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事先制定的方案和程序進行應對和處理的一種行動計劃。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越來越重要,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供大家參考。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責任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是對特定的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措施的計劃安排,是應急響應的行動指南。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基坑開挖、腳手架拆除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二
安全,是學校進行正常教育教學的保證,是每個家庭幸福的保證,是孩子健康成長的保證。根據上級針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如下: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如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災緊急預案等),安排24小時值班,確定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各部門分工,作好指揮調度及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體制。落實逐層承包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由年級組長到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形成層層有人抓,人人有責任的承包機制,學校與各部門負責教師(包括班主任、宿舍負責人、伙房管理員、化學實驗員等)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并在“四考”中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2、大力學習宣傳安全知識,克服師生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利用校會、班會、主題班會以及校園廣播、板報、演講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使師生認識到什么事有危險,什么事不該做,做了會有哪些后果,應該怎樣做,怎樣避免危險;如果發生危險,應當怎樣自救,怎樣互救,怎樣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對重點屋舍、電路、食堂、小賣店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4、紀律是對孩子行為的約束,而這種約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長的有效保障。必須加強常規管理,不能出現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飯后加強監控力度,堅決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發生。主要由帶班領導、執周教師組織學生會查人落實。
1、放學后值日生要切斷教室電源。
2、雷雨天要切斷樓內電源。
3、住宿生嚴禁私自在寢室內使用“熱得快”,不得私自接燈,不得使用交流電的錄音機等自備電器。
4、遇到電路故障,發生斷電情況,學生要報告電工修理,不要自己進行線路維修。
5、打掃衛生要注意保護電器,切忌用濕布去抹電線和燈泡燈管、插座等電器。
6、不許爬電桿掏鳥,不在電線下進行放風箏、玩球等活動。
7、如果發生觸電,馬上就地實施科學救治并聯系醫院,然后上報。
1、增強防火意識,學習防火知識。
2、學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據《取暖防火制度》執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氣中毒,帶班領導、查宿教師每天都要嚴格檢查爐具,檢查通風情況,并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3、學生做好防火宣傳。如勸說、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氣罐等。
5、食堂做飯用火,依據《伙房防火制度》執行。
6、如果發生火災(因明火或因電引起),怎么辦?一旦發生火災,不要慌,應根據火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如是上課期間,應馬上疏散學生,并逐級上報。在救火過程中,不允許學生參與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輔助性工作,教師經過培訓的可以參與救火。
1、經常檢查體育器械,保證器械的'.安全性。
2、體育課,教師嚴格要求,杜絕大撒鷹。
3、教給學生防護知識,以及正確的使用體育器材的知識。
4、在課間做正當游戲,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得在樓欄處擁擠,更不得做危險性游戲。
5、運動或游戲時發生傷害,及時報告老師。進行正確處理,傷害嚴重馬上聯系醫院,并逐級上報。
1、勞動時,嚴密組織,責任到人,要求學生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指揮。
2、使用工具時,嚴禁嬉戲、追逐打鬧。
3、注意勞動保護。
1、除列入學校工作計劃中的重要教育活動之外,原則上不再組織其他群體活動。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體活動,必須建立嚴密組織,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1、師生食堂嚴格按《伙房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2、嚴格控制進貨渠道,購買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記錄。
3、對校內小賣店嚴格監控,定期檢查,發現過期或不合格食品馬上責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發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師、負責同志馬上聯系醫院或撥打120電話,并立即上報。
1、每位師生必須牢記交通安全常識,遵守交通規則。
2、學生騎車(不滿12周歲的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車),要求不許脫手騎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等。教師不得酒后駕車。
3、出入校門必須下車,并本著一慢、二看、三通過的規則。
4、堅決不允許學生騎摩托車上下學。學生上晚自習不允許騎車。
1、遇雷雨時,防止雷擊,要求孩子不到高樹、電桿、墻下等處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處,也不要接打電話。
2、如果在放學時發生雷雨,必須推遲放學,雨后沒有洪水,可自行結伴回家,天晚時可聯系家長,或由老師護送回家。如果發生山洪,必須由家長來接,或由老師護送方可離校,如遇特殊情況,應留校住宿或請老師想別的辦法。
3、如發生地震,班主任或上課教師馬上組織學生有秩序的撤離到寬闊的操場,二樓西邊兩個教室的學生從西邊的樓道撤離,東邊兩個教室的學生從東邊樓道撤退。
1、我校地處天河岸邊,防汛形式嚴峻,全體師生要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將防汛工作抓深抓實抓到位。
2、建立防洪搶險指揮組織,遇到緊急情況指揮有序。校長為總指揮,政教處和總務處,年級組長到老師的四級指揮負責體制。值班教師24小時到崗,住校教師積極配合,如有情況立即上報、下傳。
3、關注天氣形式,收看天氣預報,如出現異常,早做安排。
5、白天上課期間發生山洪,危及到師生安全,要求學生聽從老師安排,有秩序的轉移,轉移到距學校500米的東坡村(路線:沿公路南行,向東)。情況緊急時,要求學生要抓緊課桌、椅子等漂浮物,盡可能與老師、同學在一起,等待營救,千萬不能獨自回家。
6、夜間發生山洪,危及到學校安全,值班老師、住宿老師馬上組織男女住宿生學生轉移,并逐層上報。水不太大時,可轉移到教學樓,水過大,按預案5轉移。
7、汛前準備。思想準備,加強防洪意識,遇事不慌;修渠筑壩,重點排查,消除隱患。物品準備,準備好藥品、手電、鐵锨等物;保證通訊的暢通;進行防汛模擬演練。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三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安全發展”為總體要求,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為宣傳載體,以加強組織建設、加強教育培訓、重視隱患排查治理、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等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杜絕事故為工作目標,切實把各項責任落實到位,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保證公司工作持續穩定開展。
二、工作目標。
1、堅決遏制較大交通事故、杜絕死亡事故、杜絕車輛自燃事故、杜絕機械事故的發生。
2、道路交通安全行車事故不超過__萬公里/次,承擔同責以上交通責任亡人事故不超過__萬公里/次。確保公司無“三超一疲勞”、酒駕、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生。
3、從業人員持證上崗達__%。
4、安全隱患整改率__%。
5、gps綜合在線率不低于__%,安全設備設施配備率__%。
三、具體措施。
1、加強組織建設以“主體責任明確、崗位職責明晰、制度健全規范、措施有效落實”為標準,建立健全各級組織,分級落實安全責任,與駕、乘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每半年對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是否履行其職責與義務進行考核,確保安全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崗前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加強內部協調,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三級”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工作環境常見的安全隱患、所從事的工作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安全職責及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的方法、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等)。
日常教育和培訓。各單位(部門)每月至少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_學時;做好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知識學習工作。
3、加強安全會議及節假日值班制度。
安全例會。按照安全生產列會制度,認真落實安全例會制度。
節前會議。根據國家節日安排通知,開展好節前會議,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文件。
加強節假日值班制度,匯報節日期間的工作動態和安全穩定工作。
4、加強安全隱患排查。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四
廣大網吧員工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堅持經常性的檢查。牢記火警電話:119。
(一)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或遇有火災事故時應及時報告網吧安全負責人,或撥打網吧電話,請求及時增援,以便盡快進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二)在撥打報警電話的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用滅火器具等進行撲救,力爭能夠有效控制火情,盡量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在發現火災有蔓延擴大,且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組織引導網吧內顧客疏散、撤離現場,并清除各種障礙,疏通各種通道,為消防部門的人員、設備進入現場撲救創造條件。
(一)組織領導。
為防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出現混亂局面,使滅火工作及時得到有組織、有步驟的進行。使其指揮得當,處置有方,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網吧火災救急工作領導小組。由網吧中心主任負責,網吧相關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物資保障組、現場協調組。
(二)任務、要求。
(1)滅火行動組:由網吧消防骨干人員組成,同志負責。
主要任務是:發生火情時能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小區110等人員進行救火。要求:務必做到召之即來,來則能戰,沖得上,救得出。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盡最大努力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
(2)疏散引導組:由同志和網吧管理人員組成,由同志負責。主要任務是:在樓棟管理人員的配合下,迅速組織網吧內顧客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同時為即將前來增援的消防部門人員、車輛清除道路障礙、開辟通道,引導其進入有利地形,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由同志負責。主要任務是:利用喇叭、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設備及時溝通聯絡,當好網吧滅火救急領導小組的“眼睛”、“耳朵”。力爭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關健的地方,確保滅火指揮機關通訊聯絡暢通,指揮正確及時。
(4)水電與物資保障組:由中心負責水電維修、中心庫房管理人員組成。負責。主要任務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電中心斷電、并增大水源壓力等。根據要求派車輛,將危重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調運滅火物資。對現場搶救出的物品進行妥善保管,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并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復損壞、丟失。
(5)現場協調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對現場的情況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根據校滅火小組的指示,靈活調配,正確指揮救火力量和滅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確保滅火工作忙而不亂,高效有序,以免因人為因素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
(一)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網吧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二)加強網吧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力爭使其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會操作滅火器具,會疏散人員,會逃生自救。不斷提高公寓消防骨干人員的滅火救災能力。
(三)每天堅持對網吧使用違章電器的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網吧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更新。使其長期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由于網吧工作人員的流動性大,對于新員工首先應該進行消防知識培訓,確保人人“四會”。
在搶救完畢過后,總指揮及事故區域人員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對顧客等人做好安撫工作。技術人員對損壞的物品設備進行搶修,恢復正常運營。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五
(1)重點突出、針對性強。
(2)統一指揮、責任明確。
(3)程序簡明、步驟明確。
(1)制定應急預案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2)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3)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4)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
(5)應急設備與設施。
(6)求援程序。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0)應急預案的維護。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六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原因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臺,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了解掌握情況,預測后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善后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周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
(二)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布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七
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
工作方案。
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培訓工作計劃。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八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第一條為及時有效地控制、減少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規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等應急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省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揮、協調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設立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承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以及應急值守、應急救援培訓、應急演練、應急信息化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設立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業或者本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指揮、應急值守、應急演練、應急信息化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和相關管理制度,保障與本單位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人員、資金、裝備和物資,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第六條鼓勵、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裝備自主開發,引進先進救援裝備和先進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對救援過程中傷亡的人員,給予妥善救治、撫恤。
第二章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所屬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依照有關規定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相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時修訂。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組織、人員、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應急資源,開展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記錄,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和評估。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需要,成立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
第十二條煤礦和非煤礦山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礦山救護隊,并實行資質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的經營使用單位,具備條件的可以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成立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并與鄰近同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救援人員,根據有關規定與鄰近的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
鼓勵社會力量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服務。
第十三條專業和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專項培訓并達到國家或者本省規定的條件,實行備案管理。
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經相應培訓并達到本省規定的條件。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結合實戰需要,制定訓練計劃,開展相應訓練,提高救援能力,并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五條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定期對服務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預防性安全檢查,熟悉應急預案內容、周邊環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險源危害因素等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按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樣式和規范內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當優先保障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運行保障、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工作,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形勢和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事故預防和避險、自救、互救、應急處置等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能力。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宣傳和培訓。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完善救援隊伍、救援物資、救援專家等相關數據庫,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測。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保障監測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其中,礦山、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使用、運輸和儲存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要求將相關信息傳輸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第二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平臺應當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并確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與氣象、海洋、防汛、國土資源、地震等部門和機構建立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及時掌握相關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研判可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出相應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對可能波及鄰近行政區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鄰近地區人民政府發出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接到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后,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有關規定上報,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條生產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邊公眾人身安全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相關人員,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積極配合疏散行動。
第二十五條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任務的車輛,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情況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相關車輛迅速通行。
應急救援專業車輛的外觀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設定。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過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救援物資、設施和裝備。
第二十七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調用應急救援隊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資、設施和裝備等產生的費用,由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確實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二十八條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礎設施損壞的,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盡快修復,保障正常的生產、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未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的;
(三)未及時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將監測監控信息傳輸到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應急指揮機構的。
第三十一條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經規定法律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核事故和輻射事故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煤礦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九
??(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工作的組織、指揮。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5)為搶救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6)負責內、外信息的接收和發布、向上一級救援機構匯報事故搶救情況。
??(7)組織預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8)負責了解、檢查各搶救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
??(9)適時調整各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搶救組織正常工作。
??(10)對預案的執行或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審。
??(11)向有關新聞機構發布信息。
??(12)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報告。
??3.1.2總指揮:董富岳總經理。
??職責: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發布搶險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各部門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處理情況對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3.1.3副總指揮:李光前、佘瑞杰。
??職責:負責指揮技術人員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搶險、搶修作業依據、技術規范,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并隨時向總指揮匯報情況,負責消防和警戒人員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現場保護。
??3.2搶險事故處置組成員。
??(1)成員:李志勤、甑茂智、彭軼瓊。
??(2)主要職責:對鍋爐運行情況進行監控和發生事故時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鍋爐爆炸后進行搶救處置。
??3.3消防、保衛、后勤組職責。
??成員:韓良。
??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負責安全保衛,布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物資。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十
??善后工作組。
??后勤供應組。
??消防滅火組。
??危險源風險評估。
??事故調查組。
??技術處理組。
??物資搶救組。
??現場搶救組。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
??同志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副董事長。
??同志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后勤部部長。
??同志擔任;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廠長。
??同志擔任;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技術負責人。
??同志擔任;
??6、善后工作組組長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擔任;
??7、后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采購部。
??同志擔任;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辦公室主任。
??同志擔任;
??9、物資搶救組由現場總指揮指定人員組成;
??10、消防滅火組由應急救援小組、各車間臨時抽調人員組成;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十一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十二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后,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發布救援命令,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十三
??1、編制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突發的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等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木材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專項(車間)預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新安生產應急預案培訓內容(精選14篇)篇十四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