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加工貿易合同報核實用篇一
加工貿易手冊,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手冊,也常稱作海關手冊,在行業內經常簡稱為手冊。加工貿易手冊記載了經營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所需要的進口原料數量(指標)、出口成品數量(指標)及成品對應的原料單耗情況。
在以合同為單元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下,加工貿易經營單位應向海關辦理加工貿易手冊的設立手續,取得加工貿易手冊,并憑以向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和向海關辦理合同核銷手續。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數量不可以超出手冊的備案數量(指標)。
加工貿易手冊經歷了早期純紙質手冊、海關電子化紙質手冊、現在的無紙化(電子化)通關手冊3個階段。目前,無紙化通關手冊(電子化手冊)全面應用,企業在向海關辦理加工手冊設立時,海關不再核發紙質手冊(或者所核發的紙質手冊僅作為報核時的手冊憑證,見表2—2—1)。企業辦理通關手冊設立后,海關核發加工手冊號及手冊的登記信息,企業憑以辦理通關手續。
略。
略。
摘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
第十一條經營企業應當向加工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手冊設立手續。
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不在同一直屬海關管轄的區域范圍的,應當按照海關對異地加工貿易的管理規定辦理手冊設立手續。
(一)主管部門簽發的同意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有效批準文件;
(四)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
(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三條經營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提交齊全、有效的單證材料,申報設立手冊的,海關應當自接受企業手冊設立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加工貿易手冊設立手續。
需要辦理擔保手續的,經營企業按照規定提供擔保后,海關辦理手冊設立手續。
(一)涉嫌私運,已經被海關立案偵查,案件尚未審結的;
(二)由于管理混亂被海關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內的。
(一)租賃廠房或者設備的;
(三)加工貿易手冊延期兩次(含兩次)以上的;
(五)涉嫌違規,已經被海關立案調查,案件尚未審結的。
第十六條加工貿易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手冊設立手續:
(一)進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口的;
(二)加工產品屬于國家禁止在我國境內加工生產的;
(三)進口料件不宜實行保稅監管的;
(四)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屬于國家規定不允許開展加工貿易的;
(五)經營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海關報核已到期的加工貿易手冊,又重新申報設立手冊的。
(一)貨物尚未進口的,海關注銷其手冊;
(二)貨物已進口的,責令企業將貨物退運出境。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下,經營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函,并且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已經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手冊設立手續的經營企業可以向海關領取加工貿易手冊分冊、續冊。
第十九條加工貿易貨物手冊設立內容發生變更的,經營企業應當在加工貿易手冊有效期內辦理變更手續。
需要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的,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加工貿易合同報核實用篇二
貸款方:
借款方: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自籌萬元,其它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萬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
購置設備臺(套)萬元;
土建平方米萬元;
其它萬元。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元。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萬元,
6.其它資金萬元。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貸款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章)
保證人(單位)(公章)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加工貿易合同報核實用篇三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________牌車輛________輛,車輛號碼________,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天。
交付地點:________,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出租方于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____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____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____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____﹪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____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____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____小時不收費,超出____小時收____元,超出____小時收____元,超出____小時收____元,超出____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____小時按____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后,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____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出租方認可后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修復后方可行駛,否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并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____﹪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____﹪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動,否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天(含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系,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承租方不得使用____以下汽油,否則后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一式____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發生糾紛,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