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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一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 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監督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責任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 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
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監督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責任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 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監督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責任人:
單位(公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司客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目標責任,特與在甲方從事客運工作的駕駛員簽訂本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1、全年盡量避免或減少發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爆炸、工傷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把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擺在重中之重來管理。
2、甲方應組織乙方每月召開兩次安全教育培訓會議(每月15日、28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主要學習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對上半月安全工作總結和下半月安全工作安排;進行安全生產、優質服務等方面的培訓,提供相關的服務及安全信息資料。
3、甲方按規定建立乙方的安全行車檔案,負責監督對乙方駕駛的車輛審驗、駕駛證年審和駕駛員資格審查工作。
4、甲方對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5、甲方對乙方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乙方在駕駛甲方車輛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安全抵押金,此款不計息。
三、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審、強制保養、日常保養和二級維護保養。若有違反,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乙方應積極主動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例會和其他形式的安全活動。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以及交通主管部門的檢查。
3、乙方必須是經甲方安全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并辦理上崗證的駕駛員,乙方不得將車交給未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核認可的駕駛員駕駛。
4、乙方應維護甲方聲譽,在經營中嚴格執行客運定車、定線、定班、定時、定點上下客的規定,運行包車(旅游包車)任務時必須按照制定的運行計劃行車。遇戰備、搶險救災或國家指令性運輸任務,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行業主管部門和甲方調度指揮。
5、乙方必須自覺按企業規定,向甲方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6、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科(電話:0831——8835518、8861122)。
8、駕駛員在“元旦”、“春運”、“清明節”、“五·一勞動節”及其他節假日的運輸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禁止有“搶運”和各種違章現象的出現。
9、嚴格執行客運車輛早上6時以前,夜間10點以后禁止在三級路面行駛,凌晨2
時——5時必須落地休息。
10、乙方在駕駛車輛過程中不得疲勞駕駛,嚴格執行日駕駛車輛不得超過8小時,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獎懲辦法
1、乙方在全年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的,甲方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
2、乙方無故曠會或未按時參加補課的,按規定予以每次50元的違約處理。三次無故未參會和未按時補課的,視為不合格駕駛員,公司作清退下車處理。
3、乙方凡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自身或他人傷、殘、死亡,除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乙方擅自將車交他人駕駛或違法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乙方在行車中,凡被甲方和交通主管部門查獲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處理。
五、本目標責任書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簽字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宜賓戎通運輸有限公司
興文縣旅游客運分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車 牌 號:
電話號碼:0831——8861122 聯系電話: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輕紡公司員工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員工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旅游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間安全責任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出游前認真學習相關旅游安全常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
2.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選擇安全的住宿場所,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6.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7.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8.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9.旅游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旅游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自己負責。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五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和要求,學校與您簽訂本責任書。具體職責如下:
1.校醫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學校的衛生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2.配合政教處,每班設立生活委員,協助班主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處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學生健康檔案,為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單獨建檔。
4.負責學校衛生安全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師生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及急救常識的培訓和教育。
5.堅持每日查看各班晨檢記錄,發現異常,及時通知政教處和家長并盡快將患病學生送正規醫院診治。
6.負責學生衛生保健、防控工作(組織學生體檢、預防接種、噴灑消毒、傳染病及近視眼、齲齒等學生常見病防控),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并做好治療登記。
7.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上報工作。
8.制定學校突發疾病、食物中毒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部門,做好事故處理。
9.配合政教處組織全校大掃除和衛生檢查,做好衛生評比和成績公布,督促全校師生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10.配合總務處定期檢查食堂各項安全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并建立檢查記錄臺賬。
11.做好衛生室常用藥品采購工作,保障供給。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學校醫療器械并按有關規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記檔案,加強對廢棄物品的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醫療器械必須專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校醫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照《縣教育系統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醫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政教主任簽字:校醫簽字:
(蓋章)。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六
為加強旅行社的安全管理,確保游客及從業人員人身安全,本著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
責任書。
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法規(細則)和旅行社安全。
規章制度。
把安全工作始終貫穿于每個工作環節。
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旅游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時時防范,處處注意,增強“憂患意識”。
(一)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二)建立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科室、每個崗位、每個職工;
(四)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檢查、監督;
(九)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損壞或丟失;
(十一)負責為旅游者投保;
(十二)直接參與處理涉及單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處理、善后處理及賠償事項等;
(十三)開展登山、汽車、狩獵、探險等特殊旅游項目時,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預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團隊需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
一、自覺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和管理,認真落實旅游安全目標責任,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
二、實行風險抵壓金制度,每個旅行社法人須向市中區旅游局交納風險抵壓金2019元,全年未出現安全問題的退回抵壓金。
三、對玩忽職守,給國家財產和游客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除扣除風險抵壓金外,視情節還要給予停業整頓或取消其經營資格。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責任。
四、安全責任人,可以依據本責任書,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五、本責任書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存檔壹份。
市中區旅游局(蓋章):旅行社(蓋章)::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七
旅行社員工是推動旅游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隊伍,他們是服務于旅游消費者的先鋒,那你知道旅行社員工安全。
責任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揚州市旅行社業務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系統正常的經營、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和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下達20xx年《旅行社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責任對象。
各國際、國內旅行社的法人代表是旅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列為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尤其是黃金周前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各項安全工作要有文字記錄,制定安全檔案,落實到人。
2、建立安全領導機構。各單位應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安全管理機構,有專人具體負責,確保工作不受影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要對旅行社經營中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整改達到無隱患的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要有完整的報告。
(1)旅行社門市部經營必須遵守“四統一”原則,既統一人事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組團活動和導游安排;統一旅游路線和產品。旅行社門市部不得獨立開展旅游業務,旅行社招徠、接待游客使用的組團。
合同。
書中必須使用旅行社法人章,不得使用營業部章。旅行社門市部的設立和停止必須嚴格報備制度,必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旅游局及揚州市旅游局同時報備。旅行社門市部必須與總社簽定安全責任狀。
(3)旅行社應規范旅行社團隊檔案。旅游團隊檔案必須按序號列出資料項目,內容包括:與游客簽訂的旅游合同;報名須知;團隊計劃書(包括行程表、游客名單等);團隊派車單,與接(組)團社、酒店往來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報價單及游客回復確定價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單團成本核算單;接(組)社派團單;游客意見反饋表;財務結算單;全陪備忘錄;其他應歸檔的資料。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
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輕紡公司員工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員工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旅游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間安全責任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出游前認真學習相關旅游安全常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
2.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選擇安全的住宿場所,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6.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7.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8.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9.旅游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旅游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自己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八
乙方:(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并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保護傘,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對于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蓋章)。
或代理委托人:
乙方:(蓋章)或代理委托人:年月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九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責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
旅行社門市部經營必須遵守“四統一”原則,既統一人事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組團活動和導游安排;統一旅游路線和產品。那你知道旅行社安全生產。
責任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揚州市旅行社業務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系統正常的經營、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和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下達20xx年《旅行社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責任對象。
各國際、國內旅行社的法人代表是旅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列為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尤其是黃金周前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各項安全工作要有文字記錄,制定安全檔案,落實到人。
2、建立安全領導機構。各單位應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安全管理機構,有專人具體負責,確保工作不受影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要對旅行社經營中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整改達到無隱患的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要有完整的報告。
(1)旅行社門市部經營必須遵守“四統一”原則,既統一人事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組團活動和導游安排;統一旅游路線和產品。旅行社門市部不得獨立開展旅游業務,旅行社招徠、接待游客使用的組團。
合同。
書中必須使用旅行社法人章,不得使用營業部章。旅行社門市部的設立和停止必須嚴格報備制度,必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旅游局及揚州市旅游局同時報備。旅行社門市部必須與總社簽定安全責任狀。
(3)旅行社應規范旅行社團隊檔案。旅游團隊檔案必須按序號列出資料項目,內容包括:與游客簽訂的旅游合同;報名須知;團隊計劃書(包括行程表、游客名單等);團隊派車單,與接(組)團社、酒店往來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報價單及游客回復確定價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單團成本核算單;接(組)社派團單;游客意見反饋表;財務結算單;全陪備忘錄;其他應歸檔的資料。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特大事故,避免和減少各類旅游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區管委對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要求,高新區旅服辦和內各旅游企業簽訂以下旅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目標。
1.不發生企業職工責任死亡事故。
旅游星級飯店不發生賓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組織旅游過程中不發生因組織不當造成游客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3.旅游景區不發生游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執行好《山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社會綜合治安事件。
二、責任。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各旅游企業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旅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業各項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落實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責。
3.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企業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逐級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企業內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4.旅游企業提供的旅游產品和服務應對客人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并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5.開展多種形式的旅游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按要求認真做好員工的安全知識、救護常識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積極開展公眾旅游安全宣傳教育,為提高全民安全素質做出努力。
6.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一旦發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時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旅游安全生產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和旅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并適時進行演練,提高事故的預防能力。
8.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本旅游企業發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三、履約期限自簽訂本責任書至下年度簽訂責任書止。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輕紡公司員工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員工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旅游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間安全責任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出游前認真學習相關旅游安全常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
2.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選擇安全的住宿場所,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6.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7.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8.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9.旅游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旅游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自己負責。
公司代表人:部門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一
工程名稱:車間及庫房工程。
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公司__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簽訂該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__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杜絕重大安全工傷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設施事故;工傷死亡:零;重傷事故:零;一般工傷事故(輕傷事故)在1‰以內。
二、措施。
1、各班組要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個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實行一級管一級,一級保一級,做到“一崗雙責,責任到人”。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簽訂情況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各班組要時刻堅持日常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檢查各班組的自我檢查記錄,并對自我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3、要對存在重、特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登記、建檔,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整改達到無隱患的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要有完整的報告。
4、抓好安全宣傳工作,營造安全氛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各班組應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下發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生產。6、改善員工工作環境,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杜絕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的發生。
三、獎懲。
1.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的責任人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___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如出現特、重大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班組長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2.對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對完不成安全生產目標,出現安全生產事故的,班組長當年不能評先進,并視事故責任大小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3.全年無事故、安全生產做的好的單位與個人,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項目經理:班組長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揚州市旅行社業務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系統正常的.經營、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和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下達20xx年《旅行社安全責任書》如下:
各國際、國內旅行社的法人代表是旅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列為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尤其是黃金周前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各項安全工作要有文字記錄,制定安全檔案,落實到人。
2、建立安全領導機構。各單位應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安全管理機構,有專人具體負責,確保工作不受影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要對旅行社經營中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整改達到無隱患的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要有完整的報告。
(1)旅行社門市部經營必須遵守“四統一”原則,既統一人事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組團活動和導游安排;統一旅游路線和產品。旅行社門市部不得獨立開展旅游業務,旅行社招徠、接待游客使用的組團合同書中必須使用旅行社法人章,不得使用營業部章。旅行社門市部的設立和停止必須嚴格報備制度,必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旅游局及揚州市旅游局同時報備。旅行社門市部必須與總社簽定安全責任狀。
(3)旅行社應規范旅行社團隊檔案。旅游團隊檔案必須按序號列出資料項目,內容包括:與游客簽訂的旅游合同;報名須知;團隊計劃書(包括行程表、游客名單等);團隊派車單,與接(組)團社、酒店往來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報價單及游客回復確定價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單團成本核算單;接(組)社派團單;游客意見反饋表;財務結算單;全陪備忘錄;其他應歸檔的資料。
責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三
旅行安全是每個出游者的心愿。那你知道旅行社安全。
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
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
合同。
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輕紡公司員工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員工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旅游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間安全責任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出游前認真學習相關旅游安全常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
2.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選擇安全的住宿場所,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6.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7.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8.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9.旅游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旅游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自己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特大事故,避免和減少各類旅游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區管委對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要求,高新區旅服辦和內各旅游企業簽訂以下旅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目標。
1.不發生企業職工責任死亡事故。
旅游星級飯店不發生賓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組織旅游過程中不發生因組織不當造成游客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3.旅游景區不發生游客責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執行好《山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社會綜合治安事件。
二、責任。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各旅游企業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旅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明確、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業各項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落實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責。
3.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企業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逐級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企業內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4.旅游企業提供的旅游產品和服務應對客人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并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5.開展多種形式的旅游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按要求認真做好員工的安全知識、救護常識培訓,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積極開展公眾旅游安全宣傳教育,為提高全民安全素質做出努力。
6.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一旦發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時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旅游安全生產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和旅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并適時進行演練,提高事故的預防能力。
8.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本旅游企業發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三、履約期限自簽訂本責任書至下年度簽訂責任書止。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四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做好幼兒園門衛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幼兒園門衛安全責任書。
1、杜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問清情況,堅決實行門衛檢查登記制度。
2、幼兒來園、離園時,管理幼兒安全,決不讓幼兒私自外出。
3、下班后,巡視并關緊門窗,以防外來人員的進入。
4、認真執行園內作息制度,按時開、關園門。上班時間,嚴禁私自離開崗位。
5、對于幼兒在園時家長的來園,門衛先與班主任聯系,請班主任出來接見、處理。
6、認真檢查管理好門窗、大型玩具等,做到每日一小檢,每周一大檢。發現有損壞或存在不安全隱患問題的及時上報、報修,確保幼兒在活動時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8、門衛人員負責做好園內環境衛生的維護工作。及時清理一些石頭、玻璃、紙屑等。
9、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五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旅游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旅行社安全經營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局決定與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年度旅行社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頒發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注冊,頒發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
二、責任目標。
(一)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
1、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旅行社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嚴格執行旅游安全法律規定。
1、依據《旅游法》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導游等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在旅游活動中以明式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以下說明或警示:
1)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2)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3)未向旅游者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4)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
(5)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3、突發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并對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三)規范經營旅游業務。
根據《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按照規定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求助費用。
3、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
4、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5、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詐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導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6、組織團隊出境或者組織接待團隊入境旅游,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領隊或者導游全程陪同。
7、導游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游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8、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必須符合《旅游法》規定的內容。
9、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
10、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并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或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11、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2、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
(2)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13、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
14、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15、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16、選擇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17、組織、接待出入境旅游,發現旅游者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旅游主管部門或我國駐外機構報告。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省、市旅游局各備案一份,旅行社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揚州市旅行社業務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系統正常的經營、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和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下達××××年《旅行社安全。
責任書。
》如下:
一、責任對象。
各國際、國內旅行社的法人代表是旅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列為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尤其是黃金周前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各項安全工作要有文字記錄,制定安全檔案,落實到人。
2、建立安全領導機構。各單位應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安全管理機構,有專人具體負責,確保工作不受影響。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據國務院302號令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要對旅行社經營中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普查、登記、建檔,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整改達到無隱患的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隱患整改完畢后要有完整的報告。
(1)旅行社門市部經營必須遵守“四統一”原則,既統一人事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組團活動和導游安排;統一旅游路線和產品。旅行社門市部不得獨立開展旅游業務,旅行社招徠、接待游客使用的組團。
合同。
書中必須使用旅行社法人章,不得使用營業部章。旅行社門市部的設立和停止必須嚴格報備制度,必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旅游局及揚州市旅游局同時報備。旅行社門市部必須與總社簽定安全責任狀。
(3)旅行社應規范旅行社團隊檔案。旅游團隊檔案必須按序號列出資料項目,內容包括:與游客簽訂的旅游合同;報名須知;團隊計劃書(包括行程表、游客名單等);團隊派車單,與接(組)團社、酒店往來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報價單及游客回復確定價傳真原件和復印件;單團成本核算單;接(組)社派團單;游客意見反饋表;財務結算單;全陪備忘錄;其他應歸檔的資料。
(4)旅行社禁止租用無營運資質的“黑車”、使用無導游證的“野導”,導游員必須持證上崗,旅行團行前導游員必須告知游客安全須知。
(5)旅行社不得組織游客到未開放或有危險的旅游景區(點)參觀旅游。
(6)嚴格遵守《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規范。
4、建立并完善突發公共事件。
應急預案。
制定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市旅游局備案,要根據預案要求,保證人員在崗、器材、設施設備到位相關人員熟悉預案。
5、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抓好宣傳培訓工作。扎實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氛圍,提高本單位“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的意識,并做好安全技能培訓工作。
6、認真完成好各級旅游局部署的安全方面的各項工作。
××旅游局局長。
旅游企業法人。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員工的旅行安全責任書(模板17篇)篇十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輕紡公司員工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員工外出旅游期間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旅游期間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間安全責任如下,請大家按要求做好監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1、出游前認真學習相關旅游安全常識,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
2、旅游期間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選擇安全的住宿場所,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
6、選擇安全的娛樂場所,參加各種活動時遵守安全規則,采取保險措施;不要進入各種非法營業的娛樂場所。
7、旅游期間,員工要單獨行動須征得帶隊領導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領導,有情況要及時匯報。
8、不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和非法集會,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不法活動。
9、旅游期間,部門領導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領導負有監管責任,所有員工對旅游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自己負責。
責任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