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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一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干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范、監管不到位,有的鄉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置不當等問題,甚至個別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了嚴重的干群矛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本文以沙洋縣為例,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從開始,沙洋縣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托代理制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運行幾年來,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組建了農村經營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和開通“村級財務公開內容自動生成”系統,保證了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鎮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范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復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復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復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由于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臺賬登記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臺賬登記。如王港村對礦山、魚塘、荒山、荒沙和機動地承包租賃合同沒有存檔保管。通過清理,該村承包租賃礦產資源等項目48個,其中簽訂正式合同34個,以收據代合同4個,未簽正式合同10個。應收承包租賃費119.23萬元,僅收98.22萬元,下欠21.01萬元無賬面反映。沙洋鎮洪嶺村發包漁池134畝,4年來既未向承包戶簽訂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費,村里沒有任何記錄。少數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權謀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戶,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規,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二是有抵扣、結算現象,主要是對稅改財政轉移支付等資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結算,造成村級運轉艱難;三是返還收入不交會計入賬。如在清理中發現,洪嶺村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70.1萬元,有效資產151.4萬元,賬實不符達19.5萬元,大多數為管理不規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范。一些地方存在著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范,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占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著農村“狠人”強占強霸,隨意侵占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干部圖安寧,不愿惹;群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1、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對管理好農村“三資”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二
近年來,曲江街道辦事處全面貫徹市紀委、區紀委各次會議精神,抓住群眾最關心的農村資金、資產、資源“三資”管理熱點問題,強化領導,依靠民主,大膽探索,銳意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集約健康運行,推動了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
農村“三資”管理,容易出現“主體不明、公開不夠、監督缺位”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樹立全新的民主管理觀,采用民主的辦法來解決。在實踐中,我們突出“三個轉變”,注重“三個強化”。
(一)轉變“上級包辦”,強化群眾共管。過去,對農村“三資”管理,是“上面熱,下面冷”,上面管而不緊,群眾想管無力,針對村民自治要求,街道黨工委轉變觀念,著力推進民主理財,把財務管理權交給群眾。我們在各村均建立了3至5人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選舉產生村民監督委員會,有效地發揮了群眾監管作用,依靠民主實現了上級監管和群眾共管的有機統一,各村也形成了,村黨總支班子、村民監督委員會班子、村委會班子,三駕馬車齊抓共管的態勢。
(二)轉變無序管理,加強規范操作。農村“三資”管理,是一個具體、復雜的管理過程,要變無序為有序,才能管住管好。我們通過調查研究,建立了《村務公開實施細則》、《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對村級“三資”管理明確了具體的操作規范,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斷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轉變“一言堂、家長制”,加強法規制約。加強源頭治腐,關鍵是管住主要負責人。過去,有的村干部家長制嚴重,搞一人說了算,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諸多漏洞。對此,我們從思想入手,嚴格落實財經紀律,同時加強票據的規范性和合理性管理,加強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管住管錢的人、管錢的手和管錢的筆。
管好農村“三資”,必須把握重點,大膽創新,用流程圖式的辦法加強管理。我們堅持分類指導,探索總結了一系列操作性強、行之有效的辦法。
(一)立足“嚴”字,強化財務審批。我們在財務審批上,推動四項創新。一是“專有財戶制”。各村在財政結算中心開設專門賬戶,對項目征地拆遷資金、惠農便民政策資金等專項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撥付。二是“一支筆”。即對每筆由辦事處財政核撥的資金,由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審簽。三是“兩公開”。即對村級財務狀況,對村級集體資產收益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到及時公開。四是“三簽字”。即在村級財務支出上,對于單筆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實行“三簽字”,即由經辦人簽字,村民委員會主任簽字,村民監督委員會審核簽章;單筆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向村民代表大會通報并按會議決議執行。創新出思路,嚴管出效益。財務審批四項創新產生良好效果,受到群眾好評。
(二)立足“公”字,強化資產管理。在資產管理上,我們主要是把好四道關口。一是把好登記關。對村級集體資產,及時進行清查核實,界定資產權屬,明確產權關系,搞好產權登記,建立管理臺帳,每半年將資產狀況進行公示。二是把好票決關。處置集體閑置的存量資產,各村委會首先廣泛征求村民代表、黨員和群眾意見,形成初步方案后交各村民代表大會表決,按會議決議執行。三是把好招標關。對資產標的額在大額物品的購置,一律交由市街道辦事處協調請政府采購中心幫助進行公開競價采購;對于小額物品的購置,由各村委會按照公開程序進行處置。四是把好公示關。對處置資產所得及時向村民進行公示,資產租賃收益每半年通過村務公開欄向村民進行公示。由于把好了關口,資產管理得到規范,得到了群眾認同。
(三)立足“活”字,加強資源管理。在資源管理上,我們堅持依法管理、積極對接上級部門相結合,做到管而不死,管出效益。隨著工業的發展招商引資工作的不斷深入,土地資源更加寶貴。在開發利用現有農村土地資源上,我們特別注重了“三個突出”。
一是突出依法管理。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嚴格控制用地增量,努力盤活存量,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村民建統一由市區建設和規劃部門審批,街道做好審批前期的對接工作,對群眾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街道聯合區城管執法分局一律與以拆除,并由各村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公開曝光,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杜絕了建“人情房”,確保了用地管理公開、透明,從源頭上防止了干部行為不廉潔和辦事不公正的現象產生。
二是突出開發增值。我們堅持民主公開程序,通過招商引資、發展三產等形式,開發和利用土地等資源,提高集體經濟效益。如街道新農村新建顧莊農貿市場疏導點工作,解決了村民增收和就業難、村收入少等問題,預計為村集體創收入100萬元,顧莊疏導點的建成堅持民主管理,反復征求黨員和村民的.意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采取“村集體主導、村集體與投資人聯合開發、所有管理市場運作、建設、招標過程街道紀工委監督”的形式,多渠道融資,高標準、經過村民拆遷、建設、攤位招標完成工程建設,促進了周邊市場綜合開發,有力的提高了土地的含金量,村級經濟持續增長。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三
過去由于實行分散財務管理,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組財務、資產、資源管理混亂,干群關系緊張,正常工作難以開展等問題不斷發生,影響黨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制約全鄉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黨委、政府把此次“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視為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舉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
在開展“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前,我們從全鎮抽出40多名群眾代表,和財政所全體工作人員利用兩天時間,結合我鎮各村實際情況,借鑒“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試點鄉鎮經驗,制定出《××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了“三資”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職責。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按照六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
2、調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規范管理;
5、總結經驗;
6、建立長效機制。
實施方案的制定為我鎮開展農村“三資”委托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們依托財政所,成立了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財政所長兼任服務中心主任。按照現代化辦公要求,投資2萬多元對辦公場地進行重新裝修;辦公室進行了粉刷,并配齊了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建成設備齊全、服務優良、電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務中心辦公場所。
1、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3、落實專人負責,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設立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員,負責村級“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
各村“三資”清理工作結束后,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工作進行了評比驗收,召開“三資”工作專題會,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了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部分村機動地、閑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統計工作中,只依據原來的統計數據,未重新統計,導致出現遺漏現象;部分村在對“三資”統計情況公示時未公示明細,群眾產生疑慮;部分村在召開群眾大會時違反規定,參與群眾代表未達到全村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限定各村在兩天內完成整改。
為使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真正實現“開花結果”,我們加強了對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村報帳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培訓。同時,制定了《××鎮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承諾、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資”管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了“三資”委托代理工作的規范運行。
在制度建設中,實行村財鄉管,我們突出抓好財務開支申報審批、審計制度,堵塞漏洞,拒絕不合理開支,做到“八個不付款”:即沒有單據不付款;未經主管領導審批不付款;超越權限不付款;開支不當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數量、金額不清不付款;單據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三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戶核算”,不干涉單位的內部事務,依靠制度、票據、技術手段完成工作,實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規范了管理,加強了約束,同時有效地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我們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員落實是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保證;鎮村配合、上下聯動是做好“三資”工作的關鍵。實行“三資”委托管理后,規范了村組集體“三資”運營,保護了農村“三資”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預防了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了從“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從“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從“暗箱操作”向“陽光操作”的轉變。總的來看,我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此項工作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總體水平還不高,工作中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鎮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四
進一步推動全縣各鎮村(社區)“三資”管理存在問題整改工作落實落細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縣委對織篢鎮、溪頭鎮、新墟鎮、儒洞鎮、塘口鎮5個鎮共30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了專項巡察和“機動式”巡察。12月8日,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對村巡察情況匯報,會上市委常委、縣委書記孫波同志指出,從本輪對村巡察情況看,農村基層“三資”管理亂象較多,問題突出,亟待研究解決。根據孫波同志的要求,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視,要求縣委巡察辦迅速行動,梳理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方面發現的典型突出問題,組織縣直相關部門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運用實現巡察整改工作高質量。按照縣委領導的具體工作部署,縣委巡察辦負責同志于21日組織了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分管領導和業務股室負責人召開協調會,從兩個縣直單位職能職責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層“三資”管理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制度漏洞、機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見。
會議強調,縣直各相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工作責任,抓好孫波書記指示要求的落實;要加強問題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準問題癥結,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要統籌謀劃,分門別類,按不同范疇和領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強單位間的溝通聯系,形成工作合力,補短板、強弱項;要加強制度“廢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強統籌指導,重視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實落地。
根據會議的要求,兩單位以問題為導向,按照各自職責,擬于近期向縣委巡察辦提交相關的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下一步將由縣委巡察辦統籌推動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規范化水平。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五
按照《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報送20xx年食品安全總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悅來鄉認真總結,現將一年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部署。
(一)完善組織機構。成立以鄉黨委書記劉蘭香、鄉長楊小強為組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分管副鄉長周新民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鄉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帥羅和9個村安全協管員,辦公室設在鄉安全生產辦,進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鄉政府主體責任,對全鄉開展食品安全檢查。
(二)安排年度工作部署。20xx年年初,悅來鄉召開年度工作部署會,對我鄉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并在每季度工作會上安排好本季度工作。
(三)落實工作責任。20xx年年初,悅來鄉與上級簽訂20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與全鄉9各村、2家食品加工企業、17家農家樂、7家食品流通經營企業、2所學校、醫院和獸防站簽訂了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一)定期、不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檢查。一是每季度例行安全大排查,對全鄉境內食品加工流通經營企業、企業和學校食堂、農家樂、小飯館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并上報。二是信息員每月向鄉上報告本村范圍內巡查檢查的情況,并報告紅白喜事宴席準備情況,鄉安辦及時下村檢查。三是開展生豬屠宰加工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了鄉肉聯廠、鄉內生豬屠宰場點、鄉內飼料銷售大戶、鄉內獸藥銷售門市和鄉內大型養豬、養雞、養羊場。檢查了生豬屠宰檢疫制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制度。檢查了飼料添加瘦肉精及其違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未發現一起違規違法行為。
(二)宣傳貫徹新《食品安全法》。
選擇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宣傳形式,在各行政村、企業、學校開展生動活潑、富有實效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開展食品安全知識“三進”活動。
1.食品安全知識進農家。充分運用廣播、標語、圖片、墻報、宣傳資料等形式向廣大村民宣傳新《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目前發放宣傳資料共計478份,懸掛橫幅3幅。
2.食品安全知識進集鎮。利用趕場天向村民宣傳食品安全重要性和食品安全內容,提高村民科學消費水平和鑒別、抵制問題食品的能力。
3.食品安全知識進學校。與學校合作,利用學校墻報、板報、班會活動、知識競賽、開設食品安全課等多種形式和載體,引導學生形成科學、安全、合理的飲食習慣,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20xx年8月22日,召開了新《食品安全法》宣傳培訓會,鄉全體機關干部、村三職干部和安全員、鄉境內涉及食品安全企業和超市經營代表參會,開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集中培訓學習。
(三)進一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專項整治。
通過對重點品種和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與我鄉各食品加工流通經營企業、飯店發放告知書,做好食品安全檢查登記,檢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對2家食品加工企業檢查了相關產品加工設備設施;檢查2所學校食堂和8所企事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情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檢查26家餐飲服務單位餐具、飲具等食品用具使用、消毒和食品貨物衛生情況;對18家超市、小商店執行了食品進貨查驗、從業人員健康情況、庫存食品是否過期變質檢查,要求各食品生產銷售單位按規定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要求各食品生產銷售單位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產經營侵權仿冒和“五無”食品,嚴禁生產經營“兩超一非”等劣質食品。排查做到了全了解全覆蓋,并建立相關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在檢查過程中未發現違法違規現象,沒有發現食品衛生安全隱患情況,更沒有發現“地溝油”、“地腳油”生產和使用情況。但因農村食品市場,商販流動性大,無證小商販管理存在難度,仍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開展此項工作,并加大多區域、多部門聯動合作,逐步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確保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四)進一步做好群體性聚餐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安全。
根據食藥局對鄉廚管理培訓相關規定,悅來鄉于20xx年1月14日-16日,對全鄉境內鄉廚進行了摸底排查,了解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各村安全員、鄉廚進行了群體性聚餐管理申報程序培訓,強化各村對群體性聚餐的監管、上報責任,同時要求承辦宴席者在舉辦宴席前簽訂《悅來鄉群體性聚餐安全承諾書》,嚴格按照承諾內容進行宴席舉辦,并完善了《農家宴請臺賬》,進行動態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安全。一年來全鄉共檢查規模群體性聚餐10余次,均按相關規定和流程辦理,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年來,我鄉食品安全方面沒有發生一起事故,更未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但是,我們不能放松警惕,安全工作永遠在路上,我們只有以高度的重視和全方位部署,確保各項檢查落實整改到位,將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烙在群眾心中,才能確保食品市場的安全。20xx年即將結束,我們將進一步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全鄉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讓全鄉人民過上一個安全的、穩定的、和諧的節日而奮斗。
根據縣政府年初與我鄉簽訂的《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和夾食安辦[20xx]3號文件的要求,我鄉黨委政府認真履行職責,主動扎實工作,確保轄區內食品安全,現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是領導機構落實。政府成立了鄉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為鄉長干杰,副主任為副鄉長xx成員單位有社會事務辦、農業服務中心、黨政辦、衛生院、各村。
二是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落實。鄉政府設立了鄉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副鄉長楊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各村村委員會主任具體負責轄區范圍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接受縣食藥局的委托,任本村食品安全監管協管員。
三是落實了工作責任。鄉食安委負責對全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領導,鄉食安辦負責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和日常事務處理,各村村主任負責本村范圍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并具體負責轄區內群體性聚餐的申報、監管、資料報送。
在抓好以上幾個落實的同時,政府主要抓了幾個工作重點工作:。
一是狠抓了食品安全宣傳和培訓。在各村都設立了食品安全宣傳欄;在各種會議上也都要講食品安全工作,政府除了組織鄉村廚師、副食品店經營者、小作坊經營者參加縣食藥局舉辦的培訓,還在街道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咨詢并發放宣傳資料。
二是特別重視并抓好農村群體性聚的監管工作。要求各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必須做到,屬于監管范圍的群體性聚餐必須每起都要申報并監管到位,政府強化工作監督并將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村級目標考核。
三是重視學校師生的食品安全,組織鄉食安辦人員到學校、幼兒園檢查食品安全情況,督促學校、幼兒園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規范,經常排查并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
四是在五一、中秋、國慶期間,組織人員開展食品安全集中檢查,主要檢查副食店,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五是認真開展了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專項整治行動。對我鄉經營者的違規、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規范食品市場經營行為。
通過以上工作,宣傳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知識,提高了廣大群眾和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但是,目前我鄉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形勢仍然不容樂觀。
1、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還比較差,不少食品經營者守法經營意識較差。
2、食品生產環節,特別是農牧產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存在很大難度,各種農藥、化肥、獸藥的使用,各種添加劑和添加物的使用很不安全,也很難監管到位。
3、食品安全執法難。執法依據不足,存在法律空白,執法力量不夠,執法條件較差,群眾和經營者的法治意識差。對于鄉政府來說,執法主體資格缺乏、沒有執法專職人員、監管協管人員缺乏專業知識和水平,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其他工作任務多等等,導致執法或協助執法困難。
4、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經費保障,無食品安全方面的專項財政預算。
今年來,伏龍鄉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正確領導和食藥所及相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加強領導、采取措施、狠抓落實,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深入推進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全鄉食品市場秩序安全穩定,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現總結如下:
一、基本概況。
伏龍鄉位于縣城東面10公里。轄區總面積28.5平方公里,轄12個村(社區),73個村(居)民小組,總人口11000余人。轄區內現有副食品經營戶28家、熟食品經營戶2家、屠夫12人、餐飲經營戶8家、鄉廚6人;村衛生室8個、藥品經營戶2家、酒類經營戶3家、小作坊4家、茶館13家。整個監管對象呈現出點多、面廣、量大的特點。
二、主要工作。
1、強化領導,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網絡建設。
食品藥品安全是關系到全鄉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大事。鄉黨委、政府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全面抓好了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并將工作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為此,調整充實了伏龍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鄉長陳信親自擔任組長,分管副鄉長袁倫林擔任副組長,片區食藥所、工商所、派出所和鄉衛生院、畜牧站、學校和12個村(社區)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組成;調整并充實了鄉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和考核機制,對不履行職能造成重大影響或后果的,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鄉政府與各相關單位、12個村(社區)簽訂了食品藥品監管責任書,明確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體系。
2、落實責任主體,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
堅持監管為重、重點突破、動態監管、用制度監管,形成工作常態。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各類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會制度,堅持一季度一次例會,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計劃、有要求、有步驟地順利開展;二是建立檢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動和平時抽查、專項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轄區內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鹵制品、熟食品)、食品經營(農貿市場、超市、食品店)等進行檢查。三是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屬地管理”的要求,將食品安全管理強化延伸到村社,建立日常巡查、監督管理、報告制度,鄉食安辦定期對村(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食品安全管理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單位負責人、村(社區)干部進行約談和問責。
3、加強宣傳,提高食品藥品安全意識。
樹立以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本的理念,從提高群眾和經營業主的`思想認識著手,引導經營業主自律規范、誠信經營、對超市、市場出售的商品、食品推行以索證索票為主要內容的準入制度,對三無產品(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單位)一律不允許進入超市、商店和市場,不允許銷售不合格、超過保質期以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與此同時,我們把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提高群眾食品安全意識作為重要內容。一是逢會必講,鄉村干部會、村組干部黨員會、戶長院壩會必講食品安全;二是利用場鎮led顯示屏,宣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三是利用逢場天開展宣傳咨詢,發放宣傳資料、手冊進行宣傳;四是張掛標語、村務公開欄、展板等進行廣泛宣傳,增強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意識。20xx年,共召開鄉村干部會1650人次、村組干部黨員會3200余人次、戶長院壩會1余人次;開展了宣傳咨詢活動2次,共發放宣傳資料2500余份,接受咨詢1500余人次,張掛標語60幅、12個村(社區)公開欄分別公開4次、制作食品安全展板13個,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4、突出重點,抓好薄弱環節。
(一)開展了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專項檢查、酒類生產經營專項檢查以及重大節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和檢查工作,集中時間和人力聯合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二)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牢固樹立“學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提高學校師生的食品安全意識,落實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項監管責任。學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動、校園板報、廣播等多種宣傳形式,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時,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到學校食堂進行檢查。全年到學校檢查8次。
(三)狠抓農村群體性聚餐的管理。嚴格執行群體性聚餐申報、審核、現場監管等制度。一年來,全鄉共申報群體性聚餐85件。其中村監管的77件、鄉現場監管的6件、食藥所現場監管的2件,未發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強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日期間,為讓全鄉人民過上一個安定愉快的節日,鄉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自身實際,對轄區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認真謀劃,及早部署,全面檢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組織鄉食安辦人員對轄區內的食品加工點、商店、食品攤點、學校食堂、藥品經營單位等進行全面的食品安全、醫療安全大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種隱患。加強應急值守工作,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各種通訊暢通。要求各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和食品安全信息員切實履行職責,及時了解村(社區)內食品安全情況,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堅決杜絕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取得的成效。
我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鄉的重大民生工程,通過強化領導、加強宣傳、落實責任、突出重點,推動了我鄉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實效,確保了20xx年食品安全“零投訴”、“零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重機制、抓落實,工作機制進一步夯實。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把開展食品安全工作作為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簽訂目標責任書,將食品監管工作細化到村、落實到人。
二是重完善、抓普法,食品藥品安全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加強宣傳。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宣傳,通過會議、標語、公開欄、展板、宣傳單等方式,向群眾宣傳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食品安全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識假辨劣能力和維權意識。
三是重監管,抓重點,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合力進一步強化。先后4次組織協調片區工商、食品藥品監督所等相關部門,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國慶中秋”等各類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快速處置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經營者、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廣大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自我保護能力和維權意識有待加強,需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三是食品安全信息來源及信息量偏少。四是我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點多面廣,一個鄉兩個集貿市場,商業區塊分散,距離遠,監管任務重,監管戰線長,外加成貴鐵路和即將開工的仁沐高速路建設施工企業食堂的監管工作,亟需配備執法車輛和給予必要的辦公經費支持。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20xx年我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固強補弱、抓住機遇、扎實工作、銳意進取,確保全鄉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構建平安伏龍、和諧伏龍。
一是繼續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重點宣傳食品安全科學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著力提高鄉、村(社區)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能力。
二是要繼續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排除隱患。要做好日常性檢查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確保食品安全。由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涉及面廣,監管環節多,加大投入,確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開展。
三是努力探索鄉村組共管、群眾主動參與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六
職位名稱:
檢測員;。
工作地區:
湛江市;。
待遇要求:
可面議;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職時間:
可隨時到崗。
技能專長。
語言能力:
計算機能力:
教育培訓。
教育經歷:
時間。
所在學校。
學歷。
廣東食品藥品職業學院。
專科。
培訓經歷:
時間。
培訓機構。
證書。
工作經歷。
其他信息。
自我介紹:
誠實,有責任感。
發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聯系方式。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七
我村以農業為主,經濟來源較為單一,嚴重制約著本村經濟的成長,我作為村主任,積極與村支兩委班子一方面結合我村實際形成共識,另一方面積極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緊緊圍繞帶動村民群眾增收致富,積極想方設法幫助群眾解決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重點圍繞村容村貌、道路交通、水利設施、村民活動陣地建設等,促進農村群眾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提高群眾生活品質,本年主要為人民群眾辦了以下幾地方的實事:
1、調整土地。為確保土地種植規范化、合法化,我將本村土地開展調整,加大了對土地承包問題的監管力度。
2、修建水庫、挖渠道。長期的農村工作使我意識到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為此在村財力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我帶領村兩委采取向上爭取、自身擠壓、群眾集資的辦法,開展水利設施的修復和完善,修建水庫、挖渠道以保證農田用水,生產交通的暢通。
3、和村干部一起做好農村新型醫療保險和新型養老保險的宣傳和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政策,講明利弊關系,引導村民轉變意識,提高認識。
4、幫助養殖戶做好消毒和防疫工作。我村共有養殖戶50戶,以養奶牛為主。每年的防疫和消毒工作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關系到農戶的切身利益,這項工作為農戶解決了后顧之憂。
5、清理街道,對村容村貌開展衛生整治。在上級的組織領導下,我帶領班子一班人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引擎”,圍繞“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的規定,加大村內臟亂環境的治理力度,使村容村貌得到極大的改善,深受領導和村民的好評。
6、成長入黨積極分子,推動黨建工作。按照上級的規定,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引導,把其中的優秀分子吸引到黨組織當中來。在現實操作中,堅持高標準、嚴規定、依黨章、按程序的方針,積極慎重的做好成長黨員工作。
8、看病難問題明顯改善。自建立醫保制度以來,通過村委會和村民組長的努力工作,連續兩年醫保參合率達100%。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的生活得到妥善的部署和保障。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八
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06年底,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成立了鎮集體資產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統一協調,由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07年初,我鎮成立了以紀委為主體的鎮集體資產監管辦公室,配備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同時配備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辦公室也多次對村級監管員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集體資產的水平。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兩年(2007至2008年)的時間,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26種,總結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編資料5冊4卷。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監管辦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惠農資金清查登記表》、《貨幣資金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特別是林業資源,按林改面積為基數,按照當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類登記,并備份合同向監管中心備案,對一些面積,數量有疑義的資源、產權,進行實地丈量、核實、界定。
(三)實事求是,合理處置。
摸清家底后,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審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實有和虛有進行界定,由“中心”指導村做出財務調帳和銷帳,兩年共盤點處置195萬元的不實資產。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處理意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后予以公示,無異議之后,填寫集體資產處置審批表,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才能進行資產處置,處置結果張榜公布,并將處置結果報鎮監管辦備案,會計服務中心調帳、銷帳。
(四)明晰臺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簽后,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后的實際情況建立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經濟合同臺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臺帳,各種臺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監管辦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范,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并建立經濟合同管理臺帳。通過清理,進一步規范各類經濟合同350份,標的額50多萬元,真正做到村級資金來源清楚,依據清晰。
(五)、精心組織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008年認真執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抽調財經所骨干組成審計小組,對各行政村的“三資”管理狀況進行了審計,清理審計資產總額達到1000多萬元,鎖定村級債務193萬元,審計中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50筆,25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55%。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戶,統一報帳。
成立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財經所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二十六個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會計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圖》、《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
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五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并簽署意見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要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
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監管辦深入村組核查有關經濟往來賬目,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要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入賬時,應當留存會議記錄和相關合同等資料備案。
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村民有權到“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不得拒絕。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九
為扎實推進我鎮“陽光村務工程”和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涇三清辦[20211號《關于開展涇縣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的統一部署,我鎮以琴政[20xx]110號文件立即下發了《琴溪鎮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并在全鎮全面展開,現將主要工作實施情況匯報如下:
我鎮是一個以農業為主,工業經濟快速發展的鄉鎮,全鎮總面積93.12平方公里,轄8個行政村,153個村民組,總人口為19389人,我鎮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從六月初啟動以來,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將“三資”清理列入全鎮7月份重點工作,扎實推進。鎮“三資”清理領導組,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截止7月底,全鎮8個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程序,并按照有關規定,召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依法對各村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了確認,8月10日前匯總、上報至鎮“三資”清理辦公室。
1、成立一個組織。琴溪鎮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組,下設業務指導組、維穩組和督查組。
既要按照“六個程序”操作、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又要做好處置和化解“三資”清理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農村社會穩定。領導小組還制定了實施方案和詳細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務落實在時間段內,把人員落實到任務上。村級也成立了以村兩委為主要成員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村級“三資”清理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
2、抓好二個到位。
一是宣傳發動到位。鎮利用會議、培訓、走訪、標語、公示欄等各種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的意義、目的、步驟、方法、程序的宣傳發動,把政策交給群眾,激發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熱情。
二是培訓到位。鎮多次以以會代訓的方法,對鎮、村兩級的干部、業務指導組、維穩組、督查組人員、村民小組組長進行了業務培訓,提高了鎮從事“三資”清理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素質。為了營造濃厚的清理工作氛圍,激發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熱情,縣里要求“抓好發動,打好基礎”,在村一級重點開好“三個會”,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眾明確清理工作目的、任務、要求,積極主動地參與清查工作。
3、開好三個會議。即:
一是開好村兩委擴大成員的思想統一會。村兩委召開吸收部分群眾、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村民代表參加的擴大會議,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對“三資”清理工作作出時間、任務部署,成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摸清家底。
二是開好清查核實小組會。村清查核實小組均有7—9人組成,成員為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組長、老黨員、村民代表、群眾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組一個班子集中清查,實地清點、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對資源、資產清查進行實物拍攝,如實登記,做到不重、不錯、不漏。
三是開好公示確認會。琴溪鎮村級對“三資”清查結果以書面、公示欄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張貼予以7天的公示,設立意見箱,收集群眾反映的意見,接受廣大村民監督,進一步核對公示,并對公示情況進行實景拍攝,留存檔案;在公示的基礎上,開好黨員、群眾、理財小組組長、村民代表參加的村民代表會,學習有關文件,由村清查核實小組組長宣讀清查結果,進一步征求意見,對“三資”清查結果進行確認。
4、做到四個強化。
琴溪鎮在“三資”清查過程中,一是強化思想認識。琴溪鎮黨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資”清查工作,把“三資”清理工作作為當前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舉措,集中時間,集中人力,有步驟地扎實開展工作。
二是強化措施。在組織上,主要領導親自抓,紀委書記協調抓,農經站靠前抓,村兩委具體抓;在指導上,鎮不僅建立了鎮干部聯系村指導責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領導帶領工作人員還到各村巡回宣傳政策,指導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組逐物逐件逐地進行清查,并攝像留存;在公示確認上,力求擴大知曉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見,還組織各村互審,逐村審核通過,以防重、漏、錯現象發生,力保準確、公平、公正。
三是強化力度。琴溪鎮把7月份作為突擊月,列出清查時間安排表,規定清查、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驗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體時間要求。同時把這次工作結果作為考評鎮村干部的主要依據之一。結合這次清查還開展了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進一步規范完善了村級財務管理。
四是強化程序。琴溪鎮規定不僅“六個程序”不能少,還要確保程序的質量,做到規定的動作要到位,自選的動作要創新,同時,根據全縣7月25日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第二次會議具體要求,我鎮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開了全鎮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動員、再推進工作會議,回顧總結了全鎮前段時間工作開展情況,并根據全縣統一要求,全省統一解答口徑,認真分析了各村的實施進度和工作開展情況,鎮業務指導組對各村上報清查表進行了嚴格的審查,并開展村與村之間,部門與條塊之間的互審工作,進一步做好查遺補漏,力爭準確無誤,真正做到了規定動作不走樣,創新動作更務實,扎實的工作作風,使我鎮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推進。
一是認真做好全鎮“三資”清理工作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二是對各村經過審核通過的“三資”情況和清理處理結果要再次在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接群眾監督,同時,建立各村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臺帳,對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進行登記、歸檔,并據實反映,“三資”的數量、種類以及經營使用情況。
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建立完善村級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組鄉鎮成立“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推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為推進“陽光村務建設”夯實基礎。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業局農經總站和全縣20個鄉鎮29個村的“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巡察。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發現較多村存在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的情況。例如橫溪鎮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埠頭鎮大莊村無臺賬等。
2.“三年一輪審”制度未有效落實。全縣20個鄉鎮都是以清理代替審計,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輪審制度。
3.代理中心辦公場所未能做到獨立。部分鄉鎮的“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公場所未按照有關要求做到獨立設置,如南峰街道、步路鄉、淡竹鄉、田市鎮、雙廟鄉的代理中心均設立在便民服務中心,與接受對外業務的民政、殘聯、市場監督等一起,以開放式窗口的形式設立,票據安全及審核環境受到影響。
4.一村一賬戶、一村一賬套(賬套是指存放會計核算對象的所有會計業務數據文件的總稱,賬套中包含的文件有會計科目、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未落實到位。(1)自然村賬戶未及時注銷。此次巡察中發現全縣還剩67個自然村賬戶未注銷,截止目前僅剩湫山鄉湖頭、黃寮2個自然村賬戶因法院凍結湖頭村賬戶未注銷。(2)賬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賬目未統一納入行政村的賬目中。如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隊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將該款項支付給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處置,處置情況沒有在村賬中體現。
5.財務公開制度未有效落實。(1)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財務公開表無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財務公開無簽字、無蓋章;部分村財務公開表沒有每項列出明細清單。(2)鄉鎮未對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形成有效監管。鄉鎮對村級財務公開未形成定期檢查制度,也沒有對村級財務公示進行痕跡管理,保存影像資料。
6.村級工程相關招投標規定不完善。村級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無相關招投標規定,規范性低。
7.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出于村民自治,情況復雜等原因,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監管較少,例如三年一輪審”工作流于形式;對此次農村財務公開app推廣不重視,較多鄉鎮未及時開展宣傳推廣。
(二)“三資”管理、經辦人員精力不到位、結構不合理。
1.農經員未做到專職專用。在現有的農經員隊伍中,各鄉鎮基本配備有1-2個,但農經員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大部分鄉鎮的農經員都兼任駐村等其他鄉鎮工作,身兼數職的不在少數;個別鄉鎮農經員缺位,由其他人員代替,例如安嶺農經員邱金金借用組織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進公務員暫代,溪港鄉農經員空缺由林科員暫代。
2.代理會計隊伍穩定性差、部分人員業務素養偏低。鄉鎮代理會計,無編制,屬勞務派遣,每月報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導致代理會計經常離職,隊伍穩定性差;部分鄉鎮代理會計為非財會專業畢業,缺少專業會計業務素養。
3.部分代理會計未能專職專用。部分代理會計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駐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會計,其中一名兼網格員。上張鄉、皤灘鄉、淡竹鄉的代理會計均兼駐村干部。
4.代理會計配置不合理。一類鄉鎮工程量大,項目經費支出頻繁,往往一個村級或社區的工作量超過三類鄉鎮的總和,但代理會計只有2名。
5.村級“三資”管理隊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對“三資”嚴格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財務業務知識,村監會主任、報賬員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業務培訓效果很差,業務知識還比較模糊。(3)村級報賬員年齡普遍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同時村級報賬員無固定報酬,工作量大,待遇低,從客觀上造成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困難。
(三)農經員、代理會計履職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級報賬員按時結報并及時記賬、結賬工作。普遍存在村級每月結報不及時的問題。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4號憑證“枕芯、枕頭、棉被61390元”,發票背面注明“2014年農家樂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計結報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計結報一次。
2.對村級收支票據審核把關不仔細。
(1)未見清單、未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未提供合同、協議等支付材料。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7號憑證,“苗木款99500元”,無合同無清單;湫山鄉楊岸村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單。
(2)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相符。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號憑證:“付張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資82600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0日“黨建牌材料及工資98972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1日“紅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資22585元,發票開“綠化苗木”。
(3)不能報銷的予以報銷。湫山鄉楊岸村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1380元;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村兩委獎勵后山根小學8000元。
(4)無依據入賬。如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號憑證,一事一議路基建設補助29萬及2018年1月31日5號憑證舊房拆遷補助56.2萬元,代理會計做賬時未附銀行進帳單。
3.賬務處理不規范,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如淡竹鄉下葉村賬面余額與實際銀行賬戶余額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項未及時入賬);步路鄉2018年7月31日40號憑證煤氣公司鋼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計600元,科目應記“其他應收款-押金”錯記入管理費列支。
(四)村級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
1.部分村還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如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號憑證收入5筆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在工程款的支付過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銀行轉賬支付,而是以現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鄉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號憑證顯示一筆鐵索橋測量費15000元,用現金支付;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號憑證付新農村建設材料款128409元,用現金支付。
3.集體舉債、大額資金使用未按“五議兩公開”程序規范決策,風險較大。
(1)集體舉債不規范。集體舉債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如湫山鄉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號憑證,向蔣文東借款10萬元,未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集體舉債無銀行進賬記錄。如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萬和2萬,9月27日借款10萬,10月19日借款5萬,共計23萬,村基本賬戶無銀行進賬記錄。
(2)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園村2018年1月22日25號憑證付2016年、2017年誤工補貼151117元,沒有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田市鎮2018年11月1日16號憑證,前景村青垚塘水庫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約定工程款46.3萬元,未附招投標相關資料,所附村民代表會議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僅有14個村民代表簽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條抵庫。廣度鄉朝陽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條29619.7元。
5.工程變更無相關手續。如下各鎮羊棚頭村2018年5月31日記賬憑證,支付30萬瀝青路面工程款無合同,此工程為追加工程,未公開招投標,未簽訂合同;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22號憑證,“百姓舞臺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為198000元,未見工程量增加相關依據。
建議參考類。
1.橫溪鎮后山根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發放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黨員會議,2017年11月15日黨員會議)。
2.湫山鄉楊岸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計1380元。
3.廣度鄉朝陽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黨員會議學習費用6000元。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
(1)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強化村級主職干部“三資”管理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清理)工作。
(2)突出落實鄉鎮(街道)的監管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面規范化建設,切實將“三資”監管主體責任制落實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轄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3)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監督。
(1)加強鄉鎮(街道)農經隊伍建設。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調研,按人口規模提出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農經員的配備建議,確保農經隊伍與當前所承擔的村“三資”管理等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街道)要保持農經干部的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或抽調,做到專職專用。
(2)加強代理會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力量。根據工作實際配齊配強代理會計力量。二是保障代理會計工資報酬,確保隊伍相對穩定。適當提高代理會計工資報酬,建議與鄉鎮臨時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獎懲制度,制訂代理會計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對代理會計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
(3)加強村“三資”管理業務力量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村級出納、報賬員從業資格管理,建議對村級出納、報賬員實行上崗培訓和每年輪訓。二是逐步規范提高村級出納、報賬員的薪酬及養老保障。
(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
(1)縣鄉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縣級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鄉級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
(2)加強審計結果應用。1.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實行“回頭看”,加強監督檢查,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處理;2.將普遍性、制度性、規律性的問題形成審計專報上報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
(四)以規范運營為重點,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1)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強化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帳制度、承包租賃出讓等制度的執行規范,并報鄉鎮(街道)備案。
(2)規范會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集體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解入村銀行賬戶并登記入賬,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嚴格對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支付方式的審核,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銀行轉賬,嚴禁用現金支付,不得委托結算。實現資金收入時,應當使用發票或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并建立健全票據領用、使用、核銷制度。發生支出事項時,應當按規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憑證。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等票據報賬時,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
(3)規范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和壓縮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干部報酬要堅持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原則。嚴格執行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預算預警管理制度,落實村級行政事務“零招待”;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嚴厲禁止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行為。
(4)規范村級債權債務管理。1.規范集體舉債程序,集體舉債必須嚴格按五議兩公開程序操作。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和控制,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機構要進行風險提示。3.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要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為前置條件,涉及重大事項的合同要報鄉鎮(街道)備案。4.重視抓好承包經營合同、租賃協議的結算和兌現。5.鄉鎮(街道)要積極依照有關政策法規,解決好有關集體“三資”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
(5)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表格清單格式,實行全縣統一模板;涉及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及使用情況等事項進行專項公開;實行村級財務公開痕跡管理,對每月的財務公示進行拍照上報鄉鎮農經站留存;落實村級財務公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建議列入村監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員保障,確保各村錄入信息及時準確,做好農村財務公開app運用。
(五)以問責考核為抓手,鞏固監管工作成效。
(1)明確職責,強化行為規范。縣農業主管部門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未做好農經業務指導工作;二是未制定全縣“三年一輪審”計劃。鄉鎮(街道)應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鄉鎮(街道)農經農經員、代理會計未專職專用的;二是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機構、辦公設施等配備不齊全,造成“三資”代理不能正常運作,影響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的;三是沒有制定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具體規定或管理監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實“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整改意見、處罰決定監督落實不到位的。
(2)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在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村監會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組織部門要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的工作態勢。
(3)強化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問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賬超過3個月的,列入財務整治重點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出現《辭職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及時啟動辭職程序。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集體理財的、對集體合理性開支拒不理財簽名或抵制理財的等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經屬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警示不糾正的,應按程序建議依法罷免。
要求各鄉鎮以此次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全面開展本鄉鎮各村自查自糾,由此及彼,由點到面,舉一反三,著力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一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一直是農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環節。去年以來,博湖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把加強農村“三資”管理作為重要抓手,堅持公開、民主、規范的原則,全面打造村級“陽光”財務,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健全“三資”管理制度。縣委、縣人民政府先后出臺《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實施方案》、《關于規范村集體資產承包經營的通知》、《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資產評估制度、公開招標制度、財務年檢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農村“三資”全面實行規范化管理。
二、實行委托代理制度。從1997年起,在全縣6個鄉鎮26個行政村實行“村賬鄉管村用”,由各鄉鎮農經站統一代理各村賬務,做到“四統一”,一是統一銀行賬戶。在農村信用社設立“村集體專戶”,各村的自有資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資產處置和資源開發變現收入等,全部納入“村集體專戶”,由鄉鎮農經站以村為單位分戶記賬核算;二是統一審核把關。村級日常開支實行即支即報,重大項目開支,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研究,報鄉鎮政府同意后,由鄉鎮農經站辦理撥款手續。三是統一代理記賬。各村取消會計和出納崗位,改設一名報賬員,負責向鄉鎮農經站報賬。每張入賬票據須經過村組織負責人審批,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然后經過代理會計復核和鄉鎮農經站站長審驗后方可入賬。
三、村級財務集中清理整頓。
年初,縣農經局財務審計人員對塔溫覺肯鄉的6個村和查干諾爾鄉的1個村進行了財務審計,審計金額達65萬元。對6個村2003年以前的帳務進行了整理。
四、完善財務審計制度。一是實行季度聽審制度。鄉鎮紀委每季度召開一次村紀檢委員會議,聽取上該村一季度“三資”管理情況,發現有問題的村或個人及時進行教育,對查證屬實違紀的堅決查處。二是實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在村“兩委”班子換屆前,對村干部在任期間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集體資產和資源的管理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三是實行農村集體財務“三年輪審”制度。每年由縣農經局確定部分村進行常規審計,每三年對全縣村級財務審計一遍。四是實行項目竣工審計。5萬元以上的村級新建項目,必須經縣審計部門審計后,方可進行竣工決算。
五、開展一事一議活動。我縣各村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向農牧民籌資籌勞。籌資籌勞時由村民委員會事前作預算,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將籌資籌勞情況報鄉農經站審核,經鄉人民政府審批,縣農經局備案。村委會向農民籌資時按“民主議事,上限控制,專款專用,張榜公布”的規定執行,籌資款完全用在議事項目上,沒有挪用現象。村級接待費均為零控制。今年,全縣開展“一事一議”共9次,村級集體收入105萬元,集體土地6819畝,發展村級公益事業投入資金305萬元。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二
2、清理核查到位。我鎮各行政村嚴格按照清查、評估、整改、公示、登記“五步法”,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做到先清賬內、后清賬外,先清資金、后清資產資源。在村級“三資”清理登記完畢后,各村進行嚴格審查,再由各村向群眾進行張榜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村委會負責人、村紀檢委員、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清查人等簽字蓋章后上報,建立農村集體“三資”明細臺帳。力爭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項。
3、監管平臺到位。我鎮成立了以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完善了相關制度流程。
4、制度落實到位。按照“三資”監管工作要求,我鎮、村組建立健全了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農村集體“三資”民主監督等制度并上墻,認真按照各項制度要求規范操作,嚴格管理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實行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擴大了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使農村集體“三資”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監督不嚴造成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失,維護了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利益,從源頭上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
得付現;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執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制度,每季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及農廉網上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大額度資金使用方面,嚴格執行村兩委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手續,嚴格審批程序,使資金運轉公開、透明、安全。
2、資產資源管理日漸科學民主。到目前為止,我鎮22個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資產資源清產核資等前期準備工作,明晰了產權,建立了臺賬,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各村專門組織村民代表召開會議對資產資源價格進行評估,真正讓群眾參與到三資管理工作中來。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階段,對登記的數據、臺帳等資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廣納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防止資產資源漏登、錯登。在建立資產資源臺帳過程中,將500元以上固定資產和資源情況一一登記,做到帳物相符,所有權和使用權明晰。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都經過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都要經過村“兩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再依法簽訂承包、租賃等合同,資產資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學。
1、“三資”管理更加規范。“三資”監管工作的推進,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資金及債權債務情況,資產的種類、價格及使用情況,資源的四址界限、面積、發包租賃等情況,進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時,我鎮實行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村級設立民主理財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監事會,對資產、資源實行價格評估,使確定的資產、資源價格更加科學、合理,對資產、資源的處置更加嚴格、規范,防止了集體資產、資源流失,提高了經濟效益。
2、村級財務更加透明。在“三資”監管工作中,各村專門設計了財務登記明細表,將村級債權、債務、收支等情況一一登記,按照村務公開的要求,每季度在公開欄公開一次;涉及“一事一議”、惠農資金和重大工程項目等方面內容按進行月公開,力爭做到陽光透明,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3、干群關系更加和諧。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上級糾心、干部費心、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一旦處理不好,很容易誘發不和諧音符。通過這次“三資”監管工作的開展,干部亮家底、群眾齊參與、管理更科學、決策講民主,杜絕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眾凝慮,讓干部省心、領導放心,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三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農村“三資”)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農村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黨的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農民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近年來,我們按照市委“雙代管”要求,立足經管職能,以“三資”管理為抓手,抓源頭、治根本,深入開展“強基工程”,抓住了經管工作的主要矛盾,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發展。
農村“三資”主要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農村土地資源。截止2011年12月底,全鎮村集體資金總額達471萬元,固定資產總額達446萬元,農村集體土地7.42萬畝,其中耕地6.59萬畝,林地0.35萬畝。農村“三資”管理模式主要以村級財務委托代理為主,目前全鎮36個村都已經實現委托代理。為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創新機制,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制。
為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制度上堵塞漏洞,2004年,我鎮出臺了《關于推行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樓發[2004]31號)和《關于印發關于推行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樓發[2004]32號),在農村財務“雙代管”和會計制度“四制改革”的基礎上,全鎮36個村全面推行了村級財務委托代理制。為規范完善代理中心運行機制。2007年我鎮下發了《關于實行樓德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章統一管理的通知》。并且實行票據統一領用、核查、銷號、歸檔制度,規范了村級財務票據管理,更加便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局面,推進了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進程。
(二)拓寬范圍,全面管理農村集體“三資”2009年農業部和省《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下發以來,我鎮在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賬目管理的基礎上,加大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力度,探索改革監管手段,進一步拓展監管內容,將由單純的資金和賬目管理向資產資源監管轉變。
1、構建監管服務平臺。2010年9月份開始,我鎮在原來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上基礎上擴展“三資”管理服務職能,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調配充實人員,加強辦公場所和設施建設,統一安裝了“農友三資綜合信息管理軟件”,農村建賬、憑證輸入、記賬、生成報表和資產、資源臺帳、財務公開、財務監控、審核等財務管理流程均可自動實現,規范了我鎮農村財務核算,提高了農村“三資”管理水平。隨著三資監管的逐步推進,村級開通查詢站點后,村級也可通過該系統,對所錄入的村級財務數據隨時隨地查詢,使得農村財務更加公開。目前,全鎮所有村核算單位財務數據均已進入新系統進行財務核算。
萬元,無長、短款現象,清理債權1241.1萬元,清理債務。
萬元,清理存貨。
萬元,清理長期投資萬元,清理固定資產萬元,核實集體資源。
處,計畝,清理經濟合同。
份,基本摸清了農村“三資”的所有家底。
3、加強對村報賬員的管理和培訓。
2007年我鎮下發了《樓德鎮村級報賬員管理規定》(?2007?18號)明確了報賬員職責、聘任、工資待遇、監督處罰及獎勵,統分地調動了報賬員的積極性。同時,我們在積極參加市農經辦的培訓基礎上,每月的十五日,還有重點地進行一些案件介紹和相關業務的培訓。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投入不足。一是領導認識不足。個別鄉鎮、村對“三資”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村發展和穩定的大局認識不清。二是代理中心力量配備不足。代理中心人員少、隊伍不穩定、專業不對口、素質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難以有效發揮工作指導及監督職能。三是硬件設施投入不足。大部分鄉鎮電腦及打印機嚴重老化,配臵過低,系統軟件不能正常運轉,嚴重影響了工作效率,有的甚至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2、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一是個別鄉鎮執行資金代管制度不嚴,資金由村干部保管,坐收坐支,長期不向代理中心會計報賬,村財務變成了家財政。二是賬務處理不及時,賬務處理脫節,有賬實不符、“賬外賬”的現象。三是賬簿設臵不齊全,未按規定設賬,或總賬與明細賬不符。四是村級大額支出審批程序不到位,財務開支隨意性較大。五是原始憑證不規范,白條收支現象嚴重;六是會計檔案管理混亂,未及時分類、歸檔保存。
3、農村財務監督乏力。一是民主理財監督不到位。村民主理財小組在村級支出的審簽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從調查情況看,部分村民主理財小組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作用,存在干部指定替代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現象,甚至有的理財章在支部書記或村財務人員手中,民主理財形同虛設。二是鄉鎮代理中心監管乏力。三是農經部門審計監管職能弱化。特別是在處理農村財務審計結果執行上,缺乏強制手段,造成農村財務監管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4、村級財務公開落實不到位。公開不及時,表面事項公開多,深層次問題公開少,公開的內容不全、不真實,導致群眾不清楚、不明白、有意見,引發上訪。
5、農村財務人員隊伍素質偏低。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領導,強力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結合農村綜合改革,調整充實代理中心人員,加強硬件建設,保障工作經費,加快完善有關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一批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范點,并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情況納入鄉、村干部崗位目標責任考核,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發展軌道。
(二)嚴格落實“委托代理”制,進一步規范管理。要抓重點,把好收入關,把資金代理好,杜絕村級“賬外賬”;把好支出關,嚴控村級亂開支。對收入不報賬,亂開亂支的除了要追究會計人員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特別對村主要干部經手現金的,要進行專項治理,從嚴處罰。
(三)提高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水平,在陽光下接受群眾監督,從源頭上減少農村不穩定因素。
(四)加大培訓和管理力度,不斷提高人員隊伍素質。
(五)創新機制,強化“三資”管理責任追究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借鑒外地經驗做法,由經管辦牽頭,聯合縣紀委、組織部、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等部門研究制定《違反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貪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擅自處臵集體資產、資源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四
“自啟動村級巡察工作以來,惠水縣在全州率先實現了對村(居)黨組織的巡察全覆蓋,共發現問題3146個,給予黨政紀處分40人……”日前,惠水縣曬出了村級巡察“成績單”。
2020年以來,惠水縣持續加強對村級“三資”以及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創新制定《惠水縣構建村級巡察、大數據、行政審計、群眾監督“四位一體”民生監督體系實施方案》,將村級巡察監督、大數據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及其他監督方式有效銜接起來,著力鞏固村級巡察整改成效,進一步破解基層民生監督難題。
“通過細化工作方案,精準工作舉措,實現對村級‘三資’問題進行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縣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跟進監督、延伸監督,確保各類惠民惠農補貼資金能夠直補到戶,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領民生資金的風險漏洞。
發現問題,關鍵在整改。針對村級巡察反饋問題,惠水縣委明確鄉鎮黨委、村級黨組織分別承擔巡察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雙重責任”,實行由縣委巡察組向鄉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由鄉鎮分解向村反饋“雙重反饋”,壓緊壓實縣委巡察機構和鄉鎮黨委的指導職責和縣鄉兩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督導職責“雙重職責”,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質效。
巡察中突出重點,著力發現并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漠視群眾利益、財經制度執行不嚴、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突出問題,為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推進鄉村振興和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了堅強保障。
其中,針對巡察發現的村級“資源、資產、資金”管理不規范突出問題,惠水縣及時研究制定出臺《惠水縣村級財務管理規定(試行)》,全面加強和規范農村“三資”管理,推動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機制不健全、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等是村干部違規違紀的重要因素,縣里統一制定的村級財務管理規定,對各鎮村來說都是一場“及時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護我們村干部、鎮干部的作用。”惠水縣崗度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說。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五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業局農經總站和全縣20個鄉鎮29個村的“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巡察。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發現較多村存在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的情況。例如橫溪鎮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埠頭鎮大莊村無臺賬等。
2.“三年一輪審”制度未有效落實。全縣20個鄉鎮都是以清理代替審計,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輪審制度。
3.代理中心辦公場所未能做到獨立。部分鄉鎮的“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公場所未按照有關要求做到獨立設置,如南峰街道、步路鄉、淡竹鄉、田市鎮、雙廟鄉的代理中心均設立在便民服務中心,與接受對外業務的民政、殘聯、市場監督等一起,以開放式窗口的形式設立,票據安全及審核環境受到影響。
4.一村一賬戶、一村一賬套(賬套是指存放會計核算對象的所有會計業務數據文件的總稱,賬套中包含的文件有會計科目、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未落實到位。(1)自然村賬戶未及時注銷。此次巡察中發現全縣還剩67個自然村賬戶未注銷,截止目前僅剩湫山鄉湖頭、黃寮2個自然村賬戶因法院凍結湖頭村賬戶未注銷。(2)賬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賬目未統一納入行政村的賬目中。如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隊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將該款項支付給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處置,處置情況沒有在村賬中體現。
5.財務公開制度未有效落實。(1)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財務公開表無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財務公開無簽字、無蓋章;部分村財務公開表沒有每項列出明細清單。(2)鄉鎮未對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形成有效監管。鄉鎮對村級財務公開未形成定期檢查制度,也沒有對村級財務公示進行痕跡管理,保存影像資料。
6.村級工程相關招投標規定不完善。村級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無相關招投標規定,規范性低。
7.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出于村民自治,情況復雜等原因,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監管較少,例如三年一輪審”工作流于形式;對此次農村財務公開app推廣不重視,較多鄉鎮未及時開展宣傳推廣。
(二)“三資”管理、經辦人員精力不到位、結構不合理。
1.農經員未做到專職專用。在現有的農經員隊伍中,各鄉鎮基本配備有1-2個,但農經員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大部分鄉鎮的農經員都兼任駐村等其他鄉鎮工作,身兼數職的不在少數;個別鄉鎮農經員缺位,由其他人員代替,例如安嶺農經員邱金金借用組織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進公務員暫代,溪港鄉農經員空缺由林科員暫代。
2.代理會計隊伍穩定性差、部分人員業務素養偏低。鄉鎮代理會計,無編制,屬勞務派遣,每月報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導致代理會計經常離職,隊伍穩定性差;部分鄉鎮代理會計為非財會專業畢業,缺少專業會計業務素養。
3.部分代理會計未能專職專用。部分代理會計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駐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會計,其中一名兼網格員。上張鄉、皤灘鄉、淡竹鄉的代理會計均兼駐村干部。
4.代理會計配置不合理。一類鄉鎮工程量大,項目經費支出頻繁,往往一個村級或社區的工作量超過三類鄉鎮的總和,但代理會計只有2名。
5.村級“三資”管理隊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對“三資”嚴格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財務業務知識,村監會主任、報賬員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業務培訓效果很差,業務知識還比較模糊。(3)村級報賬員年齡普遍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同時村級報賬員無固定報酬,工作量大,待遇低,從客觀上造成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困難。
(三)農經員、代理會計履職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級報賬員按時結報并及時記賬、結賬工作。普遍存在村級每月結報不及時的問題。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4號憑證“枕芯、枕頭、棉被61390元”,發票背面注明“2014年農家樂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計結報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計結報一次。
2.對村級收支票據審核把關不仔細。
(1)未見清單、未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未提供合同、協議等支付材料。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7號憑證,“苗木款99500元”,無合同無清單;湫山鄉楊岸村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單。
(2)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相符。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號憑證:“付張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資82600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0日“黨建牌材料及工資98972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1日“紅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資22585元,發票開“綠化苗木”。
(3)不能報銷的予以報銷。湫山鄉楊岸村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1380元;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村兩委獎勵后山根小學8000元。
(4)無依據入賬。如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號憑證,一事一議路基建設補助29萬及2018年1月31日5號憑證舊房拆遷補助56.2萬元,代理會計做賬時未附銀行進帳單。
3.賬務處理不規范,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如淡竹鄉下葉村賬面余額與實際銀行賬戶余額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項未及時入賬);步路鄉2018年7月31日40號憑證煤氣公司鋼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計600元,科目應記“其他應收款-押金”錯記入管理費列支。
(四)村級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
1.部分村還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如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號憑證收入5筆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在工程款的支付過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銀行轉賬支付,而是以現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鄉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號憑證顯示一筆鐵索橋測量費15000元,用現金支付;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號憑證付新農村建設材料款128409元,用現金支付。
3.集體舉債、大額資金使用未按“五議兩公開”程序規范決策,風險較大。
(1)集體舉債不規范。集體舉債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如湫山鄉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號憑證,向蔣文東借款10萬元,未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集體舉債無銀行進賬記錄。如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萬和2萬,9月27日借款10萬,10月19日借款5萬,共計23萬,村基本賬戶無銀行進賬記錄。
(2)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園村2018年1月22日25號憑證付2016年、2017年誤工補貼151117元,沒有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田市鎮2018年11月1日16號憑證,前景村青垚塘水庫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約定工程款46.3萬元,未附招投標相關資料,所附村民代表會議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僅有14個村民代表簽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條抵庫。廣度鄉朝陽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條29619.7元。
5.工程變更無相關手續。如下各鎮羊棚頭村2018年5月31日記賬憑證,支付30萬瀝青路面工程款無合同,此工程為追加工程,未公開招投標,未簽訂合同;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22號憑證,“百姓舞臺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為198000元,未見工程量增加相關依據。
建議參考類。
1.橫溪鎮后山根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發放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黨員會議,2017年11月15日黨員會議)。
2.湫山鄉楊岸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計1380元。
3.廣度鄉朝陽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黨員會議學習費用6000元。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
(1)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強化村級主職干部“三資”管理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清理)工作。
(2)突出落實鄉鎮(街道)的監管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面規范化建設,切實將“三資”監管主體責任制落實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轄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3)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監督。
(1)加強鄉鎮(街道)農經隊伍建設。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調研,按人口規模提出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農經員的配備建議,確保農經隊伍與當前所承擔的村“三資”管理等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街道)要保持農經干部的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或抽調,做到專職專用。
(2)加強代理會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力量。根據工作實際配齊配強代理會計力量。二是保障代理會計工資報酬,確保隊伍相對穩定。適當提高代理會計工資報酬,建議與鄉鎮臨時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獎懲制度,制訂代理會計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對代理會計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
(3)加強村“三資”管理業務力量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村級出納、報賬員從業資格管理,建議對村級出納、報賬員實行上崗培訓和每年輪訓。二是逐步規范提高村級出納、報賬員的薪酬及養老保障。
(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
(1)縣鄉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縣級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鄉級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
(2)加強審計結果應用。1.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實行“回頭看”,加強監督檢查,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處理;2.將普遍性、制度性、規律性的問題形成審計專報上報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
(四)以規范運營為重點,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1)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強化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帳制度、承包租賃出讓等制度的執行規范,并報鄉鎮(街道)備案。
(2)規范會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集體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解入村銀行賬戶并登記入賬,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嚴格對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支付方式的審核,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銀行轉賬,嚴禁用現金支付,不得委托結算。實現資金收入時,應當使用發票或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并建立健全票據領用、使用、核銷制度。發生支出事項時,應當按規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憑證。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等票據報賬時,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
(3)規范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和壓縮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干部報酬要堅持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原則。嚴格執行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預算預警管理制度,落實村級行政事務“零招待”;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嚴厲禁止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行為。
(4)規范村級債權債務管理。1.規范集體舉債程序,集體舉債必須嚴格按五議兩公開程序操作。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和控制,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機構要進行風險提示。3.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要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為前置條件,涉及重大事項的合同要報鄉鎮(街道)備案。4.重視抓好承包經營合同、租賃協議的結算和兌現。5.鄉鎮(街道)要積極依照有關政策法規,解決好有關集體“三資”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
(5)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表格清單格式,實行全縣統一模板;涉及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及使用情況等事項進行專項公開;實行村級財務公開痕跡管理,對每月的財務公示進行拍照上報鄉鎮農經站留存;落實村級財務公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建議列入村監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員保障,確保各村錄入信息及時準確,做好農村財務公開app運用。
(五)以問責考核為抓手,鞏固監管工作成效。
(1)明確職責,強化行為規范。縣農業主管部門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未做好農經業務指導工作;二是未制定全縣“三年一輪審”計劃。鄉鎮(街道)應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鄉鎮(街道)農經農經員、代理會計未專職專用的;二是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機構、辦公設施等配備不齊全,造成“三資”代理不能正常運作,影響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的;三是沒有制定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具體規定或管理監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實“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整改意見、處罰決定監督落實不到位的。
(2)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在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村監會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組織部門要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的工作態勢。
(3)強化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問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賬超過3個月的,列入財務整治重點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出現《辭職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及時啟動辭職程序。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集體理財的、對集體合理性開支拒不理財簽名或抵制理財的等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經屬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警示不糾正的,應按程序建議依法罷免。
要求各鄉鎮以此次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全面開展本鄉鎮各村自查自糾,由此及彼,由點到面,舉一反三,著力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六
xxx局: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由鎮上抽調專人組成工作組:對7個行政村進行了全面系統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
全鎮7個村委會,48個村民小組,承包戶1814戶,人口7643人,承包土地面積2.35萬畝;林地4.3萬畝。
二、村級財務管理。
(一)、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規范管理,有專門的辦公場所。
2、原始發票必須經過三筆會簽,審批后方可報帳。
3、村級報帳員每季度報一次帳。
4、票據管理使用財政監制的專門收據。
5、村賬鎮代理(管理)。
(二)、財務公開。
1、村級報賬員毎報一次賬,即公開一次。
2、代理管理會計接到村級報賬員報來發票,在當日處理好,帶回村予以公開。
3、財務公開透明。
三、民主管理。
(1)毎個村委會都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
(2)對村級原始票據必須有理財小組組長及成員簽字。
(3)財務人員均有會計證。
四、審計監督。
(1)對村級財務毎年互審一次。
(2)毎當村級換屆都進行離任審計。
火燒寨鎮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七
民主生活會制度作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的重要環節,是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統一安排部署,本人緊緊圍繞本次組織生活會主題,深入剖析和排查問題根源,基層黨組織建設,責任意識等方面的問題和原因,嚴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饋意見落實整改,現將基本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署落實方面。
落實工作時,主動作為、破解難題、開拓創新的意識不強,缺乏主動謀戈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和干事創業的沖勁、闖勁、韌勁。有時習慣于常規思維,習慣于憑老觀念想新問題、靠老經驗辦新事情,在處理問題時缺乏系統性、科學性,缺乏主動思考,沒有主動想辦法落實解決難題,部分工作主觀上認為不重要,落實上打了折扣,停留在嘴上,造成工作落實不徹底。
(二)履職盡責方面。
主要表現在缺乏敬業精神,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得過且過。平時業務理論學習松懈,不思進取,安于現狀;對待工作不夠主動、積極,只滿足于完成上級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對業務知識鉆研不夠,沒有創新精神。
(三)面對難題方面。
面對難題,缺乏主動作為,缺乏解決問題的責任擔當。平時總是以忙工作、忙開會,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去想工作、謀發展。對業務知識的學習還不夠,缺乏一種孜孜以求的精神,認為自己已有的一些業務知識已可以滿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
1.放松了理論學習和理想追求。多年來,雖然也有加強理論學習的意識,也參加了上級組織的各類學習,但是實際上依然缺少對習近平新時代講話精神的系統學習,缺少從事分管工作應當具備的相關知識的完整學習,再加上重視程度不夠,因此,自己的政治修養、理論修養都沒有完全達到相應的要求。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按部就班,忽視了自我的進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緊緊跟上時代發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組織紀律方面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作風上有時不夠嚴謹細致,工作責任心不強,總認為不出大問題就行了。
3.工作標準有所降低。在工作中有瞻前顧后、患得患失、得過且過。滿足于完成本職工作,忽視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滿足于維持現狀,缺乏鉆研精神。對新形勢下政治思想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夠。
三、努力方向。
1.加強理論學習,提升自身素質。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重大問題上,堅定政治立場,堅持政治方向,明確政治觀點,遵守政治紀律,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加強學習,有較好的政治理論素養,增強黨性鍛煉的自覺性,進一步明確前進的方向,在組織建設、組織工作開展上具備較高水平,團結同志,共同為我白沙村黨委會建設出謀劃策。
2.提高黨性修養,扎牢宗旨意識。一是定時學習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政治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盡心盡力地做好本職工作。二是深入調查研究,經常深入人民群體中去,有了調查才有發言權,真正了解人民群眾的切身需求,不斷加深與群眾的溝通。
3.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宗旨意識。一是做到服務為民。多主動落村落鄉,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為改進工作作風奠定基礎,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利益的熱點問題,提升服務能力。二是轉變工作作風。對于上級安排的任務目標,主動作為、事爭一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力爭創出經驗、形成特色。
近幾年,局黨組把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全局中層干部任用和事業單位班子調整中,認真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嚴格實行民主推薦、公開公示、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項程序和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有效地提高了選人用人質量,推動了干部監督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我局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局班子始終把干部隊伍建設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干部隊伍的主觀能動性,集聚了工作合力。一是著力提高干部職工政治思想素質。黨組和班子成員與干部職工定期溝通,通過領導班子與干部職工經常性的交心談心活動,把干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維護民政團隊形象、親民愛民、拼搏奉獻上來。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文明執法教育、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等學習教育活動,每個干部職工寫出自我剖析材料,并向社會和本單位干部職工征求意見,制定個人整改方案。在全局廣大干部職工中形成“比思想,看誰政治境界高;比學習,看誰工作進步快;比作風,看誰自身要求硬;比奉獻,看誰敬業精神強;比效能,看誰履責貢獻大”的風氣。二是著力提高整體業務素質。局黨組始終注重抓好民政干部職工的學習培訓,堅持把學習放在首位,做到時間保證,措施到位,檢查及時,督辦得力,有計劃、有檢查、有考評、有獎懲。積極為干部職工的培訓深造提供更多的機會,讓他們走出去向先進學習,沉下去向基層學,并邀請縣紀委、縣法制辦、縣委黨校等單位專家上門為干部職工授課和組織本單位股室負責人授課。為每個干部職工配有專用學習筆記本,用于記錄學習體會、感想和讀書筆記。全局干部職工堅持每月集中學習不少于1次,平均每人記載學習筆記2萬字,與此同時,把業務貫穿學習的始終,形成了人人爭當崗位能手的良好氛圍。三是著力加強年輕干部的培養。局黨組把對年輕干部的培養作為班子集體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在手上,把年輕干部放到重要崗位上鍛煉,在工作上嚴要求,真正給年輕干部一個好的工作平臺。局黨組集體研究了年輕干部培養方向,并建立了年輕干部培養臺帳,由一名局班子成員對一名年輕干部實行定向培養,激發了年輕干部的工作熱情。在對干部的任用上,局黨組堅持“任人唯賢”,重要崗位的人事任命都由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并按規定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一是堅持發揚民主,把好推薦關。民主推薦是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和群眾公認原則的具體體現。局黨組明確規定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干部必須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門進行民主推薦時,要求須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屬單位的主要領導成員參加,真正做到精心組織,操作規范,保證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每一次選拔任用和推薦后備干部都進行了民主推薦。
二是嚴格用人標準,把好考察關。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確識別干部是決定干部任用和領導班子配備工作成敗優劣的關鍵環節。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局黨組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始終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在正常情況下得不到多數群眾擁護的不予提拔,政績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確定考察對象時,把群眾推薦的結果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真正使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嚴格工作程序,把好決策關。局黨組會討論決定干部任用之前,必須經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并征求縣直紀工委的意見。計論決定時,邀請縣直紀工委參加,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民主決定。
一是合理分工,實行定崗定責。每年年初,對每個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具體、明確的分工;再根據每個工作人員的職務、專業特長、工作能力等情況,確定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與要求;最后,經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決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局里公布實施,進行全員定崗定責。同時,指定領導和專人不定期對每個工作人員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事項等情況進行抽查,及時糾正和處理存在問題。每年年終,對每個崗位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表模,干部提撥重用的主要依據。二是定期開展有序輪崗。我局每年對局內股室干部開展輪崗活動,每次輪崗突“三個注重”,就是“注重發揮每位干部的專長,注重多崗位培養鍛煉干部,注重每個股室的力量搭配。”通過輪崗,促進了人才合理優化,激發了隊伍活力,增強了工作的主動性,提高了干部隊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能力,培養了復合型人才。
“自啟動村級巡察工作以來,惠水縣在全州率先實現了對村(居)黨組織的巡察全覆蓋,共發現問題3146個,給予黨政紀處分40人……”日前,惠水縣曬出了村級巡察“成績單”。
2020年以來,惠水縣持續加強對村級“三資”以及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創新制定《惠水縣構建村級巡察、大數據、行政審計、群眾監督“四位一體”民生監督體系實施方案》,將村級巡察監督、大數據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及其他監督方式有效銜接起來,著力鞏固村級巡察整改成效,進一步破解基層民生監督難題。
“通過細化工作方案,精準工作舉措,實現對村級‘三資’問題進行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縣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跟進監督、延伸監督,確保各類惠民惠農補貼資金能夠直補到戶,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領民生資金的風險漏洞。
發現問題,關鍵在整改。針對村級巡察反饋問題,惠水縣委明確鄉鎮黨委、村級黨組織分別承擔巡察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雙重責任”,實行由縣委巡察組向鄉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由鄉鎮分解向村反饋“雙重反饋”,壓緊壓實縣委巡察機構和鄉鎮黨委的指導職責和縣鄉兩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督導職責“雙重職責”,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質效。
巡察中突出重點,著力發現并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漠視群眾利益、財經制度執行不嚴、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突出問題,為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推進鄉村振興和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了堅強保障。
其中,針對巡察發現的村級“資源、資產、資金”管理不規范突出問題,惠水縣及時研究制定出臺《惠水縣村級財務管理規定(試行)》,全面加強和規范農村“三資”管理,推動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機制不健全、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等是村干部違規違紀的重要因素,縣里統一制定的村級財務管理規定,對各鎮村來說都是一場“及時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護我們村干部、鎮干部的作用。”惠水縣崗度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說。
根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認真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縣委第七輪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進行了整改落實,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主要問題。
巡察整改涉及到本人的問題為黨章知識不足、黨性觀念不強,本部門的問題為沒有建立輿情應急處置機制。
二、整改情況。
針對黨章知識不足的問題,我對《黨章》進行了認真學習。同時,認真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并作了筆記,使黨的思想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進一步增強了黨性觀念,增強了為人民服務意識,增強了加快融媒體發展的責任和信心。
針對本部門的問題,我在中心領導班子的領導和支持下,會同本部門人員出臺了《沁源縣融媒體中心輿情應急處置機制》,并責成專人進行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意識形態工作,為加快融媒體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剖析根源。
(一)放松了理論學習修養。進入新時代,踏上新征程,面對新形勢,面臨新挑戰,需要新理論指導新行動。對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用其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沒有從主觀上引起高度重視,在工作上沒有放在首位或突出位置,從源頭始點上就忽視了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深入學習,沒有作為最大的根本的政治任務來完成。由于習慣于“淺層次閱讀”,不往深里走;習慣于“碎片式”學習,只是利用零碎時間應付學習。
(二)忽視了思想政治鍛煉。對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的深刻內涵理解不深透,沒有把政治建設作為黨的根本性建設,導致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貫徹到謀劃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務、推進落實的實踐中去;沒有經常對表對標,及時校準偏差,堅決糾正偏離和違背黨的政治方向的行為。
(三)學習僅僅停留在形式上。僅滿足于平時的集中學習文件等學習形式,學習的自覺性不高,甚至與業務相關的就學,與業務聯系不緊的就不去學,知識結構有待拓展,學習重視度有待提高。
(四)對黨的政策和方針領悟學習不到位。導致自己也隨波逐流,沒有抵制不正之風的誘惑。
(五)自己放松了黨性修養,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沒有始終堅持把講道德重品行作為一名合格黨員和重要標準,沒有努力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強政治學習。對照合格黨員標準,牢固樹立“四種意識”,主動自覺地向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堅持個人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理論學習與交流研討相結合。堅持學習結合,學以致用,把學習成果轉換成謀劃工作思路,解決工作難題,推動工作更上新臺階。
(二)嚴格遵守黨紀黨規。堅決同一切損害黨和群眾利益的思想和行為作斗爭,嚴格按權限職責程序辦事,嚴格按規定及時請示匯報。認真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和單位規章制度,認真執行請示報告,請銷假制度,樹立陽光工作意識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樹立高尚的品德。我將始終堅持把講道德重品行作為一名合格黨員的重要標準,努力繼承和發揚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努力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團結友愛,勵志勤學,謙虛禮貌,誠實守信,嚴己寬人,敬業盡責,清正廉潔。
(四)改進工作方式樹立擔當意識。我將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交流思想,多談心。要不畏艱險,躬身親為,大事當前要敢于迎難而上,攻堅克難,面對重大原則問題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對于工作中的失誤要正視錯誤,敢于承擔,對于新形勢新問題要打破常規動真碰硬。
以上對照檢查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問題,需要在今后實際工作中進一步整改,請各位同志批評監督。
為進一步落實選人用人專項治理工作,規范公司選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據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組織開展了選人用人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學習文件。根據縣委組織部的要求,公司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學習了縣委組織部《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編制管理條例》、《四項干部監督制度》、《縣直單位、鎮場區黨組(黨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與會人員要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開展自查自糾。
(二)及時部署工作。公司黨委高度重視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時間對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出相關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深入開展自查,從嚴從實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糾工作專班,負責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糾階段工作,嚴格對照選人用人負面清單,對公司2018年以來選人用人情況開展自查。四是根據自查結果,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認真落實,整改到位。
(三)開展自查自糾。公司工作專班對歷年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重點對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職情況開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來任職干部的任職文件和相關會議紀要或其它任職材料。二是重點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職干部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任職資格材料。三是嚴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職干部的選任程序是否規范等問題。四是將所有干部任職資料進行治理歸檔。
(一)相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司雖然已制定了相關制度,但在干部監督管理、人才薪資激勵等方面存在不足需進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及時做好人事檔案建設。由于公司成立時間短,人事工作經驗不足,出現一些歸檔不及時、資料不齊備等問題。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規范人事檔案,安排專人負責,對公司人事資料做到及時歸檔。
(三)及時調整補充崗位設置。因人員調動、提拔等因素出現崗位空缺等,公司將及時補充配備到位,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運行。
針對中共xxxx第三巡查組關于xxxx黨委巡察“回頭看”情況的反饋意見和有關要求,我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現根據此次民主生活會要求,做如下發言,請各位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沒有將理想信念的提升和傳導納入日程,對自己黨員身份的榮譽感、自豪感、責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有所減退。
(三)監督監管工作不力,政治規矩意識有待加強。對自身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要求還不夠嚴格,對機關支部黨員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的約束和管理還不夠嚴格。在機關事務上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車加油無專人監督、機關公車沒有建立加油及里程臺賬等問題。
(四)重布置,輕問效,落實工作的力度不夠。無論是在加強黨員思想教育過程中,還是平時工作安排中,說得比較多,而在具體工作中體現的不夠。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投放在事務性工作、各種會議以及工作應酬上,往往是布置工作任務多,上級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過多注重對上負責,而忽略對下負責,輕視工作實效。
(一)理想信念有所松動。存在“重業務、輕理論”的思想,沒有看到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性,對理論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自我感覺“大道理都懂”,政治上是堅定的,是經得起考驗的,只要踏實肯干、不出什么問題就可以了,理想信念堅不堅定無關大局,理論水平再高也沒有實質意義,從而淡化政治學習和黨性修養,疏于學習提升,思想上放松警惕,理想信念淡化。
(二)黨性修養有所弱化。雖然能夠按照《黨章》、“兩學一做”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但也存在盲目自滿心理,認為黨性修養靠得住、過得硬,沒有真正把加強黨性修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作為必修課,抓事務性的事情多,抓經常性的修養少,放松了對自身作風建設的常抓不懈,導致思想上的松懈,行為上的不擔當。
(三)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上還不到位。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上還不夠強、不夠敏銳、不夠較真,有的工作還存在點到為止的問題。
(一)高標準完成巡察工作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任務。充分認識抓好巡察工作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重要性,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緊密結合我鎮的實際,立足自身存在的問題,一項一項抓整改,一項一項取得實效。
(二)加強學習提升,提升政治素養。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做到統籌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把學習作為硬任務,把學習的愿望轉化為對學習的行動,在學深學透上下工夫,從思想深處樹立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解決自身存在自我要求標準不高、畏難情緒、聯系群眾不緊等問題,用行動去踐行忠誠干凈擔當的承諾。
(四)進一步遵規守紀,發揮引領示范作用。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政準則》等各項規章制度,更加自覺地踐行黨紀黨規,從大處把握原則、從細處嚴格要求自己,分清是非輕重,切實筑牢廉潔從政的思想防線。落實好“一崗雙責”,堅決防止和杜絕認人唯親,搞小圈子、搞幫派,團團伙伙的問題,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在生活作風方面,帶頭堅持和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嚴格遵守“兩個務必”的要求,始終做到清正廉潔,以身作則。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堅決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把好關,盡到職,以廉潔自律的實際表現為各項工作提供保障。
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保持積極進取的良好精神狀態,盡職盡責地履行好從嚴治黨的得職責,發揮優勢、銳意進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進步。
縣委第四巡察組。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業局農經總站和全縣20個鄉鎮29個村的“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巡察。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發現較多村存在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的情況。例如橫溪鎮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埠頭鎮大莊村無臺賬等。
2.“三年一輪審”制度未有效落實。全縣20個鄉鎮都是以清理代替審計,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輪審制度。
3.代理中心辦公場所未能做到獨立。部分鄉鎮的“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公場所未按照有關要求做到獨立設置,如南峰街道、步路鄉、淡竹鄉、田市鎮、雙廟鄉的代理中心均設立在便民服務中心,與接受對外業務的民政、殘聯、市場監督等一起,以開放式窗口的形式設立,票據安全及審核環境受到影響。
4.一村一賬戶、一村一賬套(賬套是指存放會計核算對象的所有會計業務數據文件的總稱,賬套中包含的文件有會計科目、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未落實到位。(1)自然村賬戶未及時注銷。此次巡察中發現全縣還剩67個自然村賬戶未注銷,截止目前僅剩湫山鄉湖頭、黃寮2個自然村賬戶因法院凍結湖頭村賬戶未注銷。(2)賬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賬目未統一納入行政村的賬目中。如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隊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將該款項支付給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處置,處置情況沒有在村賬中體現。
5.財務公開制度未有效落實。(1)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財務公開表無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財務公開無簽字、無蓋章;部分村財務公開表沒有每項列出明細清單。(2)鄉鎮未對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形成有效監管。鄉鎮對村級財務公開未形成定期檢查制度,也沒有對村級財務公示進行痕跡管理,保存影像資料。
6.村級工程相關招投標規定不完善。村級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無相關招投標規定,規范性低。
7.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出于村民自治,情況復雜等原因,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監管較少,例如三年一輪審”工作流于形式;對此次農村財務公開app推廣不重視,較多鄉鎮未及時開展宣傳推廣。
(二)“三資”管理、經辦人員精力不到位、結構不合理。
1.農經員未做到專職專用。在現有的農經員隊伍中,各鄉鎮基本配備有1-2個,但農經員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大部分鄉鎮的農經員都兼任駐村等其他鄉鎮工作,身兼數職的不在少數;個別鄉鎮農經員缺位,由其他人員代替,例如安嶺農經員邱金金借用組織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進公務員暫代,溪港鄉農經員空缺由林科員暫代。
2.代理會計隊伍穩定性差、部分人員業務素養偏低。鄉鎮代理會計,無編制,屬勞務派遣,每月報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導致代理會計經常離職,隊伍穩定性差;部分鄉鎮代理會計為非財會專業畢業,缺少專業會計業務素養。
3.部分代理會計未能專職專用。部分代理會計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駐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會計,其中一名兼網格員。上張鄉、皤灘鄉、淡竹鄉的代理會計均兼駐村干部。
4.代理會計配置不合理。一類鄉鎮工程量大,項目經費支出頻繁,往往一個村級或社區的工作量超過三類鄉鎮的總和,但代理會計只有2名。
5.村級“三資”管理隊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對“三資”嚴格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財務業務知識,村監會主任、報賬員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業務培訓效果很差,業務知識還比較模糊。(3)村級報賬員年齡普遍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同時村級報賬員無固定報酬,工作量大,待遇低,從客觀上造成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困難。
(三)農經員、代理會計履職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級報賬員按時結報并及時記賬、結賬工作。普遍存在村級每月結報不及時的問題。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4號憑證“枕芯、枕頭、棉被61390元”,發票背面注明“2014年農家樂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計結報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計結報一次。
2.對村級收支票據審核把關不仔細。
(1)未見清單、未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未提供合同、協議等支付材料。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7號憑證,“苗木款99500元”,無合同無清單;湫山鄉楊岸村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單。
(2)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相符。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號憑證:“付張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資82600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0日“黨建牌材料及工資98972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1日“紅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資22585元,發票開“綠化苗木”。
(3)不能報銷的予以報銷。湫山鄉楊岸村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1380元;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村兩委獎勵后山根小學8000元。
(4)無依據入賬。如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號憑證,一事一議路基建設補助29萬及2018年1月31日5號憑證舊房拆遷補助56.2萬元,代理會計做賬時未附銀行進帳單。
3.賬務處理不規范,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如淡竹鄉下葉村賬面余額與實際銀行賬戶余額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項未及時入賬);步路鄉2018年7月31日40號憑證煤氣公司鋼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計600元,科目應記“其他應收款-押金”錯記入管理費列支。
(四)村級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
1.部分村還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如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號憑證收入5筆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在工程款的支付過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銀行轉賬支付,而是以現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鄉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號憑證顯示一筆鐵索橋測量費15000元,用現金支付;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號憑證付新農村建設材料款128409元,用現金支付。
3.集體舉債、大額資金使用未按“五議兩公開”程序規范決策,風險較大。
(1)集體舉債不規范。集體舉債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如湫山鄉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號憑證,向蔣文東借款10萬元,未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集體舉債無銀行進賬記錄。如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萬和2萬,9月27日借款10萬,10月19日借款5萬,共計23萬,村基本賬戶無銀行進賬記錄。
(2)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園村2018年1月22日25號憑證付2016年、2017年誤工補貼151117元,沒有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田市鎮2018年11月1日16號憑證,前景村青垚塘水庫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約定工程款46.3萬元,未附招投標相關資料,所附村民代表會議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僅有14個村民代表簽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條抵庫。廣度鄉朝陽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條29619.7元。
5.工程變更無相關手續。如下各鎮羊棚頭村2018年5月31日記賬憑證,支付30萬瀝青路面工程款無合同,此工程為追加工程,未公開招投標,未簽訂合同;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22號憑證,“百姓舞臺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為198000元,未見工程量增加相關依據。
建議參考類。
1.橫溪鎮后山根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發放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黨員會議,2017年11月15日黨員會議)。
2.湫山鄉楊岸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計1380元。
3.廣度鄉朝陽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黨員會議學習費用6000元。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
(1)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強化村級主職干部“三資”管理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清理)工作。
(2)突出落實鄉鎮(街道)的監管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面規范化建設,切實將“三資”監管主體責任制落實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轄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3)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監督。
(1)加強鄉鎮(街道)農經隊伍建設。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調研,按人口規模提出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農經員的配備建議,確保農經隊伍與當前所承擔的村“三資”管理等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街道)要保持農經干部的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或抽調,做到專職專用。
(2)加強代理會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力量。根據工作實際配齊配強代理會計力量。二是保障代理會計工資報酬,確保隊伍相對穩定。適當提高代理會計工資報酬,建議與鄉鎮臨時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獎懲制度,制訂代理會計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對代理會計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
(3)加強村“三資”管理業務力量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村級出納、報賬員從業資格管理,建議對村級出納、報賬員實行上崗培訓和每年輪訓。二是逐步規范提高村級出納、報賬員的薪酬及養老保障。
(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
(1)縣鄉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縣級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鄉級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
(2)加強審計結果應用。1.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實行“回頭看”,加強監督檢查,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處理;2.將普遍性、制度性、規律性的問題形成審計專報上報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
(四)以規范運營為重點,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1)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強化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帳制度、承包租賃出讓等制度的執行規范,并報鄉鎮(街道)備案。
(2)規范會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集體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解入村銀行賬戶并登記入賬,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嚴格對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支付方式的審核,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銀行轉賬,嚴禁用現金支付,不得委托結算。實現資金收入時,應當使用發票或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并建立健全票據領用、使用、核銷制度。發生支出事項時,應當按規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憑證。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等票據報賬時,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
(3)規范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和壓縮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干部報酬要堅持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原則。嚴格執行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預算預警管理制度,落實村級行政事務“零招待”;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嚴厲禁止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行為。
(4)規范村級債權債務管理。1.規范集體舉債程序,集體舉債必須嚴格按五議兩公開程序操作。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和控制,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機構要進行風險提示。3.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要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為前置條件,涉及重大事項的合同要報鄉鎮(街道)備案。4.重視抓好承包經營合同、租賃協議的結算和兌現。5.鄉鎮(街道)要積極依照有關政策法規,解決好有關集體“三資”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
(5)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表格清單格式,實行全縣統一模板;涉及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及使用情況等事項進行專項公開;實行村級財務公開痕跡管理,對每月的財務公示進行拍照上報鄉鎮農經站留存;落實村級財務公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建議列入村監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員保障,確保各村錄入信息及時準確,做好農村財務公開app運用。
(五)以問責考核為抓手,鞏固監管工作成效。
(1)明確職責,強化行為規范。縣農業主管部門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未做好農經業務指導工作;二是未制定全縣“三年一輪審”計劃。鄉鎮(街道)應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鄉鎮(街道)農經農經員、代理會計未專職專用的;二是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機構、辦公設施等配備不齊全,造成“三資”代理不能正常運作,影響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的;三是沒有制定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具體規定或管理監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實“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整改意見、處罰決定監督落實不到位的。
(2)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在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村監會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組織部門要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的工作態勢。
(3)強化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問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賬超過3個月的,列入財務整治重點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出現《辭職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及時啟動辭職程序。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集體理財的、對集體合理性開支拒不理財簽名或抵制理財的等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經屬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警示不糾正的,應按程序建議依法罷免。
要求各鄉鎮以此次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全面開展本鄉鎮各村自查自糾,由此及彼,由點到面,舉一反三,著力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12月21日,陽西縣委巡察辦組織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等縣直有關部門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召開對村巡察成果運用協調會,通報了對村專項巡察和“機動式”巡察發現“三資”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剖析了問題存在的根源,研究相應整改措施,進一步推動全縣各鎮村(社區)“三資”管理存在問題整改工作落實落細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縣委對織篢鎮、溪頭鎮、新墟鎮、儒洞鎮、塘口鎮5個鎮共30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了專項巡察和“機動式”巡察。12月8日,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對村巡察情況匯報,會上市委常委、縣委書記孫波同志指出,從本輪對村巡察情況看,農村基層“三資”管理亂象較多,問題突出,亟待研究解決。根據孫波同志的要求,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視,要求縣委巡察辦迅速行動,梳理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方面發現的典型突出問題,組織縣直相關部門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運用實現巡察整改工作高質量。按照縣委領導的具體工作部署,縣委巡察辦負責同志于21日組織了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分管領導和業務股室負責人召開協調會,從兩個縣直單位職能職責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層“三資”管理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制度漏洞、機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見。
會議強調,縣直各相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工作責任,抓好孫波書記指示要求的落實;要加強問題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準問題癥結,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要統籌謀劃,分門別類,按不同范疇和領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強單位間的溝通聯系,形成工作合力,補短板、強弱項;要加強制度“廢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強統籌指導,重視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實落地。
根據會議的要求,兩單位以問題為導向,按照各自職責,擬于近期向縣委巡察辦提交相關的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下一步將由縣委巡察辦統籌推動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縣農村基層“三資”管理規范化水平。
按照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相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將2018年度選人用人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現有直屬單位17個,機關部門23個,配備科級干部153人,按照上級職數配備要求,我局科級干部職數應在180人,還缺編27人。近幾年,由于林區改革發展需要和上級相關要求,我局從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調整科級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嚴格履行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程序,并按《內蒙古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進行了全程紀實。2018年未做干部調整工作。
綜上所述,我局系統內沒有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現象,也無機構編制管理“三超兩亂”問題。
1、認真學習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我局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作為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抓緊落實,采取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會議宣傳、文件傳達等形式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增強全體干部深入學習《干部任用條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學習,加深了干部對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領導班子成員、組織、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條例》,統一思想認識。
2、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發揮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我局把“黨管干部”作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則毫不動搖、堅定不移地予以堅持,正確把握黨管干部與發揚民主的辯證關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發揚民主,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時,把黨管干部原則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嚴格遵循黨委常委會、“三重一大”等議事規則,準確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科學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保選人用人各環節步驟的組織原則性和科學性。
3、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著力解決選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齡問題。局黨委切實履行起黨管人才的責任,做到“一把手”親自抓“第一資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臺了《**局黨委、**2018—2020年人才培養發展規劃》、《**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計劃》、《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訓規劃》,修訂了《**局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暫行辦法》。按照黨群、行政管理、生態保護與建設、產業發展四大類別,分別建立了人才發展數據庫,采取分類管理和動態調整的方式,加強后備年輕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黨群類人才38人,行政管理類人才46人,生態保護與建設類人才217人,產業發展類人才27人。為選準、用好政治上合格、綜合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勤政廉潔的干部奠定基礎。
一是對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宣傳學習力度不足,干部職工對新條例還不夠精通,認識上還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組工干部隊伍人員配備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務比較繁重,對選人用人相關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徹,有時對工作造成一定影響。三是檔案資料歸檔管理有待加強。
一是要嚴格規范程序。制定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整改方案,嚴格執行黨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嚴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進行全程紀實,堅決杜絕干部任用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調整工作中,嚴格落實“凡提四必”的工作機制,堅決杜絕“帶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五是今后嚴格執行干部工作問責制度,將干部提名、考核、監督、管理納入問責內容。
六是凡涉及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增減的,統一由編委會審核,報請上級審批。堅決杜絕超編制超職數配備人員。
七是對干部人事檔案進行集中排查審核,并按照專項審核工作要求進行整改完善,形成長效機制。
2018年根據巡視反饋關于“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對照選人用人專項整治目標任務、整治重點、方法步驟的主要內容進行了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學習教育,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工作氛圍。林業局黨委高度重視《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有關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將此項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議事日程。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領導,堅持“一把手”負總責、紀委、組織部門分工負責,全面把握《條例》和監督制度的內容和要求,中心組學習、科級干部培訓班來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今后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局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落實公開透明,職工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的權利。印發《**局干部任前考察檔案審核暫行辦法》,建立選人用人整改臺賬,**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長效機制。二是進一步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有效的防止違反干部任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
三是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選拔任用上,我們堅決按照《條例》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選拔任用程序,自覺遵守干部任免紀律,堅持職工群眾民主與組織考察并舉的原則,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按照干部任免權限履行黨委動議、民主推薦,確定選人、發布考察預告、組織考察、個別醞釀、討論決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紀實。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農村三資管理情況及總結(匯總18篇)篇十八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2月3日至12月14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業局農經總站和全縣20個鄉鎮29個村的“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巡察。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發現較多村存在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的情況。例如橫溪鎮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埠頭鎮大莊村無臺賬等。
2.“三年一輪審”制度未有效落實。全縣20個鄉鎮都是以清理代替審計,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輪審制度。
3.代理中心辦公場所未能做到獨立。部分鄉鎮的“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公場所未按照有關要求做到獨立設置,如南峰街道、步路鄉、淡竹鄉、田市鎮、雙廟鄉的代理中心均設立在便民服務中心,與接受對外業務的民政、殘聯、市場監督等一起,以開放式窗口的形式設立,票據安全及審核環境受到影響。
4.一村一賬戶、一村一賬套(賬套是指存放會計核算對象的所有會計業務數據文件的總稱,賬套中包含的文件有會計科目、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未落實到位。(1)自然村賬戶未及時注銷。此次巡察中發現全縣還剩67個自然村賬戶未注銷,截止目前僅剩湫山鄉湖頭、黃寮2個自然村賬戶因法院凍結湖頭村賬戶未注銷。(2)賬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賬目未統一納入行政村的賬目中。如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隊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將該款項支付給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處置,處置情況沒有在村賬中體現。
5.財務公開制度未有效落實。(1)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財務公開表無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財務公開無簽字、無蓋章;部分村財務公開表沒有每項列出明細清單。(2)鄉鎮未對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形成有效監管。鄉鎮對村級財務公開未形成定期檢查制度,也沒有對村級財務公示進行痕跡管理,保存影像資料。
6.村級工程相關招投標規定不完善。村級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無相關招投標規定,規范性低。
7.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出于村民自治,情況復雜等原因,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監管較少,例如三年一輪審”工作流于形式;對此次農村財務公開app推廣不重視,較多鄉鎮未及時開展宣傳推廣。
(二)“三資”管理、經辦人員精力不到位、結構不合理。
1.農經員未做到專職專用。在現有的農經員隊伍中,各鄉鎮基本配備有1-2個,但農經員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大部分鄉鎮的農經員都兼任駐村等其他鄉鎮工作,身兼數職的不在少數;個別鄉鎮農經員缺位,由其他人員代替,例如安嶺農經員邱金金借用組織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進公務員暫代,溪港鄉農經員空缺由林科員暫代。
2.代理會計隊伍穩定性差、部分人員業務素養偏低。鄉鎮代理會計,無編制,屬勞務派遣,每月報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導致代理會計經常離職,隊伍穩定性差;部分鄉鎮代理會計為非財會專業畢業,缺少專業會計業務素養。
3.部分代理會計未能專職專用。部分代理會計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駐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會計,其中一名兼網格員。上張鄉、皤灘鄉、淡竹鄉的代理會計均兼駐村干部。
4.代理會計配置不合理。一類鄉鎮工程量大,項目經費支出頻繁,往往一個村級或社區的工作量超過三類鄉鎮的總和,但代理會計只有2名。
5.村級“三資”管理隊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對“三資”嚴格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財務業務知識,村監會主任、報賬員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業務培訓效果很差,業務知識還比較模糊。(3)村級報賬員年齡普遍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同時村級報賬員無固定報酬,工作量大,待遇低,從客觀上造成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困難。
(三)農經員、代理會計履職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級報賬員按時結報并及時記賬、結賬工作。普遍存在村級每月結報不及時的問題。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4號憑證“枕芯、枕頭、棉被61390元”,發票背面注明“2014年農家樂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計結報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計結報一次。
2.對村級收支票據審核把關不仔細。
(1)未見清單、未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未提供合同、協議等支付材料。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7號憑證,“苗木款99500元”,無合同無清單;湫山鄉楊岸村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單。
(2)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相符。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號憑證:“付張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資82600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0日“黨建牌材料及工資98972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1日“紅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資22585元,發票開“綠化苗木”。
(3)不能報銷的予以報銷。湫山鄉楊岸村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1380元;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村兩委獎勵后山根小學8000元。
(4)無依據入賬。如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號憑證,一事一議路基建設補助29萬及2018年1月31日5號憑證舊房拆遷補助56.2萬元,代理會計做賬時未附銀行進帳單。
3.賬務處理不規范,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如淡竹鄉下葉村賬面余額與實際銀行賬戶余額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項未及時入賬);步路鄉2018年7月31日40號憑證煤氣公司鋼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計600元,科目應記“其他應收款-押金”錯記入管理費列支。
(四)村級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
1.部分村還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如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號憑證收入5筆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在工程款的支付過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銀行轉賬支付,而是以現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鄉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號憑證顯示一筆鐵索橋測量費15000元,用現金支付;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號憑證付新農村建設材料款128409元,用現金支付。
3.集體舉債、大額資金使用未按“五議兩公開”程序規范決策,風險較大。
(1)集體舉債不規范。集體舉債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如湫山鄉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號憑證,向蔣文東借款10萬元,未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集體舉債無銀行進賬記錄。如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萬和2萬,9月27日借款10萬,10月19日借款5萬,共計23萬,村基本賬戶無銀行進賬記錄。
(2)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園村2018年1月22日25號憑證付2016年、2017年誤工補貼151117元,沒有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田市鎮2018年11月1日16號憑證,前景村青垚塘水庫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約定工程款46.3萬元,未附招投標相關資料,所附村民代表會議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僅有14個村民代表簽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條抵庫。廣度鄉朝陽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條29619.7元。
5.工程變更無相關手續。如下各鎮羊棚頭村2018年5月31日記賬憑證,支付30萬瀝青路面工程款無合同,此工程為追加工程,未公開招投標,未簽訂合同;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22號憑證,“百姓舞臺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為198000元,未見工程量增加相關依據。
建議參考類。
1.橫溪鎮后山根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發放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黨員會議,2017年11月15日黨員會議)。
2.湫山鄉楊岸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計1380元。
3.廣度鄉朝陽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黨員會議學習費用6000元。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
(1)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強化村級主職干部“三資”管理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清理)工作。
(2)突出落實鄉鎮(街道)的監管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面規范化建設,切實將“三資”監管主體責任制落實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轄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3)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監督。
(1)加強鄉鎮(街道)農經隊伍建設。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調研,按人口規模提出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農經員的配備建議,確保農經隊伍與當前所承擔的村“三資”管理等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街道)要保持農經干部的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或抽調,做到專職專用。
(2)加強代理會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力量。根據工作實際配齊配強代理會計力量。二是保障代理會計工資報酬,確保隊伍相對穩定。適當提高代理會計工資報酬,建議與鄉鎮臨時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獎懲制度,制訂代理會計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對代理會計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
(3)加強村“三資”管理業務力量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村級出納、報賬員從業資格管理,建議對村級出納、報賬員實行上崗培訓和每年輪訓。二是逐步規范提高村級出納、報賬員的薪酬及養老保障。
(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
(1)縣鄉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縣級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鄉級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
(2)加強審計結果應用。1.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實行“回頭看”,加強監督檢查,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處理;2.將普遍性、制度性、規律性的問題形成審計專報上報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
(四)以規范運營為重點,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1)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強化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帳制度、承包租賃出讓等制度的執行規范,并報鄉鎮(街道)備案。
(2)規范會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集體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解入村銀行賬戶并登記入賬,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嚴格對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支付方式的審核,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銀行轉賬,嚴禁用現金支付,不得委托結算。實現資金收入時,應當使用發票或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并建立健全票據領用、使用、核銷制度。發生支出事項時,應當按規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憑證。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等票據報賬時,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
(3)規范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和壓縮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干部報酬要堅持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原則。嚴格執行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預算預警管理制度,落實村級行政事務“零招待”;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嚴厲禁止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行為。
(4)規范村級債權債務管理。1.規范集體舉債程序,集體舉債必須嚴格按五議兩公開程序操作。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和控制,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機構要進行風險提示。3.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要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為前置條件,涉及重大事項的合同要報鄉鎮(街道)備案。4.重視抓好承包經營合同、租賃協議的結算和兌現。5.鄉鎮(街道)要積極依照有關政策法規,解決好有關集體“三資”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
(5)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表格清單格式,實行全縣統一模板;涉及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及使用情況等事項進行專項公開;實行村級財務公開痕跡管理,對每月的財務公示進行拍照上報鄉鎮農經站留存;落實村級財務公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建議列入村監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員保障,確保各村錄入信息及時準確,做好農村財務公開app運用。
(五)以問責考核為抓手,鞏固監管工作成效。
(1)明確職責,強化行為規范。縣農業主管部門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未做好農經業務指導工作;二是未制定全縣“三年一輪審”計劃。鄉鎮(街道)應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鄉鎮(街道)農經農經員、代理會計未專職專用的;二是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機構、辦公設施等配備不齊全,造成“三資”代理不能正常運作,影響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的;三是沒有制定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具體規定或管理監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實“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整改意見、處罰決定監督落實不到位的。
(2)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在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村監會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組織部門要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的工作態勢。
(3)強化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問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賬超過3個月的,列入財務整治重點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出現《辭職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及時啟動辭職程序。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集體理財的、對集體合理性開支拒不理財簽名或抵制理財的等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經屬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警示不糾正的,應按程序建議依法罷免。
要求各鄉鎮以此次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全面開展本鄉鎮各村自查自糾,由此及彼,由點到面,舉一反三,著力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