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一
那天晚上的事情,所以我總是無法平靜。這件事一直在我的心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從來沒有想過行車安全有什么關系我,那一夜后,我突然發現,交通安全是離我們那么近,那么它是不會被遺忘。
那天,我正在寫作業,突然聽到了社會一陣凄厲的尖叫和刺耳的剎車聲,我和媽媽我們趕忙下樓看看是學生怎么那么回事。
一個女人倒在一灘血泊中,旁邊是一輛面包車,司機站在他身邊不知所措..哦!出事了!生命就像流星一樣死去。
原來,與我院的阿姨,她想去馬路對面的商場,但這個去,再也不會回來了,她的孩子將永遠聽不到母親的呼喚。
想到我們這里,我的眼睛還是禁不住濕潤了。
一切都是那么的無法彌補的,我想象中的地板,未來交通場景的側邊。
人人都走斑馬線,汽車不闖紅燈,不壓黃線,大路上不必要警察進行指揮,不需安裝攝像鏡頭。大家可以相互之間信任,整個中國城市發展就像我們一個社會大家庭一樣,那該多好啊。
每個人都邁出了一小步走向文明,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將是向前邁進一大步!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二
不過現在好了,國家對交通安全這一問題更加的重視了,國家也相繼作出了一些制度 . 其中,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分為,警告、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五種。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規則,又不聽勸,那么對不起,你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還有,現在的交通也越來越緊了,如果稍不留神,你的駕照就會被吊銷,你就開不了車。但如果你認真遵守交通規則,那么你還是可以安然無恙的。其中,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有了這些法則,我相信,我國的交通問題會有轉變的。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三
生命是寶貴的,人的一生就一次生命,我們應該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交通安全是很很重要的。幾乎每一天,都會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小的是輕傷,大的是多人傷亡。經統計表明,自20xx年起,平均每年有10萬人死于交通事故,也就是平均6分鐘就有一人死亡。現在中國每年有18500名14歲以下兒童死于交通事故。
這讓我回想起以前有些人過馬路時沒有注意要走斑馬線而被車撞。有些人在馬路上玩耍,被車撞了。有些人亂闖紅燈,和其他一些人相撞,還有些人在馬路上不注意車子來往,亂跑而被車撞……遵守交通規則不僅給自己帶來了文明,還給他人帶來了方便。
綠燈意識、斑馬線意識、右行意識、路權意識、友善駕駛意識……,每一種意識,都代表著一種美德;人讓人、人讓車、車讓人、車讓車……,每一種禮讓,都讓出一種安全和文明,我們一定要做出這種美德。
我們要保護生命,拒絕違章,珍惜自己的生命,讓家園更安全、更美麗。讓我們一起說:“交通安全伴我行”。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四
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平均每秒有兩起車禍發生,每年有20000人死于車禍。這觸目驚心的數字,重重地撞擊著我們那顆稚嫩的心。
交通是國民經濟的命脈,交通安全不僅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發展,也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密切相關,國家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造成我們必要的生命財產及其他的經濟損失,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讓每個市民都依法做到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馬路作為交通的載體,它傷害了無數人的'生命,它不能沒有,但有了它卻有無休止的流血。
如果他倆都慢一步,肯定不會這樣。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呀!難道就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流血嗎?這讓人覺的馬路不是一片安寧的地方,更像是一片“戰場”,司機們就是一位位“戰士”,但馬路不是戰場,他們也不是戰士,真正的戰士是為國捐軀,而他們卻是為的私人利益。
難道大家愿意聽到慘烈的叫聲,撞車的轟隆聲,都愿意自己家破人亡?
讓交通安全在我們心中時時出現,讓那使人心靈震撼的聲音不再出現。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五
一、宣傳教育:
①?利用學校各種陣地,結合學校實際,經常、廣泛地向師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②?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校園周邊交通狀況,開展多形式的交通安全防范技能培訓活動,提高學生防范能力。
③?通過召開家長會、發放《交通安全卡》、設置學生監督崗等多種形式和手段,加強對學生乘車、騎車及遵章停車的監督,努力使學生養成良好的遵守交通規則習慣。
二、工作措施:
①?充分認識做好學生校外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堅持警鐘長鳴。
②?建立完整的校外活動組織網絡,制訂健全的活動安全預案,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學生校內外活動的.安全。
③?堅持“安全”原則,學生外出活動前有關部門要事先勘察,確保活動場所安全。
④?堅持“就近”原則,從嚴要求,安全使用交通工具。
⑤?明確職責,加強對學生活動過程的管理。
三、安全應急,妥善處理
1、一旦接到學生交通事故報案后,立即安排人員報答報警和急救電話。
3、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四、常用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急救電話:120?
3、交通肇事電話:122
4、淄博市急救中心電話:2182282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和保險賠付工作。
1、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了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并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
3、學校建立并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至上車線路段內實行學校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4、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5、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九不準:不準在上車線路段內騎車、不準“飚車”、“飛車”;不準多車并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6、夜自修結束后回家,路上盡可能保證兩人以上同行,騎自行車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騎速不可太快。
7、本島住宿生星期六回家憑班主任簽名后的離校出入卡才能離校,星期天返校,離校出入卡需家長簽名。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并定期接受保衛處的安全教育。
9、學生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并責任落實到人。
㈡學生出操集會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出操集會鈴響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一踏步,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2、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空話,保持隊伍整齊。
3、出操集會結束后,各班應按規定次序進教室。
4、學校各部門舉行大型活動,須在活動三天前將《大型活動審批表》報校行政辦備案,經學校行政辦批準后方可舉行。
5、大型活動組織部門應根據活動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確安全工作負責人,向活動學生講清安全注意事項。
6、舉辦大型活動必須建立應急預警機制,出現突發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㈢、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安全防范規定
1、學校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報縣教育局比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
2、動用車輛按公安局、交-警隊規定進行報批。
3、組織集體外出活動事先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擬訂詳細活動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教師帶隊。原則上多少學生出去,多少學生帶回學校。
4、外出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告知學生在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
5、外出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體健康狀況。
6、如發生意外事故,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六
在生活中,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看見紅燈停一停,看見綠燈向前行。幼時,爸爸媽媽常常教導我,不要在馬路上玩,不要闖紅燈,黃燈慢行。
長大了,在學校里,老師也常常教育我們,人車各行其道,走路要走人行道,不要闖紅燈,要遵守交通法規。學校也經常舉行交通安全活動,讓我們收獲不少。
最近,我也有那一幅驚人的交通故事:那一天,我放學回家,在那個十字路口,我正要過馬路,啊,綠燈了,我向左右看了看,見沒汽車,就向前走去,只聽“唔”的一聲,我向右邊一看,一輛汽車正向我飛奔而來,我進退兩難,這輛車好像并沒有停下來,顯然,他在闖紅燈,我往后一退,那輛汽車在我面前絕塵而去,尾氣害得我嗆了幾下,我回頭一看,那輛車已無影無蹤,好險哪!
后來,我又在報紙上看到了幾則重大交通事故:
8月6日,滬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至17人死亡。
現在我已經將交通規則牢牢地記在心上:當我們走在繁忙的大街上,我會拉著爸爸媽媽的手,靠街道的右邊走;穿過馬路時,我們先左右看再走在斑馬線上;有一天,爸爸送我上學,嗨!又是紅燈,雖然我心急萬分,但還是提醒他不要闖紅燈,爸爸也是一個遵守交通的人。
朋友們:讓我們一起自覺準受交通規則,讓明天,更加美好。
學生交通安全字篇七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當我們邁開雙腳一踏上道路,就同交通發生了聯系。所以,人是離不開交通的,人一離開交通,就會寸步難行。
人參與道路交通活動,可以走路、騎車,也可以駕車和乘車。由于他們采取的交通方式不同,稱呼也不同。我們統稱將走路的人稱為“行人”;把駕駛自行車的人稱作為“騎車人”;把開汽車的人稱作“駕駛員”或“司機”;把乘坐車輛的人稱為“乘車人”。
在交通活動中,行人、騎車人、駕駛員、乘車人,應該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還應該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講究文明,注意安全。
早先,世界上并沒有路,只是人走的多了,才踩出一條條小路。后來,人們為了生活,開始自己筑路、造橋、挖地下通道。久而久之,在我們的大地上形成了四通八達的通路網。
道路是專門給人和車輛通行的地方。它劃分成人行道、和車行道兩大塊,車行道又劃分為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走路時,應該走在人行道上,沒劃分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走;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自行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這樣各行其道,就能夠避免人與車輛相撞的事故。
在市區車行道的交叉口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行人要橫過車行道時,應該從人行橫道內通過。
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也是道路的組成部分,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道路時使用的。
用輪子轉動的交通工具,稱為車。相傳在我國古代,奚仲創造了“推車”,相土發明了“馬車”,王亥制造了“牛車”。而發明第一輛汽車的是德國人本茨。汽車發明到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當今,道路已進入了“汽車時代”,汽車是道路交通的主角。在我國,不僅擁有相當數量的汽車,而且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自行車”,因此被稱為“自行車王國”。
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
一切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先行。這樣就能保證在道路上互不干擾。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或中心崗臺上都懸掛著紅、黃、綠三盞交通信號燈。車輛駕駛員和行人,就是從這三盞燈的燈色變化中獲得能否通行和如何通行的信息,從而保證路口的交通暢通和安全。隨著現代化科學技術在交通管理上的應用,交通信號燈正在逐步摒棄人工操作的方式,而采取“電腦”控制。這就是人們說的“自動信號燈”,俗稱“自動紅綠燈”。
紅綠燈,其實是由紅、黃、綠三種燈組成。它分為“車輛信號燈”和“行人信號燈”二種。“車輛信號燈”通過紅、黃、綠三色燈的五種變化來指揮車輛行進、停止;“行人信號燈”通過紅、綠二色燈的三種變化來指揮行人橫過車行道。
車輛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行人和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轉彎調頭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也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閃爍時,表示信號燈即將轉換稱黃燈,這是已接近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路口,離停止線、橫道線較遠的車輛應減速慢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亮時,各種車輛須停在路口停止線和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超過停止線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閃爍,是一種警告車輛注意安全的信號,車輛經過路口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小心通行。
行人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行人橫過馬路,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等候。
行人信號燈綠燈亮時,準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
行人信號燈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再進入人行橫道;已經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應加快步伐安全通過。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設施之一。遵守信號規定,服從信號指揮,是駕駛員、騎車人和行人必須做到的最基本的交通行為規范。隨意闖越“紅燈”,遇停止信號超越停止線或亂穿馬路,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為,必須堅決制止。
設置在道路上,用來分隔行人和車輛、車輛與車輛的物體,統稱為“交通隔離設施”。這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實行“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則而采取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措施。
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車行道隔離墩二種。
人行道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與非機動車道相接界處。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同時也可以防止行人走入車行道,或隨便橫穿道路。
車行道隔離墩,安裝在車行道上。用來分隔非機動車與機動車通行的,設置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離墩;用來分隔來與往的機動車,設立在機動車道中間的,稱中心隔離墩。
道路上的隔離設施好比是一座座墻,一條條“分界線”,車輛與行人是不能隨便逾越的。任意鉆越和跨越隔離設施,是一種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作為一個守秩序、講文明的人,應該按照“行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橫道線”和“騎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的規定,嚴格“分道通行”,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上學、放學、春游、秋游和其他集體外出活動時,隊伍應該怎樣排列?走路應該怎樣走?橫過車行道應注意些什么?這些都是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識。
集體外出,要有教師帶領。在沒教師帶領的情況下,要推選一位“路隊長”來管理隊伍;外出時要整好隊,橫列不宜超過二人;行進時,應靠右側走在人行道上,不能走入車行道。隊員應遵守紀律,不能隨便離隊,不能相互追逐戲鬧,不猛三五成群地并肩行走或交通擁擠的地方聚集、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
隊伍橫過車行道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有信號燈的地方,要在綠燈亮時通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車行道,要在暫沒有來車時抓緊時間通過。如果來往車輛較多,應在人行道上或路邊耐心等候,不要隨便亂穿,更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急穿。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