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后,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了解自己的優點和不足,從而不斷提升自己。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10多萬字。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戶。
民法典生效后,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周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置,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斗,最終斬妖除魔、修成正果。
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二
殘聯民法典是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旨在全面保障殘疾人的權益,促進社會包容和公平正義。近期,我有幸參與了一次關于殘聯法典的學習研討活動,通過學習與交流,我對殘聯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同時也對其實施提出了一些個人心得體會。
第二段:全面保護殘疾人權益
殘聯民法典對殘疾人權益的保護作出了全面的規定。首先,法律明確規定了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禁止任何人歧視、排斥或限制殘疾人的權益。其次,法律還規定了殘疾人的基本權利,包括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權益。這一系列的規定,為殘疾人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他們能夠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享受基本的權益。
第三段:促進社會包容
殘聯民法典將社會包容作為一項重要原則納入其中。法律明確規定了國家和社會應當為殘疾人提供適應他們特殊需要的環境,確保他們與其他公民享有平等的機會和條件。特別是在教育領域,法律要求各級政府保障殘疾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提供適應他們特殊需要的教育服務。這將有力地推動殘疾人的社會融入,促進社會的包容和多元發展。
第四段:公平正義的實現
殘聯民法典強調公平正義的實現。法律規定了殘疾人在就業、醫療等領域享有平等的權利,禁止歧視和不公平待遇。同時,法律還明確了對保護殘疾人權益進行救濟的制度和程序,確保殘疾人能夠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一系列的規定,有力地維護了殘疾人的公平權益,提升了社會公正程度。
第五段:個人心得體會
學習殘聯民法典,讓我深感法律對于民眾權益的保障作用的重要性。殘聯民法典的出臺和實施,不僅為殘疾人提供了法律保障,更體現了社會對于包容和公平正義的追求。作為普通公民,我們更應當積極參與到殘疾人權益保障中來,通過關注、理解和支持殘疾人,讓社會更加多元和平等。
總結:
殘聯民法典的實施,對于促進殘疾人權益保障、推動社會包容和公平正義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作為普通公民,我們應當加強對殘疾人權益保障的學習了解,通過個人的努力和積極參與,為推動包容和公平的社會進步做出貢獻。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殘聯民法典的實施還存在一些挑戰和問題,需要持續地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社會的整體意識和關注度,為殘疾人創造更好的法律環境和社會條件。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三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義,它的亮點是什么,這些大家看看新聞就可以心中有數。民法典的亮點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中,呈現出來不少亮點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為能力的年齡、延長訴訟時效等等。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戶。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四
第一段:引言(約200字)
殘聯民法典,是中國首部以立法形式明確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文本。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和討論。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對殘聯民法典進行了認真的學習和思考。通過研讀相關法規和傾聽殘疾人群體的訴求,我對這一法典有了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重要性(約200字)
殘聯民法典的出臺,體現了國家對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高度重視。殘疾人是社會的一部分,他們享有平等、尊重和自主的權利。然而,由于身體、視力、聽力等方面的殘疾,殘疾人的生活、教育、就業等方面更容易面臨各種困境和歧視。殘聯民法典的實施,旨在解決殘疾人權益保障的問題,為殘疾人創造平等、尊重和包容的社會環境。
第三段:殘聯民法典的亮點和合理性(約300字)
殘聯民法典中,對殘疾人權益保障的亮點有很多。首先,法典明確規定了殘疾人的平等就業權利,禁止將殘疾人列入就業歧視對象。其次,法典還規定了殘疾人享有平等教育的權利,學校對殘疾學生不能歧視或限制其受教育機會。此外,法典還對殘疾人的婚姻、家庭、財產等權益作了詳細的規定。這些亮點彰顯了殘疾人作為社會成員的平等地位,合理地呵護了殘疾人的利益。
第四段:執行與問題(約300字)
殘聯民法典的實施對保障殘疾人權益產生積極影響,但也面臨一些執行問題。一方面,法典的制定標準可能需要根據殘疾人的不同情況進行細化,以確保具體行動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法律意識的普及度有待提高,需要通過教育和宣傳工作加強對普通公民和有關部門的法制教育,提高其對殘疾人權益的認識和保護意識。
第五段:展望與建議(約200字)
殘聯民法典的出臺是保障殘疾人權益的重要里程碑。但法典的實施還需要進一步努力和完善。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監督機制,確保法典的貫徹落實。其次,要加強對殘疾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同時,社會中除了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外,還需要普通公民的包容和助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殘疾人權益的良好氛圍。
總結:
殘聯民法典的出臺是中國在殘疾人權益保障方面的重要進展。通過對這一法典的學習與思考,我認識到殘疾人的權益保障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每個人應該關注的人權問題。在法典的實施過程中,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和普通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共治的良好局面,以實現殘疾人在法治社會中的平等、尊重和自主的權利。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五
全國人大經過立法程序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__年1月1日實施。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典》的公布實施,在我國法制建設中具有里程碑意義。下面我說說初讀民法典的體會:
一、要認真研讀世界法制史中《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了解世界近代史中對民法的認知、適用和發展,以及民法在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維護社會秩序和居民個人權益方面所起的作用。這是讀好我國當今《民法典》的基礎。
二、要認真研讀中國《民法典》的淵源。在我國歷史長河中,社會秩序主要是靠酷刑維持的,民法制度是從酷刑制度變革而來的,這種變革與囯家制度改革、法益改革息息相關。統治階級用刑民并舉的方法維護統治階級利益是社會進步的象征,是人民的覺醒。
三、要認真研讀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的產生和發展,早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就有《民法總則草案》、《民法典草案》、《民法通則》等,還相繼出臺了《婚姻法》、《繼承法》等單行法律、規章。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做律師主要是代理民事訴訟業務,做刑辯的很少。
四、現在頒布實施的《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產物,是親民的法律,是國家法律制度深度改革的產物,是人們維權的“護身符”。
五、公民的權利是由日常生活細節組成的,從老百姓的生活細節著手,展示民法的魅力,充分體現了立法為民的指導思想,體現了國家治理的民主和自由,這對全國各地老百姓來說是大事,是幸事。
六、面對《民法典》中國律師當前的要務是,讀懂民法典,要一條一條地讀,一篇一篇地研究,要辦研讀《民法典》的培訓班,請專家教授講課,請學者演講,請學得好的律師講學習體會。這是當前律師業的重要任務,也是責任擔當。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六
交通強國,鐵路先行。隨著我國高鐵網的不斷密集,運營里程不斷增加,復興號、和諧號高速動車組列車的速度不斷提高,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捷,但是高鐵霸座現象時有發生。讓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發生在20__年8月21日當事男子孫赫霸占某女乘客高鐵列車座位的事件。該事件發生在從濟南開往北京的g334次列車上,孫赫在女乘客上車前,先坐在了屬于女乘客的座位上,女乘客上車后,繼續“霸座”,并拒絕與乘務人員溝通,稱“無法起身,不能歸還座位”。經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果后,被占座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
濟南鐵路局方面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于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
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表示,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為了解決“霸座”問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霸座事件從道德約束上升到法律管制,得到了人民的一致好評。這樣,在今后當遇到“霸座”事件發生時,我們就有法可依,我們就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霸座”事件上升到法律層面,有法律來約束,那么今后“霸座”事件會越來越少。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看到了《民法典》就是我們生活的百科全書。當我們生活中遇到問題不能夠解決的時候,《民法典》就給我們帶來了解決的辦法。這體現了“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的立法原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捷。我們可以拿起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xx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__年5月28日通過,現已公布,自20__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民法典》將更加完善,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無不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這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能夠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這標志著我國的法律更加的完善,標志著我國的法律邁向新的臺階。
作為公民,我們要勇于拿起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懂法,守法,為我國的長治久安作出自己的貢獻。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七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齊頭并進,讓生活更美好。脫貧攻堅是我們徹底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的最后一戰,全面小康是“國家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們常說,人活一口氣。這口“氣”是拼搏之氣,也是順暢之氣。有時候,在拼搏中雖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覺“不開心”。因為除了有成果的收獲,更在乎被周圍環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里,忽然接到房東電話讓明天搬走,一看租期還有半年才到期,那心里的憋屈怎么辦?看到小區電梯里打的五花八門的廣告,回想到這筆收益去哪里了?越想越生氣。好不容易剛處了個對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條狗撲了上來,狗主人卻沒采取任何防護措施,是揮拳相向還是保持紳士風度?讓人著實為難。十幾歲的孩子偷偷拿著父母的積蓄在網上打了“賞”,父母該怎么辦?不用怕,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有時候,苦一點累一點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視”。雖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斷去拼搏,但大環境的塑造也很重要。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讓群眾在關注小康社會“物”的同時,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優美”。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奮斗起來更帶勁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富口袋”,還要“富腦袋”。要把這兩“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讓這“富”與時代同進。“此心安處是吾鄉”,有“鄉”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護好。有法可依,并不斷完善,就是最好的“守護”。當我們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無論在哪里,心底都會有著落。“底盤”更穩才敢開得更快。《民法典》無論是大到物權、合同,還是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據和答案,可以說是保護人民群眾的權益無時無刻、無所不在。情況明了,底氣足了,就如解“后顧之憂”。俗話說,心穩了,手就穩了,在接續奮斗的路上就會更加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噴薄出那為事業熱火朝天的干勁兒。“底盤”更穩才能開得更快。民心安,則天下和。“和”就是心齊,心齊則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群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民法典心得體會? (三)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齊頭并進,讓生活更美好。脫貧攻堅是我們徹底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的最后一戰,全面小康是“國家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們常說,人活一口氣。這口“氣”是拼搏之氣,也是順暢之氣。有時候,在拼搏中雖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覺“不開心”。因為除了有成果的收獲,更在乎被周圍環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里,忽然接到房東電話讓明天搬走,一看租期還有半年才到期,那心里的憋屈怎么辦?看到小區電梯里打的五花八門的廣告,回想到這筆收益去哪里了?越想越生氣。好不容易剛處了個對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條狗撲了上來,狗主人卻沒采取任何防護措施,是揮拳相向還是保持紳士風度?讓人著實為難。十幾歲的孩子偷偷拿著父母的積蓄在網上打了“賞”,父母該怎么辦?不用怕,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有時候,苦一點累一點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視”。雖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斷去拼搏,但大環境的塑造也很重要。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讓群眾在關注小康社會“物”的同時,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優美”。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奮斗起來更帶勁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富口袋”,還要“富腦袋”。要把這兩“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讓這“富”與時代同進。“此心安處是吾鄉”,有“鄉”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護好。有法可依,并不斷完善,就是最好的“守護”。當我們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無論在哪里,心底都會有著落。“底盤”更穩才敢開得更快。《民法典》無論是大到物權、合同,還是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據和答案,可以說是保護人民群眾的權益無時無刻、無所不在。情況明了,底氣足了,就如解“后顧之憂”。俗話說,心穩了,手就穩了,在接續奮斗的路上就會更加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噴薄出那為事業熱火朝天的干勁兒。“底盤”更穩才能開得更快。民心安,則天下和。“和”就是心齊,心齊則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群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民法典心得體會 (四)
20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侵權責任法》九部法律同時廢止。
利用實施前的時間,開始學習《民法典》,首先通讀《物權編》。通讀一遍后,并未發現特別明顯的變化;通讀第二遍后確實感受到了一些變化,可以預見這些改變將對社會規范產生影響,小結膚淺的心得體會,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一、增強意思自治的范疇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意思表示是獨立且自由的,不受國家權力和其他當事人的非法干預。當事人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民法典》許多條文將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擴張更加廣泛且明確。例如第一分編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將不動產預告登記的范圍擴大到了不動產物權協議,不再局限于買賣房屋協議可以預告登記,未來自然人之間的不動產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預告登記,登記機關不得拒絕。第二分編第二百六十四條明確了農村集體成員的查閱權、復制權。查閱權、復制權原本出現在《公司法》、《刑事訴訟法》中,本條將其用在廣大的村集體中,體現了從民法上保障村集體成員的自治原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_發生。第二百七十八條關于業主共同決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確了小區業主的共決機制,增加了共決事項,降低了最低通過表決要求,有助于業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業主自治能夠更容易實現。第四分編中第四百零四條,將流押條款效力做了變更,從以前的無效條款變更為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這種相對緩和的改變,也體現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維護抵押財產的交換價值兩者間做到了平衡。
二、橫空出世了居住權
常見的用益物權為“城市一個農村兩,還有一個管大家”,既城市一個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兩分別是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個管大家則是地役權。但是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居住權成為了一項全新登場的用益物權。居住權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目的是滿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權合同應當書面且登記設立。設立居住權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雙方當事人約定。感覺很像租賃關系,居住權與租賃合同不同點是,1居住權原則無償設立(除非當事人約定)。2居住房登記設立。3不受租賃合同租賃期限20年以上部分無效的限制。4居住權屬于物權范疇。由此可見不動產登記機構未來將承擔居住權登記的業務的辦理,與日常生活對應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長租房,以及以房養老的無房老人。居住權的設立對不不動產的價值應當產生很大影響,如果購買已設立了居住權的不動產,占有和使用仍為居住權人,勢必會導致不動產的價值受到影響,有可能體現為交易價格的腰斬。居住權的誕生將對房地產市場增加諸多不確定性,但肯定增加了執行不動產的難度。
三、擔保物權鼓勵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規定,動產抵押的設立仍采用意思主義,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句話已從動產浮動抵押的條款中擴大了所有動產抵押。意義在于動產抵押鼓勵登記。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同一財產設立多個抵押的,按照登記優先的原則,該原則未變,只是在兩處抵押都登記時,舊法按債權比例清償,本條則是嚴格按照登記的時間確定先后清償順序,同一清償順位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進一步倒逼抵押權人不僅要登記而且還要快登記。第四百一十五條規定,質權和抵押權競合時,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清償順序。
《民法典》物權編的變化雖不是,但對社會生活產生的影響是難以預料的。受認知所限,物權編小結中還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條文沒有完全領悟,有些認知甚至需要糾偏,無疑還需要進一步的學習和實踐,但對新事物的學習都是一個周而復始的過程,日積跬步,或許總有一刻能領悟之前不能領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八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我通過個人自學、集中學習和收聽收看專題輔導報告等方式,深入系統地學習了《民法典》,現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簡要談一下認識和體會。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民法典全面規范民事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實現對民事法律關系調整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步驟,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民事立法的系統集成,使分散的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體系化,形成一部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法典。編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編訂纂修,對已經不適應現實需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民法典在實踐中發揮指引和規范各種民事行為的作用,為司法機關提供全面、權威、系統的裁判依據,對于公民積極行使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權利意義重大,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民事制度支撐。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訴求,注重保障民生,回應人民關切,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民法典》生動詮釋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基本理念,“居住權制度”的確立、“禁止高利貸”的明確、“物業服務合同制度”的規定等立足民生領域的新問題、新挑戰,將抽象的民事權利法定化、具象化,有利于不斷改善并切實保障民生,進一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數。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這意味著從“居者有其屋”向“住有所居”的轉變,《民法典》物權編專門設一章確立了“居住權制度”,一則為特定群體居住困局提供了法律措施與手段;二則在應對老齡化方面正對其路、恰逢其時。我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在離婚率增高、親屬關系糾紛相應上漲的趨勢下,新增“居住權制度”,很好地回應了大量“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問題,對子女長期不能陪伴在身邊的“空巢”老人而言,最親近的人反而是雇傭的保姆(或者是再婚的伴侶),“空巢”老人可以以遺囑的方式為長期照顧自己的保姆設立居住權,保障保姆的居住權益,也省卻子女擔憂保姆謀奪房產,減少老人身故后子女與保姆的沖突。
近年來,金融市場發展迅猛,針對學生群體的“校園裸貸”、針對中低收入群體的?“套路貸”等頻發,高利貸問題引起廣泛關注。高利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5﹞18號》文,年利率超過36%的借貸行為可以認定為高利貸。《民法典》合同編專門設一章明確規定了禁止高利貸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營造和諧、穩定、良性民間金融服務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彰顯了國家解決因高利放貸導致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的決心,讓公平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色和中國特色,突出了以人民為中心,順應了時代發展要求。民法典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作為一名民建基層組織成員,我要帶頭學習好、宣傳好民法典,把學習民法典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做學習宣傳民法典、遵守維護民法典、執行規章制度的表率,增強貫徹落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要認真落實民建中央和民建省市委的要求,把貫徹落實民法典作為重要履職內容,充分認識實施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法制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要求,要圍繞國際一流旅游城市建設建言資政,圍繞民生關切獻計出力,圍繞助推民法典落地落實凝聚共識,提升履職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新中國七十年風雨兼程,不斷前進!一個有著高度文化自信的民族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從本國實際出發,在廣泛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誕生了獨具中國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這必將為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經濟秩序保駕護航;必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
殘聯民法典心得體會篇九
作為我國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納入民法典的規則,都具有基礎性、典范性的特點;以“民”命名,說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訴求。此次民法典草案亮點很多,最大的亮點就是為民立法、以民為本,最大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對民事權利的保護逐漸加強。今天,我們之所以要頒行民法典,是因為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民事權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歷史時期,保障人民更加廣泛的民事權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則各編由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構成,既確認了個人享有各項具體民事權利,明確了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又保護個人能夠正常行使和主張權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
民法典不僅廣泛確認了各類主體的財產權,以滿足人們的物質生活需要,還廣泛確認了人格權,以滿足人們的精神生活追求。民法典對私權的充分保障,主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
一是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的要求,保護公民的人身權、人格權。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均受到民法典的保護。為避免列舉權利不完整,并為未來社會發展不斷創設的新的人格權益提供保護,人格權編還確認了對人格權益保護的兜底條款。針對他人發送垃圾短信、垃圾郵件侵擾個人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專門在隱私權部分規定了此種侵害隱私權的行為類型,并明確將個人私人生活安寧規定在隱私權之中,禁止非法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禁止非法拍攝、錄制、公開、窺視、竊聽他人的私密活動,禁止非法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這些規則既有力回應了個人隱私遭受侵擾的現實問題,又為保障社會生活安定有序提供了法律依據。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一種公害。人格權編專門規定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在對個人信息進行正面確權的基礎上,對合法收集、處理個人信息的規則作出了規定。此外,針對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等網絡侵權現象,民法典積極應對,構建了預防與救濟一體的制度體系。人格權編中的禁令制度和侵權責任編中的網絡侵權規則對有效規范網絡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實現對侵害人格權損害后果的預防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完善財產權制度,強化財產權保護。財產權是人民群眾獲得美好幸福生活的物質保障,保護財產權就是保障民生。民法典在物權法和合同法等的基礎上,采用完善既有規則或增設全新規則的方式實現保障民生的目的。在財產權客體方面,民法典適應大數據的發展,將網絡虛擬財產等納入財產保護的范圍。民法典明確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規則,從而建立了財產權保護的長效機制。民法典通過完善征收征用、禁止非法限制個人行為自由等制度,防止公權力對私權的不當侵害,使每個人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享受安寧的生活。民法典針對業主大會成立難、表決難,以及維修基金使用難的問題,完善了相關制度。民法典合同編為實現人民群眾居住的需求,注重維持租賃合同的穩定性,完善了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新增加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有利于規范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民法典采用租購并舉的體系,并輔之以居住權制度,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多層次的制度供給。民法典增設的居住權制度,對于解決非繼承人的居住問題、離婚后需要經濟幫助的一方的居住問題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撐。為適應農村土地改革的需要,民法典完善了土地經營權制度并與土地“三權”分置相銜接。民法典規定了土地經營權以約定的方式設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明確了土地經營權變動的生效和登記規則,使其融入現有的物權變動規則之內。民法典同時明確了土地經營權的權利內容,即在約定期限內占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并獲取收益。這些財產權利規則的創設或完善共同構成人民群眾民生保障的法律基石。
在確認對人身權、人格權、財產權保護的基礎上,民法典通過各項民事責任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的實現。例如,在產品責任制度中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可以有效保護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鑒于高樓拋物行為頻頻發生,民法典在總結我國侵權責任法立法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于侵權責任編中專門規定了高樓拋物致人損害責任規則,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有力保護了人們“頭頂上的安全”。
現代法治強調“規范公權,保障私權”。民法典助推實現公權與私權的良性互動,以私權保障規范公權力行使,是權利保障的宣言書。民法典通過充分保障私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有利于實現多層次、多維度的社會治理,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