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誠信承諾書篇一
一、我已仔細閱讀公告及相關文件,理解且認可其內容,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并將按規定完成相關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協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虛作假,真實、準確地填寫及核對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資料。
四、保證在考試及錄用期間聯系方式暢通。
五、對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并提供給個人的信息(如報名序號)及報考人員自己設定的用戶名、密碼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故意浪費考錄資源。
七、保證符合報名及錄用資格條件。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xxx
xxx年xxx月xxx日
誠信承諾書篇二
我單位在參加組織的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申報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2、我方無資質掛靠或參與串標、圍標、及抬標情形,項目經
理或建造師,無其他中標(尚未開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沒有被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停止市場行為的處罰;
4、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
5、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所承諾的報價、質量、
工期、投標方案、建造師等內容組織實施;
若我方違反上述承諾,隱瞞、提供虛假資料或不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被貴方發現或被他人舉報查實,無條件接受蕭山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標資格、中標資格、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罰。對造成的損失,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完全由我方負責。
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xx年xxx月xxx日
誠信承諾書篇三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_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_
日期:20_年_月_日
誠信承諾書篇四
先從小事做起,做一個有理想的人:“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謹遵醫學生誓言,學好醫學基本技能,把小事做好,立志將來成為一名合格的醫生。
先從考試不作弊做起,做一個有自律的人:無論是大小型考試,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東張西望,左顧右盼,實實在在,真正學習知識。
先從實現承諾做起,做一個受人尊敬的人:借同學或朋友的錢物要及時歸還,辦理助學貸款手續的同學按合同書還清貸款,不拖欠學費,不惡意欺騙,永遠受人尊敬。
先從誠實待人做起,做一個人們信得過的人:在班級里與同學團結友善,不隱瞞不欺騙,熱情幫助有困難的學生,一起學習,共同進步,形成積極上進的良好氛圍。
形成做一個誠信的人做起,做一個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的人:“百事誠為先”,若已承諾,則必行動,真心真意對待身邊的親朋好友,為以后成就事業鋪就寬闊道路。
讓我們人人講誠信,人人做誠信青年,從自我做起,從身邊做起,共同為創建文明和諧的臨床0801班不懈努力!
誠信承諾書篇五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五、不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x賄以牟取中標;
六、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七、不出賣資質,讓他人掛靠投標;
八、不惡意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九、不擾亂開化縣招投標市場秩序;
十、不在開標后進行虛假惡意投訴。
十一、通過資格預審入圍,無故不按時領取招標文件、不按時參加標前答疑、不按時遞交投標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標人在開化縣范圍內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投標報名資格。
本公司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愿意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愿意接受開化縣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開化縣招投標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場準入與清出的處理。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20xx年 6 月16 日
誠信承諾書篇六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