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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一
1、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如“驚現”、“驚爆”、“竟然”、“竟”、“膽敢”等,標題不得使用侮辱個人、民族和國家的字眼。
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資深”、“最佳”、“最賺”“超賺”、“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絕對性和夸大用語。
3、“奢侈”、“至尊”、“頂級享受”等帶有炫富內容的廣告語禁止出現在各類廣告中。
1、教育類:
(1)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招生廣告,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資深教師”、“名牌”等詞語2017最新廣告法禁用詞匯2017最新廣告法禁用詞匯。
(2)文化輔導類招生廣告或簡章,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教師”、“資深教師”等用語。
2、房產類:
(1)宣傳詞語使用要規范:規定房產廣告在詞語使用上有一些禁區: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樓王、極品、冠軍、絕版等絕對性和夸大表述房地產項目的詞語及其類似詞語;不得出現未經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不得出現融資和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等變相融資內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等承諾,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
(2)不得濫用最低價攬客:規定使用“起價”、“最低價”等文字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字體、字號應相同;對使用“一口價”、“清盤價”等詞語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如果僅為指定房源價格,必須加以注明,否則視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價格。
3、化妝品:規定“迅速修復受紫外線傷害的肌膚”、“×天見效”、“全面升級”等均被列為禁用詞語。
1、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2、醫藥報道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藥品報道中不得含有“藥到病除”“無效退款”“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制法”“藥之王”“國家級新藥”等詞。
4、對各級領導同志的各種活動報道,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2017最新廣告法禁用詞匯廣告設計。
5、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臟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號加注,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絡用語中對臟語進行縮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報道中使用。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于極限用語。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二
根據試點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同時將增值稅稅率定位0.6%、11%、17%四檔。自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試點的建筑業、房地產業適用稅率為11%,金融業、生活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今年兩會期間,李總理在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提到,營改增要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全面實施營改增后,全年將減輕企業稅負5000億元。
對于此前大家關注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稅問題,文件明確,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對北上廣深四市,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此外,對于大家關注的投資業務如何征收增值稅,文件規定: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托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同時,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文件稱,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大行業機遇與挑戰并存。
近日,“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的每一個動向,都會引起市場的廣泛關注。
20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全面推行“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年5月1日起,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四大行業全面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這不僅是中國現代稅制改革的完善,也是重大的減稅措施,有利于推動產業轉型、結構優化”。
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環,“營改增”對利潤率較低的傳統周期性公司減負效果將更加顯著,在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領域中,凈資產收益率相對較低的房地產、建筑裝飾行業更是有望率先受益。
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房地產和建筑業營業稅占營業稅總稅額的58.2%。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四大行業“營改增”將涉及近1000萬戶納稅人,約為前期試點納稅人合計戶數的近2倍,涉及營業稅稅額超過1.9萬億元,其中房地產和建筑業營業稅就達1.12萬億元。也就是說,若整體稅負降低一個百分點,房地產和建筑業企業就會享受千億元稅收減免。
但在上海稅務官方微博特約評論員汪蔚青眼中,“增值稅是一個鏈條”,現在將四個行業補上去之后,“增值稅的鏈條相當于打通了,因此受影響的并不止這四個行業,對其他的行業都會有影響”。
汪蔚青向中新社記者舉例說,“我請人幫忙建廠房,買的黃沙、水泥、電燈、管線之類的東西,之前是不能抵扣的,因為是不動產。現在我自己建廠房,自己投入固定資產項目的時候,這些都能抵扣了,這說明對制造業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當然,“營改增”帶來重大機遇的同時,也給企業帶來挑戰。“營改增”將促使企業在經營、勞務、物資、設備、財務、稅務等多方面的管理作出相應調整,因此前期的準備工作將頗具壓力。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四大行業的企業需將客戶信息采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須信息)、企業銷售業務價稅分離、企業納稅申報信息調整、企業會計核算調整、企業發票開具策略調整等工作作為首要任務”。
3月8日,財政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歐文漢在解讀2016年財政預算報告時表示,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全面推開期間,擬對稅收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只減不增”的原則,據中國財政科學院院長劉尚希分析,將對老百姓產生重大利好。劉尚希表示,“全面推行‘營改增’對企業以及老百姓都會產生影響。保證行業的稅負只減不增,針對的是行業整體,而不是每一個企業”。
減稅規模將超5000億元。
北上廣深四個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與此同時,兩部委發布了營改增四份細則文件,分別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顯示,增值稅稅率為6%,其中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為: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元-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500元(含本數)。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在建筑服務領域,方案明確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為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等,都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對銷售不動產,則明確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另外,《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明確了二手房稅收政策。規定在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四個城市,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而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稱,預計今年營改增減稅規模將超過5000億元。
針對營改增對于房地產市場的影響,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表示,營改增對于市場而言應該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他表示,“它能夠有效地推動稅收方面的改革,會對市場的發展起到正面作用。”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營改增試點從制度上緩解了貨物和服務稅制不統一和重復征稅的問題,貫通了服務業內部和二、三產業之間的抵扣鏈條,減輕了企業稅負,激發了企業活力,促進了社會分工協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提升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出口競爭力,是推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三
(1)慎選代言人:
借助明星效應讓商品產生了曝光率猛增,而不乏也有一些讓人大跌眼鏡的代言案例:比如羅志祥、林宥嘉、汪東城等男明星代言女性衛生巾,kimi、天天等十歲以下對商品毫無認知就代言,明星未經使用就代言商品。
第三十八條: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2)勿用極限用語:
文案以及圖片中不要出現極限詞語[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具、最新技術、獨家、首家、最新、第一品牌、金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終極、獨一無二、史無前例、萬能等等一系列的廣告極限用語。
(3)優質、客觀。
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權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4)透明、可識別性:
新聞炒作營銷方式屢見不鮮,人為制造新聞事件為達到商業目的;通過軟文、電影、電視劇植入性廣告,這類廣告好似綿里藏針,公眾很難看出是廣告,但商家達到了廣告的目的:通過發布健康、養生知識變相發布醫療、醫療器械、藥品、保健食品廣告;變相廣告在互聯網上出現的比較多,存在問題是監管難度大。
第十四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表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第十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5)互聯網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
彈窗、跳轉廣告頁面讓網民深惡痛絕,即使是沒有法律的約束,也應該取消。
第四十四條: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
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四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將于5月1日全面推開,細則已經正式出臺,北京酒店邦日前攜手承接國家信息安全工程技術中心國家稅務總局營改增稅制改革項目的供應商及酒店財務專家,從財務、運營、it和營銷角度全面分析解讀了「營改增」對酒店行業的意義及在接下來一個多月的時間里,酒店業需即刻采取的行動。
據了解,國務院總理李于今年3月份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時,確定了尚未納入「營改增」的`最后四大行業(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需在今年5月1號之前完成營改增。由于時間緊促且細則遲遲未出,酒店業者多抱持僥幸心理,未深入了解面此變革酒店需采取的措施。然今年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間,李總理再次強調了5月1日之前,營改增必須全面推行,意即未完成者,5月1日之后將無法繼續營業。因此現下酒店業當務之急為,確定4月30日23:59一過便能開出增值稅發票。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與商務咨詢總監岳蕾表示,「營改增」后,過去由酒店承擔的部分稅負將轉嫁給客人,對酒店業實為利好消息。但由于酒店是業務內容極為復雜的行業,過渡期會充滿挑戰。比如,酒店及餐飲服務適用6%增值稅率;停車場服務適用11%增值稅率;無償提供服務視同銷售服務;餐飲娛樂進項稅額不可抵扣;對于服務提供者,混合銷售將征收增值稅等。另外,匯總繳納政策仍不確定(匯總繳納是酒店行業普遍需求,因酒店行業的固定資產指出通常在業主賬下,而銷項稅額產生在酒店股那里分支機構下),而酒店客房服務「似乎可能」可以抵扣。
因此營改增對酒店來說是「內外兼修」的過程,對企業的運營和管理是很大的挑戰,
一方面,企業必須內部修煉,比如審視收入和成本發生的變化,進行定價策略調整;制定增值稅申報和發票管理的流程,進行相關財務和稅務人員的培訓;對企業系統進行調整,適應增值稅的核算和申報要求等。另一方面,酒店也須進行外部調整,比如判斷自身業務上下游企業在營改增中收到的影響,調整產品業務鏈,以及復核供應鏈安排、與供應商和客戶進行充分溝通等。
現階段,酒店業應將目標設在5月1日營改增試點正式全面推開之前,達到「能開票、會申報」的基本要求,在試點實施后,則需不斷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流程、進一步進行企業信息系統改造,并開展企業內部制度設立調整等后續完善和管理的工作。
岳蕾總結,企業的內部修煉重點應包括:實時關注政策實時細節,制定過渡期預案;進行信息系統升級、產品和業務梳理并更新法律文件條款;梳理客戶和供應商信息、與增值稅相關的會計處理、負稅收入處理方法及針對新產品和服務的稅務考慮。外部調整措施則應包括:梳理價格策略和新采購流程、更新與客戶和供應商的溝通流程,并重點關注時間跨度較長的業務。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五
在與經銷商簽訂銷售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以避免日后處理應收帳款時與經銷商產生分歧而帶來經營風險:
1、明確各項交易條件,如: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運輸情況等;
2、明確雙方的權利和違約責任;
3、確定合同期限,合同結束后視情況再行簽訂;
4、加蓋經銷商的合同專用章(避免個體行為的私章或簽字);
二、定期的財務對帳。
財務要形成定期的對帳制度,每隔三個月或半年就必須同經銷商核對一次帳目,以下幾種情況容易造成單據、金額等方面的誤差,要尤為重視:
1、產品結構為多品種、多規格;
2、產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經營條件的不同而同種產品回款期限不同;
3、產品出現平調、退貨、換貨時;
4、經銷商不能夠按單對單(銷售單據或發票)回款;
三、減少賒銷、代銷運作方式。
制訂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鼓勵經銷商采取購銷、現款現貨等方式合作,盡量減少賒銷、代銷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評定、審核制度。
對不同的經銷商給予不同的信用額度和期限(一般為半年)。對經銷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動態的管理辦法,即每半年根據前期合作情況,對經銷商的信用情況重新評定。
五、經銷商的監管。
1、建立完善的經銷商開戶制度,對經銷商選擇時進行充分、科學的評估。評估的內容應包括:
a.經銷商的資信狀況,包括:企業發展狀況、在行業中的口碑、歷史交易記錄、在銷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評價等。
b.經銷商的財務狀況,包括:企業的性質、注冊資金、資金來源、固定資產、流動資金、企業欠債情況、還債能力、經銷商應收帳款等。
c.經銷商的經營狀況,包括:公司發展方向、負責人經營理念、主營銷售渠道、是否有本行業的經驗、是否有經銷競爭產品、是否有代理暢銷產品、銷售隊伍、銷售規模、倉儲、物流配送系統等。
d.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社會地位、家庭背景、個人背景、家庭成員、婚姻狀況、個人愛好、不良嗜好等。
2、強化經銷商的回款意識。經銷商在處理應付帳款時,會根據以下的原則而選擇先后支付順序:
a、對經銷商利潤貢獻的多少;
b、代理產品銷售金額的多少。
c、代理產品在經銷商心目中的地位;
d、客情關系的維護程度;
e、廠家對貨款管理的松、緊程度;
3、控制發貨以減少應收帳款。
按照經銷商實際的經營情況,采用"多批少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
4、適當的通路促銷以減少應收帳款。
對重點客戶可實行通路促銷政策,有效地降低廠家的應收帳款。
5、建立經銷商的庫存管理制度,通過對經銷商庫存的動態管理(銷售頻率、銷售數量、銷售通路、覆蓋區域等),及時了解經銷商的經營狀況保證銷售的正常運轉,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
六、留意經銷商發生欠款的危險信號,包括:
1、辦公地點由高檔向低檔搬遷;
2、頻繁轉換管理層、業務人員,公司離職人員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訴訟;
4、公司財務人員經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過去延遲;經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壞付款承諾;
7、經常找不到公司負責人;
8、公司負責人發生意外;
9、公司決策層存在較嚴重的內部矛盾,未來發展方向不明確。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確贏利的投資(投機)如:股票、期貨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復電話;
12、開出大量的期票;
13、銀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應收帳款過多,資金回籠困難;
15、轉換銀行過于頻繁;
16、以低價拋售商品(低于供貨商底價)。
17、突然下過大的定單(遠遠超出所在區域的銷售能力);
18、發展過快(管理、經營不能同步發展);
當經銷商出現以上危險信息時,廠家采取果斷、迅速的應變措施,可以降低應收帳款的回收風險。
七、銷售人員的監管。
1、加強銷售人員的原則性,不折不扣的執行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應收帳款管理)。
2、貨款回收期限前一周,電話通知或拜訪負責人,預知其結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確定結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約應通知對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會前往處理,如對方不能如約,應建議對方授權其他人跟進此款;在結款日一定按時前往拜訪。
3、嚴格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戶拖欠之日數,不應超過回款期限的1/3;如超過,應馬上采取行動追討;
b、凡催討,均必須就應收款的催收與公司簽訂催收責任書。
c、如果不馬上追討,相當于將回款的機會讓給別的公司,本公司的經營風險就相應的提高。
4、加強銷售人員終端管理、維護能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終端維護的管理辦法,確保廠家貨款的安全。
5、提高銷售人員追款技巧:追討函件;豐富、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讓對方寫下支付欠款的承諾函件,并加蓋公章;與負責人直接接觸;錄音;向警方求助;豐富自己財務、銀行等方面的知識。如:支票、電匯、匯票、承兌匯票、退票等。
八、應收帳款的處理方法。
1、確保銷售資料(收貨單據、發票等)齊備,內容準確無誤。
2、準時給予文件;盡早給經銷商發票,同時要確認經銷商收到發票;
3、完善客戶跟進制度。
九、已被拖欠款項的處理方法。
1、文件:檢查被拖欠款項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
2、收集資料:要求客戶提供拖欠款項的原因,并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戶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讓客戶了解最后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欠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7、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十、對于呆/死帳的處理方法:
1、折讓。
2、收回貨物。
3、處理抵押品。
4、尋求法律協助。
5、訴訟保全。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六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9〕36號)規定:房地產老項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
合同。
開工日期在2019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9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9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答:如果是相同的利率,可以免征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9〕36號)規定: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以上利息免征增值稅。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七
簡單的說,對于餐飲業來說,某餐廳今天購買了1萬元的食材,這些食材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金了的,餐廳通過對這些食材進行加工售賣,賣出了2萬元,那么一萬元的食材相應的稅金可以抵減,餐廳只需要對增值的一萬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就可以。
營改增對餐飲業真的是利好嗎?
營改增,作為一般納稅人,名義上可用成本抵扣增值稅,然而,由于餐企進貨渠道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導致稅負將增加。尤其是有的餐飲企業的原料采購直接來源于農戶,根本無法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而我們很多的餐飲企業里面,小規模納稅人占比特別高,在85%~90%之間。換句話說,在這個行業中,納稅人以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居多,國家目前是對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免征營業稅的。
因此,全面實行“營改增”可能對業內一些大型正規的企業會是利好,但對于小型不太正規的企業來說,就很難判定是否是利好。因為“營改增”實施后,在抵扣的過程中需要很多的完稅憑證,如果企業不能全部提供相關憑證,都不會抵扣。
壓在餐企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依然是房租。
我們可以觀察到“營改增”起步以來,具體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擴圍,即“營改增”方案在地區和行業上的`擴圍,即全面推進營改增;第二步是改制,即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稅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目前還處于擴圍階段。
目前,建筑業、房地產業、生活服務業、金融保險業四大行業營業稅改增值稅總方案即將公布,這將直接影響四大行業的800余萬戶企業,涉及年營業稅稅額1.6萬億元。鉑略財務培訓從各渠道了解到,預計6月下旬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把四大行業的“營改增”草案上報國務院。若進展順利,估計該草案最快可能在未來一周內出臺,正式的實施日期可能最早會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機遇挑戰并存,管控策劃先行。
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是相互結合的。營改增后,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可以獲得進項來抵扣增值稅,又可以獲得成本來抵扣所得稅。反之,如果無法獲取發票,將蒙受雙重損失。營業稅時代不重視發票的思維是錯誤理念。由于建筑業普遍是掛靠經營,掛靠經營帶來的就是在營改增下小型建筑公司,掛靠方往往不具備向大型供應商采購的習慣,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發票管理是營改增之后的重中之重。如果只會做業務,沒有發票管理,企業最后會被11%的增值稅和25%的企業所得稅的稅負壓垮。
與此前的稅負相比,此次變化對于企業來說既為挑戰也不失為機遇。此次并非是對原體系的修補,而是新體系的建立與革新,在未來出臺的“營改增”細則里會提到主要的稅務處理,但不一定面面俱到,一些具體問題會先出一個指引性規定,各地在實務上難免會出現不同操作,根據之前其他行業“營改增”的經驗,各地稅務機關會在后續一兩年時間內根據出現的具體問題對政策進一步調整。
建筑、房地產企業可以采取新項目新辦法,老項目老辦法的思路實現“營改增”平穩順利的過渡。鉑略建議管理層在宏觀層面應該提高思想認識,成立“營改增”小組,解讀分析政策,制定工作計劃,改造企業流程和業務系統,合理利用不同業務的稅負差等方法籌劃,降低稅改成本。而財務人員需在具體實務層面上注重對稅收申報以及發票管理,關注政策法規以及考慮到與稅務機關溝通的溝通協調、信息系統調整問題。根據已經實行“營改增”行業的經驗,財稅部門針對新政策實施后稅負增加的企業予以財政補貼。鉑略提醒各位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關注主管稅務機關后續的關于財政補貼的文件通知,及時申請到財政扶持/財政補貼。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八
全網第一、全球最熱銷、全球最強、全球規模最大、全球服務第一、國內最熱銷、國內最強、國內規模最大、國內服務第一、世界最熱銷、世界第一、世界最強、世界規模最大、世界服務第一、第一品牌、頂尖品牌、亞洲銷量冠軍、全網銷量冠軍、全網銷量第一、全網最低價、全網最熱賣、全網銷量最高、全球第一、亞洲第一、歐美第一、同行人氣第一、同行銷量第一、全網人氣第一、同行第一、同行最好、領導品牌、頂尖技術。
可以寫但是需要憑證證明:首個、首家、金牌、獨家、全球首發、全網首發、領先、最先、著名商標,優秀、掌門人、超賺、巨星、奢侈、高檔。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九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經營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發布者,是指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托的廣告經營者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六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廣告行業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引導會員依法從事廣告活動,推動廣告行業誠信建設。
第二章廣告內容準則。
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第九條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第十三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廣播電臺、電視臺發布廣告,應當遵守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時長、方式的規定,并應當對廣告時長作出明顯提示。
第十五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
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第十六條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并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明文件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第十八條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第十九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第二十條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第二十一條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三)說明有效率;
(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第二十三條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
(二)出現飲酒的動作;
(三)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
(四)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條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五條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二十七條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關于品種名稱、生產性能、生長量或者產量、品質、抗性、特殊使用價值、經濟價值、適宜種植或者養殖的范圍和條件等方面的表述應當真實、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作科學上無法驗證的斷言;
(二)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三)對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或者作保證性承諾;
(四)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
舊廣告法只有7種商品和服務的廣告準則,新廣告法增加到17種。凡是和消費者生產生活聯系比較緊密的,幾乎都囊括了進來。
1、對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管更加嚴格。
新《廣告法》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2、房地產廣告需格外審查。
新《廣告法》針對目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房地產廣告的出現,且部分房地商為了達到宣傳效果,不惜采用夸大宣傳、虛假廣告的形式,從而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因此,新廣告法特別將房地產廣告單獨羅列出來,規范房地產廣告內容。
3、規范教育培訓類廣告。
新《廣告法》明確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不能用名師、名校、升學率等字眼宣傳。
4、嚴禁煙草類廣告。
新《廣告法》對煙草廣告作了更加嚴格的規定,禁止在一切大眾媒體和公共場發布煙草廣告,禁止變相(如冠名贊助等形式)發布違法廣告。
5、對虛假廣告的認定更具體。
新《廣告法》明確界定了虛假廣告的具體情形,為虛假廣告的認定設置了具體標準,因此,今后司法實踐對認定虛假廣告相對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6、明星代言風險更大。
新《廣告法》引入了廣告代言人的概念。廣告代言人是指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人、明星代言廣告將被明確納入新《廣告法》管理范疇,還專條明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做代言。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廣告活動,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發揮廣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
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本法所稱廣告經營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本法所稱廣告發布者,是指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托的廣告經營者發布廣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第五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章廣告準則。
第七條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六)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
(七)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八)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或者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允諾有表示的,應當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附帶贈送禮品的,應當標明贈送的品種和數量。
第十條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第十一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做廣告。
第十二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三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第十四條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
(一)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藥品廣告的內容必須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準。
國家規定的應當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治療性藥品廣告中,必須注明“按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
第十六條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不得做廣告。
第十七條農藥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
(一)使用無毒、無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絕對化斷言的;
(二)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三)含有違反農藥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
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煙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
第三章廣告活動。
第二十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第二十二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廣告主的經營范圍。
第二十三條廣告主委托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委托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
第二十四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列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二)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
(三)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發布廣告需要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五條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六條從事廣告經營的,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制作設備,并依法辦理公司或者廣告經營登記,方可從事廣告活動。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的廣告業務,應當由其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辦理,并依法辦理兼營廣告的登記。
第二十七條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第二十八條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廣告收費應當合理、公開,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當向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公布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
第三十條廣告發布者向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提供的媒介覆蓋率、收視率、發行量等資料應當真實。
第三十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計、制作、發布廣告。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
(四)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
(五)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
第四章廣告的審查。
第三十四條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以及其他媒介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必須在發布前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第三十五條廣告主申請廣告審查,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向廣告審查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廣告審查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作出審查決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九條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發布者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或者在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廣告主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偽造、變造或者轉讓廣告審查決定文件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廣告審查機關對違法的廣告內容作出審查批準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一)在廣告中損害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假冒他人專利的;(三)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四)廣告中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的內容與本法不符的,以本法為準。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經營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發布者,是指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托的廣告經營者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法所稱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六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廣告行業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引導會員依法從事廣告活動,推動廣告行業誠信建設。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三
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向社會公布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經國務院批準,自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在公布實施辦法的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公布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這意味著,營改增全面推開所有的實施細則及配套文件全部“亮相”。
社會普遍關注,營改增全面推開,最受益的行業有哪些?普通百姓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改成增值稅,稅負會不會上升?記者第一時間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實施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所有行業都可以抵扣,減稅力度最大。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抵扣鏈條的全部打通,將有力促進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社會對改革期望高、意愿強、動力足,為改革的順利實施創造了有利條件。
從實施辦法及相關細則來看,方案在設計上比較成熟,一些具體操作也考慮得比較周密。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將適用11%的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特別是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是此次全面推開營改增的一大亮點,也是減稅力度最大的部分。無論是制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目前企業正處于高速發展期,有大量的在建和籌備建設的泊位、罐區等項目。新增不動產可以抵扣,企業稅負將大大減輕。”山東濰坊森達美港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陳卓里介紹,公司主要從事碼頭、泊位、庫場等相關設施的建設與經營,實現主營業務收入約2.48億元。今年5月份,公司將新建泊位9個和40萬方灌區項目,預計增加不動產6.65億元,5月1日營改增后,公司將有7300多萬元的進項抵扣稅額。稅負減輕,公司在資金方面的壓力也將明顯緩解,以前打算延期開工的項目可以提前實施,從而加快公司戰略規劃的推進。
“建筑、房地產業實行11%的稅率,這意味著企業1億元的不動產投資,能夠得到1100萬元的稅收減免,對于投資量大的企業,可能一兩年內都不用交稅,可以有更多資金支持企業轉型發展。”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因為房屋、土地是多數企業的重要生產資料,幾乎每個企業都會購買或租賃不動產作為廠房、門店、辦公用房等。
新增不動產首次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將為所有行業帶來更大規模的減稅,有利于促進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對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個人二手房交易,稅率“平移”稅負不變;個人轉讓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稅。
個人二手房交易原來需繳營業稅,營改增全面推開后改為增值稅,稅負有沒有變化備受社會關注。
此次營改增試點后,二手房交易延續原營業稅優惠政策,稅率設計遵循了與營業稅稅負平移的原則,給廣大群眾吃了一顆“定心丸”。
政策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李萬甫介紹,此次全面推開營改增,一方面,基本平移了營業稅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個體戶和小微企業的增值稅起征點,個人買賣二手房稅收優惠等,不會因為稅制轉換增加企業和個人稅收負擔。
另一方面,對生活服務業等小規模納稅人,采取了3%的簡易征收率,不給小微企業增加負擔,從而能夠保證稅制轉換的平穩過渡。
1.20房地產政策重點內容解讀。
5.20征兵政策法規內容解讀【整理版】。
8.規范農村建房政策解讀。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四
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
建筑業:一般納稅人征收11%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征收3%的增值稅。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11%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五
公證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民事法律行為的公正、獨立的活動。公證法實施細則的出臺,對于規范和加強公證活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深入學習和實踐,我深深感受到公證法實施細則在實踐中的意義和作用,本文將從公證申請、證據收集、公證程序、公證書管理和公證員執業等方面進行論述。
二、公證申請。
公證申請是公證活動的起點,公證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公證申請的程序和要求。申請人應當提供真實、完整的材料,明確申請事項,并支付相應的費用。通過公證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有效防止假公證的發生,保證公證活動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同時,公證法實施細則明確了申請人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出異議的權利,進一步加強了公證活動的監督和制約。
三、證據收集。
公證活動的核心是證據收集,公證法實施細則對證據收集過程進行了詳細規定。充分收集、審查和保全證據,是公證活動公正、準確的基礎。公證法實施細則要求公證員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此外,公證法實施細則還明確了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對申請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加強了證據的獲取和審查程序。
四、公證程序。
公正的程序是公證活動的關鍵環節,公證法實施細則對公證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公證員應當在公正、透明的環境下進行公證活動,不得攜帶武器和使用私人助手;申請人、當事人和代理人有權參與公證過程,提供必要的說明和意見。公證法實施細則還規定了公證書的格式和內容,保證了公證書的規范化和統一性。通過公證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加強了公證活動的程序監督,確保了公證活動的公開、公正和合法。
五、公證書管理和公證員執業。
公證書是公證活動的產物,公證法實施細則對公證書的管理和公證員的執業進行了規范。公證書應當按照規定格式、頒發和存檔,確保公證書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公證員應當遵守公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遵守公證守則,保守公證秘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社會道德。公證法實施細則的出臺,對于提高公證員的執業水平和保證公證書的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六、結語。
公證法實施細則的出臺和實施,為加強公證活動管理和規范公證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通過學習和實踐,我深切體會到公證法實施細則在實踐中的重要性和意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加強對公證法實施細則的學習和理解,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公證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六
經廣東省國稅局初步統計,廣東全省納入本次試點范圍的納稅人約13.8萬戶(不含深圳),其中約12萬多戶屬于現代服務業,作為中國經濟第一大省的廣東,終于納入營改增范疇。昨日,廣東(含深圳市)正式對外公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相關實施細則,試點行業將延續上海“1+6”模式,稅制安排將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據了解,廣東將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開展的營改增試點,預計全省將有13.8萬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介紹,經初步匡算,廣東開展營改增試點或影響財稅減收數十億。
影響效果粵滬或有差異。
市場分析認為,由于廣東試點行業納稅人數量將遠遠超過上海及北京等地,營改增試點對于廣東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來說,意味著將要面臨更大的挑戰。
經廣東省國稅局初步統計,廣東全省納入本次試點范圍的納稅人約13.8萬戶(不含深圳),其中約12萬多戶屬于現代服務業。來自省地稅局的數據顯示,去年這部分納稅人向地稅納稅約110億元,今年1~6月納稅約57億元。另外,從營業稅收入來看,去年,廣東省營業稅收入是上海的1.4倍、北京的1.2倍、江蘇的1.1倍。曾志權介紹,營改增試點后,大多數行業、企業的稅負將有所下降,經初步匡算,可能影響廣東財稅收入數十億元。
“營改增”將為廣東帶來何種改變?從上海來看,上海市財政部門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上海市試點增值稅減收總規模達到34.2億元,尤其是占試點企業戶數68.5%的小規模納稅人全部減稅,平均降幅為40.2%。全部試點納稅人中,88.4%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11.6%的稅負上升。
在業內人士看來,雖然廣東省“營改增”改革試點方案和上海市一樣,但廣東經濟有其自身的特點,廣東試點“營改增”因為地域特征和對象不同,其產生的影響和效果,也會與上海市有很大差別。
首先,廣東和上海服務業的產業結構不同,廣東的服務業以生活服務業為主,如餐飲業、旅游業、零售業等;而上海大多是金融業、航運業,這些較為高端的服務業增加值比廣東企業要高。其次,兩地企業規模不同,廣東服務行業的企業以中小企業居多,而上海的`服務業很多都是比較出名的高端大企業,如金融業、對外服務業等。對于廣東來說,中小企業過去繳稅時都是按定量計增或者說按附計增,每一個月交多少錢是固定的,現在改征增值稅,也會產生如人力成本等新的問題。
稅負若增將獲專項扶持。
事實上,隨著“營改增”試點的進一步推廣,不少業內人士也相繼提出一些疑惑,如“營改增”作為結構性減稅政策,為什么會造成一些企業稅負不降反增?“營改增”之后,地方財政收入減少,其產生的后果最后是否還得由企業來承擔?據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上半年景氣調查顯示,28%的航運企業家認為稅制改革使企業稅負大幅增加,僅有6%的航運企業家認為企業稅負大幅減輕。而港口行業更甚,51.61%的港口企業家認為稅制改革將導致港口企業稅負大幅增加;39%的港口企業家認為“營改增”對港口企業稅負影響不大。
”以上海為例,“營改增”雖然能使部分行業的稅負不公、重復征稅現象得到解決,但營業稅改增值稅,稅率提高了。因此,“營改增”是以保持稅收整體水平不變為前提的,企業的稅收負擔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
針對營改增在已試點地區試點過程中,出現的部分企業反映稅收負擔“未降反升”的問題,曾志權表示應客觀看待稅制改革,不同類型的企業,體現在某個環節和納稅時點的情況均不相同,但從長遠看,一旦進入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最終都會實現整體減負。據了解,廣東營改增的目標是,試點企業在基本消除重復增稅的基礎上,整體稅負略有下降。對于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企業稅負增加問題,曾志權表示,在調查核實后,除給予企業適當的稅收優惠外,財政還將設置稅收扶持專項資金對企業進行扶持,目前,有關配套政策正在抓緊制定中。
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簡稱為“營改增”。去年11月,由上海領銜的“營改增”試點正式啟動。這項被各界寄予較大希望的減稅政策,其核心就是通過稅制的合理設計來避免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負擔。今年7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含寧波市)、安徽、福建(含廈門市)、湖北、廣東(含深圳市)等8個省(直轄市)。
各地新舊稅制轉換時間不同,但8個省市與上海適用同樣的試點方案、試點行業和政策安排。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廣東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開始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如今,距離營改增新舊稅制轉換還有2個多月的時間,廣東終于正式對外公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相關實施細則。
從相關實施細則來看,試點行業將延續上海“1+6”模式,“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在主要稅制安排的稅率方面,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
曾志權表示,試點工作將從8月1日開始,開展試點納稅人認定和培訓、征管設備和系統調試、發票稅控系統發行和安裝,以及發票發售等準備工作;從11月1日起完成新舊稅制轉換,開始實施試點。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七
一人多戶機制實施后,投資者可能開立多個證券賬戶,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此外,大股東也可能與一致行動人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對此類情形,《實施細則》按照“合并計算”的原則予以處理:
一是一人多戶合并計算。單個股東通過多個證券賬戶持有股份的,賬戶名稱與證件號碼相同的賬戶的持股將被合并計算;股東通過信用賬戶的持股,也將與其普通證券賬戶合并計算。各個賬戶的可減持數量,按照各賬戶內有關股份數量的比例進行分配。
二是一致行動人合并計算。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其持股數量將被合并計算,并作為一個整體來遵守細則關于減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定。
上市公司董監高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勤勉義務,關系到公司內部治理和經營穩定。《公司法》規定董監高在任職期間內每年減持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其主要考慮就是將董監高利益與公司利益適度綁定,防范其提前減持全部股票。實踐中,個別公司董監高為了盡早減持股份,在任期屆滿前辭去職務,背離了其對公司的基本義務,有違公司全體股東對其的信賴。
針對這一情況,《實施細則》有針對性地作了限制性的安排,要求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仍按其原任期時間,適用公司法規定的減持比例要求。也就是說,如果公司董監高在三年任期的第一年辭職,其不僅在離職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在剩余未滿任期及其后的半年內也還應遵守每年減持不得超過25%的比例要求。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20xx年3月1日任職,原定任期三年,但其于20xx年9月1日即提前離職。按照《實施細則》,其離職后6個月內,即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前不得轉讓股份;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9月1日前,即離職董事原定任期及其后的6個月內,其減持股份應當遵守每年不得超過25%的規定。
《實施細則》對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制度作了細化完善,具體要求有哪些?
相較于中小股東,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具有持股、信息等優勢,其減持行為對市場預期影響較大,有必要建立其在股份減持前的預披露制度,滿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實施細則》根據實踐需要,將大股東、董監高納入減持預披露的適用范圍,同時從下列3個方面對信息披露要求作了優化完善。
在事前披露方面,要求大股東、董監高擬在未來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報告并公告其減持計劃,披露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以及時間區間和價格區間。
在事中披露方面,要求大股東、董監高在實施減持計劃過程中,其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期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的進展情況。同時,還規定在減持期間內,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轉或籌劃并購重組的,應立即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在事后披露方面,要求大股東、董監高在其披露的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后或者減持期間屆滿后2個交易日內,再次公告減持的具體情況。
實踐當中,大股東、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可能同時持有受到減持規定限制和不受減持規定限制的股份。《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五條對上述股東減持相關股份的比例作了限制規定,并不適用于不受減持規定限制的股份。在具體執行中,將按照如下原則來認定股東減持的股份性質:
一是在規定的減持比例范圍內,視為優先減持受到減持規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東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所減持的股份均視為受到減持限制規定的股份。
二是在規定的減持比例范圍外,視為優先減持不受到減持規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東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超出部分視為減持不受減持規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視為優先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進行減持。即股東同時持有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情形,在計算相應減持比例時,其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將優先計入減持份額。
例如,股東持有5%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同時持有4%的競價交易買入股份,依照前述原則,若股東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交易總共減持4%,則視為減持了1%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和3%的競價交易買入股份,也就是還剩余4%的首發股份以及1%的競價交易買入股份。
實施細則》施行前已經解禁但尚未賣出的特定股份,是否適用細則的規定?
為統一監管標準,明確市場預期,促進市場穩健運行,防止規則適用復雜化,《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所有符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市場主體,即《實施細則》發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東和控股股東、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以及上市公司董監高,均應遵守細則的減持規定。因此,對于細則發布前已經解除限售但尚未賣出的特定股份,其減持同樣應當遵守細則關于特定股份的減持要求。
針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股東,《實施細則》對其股份減持有何限制?
為強化證券市場監管、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細則》禁止存在特定違法違規情形的大股東和董監高減持股份。主要禁止情形包括4種:
二是董監高因涉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處于上述期間的,不得減持股份;。
三是大股東、董監高被本所公開譴責后3個月內不得減持股份;。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在相關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及其上述主體的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股份。
在自律監管方面,《實施細則》對于股東違規減持行為有什么措施?
《實施細則》發布后,本所將綜合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多種手段,切實加強對股份減持的監管,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減持行為。
對于違規減持行為,本所將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對相關股東、董監高予以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二是對導致股價異常波動、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者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規減持行為,從重從快予以處分。
三是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減持行為,上報中國證監會予以查處。
公證法實施細則解讀范文(18篇)篇十八
從自治區國稅局獲悉,國稅部門已啟動“營改增”全面推開相關工作,確保5月1日與全國同步實施稅制轉換改革。
據了解,廣西的“營改增”改革自8月1日全面啟動以來,已先后覆蓋交通運輸、郵政、電信及部分現代服務等行業。根據國稅部門的統計,自試點實施以來,已累計減稅超過60億元。即將在5月1日實施的“營改增”,試點范圍將擴大至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涉及我區約20萬戶納稅人。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將全部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全面推開“營改增”后,我區納稅人將迎來減稅的利好,進一步降低經營成本。建筑業和房地產業方面在沒納入試點前,納稅人購買不動產和支付應稅服務無法抵扣。納入“營改增”后,經營成本中不再含有營業稅;在金融業方面,由于營改增后購進固定資產可以抵扣,有助于金融業進一步加大自助終端、計算機設備等固定資產采購力度,有利于加快產業升級的步伐;生活性服務業將整體減稅,我區生活性服務業主體主要是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征收率征稅,比營業稅5%的稅負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