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的撰寫過程需要認真梳理信息、分析數據并進行邏輯推理,確保結論的可靠性。接下來是一些優秀的調研報告樣本,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靈感和思路。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一
為了推動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年初工作安排,從5月下旬開始,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深入城關、毛壩、漢王、繞溪、高灘、高橋等十個鎮及部分村組和人社局、考評辦、財政局、審計局等四個部門,采取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個別走訪等方式,對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繼20xx年實施農村醫療保險后,縣委、縣政府又于2011年8月啟動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各鎮和相關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積極引導,廣泛發動,認真實施,全力推進,連續兩年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任務,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縣委政府重視。一是成立由縣長擔任組長,人社局、組織部、宣傳部、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結合縣情出臺了《紫陽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時召開了動員會議,對全縣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精心部署,并將其列入2012年度20項重點工作之一;三是與各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將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縣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標。
﹙二﹚強化工作督導。縣人社局實行領導包片、干部包鎮的責任制,經常深入鎮村,走訪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縣考評辦加強督查,強化考核,先后四次組織人員進行督導檢查,促進了工作的開展。截至2012年7月底,已收繳保險基金1645萬元,繳費人數達到13.8萬人,參保率達到98%,實現了參保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率先在全市實現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
﹙三﹚各鎮狠抓落實。各鎮按照"早謀劃、快推進"的工作思路,一是結合鎮情制定了《實施方案》,狠抓政策學習和相關培訓,使鎮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組聯戶的工作要求,主要領導積極主動抓落實,鎮村組干部,深入農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有序開展養老保險調查摸底、養老金的收繳和兌付工作;三是采取召開群眾會議、印發資料、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傳政策;四是以村為單位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四﹚積極兌現待遇。及時兌付養老金,讓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待遇,贏得了廣大群眾的信任。一是財政部門加強資金調度,確保了養老資金按時到位;二是各鎮及時收集上報申領人員資料,縣經辦中心快速審核批復,經辦銀行及時辦理兌付手續;三是對在領待遇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縣社保中心和各鎮社保站嚴格審核領待遇人員變動情況,杜絕了養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縣領取待遇人員4.3萬人,占應發放人數的100%,上半年累計發放養老金1986萬元,占應發放金額的100%.養老金的及時兌現,打消了群眾的顧慮,調動了群眾參保積極性。
﹙五﹚加強資金管理。一是開設了基金收入戶、基金支出戶、財政專戶等三個基本賬戶,實行嚴格的分戶核算管理,確保了基金安全平穩運行。2011年度累計結余基金3030萬元,采取定期存款的辦法,實現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項業務經辦制度,參保繳費、待遇申報、審核發放、內控稽核等各項業務工作均實現了規范化運行;三是2011年度參保人員的個人信息、參保信息、繳費信息全部錄入陜西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2012年度信息錄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我縣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我縣農戶居住分散、外出務工人員多、實施時間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是個別鎮領導思想上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把該項工作看成是一項短期的突擊性的工作,認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響就行了,沒有站在講政治、重民生,促和諧、保穩定,拉內需的高度去認識國家實行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遠意義,工作落實停留在文件上、會議上;二是少數干部不認真學習,對國家政策一知半解,沒有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不深入細致的做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等基礎性工作,反而埋怨縣上下達的任務量大、人數多,對自己所包聯村組究竟有多少參保對象、哪些人應該參保,說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眾對養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年輕人說"我還早",老年人嫌錢太少;有的怕政策變,擔心幾十年之后是否能兌現待遇;還有的存在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總想政府大包大攬,主動參保的意識差。
(二)宣傳工作不夠廣泛。一是全縣上下還沒有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沒有把黨和國家施行養老保險政策目的意義、現階段經濟基礎與國家每年巨的大財政支出矛盾、農民參保后的好處等,給干部群眾宣傳到位,群眾知曉率僅在47%;二是縣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專題宣傳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節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鎮村沒有形成有效的宣傳機制,沒有建立固定的宣傳欄和公示欄,沒有在集鎮、要道口刷寫永久性宣傳標語,沒有利用好養老金發放、集鎮逢集和典型事例進行宣傳;部分鎮村沒有召開村組干部會和群眾會議,僅靠打電話通知群眾,宣傳效果差。尤其對外出務工人員這一參保主體,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宣傳辦法,將政策及時傳達給他們。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眾提出的問題,致使部分群眾的參保積極性還沒有真正調動起來。
﹙三﹚檔案管理不夠規范。一是部分鎮沒有按照縣上的檔案管理要求,統一規范檔案內容,造成了檔案內容不統一,材料收集不齊全,反映內容不完整,繳費數據不清的現象;二是部分鎮經辦機構沒有固定的檔案室,少數檔案保存在經辦人員手中;三是參保繳費證發放速度慢,群眾意見較大。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使利民政策落到實處。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從思想和行動上,把養老保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實放在執政為民、和諧民生的高度,專題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實推進該項工作有序健康發展。
二要強化工作措施。各鎮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包村聯戶干部的工作責任制,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獎罰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落實國家"個人繳費、集體幫助、政府補貼"政策,對參保的`殘疾人、優撫對象、獨生子女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縣財政、民政、計生等部門給予補助。
四要加強基層建設。加強縣、鎮、村三級經辦人員隊伍建設,對基層經辦人員實行縣人社局和各鎮雙重管理,確保在編人員專人專崗,并保持相對穩定。要切實解決鎮經辦機構和村級代辦人員的辦公經費和勞動報酬問題。對經辦人員要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將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滿足群眾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機制。繼續推行縣級年度目標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考評辦法,科學確定考核內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獎罰措施,確保各項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積極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各鎮要深入落實干部包組聯戶工作機制,結合三問三解、作風轉變年活動,走村串戶,深入田間地頭,宣講政策,及時解答問題,使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縣廣播、電視、網站要適時增加宣傳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節目,相關部門要組織編排文藝節目到城鄉演出。各鎮要利用集鎮逢集、養老金集中發放時間,向群眾現場講解政策,宣傳典型事例,講解辦理程序。在鎮村公路要道口刷寫永久性宣傳標語,要編印通俗易懂的宣傳單向群眾發放,消除農民參保疑慮,使群眾放心投保。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一要加強檔案管理。各鎮和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管理工作,牢固樹立無檔則亂的思想,按照統一領導、逐級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納入主管部門和各鎮年度目標考核。要加快檔案管理電子化建設進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參保人員檔案始終保持安全、完整、真實、有效狀態。
二要優化辦事程序。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細化養老金申領、審批、發放等辦事程序,規范經辦銀行的服務內容,簡化相關手續,方便群眾辦事。
三要加強基金監管。縣經辦機構要切實履行基金的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基金內審稽核制度,對基金收繳、管理、發放等過程定期自查。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基金監督和審計,確保養老資金專款專用,防止養老金流失。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貪腐挪用等行為,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資金安全。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會議精神,實現老有所養的目標要求,決定在全范圍內開展一次主題宣傳活動,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養老保險宣傳工作是勞動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宣傳活動,讓參保單位、參保職工和廣大群眾,進一步了解和熟悉國家的.養老保險政策規定。特別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開展有說服力、吸引力、感召力的養老保險惠民政策的宣傳,調動他們的參保繳費積極性,以此推動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將黨的提出的“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精神落到實處。
二、宣傳原則。
整個宣傳活動要遵循以下原則:統一組織,分級負責;統一口徑,突出重點;統籌協調,形式多樣;廣泛深入,注重實效;堅持正面宣傳,把握輿論導向。
三、宣傳內容。
重點宣傳以下內容:
(一)各類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
(二)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辦法;
(四)參保人員退休后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計發;
四、宣傳方式。
本次宣傳活動采取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上街宣傳活動。
上街宣傳日定在年月日。宣傳日當天,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街道社區要統一在當地繁華街道、城市中心廣場、車站等公共場所集中場所設點宣傳,采取設置拱門、懸掛宣傳氣球、擺放宣傳板報、向社會公眾免費發放宣傳資料,安排工作人員現場解疑答難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爭取當地公交公司的支持,在公交車上懸掛宣傳橫幅和張貼宣傳標語。
(二)新聞媒體宣傳。
通過當地廣播電臺、電視、報刊和網絡等主要新聞媒體,集中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工作進行宣傳,形成較濃的宣傳氛圍。
(三)網站宣傳。
逐步建立網站宣傳的長效機制,請各勞動保障部門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有條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自身網站,切實搞好本次宣傳活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宣傳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宣傳活動取得實效。各地方也要成立宣傳活動小組,負責本地宣傳活動的組織領導。
(二)精心組織,注重實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基本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宣傳方案,并報市社保處備案。整個宣傳活動期間,各地要按照分級、分工負責原則,統籌協調,搞好配合。各地宣傳活動由當地宣傳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事務的組織實施和聯系協調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三
1.“城保模式”“城保模式”其突出特點是將農民工納入到城鎮社會保險中,與城鎮居民承擔相同的責任享受相同的待遇,但是在這一模式中農民工的流動性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當農民工離開城市返鄉的時候,當地社保機構基本上都會將農民工累計繳納的資金返還給個人,并終止與農民工個人的養老保險關系。
(1)該模式將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等對待。“城保模式”也叫直接擴面模式,是指直接將農民工納入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障體系中,規定企業與農民工共同負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權力與義務。目前,主要有廣東、甘肅、河南等省份采用該模式,但在這些省份參保率比較低,參加養老保險率還不到10%,其他的醫療、工傷等參保率更低。
(2)城保模式的優缺點。優點在于:農民工在社保這一層次獲得了城鎮居民的待遇,同時相同的社會保險機制為農民工創造了與城鎮居民一樣的競爭條件,客觀上有利于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缺點在于:現階段農民工的收入水平較低,直接將農民工納入到城鎮醫療保險體系中來沒有考慮到農民工的承受能力實際,過高的費用限制了城保模式的推廣應用;累計15年的繳費期限過長,農民工在一個城市工作的時間普遍達不到這一水平,進而產生了一系列的社保轉出和終止問題;在退保過程中,農民工多年累計繳納的社保費用只能退換本金,對于農民工個人而言是損失極大;當前在“城保”模式下農民工享受養老保險的限制條件還是太多。
2.“獨立模式”
(1)獨立模式的概念。該制度是專門針對農民工而制定的養老保險法規或政策,這類單項行政策既與農民工其它險種無關,也與城鎮養老保險政策無關,是專屬“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政策。北京、青島等地采用的就是該模式。
(2)獨立模式的優缺點。優點在于:以誠征社會保險的形式讓農民工獲得了“準市民待遇”;因為是專門針對農民工制定的社會保險模式所以其充分的考慮到了農民工的流動性、低負擔能力等特性,對農民工實際情況的適應性比較強;“出入自由”的原則打消了農民工參與社保的顧慮,賦予農民工更大的選擇權。缺點在于:單獨形成農民工社保模式,與現行的城鎮社會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都不兼容,未來的發展存在一定的問題;農民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不再具有流動再分配的功能,讓獨立模式失去了社會保險的現實意義,成為解決農民工社保問題的政策形式。
3.“綜合模式”該制度是指在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之外,結合農民工流動性強和收入水平低下等特點,將農民工的養老保險、醫療、工傷等多種風險放在一個制度框架下統一承辦的一種社會保障方式。上海、成都采用的為該模式。
(1)不將農民工養老保險作為獨立險種。即把農民工的工傷、醫療、養老三項保險捆綁在一起,按比較低的費率繳費。養老保險是“綜合模式”險種中的一種,不將農民工養老保險作為獨立的險種。
(2)該模式的優缺點。優點在于:一改傳統社保由農民工個人承擔社保資金缺口的做法,減輕了農民工的負擔;在社會保險中引入了商業保險資源,解決了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資金轉移問題,并且也提高了農民工退保以后的返還率;以為商業保險的參與有效的降低了綜合型社保的門檻。缺點在于:從政治角度來看這一模式還會導致農民工與城鎮居民的不平等問題,對農民工生存和發展較為不利;因為引進了大量商業保險的內容所以其未來的應用層次不會太高,規模效益不會很好;綜合社會保險以保費的繳納年限計算養老待遇,農民工的部分工資會被截流;其保費繳納和資金管理與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資金管理政策法規有所沖突。
4.雙低模式
(1)采取低成本進入,低標準享受標準。“雙低”模式,即低成本進入,低標準享受,它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主要通過降低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等方式,降低農民工的參保成本。相對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也適當降低,重慶就采取了這種模式。
(2)該模式的優缺點。其優點是繳費水平遠低于城鎮職工,而享受的待遇只略低于城鎮職工。但是,這種待遇與繳費比之間的巨大反差把當期的支付壓力留給了后任政府,人們稱之為“小斗進,大斗出”。
5.“農保模式”
將農民工人員納入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當中。這也被稱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即將農民工納入流出地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1.“進城”模式的相關問題“進城”模式是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又一創新模式,其主要特點是擴大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范圍,將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囊括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標準和形式為其提供養老保險服務,這種制度本身是對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的積極探索,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的解決。但是依然存在不小的問題:首先,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還不是很成熟,各地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作的具體標準還在逐漸完善的過程中,直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會給農民工養老保險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而且由于這種不確定性,農民工對這種形式的養老保險制度興趣也不大,參與的熱情不高。其次,當前我國農民工群體以中青年人為主,部分農民工是希望留在城市的,而很多年齡較大的農民工卻是希望回到自己的家鄉的,在不遠的將來他們必然會回到家鄉,隨之而來的養老保險賬戶遷移問題會嚴重困擾養老保險制度。
2.“返鄉”模式的相關問題“返鄉”模式,即鄉鎮企業中具有農村戶口的職工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如山西省、黑龍江省。
(一)各地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較大的差異
農民工流動性較大,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更換很多工作地點。但各地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都不一樣,采取不同的保險模式。
(二)農民工參保率低下
根據調查顯示,我國農民工參保比率基本處于15%,最高地方也不會超過20%或25%之間。養老保險立法不完善,加上政策層面的層次不高,強制力度不大,農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認識不夠,法律意識淡薄,參保率自然低下。
(三)農民工退保率增大
一直以來,農民工存在退保現象,當下退保越來越嚴重。
(四)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困難
農民工流動性大,數量多,轉移速度較快。所以養老保險的轉移問題就比較困難。
(五)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長,繳費資金過高
農民工養老保險要繳費15年之久,加上繳費金額不低,農民工自身條件不高,很難參保。
1.立法的完善完善的法律體系是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施行的基礎,當前我國的養老保險法律,主要是針對城市和農村人口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理論上可以囊括所有的社會主要勞動者。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往往會因為農民工的特殊情況而產生實質性和操作性的問題。在我國農民工發展的這種形勢下,沒有一部專門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律,只有一些零散見于中央和地方的通知和決定,有一些區域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適用于本區的養老保險辦法,而有的地區卻沒有,這就導致了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地區差異較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可見建立一個全國范圍的統一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是是非必要的。加快建立、健全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是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要舉措。首先,就是要從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制定一部專門針對農民工群體的養老保險法律。針對我國農民工群體存在的流動性強、流動范圍廣等特點,制定針對性的單行立法,這樣就可以以農民工自身為中心統籌各種社會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制度,依法享有公民權利,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其次,要結合我國農民工群體的實際情況對農民工保障的專門立法進行完善,一定要從從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從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方方面面為保障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高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只有這樣才能讓社會注意到農民工群體,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和支持,只有這樣才能獲得農民工群體的信任,引導他們積極的參與養老保險。
2.政府責任的加強政府有責任為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籌集資金。農民工的身份較為特殊,既是農民的一部分,卻也是城鎮居民的一部分,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所以單單靠企業和個人來承擔保險資金是遠遠不夠的,政府應該加強自身責任,發揮行政能力積極擴展籌集渠道,為企業和農民工個人減輕負擔。
3.完善監督機制由于農民工自身屬性和分布特點的限制,農民工養老保險構建工作注定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借助單一的政策管理機構就能夠實現的,其具體工作會涉及到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各個領域。要想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監督機制和監督機構。具體而言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監督機制應該包含有外部監督和必要的內部監督。其中內部監督方面,要對農民工養老保險涉及的用人單位、管理主體和農民工個人多個主體進行權利和責任的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認真做好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的登記申請和繳費工作;要求管理主體嚴格按照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依法、公正、公開的行使管理權力、承擔管理責任;農民工個人要深刻認識到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認識,積極的參與到社會養老保險中來。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外部監督主要表現在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的信息公開上,要做到養老保險政策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繳資金的運行管理公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切實將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落到實處。外部監督工作還可以適當引入媒體和輿論的參與,為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的順利施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具體的監督活動中還應該針對當前普遍發生的勞動保障問題設置監察制度,對違反規定的用人單位,予以從嚴、從重處理,切實保證農民工的社會權利。
4.加大宣傳當前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面對的主要困難,是農民工的思想意識較為落后,權利意識不完善,大量的農民工只重視眼前利益,沒有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性,普遍不愿意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導致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參保率一直較低,限制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功能發揮。同時因為農民工自身的維權意識不強,沒有認識到企業主體的不愿登記申請、繳納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用的行為,是對其基本權利的侵犯,或者想反對卻不知道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就需要農民工養老保險管理主體加大宣傳的力度,采取多種形式不斷提升農民工的素質,增強其對養老保險的認識,吸引其參加養老保險,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四
xxx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于2011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12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為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為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為32萬60周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15]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扎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群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于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群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群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并發癥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15]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臺,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系掛鉤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鉤;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后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發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制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周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人數多、人員分布廣,工作極具長期性、復雜性。我市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決定的。2011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為自己交的錢是為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11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后。
隨著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眾多、分布廣泛、流動頻繁,且民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臺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15]32號、閩政[2015]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據,“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11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于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盡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復雜,入戶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于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后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盡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愿、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參保、重復開戶、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愿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愿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于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為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于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系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群眾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眾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后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于二元狀態,不利于制度的覆蓋、保險關系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群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里對各縣(市 、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并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城鄉居民監督。三是為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群眾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00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公布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xxx部門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況
xx鎮共有3.18萬人,其中60歲以上3868人,16歲至59歲應參保人數15480人。我們xx鎮高度重視新農保工作,2015年作為全區新農保試點鄉鎮,我們選擇了平子、石竹兩個村進行試點,在全區率先開展了新農保工作。2015年將新農保擴面到安嶺、龍虎、尚河、剪子山四個村。全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試點工作會議召開后,我們xx鎮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抓緊抓好該項工作的貫徹落實。目前,全鎮17個行政村的參保人員達到9320人,參保率達60%。60歲以上老人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本周即可領取養老保險金存卡。具體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檢查全鎮新農保實施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黨委組織委員任副組長,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財政所、民政辦、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以及17個行政村為成員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新農保實施工作小組,并把工作人員名單報鎮新農保領導小組,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做到責任到崗、量化到人。同時,抽調了4大學生充實到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配齊配全了辦公設施,進一步加強了工作力量。
安排部署。全鎮副科級以上干部、全體機關人員、17個行政村村“兩委”成員、相關雙管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任廣法到會指導工作。各村、各有關部門層層發動,通過召開動員會、發放明白紙、張貼標語、廣播電視站滾動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及其重大意義,提高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識,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鼓勵和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或村,實行“一票否決”。
二、存在問題
一是參保信息采集系統落后。目前,新農保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統尚未完成,新農保參保登記在借鑒派出所戶籍管理信息的基礎上,主要還是采用村級人工統計的數字,由于參保人員較多、信息量大、工作量大,難免出現錯誤,影響新農保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是應保農民數量核定困難。我鎮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較多,多數青壯年農民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數是老人和孩子,少數甚至全家外出,給參保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在區外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難以統計;公安戶籍管理信息沒有注明16周歲以上在校學生信息情況,這部分人員數量不容易扣除。
三是回報待遇低于養老期望。其一,當前新農保享受人員不論性別差異,統一60歲開始享受,而城鎮職工女性55即可退休,新的城鄉二元體系又開始形成,不能滿足農村女性適時享受回報的需要。其二,新農保回報待遇低,按當前最高標準2000元和最低標準100元分別繳費15年,屆時可享受每月312.2元和71.5元的養老金,隨著物價的上漲,低于養老需求。其三,部分群眾存在思想顧慮。從試點情況看,特別是16—45歲這個年齡階段繳納的比例相對也比較少,多數群眾認為自己時間還長,等到了45歲以后再繳。
需要在政策上加以完善。
三、幾點建議
一是做好相關政策轉換和銜接工作。一要將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做好銜接準備工作。確保參保農民沒有因“變動”而造成的后顧之憂。二要處理好新農保在區域間流動接轉問題。三要制定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操作流程,解決不同社保、不同地區之間的基金結算問題。
二是不斷增強新農保的政策吸引力。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由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制度組成的完整體系。因此,必須統盤考慮。要堅持把新農保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上級要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安排財政專項資金,解決新農保特殊群體鎮級財政負擔過重的問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
三是建立新農保軟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包括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征繳管理、個人帳戶管理、待遇審核及支付管理、綜合查詢管理、稽核管理、檔案管理、統計及財務管理等,將其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除了達到速度快、準確率高等明顯的優越性外,還可以避免工作過程中的細節問題,如避免重復開戶、降低人工操作的錯誤率等方面的問題,提高參保農民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實現新農保工作方便、快捷、高效的目標。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五
為準確掌握xx區xx鄉城鄉居民參加養老保險現狀,了解他們參加城鄉居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真實想法,征求他們對我們工作的意見,從而指導我們今后的工作,今年初,我們對xx區xx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區xx鄉轄6個村委會,54個村民小組,常住人口10539人,有漢、彝、傣、拉祜、佤、白、回、哈尼等民族。耕地面積總計24901畝,人均耕地面積2.949畝,是典型的山區鄉鎮,種植業以咖啡、水稻、玉米為主,養殖業以黑山羊、土雞為主。,全鄉人均純收入6019元。
據統計,xx鄉農村居民共計10539人,符合參加新農保計7363人,符合參加城居保計88人。20實際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只有2616人,其中:新農保1244人,城居保9人,60周歲以上享受待遇1363人,參保率為35.53%。20實際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4124人,其中新農保2684人,城居保4人,60周歲以上享受待遇1436人;參保率達56.01%。
農村參保人員中:選擇100元檔次的占總繳費人數的81.43%,選擇200元的占13.26%,選擇300元的占1.19%,選擇400元的占0.03%,選擇500元的占3.76%。
城鎮參保居民中:選擇100元檔次的占總繳費人數的50%,選擇200元檔次與1000元檔次的各占25%。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一是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采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形式,促進了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設立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相應的經辦機構,配置了工作人員。三是安排專項經費作保障。年和年,在鄉財力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共安排工作經費3.7萬元,為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定政策,規范業務操作。根據《xx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思政發〔2012〕81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xx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細則》在原則、任務、參保范圍、基金籌措、個人賬戶、待遇領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以及加強領導、部門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規范了經辦流程、繳費方式、待遇發放、信息錄入和基層平臺建設,為進一步推進新農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加大宣傳力度,引導農民參保。把政策宣傳貫穿試點工作的始終,不斷提高政策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一是把有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參保作為一個工作重點和切入點。二是進村入戶發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材料,利用趕集等人流較多時在街道專門組織宣傳。三是通過各種會議深入宣傳。四是對鄉、村經辦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共96人次進行了業務培訓。五是設立政策咨詢臺,為廣大群眾提供政策咨詢、解決疑難問題。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由鄉服務中心牽頭,公安、民政、財政、農村信用社等部門共同協作,密切配合,有效推進了新農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經濟發展落后老百姓收入偏低。
xx鄉由于受地理環境因素影響和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結構單一,2013年老百姓收入5919元,比xx區xx鎮8533元、南屏鎮9623元分別少2514元和3604元,比2013年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96元少1888元。
(二)屬典型的“山區鄉鎮”和“移民鄉鎮”
一是大沙壩村移民村,全村238戶912人。以種植咖啡、玉米為主,是xx鄉經濟比較落后的'村之一。加之,受過去傳統的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影響較深,思想比較封閉落后,接受新思想、新觀念不容易,參保畏難情緒大;二是由于受地理環境因素影響,年輕勞動力基本外出務工,致使參保率受到很大影響。
(三)宣傳發動工作還不夠深入。
對城鎮居民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政策的宣傳工作,面上的有了,但深度不夠。
(四)對新老農保政策銜接辦法宣傳不夠。
由于新老農保政策銜接辦法才出臺不久,有參保人員反映:對新農保與老農保、新農保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怎么銜接不清楚。
(五)參保對象個人權益知情率不高。
雖然各村民委員會、居民小組對個人參保信息進行了張榜公示,但存在著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況,造成老百姓對個人參保繳費信息模糊不清的問題。
(六)部分群眾的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
部分群眾對參加新農保受益的理解不夠全面,認為新農保領取待遇低,繳費周期長(15年),參保熱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參保。還有部分農村居民由于受過去“老農保”影響,擔心政策變化為參保資金的安全問題擔憂。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認為參保繳費時間長,等到年紀大些再參保。
(七)基礎建設比較薄弱。
一是目前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經辦人員全部為新考錄用人員,政策法規和工作經驗比較欠缺。二是存在農保經辦場地、經辦機構人員不足,經費、設備缺乏,相關系統軟件常出錯等問題。三是村級代辦人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數為兼職,隊伍不穩定,工作積極性不高。
(八)基金收繳存在安全隱患。
由工作組和代辦員直接收取繳費的方式,致使資金在收繳過程中停留時間過長,基金安全存在隱患。
四、措施與建議。
xx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自2012年7月1日正式啟動,是全市最后一個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縣(區),工作起步晚,為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今后要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要加強組織領導,將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突出位置,建立工作責任制,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開展多形式、多層次,讓老百姓聽得清、看得明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作用。鄉、村兩級要設置相對固定工作宣傳欄、意見箱、監督電話,將參保條件、所需材料、審核審批程序、以及“新農保”與“老農保”、“新農保”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怎么銜接作為宣傳內容,讓廣大人民群眾全面了解有關政策、參保程序、參保檔次等,為廣大老百姓積極參保營造良好氛圍。
(三)改進參保人員信息公布方式。一是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存折上反映個人繳費信息。二是在張榜公示個人參保繳費信息的同時,將個人參保繳費信息在村民小組會議上進行宣讀。
(四)加大經費投入。要根據《xx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思政發〔2012〕81號)文件精神,將工作經費列入鄉級財政預算,安排相應的工作經費。
(五)加強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提高村級代辦人員待遇水平。要配足配強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保持隊伍的穩定性。加強基礎經辦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村級代辦人員待遇水平,調動工作積極性。
(六)加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與鄉財政所、民政所、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門聯動,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七)抓好新政策的組織學習。一是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意見》(國發〔〕8號)文件要求,認真抓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險”合一工作。二是抓好《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新老農保制度銜接業務經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社發〔2014〕15號)的貫徹落實,按政策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八)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安全一旦出問題,不僅害了我們的干部,更是影響了群眾對我們的信任,動搖了群眾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此,一定要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保值增值。
(九)搞好服務窗口建設,提供優質服務。嚴格執行《市人社局優質服務規范》,認真學習升級版的孟連經驗,扎實推進服務窗口“五心工作法”和“七個零”的服務承諾,為群眾辦好每一件事,用最優質的服務兌現每一句承諾。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六
**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啟動于1997年4月。截止xx年底,全縣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共有234個,其中:黨政機關46個,事業單位188個(鄉鎮轉制事業單位74個),現有參保人員2335人(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442人),退休人員425人,供養遺屬20人。在職參保人員與供養退休人員比例5.5:1。歷年累計征繳養老保險費5014 萬元,歷年累計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868 萬元,歷年累計結余養老保險基金 2146萬元。
(一)管理體制與州局及部分縣(市)不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能、資源整合、“五險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標至今尚未實現。經辦機構尚未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
(二)業務管理機制不健全,特別是控制機制、反饋機制、導向機制不夠完善,管理基礎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沒有統一政策和法規,工作處于被動狀態,與事業發展要求差距較大。
(四)鄉鎮轉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現行政策不完善,特別是計發養老金待遇的有關規定不盡合理,如繳費滿15年的人員,繳費每增加一年,計發比例提高1%,致使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門核定的退休費標準。
(一)創新管理機制,優化管理模式。計劃經濟體制是以單位為管理主體,表現在社會保險管理上,主要是通過單位管理 “單位人”;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險管理的是“社會人”,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從而減輕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如果不創新管理體制,管理就會遇到體制性障礙,而且難以提升。要遵循“機構職責明確、權限分配適度、制約配合平衡、控制調度及時”的原則。形成 “服務、管理、監督”三級管理模式框架,將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調整為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原來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明顯存在工作協調難和業務經辦權限過于集中兩個弊端,這對提高服務質量和職工綜合素質不利。而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也能提高辦事效率。因此,建議將縣(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盡快進行整合,通過 “五險合一”使機構設置上下統一,同時加強服務大廳建設,形成 “一站式”辦理業務的服務網絡,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統一化、標準化、高效化。
(二)強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環境。依托計算機系統規范業務管理,健全三大機制,一是控制機制。主要是控制業務經辦人員的具體操作情況;控制社保基金的資金流量。二是反饋機制。對一線操作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采用全面反饋的方法快捷處理,形成經辦業務網上運行,公開辦事制度和程序,實行陽光操作。三是導向機制。努力提高數據庫質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通過內部局域網絡對工作計劃、規范管理進行及時高效引導。
(三)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政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沿用的是**縣人民政府頒發的《**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鶴政發[1996]12號)。從現行的情況來看,有部分條款已不符合工作實際和新的政策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對12號文件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
(四)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各級黨委政府應盡快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參公管理落實到位,同時在隊伍建設和素質建設上下功夫。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七
我縣是勞務輸出大縣,高峰時達到xx余萬人外出務工,xx金融危機以來,全縣返鄉農民工總量已近xx人,約占外出務工人員的xx%左右。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為鼓勵和支持返鄉農民創業,相繼出臺了《支持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優惠政策xx條》、《xx縣鄉(鎮)返鄉創業園優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規定返鄉農民工投資興辦各類企業均享受外資企業同等優惠政策,在減免有關規費、提供用工保障、提供優質服務、給予稅收獎勵、實行基礎設施獎勵、優先供應土地、提供貸款貼息和信貸擔保、爭取注入扶持資金、免費培訓等方面予以扶持。在工業園區設立建設規模xxx畝的返鄉創業園,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搭建平臺,創造條件。工業園區近xx家企業中有xx余家為返鄉農民工投資開辦,占入園企業近一半。全縣培訓返鄉農民創業人員達xx余人,享受返鄉創業貸款貼息人數達近xx人,貸款總額約xxx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全縣返鄉農民工在本縣實現再就業和自主創業人數達xxx余人。
(一)服務方式手段陳舊,幫扶措施落實不夠到位。中央、省、市、縣出臺了許多返鄉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大多數返鄉農民工根本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獲知創業信息。很多返鄉農民工創業在選擇項目時,僅憑個人的感覺盲目投資,缺乏相應的服務機構和專業人員幫助予以論證,往往是項目投資之日就是失敗之時。有的返鄉創業項目興辦起來后,后續跟蹤服務不夠,當初承諾的各項服務成了一紙空文。有的返鄉創業農民在辦理各種登記注冊管理手續中需要繳納相關費用,增加了創業成本。返鄉農民創業大多數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土地供應難以滿足企業開辦和發展所需,治安環境也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有的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還存在認識不足、工作不到位以及“吃、拿、卡、要”的問題,嚴重影響創業者的積極性。
(二)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制約返鄉創業企業發展。返鄉創業者的初期投資大多靠外出務工積累的資金,資金量不大,創業時缺乏通盤考慮,一次性投入到項目中去,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缺乏后續資金。受金融體制、企業規模、信用條件等因素的制約,返鄉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十分困難,只有靠高息民間借貸輸入企業維護生產和再生產的“血液”,成本高、負擔重,有時因資金短缺,痛失不少好的商機。資金問題成為返鄉創業者創辦企業難以發展的瓶頸。
(三)返鄉創業者綜合素質不高,創業培訓需要加強。返鄉農民工大多數有創業意向,創業沖動,雖然在外出務工時掌握了一定的技能與經驗,但在工商、稅務、金融、科技、管理、勞動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欠缺,市場分析能力、組織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缺乏自主研發、技術創新意識,難于適應市場、駕馭市場,造成在創業道路上困難重重。雖然有關部門采取各種形式組織開展了創業培訓,但存在“四多四少”的問題,即短期培訓的多,長期培訓的少;培訓內容趨同的多,有特色針對性強的少;培訓初級人才的多,培訓高技能復合型人才的少;培訓以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多,注重實效的少。有的返鄉創業者反映,企業做大了,形成了一定的規模,需要有各方面的人才為企業發展效力,希望能夠加強談判技巧、市場預測、海關貿易、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從事種植、養殖業的返鄉農民也反映,為了進一步搞好種養殖業,希望能結合季節特點多提供一些農技、栽培、防治病蟲害和牲畜疫情方面的綜合培訓。
為進一步鼓勵、引導和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激發和保護返鄉農民工創業熱情,更好地發揮返鄉農民工創業對經濟社會的輻射、帶動作用,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為返鄉農民工創業營造良好氛圍。抓好返鄉農民工創業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的具體體現,要把實施“返鄉創業工程”作為一項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制定返鄉創業專題規劃,專項推進返鄉創業工作,細化工作任務。要牢固樹立“輸出勞動力,帶回生產力;輸出打工者,引回創業者”的新理念,定期表彰返鄉創業典型,努力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服務返鄉農民工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創業基礎平臺,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良好環境。要結合實施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發展生態化戰略,加速完善小城鎮、工業園區、返鄉創業園區、小企業孵化基地和各類果業、養殖業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設施建設,使之成為返鄉農民工興辦各類企業的聚集地。在土地供給上,要完善制度措施,認真解決好返鄉創業用地問題,將返鄉農民農民工用地納入城鄉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強化政府部門效能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簡化審批手續,提高服務水平,真正象對待外商一樣對待返鄉創業者,確實解決關卡多、辦事難等問題。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資金支持。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改進資信評估制度,要進一步擴大返鄉農民工創業貸款貼息范圍和金額,探索、改革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式,縣級財政要拿出一定數額的資金,設立創業基金,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發展。創業基金由財政部門管理,工信、民企、工商聯(總商會)配合工作,一旦返鄉農民工創業達到一定發展規模后,鼓勵創業成功人士補足與銀行等同利息納入創業基金,實現良性循環,滾動發展。要進一步完善貸款風險管理制度,繼續采用信用證制度、農戶聯保貸款制度和政府小額擔保貸款制度,金融機構要出臺相應便民措施,使國家出臺的扶持中小(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措施惠及返鄉創業者,解決返鄉農民工創業資金所需。要根據國家鼓勵民間資本合法運作的相關規定,制訂相關激活民間資本的具體辦法,推動民間資本合法運作,直接投資,釋放出民間資本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巨大潛力。
(四)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與效益。一是建立健全監測網絡。要充分發揮鄉鎮人保所和企業(管)辦的作用,有條件的村、居委會可設立服務站,做到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保障。鄉鎮人保所要和企業辦開展對農民工返鄉情況的長期跟蹤監測掌握,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協助返鄉農民創業項目申報及評估認證申請,開展經常性的返鄉創業項目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并及時傳輸相關信息至縣有關部門。同時,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組織好農村富余勞動就地轉移和輸出。二是要改進服務方式與手段,要抓好鄉(鎮)與縣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網絡連接與暢通,實現資源共享,發揮效應。對有資金積累、有市場信息、有管理經驗、有創業需求的返鄉農民工實行特別的聯系與服務,為他們創業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宣傳載體,大力宣傳返鄉創業政策和先進典型,介紹發布創業信息。可以利用中介組織網絡大、信息來源廣、反應迅速的優勢,鼓勵、支持中介組織參與到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業工作中來。
(五)優化培訓資源,提高培訓效益。要優化整合培訓資源,統籌培訓的資金、物力、師資等,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資金分配。要結合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和發展生態化戰略,為產業發展提供創造型人才和技術人力資源。要改革培訓方式,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聘請高校或科研單位的專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對創業者開展專題講座和企業管理咨詢診斷,現場答題解惑。或對返鄉創業農民以委托普通高校、行政學院、經管學院、黨校等院校進行定向培訓和到市級、省級、國家級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學習鍛煉等形式進行技能、法規、管理等知識培訓,提高其經濟管理水平和創業能力。改革培訓考核的機制,要以培訓人員的創業成功率為主要考核目標,防止培訓走過程,增強創業培訓的有效性,提升創業的成功率。
(六)發揮工商聯職能,服務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企業都是非公有制企業,是工商聯工作的對象。在加強返鄉農民工創業工作方面,工商聯要真正當好政府“助手”,就必須針對農民工創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深入調查研究,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積極建言獻策,推動相關政策的出臺與落實,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環境的不斷改善;要推動和配合政府部門在不同區域和不同行業建立各種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服務平臺,鼓勵和支持更多的返鄉農民工參與產業轉移、新技術應用、節能環保、先進制造等項目的創業,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打開視野、創造條件;要加強典型帶動作用,廣泛宣傳返鄉農民工創業典型代表的發展歷程、奮斗事跡、經營戰略、重要貢獻,為返鄉創業者提供借鑒,增強信心、迎難而上;要加強引導和教育,培養返鄉創業者的社會責任文化意識,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引導他們正確處理好企業發展與經濟大局的關系、經營狀況與社會就業的關系、企業利益與職工利益的關系、誠實守信與市場秩序的關系、創造財富與回報社會的關系,通過同心工程、“感恩行動”、光彩事業等活動,增強他們對責任文化的認同感和使命感,切實為吸納更多社會就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共同富裕多作貢獻。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八
20xx年四季度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國經濟增速明顯放緩,伴隨著危機進一步蔓延,對我市農民外出務工產生一定的影響。我市農民工非正常返鄉人員增加,務工收入下降,農民工外出就業形勢嚴峻,給我市農民持續增收帶來壓力和困難,引起各級領導及相關部門高度關注。為了及時了解我市農民工非正常返鄉情況,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提供決策依據,近日,市統計局采取全面調查與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農民工外出務工情況及農民工非正常返鄉人員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幾年來,我市農民外出務工從快速增長期轉入到穩定發展期,全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不斷擴大,勞務經濟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截止20xx年底全市農村外出務工人員31.6萬人,占全市農村鄉村從業人員比重38.7%。我市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主要集中在鳳臺縣(農村外出務工人員13.7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43.4%),潘集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8.7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27.5%),毛集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3.1萬人,占全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比重9.8%),大通區、謝家集區、田家庵區、八公山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數及所占比重分別為:2.1萬人、6.7%;1.9萬人、6.0%;1.7萬人、5.4%;0.4萬人、1.3%。
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地域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主要從事勞動密集型的工業和建筑業。
據調查,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受金融危機影響全市農村外出打工勞動力非正常返鄉人數2.1萬人,僅占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人數的6.7%,目前盡管從數量上來看還并未形成大批民工返鄉潮,但綜合多種因素分析,真正對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影響將在春節后,應引起各級政府的廣泛關注和重視。
據對全市5732名非正常返鄉人員的問卷調查,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全市2.1萬非正常返鄉人員中因為收入明顯比金融危機發生前減少而返鄉的占46.2%,所在的公司(單位)因訂單減少而裁員或停產返鄉的占37.1%,在外生活成本提高,繼續外出打工不劃算返鄉的占7.6%,所在公司(單位)因經營困難而破產倒閉返鄉的占4.5%,認為所處的打工環境明顯不適應(包括:住宿不方便、孩子上學不方便、當地人岐視民工、工資不能足額及時兌現、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等政策不配套、在當地受老板欺負等)返鄉的占1.4%,認為其它原因返鄉的占3.2%。
從年齡構成來看,全市非正常返鄉回流農民工20歲及以下的占11.7%,21歲至44歲的青壯年卻高達61.7%,45歲至54歲的占21.0%,55歲及以上者占5.6%。
從勞動力文化素質來看,受教育低的勞動力返鄉的比重大,其中:小學文化程度(包括文盲)以下返鄉人員占全部非正常返鄉人員的52.4%,初中文化程度占3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僅占10.6%。
在調查中從長三角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全部非正常返鄉人員的30.0%,從珠三角非正常返鄉占23.5%,從本省其它市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14.3%,京津地區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占8.3%。
據調查外出務工時間的長短也是影響非正常返鄉的主要原因,在調查中發現外出2-5年的勞動力返鄉占到69.5%,20xx年當年外出當年返鄉的占14.5%,外出6-10年的占12.3%,長年在外打工而非正常返鄉回流的僅占3.7%。
據調查,在我市非正常返鄉人員中從事服裝加工行業的返鄉人員占到22.3%,從事玩具加工行業的占到11.5%,從事電子行業的占到2.8%,從事其他工業的占到3.8%;從事建筑業行業的返鄉人員占到26.8%,從事批發零售行業的回流人員占到19.8%,從事餐飲業的占到3.6%,從事交通運輸行業的占到1.3%,其他行業占到7.4%。
據對返鄉人員調查中發現,有81%的人員返鄉后不能馬上就業,僅有19%的人員在返鄉后馬上能夠就業。
工資性收入一直是拉動我市農民增收的重要支撐,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約4500元,其中:工資性收入2443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已達54.1%。據對我市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調查了解,有95.8%人認為返鄉回流后收入明顯減少,其中:有48.3%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20xx元以上;有27.9%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在1500-20xx元;有9.9%的人認為每月收入減少1000-1500元;只有13.9%的認為每月收入減少1000元以下。
由于金融危機還在蔓延,我市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春節后繼續外出務工的意愿大大降低。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進一步加深,我市農民外出務工就業的形勢愈發嚴峻,我市農民持續快速增收的壓力加大。
調查顯示非正常返鄉回流人員中有71%的人員春節過后不準備外出務工,僅有29%的人員在春節過后繼續外出務工,表明絕大多數農民工對金融危機沖擊下,外部打工形勢不看好,對將來感到迷茫。
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當前經濟運行形勢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宣傳,堅定各級政府與廣大農民發展農村勞務經濟的信心,困境之中困難之時,信心比黃金更加珍貴。同時進一步貫徹中央20xx年一號文件《關于20xx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要求的積極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切實解決當前農民工就業困難和工資下降等問題。中央在20xx年底追加的1000億拉動內需的資金,我市積極爭取了2.9億元,主要用于煤礦棚戶區改造和農村民生工程、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的投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投資項目的帶動功能,最大限度安置好農民工就地就業,努力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
“工欲其善必先利其器”,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農民工實用性、針對性的業務技能培訓,幫助提高農民工業務素質和就業競爭力。在調查全市非正常返鄉回流農民工對政府的建議和希望中,首先選擇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的高達64.8%,由此可見農民工對本身職業技能提高是多么急迫與渴望。
發展農村勞務經濟是一項巨大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和社會方方面面,目前實行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的力度弱,解決困難問題有些力不從心等,建議市政府對現有相關部門力量整合,建立起調度有力協調有序的長效運轉專門機構,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提高服務水平與服務效率。我們僅以農民工外出組織化程度為例,據了解當前我市農民工以老鄉親戚介紹方式結伴自發外出務工占絕大多數,而通過政府職能部門或市場中介形式組織外出務工的尚微不足道,我市廣大農民工對外地務工需求準確信息和行情迫切渴求,并希望有關部門搞好信息服務,以便減少外出盲目性及辛苦求職的旅途奔波,減少開支。
外省、市有許多扶持和幫助農民工就業和創業的先進經驗,我市可以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制訂相關政策和措施幫助和支持農民工就業和創業。如:我市可否將失業返鄉農民工在城鎮創業就業人員納入小額貸款扶持范圍。是否對誠實守信企業在資金周轉困難時,減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入等。
注:1、由于目前國家關于農村外出勞動力及非正常返鄉回流尚無統一的界定標準,為此我們結合農村經濟工作特點及本地實際,確定我市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必須同時符合兩條標準統一調查口徑:一是農村勞動力外出轉移在空間上必須達到跨出鄉鎮及以上地域;不包括在本鄉(鎮)內由第一產業就地轉入到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因為此方面難以界定統計數據難搞準確),二是外出打工20xx年全年累計時間必須達到3個月及以上,全年累計低于3個月,視為臨時工,屬未成功轉移不在統計之列。
2、對于受金融危機影響造成的農村外出打工勞動力非正常返鄉回流的統計標準我們規定是:20xx年10月至12月份因金融危機沖擊引起外部經濟環境變化而造成的非正常返鄉回流,主要是考慮到了金融危機蔓延負作用于20xx年10月份方才顯現明顯,也考慮到新年返鄉團聚,全國各地于20xx年元月中旬步入春運高峰的民俗傳統等,不包括外出農村勞動力正常返鄉過年,因家中私事或生病返回等。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九
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為產業工人。近年來發生的農民工工傷事件令人震驚,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緊要問題,因此,解決好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問題,不僅是維護農民工權益,也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縣是一個13萬人的小縣,全縣工傷保險參保繳費人數9045人,其中鄉鎮中小企業的參保人數為861人。縣城工業園企業工傷保險企業參保情況比較好,基本上可達到95%以上。鄉鎮小企工傷事故率高,且員工絕大數人都是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原因是許多企業技術要求較低,為了節約成本,很多企業在簡陋的廠房里采用了安全性能差、勞動安全沒有保障的舊機器。在這種危險的工作環境下,員工又缺乏必要的勞保設備,加上加班加點的工作,身體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廠工傷事故的.多發。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由此可見許多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缺乏必要的了解。
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劃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只顧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賬,認為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竟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十
全國總工會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課題組農民工是改革開放進程中成長起來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我國現代產業工人的主體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群體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xx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認真研究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并為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全國總工會成立了由中國工運研究所、全國總工會研究室、基層組織建設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門參加的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今年3月至5月,課題組先后赴遼寧、廣東、福建、山東、四川等省的10余個城市,就新生代農民工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并在廣泛收集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形成此研究報告。
在本報告中,新生代農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紀80年代以后,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戶籍人口。本報告所用數據資料,大部分來自國家各部委公布的統計數據,另有一部分來自當前關于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的調查數據。
(一)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的延續和發展農民工問題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下,政治、經濟、社會體制等多種因素的綜合性產物,是與農民工現象相伴生并不斷凸顯的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是在改革開放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群體,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在新階段的延續、體現和發展。隨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他們的就業和生活環境相對傳統農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對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鄉二元社會體制沒有徹底打破之前,在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就業結構下,他們與傳統農民工有著類似的社會境遇,面臨一些共同的基本社會問題。總之,這個群體的出現對我們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出了與時俱進的新要求。
1.新生代農民工占外出農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3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5億人,其中,16歲-30歲的占61.6%1.據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農民工數量在8900萬左右,如果將8445萬就地轉移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群體考慮進來,我國現階段新生代農民工總數約在1億人左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我國2.3億(xx年為2.25億)職工中,已經占將近一半,他們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2.平均年齡23歲左右,初次外出務工歲數基本上為初中剛畢業年齡。
根據當前三項規模相對較大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數據(一項為中國人民大學xx年對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1595名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一項為珠三角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數據,另一項為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組織對千家已建工會企業的問卷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這要求我們在認識新生代農民工時,必須關注與其所處特定年齡階段相關的一系列特征和問題。同時,新生代農民工的初次外出務工年齡更低,基本上是一離開中學校門就開始外出務工。一項調查顯示,在珠三角,傳統農民工初次外出務工的平均年齡為26歲,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80后平均為18歲,90后平均只有16歲2.16歲、18歲的年齡,基本上意味著新生代農民工一離開初中或高中校門就走上了外出務工的道路,也意味著與傳統農民工相比,他們普遍缺少離開校門后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經歷。
3.近80%的人未婚。
據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的調查,新生代農民工中的已婚者僅占20%左右。國務院研究室xx年發布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當時農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數據對比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一個未婚群體,這意味著,這一群體要在外出務工期間解決從戀愛、結婚、生育到子女上學等一系列人生問題,這與外出期間80%已成家的傳統農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別,這是我們考察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相對傳統農民工有所提高。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xx年,在新生代外出農民工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歲以下各年齡組均在26%以上;年齡在21-25歲之間的達到31.1%,高出農民工總體平均水平7.6個百分點3.而xx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在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占10%。同時,新生代農民工中接受過職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36.9%,高出傳統農民工14個百分點4.數據對比說明,盡管新生代農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為主、職業技能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但是,相對傳統農民工,他們的文化和職業教育水平已有較大提高。
5.在制造業、服務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行業分布呈現明顯的“兩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業、服務業中的比重呈上升趨勢,在建筑業中呈下降趨勢。《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xx年農民工在制造業、服務業和建筑業中的比重分別為33.3%、21.7%和22.9%;而國家統計局xx年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中從事制造業、服務業、建筑業的比重分別為39.1%、25.5%和17.3%5.數據對比可以發現:5年間,制造業和服務業分別上升了5.8和2.6個百分點,建筑業則下降了5.6個百分點。這說明,相對于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顯露出了行業傾向性,開始偏向于勞動環境和就業條件更好的行業。
6.成長經歷開始趨同于城市同齡人。
從成長經歷來看,新生代農民工沒有經歷過父輩那樣從農村到城市的變化過程,與城市同齡人更為趨同。很多新生代農民工自小就跟隨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農村初中(高中)一畢業就到城市“謀出路”,因此他們對城市生活環境比對農村生活環境更熟悉、更適應;即使出生、成長在農村,他們在務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齡人一樣,大多數時間在學校讀書,不熟悉農業生產。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37.9%的新生代農民工從來沒有務工經驗.而且,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出生在城市,在農村沒有土地等生產資料。據安徽阜陽市統計,該市無地農民工占外出農民工的26.3%.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這一群體勢必將越來越大。此外,新生代農民工大多只有一、兩個兄弟姊妹,“較之父輩,生活是優越的,沒有挨過餓,沒有受過凍,溫飽問題在他們頭腦里沒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遠不及父輩”這一點與城市同齡職工也頗為相似。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四大特征: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中的新生群體,一方面,因其與傳統農民工同處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中,面臨共同的社會境遇,自然潛移默化了這一群體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長于改革開放、社會加速轉型的時代背景下,而明顯帶有不同于傳統農民工的時代烙印,同時,他們所處的特殊人口年齡階段又使其身上呈現出同齡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說,新生代農民工身上呈現出四大群體性特征——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時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處在體制變革和社會轉型的新階段,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使他們的需要層次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他們更多地把進城務工看做謀求發展的途徑,不僅注重工資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權利的實現;大眾傳媒和通信技術的進步使他們能夠更迅捷地接受現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價值觀與開放式的新思維,成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傳播者。
發展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年齡大多20歲出頭,其思維、心智正處于不斷發展、變化的階段,因此外出務工觀念亦處于不斷發展、變化中,對許多問題的認識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他們絕大多數未婚,即將面臨著結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問題,也必然要承接許多可以預見及難以預見的人生經歷和變化;他們大多剛從校門走出3-5年,雖然滿腔熱情、滿懷理想,但是,職業經歷剛剛開始,職業道路尚處于起點階段,在職業發展上也存在較大的變數。
雙重性的體現:他們處于由農村人向城市人過渡的過程之中,同時兼有工人和農民的雙重身份。從謀生手段來看,靠務工為生,重視勞動關系、工作環境,看重勞動付出與勞動報酬的對等,關注工作條件的改善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具有明顯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體制的限制,他們的制度身份仍舊是農民,作為農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著一部分農民的特質。邊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預期高于父輩、耐受能力卻低于父輩,對農業生產活動不熟悉,在傳統鄉土社會中處于邊緣位置;同時,受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與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約,在城市中難以獲取穩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難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會,位于城市的底層,因此,在城鄉兩端都處于某種邊緣化狀態。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在觀念上存在一些明顯差異,概括起來,集中體現為“六個轉變”。
(一)外出就業動機從“改善生活”向“體驗生活、追求夢想”轉變傳統農民工外出就業的主要目的是“掙票子、蓋房子、娶妻子、生孩子”,總之,是為了改善比較饑饉的生活狀態。而正值青春年華、職業道路剛剛開始的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動機帶有明顯的年齡階段性特征,用實地調研中一個26歲新生代農民工的話說,就是“體驗生活、實現夢想”。
一項調查也證明了上述觀點。關于外出就業的目的,選擇“出來掙錢”的,上世紀6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時,在8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選擇“剛畢業,出來鍛煉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學一門技術”,以及“在家鄉沒意思”的人高達71.4%.
(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從單純要求實現基本勞動權益向追求體面勞動和發展機會轉變上世紀80年代,農民工剛剛在我國大規模出現時,他們外出就業的目的相對單純——掙錢,因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也相對較低,甚至認為只要能夠按時足額領到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和職業健康等其他勞動權益可有可無。而對于新生代農民工而言,就業背景、家庭環境和個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為他們外出就業創造了相對寬松的環境,他們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向更高層次發展。用他們的話來說,那種工資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簽、保險不上、發展(機會)不大的單位,只有傻瓜才去。他們就業選擇不僅看重硬件——工資,更看中軟件——福利待遇、工廠環境、企業聲望乃至發展機會等。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權益相對較高的主觀訴求,既體現為當所在單位與自己的訴求存在一定差距時“用腳投票”催發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現為對就業行業、就業崗位和單位正規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對職業角色的認同由農民向工人轉變,對職業發展的定位由亦工亦農向非農就業轉變新生代農民工所走的從校門到廠門的短暫歷程、從學生到工人的角色轉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在情感上疏離農村,從職業角色上認同實際職業身份而非戶籍身份,從職業發展定位上傾向于非農職業。一項調查顯示,對于職業身份,在新生代農民工中,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只有32.3%,比傳統農民工低22.5個百分點,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傳統農民工10.3個百分點;而在上世紀9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這一差異更加明顯,認為自己是“農民”的僅占11.3%,這一比例幾乎是傳統農民工的五分之一,認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這一比例是傳統農民工的2倍多。另據一項調查,關于“未來發展的打算”,選擇“回家鄉務農”的,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只有1.4%,而在當前仍舊外出就業的傳統農民工中這一比重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創辦企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27%,幾乎高出傳統農民工10個百分點;打算“繼續打工”的,新老兩代農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對務工城市的心態,從過客心理向期盼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轉變傳統農民工近似于候鳥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農經歷造就了他們城市過客心理。據1999年清華大學對農民工家庭的一項調查,89.7%的農民工表示將來一定會回到家鄉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鄉定居9.其他學者根據歷年來農村外出流動人口數據估算的結果也大致如此,即在傳統農民工中,大約有10%左右的人逐漸在城市沉淀了下來10.然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有55.9%的人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遠遠高于17.6%的農業流動人口整體水平。數據對比說明,相對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強烈。
(五)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維權方式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傳統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較弱,維權能力不高,權利被侵犯時往往采取忍氣吞聲或被動懇求的方式解決。而新生代農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強的平等意識和維權意識,對獲得平等的就業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教育和發展權、政治參與權、話語表達權,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權等方面,都比父輩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現出維權態度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據一項調查,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新生代農民工中因為怕被報復而不向有關部門投訴的只有6.5%,僅是傳統農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訴行為時,以集體投訴方式進行的(幾個人一起去投訴),新生代農民工為45.5%,高出傳統農民工17.6個百分點11.
(六)對外出生活的追求,從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滿足轉變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傳統農民工外出務工時年齡較大,大多已婚,他們為了實現掙錢的目標,大多不得不對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無所謂的態度。而新生代農民工平均年齡為23歲左右,初次務工的年齡不足18歲,正處于婚戀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賴期,他們更渴望在外出就業的同時,愛情能夠有所收獲,思想可以交流,困擾能夠傾訴。據國家統計局的調研報告,xx年,在租賃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農民工只有20.1%;而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住在租賃房和自買房中的比例已經上升到37.7%,這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他們對精神、情感和家庭歸宿的更強需求。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農民工的一部分,與傳統農民工面臨著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工資拖欠、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水平較低、職業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同時,由于具有不同于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訴求,新生代面臨的問題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資收入水平較低、務工地房價居高不下,是阻礙其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最大障礙據公安部xx年的調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農民工愿意承受的購房單價在3000元/平方米以內,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間的單價,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據調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的縣市及以下城鎮,在農民工集中流入的東部沿海地區,即便是小城鎮的房價也遠遠超過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東莞市當前的房價已經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價相對較低的沙田鎮和常平鎮,房價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數建制鎮的均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對比農民工所能承受的房價與現在農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價,可以推斷,如果按照當前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們的工資增速能夠趕上房價的漲速(目前來看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價購房,新生代農民工中最終能夠實現在務工地城市購房定居夢想的比例也不會超過10%。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滯后于城市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是阻礙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的關鍵性問題據中國勞動力市場網發布的信息,xx年城市勞動力市場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勞動力需求占總需求的60.2%,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勞動力的需求僅占39.8%。然而,據當前已有的調查數據綜合判斷,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時,城市勞動力市場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過專門職業教育、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中專、職高和技校水平的勞動力,這部分占總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說,在知識和技能逐漸代替簡單體力勞動作為勞動力市場選擇標準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獲得比勞動力市場需求更快的發展,按照他們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約三成的人能夠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
(三)受戶籍制度制約,以隨遷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難以滿足,是影響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基于自身閱歷和切身體驗,對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正是為了讓子女能夠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選擇在務工地就業和定居。據中國流動人口監測報告,xx年農村流動人口子女中,70.2%隨同父母流動,只有29.8%留守農村。然而,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仍相當突出,據教育部xx年發布的一項研究報告: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小學就讀的比例,北京為63%,上海為49%,廣州僅為34.6%。學齡兒童中未上學的比例,北京為3.81%,上海為3.56%,廣州高達7.19%。農民工子女半數以上都有轉學經歷,在轉學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辦學校還存在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等行為,而大城市最突出。隨著新生代農民工年齡的增長,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將步入育齡階段,與此相伴,隨遷子女教育問題,也必將越來越成為他們在務工地穩定就業、生活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國際社會的成功經驗表明,社會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農民實現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從農業轉向非農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對于新生代農民工而言,要想實現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目標,必須至少享有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其一為解決年老和疾病時后顧之憂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二為解決失業后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其三為防范淪入貧困境地的最后一張保障網——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據調查,目前新生代農民工中,享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為21.3%、34.8%和8.5%,且不說企業的繳費標準大多以各地的繳費下線為準,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對象為當地城市戶籍人口,農民工基本上沒有享受該項保障的權利。顯然,目前新生代農民工實際享有的社會保障水平,與他們企盼在務工地城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訴求之間,距離還相當懸殊。
(四)職業選擇迷茫、職業規劃欠缺、學習培訓的需求難以有效實現,是阻礙其實現職業夢想不可忽視的因素新生代農民工大多剛邁出中學校門,他們帶著對傳媒中、社會上成功人士的羨慕和崇拜,期盼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美好的夢想。但是,他們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穩定、身份認同尚不清晰,面對鋪天蓋地、瞬息萬變的信息和復雜的社會環境,確定具體職業發展目標的能力仍舊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帶來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們制定及實施職業規劃的能力更低。同時,他們繼續學習的愿望非常強烈,據調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專業技能知識,54.7%的人表示需要學習法律知識,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識,但是,由于閑暇時間較少、下班時間較晚、學習培訓機構距離較遠等因素,導致他們能夠便捷、安全、有效接受專業學習培訓的渠道嚴重匱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發展目標、就業單位頻繁變換,學習培訓的專業技能缺少可持續性或者不適應市場需求。這既浪費了他們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又不利于其人力資本的積累和企業用工的穩定。
(五)情感、精神的強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滿足,是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也是在現實生活中最少得到關注的深層問題新生代農民工正處在交友、戀愛、結婚的黃金期。同時,他們剛走出校門,仍處于“半成人”階段,對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強。由于上班時間長、接觸面較窄、工資收入低、就業行業農民工男女比例失調(建筑業和制造業男性多、服務業女性多),這就使他們普遍面臨想交友沒時間、想戀愛沒人選、想傾訴沒對象的困境,再加上企業管理和文化建設的不足,以及社會人文關懷的欠缺,婚戀和精神情感成為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感情孤獨”已成為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業接受調查的農民工,超過七成將“感情孤獨”作為困難的首選。在實地調研中,透過一些新生代農民工略帶羞澀的話語,常讓我們感到其內心閃爍的隱痛和不安。
(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高等勞動權益受損問題,是其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共同的經濟社會環境,同樣的農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資本狀況,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基本勞動權益實現上與傳統農民工相比雖然有所提高,但是總體境況相似,仍舊普遍面臨著一些共同的、亟待解決的基本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職業衛生健康保障不夠等方面。據一項在廣東的調查,xx年,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61.6%;遭遇工資拖欠的人所占比例為7.1%;人均拖欠工資1538.8元,差不多相當于人均1.5個月的工資。另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發布的xx年流動人口監測報告,60%的農業流動人口就業于工作條件差、職業病發生率高和工傷事故頻發的低薪、高危行業。同時,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僅有60%的用人單位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其中,服務業最差,這一比例只有47.3%12.
黨和政府對農民工問題始終高度重視,近年來出臺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農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隨著我國進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新階段,隨著農民工群體內部出現明顯的結構性變化——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為農民工的主體并必將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該群體具有一些不同于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征、新訴求和新問題,這些訴求和問題的積累已經開始顯露出對我國政治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農民工家庭幸福及其個人發展的負面影響。這就使有針對性地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成為國家發展中事關大局的緊迫問題。
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長期性、城鎮化的過程性、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和社會利益結構的凝固性,使得農民工問題十分復雜。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既涉及農民工的共性問題,又有其群體特殊性。問題的解決既要著眼全局和長遠,著力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進問題的根本解決;又要從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特殊性出發,以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為目標,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最關鍵的環節——就業培訓、住房、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為重點,以素質門檻、學歷門檻、技能門檻、人力資本積累門檻、社會保險繳納門檻和穩定居住門檻等為主要標準擴大戶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力爭盡快取得新進展。
(一)以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重點,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之中要以貫徹中央《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為契機,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應以常住人口為基礎,把農民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發展目標、細化階段任務、保障資源和措施、落實領導和機構分工、完善人員配備。中央政府各相關部門應重點就新生代農民工最需要的職業教育培訓、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會保障、戶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制定專項規劃,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專項規劃。力爭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兩后生”(指初中、高中畢業后未考取大中專院校,又不愿意復讀的學生)80%以上能免費接受一次職業教育,已經進入勞動力市場的農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各地9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能夠進入公辦學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辦學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力爭農民工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醫療保險達到60%以上,養老保險達到50%以上。解決至少20%的外來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力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所有城鎮建立農民工就業-服務-維權-傳染病預防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設施、預算等公共資源的制度,將農民工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并逐漸加大對農民工公共預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應將涉及農民工的就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子女教育、計劃生育、權益維護、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有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并確保用于農民工的預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學、合理地增長。將農民工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使之享受與城鎮職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和統一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農民工居住場所,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民工公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置夫妻房,探索建立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落實以輸入地為主和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政策,加快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落實。開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動,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按照現代城市文明要求規范自身行為,提高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二)通過試行新生代農民工城鎮落戶制度,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戶籍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頸。中央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要求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這為我們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指明了方向。各地應積極、穩妥地創新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對在中小城市、小城鎮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而又放棄農村責任地的農民工,取消準入門檻;在穩定就業前提下,農民工有條件進行投資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住房,或單位提供相應面積廉租公寓的,準許轉入城鎮戶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積極研究放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的相關政策,采取積分制落戶辦法,將教育、技術資格、工齡、社保繳納年限等作為積分內容,優先考慮將農民工勞模、農民工高級技能人才、農民工人大代表等農民工優秀分子轉變為市民。可考慮通過穩定居住、社會保險交納、學歷和職業技術、突出貢獻、人力資本積累等標準,力爭每年解決3%的外來農民工——即300萬人進城落戶問題,以使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能夠轉入當地城市戶口,享有與當地市民平等的待遇。當前的過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會福利,引導人口有序遷徙流動和就業。二是普遍推廣居住證制度,進一步清理取消歧視性規定。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改善縣城和中心鎮的就業創業條件和人居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促進農民工及其家屬向小城鎮聚集。通過不懈地努力,力爭到“xx”期末,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0%.
(三)加強對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實和監管,加大維護新生代農民工勞動經濟權益的力度進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為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創造法制環境和制度保障。針對新生代農民工文化、職業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教育制度、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培訓制度,創新農民工培訓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針對性上崗技術培訓;針對惡意欠薪行為,修改《刑法》,設立“惡意欠薪罪”;針對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方案;針對公共服務享有和傳染病預防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農民工城市公共服務中心指導意見等。
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指導新生代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規范企業經濟性裁員。以中小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接合部和鄉鎮企業為重點,開展打擊非法用工專項行動,督促企業依法規范用工。促進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推動農民工與企業其他職工同工同酬。督促企業改善管理,強化科學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使廣大職工實現體面勞動。以貫徹落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為契機,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加強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保護,搞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格執行高危行業農民工持證上崗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衛生和生產安全。
(四)大力提高農民工的社會政治地位,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人文關懷加大對農民工的輿論宣傳,宣傳黨和國家關于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農民工所作的重大貢獻,引導用工單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進一步營造關心、尊重和愛護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保障農民工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民主政治權利。貫徹落實修改后的《選舉法》有關城鄉居民選舉“同票同權”的規定,制定相關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逐步提高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各級黨代大會、人大和工會代表大會及企業職代會中的比例,增加其參政議政、權益表達、參與決策管理的渠道和機會。注重在優秀農民工中發展黨員,逐年增加新生代農民工在勞動模范、高級技工技師以及有其他突出貢獻者中的比例。
積極組織適合新生代農民工特點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其業余生活。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幫助新生代農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技術技能素質,加強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開展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余文化活動,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強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正服務,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幫助他們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戀愛婚姻問題,為他們組織開展交友聯誼活動,為解決婚姻問題創造條件。
(五)進一步探索新生代農民工維權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形成社會化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相關部門協作的社會化維權工作體制,賦予工會更多的資源和手段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探索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按照促進科學發展的要求,建立農民工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把農民工就業培訓、收入增長、居住、就醫、子女入學和社會保障等基本生活條件改善,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嘗試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培訓教育、住房改善、戶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的新機制和新方法。加強農民工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農民工工作在相關機構和地方的常規化和規范化。完善農民工信息統計監測調查制度和農民工信息網絡建設,提高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的網絡化程度,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區之間農民工工作機構的協作機制,使之在勞務對接、權益維護、信息溝通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借鑒國外解決類似“農民工”和移民問題的有益經驗,為創新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工作提供參考。
(六)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加大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力度,增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對象,創新農民工組織形式和入會方式,通過源頭入會、勞務市場入會、先入會再組織成建制勞務輸出、加強勞務派遣工入會等措施,推進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加強農民工會籍管理,推廣完善農民工“一次入會、持證接轉、全國通用、進出登記”的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健全城鄉一體的農民工流動會員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工會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建設,聘用社會化、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充分發揮基層工會聯合會在組織農民工加入工會中的重要作用,擴大對農民工的覆蓋率。進一步推行和探索會員優惠辦法,拓寬優惠渠道,體現會員與非會員的區別,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農民工自愿入會的積極性。
加強源頭參與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勞務派遣規定》、《企業工資條例》、《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積極反映新生代農民工利益訴求,提出政策主張,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和制度的貫徹落實,督促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開展覆蓋農民工的職代會、工資集體協商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民主權利、工資分配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新生代農民工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會組織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推廣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小額貸款擔保、跟蹤扶持等農民工就業服務。繼續推動“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動的實施,發揮工會“職工就業培訓基地”、“農民工技能培訓基地”的示范作用,開展有工會特點、符合市場需求和新生代農民工要求的培訓,著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崗位培訓,推動落實企業組織農民工培訓的資金補貼政策。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工會的信息交流和勞務對接。積極開展建設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技能和綜合素質,培養造就高素質的現代產業工人。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十一
隨著我省農村信用社農民工銀行卡業務的開通,其方便、快捷的服務受到了廣大農民工朋友的好評,它為廣大農民工朋友們帶來了實惠。但是,這一業務在拓展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宣傳和培訓工作不到位。
自從我省農村信用社開通農民工銀行卡業務以來,許多信用社對該項業務的開通宣傳存在不夠積極主動的現象,或者存在宣傳效果不佳的現象,如很多信用社僅僅是粘貼一下上級單位統一印制的宣傳海報了事,再者就是宣傳沒有針對性,從而使得許多農民工朋友根本就不知道在農村信用社還有這么一項業務,也就使得他們無從知道去哪里辦、怎么辦這項業務。還有些信用社存在培訓工作不到位的現象,如有的信用社網點柜臺操作員工不知道如何辦理該項業務。
(二)農民工銀行卡業務范圍單一和受到時令的限制。
目前,我省農村信用社所開通的農民工銀行卡業務范圍僅僅限于存取款業務,其他的業務功能幾乎沒有,業務范圍單一。況且,我省目前處于勞務輸出大省的地位,農民工銀行卡業務開通后,往往只有在碰到傳統節假日,如春節農民工大量返鄉的時候,才發生有一定的中間業務收入,而在其他時節,各信用社網點的這方面收入都較低。
(三)農村信用社的金融設施建設還有待加強。
農村信用社辦理農民工卡取現業務一般是以柜面業務的方式辦理的,提供不了24小時的atm自動柜員取款機的取款服務業務,這些難以滿足農民工回鄉急需取現的業務服務要求。
(一)加強員工培訓。信用社上級單位應當制作統一的培訓材料,加強對各個網點操作員的培訓力度,讓各操作員對農民工銀行卡業務能更加重視。
(二)開展行之有效的宣傳。我省各縣級聯社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開展宣傳,如可以利用農民工大量返鄉的春節期間做好業務宣傳工作。
(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金融設施建設。要加強對信用社atm機的投放工作,對較大的集鎮,特別是外地務工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都比較集中的集鎮,要設立atm機,以滿足農民工的用卡需求。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十二
農民工是xx區的新型勞動大軍,在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經濟和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民工成為一個典型的弱勢群體,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經濟違法犯罪案件屢有發生,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特別是受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大批農民工提前返鄉,對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帶著這些問題,結合愛民實踐大走訪活動,就當前xx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及因農民工就業困難而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傾向性問題進行了分析研判。
目前,在xx區務工的外來農民工約2萬余人,大多從事建筑、加工、服務等勞動強度大、收入報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區的建筑工地、工廠、飯店、娛樂等場所。外出務工人員6萬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廣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經濟發達城市從事制造、建筑、加工、電子產品生產等工作。
當前,xx區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
(一)經濟上貧困,生活質量低下。
當前,我市60%以上的農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間,只有少數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資。經濟上貧困決定了生活質量的低下,農民工衣著簡樸、粗陋,一般都暫住在工地、廠區或合伙租住于城鄉結合部,由于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大,勞動時間較長,閑暇時間少,基本上處于一種工作、吃飯、睡眠的生活狀態。
(二)中青年居多。
xx區的農民工中約80%是中青年,留在家種田的大多是老人、婦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職業技能差、謀生能力弱。
農民工大中絕大多數為初中畢業,少數為高中畢業,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農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建筑業和加工業等幾大領域,從事普通的勞務性工作,對職業技能沒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較弱。
(四)法律意識不強。
xx區農民工中很多人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學校學到的法律知識很少,從各種途徑接受的法律宣傳教育少,法律意識普遍不強。
(五)具有群體性特征。
農民工一般都是屬于一個地方或區域的,經朋友、老鄉等介紹工作的,很少有單個農民出來打工,呈現群體性的特征。
自20xx年下半年以來,金融風暴席卷全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也逐步凸顯出來,一批中小企業倒閉,就業機會減少,xx區外出務工人員逐步回流,從而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外出務工人員大量返鄉的同時,有一部分不良人員也隨之返鄉,并將外地惡習帶回,給本地治安帶來壓力。
二是外出務工返鄉的人員大多為家里的“頂梁柱”,失業就等于喪失了經濟來源,特別是xx區的偏遠鄉村,家庭孩子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壓力增大,部分人容易鋌而走險,產生過激行為,做出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事。
三是有的外出務工人員長期在外務工,長達數十年之久,在外務工過程中的現實表現本地公安機關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負案在逃或是曾經有過違法犯罪行為人員。
四是今年的就業形勢嚴峻,加之有的單位不講誠信拖欠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和相應救濟手段還很不完善,惡化了農民工生存環境,從而誘發犯罪。
二是以“大走訪”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農民工返鄉情況的調查工作。結合“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轄區,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入戶調查,并召開村(居)委座談會等,全面摸清轄區返鄉農民工情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仔細梳理歸納農民工返鄉原因,并全面掌握返鄉農民工在生產、生活方面的現狀,了解其思想動態;加強同返鄉農民工的溝通聯系,交心談心,身體力行為其解決力所能及的事情,從行動上、言語上正面加以引導。對有不良行為與不良嗜好的人員進行徹底摸排,并積極依托基層群防組織加強情報信息收集掌握,對重點人員要釘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會。
三是建立情報信息分析研判機制,做好社會輿情的監控工作。對目前尚未出現的但可能會出現的各類突發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制定應對預案,超前采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力爭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對轄區的社情進行有效監控,密切關注可能出現的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言論,堅決遏制過激行為,確保轄區社會穩定。
四是強化法制輔導,變盲從為遵從,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對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的法制宣傳工作,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民警將農民工必知的有關法律知識印制成小冊子或卡片發放到農民工手中,讓農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覺維護其正當權益。建立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組織農民工開展法律競賽等有益活動。切實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意識,幫助他們牢固樹立“失業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處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力度。積極協助工商、勞動等部門,嚴厲制裁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為農民工增加就業,并給予有實際困難的群眾以保障、扶持,緩解嚴峻的社會形勢。加強街面及治安復雜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遏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營造一個有條不紊的、和諧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環境。
農民的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大全(13篇)篇十三
全球性經濟危機造成了我國出現了大量返鄉農民工,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受到了中央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國家對農民工培訓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大,培訓的覆蓋面也逐年增廣。據悉,僅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一項,中央財政截至20xx年底就已累計安排補助資金40多億元,同時帶動地方投入培訓資金30多億元。我市也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力度,20xx年計劃組織培訓農民工40萬人,為農民工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各5萬人。對20xx年就讀中職學校的返鄉農民工,每人每年給予20xx元學費和生活補貼,對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農民工,技能鑒定費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費財政補貼標準由50%提高到80%。然而,與之形成反差的是,很多地方主管部門對這樣大的培訓指標非常頭痛,原因是很多農民工對政府組織的免費技能培訓并不買賬。深入探討當前農民工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辦法措施,無疑有助于解決農民工“厭學”的問題,更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
農民工培訓是一項復雜而艱難的工作,盡管政府投入了許多,各級部門也多方努力,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遇到了許多困難和問題。從農民工的整體來看,對文化知識和技能培訓有著強烈的渴求和迫切的愿望,但具體到單獨的個體和實際的培訓工作中時,卻不像當初所想象的那樣,免費培訓農民工就會排著隊來。現實并不是這樣,據調查了解,許多地方的農民工參加培訓的主動性不是很高,不少農民工參加培訓都是各級政府干部動員來的,有的甚至只培訓幾天就不來了,還有的需要給參加培訓的農民工發誤工補貼。而一些有學習熱情的農民工卻由于受環境和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參加培訓。
(一)農民工自身缺乏長遠性思考,思想觀念需要跟新。
首先,農民工受自給自足自然經濟思想束縛,較少考慮今后長遠的發展。其次,不少農民工對未來缺乏規劃,對以后外出打工并沒有特別明確的目標,即便想學一點東西,也不知道該不該學、學什么,學了有什么用。另外,雖然參加培訓的農民工不支付培訓費用,但他們還得出車費、伙食費、住宿費,再想一下這段時間如果不培訓而去參加工作還得掙點錢,就近期利益,算下來還是不劃算。農民工自身思想上對未來沒有明確的打算,導致農民工主觀上缺乏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積極性。
(二)現有的培訓機構和培訓設施分布不合理,覆蓋面狹窄,不方便農民工參加培訓。
無論是公辦培訓機構,還是民辦培訓機構,只要是具有培訓資質、具有一定規模的培訓機構,絕大部分都集中在城區,鎮、村一級基本是空白,而絕大部分農民工都是集中在鎮、村,農民工如果要參加培訓就必須要到城區,這就增加農民工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而且還耽誤農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制約了農民工轉移就業。
(三)培訓課程設置與農民工就業實際需求不相吻合,不能讓受訓者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訓者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當前大多數培訓都集中在計算機、電焊工、廚師、美容美發等專業,培訓項目和培訓時間都根據培訓經費來制定,短期培訓很難讓生手熟練深入掌握一門技術,中長期培訓又無疑增大培訓費用,致使參加過職業培訓的農民工普遍感覺培訓內容用不上,或是深入程度不夠。
(四)農民工培訓工作政出多門,難掌握較全面的信息。
返鄉農民工培訓倍受政府的關注,各部門也都相繼推出與之相關的各種培訓項目,如勞動保障、農業、移民、建設、扶貧、共青團等部門都從各自的業務出發,開展了針對農民工的學歷教育,實用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等,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民工轉移就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各部門之間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缺乏必要的統一、協調和銜接,沒有充分整合資源優勢,不能形成合力。結果使培訓不能與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實現有效的結合,培訓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造成重復培訓,為培訓而培訓,為完成任務而培訓,為應付檢查而培訓,使培訓與就業嚴重脫節。
(五)培訓經費短缺、落實難度大,嚴重影響培訓質量。
按規定農民工技能培訓經費來源有三種途徑:即農民工自己掏一點;企業出一點;政府補貼一點。現實中農民工沒有承擔費用的能力,而企業又沒有承擔費用的意愿,所以農民工培訓主要由政府在賣單,有些地方為了增強農民工的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培訓任務,還給參訓人員補貼交通、食宿等費用,真正用在培訓學習上所剩無幾,培訓內容嚴重“縮水”。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整合資源。
各級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民工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盡快成立一個以地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就業再就業培訓領導小組,大力整合現有資源,發揮各自優勢,理順關系,明確由人力社保部門牽頭,負責整個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統一規劃、協調、組織和管理,其他各部門通力合作,各盡所能、各盡其責,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避免政出多門,互相扯皮的現象,建立一個組織、法規政策、投入、師資、資源“五到位”的、社會廣泛參與的新型農民培訓機制,將農民技能培訓真正納入“有領導、有機構、有秩序、有場地、有內容、有特色、出實效”的正常運行的機制中。要利用在鄉鎮、村設立社保工作機構,加強鄉鎮、村一級培訓基地建設,逐步形成政府統籌、行業組織、多方參與、整體推進,重點依托各類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培訓的工作局面,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
(二)加強信息引導,完善信息服務。
缺乏城鎮用工信息,培訓機構不知道該開展哪些項目培訓,農民工不知道參加什么工種培訓。培訓后不能就業,是目前農民工培訓中普遍存在的問題。造成培訓與就業脫節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及時,有效的用工信息。所以,就業機構應建立用工信息庫,實現市、縣、鎮、村級聯網,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需求信息、工資價位分析、預測和發布,將市內外用工需求及時向農民工發布,使農民工方便了解市場需求信息,并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有選擇地參加培訓項目。另外就業部門還要建立農民工培訓需求調查系統,根據農民工的需求,科學設置培訓項目,豐富培訓內容,采取長訓、短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的方式,走農業技術培訓和二、三產業技能培訓并舉的路子。
(三)規范與拓寬農民工培訓市場。
局,以專業化的培訓機構為培訓承辦主體,進行企業化運作,這樣才能夠為農民工培訓開辟更大的空間;三是靈活設置培訓場地,積極構建縣級、鄉鎮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并以此為主體,將培訓場地延伸和輻射到村社,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安排培訓項目,使廣大農民工在家門口就能接受到職業技能培訓,既能節省時間、節省交通、食宿等費用,又不耽誤農活,既方便農民工參加培訓學習,又提高參訓的積極性。
(四)完善培訓資金投入機制。
建立并完善農民工培訓投資分攤機制,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進行,形成多元化投資格局。首先,政府對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開發人力資源負有重要職責,因此,政府應預留足夠的培訓專款,并保證專款能及時、有效的用于農民工培訓。其次,農民工素質的提高、技能的增強能使所在企業直接受益,因此,培訓應以企業的需求為主體,同時,也應該根據企業的招工情況收取一定的培訓費。再次,農民工參加培訓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資本,政府可以通過建立培訓、鑒定、招工聯動機制,引導農民工積極投資參加培訓,同時,金融機構也可以提供小額低息貸款幫助農民工在就業前接受職業培訓。
(五)加強農民工培訓督導。
主管部門應建立農民工培訓效果評價機制,定期對開展農民工培訓的各類培訓機構的專業設置、培訓內容、課程課時安排,招生情況,學員結業率、鑒定合格率、就業率、培訓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統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以構建評價制度為契機,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督導檢查。防止培訓時間,內容和人員不落實、培訓走場,培訓與就業不對路,甚至借培訓之名,套取政府培訓補貼經費,損害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等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