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指當事雙方約定并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規定了雙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利與義務。請大家注意以下合同協議案例中的條款和內容,以便更好地撰寫自己的協議。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一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________________-(如:____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范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戶,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月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二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4、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
甲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四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于(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于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個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并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雇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咨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于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采取不低于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咨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盡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于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于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采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范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于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注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于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毀,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毀后,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圍內。接收方須于接獲上述要求后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咨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余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范圍內盡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并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并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五
乙方因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對所知悉的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及商業秘密的保密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保密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范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對甲方的下列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保密義務:
4、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對第一條所列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打探與本職工作和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5、乙方離開甲方公司后,應遵守竟業禁止的規則。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乙方在三年內不在同類的產業中任職,更不能向同類產業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甲方的商業秘密與技術,亦不得有任何通過第三人的變相違約行為。
6、研發人員和各類技術人員對其經手或所知的技術資料,離開公司時不得有任何的私人保留行為,同時承擔的保密責任不受期限限制,只要甲方還在利用該技術及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內容經營,乙方即負有保密責任。
第三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依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承諾,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
2、如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包括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超過乙方應交違約金數額,則甲方有權就超過部分繼續追加賠償。
3、如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六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七
鑒于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秘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義務
對擁有方的商業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以及,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例外約定
商業秘密擁有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下述情形: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或者,
4、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秘密擁有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約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八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風險提示: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由于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
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并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范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簽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 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1.1 對于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秘密,并注明專有信息屬于甲方或乙方。
1.1.2 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進行書面記錄,并注明專有信息屬于甲方或乙方。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 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 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4.1 “接收方”同意如下內容:
4.1.1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評價產品商業開發的可能性;
4.1.2 不能將“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4.1.4 無論如何,不能將此專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復制或仿造;
4.2 “接收方”應當告知并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遵守本協議規定,若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違反本協議規定,“接收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5. 例外情況:
5.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5.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5.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5.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5.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6. 專有信息的交回:
6.1 當“透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專有信息時,“接收方”應當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專有信息的文件。
6.2 沒有“透露方”的書面許可,“接收方”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
7. 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8. 救濟方法:
8.1 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8.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8.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8.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8.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8.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9. 保密期限:
9.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9.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10.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11. 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12. 生效及其它事項:
12.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2 本協議簽訂于 年 月 日,于簽訂之日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2.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2.4 本協議包含如下附件:
12.4.1 附件一:
12.5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
甲方:
乙方:
鑒于雙方正在進行業務項目;
鑒于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對擁有方的商業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商業秘密擁有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下述情形: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秘密擁有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本協議有效期年。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為了保守商業秘密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商定如下條款以茲遵守:
1、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以下方面:
1)文件、圖紙、資料;
2)經營情況及資料;
3)供貨商和客戶資料;
4)購買的資料和派出培訓帶回的資料;
5)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6)內部管理情況和決策秘密;
7)資金情況和財務狀況;
8)對外業務發展情況;
9)對外合作情況。
2、乙方在甲方單位任職期間應該妥善保管和使用文件資料,保守商業秘密,發生泄密事件時接受甲方的行政處理。
3、乙方在離開甲單位時,應該將所保管的文件資料向有關人員交接清楚,不得帶走與甲方有關的資料和物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該及時歸還借閱的文件資料。
5、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后,不得泄露和協助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6、乙方在甲方單位任職期間及離開甲方單位后,如果發生嚴重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者協助第三方竊取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二
秘密轉讓協議合同要怎樣這寫才能保證雙方的利益,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推薦這編秘密轉讓協議合同閱讀參考。
合同編號:
技術秘密名稱: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序文鑒于轉讓方是___________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轉讓給受讓方使用;鑒于受讓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愿意支付給甲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技術秘密名稱、性質和內容
1.1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和名稱為:(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技術秘密的名稱)
1.2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性質為:(描述該技術秘密的技術特征)
1.3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內容為:(說明該技術秘密的主要內容)
1.4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技術秘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技術秘密的權屬狀況
2.1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秘密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秘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技術秘密:(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秘密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范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3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能否再將該技術秘密許可、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2.4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三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秘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于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秘密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3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技術秘密使用費后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3.4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制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____規定)
3.5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的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四條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秘密的范圍如下:(明確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術秘密)
4.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秘密的保密期限為:(雙方約定的保密期限)
4.3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秘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技術指導
5.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從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制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甲方在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甲方在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等)
5.5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試制產品完成后,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試制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并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制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制合同產品,仍不能試制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使用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7.1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技術秘密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_%提取,凈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凈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在提成費結算日后__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后____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后____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秘密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甲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甲方逾期兩個月末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6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8乙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9.3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技術秘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秘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11.3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秘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秘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秘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凈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7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秘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9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于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制造并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0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1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后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秘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三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的現狀分析。
淺議商業秘密保護中的企業信息安全工作論文。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四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訂。
鑒于乙方持有設計、制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秘密,并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術秘密設計、制造、安裝并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雙方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a.技術秘密:指設計、制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秘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秘密設計、制造的產品。
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制造的產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2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制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g.凈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后所剩的金額數。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__廠設計、制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臺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臺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秘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盡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臺;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臺;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臺。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臺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_______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后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后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余30%即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后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后,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后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資料后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后48小時之后,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復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并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于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于合同產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屬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合作研究所產生的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歸雙方共有。
6.5甲乙雙方對雙方所取得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享有優先使用權,所有方應提供各種幫助,使對方順利實施其改進和發展技術,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進和發展技術。
7.1為驗證乙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共同在甲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乙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且自費派人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承擔乙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7.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并保證按時提供。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資料。
8.3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秘密,并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5甲方保證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實行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將免費及時地提供給乙方。
8.6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如超過規定的期限,則應在規定期滿后的15天內補交使用費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將乙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于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9.1乙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的泄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的泄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9.3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9.4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專利局(處)調處,調處費由雙方均攤。
10.2調處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10.3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關于該事故的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費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單立賬簿,在每臺(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0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
12.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2.6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方已經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對本合同各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約束。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五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在公司(部門),崗位。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開發結果,并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項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為防止甲方商業秘密被侵犯,保持甲方產品的競爭優勢,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1、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理解,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3、乙方同意在未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間,對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秘密,完全用自己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結果的有關權利,屬于乙方自己,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結果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該研究、開發結果是在甲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應保守在工作過程中知悉和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也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類型:
(1)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制造、設計有關的信息: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計劃、產品開發有關的信息;。
(3)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財務、人事管理有關的信息;。
(5)與上述信息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照片、磁帶、軟盤及與研究開發產品有關的裝置、設備、文件復印件等。
(6)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和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后,為避免甲方商業秘密被侵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漏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2、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競業的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除外)。
3、乙方不得為與甲方具有競業的企業提供有關自身業務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幫助。
4、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是間接的)咨詢、顧問性服務,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5、乙方不得和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系及其他利益關系的單位或個人聯營、合作,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或利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6、乙方也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終止后三年之內,除非甲方同意,決不從事上述五項行為,不到競業企業工作,如果確系對甲方沒有危害,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1、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提綱、筆記數據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秘密義務和有關職務開發結果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造成甲方商業秘密泄露或被侵害的,或造成其他損害的,在停止侵害的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應向甲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交由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如乙方違反上述競業禁止義務的,在停止該行為時,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并向甲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為了體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作為對乙方按照本協議履行保密義務并且于在職期間和離職三年內履行不競爭義務的報酬,甲方給予乙方的工資當中包含保密和不競爭津貼(或稱崗位補貼),與工資一起發給乙方。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即開始生效。
2、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文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依法處理,爭議解決方式和法院選擇同勞動合同一致。
甲方:乙方: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的現狀分析。
淺議商業秘密保護中的企業信息安全工作論文。
張伯苓的秘密協議(實用17篇)篇十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對擁有方的商業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2) 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 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____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六、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