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勞動合同的簽署,雇主和勞動者確立了雙方之間的權益和責任,為工作關系的穩定發展提供了保障。現在小編為大家提供了一些勞動合同范例,供大家在簽訂合同時參考。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一
勞動法病假制度的規定中,在員工的病假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勞動法規上稱作“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根據兩個因素來確定:一是本人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具體的醫療期長度如下: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有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小編希望勞動者勇敢的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選擇忍氣吞聲。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三
為了確保原企業職工與改制后的企業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企業整體出售協議》《職工安置辦法》和《企業章程》中有關條款中的規定,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經確認,職工在改制前有效工令為年,安置費年金額為元,總計為元。
二、一次性安置費不發給職工本人,以不計息掛帳形式記在職工名下,經公證后,交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本合同書簽字公證生效后,國企職工身份隨之解除,國家不在承擔無限責任。在發生職工自愿辭職或企業辭退職工時,安置費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發給職工本人,解除勞動關系,改制后的企業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不買斷工令想保留國企職工身份的職工按《職工安置辦法》中有關條款處理。
五、對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改制后企業安排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發給安置費。
職工簽字: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證處公證簽字: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四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xxx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五
孕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時,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公司要付舉證責任,第一要證明員工嚴重違反制度,第二公司制度是履行合法手續制定的(比如說公開征求職工代表意見等),第三證明公司制度已公布或員工已學習。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治療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六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雙方勞動合同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予職工經濟補償金______元。
4、用人單位依法辦理社保轉移、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社保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七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提前解除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勞動合同終止而給予乙方的補償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年【】月【】日正式解除。
2)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至【】年【】月【】日,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月份的城保,個人承擔部分在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月份工資及補償金按甲方薪資支付時間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沒有拖欠乙方任何工資待遇和其他相關福利。
3)雙方同意甲方在【】月份工資結算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的經濟補償金,此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補償(個人所得稅等按國家規定扣繳)。
4)乙方按約定與【】年【】月【】日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并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日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之間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和爭議。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終止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第24條至第32條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法定情形,正確地理解和適用這些規定無疑將有助于勞動爭議案件的有效解決。下面,筆者將就上述條文的理解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試作探討。
依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司法實踐中,就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即前文所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第3個特點),還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理解。一種理解認為,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無論誰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用人單位均須無條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另一種理解認為,有必要區分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果由用人單位提出的,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由勞動者先提出的,那么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勞動者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筆者認為,這兩種理解均是值得商榷的。第一種理解,實際上與勞動部頒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5條的規定相悖,該辦法第5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且“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才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并沒有規定在勞動者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情況下,用人單位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從實際情況看,勞動者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滿足了其要求,再由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也違背了最基本的公平原則。因此,第一種理解是錯誤的。對于第二種理解,筆者認為也是錯誤的。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之所以規定用人單位在先提出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完全是因為在勞動合同的法律關系中,用人單位處于一種強勢的地位,而勞動者往往處于劣勢,讓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可以使這種失衡的法律關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因此,這種補償是合理的。而在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已說明勞動者的離去對用人單位的利益并不構成嚴重影響,再要求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已違背了《勞動法》著重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宗旨。因此,筆者認為,按照前文所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第3個特點處理此類補償問題,是符合勞動法的立法本意且有利于解決此類糾紛的。
《勞動法》在第25條至27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況。按照第26條和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均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此在實踐中爭議并不大,本文在此不再論述。但第25條因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在四種情況發生時行使單方解除權,并無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故對該條的理解和適用在實踐中存在頗多爭議。下面,筆者將分別就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行使解除權的四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在適用此條款時出現的問題往往是如何認定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行為的嚴重程度。面對市場競爭,很多企業往往只從本單位的利益出發,常常以所謂“加強管理,嚴肅紀律”為由,對實際上只犯有小錯的勞動者,卻按嚴重違紀來解除勞動合同。為此而引發的解除勞動合同爭議,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而目前對何謂嚴重違紀,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規定,致使在適用該項條款時出現認識上的分歧。筆者認為,對于違紀的嚴重程度,應綜合企業的性質、職工行為的性質以及職工行為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的大小,由法官作出判斷,而不能完全按照企業內部規章的規定進行認定。應當認為,法官在長期辦理勞動爭議案件中所形成的認識是判斷此類糾紛的最好準繩,由于個案的不同,處理的原則也會有不同,但是只要法官客觀獨立地作出了判斷,這個判斷就應該是公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對于這條規定,筆者認為應從以下角度理解,即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行為,而且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是由于勞動者的行為給單位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惡劣影響時方可適用。在勞動者不存在主觀過錯或未給單位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無權引用該條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司法實務中,有一種意見認為,對此項規定應作寬泛的解釋,如勞動者因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法院等執法部門拘留,用人單位也可以適用該條款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這種意見是與此條規定的立法原意相悖的。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規定: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勞動者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的損失,可由其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向有關部門賠償。這說明,用人單位只有在勞動者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方有權適用該條款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不能適用該條款。但是,這里有一個例外情況,就是勞動者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被勞動教養,用人單位也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用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第二種情形為,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第三種情形為,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這兩種情形都是由于勞動者不堪用人單位違法用工而要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于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否還應得到經濟補償的問題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的上述行為只是侵犯了勞動者的某一項權利,就該項權利所受侵害,勞動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規范用人制度并賠償勞動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并不必然導致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合同已經是在行使法律賦予其的單方解除權,用人單位無須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另一種意見認為,勞動者之所以提出單方解約,就是由于用人單位的違法用工行為所致,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因果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會起到縱容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的作用,不利于對勞動者的保護。因此,勞動者由于上述原因行使單方解除權時,一方面應予準許,另一方面,用人單位還須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九
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出生,__族,________文化,身體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進入本單位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共__年__個月,最后一次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間自20____年6月13日至20____年6月12日止,本單位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自20____年7月至20____年6月止。
現因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整及本人身體情況無法繼續安排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勞動法》,決定從20____年7月1日起與某同志解除勞動關系,按協商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0元)。
請某同志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如有異議,請于60日內申請仲裁。
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備注:本決定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失業人員本人、市失業所各一份。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一
身份證號:xx。
通訊地址:xx。
一、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雙方于__年__月__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應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加班費、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計人民幣__元(大寫:_元)(以下簡稱“上述款項”)。
三、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應于__月__日前,按照公司規定完成工作交接并辦理完畢相關解除手續。如乙方截止__月__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續,支付日期順延至完畢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__年__月__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至__年__月。
五、乙方確認知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自愿的基礎上,認可在雙方簽署本協議書后,雙方結束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再無任何爭議,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為相對方的仲裁或訴訟,亦承諾不會再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向甲方主張本協議約定的事項。
六、乙方保證不對外透露本協議所涉內容,否則,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七、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后,其檔案(含組織關系)移交其戶籍所在地。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
乙方(簽名)xx。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二
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__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三
本單位與同志簽訂的勞動合同,原因,依據,于年月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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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________________。
原因,依據,決定。
于年月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于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五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期間,因_______________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及時將乙方送達醫院救治。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以無需繼續治療,雖然__________受傷但不影響干活為由向甲方提出辭職并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賠償金萬元人民幣解決受傷一事。
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其受傷應在認定工傷并評定勞動能力障礙等級后調解,乙方表示:________其知道相關法律規定,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時間太長了不想等了,要求盡快與其調解。
基于乙方明確知道其傷殘等級、及乙方確知因本次事故所受傷殘應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甲方尊重乙方意愿。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因本次事故,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該補償金包括乙方應享有的所有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醫療期工資等)。
二、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補償金,甲方于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取上述補償金后,不再就本次工傷事故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收取上述補償金后,自愿放棄基于勞動合同關系所享有的一切權利,不再基于勞動合同關系追索甲方承擔任何用人單位責任。如有反悔,乙方收取的補償金應當返還給甲方。
四、乙方聲明:________在職期間,甲方已足額發放了工資及加班工資,雙方無任何糾紛,包括但不限于勞動爭議糾紛及經濟糾紛。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解除(熱門16篇)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用心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資料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潛力鑒定,甲方將帶給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畫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