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安全責任承諾書家長篇一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嚴禁教職工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但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有義務監督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走讀生不能上早晚自習,否則責任自負。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8、學生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4、為了學生的安全,小學生不能在校住宿,不能上早晚自習,否則出了事故由家長負完全責任。
15、家長及監護人要教育子女自覺遵守安全有關規定,做到:
(7)家長要主動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保持信息暢通,隨時到校了解學生在校情況,接學校通知要盡快回應,不得拖延。要及時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配合學校做好子女教育工作,要監管好子女假期間的生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法定代表人:趙宗金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級----班-----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承諾書家長篇二
一、遵守學校規定,維護校園安全,建設和諧校園。
1、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于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桿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墻、建筑物,不到學校建筑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不爭先恐后。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由學校派人修理。
6、體育活動、實訓課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不在上學期間騎自行車;騎摩托車上學。
二、在校期間本子女因下列情形出現的下落不明或傷亡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造成傷亡者;
(二)自行駕駛自行車或者機動車輛而傷亡者;
(三)參與非法傳銷等引起的`經濟糾紛或人身安全事故;
(四)參加打架斗毆而傷亡者;
(五)自行外出郊游而傷亡者;
(六)擅自下河游泳而傷亡者;
(七)私自帶、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傷亡者;
(八)不經請假離校出走,下落不明或傷亡者;
(九)吸毒引起的傷亡者;
(十)本子女因精神問題出現的自殺或其他及傷亡事故。
(十一)本子女在校園以外發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十二)本子女因精神問題出現的自殺或其他及傷亡事故。
(十三)本子女在校園以外發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學校與家長各執一份。
承諾人: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承諾書家長篇三
很高興您的孩子就讀于龍通中學120班。每一個孩子都是國家的未來、一個家庭的明天、一個學校的未來。所以為了更好的管理好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請您認真地閱讀下列條款要求,并能在您的孩子求學期間很好的執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1、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不得遲到、曠課、早退,有事、有病要寫請假條向班主任請假,若學生不能到校者,家長替學生按時交請假條。不能未經批準私自離開校園。
2、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孩子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孩子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墻,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墻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孩子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孩子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如發現打架斗毆一律嚴肅處理。
7、教育孩子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孩子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玩游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9、教育孩子養成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嚼檳榔。
10、監督孩子交友,遠離不良朋友圈,以免孩子受到不良風氣的影響,當發現孩子和不良少年來往,家長一定要及時阻止并妥善處理。
11、如孩子在校違背校紀校規,請家長一定配合學校和班主任老師的工作。及時來校溝通處理。家長如發現不能理解之處,請及時與老師溝通,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親愛的家長,請您始終相信您的孩子,不論成績好壞,不要對自己的孩子失去信心。因為每一個孩子都是一顆種子,也許他現在還沒開出美麗的花,那是因為他還沒到他的'花期,甚至可能他是一顆大樹,不會繁花似錦,但終究會頂天立地。所以千萬不要對孩子失去信心,因為您的信任,對于您的孩子來講是世界上最珍貴的養料。
親愛的家長,請您相信學校老師,因為所有老師都會盡信盡力去培養您的孩子。為了每一個孩子都能夢想花開,我們必定盡其所能。
1、關注孩子做作業的時間,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如喝水、吃東西、上廁所,在作業之前就完成,中間不要干別的。家長在參與孩子寫作業的過程中不要做聊天、看電視等容易分散孩子注意力的事情。
2、注意孩子做作業的態度,要求認真思考,對學習有一種嚴謹的態度。
3、做到每一天的作業家長必須檢查,檢查側重作業的內容是否相符、作業的書寫與數量,要求孩子完成后主動找家長簽字(家校聯系本)。
4、周末或假期作業一定做到認真、毫無遺漏的完成,不允許存在任何的僥幸心理,決不允許拿不會做幌子。
5、、每天作業完成后監督孩子整理好書包,課本及作業要分類整理好。
6、嚴格控制作息時間,按時睡覺,按時起床,早上起來后,每天一科(語文、數學、英語、地理、歷史、政治、生物)對所要背誦的東西進行記憶,保證能理解、熟記、掌握。
7、周一至周四絕不上網,周六周日可以在家長的操控下每天一小時。
8、決不能讓孩子帶手機上學。
9、孩子閱讀課外書是個好習慣,但是書的選擇家長一定要把好關。
親愛的家長,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澆灌每一株綠苗,一起期待他們夢想花開!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責任承諾書家長篇四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了解學校的教育教學制度與管理,及時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為動態。
3、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為動態,杜絕子女利用節假日私自或結伴進入不安全場所(營業性歌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網吧、江河湖海、深山溝澗等)活動,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5、禁止子女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對子女早戀、曠課、逃課、吸煙、喝酒、夜不歸宿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束。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家長或學生應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師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名批準后,學生方可離校。子女不聽教育,未經請假離校或私自曠課、逃課、翻墻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紀律管理工作。
承諾人:
日期:
安全責任承諾書家長篇五
承 諾 書
接送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由本人負責,若因此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簽章: 家長簽名:
2016
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