旅費由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稅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恤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恤金一并付給乙方家屬。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范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范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并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后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周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產權證。(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出國后(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后7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規定,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后果者;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余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有損于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系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仲裁如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xx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
乙:
日期: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方派遣員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點: 。
(三)甲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甲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甲方員工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二)乙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合同期內乙方未能安排工作,應按照不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甲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員工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人員(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總則
乙方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招收人員的條件,經乙方面方試、考試,確認合格的人員,由乙方委托甲方職工派遣到乙方工作,崗位為。甲方負責辦理用工手續。
乙方與勞務人員的勞務期限為一年(勞務人員在勞務用工單位的試用期為15日)。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如乙方需要,甲乙雙方應于勞務派遣合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務派遣合同。
第二條勞動關系
甲方與勞務人員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乙方應當按照《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能夠滿足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約定的內容的相關信息資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例和勞動紀律
(一)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執行的工時制度和安排勞務人員加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安排勞務人員公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以及安排勞務人員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乙方為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三)乙方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乙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對勞務人員的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等與乙方在職員工實施統一管理。
(五)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一式四份《勞動合同書》,乙方應監督勞務人員對勞務合同的履行,并將勞務人員履行情況及時反饋甲方。乙方應當為甲方勞動合同的嚴格履行提供切實的保證。
(六)乙方必須確保勞務人員在崗履行工作職責,若乙方事后為勞務人員虛掛崗位,勞務人員假借其崗位長期不上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與甲方的工作,以密切雙方合作,切實建立長期有效的回訪機制,甲方應定期回訪,共同管好、用好勞務人員。
第四條工資
(一)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的月工資標準由乙方確定。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乙方單位具體規定執行,但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應當于次月日前按實發工資元/人將勞務人員工資通過銀行轉賬給甲方,并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當月支付工資明細表。
(三)乙方負責勞務人員的考勤,并于每月日前將上月勞務人員考勤情況和休假證明提供給甲方。扣減缺勤工資按乙方規定執行。
(四)勞務人員的工資于次月日由甲方支付給勞務人員本人,甲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
(五)如發生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情況,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用人單位解除聘用
(一)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乙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勞務人員,并將該勞務人員退還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1、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勞務人員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乙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一致,解除勞務關系的;
5、乙方的生產經營條件符合國家裁減人員規定的。
本款所列上述被乙方解聘的勞務人員,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條(二)款規定解除勞務關系:
1、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作,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六條勞務人員解除聘用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未按照約定委托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二)勞務人員除上述(一)款式1、2、3條處解除勞務關系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并通知甲方,但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聘用中止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中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工作。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和勞務人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與勞務人員依照法定程序申請爭議仲裁。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如因違章違紀、玩忽職守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勞務人員自行負責,甲方不負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協議與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八
甲方(項目經理部):
乙方(施工人員):
乙方在甲方所管轄的項目部內進行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望甲乙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資標準:
第四條工資結算:
一、質量管理。
甲方對乙方提供質量要求和技術交底,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精心操作,以確保工程質量。絕對服從工地質量管理人員的正確領導。在日常質檢和分項工程驗收時,必須達到所訂標準。
二、安全生產。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設施,為乙方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崗前安全教育。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范。服從工地安全員的管理,杜絕違章作業,杜絕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乙方應及時發現和上報自己操作區域內的一切安全隱患,嚴禁在存有安全隱患的區域內作業。如乙方違反安全制度,則必須接受安全員對違反者的經濟處罰,如乙方人員因違章作業造成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生活管理。
甲方為乙方提供熱水,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乙方要講究衛生,遵守甲方制定的衛生管理制度。
四、現場管理。
乙方應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愛護財物,嚴禁偷拿工地用料,如有違反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嚴懲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五、文明施工。
乙方除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程外,還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對工作區域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整潔、衛生。嚴禁將施工用材料到處亂放。2、乙方必須保證其材料堆放地的材料堆放整齊、有序。3、工地上嚴禁酗酒、打架鬧事等不良行為。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按合同法規定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按合同規定,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則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項目經理部代表: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九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xx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
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根據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將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現階段,我國的勞務派遣單位數量日益增多,《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細化了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
1.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別要求包括:
(1)訂立合同期限應在2年以上;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必備條款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外,還包括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0)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11)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避免勞動關系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2.與接受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中必須約定:
(1)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2)派遣期限;
(3)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
(4)違反協議的責任。
3.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其他義務:
(1)不得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3)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因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致使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勞務派遣單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2.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3.對被派遣勞動者應適用同工同酬。用工單位無同類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4.遵守勞務派遣企業的崗位限制———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一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現行法律對此沒有對勞務派遣工作出相關規定,能否轉正只得依據用工單位的公司制度而決定。因為勞務派遣工是與原用人單位的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現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要轉正就必須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才可能轉正。
勞務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簽合同的是勞務派遣公司,崗位機動性大,隨時有被換的可能。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二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后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并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 %。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單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三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從年____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四
勞務派遣業務是一種新的使用勞動力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勞務服務公司,獲得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專題針對勞務派遣組織主體資格的確認,勞務派遣三方的權利義務,結合相關法規和案例做了解釋和說明。
二、名詞解釋。
1.勞務派遣是由具有合法勞務派遣資質的專業勞務服務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組織社會勞動力從事各種合法勞動,并幫助其獲得勞務報酬和基本社會保障。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與派遣機構是雇傭關系,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并接受相關的管理。
2.勞務派遣企業是為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靈活多樣形式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專門從事勞務派遣活動的新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
三、案例分析。
【案例】楊先生由于不滿公司在勞務派遣中的超強度、超長時間勞動,將勞務派遣方也就是與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訴諸法庭。楊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貿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該公司在20xx年后出現了大量的富余人員。20xx年5月底,楊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電器連鎖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著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系,繼續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在為期兩年多的勞務派遣過程中,楊先生的工作并不順利。該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先后與該公司發生了多次爭議,但勞動環境沒有絲毫改觀。在這種情況下,楊先生申請原公司解決接收公司的這些違法行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對于連鎖公司的違法行為,原公司并沒有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20xx年8月,楊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決定。
【評析】據查,原公司根本沒有勞務派遣資格。在勞務輸出過程中,員工都沒有與原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北京20xx年就將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與申請過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如,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勞務派遣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取得《北京市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機構)許可證》的,方可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活動。申請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法人資格。
而為了保護勞動者,對于三方的權、責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與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勞務派遣機構、員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本案中,原企業在沒有派遣資格的情況下派遣員工,并且沒有簽訂派遣協議,是主體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案例2派遣單位雙方各應對員工承擔什么義務?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經上海某勞務派遣公司w的推薦,到某美國公司上海代表處(以下簡稱代表處)擔任部門主管,與w公司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明子每月工資5000元,由代表處按月支付。如代表處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同時明子又與代表處簽訂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約定每月稅前工資2萬元。
法支付考核獎16700元時,遭到了代表處的拒絕。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獎金。w公司認為,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對勞動報酬已經進行了明確約定,代表處也按約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該獎金沒有依據。
【評析】派遣單位、受遣單位是勞務派遣關系,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標準的勞動關系,而受遣單位與員工之間上海認定為特殊勞動關系。法律規定特殊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對員工承擔的義務中,有三個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其他的權利義務可以由雙方來約定,比如工資報酬、保密義務。
至于考核獎,員工與派遣公司沒有約定,而代表處有個考核辦法,該辦法適用于代表處所有員工,如果按該辦法規定明子應該得到,那代表處不發是不對的。就考核獎發生爭議的,員工應該向代表處要。雙方發生爭議的也是按勞動爭議處理,先去申請仲裁。最后,派遣公司與員工約定如果代表處辭退員工了,派遣公司的勞動合同也終止,該條款是不合法的,否則可能導致受遣單位和派遣公司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我國法律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是該案例中員工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案例3員工應對哪個單位承擔相應義務?
【評析】專家認為:甲應向a公司履行服務期的義務,因為他是與a公司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但具體如何履行時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應該到b公司去上班,因為他的崗位已經約定在b公司。他現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離工作崗位,是曠工的行為。a、b兩公司應該與甲進行溝通,協商不成的,應該這樣處理:a和b根據雙方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因為約定的員工不來了當然會給b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而a公司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要求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比如法院判決a公司賠償了b公司5萬元,a公司有權就此向甲進行追償。
案例4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資應該不同嗎?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擔任文書職務,她很快就適應了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產生了郁悶感,在a公司她總是“低人一頭”,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資、獎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種的正式員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時的職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從來沒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勞務派遣工,還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視。
依據一份“勞務協議”的一般民事合同關系,這不是《勞動法》可以調整的,故仲裁庭與人民法院據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決和判決。
勞務派遣中同等勞動不同等待遇是比較常見的問題,現行《勞動法》對此卻無相應的規定,但《蘇州市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卻做了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由勞務派遣企業按月足額發放。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實際用人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標準,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除依法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費、勞務稅和其他經營稅費等名義克扣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勞務派遣企業應當按規定給予勞務派遣人員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工從法律上說是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一切勞動權利,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勞動者在付出同等勞動后,不應當受到任何待遇歧視和精神歧視。法律對此一定要有特殊規定,否則勞動者難以采用司法途徑得以救濟。
案例5勞務工也該有加班費。
【案例】林先生作為勞務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從事物業管理的b公司擔任辦公大樓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節假日期間的加班工資,但被拒絕,理由是《勞動法》上的加班工資應當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雙方的《勞務合同》的約定,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律義務。無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將自己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兩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
動法》規定的加班工資,但是究竟應當由勞務派遣公司還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義務呢?仲裁庭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規定,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類似于勞務派遣加班費事先沒有約定而產生的爭議,在現實生活里還是不少。由于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三方的法律關系不明確,往往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也造成勞動者維權難度高,處理結果爭議大的不利后果。實際上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合二為一的時候和勞動者之間就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勞動關系了。因此,將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作為共同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是有法理根據的,同時,這樣做也有利于實踐操作。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法律對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之間的責任進行合理的規定,也不利于責任分擔的公平與公正,所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是必要的。
案例6他與實際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嗎。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張負責看門。b縣勞務派遣公司承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并同意為小張辦理工傷申報手續。但小張認為本人一直為a公司提供勞動,于今年6月9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a公司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因a公司否認與小張存在勞動關系,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小張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訴,訴請確認其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仲裁結果:依法駁回小張的申訴請求。
【評析】依據《勞動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小張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可以確定與b縣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系小張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鑒于小張與a公司從未訂立過勞動合同,故本委確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與a公司沒有勞動關系,對其請求不予支持。篇二:勞務派遣合作協議通用版(與勞務公司簽訂)。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五
用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乙方安排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可調整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用工數量與用工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發生變化,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增減勞務派遣人員。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書》,甲方履行《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并負責辦理合同的續簽、終止和解除手續。
(三)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四)勞務派遣人員在被乙方使用期間,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亡),甲方應承擔工傷(亡)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員工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和云南省的相關政策處理。
(五)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乙方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甲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條件。
(二)負責制定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業務、職業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并為被派遣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具,以及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將工資、加班費和績效獎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額和時間支付給甲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休息、休假、婚喪假時間,女職工“三期”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辦理。
五、派遣人員的聘用與清退。
(一)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經濟補償:
1、聘用前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身份證、健康狀況等。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違反乙方保密規定,有意泄露乙方商業秘密,因失職、失誤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情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1、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將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管理費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給甲方。
(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人每月元。其人數核定以本月初實際派遣人數為準。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關費用,由甲方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未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和賠償。
在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發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妥善處理,無法達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授權代理人:
外來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6篇)篇十六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 (實際用工單位名稱)的 崗位(工種)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 ;工作內容(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三條 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于第 種情形。
(一)臨時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五條 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達到實際用工單位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 條款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告知乙方。
第七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征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計發。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為 元。
(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核確定。
(三)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實際用工單位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第十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的發放形式為 (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應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應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五條 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職業病防治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終止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及時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勞動用工網上備案(勞動工資網上備案),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