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一
1、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勞動都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協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如果勞動者有辭職的想法,用人單位應盡量讓勞動者提出書面的辭職報告,或者在離職的審批表中,寫明是勞動者提出的解除動議。
2、與員工協商一致后,進行書面確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盡量先協商,雙方基本達成一致后,進行書面確認。不可以直接發書面解除通知,如果勞動者提出勞動仲裁,很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解除。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附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解除勞動合同,首先可以協商解除,就是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出于自身真實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隨時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平等、自愿原則的體現。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兩種情況:
a、無需預先告知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限內的;
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勞動者依據a項第、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規定支付補償金,造成勞動者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b、除上述a項規定的情況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此給予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二
住址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三
甲方:
乙方: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意思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與用人勞動關系對本的工作任務嚴重或者經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乙方勝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辭職;
13、法律規定的情形;
14、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勞動法規規定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月工資合計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終止勞動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四
編號:
委托單位:
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對其經營業務進行代理記帳。雙方按照“自愿平等、誠信守法、互惠互利”之原則,就代理記帳有關內容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服務范圍:
1、依法編制記帳憑證,設置會計帳薄;
2、依法編制月、年度財務、稅務報表;
3、依照稅局及主管部門要求,按時進行納稅申請;
4、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合理避稅;
5、常年免費提供財稅咨詢與企業信息咨詢服務。
不包含營業執照、代碼證年檢。
二、代理記帳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
三、代理記帳服務費用:
1、雙方商定每月代理記帳費用為元,每年帳本、報表、憑證及其它會計資料工本費 元。
2、雙方協議簽訂時,甲方應首先向乙方支付元代理費和年度會計資料工本費,以后每收付一次代理費,并提前一周繳納。
3、乙方收取費用時必須持蓋有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憑證向甲方收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費。
四、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應保證在每月28日之前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凡因甲方不按時提供資料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負擔。
4、甲方應及時足額向乙方繳納代理記帳費用。如超過兩個月沒按時支付乙方代理記帳費用,乙方有權停止甲方所委托的業務。
五、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3、保證甲方會計資料安全與完整,未辦理交接手續前會計資料丟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提供記賬服務過程中對所知悉的有關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
六、雙方其它約定:
1、甲方地址、電話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乙方指定專人為甲方代理記帳,若甲方不滿意其服務,可要求乙方隨時更換;
3、為便于帳務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期最短為一年。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并支付對方相當于三個月代理費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五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__________原遇見未知的自己在線閱讀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應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存檔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住房公積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六
員工姓名 :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于 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于本人 月變動勞動條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兩邊、賦閑職工機構各一份。
xxx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七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20xx年7月1日簽訂了五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年 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安力博發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八
劉曉榮:
根據你本人申請,我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相關條款,決定與你解除勞動關系,并下達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通過各種方式未能聯系到你本人及家屬,現通過公告向你送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請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我行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如按期未到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公告。
xx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xx年7月8日
業務員勞動合同解除篇九
編號:
因 原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 條 項之約定,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終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 月發給,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