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署合同協議,雙方確認了自己的權責,并約定了相應的義務和權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見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供您在起草合同時參考使用。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一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住所: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形式: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地點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鹽城。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
5、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3、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4、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5、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保險包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
2、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6、甲方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1、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2、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__份。
不可復制,請直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二
甲方(委托方):簽約時間:
乙方(施工方):簽約地點: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石家莊人民政府令第141號《石家莊城鎮住宅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的條件: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裝飾施工地點:區路(小區)幢號(單元)室。
3.住房結構:室廳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圖紙》。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從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1.(大寫)元(其中:設計費(元,稅金%)元)。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尾款甲方
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日內一次付清。
(一)甲方工作
1.甲方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乙方工作
1.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或無法提供有關證明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得到甲方認可,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環保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以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通訊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的發生。裝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詳見附件四),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石家莊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書面承認。
6.工期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七日內進行驗收。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覆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經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預算及圖紙等),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凡包工包料的“雙包”工程,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屬保修范圍。
4.本保修單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1)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防水補漏維修施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衛生間。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等總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乙方應確保甲方衛生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海南防水工程新規范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1.7工程造價:衛生間防水每平方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整改。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5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一切損失都有乙方負責。(包括對于樓下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滿,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在線律師免費咨詢。
一、甲方將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區_號樓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計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五
編號:甲方:乙方: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系(部)教學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任務:
課程名稱
任課班級
上課時數
實驗實訓時數
上機輔導時
數教學時間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和減免酬金;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6.按照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受聘于甲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報酬及獎勵。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
4.在甲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
6.根據本協議及學院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報酬及獎勵。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乙方所得酬金暫按授課每學時_________元、實驗實訓按每學時_________元、上機輔導每學時_________元的標準執行。每月按實際授課情況每學時_________元預發。
2.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學期末支付乙方酬金余額;若不合格,甲方酬情減免乙方酬金余額。
第六條: 協議生效后,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二周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課時數相應酬金全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中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應得的課時酬金,不包括醫療、保險等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系(部)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七
1、合同有效期:自日至月日止。(其中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2、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擔任。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3、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1、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內每月基本工資為rmb,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確定乙方績效獎金為____rmb,全勤獎金為rmb,崗位津貼rmb,食宿津貼rmb。
2、乙方在試用期滿后每月基本工資為rmb,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和乙方工作表現確定乙方績效獎金為rmb,全勤獎金為rmb,崗位津貼rmb,食宿津貼rmb。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4、乙方病假和事假期間的工資按甲方相關工資制度予以處理。
5、甲方實行保密工資制度,乙方有義務對其工作進行保密,違者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6、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中旬,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依據甲方規定,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4、甲方每天向乙方免費提供一頓工作餐。
第七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應積極配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責任崗位制、部門主管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管理,乙方若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記過、扣薪、降職、停職、除名等處分。
4、因乙方故意或過失行為侵害甲方資產的(包括一切有形、無形資產),應依據甲方相關規章制接受處罰并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第九條業務機密。
1、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保密制度。
2、乙方在任職期間或離職后擅自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協助第三人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5、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6、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先行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本人于20__年月日收到____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正本壹份。
簽名:
日期:20__年月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4.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4.2租金4.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
4.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5.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作為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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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乙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
5.3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6.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8.2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8.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承擔。
第十條物業管理。
10.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10.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若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11.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____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13.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共2頁,當前第1頁12。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
13.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c.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__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六條廣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相關規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1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其它條款。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九
甲方:
乙方: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1產品:本合同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3商標:本合同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2、1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2法律關系:本合同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于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合同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3轉介客戶: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3、4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合同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4、1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合同“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合同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最低銷售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費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4、5“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5、1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5、2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
(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7、1終止:合同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3)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
(4)如發生本合同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終止的影響:本合同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合同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合同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合同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_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凡有關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12、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盡事宜: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12、3標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合同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全部合同:本合同系雙方關于本合同主題的全部合同和諒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合同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貿易:本合同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屋租賃的位置用及用途:
位于:,現租給乙方作為石林啟智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辦公使用。
二、租期共一年,具體時間及交款方式如下: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
三、甲方可提供電給乙方使用。
四、甲方需提供乙方注冊公司所需的手續。
五、乙方有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當年所交租金剩余租金不予退還。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租金,除應向甲方按每日__________%償付違約金外,連續__________天以上的甲方有要權收回房屋;乙方如逾期不交還房屋,除仍應向甲方如數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年租金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必須嚴格搞好安全生產、防火和勞動用工等有關工作,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及損失。
4、乙方必須做好各項防盜措施,租賃期間內發生一切被盜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須按時撤走全部人員及室內屬于乙方的全部設施物品。搬遷后十日內乙方原租房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七、不可抗力: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之事情,使合同無法履行。
1、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其所交押金和剩余租金不予退回。
2、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時,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租房給甲方,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租住人數_________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數。
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續簽租賃合同。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付,在每個支付周期開始前________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元,租賃期滿,房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全額退還給乙方。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1、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
2、乙方應當按時交納以下費用:煤氣、水、電___________。
1、在租賃期內,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1、驗收時雙方應當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房屋時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張的,不退還押金。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租住人數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超過_______日。
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第七條應繳納費用超過________元或__________日的。
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交納的押金不予退還,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3、因上述原因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水表現為:______度;。
電表現為:__________度;。
煤氣表現為:__________度。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二
競業限制的定義: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新版勞動合同法。
保守商業秘密與競業限制的主體:
商業秘密的主體:1、企業董事、經理(法定);2、組織經營需要的勞動者(約定)。
2、而對于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約定之。
競業限制的主體: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針對的是特定的對象,即掌握用人單位經營秘密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等。普通職工雖掌握一定的公司經營機密,除非個別特定崗位,否則將得不到支持。
競業限制的條件:企業有需要保護的商業秘密,沒有需要保護的商業秘密則無從談起。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本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三:
第三,權利人對該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競業限制的期限:《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以前規定為三年)。
地方性規定如《深圳市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超過二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競業限制協議中沒有約定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協議,可以隨時解除協議,但應當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對方。
競業限制的范圍與地域: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合同范本《新版勞動合同法》。從事經營同類產品(業務)且有競爭關系。地域應經雙方在協議內約定。
競業限制的補償金額:雙方約定,但是地方有特別規定。
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于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補償費,按月計算不得少于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后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約定補償費少于上述標準或者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后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計算。競業限制協議中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前款規定的最低標準計算”。而《珠海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第22條規定:“企業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的,在競業限制期間應當按照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約定向該員工支付補償費,沒有約定的,年補償費不得低于該員工離職前一年從該企業獲得的年報酬的1/2”。還有的地方規章規定由當事人雙方自主約定補償標準,如上海《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
違反競業限制的賠償:由協議雙方根據公平合理原則約定。
常見問題問答:
答:《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解除或者勞動合同終止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不應該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由工資內一部分支付,實踐中有會被認為是工資的一部分而非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案例。
答:《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明確了經濟用人單位與具有保密義務的特殊群體勞動者可以約定競業限制內容,并需約定經濟補償金。但仍未明確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否該競業限制協議就無效,勞動者是否就無需繼續履行協議。從公平原則來看,用人單位運用競業禁止條款限制員工離職后的活動時,應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實際司法實踐中也采納了用人單位未給予勞動者合理的經濟補償即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的觀點。
地方性法規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但值得一提的是約定補償金的支付日與員工違約日孰早孰晚將是判定誰違約在先的主要依據,也是判定協議雙方誰該承擔違約責任的關鍵因素。比如協議約定勞動合同解除后半年內支付第一筆經濟補償金,結果勞動者遲遲等不到經濟補償金,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第五個月就去一家具有競爭業務的同業去上班了,此時會被裁定勞動者違約在先。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三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其中試用期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甲方應執行國家____省、市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乙方應自學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職工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____省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規定: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____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和其它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和待遇等必須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勞動報酬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數額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標準為元(有特別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乙方獎金、績效工資和津貼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執行。(注: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五條保險福利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據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國家____省、市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七條合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履行條件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說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民法典》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條本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條第(2)項規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條特殊保護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簽章)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五
需方單位:(簡稱甲方)供應單位:(簡稱乙方)為了規范產品,保護供需雙方合法利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甲方收購乙方土方,乙方保證向甲方供應土方。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
3、交貨時間、數量。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乙方給甲方供土方共計1225方,合計17150元,工程結束后付款。在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時,可以延期支付貨款,但最長不超過7天。
四、技術要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五、驗收標準:以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土方樣品為標準,甲方現場驗收,甲方以驗收結果確定乙方材料等級及價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拒收,乙方運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以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任務,經催告后。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民法典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程結束為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六
即使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簽訂新版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版施工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平頂山開元小區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經甲乙雙方洽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平頂山開元小區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
2、工程地點:平頂山市新城區。
3、工程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若圖紙變更必須經經甲方確認)。
4、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以及所有相關主管部門報批手續。
5、工程施工主要內容:鋼筋砼檢查井3座、直埋管道段土方工程、管道安裝等設計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二、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完成報批手續后進場施工,于20xx年9月10日前開工,工期65天(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施工或驗收,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天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提供書面的驗收報告。
三、工程質量。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標準及規范,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
2、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包干總造價為人民幣伍拾玖萬柒仟元整(小寫:590000元)。總價款含材料費、輔材費、運輸費、安裝費、機械費、管理費、稅金等一切工程施工、驗收等過程所發生的費用。無論如何,乙方均不(包括數量以及漏項)向甲方提出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發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文件、委托、證書以及補充合同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條款補充內容以組成部份,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滿后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a區一期1#~6#樓、20#樓、8#樓、9#樓、26號樓圓弧窗,窗臺板做防水。
工程地點:路交叉口。
工程內容:窗臺板做防水。
二、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工程量以實際施工為準。施工工藝為:
1、底層縫隙用堵漏材料涂刷一層。
2、a用防紫外線的防水涂膜涂刷一遍。
b附加層一遍(起到抗拉強度的作用)c再次涂刷防紫外線的防水涂膜二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時間: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四、暫定價:單價按延長米計算,每一延長米34元,定總價17萬元,結算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不是人為破壞,乙方包修一年,從窗框、空調板、墻面磚、小陽臺漏水與本次維修無關,如需要維修另行計費。
六、付款方式和結算方式。
防水工程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額的95%,預留5%的保證金,保修期滿后一周內付清,并開具正式的發票。
七、設備采購及設備安裝要求。
1、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滿足驗收的要求。
2、承包人負責自身安全及第三人安全,承包人,產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和甲方無關,乙方應遵守發包人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并與其它工種配合施工。對承包人在現場存在破壞、損壞、偷盜等行為時,發包人有權按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3、甲方應協調承包方的用水、用電、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八、驗收標準、方法:保證窗臺沒有開裂、漏水現象產生。
九、保修期:保修期一年。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承包人在合同簽字后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或放棄合,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扣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5%的工程造價。因發包方原因延遲開工,工期順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解決地為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甲方簽字: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簽字:負責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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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十四條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第十六條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十八條 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二十一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三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第二十四條 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第二十五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第二十八條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第二十九條 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第三十條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三十一條 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條 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第三十九條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第六十三條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條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二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三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四條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五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第七十六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七十九條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八十三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 銷。
第八十四條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五條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第八十九條 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的規定。
第九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十八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第一百零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第一百零二條 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第一百零三條 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一百零四條 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第一百零六條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其他法律對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
第一百二十六條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二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第一百三十五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第一百三十七條 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第一百四十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一百四十四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六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七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一百四十八條 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一百五十條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條 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
第一百五十二條 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五十六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第一百五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對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第一百六十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條 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
第一百六十四條 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條 標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條 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
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一百六十八條 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第一百六十九條 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
第一百七十條 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 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第一百七十二條 招標投標買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 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拍賣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易貨交易,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條 供用電合同的內容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用電設施的維護責任等條款。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第一百七十九條 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準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準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一條 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二條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第一百八十三條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安全用電。用電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安全用電,造成供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四條 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參照供用電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 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七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 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 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第二百五十一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第二百五十三條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條 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第二百五十五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承攬人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檢驗。
第二百五十六條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五十八條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五十九條 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條 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條 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條 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六十三條 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條 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六十六條 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第二百六十七條 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條 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六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二百七十二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條 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
第二百七十四條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第二百七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二百七十七條 發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八
甲方(委托方):簽約時間:
乙方(施工方):簽約地點: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石家莊人民政府令第141號《石家莊城鎮住宅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的條件: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裝飾施工地點:區路(小區)幢號(單元)室。
3.住房結構:室廳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圖紙》。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從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1.(大寫)元(其中:設計費(元,稅金%)元)。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尾款甲方。
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日內一次付清。
(一)甲方工作。
1.甲方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乙方工作。
1.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或無法提供有關證明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得到甲方認可,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環保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以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通訊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的發生。裝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詳見附件四),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石家莊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書面承認。
6.工期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七日內進行驗收。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覆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經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預算及圖紙等),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凡包工包料的“雙包”工程,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屬保修范圍。
4.本保修單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十九
甲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確保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建設項目廠區道路水泥硬化。
二、承包形式:采取包工包料施工承包方式。道路水泥硬化所需人工、材料全部由承包方負責(基礎層由甲方負責)。
三、工期:全期工程15天,即xxx____月____日至xxx____月____日。
四、工程施工承包價格:廠區道路水泥硬化施工承包價格按混凝土實際體積計算承包價格,全部包干價格為實際驗收混凝土體積每立方10公分370元立方,20公分350元立方計算。
五、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質量標準施工,水泥一定要采用冀東水泥32。5的配比用料,混凝土密實度嚴格按標準驗收,漲縮間距不超過xxx。并用油膏進行充填道路硬化施工熱門合同篇道路硬化施工熱門合同篇。路面保證平整度,路面指紋標準,出現斷裝和密實度達不到標準,必須返工,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返工損失。工程質量保質期xxx。在xxx內出現的質量問題需進行處理,由乙方無償的負責處理。(房屋維修合同)。
六、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標準規程進行施工,保證安全施工。凡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及損失的,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七、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工程完成30%時由甲方支付一次,完成60%時由甲方支付一次,全部工程完成經驗收后,乙方除留下全部工程5%的保證金外,剩余工程承包款由甲方付清,xxx之內工程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付清乙方的保證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xxx____月____日。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二十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就工程的外墻、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工程施工達成如下和約:
一、施工承包范圍:
工程的外墻、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分項工程。
二、施工承包工期: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人應按甲方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進度安排,必須無條件服從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工期順延或暫停施工須經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須有采取足夠的措施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承包內容。否則,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受罰人民幣20元,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后果。
三、施工承包價格:
1、工程單價:每施工平方米包工料22元。(包括材料、施工、運輸等)。
2、工程量:工程量結算根據實際施工面積、變更及甲方簽證據實結算。
四、施工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建筑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等現行相關專業規范、標準的規定,質量等級合格以上。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請人整改的所有費用(材料費、人工費),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后果。
3、材料進場均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4、涂料涂飾工程應涂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基層膩子必須最少不得少于三遍,涂料面層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6、涂料的顏色、必須均勻一致,不得出現泛堿、咬色、流墜、疙瘩、砂眼、刷紋、等現象;裝飾線、分色線直線度不得超過1。
7、施工主要工序應滿足以下順序:
第一遍罩面涂料——。
第二遍罩面涂料——。
第三遍罩面涂料。
8、施涂罩面涂料時,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現象,等。
第一罩面涂料干燥后,方可施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每次支付不得超過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單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____日內支付至合同總額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年且無質量問題的1個月內付清。
七、工程條件。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甲方必須提供以下條件:
1.施工基面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2.提供施工所需腳手架,進入現場交叉施工時雙方配合。
3.施工現場所需水、電。
八、安全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甲方事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2、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接受安全管理。
3、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質量事故及個人傷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擔。
4、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保持場地整潔衛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點堆放,完工后乙方應將建筑垃圾運出屋村外處理,費用乙方自負。
九、其他。
1、承包人不得將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者,否則,由此造成的工程拖延每天罰款人民幣20元,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其它責任(總工期、質量、安全),發包人并將馬上終止合同。
2、承包人應對本組工人的勞保等所需證件及時辦理,費用有承包人自負,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有承包人自負,并不得以次為借口拖延工期。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包括不可抗力。
4、在保修期限內,承包人不在要求的期限內保修,發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員進行修理,費用從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并應負責由此產生的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二十一
買方:
賣方: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貨物一覽表。
單位:元。
型號配置數量單位保修期。
__________臺三年。
最好是將每臺電腦的主要部件名稱、數量等內容詳細列出。
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交貨,由買方到賣方公司所在地提貨,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后,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并運走后,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大寫):30%貨款(即人民幣:____圓整)。在賣方交貨,并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后,三日內買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額(大寫):70%貨款(即人民幣:___圓整)。
六、售后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三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免費。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年月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新版借合同(匯總22篇)篇二十二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 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工作時間實行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的;
(二)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的工資為元。轉正后工資為元。
四、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 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五、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四)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工作交接辦理完成后支付;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六)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