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篇一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還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_____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2.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鑒定或驗收。該項目鑒定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鑒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項目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后,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于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項目開展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項目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
2.乙方保證按期還款,否則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兩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后生效。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篇二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篇三
1.1?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1.2?借款用途。
1.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見本合同26.1。
1.2.2?借款人購買房產的具體情況見本合同26.2。
1.3?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1.4?借款利率
本合同適用之利率浮動幅度、執行利率、利率調整方式等信息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1.4.1?本合同適用浮動利率,即以借款發放日中國xx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浮動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體見本合同28.1)確定執行年利率。借款發放后,遇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借款執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選擇的方式進行調整,具體見本合同28.2。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自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生效當日起調整。
(2)以本合同28.2約定的月數(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一個月,以此類推;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為次月最后一天)為一個調整周期。在一個調整周期內,如遇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借款執行利率自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進行調整,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自該月最后一天起調整。
(3)自中國xx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
1.4.2?本合同執行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內,如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申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出現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逾期記錄,貸款人有權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利率調整為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人依本條對本合同執行利率進行調整時,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擔保人即有權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1.6?除本合同1.4約定的利率調整情形之外,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28.1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確定相比28.1更低的執行利率。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確定或調整該更低的執行利率的執行期間,亦有權調整或取消該更低的執行利率。
1.7?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約定規則執行)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先決條件
2.1?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3)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于支付管理的規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購房首付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款項和費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及/或保險的,(預告)登記及/或保險等有關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抵押、保險持續有效。
(6)借款人、擔保人或抵押物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貸雙方在第二十九條約定的其他條件。
2.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借款人未能落實2.1中所約定條件的,貸款人有權采取調減或取消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依內部規定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重新審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三條?借款提取
3.1?借款人不可撤銷地申請并委托貸款人將借款劃入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賬戶。借款人承諾: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請存在與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導致借款資金支付差錯、失敗或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2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按貸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資金支付情況,并按貸款人要求及時提供借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與用款相應的合同、發票及其他憑證等相關資料。貸款人可以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實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借款人應配合貸款人進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限制借款人相關賬戶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非柜臺渠道的支付行為及通兌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適用情形和額度有約定的從約定,未作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xx銀行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3.3?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調整個人借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相關規定執行。
3.4?借款人發生信用狀況下降,借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違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約定,以化整為零、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貸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補充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發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
3.5?提款回轉
3.5.1?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生交易款項回轉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歸還相應的借款資金。
3.5.2?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借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借款資金。
3.5.3?借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一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還款
(1)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數
(1+期利率)借款期數?-1
(2)等本遞減還款法:
借款本金
借款期數
(3)第三十一條約定的其他還款方式。
4.2?借款人應于還款日17:00前在第三十一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的,須經貸款人同意,并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
4.3?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于清償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承諾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提前還款。借款人確需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提前歸還金額加收一個月的貸款利息(如第三十二條就提前還款補償金另作約定的,則借貸雙方按該約定執行)。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5.2?借款人已知悉貸款人與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屬于同一法人。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與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提前還款業務時,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有權要求借款人將提前還款款項優先償還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的無擔保信用借款,待無擔保信用借款清償完畢后再行提前歸還保證或抵質押擔保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諾遵守本還款約定,違反承諾的,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均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前還款申請。
5.3?借款人應先支付加收利息、補償金、違約金、罰息、復利及當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優先支付的款項,再提前償還借款本金。
5.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壹萬元的整數倍,并重新計算剩余借款的每期還款額和還款期限。
5.5?借款人與貸款人就提前還款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第六條?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至少提前十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在延長借款期限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簽訂期限變更協議,并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七條?債權債務轉讓
7.1?貸款人有權依法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并有權選擇是否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7.2?貸款人或中國xx銀行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授權或委托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或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劃撥歸中國xx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承接管理,借款人對此表示認可,貸款人的上述行為無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7.3?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8.1?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購房行為真實性,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8.2?借款人聲明并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購房產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8.3?借款人未向貸款人隱瞞任何已經發生或正在發生的、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債務和擔保負擔、訴訟、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賠事件。
8.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和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監督檢查和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
8.5?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不將借款用于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等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支付賬戶若為借款人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銀期轉賬、等具有股票性質賬戶或供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簽約借記卡。
8.6?貸款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7?當借款人、保證人、抵押物出現本合同2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借款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8.8?接受貸款人的貸款管理檢查與監督。
8.9?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信息;
(4)借款人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或因違法行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11?借款人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貸款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8.12?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送的與借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來中國xx銀行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執行。
8.13貸款人在辦理本協議項下相關業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或機構提供借款人和擔保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8.14?借款人需要轉讓所購房產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轉讓的,所得款項首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1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各方約定行使其他權利、履行其他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者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終止本合同。
擔?保
第十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方式見第三十三條。
10.1?保證
10.1.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10.1.2?保證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10.1.3?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項下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10.1.4?保證人聲明、保證和承諾:
(1)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保證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保證人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或因違法行為涉入刑事案件;出現本合同2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或者已經被確認無效、解除、撤銷;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7)保證人變更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的,保證人應提前十五日通知貸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相應債權保全措施。
(8)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貸款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9)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又有保證人提供保證的,當貸款人放棄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抵押權時,保證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0)保證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保證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保證人同意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10.1.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按約定足額清償債務;
(2)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保證、承諾或義務;;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10.2?抵押
10.2.1?抵押人與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抵押房地產的權屬證書尚未辦妥,則"房地產權屬證書編號"等尚不能確定內容在本合同簽訂時不需填寫。
10.2.2?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權利。
10.2.3?抵押人聲明、保證與承諾: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7)抵押人發生或知悉8.9和10.1.4(4)所列事件時,將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并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10.2.4?抵押物占管
10.2.4.1?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10.2.4.2?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10.2.4.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10.2.4.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10.2.5?抵押(預告)登記
(3)按貸款人通知時間到登記管理機構辦公場所辦理登記。
10.2.5.2?抵押物的預告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預告登記后,自抵押物權利證書辦妥之日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期限內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10.2.5.3?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辦妥房屋權屬證書前,將所持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同意在辦妥抵押物房屋權屬證書后,辦妥抵押登記前,將房屋權屬證書及所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10.2.6?抵押權轉讓
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貸款人轉讓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10.2.7?抵押權的實現
10.2.7.1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貸款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所擔保的全部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按約定足額清償債務;
(2)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5)擔保期間,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保證、承諾或義務;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10.2.7.2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人/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變更該抵押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10.2.7.3?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一個或數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
10.2.8?關于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10.2.8.1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生拆遷、征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10日內通知貸款人。
10.2.8.2若拆遷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換的房屋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貸款人為調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10.2.8.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關協議。
10.2.8.4?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三十六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10.3?階段性保證擔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四條項約定房產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三條約定的階段性保證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除階段性保證人按第三十七條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外,其他有關保證和抵押的約定按10.1、10.2約定執行。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借款人、擔保人的違約責任
12.1?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xx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12.2?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xx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12.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xx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12.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提前行使擔保權,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并有權在遭受損失時要求借款人全額賠償。
(2)借款人未按約定按期足額償還借款;
(3)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擔保人聲明不實或違反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保證或承諾;
(6)?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或擔保權實現的情形。
(2)向借款人追繳應付未付借款利息。應付未付利息金額為,依調整后的借款利率計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內應付利息金額與已付利息金額的差額。
12.6?非因貸款人原因造成房地產權屬證書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辦妥,或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申請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提出,或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預告登記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期限內辦妥的,借款人、抵押人應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對借款剩余本金按每日萬分之伍的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在中國xx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扣收上述違約金,并有權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2.7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聲明與保證或其他約定,造成貸款人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2.8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12.9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其?他
第十三條?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就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述房產的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方面產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項下所有承諾、聲明、保證、義務和責任等約定仍應正常履行。
第十四條?借款人與售房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變更、撤銷、解除的,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單方面解除與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本合同被解除時,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售房人將借款人結欠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由售房人賬戶直接劃至貸款人指定賬戶,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如售房人將購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直接返還貸款人,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其他剩余債務;如售房人未將購房貸款本金及利息直接返還貸款人,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任何遲延或違約行為作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本合同項下貸款人應有權益或權利,均不影響、限制或損害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也不視為貸款人對延誤或違約行為的認可/許可,不視為貸款人現在或未來放棄采取追究或救濟行為的權利。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后,貸款人為追索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款項時,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保險
18.1各方當事人應按約定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18.2抵押期間,抵押人應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義務。
18.3抵押期間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18.4?抵押期間內,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9.1貸款人可依據貸款人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項目和標準等內容收取費用,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貸款人依據法律法規調整費用項目和標準等內容的,公示后可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9.2?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由各方協商確定承擔。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依據法律法規或按照公平原則承擔。
19.3?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20.1?本合同生效后,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約定,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0.2?借款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款利率種類、保證人、抵押物、還款賬號等借款要素的,需提前十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變更手續。
20.3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爭議解決
2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四十條約定的方式解決。
21.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其他事項
2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或擔保物出現權屬糾紛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
22.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指向對象包括保證人、抵押人。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22.4借款人對如下事項表示認可: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使用情況、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授信或用信額度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因素,重新核定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貸款人如根據該核定結果需調減借款人尚未使用的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或取消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額度的,應提前七日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
22.5貸款人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規定,實施貸款風險分類級次調整,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形態分類及其調整、貸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擔保人的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xx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適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使用。任何適格第三方因信賴或使用上述信息對借款人、擔保人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貸款人不因此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22.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任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或監管規定的頒布或修改,導致貸款人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條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根據上述相關規定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22.7借款人和擔保人申請借款時應留存真實有效的名稱、通信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貸款人按借款人和擔保人留存的通信地址寄出掛號信或快遞后三日即視為送達。
22.8?其他約定見本合同四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見本合同第四十二條。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涉及選擇項的,請劃√選擇)
合同編號:
第二十四條?立約人信息
信息
立約人
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身份證件名稱和號碼(單位填寫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件)
借款人1
借款人2
貸款人
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
保證人1
保證人2
抵押人1
抵押人2
第二十五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十六條?借款用途
26.1?借款用途為□購買房產/□歸還購買房產的借款/□?。
26.2?借款人購買的房產位于?市?區
路?號?小區?號樓?單元/門?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購房合同編號?。
套房產。借款人保證上述聲明的真實性,理解并自愿承擔因做出上述聲明產生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借款期限?個月,實際借款期限和具體起止日期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
第二十八條?借款利率
(上/下)浮百分之?(大寫)后確定。
種方式進行浮動,選擇1.4.1條第(2)種方式的,利率調整以?(1/3/6/12)個月為一個周期。
第二十九條?其他先決條件為?。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申請并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三十一條?還款
本合同的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等本遞減還款法/□?。還款周期為?(大寫)個月,還款日為□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的借款發放日對應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賬號/卡號?。
第三十二條?提前還款
借貸雙方對提前還款的特別約定為
第三十三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以下?所列擔保方式:
(1)保證。由?(保證人全稱)按10.1約定提供保證擔保。
(2)抵押。由在本合同簽章的抵押人按10.2約定提供抵押擔保。
(3)階段性保證+抵押。由階段性保證人?(保證人全稱)按10.1和10.3約定提供保證擔保,由在本合同簽章的抵押人按10.2和10.3約定提供抵押擔保。
第三十四條?抵押
第三十五條?抵押(預告)登記
抵押人應協助配合貸款人按以下第?項的約定辦妥抵押(預告)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辦妥抵押預告登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辦妥抵押登記。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辦妥抵押預告登記;自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述房屋滿足借款人與售房人約定交付條件之日起?日內辦妥房地產權屬證書。自房地產權屬證書辦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房地產登記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階段性保證擔保+抵押
(1)借款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并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
(2)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預告登記手續。
(3)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后?年。
第三十八條?保險
借貸雙方對抵押物保險的約定為
各方對費用收取和承擔的特殊約定為
第四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第?種。
(1)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四十一條?其他約定
(1)委托貸款人從售房人處代領房地產權屬證書,并同意在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前,由貸款人留存房地產權屬證書。
(2)委托貸款人辦理以本合同項下對應所購房產的抵押預登記手續及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十二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登記或相關管理機關?份,效力相同。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篇四
貸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見:____________
擔保人意見: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______‰,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擔保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于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24.2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購房借款擔保合同篇五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筑面積2條第2款建筑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 借款人
負責人 (抵押人)
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開發商)
乙方(監管銀行)
丙方:
第一條 合作原則: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 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擔保。甲方不再為自己銷售的房產提供個人貸款擔保。
第三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按甲方要求和相關金融政策,由甲
乙丙三方協商辦理,保證貸款足額、及時到位。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等工作。
二、甲方應將乙方發放的、由丙方擔保的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于本協議第二條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對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貸款資金享有監管的權利。
三、甲方應向丙方提供保證金,保證金額不低于
四、甲方保證購房人所購的房產在購買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和債務糾紛。
五、如因甲方開發項目手續不全、房屋質量問題、延期交工、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原因造成借款人拒絕按期償還丙方擔保的貸款本息,甲方應回購其房產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甲方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和相關權證,丙方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義務將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記及變動情況及時提供給丙方。甲方對購房人故意損毀房屋、改變房屋用途、轉賣房產等情況負有監督和告知丙方的義務。
八、丙方同意在擔保的貸款額度內,購房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對每一購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金額為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金)及銀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九、丙方負責為提供擔保的雙方當事人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
十、房屋竣工后兩個月內,甲方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協助丙方對借款人所購房產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它項權證。丙方將它項權證移交給乙方后,擔保責任即告解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對購房協議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因為簽訂假合同而造成假個人貸款的情況,丙方有權向責任方索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一方因泄露商業秘密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條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及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協議時,一方應提前通知另外兩方,并征得另外兩方的同意。
第七條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協商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三方仍須履行。
第八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三方均應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對于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出借人:(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1.借款人: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小寫
3.出借方在x年xx月xx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xx年xx月x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賬戶。
第二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賬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賬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條擔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
簽(章)字
借款人(乙方)
簽(章)字
借款人的擔保人(丙方)
簽(章)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