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方案篇一
(一)監督檢查對象:市直各學校、局屬各單位。
(二)監督檢查時間:從2018年3月15日開始,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全面檢查,每個單位半天時間。
(一)落實主體責任:1、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確把握“八個明確”、“十四個堅持”的精髓要義和豐富內涵的情況。2、制定主體責任清單,統籌研究部署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況。3、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領域、分管部門抓黨建和教育管理情況,特別是帶隊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況。4、《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重要法規學習和運用情況。
(二)思想政治建設:1、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駱惠寧書記在同調研重要講話精神等中央、省市相關會議精神落實情況。2、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謀劃情況。3、中心組學習情況。
(三)推進基層黨建:1、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開展情況。2、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情況。3、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開展情況。4、黨組織集中學習情況。5、“三基建設”進展情況。6、黨組織換屆、發展黨員、收繳黨費等落實情況。
(四)強化廉政建設:1、各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的研究、制定和傳達落實情況。2、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3、糾正“四風”落實情況。4、“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集中整治落實情況。5、巡視整改自行“回頭看”情況。
(五)專項經費使用情況:1、校長基金使用情況。2、班主任津貼使用情況。3、愛崗敬業補貼使用情況。4、大額資金支出集體研究情況。5、“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情況。
監督檢查工作由紀檢監察組牽頭,聯合局機關黨委辦公室、財務科共同組織實施。
監督檢查分為自查和檢查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單位要對照檢查內容,認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將書面自查報告以及有關制度材料報送紀檢監察組綜合室(318室),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
第二階段:監督檢查組對各單位進行檢查,每個單位檢查的具體時間,由監督檢查組確定。監督檢查主要以如下方式為主:
(一)查閱資料。在檢查前,監督檢查組通過各單位匯報材料,了解單位的整體情況。在檢查時,圍繞此次監督檢查明確的內容,重點查閱相關資料,并予以核實,查財務賬目、查會議記錄、查“三公經費”開支、查津補貼發放、查專項經費使用等情況。
(二)督導整改。檢查結束后,統一匯總,找出每個單位存在的問題。不屬于問題線索由監督檢查組提出整改督導建議,問題單位進行整改;屬于問題線索轉紀檢監察組,由紀檢監察組依照市紀委監委機關執紀監督檢查工作制度進行處置。
(三)綜合評價。監督檢查組按照檢查內容,結合單位自查、監督檢查和督導整改情況,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評分(評分標準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專項監督檢查細化評分表》),按評分情況進行全系統排名,并在全系統內進行通報。
(一)端正思想認識。各單位要增強主動意識、主業意識、主角意識、主責意識,切實把黨的建設作為最大政績來抓。要高度重視全面從嚴治黨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接受監督,認真落實自查,積極配合檢查。各單位負責人、各級黨組織書記要親自部署,親自把關,指定專人負責,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認真查找問題。各單位要以此次監督檢查為契機,認真查找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位。
(三)積極整改落實。各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要對自查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各單位形成整改報告,在檢查結束后上交駐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檢查組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的禮品禮物和宴請,確因工作需要在被檢查單位吃工作餐時,要按規定交費就餐。注意在被檢查單位展現紀檢監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方案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十九屆四次、xx 紀委十屆六次和xxx 屆 x 次全會精神,按照市紀委監委《2020 年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安排》《2020 年全市紀檢監察監督工作要點》《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 2020 年工作要點》的部署要求,結合監督單位業務特點,特制定派駐監督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忠誠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把監督挺在前面,持續正風反腐,堅持中心工作推進到哪里,監督執紀問責就跟進到哪里,協助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為全市 xx 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監督,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
1.加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學習貫徹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扎實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力戒形式主義,務求取得實效。
2.細化政治監督臺賬,督促駐在部門黨組完善政治責任清單,加強對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堅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精準有效進行監督,堅決查處空泛表態、應景造勢、敷衍塞責等突出問題。
3.加強對《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等黨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糾正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健康和貫徹民主集中制、落實“三會一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等方面存在的典型問題,對民主生活會征求意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督,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
4.緊盯“三大問題”(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六項紀律”開展專項督查,開展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管理、黨費收繳等工作情況監督檢查,推動駐在部門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做實做細日常監督,推動落實“精準監督年”活動
1.協助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一是協助駐在部門黨組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謀劃全局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二是向駐在部門黨組及時通報中央、自治區、市委有關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建議,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定期與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就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相關規定、“三轉”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交換意見。
2.全面推廣應用檢舉舉報平臺。按照 xx 紀委的統一部署,積極對接做好推廣應用平臺基層版的前期準備工作,配合健全網絡基礎體系,加強信息化培訓,確保檢舉舉報平臺推廣部署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3.扎實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駐在部門對行政職權、管理職責等崗位權力事項進行深入清理,完善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圖,突出關鍵崗位和重要環節,確保每項權力的行使過程可查可控。二是動態調整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廉政意見回復關,實事求是評價干部廉政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執行情況;三是加強對駐在部門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及黨務、政務和辦事公開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駐在部門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四是督促駐在部門制定、完善、執行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和程序,規范“一把手”用權行為,注重“事前把關、事中監控、事后問責”,實現對“一把手”的有效監督和教育引導。
4.嚴格廉政談話制度。一是紀檢監察組組長每年至少與駐在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以外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 1 次廉政談話,對駐在部門管理的新提拔、調整、任用的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二是紀檢監察組組長每年至少要與駐在部門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 1 次廉政談話,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具體建議和要求;三是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進行約談和誠勉談話。
5.注重提高監督實效。一是準確把握“四種形態”,特別是運用好第一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精準把握政策規定,嚴格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提高派駐監督的精準度;二是健全運用澄清正名和容錯糾錯機制,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干部正名,寬容干部在改革創新過程中的失誤錯誤,嚴肅處理誣告陷害等行為;三是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6.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督促駐在部門黨組豐富廉政文化氛圍,拓展廉政文化活動,推進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黨組工作日程、進機關日常工作和中心組學習安排,著力開展“三個一”教育活動(即每季度組織黨員干部觀看一次警示教育錄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領導干部主講一堂廉政黨課,每半年開展一次廉潔文化專題教育講座),實現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全覆蓋。
7.持續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駐在部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和中心組學習會議開展警示教育,以發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為鏡鑒,對照案例中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查擺本單位、部門的廉政風險隱患和腐敗易發多發崗位,通過強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規定,扎實推進源頭防腐。
8.做好巡視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駐在部門黨組夯實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對整改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健全完善整改情況報告、整改公開、日常監督工作機制,推動駐在部門舉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斷鞏固深化巡視巡察成果。
9.鞏固深化作風建設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工作重點,切實解決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合理訴求推諉扯皮,對群眾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二是聚焦違規發放津補貼、分批異地操辦婚喪、圓鎖、升學宴席和濫用“三公”經費等突出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三)統籌開展專項監督,嚴肅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開展全市 xx行業扶貧工作情況專項督查,對 xx 扶貧政策項目資金落實及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
2.深化民生領域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集中整治。結合漠視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聚焦在 xx 等工作中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
3.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抓好中央掃黑除惡督導整改落實,嚴厲查處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督促落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構建長效機制。
4.深挖涉法涉訴信訪背后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查處行政執法部門違紀違法問題。
5.將專項監督同派駐職責相結合,突出行業特點,重點加大對 xx 等權利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四)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嚴厲懲治腐敗
1.加強對選人用人、項目審批監管、重大工程項目采購招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依法查處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2.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對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一般公職人員違紀、涉嫌職務違法案件的審查調查,定期對問題線索進行清理、排查。要加強對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匯總核對,確保問題線索有效管控,杜絕瞞件、壓件、丟件問題發生。
3.認真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嚴格按照《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有關要求,對反映駐在部門管理的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時受理、認真辦理,提高問題線索處置質效;建立對駐在部門管理干部的檢舉控告定期匯總報告制度,著力提高信訪舉報分析質量。
(一)加強監督制度建設。建立完善聯系報告、督促主體責任落實、“三重一大”監督、重點工作通報、約談等監督工作制度。通過對駐在單位調研、列席民主生活會、督促巡視巡察反饋等方式,開展近距離、全天侯、常態化的監督。實行日常監督月報制度,駐在單位要每月向紀檢監察組報告當月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問題線索處置核查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要情況,形成監督主體責任落實長效機制。
(二)從嚴監督督促履責。督促駐在部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每月對監督單位開展督查不少于 1 次,每季度組織1 次對監督單位履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集中檢查;每半年會同駐在單位黨組專題研究 1 次黨風廉政建設;督促被監督單位每年向上級黨委、紀委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的問題,強化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開展監督檢查時要直奔基層組織、單位、廠礦企業等一線,采取定期督查與不定期督查、明查與暗訪、重點督查與隨機抽查、實地走訪與座談交流、跟蹤督查與延伸檢查等相結合的方式,做到主動跟進、一線參與、一線督查,既要對問題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點,確保工作有針對性、實效性和可復制性。
(四)實行閉合管理。對于各項任務特別是專項監督專項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計劃安排、工作臺賬、監督檢查、督查督辦、反饋整改、成果總結、數據匯總,形成有效的工作閉合回路。
(五)構建聯動工作機制。通過全面收集問題,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蹤問效、反饋評議等機制,推進監督工作協調銜接、有效貫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爭創 xx 為目標,進一步增強站崗護航的政治自覺,積極參與“能力素質提升年”活動,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常態化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切實發揮好政治機關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馬上辦”意識,對各項任務“馬上辦”,不等、不推、不靠,認真組織實施;強化“成績單”意識,對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每季度向 xx 紀委監委交一次“成績單”,各專項工作每月通過微信公眾號曬“成績單”,相關工作數據及時報聯系室。
(三)提升業務素質。結合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特點,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積極參加 xx 紀委監委組織的各類培訓,強化思想政治、談話突破、大數據分析三項核心技能和實戰鍛煉,建設高素質的派駐尖兵。
(四)強化內部管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和自治區紀委實施辦法有關要求,強化“信號燈”意識,嚴格工作規程,健全內控機制,嚴防“燈下黑”。
派駐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方案篇三
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關于“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的工作要求,創新派駐監督方式、明確工作內容措施,推動我市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積極履行紀檢、監察職責,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真正實現對市直各部門監督無死角、全覆蓋,結合實際,特制定巡回駐點監督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關于全面落實海林市紀委監委向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部分事業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方案》部署,進一步擴大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成果,在發揮派駐近身監督優勢的基礎上,解決綜合派駐與非駐在單位日常聯系不夠緊密,對業務職能不夠了解,監督不及時、指導不到位的問題,增強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與巡察監督工作形成有效補充,完善全市網絡化監督格局,為建設海林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有力保障。
從2020年11月至年底,各派駐紀檢監察組采取“巡回駐點”的方式,深入到每個被監督單位,利用2周的時間駐點進行全面監督,通過采取專項檢查;列席單位黨委(黨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查閱工作資料;對干部群眾走訪評議;對群眾反映苗頭性違紀問題提醒談話等方式,對被監督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等工作進行全面了解,綜合評價。
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結合被監督單位具體工作實際,有針對性的選擇“巡回駐點”監督工作內容,重點包括:
(一)對單位干部群眾工作狀態開展專項檢查。
(二)對巡視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況開展督查。
(三)對“民心網”反映問題解決回復進行督促。
(四)對黨員干部廉政檔案建設工作進行指導。
(五)對職工請銷假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車輛管理使用、差旅費報銷、重大事項報告、執法工作程序、議事工作規程等重點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各單位其他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方面的重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
一要明確工作程序任務。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迅速與被監督單位聯系,結合各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組“巡回駐點”監督工作方案,明確“巡回駐點”具體時間、階段內容、工作方式,拉出時間表,進度圖,集中時間和力量推進此項工作。
二要堅持不干涉的原則。明確派駐監督不是業務監督,派駐紀檢監察組不能沖在一線代替職能部門工作,紀檢監察人員不準參與由部門承擔的監管主體責任的工作,不得干涉、插手部門日常業務工作。
三要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要與部門(黨委)黨組密切配合,督促履行主體責任,在“巡回駐點”工作結束后1周內向部門(黨委)黨組反饋情況并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向市紀委監委匯報。
四要對政治生態綜合評價。要全面了解掌握被監督單位政治生態建設情況,有針對性的下發《黨風廉政建設建議書》,在年末政治生態考核中拿出意見,對紀律松散、違紀問題突出等嚴重情況要向市委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