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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應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職務(職稱):
聯系方式:
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_____限
(一)本合同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個月。
(二)試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個月。
(三)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一)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后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二)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并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三)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二)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為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天通知。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準應征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后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系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一)甲方對作為優秀_____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______________教育學院優秀_____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二)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簽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______________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部門或人事爭議_____部門申請調解或_____。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____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涂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簽章):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章):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二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范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注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一欄注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簽定協議后,由學校審核匯總并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鑒證或國家教育部批準,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復印無效。此協議經鑒定后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三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局、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四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
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
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
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五
乙方:_________
為獲取對路適用人才,提高人才效益,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和委培生的擇校(專業)意向,進行定向委培,給乙方提供大學深造及就業的機會,并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委培專業:_________。
二、畢業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培期間,要求乙方品學兼優,無學校校紀校規處分。
四、乙方委培期滿,獲得畢業證書及相關學位證書,英語達到_________級,計算機達到_________級。
五、委培期間,甲方負責乙方預約就業單位每年一次實習活動。
六、乙方委培期間因自身原因不愿到原約定就業單位就業的,應在畢業前一學期向甲方提前提出解約理由,甲方負責與用人單位聯系,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
七、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預交預約就業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八、乙方委培期滿,未達到約定條件而被原約定就業單位拒收的,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但免費為乙方推薦三次就業機會。
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錄用乙方意向發生變化不再錄用乙方時,由甲方通知乙方,并由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就業,若甲方推薦乙方就業成功,則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若乙方愿意自行解決就業的,則退還全部預約就業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韋生樑到南鋁鋁材公司市場部,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單位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見習管理
1、甲方按照相關法律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見習期滿后,甲方應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并出具就業見習鑒定意見(由省人事廳統一制作提供)。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六、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乙方履行見習生活補貼支付手續,解除本協議,并書面告知主管部門或有關人才服務機構。
七、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請如實填寫。如沒有,請填"無"。):
1、無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主管部門或有關人才服務機構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七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就業意向協議:
1.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____崗位工作,乙方須根據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2.甲方根據需要應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培訓,如乙方培訓不合格,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相關的經濟處罰、職務調整直至辭退。
3.甲方應依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同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福利保障。
4.若乙方違反此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1.乙方應在本就業協議終止日前,帶上本人的畢業證書、學位證等相關證書,和學校發放的正式“大學生就業推薦表” “就業協議書”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保證報到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協議。
鑒于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人力資源計劃未能按
期落實導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和生產經營損失,同時也考慮到乙方在選擇就業單位的機會成本風險,雙方簽訂本協議后,出現以下情況視為違約,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200 元:
1、乙方在離校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在報到證規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條件的乙方就業。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_20xx__年_1_月_1__日至_20xx_年_12__月__31_日止。
3.甲乙雙方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手印):
(蓋章) 身份照號碼: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學校沒說就業協議書篇八
甲方:(招生學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學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生源所在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江蘇省在南京幼兒高等師范學校、徐州幼兒高等師范學校和蘇州高等幼兒師范學校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招收培養幼兒園男教師。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xx〕10號)精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丙三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具有參加當地普通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熱愛幼教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自愿報考甲方學前教育師范專業。甲方和丙方經審核,認為乙方符合擇優錄取條件,同意錄取乙方為免費幼兒師范男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
第二條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訂免費師范生的招生辦法和錄取原則,對報考甲方學前教育師范專業的考生進行審核,擇優錄取免費師范生。將免費師范生的錄取通知書及經甲方、丙方簽字蓋章的本協議書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監護人在本協議書簽字后,錄取通知書生效。
第三條按照培養造就優秀教師和教育家的目標,制訂免費師范生教育培養方案,提供優良的教育教學條件,對乙方實施教育培養,進行管理和綜合評價。
第四條按照國家財政部核定的標準,在乙方五年修讀年限內,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第五條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及錄取通知書到甲方報到,經甲方復查合格后,正式注冊入學,成為免費師范生。
第六條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教育培養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養,修讀年限為五年。
第七條在五年修讀年限內免繳學費、住宿費,并領取生活費補助,同時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延長修讀年限期間,費用自理。
第八條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教育教學計劃,達到教育培養方案的.要求,取得江蘇教育學院五年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按照江蘇省師范生免費教育的相關政策,履行國家義務,畢業后回生源所在地公辦幼兒園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
第十一條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丙方同意,可在公辦幼兒園間流動。
第十二條免費師范生畢業前不得參加“專轉本”等學習,在協議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專升本學習。
第十三條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免費師范生招生計劃,配合甲方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在錄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本協議書。
第十四條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公辦幼兒園任教的各項工作,確保其有編有崗。在乙方畢業時,組織用人單位與其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幼兒園。
第十五條鼓勵和支持乙方在職攻讀業余、函授性質的專升本學習,促進其終身學習和職業發展。
第十六條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對于違約者,要求其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交納違約金,同時公布其不誠信記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規定審批程序,終止本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或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甲方或丙方認可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指定醫院確認,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幼兒教師職業。
第十八條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不再繼續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且須在學籍取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
(一)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校紀被開除學籍;
(二)自動放棄甲方學籍。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畢業后未按本協議從事幼兒教育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向丙方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二)畢業后從事幼兒教育工作未滿五年的,在離開教育崗位之日,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及相關部門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丙方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監護人簽字后生效。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乙方及其監護人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監護人(簽字或按指印):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